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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獎懲制度通用多篇

員工獎懲制度通用多篇

員工獎懲制度 篇一

一、工作時間:08:30—17:30

二、提供:中飯

三、薪金標準;底薪+提成;

四、錄用期:

a:月基本工資=底薪300元

b:月基本工資=底薪500元

c:月基本工資=底薪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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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術等級工資發放標準:

五、其它獎罰按相應的規章制度辦理,1—30日爲計算月,每月10日爲上月薪金髮放日,若半年以上連續完成所定任務,無重大違紀者,年終獎金1000元;

六、重大違紀如下:

1、曠工、擅離職守;

2、拒客、與客戶發生摩擦,遭客戶投訴;

3、透露公司機密、不服從管理、分配;

4、偷盜公司財物、損害公司利益;

5、員工之間相互挑撥離間、相互吵鬧;

崗位職責

1.維持店內良好的銷售業績;

2.嚴格控制店內的損耗;

3.維持店內整齊生動的陳列;

4.合理控制人事成本,保持員工工作的高效率;

5.維持商場良好的顧客服務;

6.加強防火、防盜、防工傷、安全保衛的工作;

7.審覈店內預算和店內支出。

主要工作:

1.全面負責門店管理及運作;

2.制訂門店銷售、毛利計劃,並指導落實;

3.傳達並執行營運部的工作計劃

4.負責與地區總部及其他業務部門的聯繫溝通;

5.負責門店各部門管理人員的選撥和考評;

6.指導各部門的業務工作,努力提高銷售、服務業績;

7.倡導並督促實行“顧客第一、服務第一”的經營觀念,營造熱情、禮貌、整潔、舒適的購物環境;

8.嚴格控制損耗率、人事成本、營運成本,樹立“低成本”的經營觀念;

9.進行庫存管理,保證充足的貨品、準確的存貨及訂單的及時發放;

10.督促門店的促銷活動;

11.保障營運安全,嚴格清潔、防火、防盜的日常管理和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

12.負責全店人員的培訓;

13.授權值班經理處理店內事務;

14.負責店內其他日常事務。

輔助工作:

1.指導其它門店人員的在職培訓;

2.協助總部有關公共事務的處理;

3.向總公司反饋有關營運的信息。

員工獎懲制度 篇二

一、獎勵方法

1、在本月門診工作的員工各項很優秀,按直接或間接及醫護人員推薦或多次受員工及患者好評的獎勵方法。

2、表揚與其他業績獎勵方式相結合。

3、每天當月加發獎金50-500元。

4、在任何發放獎勵資金由行政主任同意批准,及科室負責人覈實後方可發放。

二、獎勵條例

1、門診將制定以下員工有任何有於促進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規範管理,團隊建議均應予表揚者。

2、模範遵紀守法,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得到同事及科室負責人的充分肯定者。

3、在一個月全勤者(含每月公休假3天內)(無遲到、早退、無曠工、無各類請假)。

4、遇有緊急以外情況,勇於負責處置,且處置得當,避免差錯事故發生,維護門診的聲譽和經濟利益者。

5、業務技能優秀,職業道德良好,工作勤勤懇懇,在本職工作中做出優秀成績,是爲同仁表率及多次受到病人普遍好評者。

6、在領導分配的專項工作中,能主動性地開展工作,完成工作出色,節約經費,縮短工期者。

7、對來電諮詢的患者,並登記或通過關心詢問病情況進行溝通推薦治療技術治療者。

8、準時上午8點-下午6.30上崗服務,着裝整潔整齊。儀表端莊,主動熱情迎候病患,爲微笑站立接待來就醫病患,詢問與瞭解病患診療專科,妥善安排就醫並與醫生講明外有病患等候(擔負向導、付款、取藥送藥)。

9、門診醫護人員一個月內無竄崗閒聊、無吃零食、無看雜誌、無大聲喧譁、無亂扔紙誚、無玩電腦遊戲及其它事項等,在考勤報表中無弄虛作假者。

10、藥劑人員各項工作表現優秀、無發錯藥品,對藥品斷檔、變質、失效管理妥當,做好四查十對的規定及無違反毒麻藥品使用規定者。

11、在工作當中有責任心者,無違反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無推卸無延誤診治與搶救,無造成醫療差錯事故,無投訴無糾紛,醫護人員按二個月內無事故者。

