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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選拔自查報告多篇

幹部選拔自查報告多篇

【第1篇】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自查報告

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自查報告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按照省局黨組關於對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結合實際,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習宣傳《條例》情況《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佈後,市局黨組非常重視,列爲重要議事日程,利用黨組會、中心組學習日對《條例》進行了認真、反覆的學習和討論,充分認識到《條例》的頒佈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了中央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們黨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對於建立和建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對於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對全系統學習貫徹落實《條例》工作進行了統一佈置,特別強調了對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等重點地學習。

爲保證學習效果,市局黨組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開全市工作會議,對《條例》的學習貫徹進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縣(市)、區局黨組提高對《條例》貫徹落實重要性的認識,將《條例》的學習貫徹作爲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緊抓好;二是要求系統人事幹部在自身學好的基礎上,加強對各縣(市)、區局對《條例》學習的監督檢查。市局黨組還組織全系統各縣(市)、區局領導班子成員、人事幹部和全體黨員參加的《條例》知識考試,收到較好效果;三是把貫徹執行《條例》情況作爲考覈縣市局領導班子的重要內容,對幹部選拔任用中發現嚴重違反《條例》問題的,年終考覈視爲不達標,並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通過以上措施進一步促進了《條例》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加深了對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的認識,使班子成員掌握《條例》、人事幹部精通《條例》、廣大幹部羣衆瞭解《條例》。

二、貫徹執行《條例》情況近年來,市局黨組嚴肅認真地落實了《條例》的內容和要求,共提拔、調整、任用幹部共21名,全部採用了“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形式,在選拔任用過程中,對幹部選拔任用的標準嚴格掌握不走樣,對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切實遵守不變通,嚴格執行了民主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職等程序,落實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預告制,任職試用制,進一步加強了組織監督和廣大幹部羣衆的監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達到了公開、公正、公平的目的。特別是今年二月份,市局黨組結合系統科級領導班子人員和領導隊伍建設的實際,根據省局“三定”方案的要求,本着有利於調動幹部積極性,有利於隊伍穩定的原則,拿出21個副科級領導幹部空缺職位,在全系統進行了公開選拔,此次幹部選拔任用,在市局黨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和程序,做到了以下幾點:一是嚴把五關。

資格審查關,不符合報名資格的一律不得報名。全系統共有211人報名,經過人事、監察部門的資格審察,有5人不符合報名條件,取消報名資格;成績關,筆試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1:3比例的不得進入面試,面試成績達不到報考職位1:2的不得進入民主測評階段;民主測評關,民主測評票達不到50的黨組不予討論;黨組討論關,黨組成員一人一票,然後根據各環節積分,從高到低決定人選;全程監督關,這次公開選拔幹部,邀請省局派駐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保證公開選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是嚴格程序。從發佈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研究任命,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是嚴格民主。把幹部羣衆滿意不滿意作爲選拔幹部的一條重要標準。

凡是民主測評不超過半數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對象。四是嚴格監督。

此次公選工作,對公開選拔的每個環節全部張榜公佈,將全過程置於全體幹部羣衆的監督之下。整個選拔工作公開透明、嚴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拓寬用人視野、擴大選拔任用中的民主、爲優秀幹部脫穎而出創造良好條件、激發領導幹部增強進取意識等到方面產生了積極影響。

此次公選工作在系統內外產生了強烈的反響。廣大幹部羣衆普遍反應選出的幹部政治業務素質高、羣衆基礎好,認爲市局這次選拔幹部是公正的、是成功的、羣衆是滿意的,對《條例》的貫徹執行是充分的,從而在系統內部豎立了正確的用人導向,創建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營造了公開、公正、公平選拔任用幹部的氛圍。

三、完善制度、強化監督情況市局黨組嚴格執行《條例》,按照德、能、勤、績、廉的標準,在《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省局《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建立了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主要包括: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制度;公開選拔領導幹部考試實施辦法;面試實施辦法;考試面試登統程序、民主推薦和考察任命實施辦法等,進一步完善了任前公示、任職試用、考察預告制度,從而增強了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的透明度,完善了選拔任用幹部的程序和制度,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置於羣衆監督之下。特此報告

