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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管理制度標準【通用多篇】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標準【通用多篇】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一

針對夏季施工作業人員易疲勞、易中暑、易發生事故的特點,在建工程應採取防高溫、防食物中毒、防火、防觸電、防雷擊、防坍塌“六防”措施,確保夏季施工安全,應做好如下要求:

一、組織落實

1、成立由項目經理爲首的夏季施工安全領導小組,制定一系列安全、質量、工期保證措施,做到加強管理、周密計劃、措施到位、責任落實、獎罰分明。

2、設專人定時收聽天氣預報,如遇雷陣雨、颱風等惡劣天氣,充分利用無線對講系統、手機等靈活性通知方式及時向領導彙報,並通知各個系統負責人,採取相應對策,將災害造成的損失儘量減少,直至零損失。

3、適當調整作息時間,儘量避開中午高溫時間作業,必要時按排凌晨和晚間氣溫降低時施工,並備好防暑降溫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發生。

二、材料準備

1、雨季來臨之前,備足、備齊防雨、防洪物資,彩條布、水泵等。

2、易損及易耗物資應準備充足,防止雨天脫貨,造成停工。

三、施工措施

1、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在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對施工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交底。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準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2、雨季施工時,應保證現場運輸道路的暢通。經常打掃路面,清除積水。

3、雨季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設施,雨季來臨前,應對原有的排水系統進行檢查,疏浚、修補、加固,必要時增加排水設施。

4、混凝土澆築應儘量避開高溫時間段,另外混凝土攪拌站要定期測定砂、石的含水率,及時調整混凝土配合比。高溫天氣對混凝土用溼草包覆蓋養護,澆水次數適當增加,用草包保持溼潤。夏季施工要加強混凝土的養護,砌築砂漿在規定時間用完。

5、雨季砌體施工時,應嚴格控制砂漿稠度,在保證牆體穩定性的前提下,適當降低砌體的砌築高度,砌築砂漿浸雨後,應增加幹水泥和水重新攪拌後使用。每天收工或雨停後,砌體豎縫應填滿砂漿,砌體頂面應擺幹磚一皮或覆蓋防雨材料,以防雨水沖刷。有大風、大雨等異常天氣,應檢查砌體垂直度的變化,及時調整。晴天高溫時,牆體砌筑前,磚或砌塊應充分溼潤,這時砂漿的稠度可適當增加。

6、預製構件進場後,要集中堆放在指定地點,堆放地點應夯壓密實,構件下墊枕木,四周設排水溝。

7、設備堆放場地、建築加工場地太大,應增加防雷接地裝置,並在雷雨季節前,組織對現場所有的防雷接地裝置進行安全測試。

8、有關物資存放倉庫要有防潮設施。

9、做好已到設備的維保工作,露天放置的設備應做好防雨措施,隨設備供應的配件應入庫保存。

10、夏季高溫作業,現場應有中暑急救措施。

11、雨天高空作業要有防滑措施。

12、要加強對電纜線及接頭的絕緣性能進行檢查,如發現破損現象應及時進行絕緣處理,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13、在潮溼的環境裏從事焊接作業,應採取防觸電措施。

14、在深基坑內工作,防水塗料施工要加強通風措施和監護工作,防止作業時發生中毒事故。

四、現場實施措施

1、雨季來臨前,應組織一次電氣設備接零、接地的檢查,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高空作業機械應安裝避雷裝置,雨天施工機械的電動機應進行覆蓋防雨;電源開關箱要防雨;露天照明燈具設防雨罩,如有大風警報,塔式起重機械應提前繫好風纜繩。

2、颱風來臨之前,應對腳手架進行加固處理,儘量增加與結構的連結點;雨後檢查腳手架立杆支撐是否鬆動,以便及時整改。

3、雨季施工現場應有值班電工巡檢,對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維護,防止破壞,造成觸電事故。

4、雨後應對塔吊、物料提升機的。基礎沉降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5、對於特別惡劣的天氣,如大風、大雨、雷電等應暫時停止室外作業。

6、項目部應編制專門的夏季機具防颱風、防雷擊安全措施。

7、夏季施工應保證茶水的供應。

8、深基坑內及基礎施工作業應保證通風,施工人員輪流進行作業,加強控制。

9、高溫天氣應減少工作時間,應調整作息時間,嚴格控制人員中午加班加點,錯開13:00—15:00時的高溫時間,夏季施工搶兩頭。預防腳手架搭設等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因中暑而導致墜落事故。