12、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無私自收費或私自出售藥品物品,無向患者索取“紅包”禮品,不給門診造成經濟損失及門診不良形象者。

三、處罰原則

1、根據影響的範圍進行處罰。

2、最多處罰的金額不得大於醫護人員工資的40%。

四、處罰條例

1、醫護人員工作服穿着不整齊、不整潔、戴首飾、不帶胸牌、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菸頭、工作區域內臟亂或穿工作服進食堂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遲到、早退、班中脫崗者,1—5分鐘扣款10元;6—10分鐘扣30元;11—20分鐘扣5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替人或委託人打卡,上班幹私活,竄崗聊天、吃零食、打電話、發信息、看小說聽MP3等與工作無關的書刊或考勤報表中弄虛作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無故不參加門診開會等集體活動或未經允許不上班和自調休者,按曠工處理。曠工者扣70元。

3、服務態度不好,對病人視而不見,語言生硬,失誤等原故引起患者不滿或糾紛投訴,經調查屬實者,每次扣100-200元,在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4、工作不負責任,違反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造成醫療差錯事故的,如有投訴糾紛,經調查屬實者,每次扣罰100-200元,有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5、不服從領導,不聽從指揮,不聽調動及安排,違反門診規定破壞團結或因個人工作失誤造成門診利益受損者,每次扣罰100-200元。

6、醫護人員工作不負責任,推委病人而耽誤病人搶救,造成醫療差錯事故者,每次扣罰100-200元,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7、員工之間相互不協調,影響工作或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醫療差錯者,每次扣罰100-200元,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8、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私自收費或私自出售藥品、物品者、視情節輕重,每次扣款金額爲當次交易數額的5倍,嚴重者給予解聘,造成不良後果者,後果自負。

9、上下班不及時關燈、水管、門窗或浪費表格紙張,一次性用品者,每次扣款10元,(頭次警告),造成損失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

10、藥劑人員發錯藥品者,每人每次扣款30元。藥品斷檔、變質、失效及不按規定履行四查十對或管理不善影響工作時,除每人每次扣50元外亦追究當事人及科室負責人的雙倍責任。違反毒麻藥品使用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每次罰款300元,情節嚴重者司法部門處理。

11、收費人員收錯或私自少收,除補交錯,漏款外,每人每次扣款10-50元。

12、業務考覈成績不達標或醫療護理質量不達標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

13、向患者索取“紅包”禮品外,每次按“紅包”金額加倍扣罰。

14、對病人治療病種恥笑泄露隱私者,每次扣款50元。

15、醫療文書書寫不全或不規範及違反感染控制要求,糾正不改者,玩忽職守,違規操作或違章指導造成嚴重差錯或醫療事故者,每次扣款200-300元,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按賠償數額地30%扣罰(含退款)。

16、違規操作規程者,給予500-1000元扣款,受“紅包”者情節嚴重或違法由司法部門處理。

17、藥庫、藥房、化驗室等科室,要及時反映本科室本月及下個月的情況及計劃,如沒及時上報採購導致門診不能正常運作,利益受到損失,直接與間接的對負責人扣款100-200元。

最新員工獎懲制度 篇三

爲調整樂咖啡自營業以來出現的各種工作態度不端正及浪費問題作出以下懲罰制度,希望各位同事嚴格按照標準工作,認真對待每一件工作。

獎勵制度:

1、愛崗敬業獎:愛崗敬業,時刻維護集體名譽和利益,對工作認真負責,對同事團結友愛,經常主動幫助別人者,經領導評員工綜合議獎勵100元。

2、小小建議家: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者,經評估採用獎勵200元。

3、當月滿勤獎:當月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公司給予滿勤獎100元(除串休工休假)。

4、優秀環境維護獎:在職期間積極打掃學校衛生,維持學校環境整潔,得到領導同事一致認可者,獎勵100元。

5、團隊合作默契獎:與同事間相處融洽,遇到問題積極樂觀面對,能夠和諧處理同事間矛盾者給予100元獎勵。

6、最美服務獎:認真完成本餐廳各項工作,學習任務,品德高尚,業務技術精,服務態度好,經常受到顧客在意見卡上書面表揚者,獎勵100元。

罰款制度:

