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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精選多篇)

第一篇:法律社會實踐報告

法律專業社會實踐報告(精選多篇)

xxxx年暑假,我有幸參加了xx大學法學院組織的“法律鄉村行”社會實踐活動。目的是進行普法宣傳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調查。以期用我們所學的知識,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助羣衆,爲他們答疑解惑,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此次社會實踐的實踐地是xx崇左市xx綏縣。在具體的活進行當中,小組成員選擇了在xx綏縣城以及岜盆鄉和渠離鎮等幾個有代表的鄉鎮進行普法宣傳和社會調查。

在這一活動開展的過程中,我對法律在農村的宣傳狀況及其現實的實用性有了一定的認識。在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我們依然可以在農村遇到不少關於法律的問題,其中很多正是我國普法特別是農村普法盲區。爲此組員之間交換過意見,大家一致認爲這就是農村普法調查的意義所在。在我國,人口占大多數的農民羣衆真正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的更少;少數精通某一類法律知識的農民,卻是因爲長期訴訟而不得不加以學習用以維護切身利益,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畸形的發展和進步。在如今中國法制建設的大潮中,依法治國在農村彷彿還是空蕩蕩的口號。在此,我想有必要談談自己在社會實踐中所遇到的問題,及所思所想,希望能爲法制建設盡一點點微薄之力。

(一)實踐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

首先,就法律的實用性這一點來說,我所遇到的問題是什麼。在xx綏縣城發普法傳單時,我們分發的是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羣衆大多樂意接受新的知識併爲親戚朋友傳遞法律知識。但我們同樣面臨着不解和拒絕,深層次的原因是法律在他們心目中缺乏合理的實用性。例如,就婚姻法來說,有的羣衆認爲自己已經結婚惑離婚就用不上婚姻法了,更有甚者認爲只有離婚才用得上婚姻法,因此他們牴觸我們的普法宣傳。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法律宣傳對農民羣衆是不到位的,至少是缺乏實用性的,以至他們不能真正瞭解法律的精神實質。就如上所說的婚姻法問題,很多農民羣衆或許就不瞭解家庭暴力,不贍養父母,不撫養子女等行爲是違法行爲,從而導致家庭矛盾,威脅社會和諧的細胞。這種與農民羣衆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實用性宣傳的缺失惑缺乏,無疑是農村普法過程中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

其次,是關於法律宣傳方面的問題。黃賭毒一直是我國打擊的重點,但我們在渠離鎮的集市上卻很容易的發現很多農民羣衆顯然沉迷於xx的現象,而且沒有任何人加以阻止或取締。這不由得讓我們產生疑慮和憂患,農民羣衆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是不爭的事實,但精神文明的滯後和法律意識的淡薄,無疑將衍生一系列農村問題,進而影響農村地區的穩定。同樣的情況我們在xx綏縣城也曾遇到過,一對夫婦向我們諮詢離婚的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言語中透露,夫婦倆本是令人羨慕的一對,可惜卻因賭博導致感情破裂,最終走向婚姻的失敗。試想如果農村法律宣傳及時、到位,這種情況又如何會屢屢出現。

第三,是農民羣衆在看待法律的態度方面的問題。農村作爲一個特定的區域,特殊的地理和人文條件下,孕育出了一套自己的潛規則。淳樸熱情卻又相對缺乏知識的農民羣衆一旦相信某些人或事對他們有利或值得去幹,他們便會給以衷心的支持和擁戴。相反他們便會產生牴觸的情緒,並且在農民羣衆中擴散開來。這也許就是農村地區老大難問題難以解決的癥結所在吧!在岜盆鄉,我們遇到一位前來諮詢的老大爺,向我們諮詢土地糾紛問題。看得出老大爺很無奈也很無助。老大爺似乎並不滿意我們給他解釋的法理知識,搖着頭說這就是中國社會的弊病所在,認爲這應該就是官官相互的結果。在他看來自己翻閱了各種法律條文之後,法院的不予立案理由純屬無稽之談。看着老人家無助的眼神,聽着他對時效的問題的不解和追問,我們隱隱意識到老大爺對法律的信心幾乎已經喪失。交流的互動中,他曾多次提到希望我們能幫他聯繫媒體曝光,或者幫他聯繫一下去高院上訪的事宜。從這個案例,我們不難看出農民羣衆最初都是很願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之所以最後放棄使用法律或是另闢蹊徑,是因爲缺乏對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解決矛盾糾紛的法律常識和法律途徑應有的瞭解和掌握。最終導致了維權的積極性受挫,進而產生對法律的偏見。在農村潛規則催化下擴散開來,又往往是百害而無一利,積重難返。

第四,是千百年來農民羣衆的很多固有觀念與法制精神相悖。在xx綏的幾個鄉鎮中我都有做這樣一個調查,即女兒在親生父母家是否有財產繼承權的問題。在接受調查的中老年農民羣衆中,他們中的大多數認爲女兒出嫁以後在孃家就不能再繼承遺產,除非家裏沒有兒子或者女兒在家招上門女婿才行。而只有少數中青年農民羣衆認爲女兒也應當有繼承遺產的權利。產生這樣一種現象的原因無疑是緣於千百年來農村地區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思想。

