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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學校建設方案【精品多篇】

納稅人學校建設方案【精品多篇】

工作要求 篇一

(一)加強配合:建立“納稅人學校”,是強化稅法宣傳輔導,提高稅法遵從度的重要途徑。各科室、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加強部門配合,及時提供培訓課題,各管理分局應加強宣傳,對聘請教師的教學活動要給予大力支持。

(二)廣泛宣傳:各單位應大力宣傳“納稅人學校”,羣策羣力,促進納稅人學校持續穩定發展,努力將“納稅人學校”打造成深受納稅人歡迎的納稅服務品牌。

(三)持續改進:“納稅人學校”應注重收集納稅人的意見和建議,對培訓情況實事求是進行評估,根據納稅人需求,適時調整培訓計劃,持續改進培訓質量。

(四)原有各種形式的稅法輔導、政策解讀活動、新辦企業輔導,應併入“納稅人學校”進行。

總體要求 篇二

(一)組織保障

1、校長:由局分管納稅服務局的局長擔任,主要職責是把握辦學方向,確定辦學計劃,協調並督促檢查納稅人學校各項日常工作開展情況等。

2、教務辦公室:設在局納稅服務局,主要職責是擬訂和落實辦學計劃,組織教學材料和師資開展日常教學,承擔納稅人學校信息平臺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等。

(二)師資保障

從局稅政、徵管、納稅服務、各管理分局等部門聘請業務骨幹作爲納稅人學校師資,必要時可邀請或外聘高校教師、專業中介機構的相關人員,承擔培訓業務。

(三)經費保障

納稅人學校辦學經費從局相關經費中列支。同時,爲鼓勵聘請的'教師更新專業理論知識,提高教學水平,可按300元/半天給予相應培訓補助。

辦學目標 篇三

設立納稅人學校,建立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的培訓輔導機制,確保納稅人掌握稅收基本常識、基本辦稅流程和操作技能,瞭解熟悉與自身生產經營相關的稅收政策和徵管規定,提高納稅人自主辦稅能力,提升納稅人稅法遵從度。

辦學原則 篇四

遵循無償、自願、實用原則,不斷提高培訓輔導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吸引納稅人主動參與學習。

具體要求 篇五

(一)培訓內容

納稅人學校課程按基礎知識和專項業務培訓兩類設置。

1、基礎知識培訓班

①培訓內容:主要爲稅收基本常識、基本辦稅流程、網上辦稅實務操作、納稅人權利和義務等納稅人應知應會內容。

②培訓時間:原則上每月28日定期舉辦,假期順延。

2、專項培訓班

①培訓內容:根據納稅人個性化需求、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新執行政策和其它專題培訓。。

②培訓時間:每月28日按需開展政策解讀活動,不定期舉辦其他專項培訓。

(二)培訓對象

納稅人學校以區範圍內企事業單位財務人員、辦稅人員、稅務中介和記賬公司人員爲培訓對象。

(三)培訓方式

現場培訓與網絡培訓相結合,學員可登陸網上納稅人學校平臺報名參加免費的現場培訓或下載課件自學。

(四)培訓流程

1、課題制訂:由徵管、稅政、稽查等業務科室根據最新稅收政策、稅收熱點知識,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於每月25日之前 向教務辦公室報送主講課題、授課內容、授課教師。

2、授課準備:授課教師根據選定的課題,認真編寫培訓教材,製作課件。

3、報名預告:納稅人學校每期開班時間須提前10天以上在網上納稅人學校平臺公佈並接受報名,同時應通過《涉稅信息月報》、辦稅服務廳電子顯示屏、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及時進行通告。

4、開課提醒:教務辦公室應指定專人在每期正式開班前1日內通過12366短信平臺將本期授課課題、時間、地點等提醒內容通知報名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