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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青少年羣體情況分析報告

重點青少年羣體情況分析報告
2012年重點青少年羣體情況分析報告

加強重點青少年羣體排查摸底工作,是進一步提高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針對性、實效性的有效措施。根據《關於轉發保山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報送2012年度重點青少年羣體排查摸底數據的通知>》的通知(騰團發〔2012〕15號)文件精神,團鄉委認真開展排查摸底。
一、排查摸底範圍
本次排查摸底專項行動將本鄉五類重點青少年羣體納入範圍。具體爲:6週歲以上(含)25週歲以下(含)未就學、無職業的閒散青少年、有不良行爲或嚴重不良行爲的青少年、受救助的流浪乞討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義務教育階段青少年等。
二、我鄉重點青少年現狀分析
青少年處於一個特殊的年齡階段,他們有如下的特點:第一,心智發育不成熟。青少年的心智成熟度不如成年人,他們判斷是非、好壞的能力較差。第二,逆反心理。青少年的自我意識獲得空前發展,但自我控制能力還比較差,對老師家長的指令產生厭煩,並滋生反抗的心理和對立的情緒。第三,不合羣。父母的溺愛和學校教育中缺乏對學生團體精神的培養,使得部分青少年從小就以自我爲中心,凡事只考慮自己,不爲別人着想。除了具有一般青少年具有的特點外,“問題青少年”還有如下特點:第一,濫用暴力攻擊性強。包括:攻擊外界,敵視、破壞和辱罵別人或攻擊自身,傷害自己,甚至輕生及自殺。第二,情緒問題嚴重。表現爲說謊、偷竊、缺少情感、不信任別人、恐怖、焦慮、抑鬱等。通過前期調研,我們發現在所有學校都或多或少的存在部分“問題青少年”他們踏入社會後,“問題”日趨嚴重,一不小心就會走向違法犯罪的邊緣。近年來,我鄉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問題不斷增多,危害程度不斷升級。根據我鄉公安機關的調查,在查獲的全部犯罪嫌疑人中,青少年佔較大比例,刑事案件作案成員的低齡化趨勢十分明顯,重大惡性刑事案件青少年犯罪比重上升,形勢不容樂觀。
三、突出問題
目前,閒散青少年羣體的管理面臨着新的問題和挑戰:首先,閒散青少年數量呈增長趨勢。隨着教育體制的改革、社會轉型、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的改變、家庭結構的變化,並且由於全球性經濟危機的影響,就業創業難度增加,閒散青少年的數量呈增長的趨勢。其次,閒散青少年的法制觀念淡薄,違法犯罪率高,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隱患。在青少年違法犯罪中,閒散青少年佔很高的比例。另外,這一羣體的吸毒問題也較爲嚴重。再次,閒散青少年的成長環境存在問題。社會公衆對閒散青少年缺少關愛,造成閒散青少年挫折感較強,心理承受能力差,這進一步激化了閒散青少年反社會行爲的發生。最後,在閒散青少年的管理方面,沒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社區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經費投入不足,相關的法律法規亟待完善。在違法犯罪原因方面,閒散未成年人處於失管、失學、失業的生活狀態,是其實施違法犯罪行爲的重要原因;不健康的娛樂場所、不良的同伴關係等是閒散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爲的直接誘因。
四、解決思路
(一)針對農村留守未成年人,開展“關愛行動”。整合基層各部門的資源,大力支持學校青少年維權服務站以加強親子溝通、強化監護職責爲重點,在農村留守未成年人相對集中的中國小校結合“親情驛站”的建設工作,爲農村留守未成年人建一份親情檔案,聯繫配備一名“親情家長”,爲安裝一部“親情電話”,交一個“手拉手”好朋友,每學期組織一期“感恩父母”主題隊會等,合力構建家庭監護、學校幫護、社會呵護三位一體的關愛服務網絡,共同促進農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二)針對社會閒散青少年,開展“引導行動”。發揮村(社區)青少年維權服務站的作用,摸清各村(社區)內社會閒散青少年底數和有關信息,定期瞭解他們的思想狀況和工作學習等情況,追根溯源,預防爲先,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習輔導、生活幫扶、就業培訓和創業指導等服務,端正他們的人生態度,避免他們走上人生歧途。
