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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計算方法精品多篇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計算方法精品多篇

Q 什麼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篇一

A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未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按照上年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的主要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的專項資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

Q 用人單位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何計算? 篇二

A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具體流程和材料準備如下: 篇三

一、初次就業的初、高中畢業生達到就業年齡而未繼續升學的,持身份證、畢業證、一寸照片兩張等必備證件到當地戶口所在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參加就業前訓練,訓練合格後填寫《XX勞動者求職錄用登記表》、領取《就業證》,由工作人員在就業訓練情況欄進行記載。在市內各區辦理的《就業證》還需到市職介中心加蓋鋼印。

二、凡要求到本市轄區內就業的各級各類大中專畢業生、研究生和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持身份證、畢業證、一寸照片2張等必備證件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登記,填寫《XX勞動者求職錄用登記表》、領取《就業證》。

三、有就業要求的其他勞動者,持身份證和戶口所在地居委會證明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登記,填寫《XX勞動者求職錄用登記表》、領取《就業證》。

求職人員無論→←以何種途徑就業後,用人單位需持被錄用人員的《就業證》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其授權的就業服務機構爲其辦理用工備案及社會保險等手續,續填被錄用人員的《XX勞動者求職錄用登記表》中錄用單位情況,由工作人員在《就業證》就業情況欄進行記載。

Q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要符合哪些條件? 篇四

A 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用人單位必須將殘疾人錄用爲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二是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三是必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