【第2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報告

自《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佈以來,我局黨委高度重視《條例》的貫徹落實,在實際工作中始終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以幹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爲原則,建立科學規範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營造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的發展環境,形成了富有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大幅度提高。現將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_____年上半年,縣人民醫院公推公選副院長3人,選拔縣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縣第二人民醫院副院長分別各1人,在選拔的幹部中已取得本科學歷6人,大專學歷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認真學習《條例》精神,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加大對幹部的培養力度,努力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

(一)高度重視,深入學習。一是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局黨委高度重視《條例》的貫徹落實,把此項工作做爲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推動我縣衛生事業的工作不斷前進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抓好。二是加強領導,認真學習。積極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黨員、機關幹部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八大、十八大精神爲指導,通過集中學習、專題討論等形式,認真學習《條例》精神,深刻領會《條例》的精神實質,堅持全面把握《條例》的內容和要求,切實增強了貫徹執行的自覺性。

【第3篇】幹部選拔任用自查報告

自查是一個單位或部門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對執行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一種自我檢查方式,下面爲大家分享了幹部選拔任用的自查報告,一起來看看吧!

幹部選拔任用自查報告

根據市委組織部《關於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自查的通知》(甬組通46號)精神,我局對20_____年7月至20_____年6月期間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幹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

局黨委堅持把《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法》、《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幹部提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和《寧波市市直單位中層(處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意見》等政策法規列入中心組學習和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做到帶頭學習,熟悉掌握。20_____年3月,中央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撥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中組部的“四項監督制度”出臺後,局黨委立即組織局機關處級領導幹部和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進行專題學習,要求黨員領導幹部按照“四項監督制度”,切實履行職責。爲加大學習宣傳力度,局還下發了《關於認真學習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和測試作爲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機關的重點內容。同時結合黨政換屆選舉工作,將中組部《關於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的通知》和嚴肅換屆紀律的“五個嚴禁、十七個不準、五個一律”通過農民信箱發送、印發給每個黨員幹部羣衆,組織大家認真學習,加強了對幹部換屆紀律的教育;並及時將《嚴肅換屆紀律宣傳手冊》和《嚴肅換屆紀律提醒卡》發送給相關人員,做到人手一份,領導幹部和組工幹部按要求作出了嚴肅換屆紀律的書面承諾;通過組織多種形式的學習宣傳,真正使領導幹部熟知、組工幹部精通、幹部羣衆瞭解有關幹部選拔任用的政策法規要求,爲實施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夯實思想基礎。

二、嚴格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自20_____年7月至今年6月,局黨委選拔任用幹部共5名,其中,局機關處級領導幹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長1名;直屬事業單位科級領導幹部2名。在上述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局黨委都能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的原則、條件、程序和紀律選拔幹部,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嚴格堅持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任職資格。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決貫徹執行《條例》和《寧波市市直單位中層(處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意見》,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用人標準,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對特別優秀和特殊需要的幹部,適當放寬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也是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後才實施。20_____年6月在選拔局辦公室副主任時,我們將1名任正科級職務不滿三年、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羣衆公認度高的幹部,報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後,才列入競爭選拔對象。

二是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對提拔局機關處級幹部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都由幹部職能處室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市編辦覈定的職數和局幹部實際情況,提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建議方案提交黨委討論同意,如提拔局機關處級領導幹部的還報送市委組織部審覈確定後向全局公佈實施;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辦事,做到未經民主推薦的幹部不考察,未經組織考察和考察有問題的幹部不提交黨委討論,與會班子成員達不到規定的人數不研究,未經集體討論和任前公示的幹部不任命。對幹部選拔任用的推薦、提名、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都嚴格把好關。()重點把好“三關”:嚴把推薦關,凡選拔任用局機關中層(處級)幹部和直屬事業單位局管領導幹部,都須經過大會投票推薦和談話推薦。召開單位民主推薦大會,公佈推薦職務、任職條件、推薦範圍、方法程序、提供幹部名冊和具體工作要求;嚴把考察關,對確定的考察對象,由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進行嚴格考察。採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考察、調閱人事檔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幹部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嚴把決定關,黨委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堅持班子成員全部到會,與會成員對任免事項發表明確意見,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決定任免幹部。同時,在不違反《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基本原則和程序的前提下,我們從實際出發,做到堅持原則與靈活處理相結合,規範程序與注重實效相統一。例在確定考察對象環節,規定推薦結果與黨委集體醞釀意見一致的情況下,不再專門召開黨委會議集體研究,直接進入考察程序。我們認真執行有關規定,全面落實了任前公示、任前談話、廉政談話、實行一票否決制、任職試用期等制度,較好地保證了新提任幹部的整體素質。