(三)針對問題青少年,開展“幫教行動”。根據上級團組織工作要求,對服刑勞教青少年開展“走進去——關愛失足青少年,走出來——感受社會溫暖”爲主要內容的警示教育活動;對有輕微違法和不良行爲的青少年,建立“幫教檔案”,組織志願者與他們結對子,開展“一幫一”、“多幫一”、心理矯正等幫教活動,引導他們遠離違法犯罪。
(四)針對進城務工青年及其子女,開展“關懷行動”。在進城務工青年及其子女相對集中的地方開展進城務工青年及其子女維權服務。針對工資拖欠、工傷賠付等進城務工青年反映集中的權益侵害問題,動員行政執法部門力量共同開展維權工作,切實爲進城務工青少年辦實事、解難事。
(五)針對流浪未成年人,開展“保護行動”。積極發揮青少年維權服務站、志願者組織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作用,聯合有關部門,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救助。
(六)針對困難青少年,開展“救助行動”。通過開展“希望工程”、“手拉手”、“愛心超鄉”等活動,及時對生活陷於困境的青少年進行救助,努力保障和實現青少年的合法權益。
(七)對留守兒童問題引起高度重視。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規劃村風文明建設時要把文化活動、科普教育場所的建設與青少年的課外活動甚至監護體系的構建統籌考慮,將其作爲青少年學生課餘活動的氛圍和場所,並逐步構建起適合我國實際的農村青少年監護系統。地方政府的管理部門,要逐步規範外出務工者的素質和基本條件要求,使離鄉務工由起初的自發、無序逐步走向有序、規範,並關注其對未成年子女的安置與監護措施;要通過法制教育等方式,增強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監護的責任意識,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加強與子女的聯繫,依法承擔起家庭教育的義務。
(八)學校要給予特別關注。首先,學校教師應對學生家長外出情況、學生散學後的表現情況、學生思想和生活狀況等要了如指掌。其次,要對留守兒童特別關愛。學校和教師應更多地關心留守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和思想變化,增加情感投入,讓他們感受到集體的溫暖和應有的心理歸屬。還要不斷主動與家長及代養人建立經常性的聯繫,共同關注孩子的成長,發揮家庭和學校教育的合力作用。同時,教師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注意發揮留守兒童的主體性和積極性,進一步改變單一的教學形式,加快課程建設,充分激發其學習的願望和動機,增強教育的固有“魅力”。
(九)父母應加強感情交流。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引導留守青少年兒童家長重視對子女的教育。作爲家長,應該經常與老師通過電話、書信等方式進行溝通,全面深入地關心孩子在學校的學習生活,儘可能地減少孩子離開父母的孤獨感和無助感,並在可能的情況下“常回家看看”。家長對孩子的關心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家長應更多地爲下一代着想,不僅爲教育孩子提供物質支持,更應該與孩子保持心靈溝通。加強對孩子品德的教育與引導,幫助他們樹立面對現實的信心和勇氣,以更積極、更樂觀的態度面對人生。
(十)社會各界要共同關注。社會各界要關心留守兒童,爲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媒體應加強宣傳,增強社會的關注程度,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教育部門應制訂有關留守兒童的監測體系,明確監測辦法,在全局上整體地、動態地掌握留守兒童的情況;充分發揮共青團、婦聯、工會、村委會、派出所等組織的作用,建立社會監護體系,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問題。
作爲一種社會現象,重點青少年羣體特別是社會閒散青少年的問題不僅關係到他們自身的健康成長,也關係到社會的改革與發展,乃至會影響國家的整體發展,關係到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關係到我國社會的發展進程。我們期望社會、家庭以及學校對此給予足夠的重視,各職能部門尤其是羣團組織,應有責任、有義務的積極響應,在關心留守兒童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共青團馬站鄉委員會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