五、把好洞口、臨邊防護關

1、電梯井、管道井,應在井底上方2m處用木板或竹架板設一道全封閉的首層防護。首層防護以上每隔2—3層設一道水平防護網。電梯井、管道井和住宅樓設有飄窗的立面洞口,應採用定型的方鋼管或鍍鋅管制做的柵欄,用膨脹螺栓固定。

2、未安裝欄杆的樓梯邊、陽臺邊、上人斜道外側邊、卸料平臺周邊、屋面周邊、框架樓層周邊、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接料口外側邊、基坑周邊等臨邊部位,應搭設牢固的防護欄杆。防護欄杆高度1.2m,設兩道水平杆,密目網封閉,卸料平臺、出料口、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接料口,應設定型製做的安全防護門,防護門高度在1.8—2.0m,防護門上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限載、層次牌等。

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爲了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總工程師、技術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五條:對於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式起重機、起重吊裝、其它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拆除及基礎和附着的設計、孔洞臨邊防護等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第六條:對於結構複雜,作業危險性大,特性較強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煙囪、水塔及拆除工程,除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外,還應有設計計算和詳圖。

第七條:編制施工專項技術方案,必須按照公司有關規定,應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部技術、施工、安全等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質量要求、周圍環境、結構形式等進行策劃,並編制專項技術方案,由技術負責人(項目部)編寫,分公司技術副經理審批,未經審批,不準施工。

第八條:專項技術方案審批後,必須遵照執行,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出具變更通知書,審批籤認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施工現場的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向分項作業負責人(班組長)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專、兼職安全員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檢查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符合施工安裝和生產的具體情況,要全面,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第十條:施工現場的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後,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員、項目部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保符合標準、規範等要求,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內容應該量化、具體,存在問題必須在整改後重新驗收。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三

1、使用單位要制定帶式輸送機的月度檢修計劃並按照計劃嚴格執行。

2、使用單位配備足夠的檢修人員並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檢修,檢修後檢修人員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3、機電科管理人員及區隊長每週對膠帶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膠帶機檢修人員每天應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護,膠帶機司機班中應對所操作維護的設備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巡迴檢查。

4、設備操作維護人員應對機電設備的完好情況、保護使用情況、安全設施使用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彙報。

5、膠帶輸送機開關整定值應嚴格按照機電科給定設計執行,檢修維護人員每天應檢查一次保護使用情況,嚴禁私自改動保護整定值。

6、膠帶輸送機開關的保護齊全完善,設置規範,嚴禁甩保護或保護裝置失靈未處理好而強行開機運行。

7、帶式輸送機必須配備具有堆煤、防跑偏、防打滑、溫度、煙霧報警等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每班交接班時進行檢查試驗,保證各保護裝置完好齊全、動作靈敏可靠。保護裝置的檢查試驗和校驗要有詳細記錄。

8、驅動裝置外露部分、滾筒等轉動部位必須有完好的防護罩或防護欄,儲帶倉架全長段安裝有整齊美觀的防護網,每班檢查一次其完好情況。

9、經常檢查清掃器的磨損狀況,確保清掃器有足夠的寬度、長度和接觸面。

10、膠帶接頭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認真檢查,發現刮壞、拉叉、皮帶扣脫落的接頭應及時修補,嚴重影響安全運行時必須割除並重新做接頭。

11、根據巷道變化情況,檢修人員要及時調整膠帶機安裝情況,保證機身及中間架結構完整無嚴重變形,連接可靠,螺栓緊固,平直穩固,坡度變化處中間架過渡平緩;巷道底板不平整不能保證中間架水平時,H架支腿只能採用可調節支腿,或採用木墩較方正的物體支墊牢穩,不得用多層木板、煤塊、碴塊支墊。

企業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條爲了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有關業務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以及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五條對於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式起重機、起重吊裝等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第六條對於結構複雜,作業危險性大,特性較強的`工程如腳手架、拆除工程等,除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還應有設計計(驗)算和詳圖。

第七條必須按照公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權限規定,按各部門、各人員的職責,編制、審批安全技術措施,未經審批的不準施工。

第八條施工方案經審批後,必須遵照執行,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出具變更通知書,審批人簽字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施工現場的施工負責人,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向分項作業負責人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員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檢查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符合施工、安裝和生產的具體情況,交底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條施工現場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後,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項目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認符合標準、規範等要求後,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內容要量化。存在問題必須經整改後重新驗收。

技術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安全技術檔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見證的重要資料,根據《條例》規定,本單位安全技術檔案的管理應做到:

1.起重機械管理部門(管理人員)應建立每臺起重機械的技術檔案,內容至少包括:

a)《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

b)起重機械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電氣原理圖等隨機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c)起重機械驗收檢驗、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d)起重機械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e)起重機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f)起重機械的運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和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g)產品訂購、安裝、改造及維修保養合同;

h)設備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維修情況記錄;

i) “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複印件。

2.每臺起重機械均應進行統一編號,以便日常管理。

3.相關人員應及時填寫有關記錄,並存入相應的技術檔案。

4.技術檔案由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其他人員如需使用,應辦理借用登記手續,用完後及時歸還。

5.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爲永久保存,只有當該起重機械報廢或拆除後技術檔案方可銷燬。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六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是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導方針,加強安全值班和健全臺帳是安全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是發現隱患、處置事故的強有力手段,是降低事故損失的重要措施,也是瞭解情況、解決問題的一項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爲認真貫徹國務院設備管理條例和交通部13號令以及四川省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證安全生產,特指定本制度。

一、車輛的購置

車輛的選型要根據市場的需要,便於維修,車型儘可能統一的原則,接受新車要按原廠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清點附件和隨車工具,對於新型車輛,投入營運前要組織技術人員駕修人員進行認真的學習,掌握車輛技術性能和使用要求,對於因未組織學習而造成亂套的責任者,要追究領導和經辦人的責任,並嚴肅處理。

二、車輛的改裝、改造

爲適應汽車運輸市場變化的需要,改變車輛形式用途稱爲改裝,若爲改善車輛技術性能或延長壽命,經過設計、改裝、改造者必須符合技術上可靠,經濟上合理的原則,並通過國家和當地部門上報備案,然後必須在國家和地方認定的廠方進行改裝、改造,否則公司一律不予以認定,並追究有關領導和業務人員責任。

三、車輛的維修保養和檢驗

公司的所有車輛一律堅持預防爲主的方針,實行強制維護,視情節修理的保修制度,並按《四川省汽車技術等級評定辦法》技術等級。汽車保養分爲走合維護、日常維護、二級維護、大修維護不得超期。日常維護由駕駛員每日按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三檢製作業內容進行。二級維護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大修每三年進行一次,維護和大修及總成部件,修理廠必須按型維修工藝卡片的業務範圍嚴格執行。車輛二級維護和大修必須經過檢驗部門的嚴格檢驗和路試後投入經營。建立例行保養(維修)制度,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對所有參加營運的出租車進行日常行車安全檢查,並認真填寫車況檢查表。實行駕、檢人員簽字制度,車輛安全技術不達要求或裝載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得投入營運。

四、車輛的下線和更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建設部相關部令及文件要求,凡達到車管部門規定使用年限的車輛,凡經長期使用,主部件和大總成嚴重損蝕,耗油嚴重的三類車輛,凡因意外事故,如翻車、碰車、燒燬等原因造成無法修復和無修復價值的`車輛,均可向公司申請下線及更新車輛。

車輛下線更新後,要求舊車車籍必須轉出公司。

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篇七

爲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加強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在建工程均按工程造價的'0.5%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

二、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必須實行專款專用;

三、在建工程如需安措經費的投入和勞保用品的發放,必須向分管領導申請,分管領導批准後,安全主管部門覈實發放;

四、安全主管部門在採購勞保用品時,必須確認勞保用品的質量;

五、定期向公司安委會彙報安措經費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六、嚴禁不按計劃支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保用品的發放。

企業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

爲規範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管理,提高安全技術保障能力,確保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

3職責:

3.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由公司主管生產的領導組織,由安全及經營部、辦公室(人事)、資產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門參加進行編制,經公司經理審批後執行。

3.2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執行,並負責公司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設施購置計劃的實施。

3.3公司安全及經營部、辦公室(人事)、資產管理部、財務部負責計劃的實施。

3.4公司各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安全施工的實際需要,編制本單位管理範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報公司安全及經營部、安全管理部門。

4過程:

4.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是企業生產、基建、技術、財務、物資供應等計劃的組成部分。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編制的範圍,應包括以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爲目的的一切安全技術措施和設施,項目範圍主要包括:安全技術措施;職業衛生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所需的房屋和設施;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所需的設施、資料,以及安全技術研製開發、試驗所需的器材、設備、資料等。

4.2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依據是:

國家公佈的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勞動安全衛生國家標準;

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

防止工傷、職業病和職業中毒應採取的措施;

職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因生產發展而應採取的安全衛生措施。

4.3安全措施計劃經費按1985年國務院發佈的《國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的規定,納入企業年度固定資產折舊資金使用計劃,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對納入計劃的勞動安全保護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4.3原電力工業部頒發的《火電、電網工程建設預算費用構成及計算標準(1993年版)》第三章(直接費)第十三條(人工費)第二款(附加人工費)第3項(勞動保護費)中計列的技術安全措施費。

