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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基層治理創新的經驗:以制度創新激勵幹部擔當作爲

推進基層治理創新的經驗:以制度創新激勵幹部擔當作爲

推進基層治理創新的經驗:以制度創新激勵

幹部擔當作爲

黨的二十大明確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全黨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基層社會矛盾複雜多變,各項深化改革措施需要全面推進的背景下,爲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人的現代化,特別是領導幹部管理的現代化,有效破解“爲官不爲”現象,省X縣從自身實際情況出發,不斷強化問題導向,把制度建設作爲破解難題的突破口,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積極構建崇尚實幹、鼓勵擔當、強化問責的多維管理體系,成功探索出一條符合X實際、具有X特色的地方治理新路徑。

一、鮮明選人用人導向,激發幹部“有爲”動力。鮮明的選人用人導向是選拔使用幹部、鼓勵幹部擔當作爲的重要途徑。縣通過強化幹部選任中的正向激勵作用,充分調動幹部擔當作爲的內在動力。在幹部選任使用方面,着力破除論資排輩和人情關係,明確激勵幹部擔當作爲的制度化導向,分類運用職務職級的激勵功能,採取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公推比選、競爭任職等方式,使有思路、有幹勁、有激情、有貢獻的優秀幹部得到提拔重用。在幹部考覈方面,明確考評標準,堅持突出政治標準,以工作實績爲核心,聚焦履行黨建責任、班子綜合研判、目標績效考覈三大環節,創新構建“1+3”綜合考覈評價體系,將考覈結果作爲幹部選拔任用、評先獎優、問責追責的重要依據,通過準確客觀評價領導班子運行情況和領導幹部履職情況,爲考準考實幹部政治業務素養、科學精準選人用人提供有效保障。近兩年來,全縣累計提拔重用幹在一線、業績突出的幹部256名,有效營造出幹事創業“千帆競發”的濃厚氛圍。

二、推進立體化綜合考評,構築幹部“有爲”制度根基。創新考評方式,豐富考覈內容,構建從縣處級幹部到鄉科級幹部、從績效考覈到紀實管理的立體化考覈機制,以精細化管理構建激勵幹部擔當作爲的制度化體系。注重發揮縣級領導幹部擔當作爲的表率作用,按照“責任制+清單制+督考制”要求,制定《部分縣領導2024年項目化管理責任清單》,由每位縣級領導牽頭聯繫2個以上重點項目,縣委常委會每季度定期聽取重點項目進展情況並開展星級評定,公開評定結果,納入年度考覈。針對縣級部門黨組(黨委)書記和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等“關鍵少數”,創新性開展“書記季考”模式,圍繞理想信念、精神狀態、工作作風、能力素質等方面內容定期進行公開考覈評議,並將“書記季考”結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年度考覈,作爲衡量幹部能力、評價幹部政績的重要依據,對考評位居前列的,優先提拔使用;對被評爲較差檔次的,由聯片區域縣委常委和縣委組織部部長進行約談、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問題嚴重的,適時根據《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規定》和有關工作要求進行崗位調整。截至目前,全縣累計組織開展“書記季考”6次,梳理整改問題192項,先後約談19名縣級部門黨組(黨委)書記和鄉鎮黨委書記。針對鄉鎮(街道)和縣級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制定《履職情況工作日紀實暨正負雙向評價計分管理辦法(試行)》,對脫貧攻堅、環境保護、掃黑除惡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程紀實、綜合評判,將評價計分結果作爲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制度試行以來共有59個鄉鎮(街道)和18個縣級部門的268名領導班子成員正負雙向評價分值發生變動,有效調動了幹部積極性。

三、強化幹部監督問責,打造優上劣下“升降機”。將推進幹部能上能下作爲全面從嚴治黨、強化監督問責機制的有效舉措,先後出臺《縣科級領導幹部負面信息研判制度》《縣科級領導幹部爲官不爲教育幫助和懲戒辦法(試行)》等管理辦法,對慢作爲、不作爲、亂作爲的幹部進行警示和懲戒,既強化了幹部的責任管理,推動幹部能上能下,也有效推動形成“庸者下、劣者汰”的懲戒機制。近兩年來,先後免職不擔當、不作爲幹部4名。建立健全長效跟蹤管理機制,在“下”之前,綜合採取調離、改任非領導職務、降職等方式,按照規定履行調整程序,確保幹部下得合規、下得合理、下得服氣;在“下”之後,實時跟蹤幹部精神狀態和工作表現,積極鼓勵其整改問題、提升水平,引導幹部把“下”作爲一種自我鞭策,主動轉變作風,對於積極改正、表現優秀、成效明顯的,及時爲其搭建新的幹事創業平臺,近兩年來重新啓用因工作失誤“下”後又積極進取的幹部3名。建立“負面清單”制度,高效運用幹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將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有機結合,充分發揮幹部監督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信息員作用,每月收集科級領導幹部負面信息,每季度召開聯席會議對負面信息逐一研判,形成《縣科級領導幹部負面信息臺賬》242條信息,實現幹部監督信息共享、優勢互補,爲幹部選拔任用提供重要依據。

四、用好容錯糾錯“定心丸”,讓有爲幹部“輕裝上陣”。針對幹部不敢作爲的思想顧慮,合理探索構建具有針對性的容錯糾錯機制,制定出臺《縣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幹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實施辦法(試行)》《縣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旗幟鮮明地爲擔當者擔當、爲負責者負責、爲幹事創業者撐腰鼓勁,大力營造改革創新、攻堅克難、擔當作爲的良好環境,切實保護作風正派、清正廉潔、敢作敢爲、銳意進取的黨員幹部。始終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寬嚴相濟的原則,以“三個區分開來”爲根本遵循,明確“六類適用對象”,圍繞推進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推進深化改革、創新體制機制、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工作,擬定“容錯糾錯正負面清單”,對符合容錯條件的幹部依據規定免責、減責或從輕處理。不斷優化容錯糾錯啓動程序,對犯錯幹部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無條件啓動程序,在嚴格把握政策界限的前提下,進行前期甄別和調查覈實,出具調查報告,並積極向上級部門報告,確保合理容錯、及時糾錯和澄清保護,有效避免犯錯幹部因內心顧慮而不敢主動申請啓動容錯糾錯程序的問題,近兩年來爲反映問題不實的幹部澄清正名160餘件。

縣通過建立健全激勵引導、紀實考評、優上劣下、容錯糾錯等“立體化”管理機制,將嚴管與厚愛、約束與激勵有機結合起來,推動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取得非常顯著的成績,成功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面臨的各種困難,地區生產總值增速連續多年保持在8%以上,年度目標績效考覈連續兩年位居全市第一;先後榮獲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省縣域經濟發展先進縣、省“三農”工作先進縣等殊榮;成功創建全國衛生縣城和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這些成績的取得,是新形勢下加強地方治理創新、激勵幹部擔當作爲的直接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