1、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工作服整齊,每次罰款50元。

2、上班期間聚堆聊天、串崗、打鬧、高聲喧譁或發出不必要之聲,每次罰款50元。

3、工作期間,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每次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00---7:00遲到、早退:罰款10元/次(超過半小時20元/次),超過3個小時無故未到者按曠工情況處理。曠工:教師無故曠工當月扣除100元,如無故曠工三次,立即開除,並追究相關責任,賠償相應損失。

5、整理打掃衛生不合格,無故減少服務項目者,每次罰100元。

6、廚具、吧檯設備及餐具擺放不規格者,每次罰款100元。

7、見顧客及上級、同事不主動問好者,每次罰款50元。

8、帶情緒上崗,對工作敷衍了事,給賓客臉色、服務態度不好、與賓客頂嘴者,每次罰款100元。

9、浪費餐廳物品,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者,每次罰款200元。

10、擅自脫崗,當班看上網、打電話,每次罰款100元。

11、對上級不禮貌,違背不服從管理,或上級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罰款100元。

12、客人入座,不主動給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紹菜譜消費項目者,罰款50元。

員工獎懲制度 篇四

1、食堂員工必須講究個人衛生,端正儀表;上班時間一律穿工作服、戴工作帽(頭髮不散露於帽外),違者每次罰款2-5元。

2、當班員工必須認真打掃衛生,發現不打掃或打掃不乾淨的,每次罰2-5元。

3、上班時間員工不準離開工作崗位(若有急事應向主管人員請示),違者每次罰5-20元。

4、食堂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安排崗位,敬崗愛業,與工友團結協作,不得搬弄是非,吵架鬥毆,違者每次罰10-20元。

5、熱情爲廣大師生服務,不與師生爭吵,不抽菸,不閒聊;發售飯菜要一視同仁,公平合理,違者罰5-10元。

6、員工要愛護食堂用餐,故意損壞或因違章操作造成損失的,按價賠償,因無意而造成較大損失(50元以上)的,酌情賠償。

7、食堂員工要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違者每次罰2-10元。

8、對衛生檢查工作表現較突出、貢獻較大的員工,每次給予獎勵20-30元。

最新員工獎懲制度 篇五

第一條獎勵的條件、形式及程序

1、員工表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將給予獎勵:

1)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效益方面有重大貢獻的;

2)能保質保量完成領導交辦的重大或特殊任務,在提高服務質量方面有顯着成績的;

3)在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經營管理中取得顯着效益的;

4)爲公司節約資金和能源有重大貢獻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業主及住戶利益免受損失的;

6)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行爲,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的;

7)見義勇爲,維護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避免重大損失有功績者。

8)做好人好事並得到了業戶口頭或書面表揚、稱讚者。

9)在集團內部及公司外部報刊雜誌上發表稿件者。

2、獎勵形式:

1)口頭或通報表揚

2)發給一次性獎金

3)通令嘉獎

4)授予榮譽稱號

5)晉升

3、獎勵程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經理將事蹟書面報告和《員工獎懲表》送行政人事部審覈後,呈報執行總經理簽署意見,由行政人事部執行。

第二條處罰的種類以及形式

作爲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內部管理,對員工過失按輕微過失、中度過失、嚴重過失三類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第一條輕微過失

1、上班時間不按規定着裝或不佩戴工牌者。

2、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私自倒班者。

3、無故離崗十分鐘以內者。

4、工作或服務態度不佳;怠慢業主(用戶)或在與其打招呼時置之不理者。

5、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及用語者。

6、安全管理人員非上班時間穿制服外出管轄區者。

7、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記錄者。

8、未經批准擅自將公司物品借給他人使用者。

9、不按部門工作規程要求工作;

10、沒有遵守各部門訂立的崗位職責;

11、拖延執行上級命令的;

12、託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條中度過失

1、輕度過失3次以及3次以上者;

2、無故遲到、早退當月累計達3次以上者;

2、曠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時擅自離崗、睡崗或違反操作;

4、不愛惜公司財產者;

5、沒有盡職及時報告事故的;