4.3.3財政部財工【1995】160號文(對全國政協提案的答覆)指出:按照新的財會制度的`規定,企業在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工程中發生的勞動安全措施保護有關費用,直接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4.4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須經公司經理批准,報請公司上級主管部門覈定。經覈定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作爲企業生產建設計劃的組成部分與施工計劃同時下達執行。各部門應在分管範圍內組織實施,並建立執行情況的記錄臺帳。

4.5對違反本制度規定而發生職工傷亡事故,職業中毒或職業危害嚴重,損害職工健康的單位或部門,將追究單位或部門領導及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4.6安全措施補助費,由安全及經營部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訂方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下撥,由安全管理部門掌握,安全及經營部、財務部等配合執行,專款專用。

5相關文件:

5.1勞動部、全國總工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

5.2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九

1、鍋爐房是學院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隨意入內。

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巡迴檢查制度。

3、非當班人員未經同意,不準隨意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煙風門繼電器開關等。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員不準單獨操作。

4、禁止在鍋爐房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並注意檢查燃燒中是否有爆炸物。

5、鍋爐在運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準鎖住或閂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6、鍋爐房要配備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7、鍋爐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企業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十

一、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措施計劃的編制、審批、安全措施計劃執行執行情況的檢查和報告等內容。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系統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

二、職責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落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和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彙總、編制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計劃。

2、負責督促、監督重大安措項目的實施。

3、檢查各車間(部)安措計劃的執行情況,並定期向公司主管領導彙報。

4、組織開展安全實驗、安全課題研究等活動。

三、管理內容

1、安措計劃編制的依據

(1)國家頒佈的勞動保護法令和行業頒佈的勞動保護標準、要求。

(2)安全大檢查中所發現的尚未解決而又影響生產的問題。

(3)預防火災、爆炸,對引起工傷、職業病、職業中毒的`主要原因所採取的技術措施。

(4)生產發展所需要採取的安全措施,以及廣大職工提出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2、安措計劃編制的範圍

(1)安全技術:以防止火災、爆炸等事故發生,避免工傷爲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護裝置、保險及信號裝置等。

(2)工業衛生:改善生產環境的衛生條件,防止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一切措施,如中毒、塵的回收處理、通風降溫、防暑防寒等。

(3)輔助設施及房屋:有關保證員工衛生所必須的設施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間等。

(4)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技術教材、圖書、儀器;安全技術訓練班、安全展覽所需的設施;出版安全刊物等。

(5)其他:不能列入以上項目的,如作爲安全實驗、研究所需儀器、設備、材料等。

3、安措計劃的編制和審批

(1)由車間根據國家勞動保護政策和企業有關勞動保護的具體規定,確定本單位年度安措項目,作出計劃,制定方案,經過基層班組討論後,送安全環保部審查彙總。

(2)經安全環保部審查,進行統一平衡後,編制出全年安全措施計劃草案,報公司主管領導和總工程師審覈。

(3)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根據總工程師意見,召開各有關部室、車間負責人蔘加的專門會議決定以下事項:

確定車間全年安全措施項目;確定各個項目資金來源;確定設計單位及負責人;確定施工單位及負責人;確定完成或投用日期;經總經理批准;必須報請上級批准的重大項目,在覈準後落實上述責任及期限。

(4)批准的安全措施項目由計劃部門在下達公司年度綜合計劃時間時同時下達。

(5)車間在日常或專業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車間爲消除這些不安全因素採取的措施,要按月報安全環保部備查。

(6)車間應在每年十月前,報出下一年的安全措施計劃。

(7)經批准的安全措施項目、計劃,一般不得變動。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原計劃時,應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措施的資金來源及物資供應

(1)在當年留用的設備更新改造資金中提取20%以上的費用用於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不夠需要的可以在利潤留成等自有資金中補充,亦可向銀行申請貸款解決。綜合利用的產品,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減免稅。

(2)安全設備的大修、生產設備因不符合安全要求進行的改裝和重大修理而不增加固定資產的,由大修費開支。

(3)凡不增加固定資產的安全措施由生產維修費用開支,攤入生產成本,數額較大者可分期攤銷。

(4)安全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統一由採供部門按照計劃供應。

5、安全措施設備與生產一同納入設備管理。

四、安全措施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和報告

1、公司主管領導、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分管成員負責安全措施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並在專門的會議上由公司主管領導對具體執行情況進行總結。

2、安全環保部對安全措施計劃執行情況經常進行跟蹤檢查,並隨時向公司主管領導進行彙報。

3、重大安全措施項目,應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由安全環保部書面彙報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