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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精品多篇

工廠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獎懲制度 篇一

第一章 一般規定

1、每月由礦長組織至少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礦領導及礦屬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必須參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必須提前向礦安全管理辦公室請假。對無故遲到和缺席的人員分別給予50-100元罰款。

2、安全管理辦公室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及時整理出會議紀要下發礦屬各單位。每拖延一天對安全管理辦公室罰款100元。

3、安全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全礦地面、井下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檢查的問題以四定形式及時下發,各單位必須安排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和一名工程技術人員參加,每缺一人次罰有關責任人員100 元,遲到罰款50元。安全管理辦公室無故不組織罰款200元。

4、凡參加安全檢查的人員必須服從分配,各小組人員要認真檢查所檢查的範圍內的各種隱患和三違行爲,並將檢查出的問題在升井時及時彙報礦安全管理辦公室。不認真檢查罰款50元。

5、對安全辦公會安排的各項工作或安全檢查的問題,各單位必須按時完成,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完成或整改的必須寫出書面延期申請報安全管理辦公室。否則每項拖延一天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安全管理辦公室不跟蹤落實每項罰款100元。

6、“三大兩小”專業每月由主管職能區隊組織,其他單位參加,至少進行一次專業檢查,並將檢查、處理和整改情況報安全管理辦公室,無故不組織對主管區隊隊長罰款100元,區隊罰款200元。

7、各基層區隊每週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自查,並按四定形式安排各有關班組認真進行整改,並作好記錄待查。不進行自查或無記錄可查對隊長罰款100元,區隊罰款200元。

8、各級領導幹部和安全監察人員發現“三違”不制止 不處理,按“三違”同樣處理。

9、幫“三違”人員說情或給“三違”人員推脫責任、作僞證者,除

與“三違”同樣處理外,再罰款100元。

10、“三違”人員拒絕檢查,謊報單位或姓名或給“三違” 者說情,掩蓋事實真相,罰款100元。

11、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態度不好的典型“三違”人員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進礦再就業中心學習後待崗。

12、因“三違”造成工傷事故,除按“三違”有關規 定處理外,直接責任者負擔工傷人員醫療費用的5-10%。

13、幹部違章指揮按“三違”加倍處罰,對檢舉幹部“三違”的工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幹部,給予行政警告、降 一級工資半年直至撤職處分。

14、凡“三違”人員都必須到安教室學習三天,每天交學費10元並過“五關”。三違人員學習結束後必須考試,考試合格後寫出書面保證方可恢復工作,考試不合格再進行學習直到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15、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後15分鐘內報生產指揮中心,事故彙報不及時,對事故單位罰款200元,對隱瞞事故不報者,對事故單位罰款500元。

16、事故發生後,事故處理領導小組人員接到通知必須立即到生產指揮中心報到,無故不來每次罰款100元。生產指揮中心沒有通知,對調度員每次罰款100元。

17、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將事故現場保護好,只有等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現場勘察完畢,經同意後方可處理,否則嚴禁破壞作假,故意破壞現場,對破壞人罰款200元。

18、事故發生後,所有現場人員必須參加事故追查,追查中所有人員必須實話實說,對在事故追查中爲了逃脫責任、說假話或爲別人作僞證的,每發現一人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將嚴肅處理。

19、事故發生後,對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兩天之內必須按照工傷管理規定認真填寫工傷登記表,每拖延一天罰款50元。

20、對因工受傷人員報工傷,輕傷每報一次,對工傷人員罰款200元;重傷每報一次,對工傷人員罰款500元的;由於本人違章作業造成自己工傷的每報一次,罰款500元;由於個人違章作業造成他

人工傷的,由責任人繳納報工傷罰款500元;由於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傷的可免交罰款。

21、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按照事故性質、嚴重程度,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2、對事故單位按照重獎重罰的原則,每季度進行考覈,每發生一起死亡事故,對事故單位罰款10000-20000元;每發生一起重傷,對事故單位罰款5000元;每發生一起輕傷,對事故單位罰款500-2000元。對非傷亡事故,每發生一起一級事故,對事故單位罰款5000元;每發生一起二級事故,對事故單位罰款2000元;每發生一起三級事故,對事故單位罰款500-1000元。在特殊時期除按以上規定處罰外,還將按照特殊時期的有關文件規定進行處罰。

