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實用文精選

吊籃安全技術交底精品多篇

吊籃安全技術交底精品多篇

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規定 篇一

1、施工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必須在施工全過程中認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2、安全技術交底應嚴格執行有關規範和規程,做到詳細,周密,並根據各分部分項工程的特點使內容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千篇一律。

3、安全技術交底內容要根據施工場所、周圍環境(高壓線、地下管線等)、施工進度、用電、防火及季節性等特點編制。

4、交底書應對施工工藝、施工程序中所使用的主要機具和裝備作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

5、各工種作業前應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交底人、接底人、項目部安全員三方應履行簽字手續,各執一份。

6、項目安全員按照交底內容進行現場監督。

7、補充內容:

吊籃安全技術交底 篇二

(一)設備進場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狀況良好。

(二)吊籃的安裝拆卸及使用

1、設備安裝前必須徹底清除屋面、外牆立面安裝部位的所有障礙物,以確保安裝質量和作業安全。

2、吊籃安拆作業範圍須進行安全警界,不得有任何其它交叉作業。

3、在移動鋼絲繩和電纜時必須加強上下部作業人員的聯繫。

4、參與安裝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在支架就位、鋼絲繩收放、吊籃上牆及調試等安裝過程中,相關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

5、吊籃安裝調試完成後,必須按《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檢查驗收表》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6、現場必須使用性能安全可靠的吊籃設備,進入工地的吊籃全部檢修測試過,鋼絲繩全部換用新鋼絲繩。

7、吊籃急停裝置、限速保護、上限位保護等安全裝置齊全完好。

8、施工班組安全員加強對外牆施工安全防護系統、吊籃系統以及外牆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檢查監督。

9、吊籃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10、吊籃應有專人負責、專人保養,施工人員相對穩定,未理解安全技術交底的人員不準上崗工作,吊籃負責人要堅持每一天派人上屋面檢查挑樑錨固和配重情景,要熟悉、掌握施工方案。

11、吊籃內至少應有2個人上崗工作,必須佩帶安全帽及安全帶,安全帶應與吊籃生命繩連接,施工時限定吊籃載重量500KG以內,嚴禁超載。

12、要嚴格控制吊籃載重量,荷載要均勻分佈,吊籃的每米長度內靜荷載不得超過400KG(1KM)。

13、吊籃在使用過程中,當感覺吊籃兩端傾斜時應及時予以調整,以堅持吊籃水平,吊籃兩端相差不應超過5cm。

14、吊籃載外牆懸掛工作時,不允許拆卸籃體本身任何物品。

15、吊籃提升到工作高度時,必須將吊籃與建築物水平拉固後方可開始工作。

16、吊籃提升或下降前,必須首先將吊籃與建築的連接物鬆開後方能操作。吊籃載升降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吊籃的籃體、鋼繩是否與建築物碰撞、擦掛,排除後方能繼續使用。

17、當必須在吊籃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嚴禁將鋼絲繩作爲地線使用,嚴禁將火焰對準(或接近)鋼絲繩和電纜。電焊、氣焊作業時,必須對鋼絲繩、電纜和工作平臺進行全面防護,不得用吊籃作爲電焊接地線,嚴禁將電焊機、氣焊瓶、乙炔瓶等設備放入工作平臺,如發現此種現象,定將嚴懲。

18、嚴禁在雨天、霧天、夜晚(照明不充足時)或六級以上大風中使用吊籃。

19、吊籃使用結束後,應將點動提升機用塑料布包扎,防止雨水滲入,離開弔籃時,操作人員必須將吊籃與建築物水平拉固,以防損壞牆面。

20、吊籃只能作爲施工腳手架,而不能用作垂直運輸工具。材料供應一律由樓層窗口進出。

21、鋼絲繩上不得有砂漿、泥垢、雜物,如發現鋼絲繩斷股、斷絲(超標)等必須更換,如果發現任何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並立刻通知維修人員。

22、鋼絲繩端超長部分必須懸空放置,要使其能自由旋轉,不能拖地。

23、做好工作日記,當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24、人員上、下工作平臺在指定停放位置(地面)進行,人員進出吊籃前應採取措施使吊籃固定,嚴禁作業人員從一臺吊籃直接翻入另一臺吊籃。

25、非吊籃作業人員不得進入吊籃平臺,必須爲吊籃操作人員供給安全帶和安全繩。上吊籃的操作人員必須先背好、繫好安全帶,安全帶上的自鎖釦必須扣牢在獨立的安全繩上,或配重其他安全裝置。不背好安全帶和不繫牢安全帶上吊籃操作,屬於吊籃施工中的嚴重違章行爲,容易發生安全事故。

26、吊籃運行時應密切注意上下有無障礙物,避免碰撞或拉扯,將電纜線置於吊籃外側,防止電纜線被掛斷、撞斷和壓斷。嚴禁兩臺吊籃連在一齊升降。

27、嚴禁在吊籃上架梯爬高作業,嚴禁擅自在吊籃上增長、增寬或增高作業。工作平臺懸掛在空中時,嚴禁拆卸平臺上的任何部件,發生提升機卡繩或其它不明故障時絕對禁止強行開動,不允許在空中檢修吊籃,異常情景要有可行的安全保護措施,將懸吊平臺固定,保證不出任何事故。

28、在現場使用中,距離吊籃100cm範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線,應在吊籃施工範圍下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線)並配備安全監督員。

29、電動吊籃應配獨立的電源開關箱,必須可靠接零(接地)保護,如需設置照明,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電氣控制箱內禁止擺放雜物。

30、吊籃不使用時應停放在地面,防止吊籃籃體壓斷壓破電纜線和造成鋼絲繩變形。承租單位必須在施工時和加班後對吊籃採取防風措施,固定好工作平臺,異常是夏季施工,承租方作業人員必須隨時檢查防風措施是否到位並立即整改。作業人員下班前應清掃吊籃並切斷電源,鎖好電器箱門,不得有雜物盒水進入電器箱。

31、吊籃上的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與強令冒險作業。

32、班組長鬚檢查並保證上吊籃的操作人員無不適應高處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不貼合高空身體條件者嚴禁進入吊籃。

