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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爲創新中國小教師管理體制機制,推動中國小教師合理流動,優化教師配置,根據《霍山縣教育局中共霍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霍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霍山縣財政局關於印發<霍山縣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霍教【2020】68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制定霍山縣衡山鎮城關中心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等意見要求,全面推行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改革;深入推進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教職工競聘上崗制度;優化學校崗位結構,均衡師資配置,促進教師流動,激發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

二、建立組織

爲有序、平穩做好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工作,成立霍山縣衡山鎮城關中心學校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工作領導組,其成員如下:

三、競聘條件

1、實施範圍:霍山縣衡山鎮城關中心學校轄區內在編在崗教職工。

2、遵守黨紀黨規、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師德修養。

3、應具備相應資格證書或符合崗位的具體要求。

4、能服從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按規定工作量完成教學任務。

5、能嚴格履行事業單位相關“聘用合同”及“補充協議”。

6、近三年年度考覈結果均爲合格以上等次。

四、實施時間

8月30日之前完成教師競聘上崗工作。

五、競聘程序

1、公佈崗位

學校分類公佈競聘崗位名稱、崗位數,明確每一崗位的職責任務、任職條件、崗位工作量等事項。

2、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人員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霍山縣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競聘上崗申報表》,並提供相關材料。學校“縣管校聘”改革工作領導組審查競聘人的競聘資格。

3、組織聘用

(1)校內直聘

中心學校正副校長、完小校長、幼兒園園長;三年內即將退休的教職工;經組織選派參加支教(包括援疆、援藏)的教師;鄉鎮抽調專職扶貧的教師;處於孕期、哺乳期的教職工;患有較爲嚴重疾病經霍山縣醫院專家組鑑定確認不宜交流的教職工;縣教育部門任命的督學或中心學校從正副校長崗位上退下人員;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抽調到相關部門、從事相關崗位的人員、財務人員,原則上由中心學校直接聘用。符合校內直聘規定的教職工若不滿意學校安排的崗位,可參加競聘上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崗位。直聘教職工名單須在學校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確定直聘人員名單,並存檔備查。

(2)校內競聘

學校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競聘會,申請競聘人員現場抽籤決定競崗順序。校內競崗在同一時間、地點集中進行,且全體競崗人員全程在場。競崗人員在競聘會上作3-5分鐘履職演說(內容應涵蓋個人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工作經歷、近三年工作實績和今後工作承諾)。領導小組(評委)現場評分,評分實行百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餘分數相加後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得出的平均分爲競聘者最終得分,且按得分高低確定各個崗位聘用人員。同時,空缺崗位按分數高低面向本校落聘教師進行補崗。

對落聘人員,待學校統計覈定缺崗數後,可申請二次競聘,競聘流程同上。

(3)組織調劑

調劑對象爲學校競聘落聘人員。學區內學校空缺崗位由霍山縣衡山鎮城關中心學校根據各學校競聘情況統一覈定並公佈,競聘人員根據崗位設定情況進行競聘,流程同校內競聘。

若不服從學區內調劑競聘安排的,納入待崗人員管理(待崗待遇按規定執行),也可參加縣教育局組織的跨校競聘上崗。

(4)公佈結果

學校彙總各類聘用人員名單,統一在聘用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

(5)簽訂合同

公示期滿無異議後,學校依法依規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崗位職責,實施崗位管理。合同聘期一般爲三年,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備案。

(6)爭議處理

教職工如對競聘工作有異議,可向本校“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學校領導小組給予答覆處理。對各校(園)違背政策和程序的聘任行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將堅決予以查處,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聘後管理、

(1)完善教師考評制度。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考覈辦法,切實加強對教職工的考覈工作,建立完善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多方參與的教師考覈評價機制,在實踐工作中不斷完善考覈辦法。從師德、能力、業績、貢獻等方面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教職工,將考覈結果作爲優先評優、職稱評聘、績效工資發放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2)實行教師退出機制。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實施後,在校內及跨校競聘均未被聘任的,由縣教育部門按照教育教學需要進行調劑;在校內及跨校競聘未被聘任又拒不服從教育部門調整崗位的在原學校待崗培訓,待崗培訓期不超過12個月,待崗培訓期內,只發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及一次性工作獎勵,不得評優評先和職稱晉升,一年後,仍不同意教育部門調劑的予以辭退。

教師年度考覈或聘期考覈不合格的,學校將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教師不同意學校調離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考覈仍不合格的,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覈不合格的,學校可按規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並上報縣教育部門,縣教育部門按規定程序予以辭退。

對教師資格定期註冊不合格或逾期不註冊的人員,不得再從事教學工作崗位。

七、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統籌實施

成立霍山縣衡山鎮城關中心學校“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領導小組(14人組成,其中教職工代表不少於50%),負責組織本校崗位設置方案、教職工競聘方案的擬定和實施,處理在崗位競聘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2、嚴明紀律,平穩進行

學校要認真組織教職工學習貫徹落實相關文件精神,並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引導廣大教師積極支持和參與改革。學校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原則,嚴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杜絕暗箱操作行爲,保證教職工的知情權,維護好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確保改革舉措平穩落地。

3、完善機制,嚴格考覈

學校要結合實際,完善教職工績效考覈評價體系,建立學校不同崗位的分類績效評價和考覈辦法,適當拉開學校不同崗位的績效差距,向教學一線和班主任工作傾斜。

4、認真總結,持續推進

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發現、研究和解決改革進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競聘上崗工作進展情況和重要情況要及時報中心學校。中心學校在工作中認真調研反思、總結提煉“縣管校聘”改革經驗,在轄區各類學校持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