23、採掘工作面開工前必須提前編制作業規程並進行審批,審批合格後必須對施工或作業人員進行學習考試。沒有作業規程或有規程和不認真貫徹而施工作業,罰技術員100元,隊長200元。

24、工作面作業規程內容完整,審批、及簽字齊全,並有考試成

績,並應根據工作面實際情況及時補充、完善,使之與工作面實際情況相符,按期進行作業規程的複審、補充,再學習簽字,否則少一次罰技術員50元。

25、從事危險性較大或非正常工作時必須提前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並進行審批,審批合格後必須對施工或作業人員進行學習考試。沒有安全技術措施或有安全技術措施不認真貫徹而施工作業者,罰技術員100元,跟班幹部100元。

26、各單位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按照要求編寫,審批完

畢後報有關單位,否則每少一份罰技術員50員。

27、各區隊值班人員無故不在崗,又不與生產指揮中心聯繫者,

按照脫崗處理,罰款100元。

28、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並隨身攜帶礦燈和自救器,否

則罰款50元。

29、所有入井工作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井口檢身工的檢查,不得無

理取鬧,謾罵,拒絕檢查,否則罰款100元。

30、所有入井人員必須遵守人車乘座制度,聽從指揮按秩序出入,

嚴禁擁擠,嚴禁站在防護鏈或紅燈以內,否則罰款50元。

31、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愛護井下采掘、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等

設施,嚴禁隨意破壞,否則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理。

32、凡應持證上崗而不持證上崗的給予罰款50元。無證上崗罰款100元。

33、井下斜坡道、上下山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否則罰責任人100元。

34、升井後無特殊情況不按規定交礦燈、自救器者,罰款100元。

35、攜帶煙、或點火物品入井罰款200元並降薪一級。井下吸菸,開除礦籍。

36、發現有人酒後入井和攜帶煙火物品入井不制止,罰檢身工100元。

37、酒後入井者,罰款500元,留礦察看。

38、工作時間在崗打架鬥毆者,各罰款100元,對主要責任者加罰100元並給予警告 或記過處分。

39、盜竊、破壞公物(剝電纜)礦用材料、設備者,根據性質、損壞大小給予罰款200元直至開除礦籍,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40、謾罵、毆打安全監督檢查和執行公務的人員,對責任者罰款

100元,對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開除礦籍。

41、不聽勸阻,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井上、下信號硐室閒聊、逗

留(執行任務者完成後必須離開現場),每次罰款50元。

42、安監人員不履行安全監察職責,造成事故,視事故性質罰款 200--500元直至降級處分。

43、值班的安檢員所負責的區域發生事故時不在井下者,當天按曠工處理,視其情節罰款200元直至降薪一級。

第二章、掘進採煤

44、掘進工作面不按規定臨時支護,不使用前探樑,每次罰該作業班組100元。

45、掘進工作面必須配備專用攢杆用於敲幫問頂,沒有攢杆罰區隊100元。

46、掘進工作面必須堅持敲幫問頂制度,及時處理工作面的活矸和危石,工作面安全後方可作業,危石不處理冒險作業罰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各100元。砌碹起底時,必須先使用擡棚,同時採取護幫措施,否則對班組長、班組安全員各罰款50元。

47、掘進巷道要保持支架完整,不準有斷樑折柱,對支架變形嚴重必須及時維修更換,每發現一處罰區隊跟班幹部100元。

48、放炮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行修復,修復支架必須檢查修頂、幫,並由外向裏逐架進行,否則罰班組長、班組安全員各罰款50元。

49、不按規定支護或支護倒不修復扶正繼續作業者, 罰當班班組長及班組安全員各50元。

50、貫通巷道不按規定編制安全措施而作業,罰區隊領導和技術員各100元,編制了安全措施而施工單位不按措施施工者罰作業班組100元。

51、貫通巷道炮掘接近20m時(機掘50m),地測部門不按規定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每一處罰生產管理辦公室長100元。

52、凡規定先探後掘的工作面不執行先探後掘的,罰當班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各100元。