吊籃安全技術交底 篇三

1、人爲固定安全鎖開啓手柄;安全鋼絲繩繃緊情景下,硬性扳動開啓手柄,以免損壞安全鎖;安全鎖鎖閉後,開動機器下降,更不能自行拆卸修理。

2、懸吊平臺傾斜應及時調平。

3、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4、在懸吊平臺內進行電焊作業時,不能把懸吊平臺及鋼絲繩當接地線用。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5、作業人員在懸吊平臺上不能有吸菸打架鬥歐等惡劣現象。

6、禁止在懸吊平臺內用梯子或其它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7、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單位領導採取相應勞動保護措施。

8、懸吊平臺上應儘量使載荷分佈均勻,並不得超載。

9、操作人員上機操作前,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使用說明書,必須按照檢驗項目合格後,方可上機操作,使用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10、除每位操作施工人員滿足安全操作規程外,必須年滿週歲以上,週歲以下,國中以上文化程度。

11、嚴禁對懸吊平臺猛烈晃動“盪鞦韆”等。

12、作業人員在懸吊平臺上不能從上空拋撒任何東西。懸吊平臺運行時必須面向建築面注意上下方無障礙等現象。

13、懸吊平臺內無雜物,如果在懸吊平臺內堆放工具等物時吊籃本身圍檔高度不足,需操作人員採取相應措施加強圍檔。

14、不準將電動吊籃作爲垂直運輸和載人設備使用。

15、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16、操作施工人員不得穿拖鞋或塑料底等易滑鞋進行作業。

17、操作人員平時在機械出現故障或停電後不得自行使用手動式滑降必須經過吊籃負責人認可,更不能自行拆卸電動提升機。

強制性條文

1、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2、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本事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範圍。

3、捲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當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拉腳踩鋼絲繩。

4、工作面淨空不足以保證安全作業時;

5、高空焊接或切割時,必須繫好安全帶,焊接周圍和下方應採取防火措施,並應有專人監護。施工標誌、防護設施損毀失效時。

6、吊籃的安全鎖應靈敏可靠,當吊籃平臺下滑速度大於25m/min時,安全鎖應在不超過lOOmm距離內自動鎖住懸吊平臺的鋼絲繩;安全鎖應在有效檢定期內。

7、提升機在安裝完畢後,必須經正式驗收,貼合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8、提升機架體頂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於6m。

9、提升鋼絲繩不得接長使用。端頭與捲筒應用壓緊裝置卡牢,在捲筒上應能按順序整齊排列。當吊籃處於工作最低位置時,捲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少於3圈。

安全措施

1、安全交底。在吊籃安裝、拆卸前,吊籃管理人員對安裝班組工人進行安全交底。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處臨邊作業必須拴好安全帶。

2、必須嚴格執行正常安裝拆卸的程序和步驟,不得擅自改變。現場管理人員應督促工人班組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

3、嚴格質量把關。僅有經安裝竣工驗收合格的吊籃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合格者嚴禁使用。

4、項目部作業工人上吊籃前應經過培訓,尤其在後期換人後,必須進行培訓。培訓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組織,安裝單位負責進行培訓。

5、項目部負責吊籃使用安全管理。

項目部應指定管理人員(施工員或安全員等)主管吊籃日常施工安全,應經常檢查和監督班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吊籃安全操作規程(資料詳附件)。

吊籃使用中發生故障或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停機並撤離到安全地方,不得勉強使用或自行處理,同時應報告項目部處理和吊籃安裝單位維修,待吊籃故障或隱患排除後纔可恢復使用。

6、吊籃安裝單位對吊籃進行日常維修和安全檢查。

現場維修人員每一天對吊籃進行檢查,發現故障立即排除。

吊籃安全技術交底 篇四

1.懸掛機構安裝:

懸掛機構安裝在建築物頂部平臺上,左右懸掛機構之間的距離與工作籃吊點間距離相等,其誤差≤500㎜。前後支柱分別套在前後導向支柱上,經過銷軸將懸臂挑樑、拉縴立柱、前後支柱固定。中間連接樑高度視屋面女兒牆尺寸而定(中間連接樑中心線至屋面高度可在1176~1776㎜範圍內調節),標準懸臂挑樑外伸距離L≤1.5m(ZLP800型)或L≤1.9m(ZLP500型)。用銷軸將前後兩部分經過中間連接樑固定在一齊;把三對支承板用銷軸分別裝在懸臂樑前端第三孔、中間連接樑前端第二孔和後支柱最終端孔;用繩夾將拉縴鋼絲繩一端和索具螺旋扣連接,裝在中間支承板上。拉縴鋼絲繩另一端繞過後端支承板內卡套、拉縴立柱頂部和懸臂挑樑上的支承板內的卡套後夾緊。當前後支柱間距加大,至使拉縴鋼絲繩長度不夠時,可將固定後端支承板的連接銷軸前移數孔安裝。調節索具螺旋扣,繃緊懸臂挑樑消除各部間隙後,再將索具螺旋扣旋緊4~5扣。

把工作鋼絲繩用繩夾固定再懸臂挑樑前端第一銷軸上,把安全鋼絲繩用繩夾固定在懸臂挑樑前端第二銷軸上。用繩夾固定鋼絲繩時,必須把夾座扣在鋼絲繩的工作段上,使U型螺栓扣在鋼絲繩的鬆邊上。四組繩夾各間隔60㎜,不得交替佈置。緊固繩夾時研究每個繩夾的合理受力,離套環最近處的繩夾(第一個繩夾)應儘可能地靠近套環夾緊,然後依次擰緊第二和第三個繩夾。擰緊第四個繩夾時,使鋼絲繩鬆邊少許拱起,以便受力後檢查前三個繩夾是否擰緊。注:拉縴鋼絲繩兩端的固定方法同上。鋼絲繩繩端固定後,把懸掛機構移到工作位置。在配重小車導向柱上裝上配重,左、右均分。把長度不超過100米的四根鋼絲繩徐徐放至地面;點我:關注3個實用工程類公衆號,領取工程大禮包

當懸臂挑樑外伸距離L》1.5m(ZLP800型)或L》1.9m(ZLP500型)時,必須更換加長挑樑,並且增加足夠數量的配重,所增加配重的數量應以到達“穩定力矩與傾覆力矩之比大於2”的標準爲原則。