三是嚴格堅持競爭上崗。局在選拔任用2名機關處級領導幹部時,都按照市委組織部關於《競爭上崗實施細則》的要求開展競爭上崗,認真制定實施競爭上崗方案,嚴格方案報批程序,保證選拔任用工作公開、公平、公正。20_____年6月和20_____年11月先後推出競爭局辦公室副主任、局綠化造林與林業經濟處處長各1個職位,競爭職位公佈後即召開動員會,鼓勵所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幹部報名參加競爭上崗。後因辦公室副主任職位因報名參加競爭上崗的人數形不成有效競爭且有合適人選的,經黨委研究決定,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規定,直接通過民主推薦、個別醞釀、組織考察(含民主測評)、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等幹部選拔任用基本程序產生提拔人選;而局綠化造林與林業經濟處處長1個職位,因報名人數符合競爭上崗條件,則按競爭上崗方式進行選拔。

四是嚴格遵守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局黨委始終把嚴守組織人事紀律作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每次幹部選拔任用動員部署會上,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都代表黨委明確表態,嚴格執行選拔任用工作方案,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公開、公平、公正。同時,要求幹部職能處室和有關工作人員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堅持公道正派,認真負責地做好選拔任用工作;要求幹部和羣衆本着對事業、對同志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負責地參與民主推薦。在推薦時要客觀、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評價幹部,堅持看本質、看主流,實事求是地向組織反映情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公正負責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對實施過程中的違紀行爲和個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我們也設立了監督電話,公開接受全體幹部職工的監督。幾年來,局在選拔任用幹部工作中,規範有序,沒有發現違規操作現象,也沒有發生用人失察失誤現象,從局開展黨員幹部職工對本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幹部是滿意的。

三、增強幹部選任工作的監督管理

積極構建開放的工作體系,增強幹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選拔任用幹部的政策讓羣衆熟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每項程序讓羣衆明白,幹部上崗的具體條件和要求讓羣衆掌握,幹部的基本情況讓羣衆瞭解,切實把評價幹部的標準和衡量幹部工作的尺度交給廣大羣衆,以公開見公平,以監督保公正。一是落實羣衆“知情權”。堅持在考察前把推薦的職位及條件、考察目的與任務進行溝通和徵求意見,讓幹部羣衆先知情,再推薦。堅持考察預告制,給羣衆充分發表意見的時間和渠道。二是落實羣衆“參與權”。在推薦工作中,堅持召開全局大會,組織全體幹部進行民主推薦、測評和談話推薦。三是落實羣衆“選擇權”。充分尊重羣衆意願,把在民主推薦中得票數高的幹部確定爲重點考察對象,經過考察瞭解和徵求意見後確定擬提拔對象。近幾年,局提拔任用的幹部都是在民主測評中得票多、日常表現好、工作成績突出的幹部。四是落實羣衆“監督權”。堅持對幹部選拔任用的事先、事後監督。爲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監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在選拔任用前,我們將選拔任用幹部的每個環節都公開,特別是在考察階段,能夠認真聽取羣衆的意見;前年中組部關於“四項監督制度”出臺後,我們按照市委組織部相關要求,又加強了對選拔任用幹部的事後監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別在市林場和局機關2次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讓全體黨員幹部、職工對本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幹部進行民主評議,使幹部職工在幹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發言權,又有評議權,提高了羣衆監督的積極性,從而營造了羣衆監督的良好環境和氛圍。從局一報告兩評議情況來看,幹部職工對本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總體評價是滿意的。

雖然近年來我局在推進幹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進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要求和現代林業建設對幹部工作的要求相比還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學習宣傳選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規還不夠系統深入;二是激勵培養優秀年輕幹部、爲優秀年輕幹部脫穎而出搭建平臺、創造條件不夠。我們將以這次市委組織部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自查爲重要契機,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及時改進和加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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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天津中醫學院度處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報告