53、砌碹起底時,必須先使用擡棚,同時採取護幫措施,否則對班組長、班組安全員各罰款50元。

54、砌碹帶帽時,推子木、邊牆木以及碹架必須架設牢固,嚴禁架設在浮矸(煤)上,否則對班組長、班組安全員各罰款50元。

55、司機離開操作檯時,不斷開掘進機電源,罰司機50元。

56、掘進機作業時前照燈或尾燈不亮,罰司機50元。

57、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否則罰區隊主管機電的幹部100元。

58、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出警報,只有在剷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否則罰司機100元。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更好地推動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和更好的消除施工建設中的安全隱患,促進我項目施工任務計劃的順利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本項目所編制項目管理辦法相關法規、規定,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項目範圍內職工、合同工、農民工。

第二章 獎勵

第三條 根據我項目管理文件中安全生產獎罰辦法中相關規定,凡堅持原則,遵章守紀避免了事故發生,挽回經濟損失的有功人員,遇重大事故積極參與搶救,減少事故損失的有功人員由項目經理部審批給予獎勵。

第四條 每季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部門(隊伍)和個人,並分別給予通報表彰。項目經理部在進行年終總結評選先進時,同時進行安全生產先進評比。

第五條 安全生產先進部門(隊伍)評選條件:

認真貫徹國家、華達公司、業主、監理處及各上級頒發的各項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起模範帶頭作用;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在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和現代化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的創造和成績。

第六條 個人評選條件:

(1) 各部門(隊伍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責,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法規和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堅持“五同時”成績突出者。

(2) 在安全生產中有重大革新、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有明顯效果者。

(3) 認真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製度,勇於探索制止他人違章,積極主動解決所屬部門(管轄範圍)不安全隱患有貢獻者。

(4) 認真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發現重大不安全因素,防止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5) 專職或兼職技安人員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權,成績突出者。

第七條 獎勵標準:

先進部門(隊伍)獎勵1000-2000元;先進個人獎勵500-1000元。

第三章 懲罰

第八條 凡發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懲罰如下:

(1)對直接責任人罰款500-1000元,並取消其當年評先的資格;

(2) 對事故發生部門(隊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罰款1000元,實行安全生產否決權,取消該部門(隊伍)當年先進部門的資格。

第九條 凡發生一起重傷事故,對該部門(隊伍)負責人罰款1000-2000元;對事故主要責任人罰款800-1500元。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之事故的,追究部門(隊伍)主要責任人的責任,並從重罰款。

(1) 忽視安全生產,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執行的;

(2) 發現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3) 不參加安全技術教育,或不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而上崗操作的;

(4) 由於機械設備超過檢修期限的;

(5) 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條件或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規範的;

(6) 未執行施工計劃與安全措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規定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傷亡事故的,追究事故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並從重罰款。

(1) 存在事故隱患,生產條件惡劣,接到《安全檢查整改通知》後拖延不整改的;

(2) 違章指揮生產、作業;

(3) 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的;

(4) 因採購不合格原材料、設備、勞動用品的;

(5) 發現傷亡事故險情,不立即報告的;

(6) 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門(隊伍),視情節處3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1) 忽視安全生產,不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不上牆;

(2) 不堅持“三同時”的規定的;

(3) 生產現場雜亂,不行使安全文明生產要求;

(4) 不執行三級安全教育規定和違反其他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

(5) 無證上崗操作的各工種,尤其是特種作業,從重處罰;

(6) 對事故隱患不排除、對“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或監理通報工作指令不能按時完成整改的;

(7) 對發生事故瞞報、拖報從重處罰。

第十四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視情節處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管理施工人員違章從重扣罰。

(1) 檢修帶電設備時在配電開關處不斷電或不掛警示牌;

(2) 任意開動非本工種設備;

(3) 特種作業非持證者獨立進行操作;

(4) 設備上有安全裝置,但開車操作時不用;

(5) 危險作業未經技安部門審批和無人監護;

(6) 任意拆除設備上的安全、照明、信號、防火、防爆裝置和警示標誌、顯示儀表;

(7)使用未經審批的臨時電源線;

(8)高處作業任意往地面上扔東西

(9)違反爆破作業“十不準”;

(10)非崗位人員任意在危險區域內逗留;

(11)焊、割未經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風的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密封器和通道;

(12)在爆破作業區內抽菸或動火;

(13)開動情況不明的電源或動力源開關、閘、閥;

(14)其它違反操作規程中相應條款能直接倒致工傷事故或火災、爆炸、倒塌、中毒等事故的行爲;