1、使用標準工作籃時允許加入籃內的最大載質量、在使用加長籃時,最大工作載重質量應減少120kg(即減去接長籃所增加的質量)。

2、懸掛機構爲ZL系列的吊藍提升機配套通用的。只允許大規格提升機降低載荷使用,絕不允許以小代大,超載使用。

3、產品出廠時,所有吊藍配置標準配重塊52塊,重1040g。用戶可根據需要另外增購配重塊。

4、產品出廠時,懸掛機構按標準挑樑(最大外伸距離L=1.9m)配置,但此時ZLP800和ZLP630型吊藍的最大外伸距離L=1.5m,不允許超長使用。用戶可根據需要另外選購加長型挑樑L=2.3m,但需要根據此表增加配重;

2.地面部分安裝:

將工作籃底架和兩側架用M12螺栓接好;將腳輪裝在吊架底部後,用12條M12螺栓將兩吊架固定在籃體兩端。將支牆輪組用螺栓固定在吊架底部方管內,支牆輪要放在靠牆一側,其外伸長度可調。

將工作籃放在懸掛機構下的地面上,點動起升按鈕,將提升至下部的支板插入吊架中部的耳板槽內,用M12×1.5的高強螺栓穿入。使提升機入繩口與耳板組滑輪中心處於同一鉛垂直位置時,再緊固M12×1.5高強螺栓。將擺臂式安全鎖用M12×1.5的高強螺栓固定在吊架上部的耳板內。裝入安全鋼絲繩,下頭裝上壓鐵,使安全鋼絲繩繃直。

3.電氣安裝:

將電器箱掛在工作籃外側欄杆上,裝好限位開關,接上電機線,把另一端航空插頭插入電氣控制箱的插座內並擰緊。將主電源電纜線的插頭插入電氣控制箱的插座內並擰緊,並將電源電纜線固定在欄杆上,避免插頭直理解力。主電源電纜的另一端接在帶漏電保護裝置的開關上

4.吊藍安裝安全注意事項:

(1)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進行各部分安裝;

(2)屋面懸掛機構是吊藍的“根”。他直接關係到作業人員生命安全,安裝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a.仔細檢查所有待裝受力構件有無明顯彎曲、扭曲或局部變形;檢查焊縫有無裂紋、裂縫;檢查受力構件表面鏽蝕情景,其鏽蝕深度不得大於厚度10%。凡是缺陷的受力構件堅決更換或修復後再用;

b.必須裝全廠家所配全部零件和構件,不得少裝或漏裝;不得采用代用品替代廠家配件;更不得用不一樣廠家的零部件,混裝電纜整機;不得用小尺寸或底強度等級的緊固件代替大尺寸、高強度等級的緊固件;不準不安裝前支架,而將橫樑直接擔在女兒牆或其它支撐物上。當現場確無安裝前支架條件時,必須在本廠技術人員指導下,採用有效補償措施後,方可將橫樑固定在女兒牆或其它支撐物上;

c.前橫樑外伸懸臂距離不得大於本說明書規定的最大極限尺寸;前後支柱間距不得小於本說明書規定的最小極限尺寸;配重壓鐵數量不得小於說明書規定的數量,並且與後支架之間的連接必須穩定可靠;

d.前支柱與支撐面的接觸應紮實穩定。吊藍工作時,前、後支柱的腳輪必須脫離支撐面,應在其附近墊實方木,不得靠腳輪承載;

e.懸掛機構橫樑安裝應堅持水平,其水平高度差在橫樑全長範圍內,不得大於100㎜,並且只允許前高後低,不允許前低後高;

f.懸掛機構在安裝前,應檢查纖繩是否存在損傷或缺陷。確定合格後按前述要求安裝繩夾,張緊纖繩時,必須嚴格按本說明書要求進行,不得使纖繩過鬆或過緊。過鬆會使橫樑受力過大,過緊會使橫樑失穩破壞,是十分危險的。

g.兩組懸掛機構吊點之間的安裝距離與工作籃兩吊點間距相等,其誤差≤50㎜;

h.前支柱不得安裝在女兒牆外。點我:關注3個實用工程類公衆號,領取工程大禮包

(3)工作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安裝前應逐段仔細地檢查是否存在損傷或缺陷,並且對繩上附着的塗料、水泥、玻璃膠等污物必須徹底清理。對不貼合要求的鋼絲繩堅決更換,將檢查合格的鋼絲繩按前述要求安裝繩夾,然後穩妥地安裝在懸掛機構的相應吊點上,最終認真檢查緊固件或插接件是否安裝到位,工作鋼絲繩上部的升高限位塊和安全鋼絲繩下部的壓鐵的安裝是否貼合要求。

注意:鋼絲繩必須貼合《使用說明書》規定的類型、規格尺寸、破斷拉力等要求,不得使用價格低廉的僞劣產品代用。

(4)安全保險繩在安裝前逐段嚴格檢查有無損傷。將檢查合格的安全保險繩獨立固定在屋頂可靠的固定點上,繩頭固定必須牢靠,在接觸建築物的轉角處採取保護措施,避免被磨斷。

(5)提升機在安裝前必須確定是經過檢修和保養合格的安裝時必須採用專用螺栓將其可靠地固定在工作籃吊架上。

(6)安全鎖在安裝前必須確定是在有效標定期內,安裝時也必須採用專用螺栓。

(7)工作籃安裝前應仔細檢查受力部分有無明顯彎曲或局部變形,焊縫有無開裂,鏽蝕是否超標,緊固件是否完整,確定各部分合格後,在進行安裝。

(8)吊藍整機安裝完畢,必須請熟悉吊藍標準和性能的安全員或設備管理員按上述注意事項和相關標準嚴格檢查,然後進行試運行動態檢查。

檢查項目及要求按吊藍安裝檢查驗收項目表,並且按一下步驟進行整機試運行。

a.按上升按鈕使工作籃兩端離地;