天津中醫學院2003年度處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報告

2003年是我院深化機構改革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的一年,爲適應中醫藥高等教育事業發展,提高我院辦學規模和辦學水平,爲早日建成一流的中醫藥大學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和人才幹部支持,學院進一步加強了教學、科研、醫療機構的調整,完成了第四次處級幹部聘任工作,爲學院事業的整體發展,選拔培養一支素質過硬,能力出衆,作風優良的幹部隊伍,現將2003年我院處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選拔任用基本情況

2003年全院共新選拔任用處級領導幹部24人,其中2003年8月學院本部在第四次處級領導幹部聘任中選拔任用處級幹部23人,2003年1月一附院選拔任用1名處級領導幹部。在24人中新提任正處級領導幹部10名,其中女幹部4名;新提任副處級領導幹部14名,女幹部4名。在新提拔幹部中35歲以下的1人;36歲-40歲的9人;41歲-45歲的5人;46歲-50歲的6人,50歲以上的3人。研究生學歷15人,大專以上學歷9人。副高以上職稱22人。另外,中共黨員20人,無黨派和民主黨派4人。

二、聘任工作的指導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決落實江澤民同志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的要求和胡錦濤同志在全國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市委八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堅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的要求,實現新老幹部平穩交替,爲我院教學、科研、醫療等各項工作全面上水平,早日建成一流中醫藥大學提供強有力的幹部保證。

三、聘任工作的具體做法

1、學院黨委對處級幹部聘任工作高度重視。黨委一班人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到處級幹部聘任工作對深化學院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學院事業發展的重大意義。堅決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項要求,遵守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強調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組織部門負責,考察組對考察的真實性負責,做到層層負責、嚴格把關、保證質量。爲了做好聘任工作,在黨委領導下,成立了由組織部、紀委及其他部門人員參加的專門考察班子,對被聘任的處級幹部人選嚴肅認真地進行了全面考察,高質量地完成了考察任務,形成了客觀公正的考察材料,爲聘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標準。在聘任工作中,按照處級幹部必備條件,注重政績、業績,按照德、能、勤、績、廉的標準和要求,積極選拔優秀年輕幹部進入處級幹部隊伍行列。學院黨委統一思想,堅持原則,集體討論,秉公辦事,不循私情,杜絕了在幹部選拔上的不正之風。

堅決貫徹執行有關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和規定。在聘任工作中,嚴格掌握任職資格和條件,在考察過程中,黨委要求考察小組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認真執行,嚴格把關,嚴格遵守組織紀律和迴避制度,保證了組織考察和組織任命的客觀公正。

3、堅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考察材料的規範化書寫、黨委討論、任前公示、會議記錄、任職審批等各個環節嚴格執行條例規定。

4、進一步拓寬選拔任用渠道,保證幹部脫穎而出。在民主推薦、組織任命的基礎上,爲了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推進選拔任用工作民主化,增強幹部選拔的透明度,實現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給廣大年輕幹部提供展現自我、實現價值,爲學院各項事業奉獻服務創造機會,學院黨委在14個副處級崗位上面向全院進行公開競聘,極大地調動了廣大教師和幹部參與學院事業管理和加強隊伍建設的積極性,在嚴格條件和考察的基礎上,選拔了一批年富力強、懂業務、精管理的年輕幹部,充實了教學、科研、醫療和管理一線,爲保證學院中心工作再上水平注入了新鮮的血液和強大活力,經過一段工作的鍛鍊,他們能夠履行好工作職責,在各自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無私奉獻,做出了一定成績。

5、嚴格把關。在聘任工作中,充分發揮紀檢委的監督作用。紀檢委一直參與考察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爲整個聘任工作的順利進行起到了保駕護航作用。

6、充分發揚民主,走羣衆路線。在聘任工作中,學院黨委注意傾聽全院教職工的意見,在全院範圍內進行了民主推薦。共發放民主推薦表401張,推薦出處級後備幹部人選98人,在考察會考察組深入各總支與教職工進行座談共324人次,這其中包括基層部門領導、教授、普通教師,也包括教代會代表、民主黨派的代表,涵蓋了各個方面,充分反映了全院教職工的意見。

在民主推薦的同時,加強對現任處級領導幹部的測評,分別在中層幹部範圍內和處級領導幹部所在部門,按照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對處級幹部進行優、良、中、一般、差綜合評價,從測評結果上看,新提任的10位正處級領導幹部的優良率均能達到90%以上,充分反映了羣衆對這些領導幹部的滿意程度,保證了新提任正處級領導幹部的先進性。