以上是我在社會實踐中所遇到的普遍問題,這也許只是三農問題中冰山的一隅。但卻是普法過程中所面臨的棘手問題。農業、農村、農民問題,始終是關係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問題。解決好農民羣衆的普法問題,是現代法制建設進程中的重大任務,更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當務之急。

所以我們要對症下藥,探尋普法的新思路,以達到在農村地區普法中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所思與所想

首先,要明確的是農村普法的原則,即爲人民服務原則。堅持講求實際,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義。切實廣泛地開展與農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同時也要強化服務觀念,解決實際問題,努力使農村普法活動成爲弘揚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羣衆的民心工程。從而真正使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讓他們相信法律,相信可以維護他們合法權益的法律武器。讓法律真正成爲爲人民服務的工具。

其次,要進一步地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繼續開展依法治鄉(鎮),依法治村活動,及時有效地依法解決農村老大難等熱點難點問題,讓農民切身體驗到法制的實際效果。從而使農村地區的各項事業走上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確保廣大農民羣衆能夠依法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進一步激勵農民羣衆沿着法制建設的路線走下去,並積極參與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推動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穩步、健康發展。這樣有助於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利於建立普法工作的長效機制。

再次,要積極探尋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新思路,爲農村地區普法行動開創新的局面。一,要從改變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觀念着手,使農民羣衆願意接受,樂於接受法律知識。在實際宣傳過程中應採取農民羣衆最喜聞樂見、最容易接受的宣傳方式,緊緊地貼近廣大農民羣衆的物質文化需求和思維習慣,使他們在潛移默化中增強法律意識,儘量使他們在寓教於樂中提高法制觀念。二,要抓住普法的時機,針對不同的方式手段,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宣傳法制應當避開農忙時節,並充分利用鄉村市集或農民羣衆返鄉賦閒這段時間進行。只有做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有效做到從羣衆需要出發,服務農民,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這也是農村法制宣傳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最後,要豐富農村普法教育的內容,開創更爲有效的教育形式及載體。在這一方面必須健全政府的服務職能,儘快將普法宣傳納入其公共服務職能當中去。同時也要將普法教育的內容與農村地區的最突出問題相聯繫相結合,例如農村土地徵用問題,土地承認承包糾紛以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問題。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編寫適合農村地區農民羣衆生產生活的法制宣傳資料,向這些地區免費發放。也可以充分利用市縣等區域性的電視臺、廣播站等載體普及法制信息和基本的法律知識。同時也可以組織專業文藝團體和普法志願者深入農村地區進行彙報演出,在進一步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趣味性、導向性的基礎上,使得農村地區形成自覺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風氣。當然也應當鼓勵農民羣衆或是民間自覺自發的宣傳活動,畢竟他們是最瞭解農村地區的一份子。

第二篇:法律專業社會實踐報告

法律專業社會實踐報告

法律專業社會實踐報告 **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法律專業社會實踐報告

**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覈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爲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爲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爲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爲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爲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爲《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

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纔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爲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衆,服務大衆,爲健全社會法治,爲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

第三篇:法律專業社會實踐報告

**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覈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爲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爲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來自好範 文網)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爲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爲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爲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爲《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纔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爲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衆,服務大衆,爲健全社會法治,爲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第四篇:法律社會實踐報告

法律社會實踐報告

實習時間:2014年10月22日—2014年11月20日

實習地點:精河縣大河沿子鎮人民法院

根據博州電大的教學安排,我於2014年10月至11月,在精河縣大河沿子鎮人民法院進行了爲期一個多月的法律實踐活動。首先,我向所有爲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指導老師致謝。

上訴人:(原審被告)崔某某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徐某某

按照博州電大法學專業集中實踐環節的要求,我到博樂市人民檢察院進行了爲期一個月的實習。時間從2014年1月15日,在實習期間我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在實習中使我開闊了視野,並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理解和掌握;我的努力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參加了多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親身經歷了真實準確的司法程序,細緻地瞭解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瞭解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範圍。在這實習期間,我還跟隨幹警捉審,覈實犯罪事實,探討犯罪的心理、動機,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工作。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

法律其實是一門很高深的科學,它幾乎一直伴隨着人類歷史發展歷程。如對於我國最重要的實體法《刑法》。我們每個人都知道刑法是國家最嚴厲的法律之一,是打擊違法犯罪最奇效的工具。再往深處說,可能就之知不深。在我實習中我接觸到很多鮮活的案件,強化了我對刑法 1

的更深刻理解,我認爲這是我在其他任何地方都學不到的知識。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認爲法學教育應當在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法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爲主體,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時間與平時實踐關係,以實習實踐爲主要的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唯有如此,才能培養出社會真正需要的法學人才。