b.將工作籃兩端調平,然後上升至工作籃底部離地1m左右

c.關掉一端提升機,操作另一端提升機下降,直至安全鎖繩,然後測量工作籃底部距地面高度差,是否貼合標準鎖繩距離,左右兩端安全鎖的檢查方法對稱。

d.上、下運行三次,行程不小於5m,檢查提升機運行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

e.將工作籃上升至離地面5m左右,試驗手動滑降是否平穩正常。

f.將工作籃上升至頂部,試驗升高限位裝置是否靈敏、有效。

g.加125%額載將工作籃上升離地1.5m左右,試驗吊藍超載本事(正常作業嚴禁超載)。

(9)檢查合格後,辦理安裝驗收手續,由檢查人員簽章後,方可投入使用。

操作和使用

a.工作籃上下運動的操作

合漏電開關,檢查急停按鈕是否鬆開。按啓動按鈕,信號燈亮,主接觸器吸合。使選擇開關的旋鈕扳至中間位置,則左右兩電機處於同時工作狀態。按上升按鈕,上升接觸器同時吸合,工作籃上升,按下降按鈕,下降接觸器同時吸合,工作籃下降。

b.工作籃水平調整的操作

工作籃升降時,如出現不水平情景時,可利用電機單邊工作來調整,方法如下:假如工作籃左邊低,可使旋鈕扳至左位,按上升按鈕,直至水平爲止。工作籃兩端都能夠單獨調整,由操作者自選操作方法,十分簡便。特殊訂貨增加水銀開關的配電箱,吊藍下降時能自動調平,上升時可用選擇開關控制左右電機進行調平。

(10)突然停電時的操作

應按下急停按鈕,切斷主迴路,然後逆時針同時緩慢旋動兩臺盤式電機端部的手柄,使工作籃靠自重緩慢下降。

(11)出現緊急情景的操作

如出現緊急情景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迅速切斷主電源迴路。

(12)上限位開關的使用

在懸吊鋼絲繩的上部設有上限位止擋,限位開關觸及上限位止擋後,電機應停止向上運行,報警蜂鳴器響,此時,工作吊藍無法上行,只能下行,操作前應先檢查限位開關是否工作可靠

電源相序連接必須正確(當按上升按鈕時,吊藍須作上升運動,如相反則必須改變相序使之正確)。

(13)電源插座的使用

電器箱的電源插座可作照明,手動工具電源使用,但嚴禁接觸以上的電器設備,以免損壞電器線路及元器件。

(14)操作人員:

a.經正規培訓,考覈合格者

b.無不適應高處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作業時應佩戴附本人照片的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

d.作業時應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上的自鎖鉤應扣在單獨懸掛於建築物頂部牢固部位的安全保險繩上。

e.酒後、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f.不允許單獨一人進行作業。

g.不允許穿拖鞋或塑料底等易滑鞋進行作業。

h.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工作籃,不得在空中攀緣窗口出入。

i.不允許作業人員從一懸掛籃跨入另一懸掛籃體。

j.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單位領導採取相應勞動保護措施。

k.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15)。操作環境:

a.嚴禁雨雪天進行作業。

b.工作處陣風風速大於8.3ms(相當於5級風力)時,不準進行作業。

吊籃正常工作電壓應堅持在380+19v範圍內,當現場電源電壓低於342V時,不得進行作業。

c.當現場電源電壓在361V~342V範圍內或環境溫度超過40C或海拔高度超過1000m時,吊藍的最大載質量不得超過額定載質量80%。

d.作業高度超過100m時,應配置電纜抗拉保護繩,並且相應減少工作籃中的最大載質量(即減去大於100m的鋼絲繩和電纜線的重量,約合2kgm)。

e.施工範圍下方如有道路時,必須設置警示線或安全護欄,並且在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或配置安全監督員。

f.夜間施工時,現場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其照度應大於150Lx。

(16)。電氣系統:

a.電源應由用戶另設漏電保護裝置。

b.吊籃電氣系統接入電源時,必須檢查相序是否正確,否則限位開關不能正常工作。點我:關注3個實用工程類公衆號,領取工程大禮包

c.電氣系統相間絕緣電阻0.5兆歐;電氣系統與機殼間絕緣電阻2兆歐。

d.電氣系統接地電阻4歐,接零電阻0.1歐。

e.必須將電源電纜固定在工作籃欄杆上,避免電源線插頭直接承受懸吊力。

f.在工作鋼絲繩上端必須安裝升高限位塊,限制工作籃最大提升高度,防止冒頂。

(17)懸掛機構:

1)配套出廠的標準懸掛機構在使用時必須貼合以下要求:

a.工作鋼絲繩與前支柱中心線的水平距離

b.前後支柱中心距

c.橫樑中心高度

d.鋼絲繩長度

e.工作籃最大載質量額定載質量

f.配重52塊重1040kg(標準配重鐵每塊重量20kg)

2)配套出廠的標準懸掛機構滿足不了施工現場特殊需求時,用戶可向廠家選購專用加長挑樑以適應不一樣需要。可是用戶必須按說明書的參數,嚴格控制挑樑最大外伸距離L,前後支柱最小間距B合配重塊重量,並且使用時絕對不允許超過最大工作載重量,並且應注意表後所注資料。

3)配重塊必須穩妥地固定在後支柱小車上。

4)橫樑安裝應水平,全長高度差100㎜,並且不允許前低後高。

5)前支柱不得安裝在女兒牆外。

6)拉縴鋼絲繩的夾緊合張緊,必須按說明書前述要求進行。

7)不得少裝或漏裝或混裝懸掛機構的零件、構件、緊固件和插接件。

(18)鋼絲繩:

1)必須使用說明書規定的鋼絲繩。嚴禁用其它規格的鋼絲繩或僞劣產品代用;

2)鋼絲繩繩端頭部的夾緊必須貼合前述要求,其懸掛必須貼合安裝要求,工作鋼絲繩系在懸臂挑樑外側卡套槽裏,安全鋼絲繩系在內側卡套槽裏;

3)鋼絲繩不得沾油,不得有扭傷、死彎、鬆散、起鼓和磨損斷絲超標;

4)鋼絲繩的安裝、維修保養、檢驗及報廢應貼合GB5972-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範》;

5)鋼絲繩自由端的繩頭必須進行焊接處理並且貼合要求;

6)安全帶及安全保險繩:

a安全帶及安全保險繩的各項檢測指標,均應貼合GB6095-85。安全保險繩及其聯接裝置應能承受18kN靜載而不破壞。

b安全保險繩應牢固地固定在建築物頂部,不允許固定在吊藍懸掛機構上。

c每根安全保險繩只允許懸掛一條或二條安全帶(每條最多供二人使用)