7、建立新提拔處級領導幹部試用制和年度考覈制度。新任處級領導幹部試用期1年,期滿後學院黨委對新提任處級領導幹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覈,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免去相應職務。通過試用制和考覈,激發了新任處級領導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了責任意識,促進了工作績效的提高,建立了幹部能上能下的任用機制。

8、加強培訓,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適應崗位工作的需要。學院黨委一貫高度重視對處級領導幹部的培訓工作,每年要舉辦兩期處級幹部培訓班,保證足夠的培訓學時數,以達到預期培訓效果。聘任工作結束後,我們立即舉辦了全院新老處級幹部培訓班,進行崗位培訓、交接工作。學院黨政領導在培訓班上對全體處級幹部提出了嚴格的要求。處級幹部按照學院黨委的安排,認真學習了黨的十六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綱要》和市委八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結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實際,進行了廣泛的討論,並就今後工作的開展進行研究。與此同時,學院黨委一貫堅持選拔優秀處級領導幹部參加市委組織部、市委教衛工委組織的處級領導幹部培訓班。通過學習,廣大處級幹部增強了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認清了肩負的重要責任和歷史使命,表示要立足本崗,忘我工作,不斷提高領導能力和領導水平,廉政勤政,勇於開拓,不斷進取,勵精圖治,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爲創建天津中醫藥大學而努力奮鬥。

天津中醫學院黨委組織部

2004年4月20日

【第5篇】領導幹部選拔自查報告

根據《關於報送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查情況的通知》要求,我局黨組對換屆以來幹部選拔任用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總體情況

我局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始終堅持黨管幹部、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羣衆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辦事的原則,切實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有效地激發了幹部隊伍的活力,嚴格幹部任用程序,不斷完善工作機制。自換屆以來,我局共選拔任用正科級領導幹部3名,副科級領導幹部1名,主任科員1名,副主任科員1名。

二、嚴格貫徹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各項制度和嚴肅換屆紀律

我局把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嚴肅換屆紀律等相關規定作爲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和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抓好落實,積極營造良好氛圍,不斷加大對幹部選任工作相關文件、制度的學習和宣傳力度。通過深入學習、廣泛宣傳,全局幹部職工貫徹執行《條例》等相關制度的意識逐步增強。

一是局領導帶頭學習。通過召開黨組(擴大)會等形式,對相關制度進行認真學習,領會其精神實質和相關要求,使局班子成員正確認識和把握幹部選拔任用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程序、方法和紀律要求。

二是組織全體幹部認真學習幹部選任各項政策。我局積極利用各種形式,在全局幹部職工中開展了學習宣傳活動,讓大家對幹部選任工作了解、熟悉有關規定,加深理解,澄清對幹部選拔任用的一些模糊認識,提高參與執行各項規定的自覺性、積極性。

三是認真貫徹執行州紀委、州委組織部有關嚴肅換屆紀律工作的要求,將上級有關換屆選舉工作的紀律要求及時傳達給每位幹部職工,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督促和要求機關全體幹部職工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和章程的學習。

三、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程序

我局現有在職職工共計17人,其中正縣級領導1名,副縣級領導2名,副縣級調研員1名,正科級幹部4名,副科級幹部2名,主任科員2名,副主任科員1名,科員1名,工勤人員3名,符合人事編制和幹部職數範圍的相關要求。在各級幹部的選拔任用過程中,我局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和“三定方案”的規定,所任用幹部都具備《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條件與資格,沒有破格和越級提拔幹部,也沒有出現違反《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十不準”紀律的情況,堅持正確用人導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備、任人唯賢這個核心,嚴格程序,按章辦事,堅持原則,嚴格紀律,換屆以來選拔任用的6名科級幹部(科長3名,副科長1名,主任科員1名,副主任科員1名)都嚴格按照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醞釀溝通、黨組討論決定、任前公示等程序進行,並及時向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定的不足,表現在:幹部選任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幹部考察工作方式方法還需要進一步創新;幹部監督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下一步,我局將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繼續做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大對相關制度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力度,增強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自覺性;二是進一步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按照規定程序、方法、步驟,嚴肅組織人事紀律,逐步實現幹部監督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保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