有一個案件,在2014年8月一個炎熱的夏天,張某穿着一身黑色休閒運動服,腳穿一雙白運動鞋,帶着一付黑墨鏡。在一家金裏來金銀珠寶店門前走來走去,偷窺很久很久了,當認爲有機可趁,就在此日的一箇中午2點時,他便用早已用最價廉的錢從其它店裏購買了幾條假項鍊和珠寶店櫃中成列的真項鍊,然後到了這家金裏來銀珠寶店,他走到珠寶櫃檯前要求工作人員拿出兩條金項鍊挑選,然後他趁在店工作人員招呼其他顧客未注意之際,悄悄地將預先裝在口袋中的兩條假項鍊偷偷與真項鍊進行調換後,便說店員說:這不太合意招呼工作人員收回,便想便起身要走,這時店員見這人神色很慌張,眼神很不正常的樣子,就覺有問題,這時便對他說請等一下,此時的張某急急忙忙地向外前走,店員看此情況很異常,忙喊抓住這人“他是賊:!張某見事情敗露,也無可奈何的,就急忙想逃穿,於是同時就被羣衆和店內的保安人員擒獲。使張某的陰謀沒有得逞。使得金裏來金銀珠寶店的貨物沒得到損失。

爲此,對張某的這種行爲,有兩種意見。一是認爲張某構成詐騙罪,一種是認爲張某構成盜竊罪;對於張某的犯罪形態也有兩種意見。有人認爲是犯罪未遂,有人認爲是犯罪既遂,有人問我的意見時;我一時也慌了。在電大學習刑法分則時覺得詐騙罪和盜竊罪有很大的差異,怎麼

一結合具體案例好象都象,一下子拿不準,我覺得自己學得其實是多麼膚淺,最後資深得檢察官統一了大家的分歧,對於張某的行爲,應當構成盜竊罪。犯罪形態爲既遂。盜竊罪的最典型特徵是“祕密盜竊”,在竊取過程中會伴隨很多方式。如“調包”以假換真等。詐騙罪的最典型特徵是捏造虛假事實騙取,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認識,自願交出“財物”。 該案張某雖然在手段上有騙的表現,真實的表現形式還是趁被害人不注意,偷偷竊取財物,張某的犯罪形態,很顯然張某構成盜竊既遂,盜竊罪的既遂通說爲“控制說”只要使財物脫離被害人的控制,爲犯罪嫌疑人所控制就是既遂。此案中張某已經祕密竊取的財物裝入口袋爲自己控制,使財物脫離了被害人控制範圍,先去了對財物的控制。對於其將偷竊的財物投擲向珠寶店工作人員只是反還被害人財物的行爲,不影響其犯罪既遂形態,該行爲只能作爲酌定量刑情節考慮。

對於這位經驗豐富的警察官分析我大爲佩服,我發現理論和實踐還有很遠一段距離的。

在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工作中,我深深感覺到所學的知識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專業知識的匱乏。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爲我走向社會起到了橋樑作用,也是我人生的一點重要經歷。

通過法律實踐活動和實習,使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法律實踐和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

我想向所有爲我這次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博樂市檢察院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表示衷心致謝,感謝你們爲我順利的完成這次實習所做的幫助和努力。是我在今後的工作中,更好的把我學的法學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

第五篇:下鄉解答農民法律問題社會實踐報告

下鄉解答農民法律問題社會實踐報告

爲解答農民法律疑問,普及法律知識,我們科技學院大學生社會實踐隊走進璧山,爲當地羣衆提供義務諮詢。

璧山縣設立專門的民事諮詢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旨在調解村民矛盾,解答法律問題。據記者瞭解,實踐隊由法學、思想政治、哲學等多個專業的隊員組成,爲發揮專業優勢,學以致用,幫助農民解決在生活中遇到的相關法律問題,隊員們於上午10點來到江家口村委會,按計劃組成民事諮詢服務小組,爲前來諮詢的村民們解疑答惑。

此次法律諮詢、普及活動結合法律宣傳資料發放,法律知識調查問卷,現場諮詢等多種方式進行。實踐隊員事先查閱大量法律文件,對於侵權責任、城中村改造、土地佔用徵用、房屋拆遷、土地承包流轉等與農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系統瞭解,利用自身法律專業知識,提供法律援助。

"訴訟時效期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而訴訟時效中斷是因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重新計算。債權債務訴訟時效期限爲兩年,您若有證據證明您行使了債權,要求對方履行還錢義務或對方曾還了一部分錢,都可導致訴訟時效中斷,若沒證據,則以20年爲限。"實踐隊員向一位"債主"耐心地解釋道。

活動的組織者告訴記者:"農村是我國法律普及的薄弱環節,也是重點環節,我們學習的法律知識雖然還有限,但我們可以憑藉一定的法學基礎,蒐集資料爲村民提供服務,這也正是大學生社會實踐的宗旨。"

據悉,活動持續了四個多小時,爲近百位村民解答法律疑問。實踐隊不僅提供法律服務,還充當起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小助手,調節村民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