(19)安全鎖

1)安全鎖的使用必須遵守《LBS20型擺臂式安全鎖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2)安全鎖必須兩把配套使用;

3)安全鎖必須有出廠檢驗合格證書,並在規定的。標定限期內使用;

4)安全鎖如果出現故障,應送到廠家進行維修並重新標定,嚴禁用戶自行拆卸修理。

(20)提升機:

1)嚴禁超載荷使用。

2)不得使用沾油、扭曲、死彎、鬆散、橫斷面畸變的鋼絲繩。提升機內油液溫升不得大於45K,機殼溫度不得大於60C(即手能持續觸摸一分鐘的溫度)。

3)電動機繞組溫升不得大於80K,機殼溫度不得大於60C。

4)因盤式電機爲30分鐘短時工作制電動機,所以提升機連續工作不得超過30分鐘,電動機起制動頻率不得大於6次分鐘。

5)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悶車”現象(即按動按鈕,電動機不轉)時,切勿反覆按動上升或下降按鈕,此時,應冷靜檢查荷確定“悶車”的原因,若因電源缺相造成,待排除後再啓動提升機;若因使用不當造成鋼絲繩被卡在機內,則應及時請專業維修人員排除故障,切忌反覆按動按鈕,避免進一步損壞提升機或造成事故。

6)出現故障,應由專業人員進行修理,嚴禁私自拆裝。

7)提升機使用期滿一年,約合300個工作日或累計懸吊工作2000小時,應回廠進行大修。

(20)工作籃:

1)嚴禁超載使用;點我:關注3個實用工程類公衆號,領取工程大禮包

2)嚴禁超長對接(最大對接長度爲6m);

3)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它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4)禁止在籃內進行電焊作業;

5)禁止在籃內放置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爆品;

6)不準作爲運載貨物私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使用

(21)安全操作規程:

1)新安裝的吊藍必須由專職安全員或設備管理員按吊藍安裝檢查驗收項目表所列項目合要求進行嚴格檢查,檢查合格由檢查人員簽章後,該吊藍方可投入使用,要求“一機一卡”,逐臺辦理安裝驗收手續,存檔備查。

2)吊藍班前檢查項目表所列項目和要求進行嚴格檢查,檢查合格由操作人員簽章後,方可進行操作,要求“一機一卡”逐班填寫,存檔備查。

3)操作過程必須嚴格按使用說明書中的要求進行,應經常檢查電機、提升機是否過熱,如有過熱現象應暫停使用,吊藍作業中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待維修人員檢修完好後再使用。

(22)維護和保養:

1)常檢查與保養

a.班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及解決。

b.班後將吊藍與建築固定,防止被風颳倒或與其它物體發生碰撞;及時將籃內雜物清理乾淨,尤其噴砂、塗漿作業後,飛濺物必須及時清除乾淨,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電控制箱,應對提升機,安全鎖合電控制箱進行妥善遮蓋。二、定期檢修與保養

c.在施工期間每二個月或累計運行300小時以及停用一個月以上,在使用之前應對吊藍進行一次定期檢修與保養,檢查項目合要求按本說明書吊藍定期檢修與保養項目表進行,應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定期檢修與保養。

(23)定期大修:

1)提升機使用期滿一年或累計工作300個臺班約合2000小時,應回廠進行大修。大修項目如下

a.更換進繩口、出繩口、護繩環及雙向密封軸承等易損件。

b.清洗上、下蓋內所有零件。

c.檢查齒輪公法線及孔徑尺寸是否超標。

d.檢查密封圈脣口有無破損、磨損尺寸是否超標。

e.檢查主動盤外芯磨損尺寸是否超標。

f.檢查主動盤與壓力盤繩槽表面磨損情景,如其表面存在明顯溝痕應予以更換。

2)裝配注意事項如下:

a.聯接主動盤、壓力盤合碟型彈簧的螺栓,其緊固時必須使用扭矩扳手,擰緊力矩爲50~56N.m,緊固後務必將防鬆墊片扳起一角,壓住螺栓六角頭的一側面,以防螺栓鬆動。

b.裝配橡膠油封時,應注意開口方向;不得碰傷油封脣口。

一、二級行星齒輪箱內加註齒輪油,型號:GL-4(質量指標85W90)。加油量1.5L。換油週期12個月。在提升機上端設有加油口,下端設有放油口。

c.電動機極其軸端齒輪採用ZGN-1鈣基潤滑脂潤滑,換油週期爲一年,換油時應先清洗乾淨,然後在摩擦表面均勻塗一層潤滑脂。

d.滾針軸承採用脂潤滑,其型號、換油週期合方法同上。

e.所有球軸承均採用雙側帶密封圈的單列向心球軸承,其間已加註足量潤滑脂,所以不必另行加油,大修時應更換軸承。

f.主動盤外芯採用高分子聚合材料,裝配時在內外圈表面均勻塗適量二旒化脂潤滑即可。

g.諧波減速器的鋼輪、柔輪是隻經過調質處理的小模數齒輪,拆裝時嚴禁碰傷齒面,嚴禁有異物進入。

h.鋼輪、柔輪、柔性軸承換油時必須清洗乾淨後,在各齒部及軸承滾動處均勻塗適量清潔的二旒化脂高溫潤滑脂(其允許工作溫度不低於120C)。換油週期爲一年

i.裝配前必須測量固定鋼輪下端面與上殼體下端面距離;測量轉動鋼輪上端面與下殼體上端面距離,以保證轉動鋼輪與固定鋼輪之間的間隙在1.3~23.㎜之間。

j.新提升機在正常使用前應磨合100小時以上,在磨合期內,前50個小時,最大載荷不超過額定載荷的50%,後50個小時,最大載荷不超過額定載荷的80%,磨合期結束後,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k安全鎖有效標定期限爲一年,到達標定期的安全鎖應送回廠家進行全面檢修並另行標定。

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規定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以下簡稱“交底”)是施工技術管理的重要環節,工程動工之前,施工單位應組織對有關人員就工程項目的內容、技術標準、工程特點、設計意圖、施工方案與要求、施工順序、工期進度安排、工藝質量標準、安全質量措施、設備物資供應、水環保以及整個建設項目的管理體制等進行交底。爲此,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交底的意義:規範安全技術操作,避免技術錯誤和經濟損失,確保安全、質量和工期。