6、服務態度差受到有效投訴的;

7、當班時喝酒或酒後上崗者;

8、未經公司同意接受供應商或客戶的饋贈查實者;

9、在考勤記錄、統計、病假、報銷等有欺騙行爲;

10、未經公司授權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類鑰匙、重要財物及其他違紀行爲者;

11、對用戶(客戶)使用褻瀆性或辱罵性語言影響惡劣者;

12、其他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情節較嚴重的。

第三條嚴重過失

1、中度過失3次及3次以上者;

2、年累計曠工達6天以上的或連續曠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竊公司財產、同事財物,查證屬實的;

3、在單位或宿舍內打架鬥毆的;

4、對各級管理人員或同事恐嚇威脅的;

5、虛報僞造發票冒領費用的;

6、煽動他人怠工罷工;組織、參與集體上訪的;

7、對外宣傳有損公司形象的內容或製造謠言,給公司形象造成損害的;

8、不服從公司安排或調動工作者;

9、嚴重失職對公司造成損失貳仟元以上者、給公司經濟或聲譽帶來嚴重損失的;

10、有意泄露公司商業技術祕密的;

11、確認與公司業務競爭對手有聯絡,給公司帶來損失(或潛在影響)的;

12、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13、虧空公款者;

14、襲擊其他職員、主管同事或客人,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

15、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賭博;

16、僞造公司文件的;

17、故意參與危害公司或其他職員的活動;

18、故意破壞公司設施、設備,工具情節嚴重者;

19、僞造個人人事資料者;

20、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爲另一家公司工作的;

21、從公司領取薪酬、報酬,或報銷方面造假或協助他人造假者;

22、年度考覈連續兩年不合格者;

23、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發票的)受賄、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私設小金庫等行爲;

24、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違章指揮或隱瞞工作過失造成事故或損失的;

25、服務態度差,對客戶投訴屢教不改或損害客戶利益;

26、其他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情節特別嚴重的;

27、觸犯國家法律及法規,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嚴重懲罰。

2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過失處罰

過失處罰分爲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解除勞動合同。

1、發生“輕微過失”者,將給予口頭警告,並可扣款5-20元;“輕微過失”重犯者,將給予書面警告,書寫改正保證書,並扣款20-100元;同一過失屢犯者,予以通報批評、降職降級或調換崗位,並扣款100-300元。

2、發生“中度過失”者,將給予書面警告,書寫改正保證書,並扣款20-100元;“中度過失”重犯者,予以通報批評、降職降級或調換崗位,並扣款100-300元。

3、發生“嚴重過失”者,予以通報批評、降職降級或調換崗位,並扣款100-1000元;重犯者及嚴重違紀違法者,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追究對公司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遞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一年內受到兩次通報批評處分時,將被解除勞動合同。

5、凡發生以上過失而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6、以上提及的過失內容非盡完備,員工如有過失行爲,而未列入以上各類過失中,公司有權決定過失類別,並做出相應的處理。經公司研究後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爲員工行爲規則的一部分。

第五條處罰決定的簽收

過失處罰由部門根據過失的事實表現填寫《員工違紀處罰審批表》,《員工違紀處罰審批表》由失職的員工簽字,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失職員工保管,一份由各部門每月上報工資單同時報公司辦公室存檔。

最新員工獎懲制度 篇六

1、員工表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將給予獎勵:

1)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效益方面有重大貢獻的;

2)能保質保量完成領導交辦的重大或特殊任務,在提高服務質量方面有顯着成績的;

3)在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經營管理中取得顯着效益的;

4)爲公司節約資金和能源有重大貢獻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業主及住戶利益免受損失的;

6)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行爲,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的;

7)見義勇爲,維護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避免重大損失有功績者。

8)做好人好事並得到了業戶口頭或書面表揚、稱讚者。

9)在集團內部及公司外部報刊雜誌上發表稿件者。

2、獎勵形式:

1)口頭或通報表揚

2)發給一次性獎金

3)通令嘉獎

4)授予榮譽稱號

5)晉升

3、獎勵程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經理將事蹟書面報告和《員工獎懲表》送行政人事部審覈後,呈報執行總經理簽署意見,由行政人事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