第三條交底的依據:設計單位交付的設計文件、圖紙,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的交底資料,行業現行設計施工規範、施工安全規範和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施工調查資料和施工組織設計,與接管單位就技術問題預先進行磋商的結果等。

第四條交底應根據不同工程類別和專業分別交底。交底資料應形成記錄,予以保存。

第二章交底制度

第五條由項目部總工主持和組織有關部門及人員,逐級向下進行交底。

項目部向作業隊的交底,由項目部組織專門交底會議,或文字資料下發。作業隊向作業層的交底應分批、分階段進行,貫徹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書面交底外,還應填寫“施工安全交底記錄”。

第三章交底的主要內容

第六條作業隊向作業層進行交底的主要內容;

一、設備班前檢查技術要求、設備保養維修技術要求、架設施工規範、吊裝、運轉、等工況的安全注意事項及支座安裝施工工藝、運架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工序配合。

二、保證安全、質量、水保、環保、防塵、防爆的具體措施。

第四章交底的要求

第七條在逐級進行的施工交底中,本項目部對作業班組進行的交底最爲關鍵是能否保證滿足設計、驗收標準、確保施工安全和兌現合同承諾的重要環節。因此,項目部的交底應具有針對性,必須對作業隊進行明確、清晰、完整,有效的交底,直到作業隊掌握、清楚、明白爲止。

第八條項目部對作業班組的交底

一、可參照模型、掛圖講解,也可以用觀摩實物的類比方法,可以辦短期培訓班,編寫手冊,務必向全體施工人員交透、交清、交懂,不得草率從事。

二、組織機構、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操作要求,使用圖張貼於運架設備上,以便時時提醒職工規範操作,同時實行獎懲制度。

第九條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應認真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一式二份,經交底雙方籤認存檔。

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規定 篇六

一、在項目的單位工程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交底記錄。技術交底的一般內容包括:安全(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的“四新”成果、現場發現的安全隱患及其解決辦法等。

二、施工作業現場,工程隊向班組交底,班組長每天還應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重點對當天每個人的工作任務、安全作業要求和工完場清三項內容交待清楚。

三、安全技術交底一般規定

1、爲了使施工人員掌握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要求,避免在施工中發生失誤,做到心中有數,確保安全完成任務,在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應認真做好層層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準施工。

2、安全技術交底可根據工程大小和技術繁簡情況以及施工人員安全技術素質情況,由安全負責人組織;按照規定和工序安排,分階段分級進行。

四、對工程隊的安全技術交底

1、工程開工前,工程公司主管技術領導應組織工點技術人員,向工程隊進行技術交底。其主要內容是:①安全(專項)施工組織設計;②安全技術措施、規程;③安全生產“四新”技術成果;④安全施工方面的具體要求;⑤安全生產規範、標準等。

2、技術交底除了口頭交底外,還必須對重點、關鍵部位和太危險性大的專項工程、特殊作業等以書面形式進行。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施工隊長和班組長各一份),應履行簽字手續,並將技術交底書編號訂成冊。

3、工程隊在施工中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主要採取“三工”形式。即工前講解、工中指導、工後總結,反覆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由隊級安全員或工班長負責實施。

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必須認真做好,安全、技術部門要監督實施,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工程不準施工。無論採用書面文字或以圖表的形式,均應建立複覈制度。對口頭交底要記入工程日誌隨時檢查,防止出現差錯。

爲保證安全文明生產技術交底制度的實施,特制定以下保證措施:

第一條、爲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全體職工(包括合同工、民工)必須認真學習並遵守本技術交底制度的'內容。

第二條、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學習業務知識,熟悉、掌握並嚴格執行本工作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

第三條、特種作業人員(機動車、移動式機械、電力、焊接、起重、鍋爐、潛水、高空)須經有關部門正規培訓,考覈合格後,執相應的《上崗證》上崗,無上崗證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第四條、進入施工場地,必須按規定配帶安全帽,不準光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場地,作業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五條、自覺接受安全員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督促,維護各項規章制度的嚴肅性,不得強迫作業人員違章、違紀作業。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指揮及調度。

第六條、過度疲勞和飲酒後不準上崗作業。

第七條、堅決杜絕下列嚴重違章作業現象:

1、不按規定,擅自變更施工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盲目施工;

2、高空作業無安全措施及多層交叉作業;

3、機電設備超負荷、超載運轉或運行;

4、發動機缺油、缺水、汽油機直流供燃油運轉;

5、輸用電設備漏電、短路、接地不良、一線一地等;

6、使用有嚴重缺陷的鋼絲繩、吊環或安全裝置不全、失靈的吊裝起重機械作業;

7、不按規定使用爆破器材;

8、駕駛轉向、制動不靈的移動式機械及無合法手續的車輛上路;

9、其它違章行爲。

吊籃安全技術交底 篇七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常各莊共7棟,1802、1807、1811、1810、1809、1801、1806、樓層分別爲20,18,21,16。

二、吊籃施工安全措施

(一)、一般要求

1、吊籃的工作環境溫度爲-20-40度。

2、吊籃平臺在工作處陣風風速不大於10.8ms(相當於6級風力)

3、吊籃操作人員必須是適合於高處作業並經過技術培訓和考覈合格的人員。

(二)、吊籃平臺的要求

1、吊籃平臺的結構應能承受2倍的均布額定荷載,出廠前必須做荷載實驗,並應檢查焊縫是否開裂和螺栓是否有鬆動現象。

2、吊籃平臺主要受力構件的焊縫必須進行質量檢驗保證焊縫到達設計要求。

3、吊籃平臺的底板必須有防滑措施

4、吊籃平臺與提升機構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鬆動現象,並應經常檢查。

5、吊籃平臺內應設有安全帶和工具的鉤掛裝置。

6、吊籃平臺內最小通道寬度不小於400mm,底板有效面積不小於每人0.25㎡。

7、吊籃平臺上必須裝有固定式的安全扶欄,靠建築物一側的高度不小於800mm,後側及兩邊的高度不小於1100mm,扶欄應能承受1000N水平移動的集中荷載。

8、吊籃平臺安全扶欄所有構件應光滑、無毛刺,安裝後不應有歪斜、扭曲、變形及其他缺陷。

9、沿吊籃平臺底板四周應裝有高度不小於100-150mm的擋板,擋板與底板間隙不得大於5mm。

10、吊籃平臺應有在建築物表面滑動的導輪或配備緩衝裝置,保證吊籃平臺的穩定,以避免與牆面撞擊。

11、吊籃平臺如果裝有門,其門不得向外開,門上應裝有電氣聯鎖裝置。

12、吊籃平臺正常運行操縱裝置應安裝在吊籃平臺上,並且要選用可點動和連續手按及不受氣候影響的電氣設備。

(三)、提升機構的要求

1、提升機構的傳動禁止採用摩擦裝置、離合器、皮帶傳動等。

2、提升機構的傳動零件必須進行適當潤滑,亦可採用自密封、自潤滑,並應定期注入和更換潤滑油。

3、提升機構的所有傳動外露部分必須裝上機罩或類似的防護裝置。

4、提升機構的傳動機構在電氣失靈時,應具備不超過兩人就可操作的手驅動裝置。

5、提升機構上必須配備制動器,一般應有兩套獨立的制動器,每套均可使帶有額定載荷的125%的吊籃平臺停止運行並停住。

6、主制動器:該制動器應能使吊籃平臺在100mm範圍內停住,採用常閉式制動器。

7、輔助制動器:輔助制動器一般應剛性安裝在提升機構的機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閉式制動也可用手動機械制動,該制動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機構採用手搖驅動情景下,能使吊籃平臺在100mm範圍內停住,其安裝位置要便於操作、檢修和調整,並有防水保護。

8、、提升結構上下運行最大額定速度不得超過10mmin。

(四)、安全保護裝置的要求

1、吊籃一般須配備制動器、行程限位、安全鎖等,並必須經檢驗合格才能安裝。

2、行程限位

(1)吊籃必須裝有上下限位開關,以防止吊籃平臺上升或下降到端點超出行程的範圍。

(2)行程限位裝置的安裝方式須是以吊籃平臺自身直接去觸動。

3、安全鎖

(1)吊籃上必須裝有安全鎖,並在吊籃平臺懸掛處增設一根與提升機構上使用的相同型號的安全鋼絲繩,每根安全鋼絲繩上必須裝有不能自動復位的安全鎖。

(2)安全鎖應能使吊籃平臺在下滑速度大於25mmin時動作,並在不超出100mm的距離內停住。安全鎖的動作要靈敏,工作要可靠,並需經嚴格的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產品不準裝配和出廠。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超期必須由專業廠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4、必要時吊籃上須有防傾斜裝置。

5、吊籃上宜設超載保護裝置。

(五)、鋼絲繩的要求

1、鋼絲繩的選擇

應按作業條件和鋼絲繩的破段拉力S選用,吊籃鋼絲繩所選用的鋼絲繩對於爬升式必須貼合GB8912要求,對於捲揚式必須貼合GB1102的要求,並必須有產品性能合格證。

(1)吊籃使用的鋼絲繩形式、規格和長度都應在說明書內寫明。

(2)在任何情景下承重鋼絲繩的實際直徑不應小於6mm。

2、鋼絲繩安全係數的確定:鋼絲繩安全係數值不應小於9

3、鋼絲繩的固定應貼合GB5144的規定

4、不允許以連接兩根或多根鋼絲繩的方法去加長或修補。

5、鋼絲繩的檢查

(1)操作人員應隨時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分、鋼絲繩與設備連接的部位、從固定端引出的鋼絲繩及繩端固定裝置進行檢查。

(2)檢查週期:對於吊籃的鋼絲繩,在使用以後每月至少檢查3次,並應貼合GB5972中2.4.1的規定。

(3)檢查部位:必須檢查鋼絲繩的整個工作長度,同時也必須仔細檢查經過滑輪或捲筒,其他接觸面以及正反纏繞的那些鋼絲繩繩段。對於靠近末端接頭處的鋼絲繩應當仔細檢查。

(4)在閒置設備上鋼絲繩的檢查:當設備已閒置或停用一個月以上時,其鋼絲繩在設備使用以前要做全面的檢查。

(六)、懸掛機構的要求

1、懸掛機構的結構件必須選用鋼材或其他適宜的金屬結構材料製造,可採用焊接、鉚接或螺栓連接,其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

2、懸掛機構受力構件必須進行質量檢驗,保證到達設計要求。

3、懸掛結構施加與建築物或構築物支撐處上的作用力都應貼合建築結構的承載要求。

(七)、配重的要求

1、吊籃的懸掛結構必須配置適當的配重。

2、配重應準確、牢固地安裝在配重點上,並應按圖紙規定配置足夠質量的配重。在吊籃使用前須經安全檢查員覈實才能使用。

3、抗傾覆係數等於配重矩比前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於2。

(九)、電氣系統的要求

1、電氣系統中的主要元件均應安裝在電器控制箱內,並集裝在絕緣板上,必須保證與電器控制箱外殼絕緣。其電阻值不得小於0.5M歐姆。

2、吊籃的電源電纜應有保護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觸碰,並應單獨使用,且安裝熔斷保險開關。

3、電器控制箱應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4、吊籃的電器系統應有可靠的接零。

5、電氣系統中所選用的電氣元件必須靈敏可靠。

6、吊籃上備用的便攜式電動工具使用的額定電壓值不得超出220V,並應有可靠的接零。

7、電器系統中應配備漏電保護器。

(十)、建築物或構築物支撐處的承載要求建築物或構築物支撐處應能支撐住吊籃的全部載荷。

(十一)、設備驗收

1、淨荷載試驗:吊籃現場安裝後,應進行空載安全運行試驗,將吊籃啓動後上下運行幾遍,檢查屋面機構、鋼絲繩、安全鎖等項目是否貼合安全性能要求。

2、滿載試驗:按吊籃使用最大荷載在吊籃上頭加載,並將吊籃提升到距地面1.5-2米處,不少於4小時後,檢查整個機構工作是否正常,各個項目是否貼合安全性能要求。(1、鋼結構是否開焊變形;2、電氣系統是否正常;3、安全鎖鎖繩是否正常)

3、吊籃安裝完畢後由吊籃公司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二次驗收,驗收合格後上報唐山市建交中心人員備案驗收。設備驗收完成後,取得備案證明,吊籃方可正常使用。每次吊籃移動位置後,必須有項目安全員和吊籃租賃單位共同驗收簽字後,方可使用。

(十二)、吊籃安全管理規定

1、吊籃組裝前,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要根據工程情景編制組裝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並組織驗收。

2、組裝吊籃所有的料具,要認真驗選,用焊接組合的吊籃,焊件要經技術部門檢驗合格方準使用。

3、吊籃使用期間施工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經常檢查吊籃的防護、保險措施、挑樑、手動葫蘆或倒鏈、吊索、鋼絲繩,發現問題立即解決,嚴禁工人在有隱患的吊籃內作業。

4、使用吊籃時,應設專人負責與有關部門監視挑樑荷載與變動情景,發現問題,及時向技術部門反映。

(十三)、其他要求

1、工人在吊籃上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帽帶,必須佩戴安全帶,將保險鉤掛上在安全繩上方可進行施工。

2、吊籃平臺上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超載使用。

3、安裝固定件前打眼用的電錘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末級開關箱必須配漏電保護器,工人必須帶絕緣手套進行操作,專業電工進行接線。

4、操作人員需穿防滑鞋,有恐高症、心臟病的人員禁止高空作業,嚴禁酒後作業,上下吊藍禁止中途從窗口進出。

二、施工現場防火措施及防火管理

1、複合板進入現場後,遠離可燃物及火源水平存放並進行苫蓋。附近放置乾粉滅火器。

2、施工現場應按規定配備消防滅火設備並加強維護、保證完好;

3、在外檐進行電氣焊作業時,下部設置接火斗用於接放未燃盡的焊渣,防止未燃盡的焊渣引燃牆面上的擠塑聚苯板。電氣焊作業現場設專人進行看護,電氣焊作業完畢,將未燃盡的焊渣全部清除後方準離開。

4、存放現場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並做好標識;

5、存放現場及加工製作場地不得堆放易燃等危險物品;

6、要注意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與明火、電焊作業工種交叉作業;

7、保溫層夜間施工使用碘鎢燈照明時,應採取防火安全措施;

8、暫停施工時,對其暴露的泡沫塑料芯材部分應採取有效的防火保護措施;

9、下班前必須將零星保溫材料、碎屑等清除乾淨;

10、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11、注意門窗等物品的保護。

吊籃安全技術交底 篇八

1、各操作施工人員除滿足安全操作規程外,必須滿足18歲以上、40歲以下、中學以上文化程度。

2、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3、操作施工人員不得穿拖鞋、塑料底等滑鞋作業。

4、操作人員上機操作前,一定要認真學習和掌握使用說明書,檢查項目合格後方可上機操作,在使用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5、操作人員發現意外險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單位領導採取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6、有權對管理人員違反指揮強制冒險作業,拒絕執行。

7、懸掛平臺應儘量均勻分佈負載,不得超載。

8、禁止在懸掛平臺內使用梯子或其他裝置獲得高工作高度。

9、不得將電動吊籃作爲垂直運輸和載人設備使用。

10、吊平臺傾斜應及時平整。

11、在懸掛平臺內進行電焊接作業時,不得將懸掛平臺和鋼絲繩作爲接地線使用。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12、吊頂平臺內無雜物,吊頂平臺內堆放工具等時,吊籃本身的圍欄高度不夠,操作人員應採取相應措施加強圍欄。

13、嚴禁在懸掛平臺上猛烈搖晃鞦韆等。

14人爲固定安全鎖打開方向盤的安全鋼絲繩緊張時,爲了不損壞安全鎖,強行打開方向盤的安全鎖關閉後,機器下降,不能自己拆卸修理。

15、操作人員平時機械故障或停電後,不得自行使用手動滑動。必須得到吊籃負責人的認可,不能自行拆卸電動升降機。

16、操作員可以在懸掛平臺上從上空扔東西。吊頂平臺運行時,應注意建築面上下無障礙等現象。

17、操作人員在懸掛平臺上不得有吸菸鬥歐等惡劣現象。

強制性條文

1、雨雪天進行高空作業時,應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水、冰、霜、雪應立即清除。

2、機器應根據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操作或任意擴大使用範圍。

3、捲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重疊或斜繞時停止重新排列,旋轉時不得用手踩鋼絲繩。

4、工作面清空不足以保證安全工作時

5、高空焊接或切割時,必須繫好安全帶,焊接周圍和下方應採取防火措施,由負責人監護。施工標誌、防護設施損壞失效時。

6、吊籃安全鎖具敏感可靠,吊籃平臺降速超過25m/min時,安全鎖具應在不超過lOOmm的距離內自動鎖定懸掛平臺的鋼絲繩,安全鎖具應在有效的檢定期內。

7、升降機安裝完畢後,需要正式修,滿足要求後方可使用。

8、提升機架體頂部自由高度不得大於6m。

9、提升鋼絲繩不得長期使用。端頭和滾筒應用壓緊裝置緊固,滾筒應按順序整齊排列。吊籃在工作的最低位置時,滾筒上的鋼絲繩必須超過3圈。

安全措施

1、安全交底。吊籃安裝、拆卸前,吊籃管理人員安全交給安裝班工人。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高處臨邊作業必須戴安全帶。

2、應嚴格執行正常安裝拆卸的步驟和步驟,不得隨意更改。現場管理人員應督促工人組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規定。

3、嚴格檢查質量。只有安裝竣工驗收合格的吊籃才能使用,沒有經驗的合格者嚴禁使用。

4、項目部工作人員上吊籃前應經過培訓,特別是後期更換後應進行培訓。培訓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組織,設置部門負責培訓。

5、項目部負責吊籃的使用安全管理。

(1)項目部應指定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或安全人員等)主管吊籃的日常施工安全,經常檢查監督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內容詳細附件)。

(2)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或發現安全問題時,應停止並撤離到安全場所,不得勉強使用或自行處理。同時,應向項目部彙報處理和吊籃安裝部門進行維修。吊籃故障或危險排除後才能恢復使用。

6、吊籃安裝部門對吊籃進行日常維護和安全檢查。

現場維修人員每天檢查籃子,發現故障後立即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