(15)不戴安全帽進入生產區域的;

(16) 高處作業不繫安全帶、或在有高處作業、有機械化運輸設備下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17)高處作業穿硬底鞋底;

(18)穿高根鞋進入施工現場的;

(19)電氣作業不穿絕緣鞋底;

(20)帶電作業或使用雙重絕緣電動工具在潮溼地區或在容器內、構架內工作而不戴絕緣手套的;

(21)高處作業位置在非固定支撐面上,或在牢固支撐面邊沿處以及支撐面外和在坡度大於45度的斜支撐面上工作而不使用安全帶的;

(22)在爆破作業場所穿化纖料服裝操作的;

(23)其他違反防護用品使用規定能直接造成工傷事故或火災、爆炸、中毒的;

第四章 罰款管理

第十五條 凡發生以上,由項目經理部下發獎罰通知,交財務部從當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並張貼通報。

第十七條 財務部所收罰款作爲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用於獎勵安全生產先進部門(隊伍)或個人。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即日起實行。

安全考覈及獎懲制度 篇三

第一條 爲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幹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業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項目經理部有關要求,結合項目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建立安全生產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項目經理部設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基金專款專用,獎勵基金從總投資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時的安全檢查、事故罰款組成,對在安全生產中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或個人,依據有關獎勵辦法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損失的,依據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條 獎勵

1、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獎。施工前項目經理部主管領導與各施工班組簽定《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狀》(以下簡稱“責任狀”)。責任期間,由項目經理部覈定,資料齊全,各項責任指標達到“責任狀”中要求,將按“責任狀”實施獎勵。

2、定期檢查安全獎。項目經理部每月對各施工班組爲單位進行安全檢查評比,以書面形式下發檢查情況通報,對綜合得分獲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組:

(1)通報表彰;

(2)頒發安全生產流動紅旗;

(3)分別給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組負責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組負責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組負責人500元)(根據所擔負工程任務大小調整獎勵金額)。

每一季度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獎勵。根據當季度每月施工班組和施工班組檢查結果進行彙總評分,施工班組彙總評分加權值0.25,所屬施工班組彙總評分加權值0.75,具體計算如下:

季度分值=(施工班組3個月綜合得分之和)/3×0.25+(所屬施工班組綜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組數/ 3×0.75。

季度安全生產達標的施工班組參加綜合評比,綜合得分85分(含)以上獎勵基數爲20000元,得分每遞增1分增加2000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間不獎不罰;低於75分(含)處罰10000元,得分每遞減1分處罰1000元/分。對受到業主檢查通報表揚(或批評)的單位,項目部將另行給予獎勵(或處罰)。

3、每年末對安全生產中作出突出成績的集體或個人分別給以表彰和獎勵。

第四條 處罰

(一)違章作業、違規施工但未造成事故時的處罰 施工安全檢查中,對發現的一般違章作業、嚴重違章作業、一般事故苗頭、嚴重事故苗頭,根據內部檢查標準,處罰50~200元。具體標準如下:

(二)專職安全員不到位的處罰條款

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履行安全職責。專職安全檢查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進行現場檢查時,專職安全員脫崗,每人每次對責任人處罰100元。

(三)引發安全事故的單位的處罰條款 1、職工傷亡事故經濟處罰:

(1)對發生責任事故的施工班組,按下列條款進行處罰: 發生一次負傷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負傷1人給單位處以1萬元、主要責任人500元的罰款;

發生一次重傷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傷1人給單位處以2萬元、主要責任人1000元的罰款;

發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給單位處以4萬元、主要責任人2000元的罰款;

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給單位處以5萬元、主要責任人5000元的罰款。

(2)職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組經濟處罰執行上級有關規定。

2、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經濟處罰:

發生機械設備火災等事故,一次造成經濟損失達20萬元以上的,給單位處以1~5萬元、主要責任人1000~5000元的罰款。

3、對造成職工死亡事故負有責任的領導,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四)引發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的受罰條款

根據中鐵建總有關規定,如發生安全事故,除對事發單位責任人酌情給予行政處分外,還對事故主要責任者進行經濟損失有限賠償,賠償標準如下:

經濟損失1萬元以內的,個人賠償200至1000元; 經濟損失10萬元以內的,個人賠償1000至2000元; 經濟損失50萬元以內的',個人賠償2000至4000元; 經濟損失100萬元以內的,個人賠償6000至10000元。 (四)安全生產包保責任處罰。施工前項目經理部主管領導與各施工班組簽定《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狀》(以下簡稱“責任狀”)。責任期間,由項目經理部覈定,未達到《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及《安全標準工地及文明施工標準》和項目經理部有關規定,資料等各項責任指標未達到“責任狀”中要求,將按“責任狀”實施處罰。

(五)安全檢查處罰。在日常安全檢查中,對發現存在的問題由項目安全質量部下發“整改通知”,責任單位未按規定進行整改,給予責任單位主管1000元的處罰;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整改材料的,將對責任單位主管處以500元的罰款;在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檢查安全中對發現存在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進行通報並視情況給予處罰。

(六)項目經理部對下罰款罰至施工班組,受罰單位(個人)的罰款由項目財務部在計價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本制度於發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爲了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規範員工行爲,建立安全生產獎懲機制,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的良性循環,保障員工生命安全與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管理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並負責安全生產獎勵資金的落實。

2、公司安委辦負責安全生產獎懲細則的制訂和獎懲檔案的建立並監督實施 。

3、財務資產部負責建立安全獎懲資金臺帳。

4、各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四、工作程序

(一)處罰

1、處罰範圍

1.1 工傷事故: 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依據傷害程度和性質,對事故責任者、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1.2 設備、火災事故:依據財產損失和事故性質,對事故責任者、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1.3 違反“三違”制度導致事故發生者。

1.4 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1.5 單位發生工傷事故未在1小時之內履行報告程序;破壞或僞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1.6 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事故發生者。

1.7 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1.8 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1.9 未按公司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

1.10 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後果者。

2、處罰類型

2.1 根據違章情節的輕重程度,及時採以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全廠、停工學習、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等辦法予以處罰。

2.2 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10-50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2.3 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辭退、開除等。

2.4 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3、懲罰程序

3.1 經濟處罰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3.2 行政處罰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按公司有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報公司辦公會批准後執行。

五、獎勵

(一)獎勵的範圍

1、在推廣安全“四新”技術、職業衛生健康方面,提出重要建議被採用有明顯的效果者,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2、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3、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4、遵章守紀、模範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標準化動作的操作者。

5、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6、在安全管理崗位上盡職盡責,有創新做出貢獻者。

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並採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8、積極參加公司、車間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成績優異者;

9、被評爲上級各級部門的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的;

10、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年未發生事故的單位。

(二)獎勵類型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1、獎勵程序

1.1 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各單位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覈表》上報公司安委辦,經審覈後報公司安委會審批。

1.2 先進單位由安委辦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覈表》,報公司安委會審批。

1.3 對獎勵範圍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各單位提出,經安委辦審查,報公司安委會審批。

(三)其他

安全生產獎勵從公司安全生產提取費用中列支,由公司財務資產部建立臺帳。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爲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保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提高廣大員工遵守各項安全制度的自覺性和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部門、員工及外協、施工單位。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3條獎勵內容

1、對避免重大傷亡及設備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獎勵10000元。

2、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獎勵100元。

3、發生事故後,在搶險救災、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有功者,獎勵500~20xx元。

4、對敢於管理、擅於管理、能夠長期保持本單位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生產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300元,生產管理部門、輔助生產單位按季度人均獎勵200元,行政後勤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100元。

5、其它需要單獨表彰獎勵者,由所在單位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公司領導批准。

第4條考覈範圍

1、安全基礎管理考覈範圍:

(1)不按期召開安全會議或會議無記錄,考覈負責人100元。

(2)不按期組織安全檢查或檢查無記錄,考覈責任人100元。

(3)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網絡不健全,考覈責任人200元

(4)無故缺席安全會議者考覈100元、遲到者考覈50元。

(5)班組長班前(班後)會上不講安全內容的,考覈100元;記錄本

上不體現安全內容的考覈50元。

(6)對安全生產部門催報的資料、信息不能按時上報的,考覈100元。

(7)各部門對公司佈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臨時性工作)不落實、未完成者考覈100元。

(8)各類安全臺帳未建立、健全的,考覈相關責任人100元。

(9)各單位領導未及時傳達、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有關通知的,考覈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覈範圍

(1)未按規定對新工人及轉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考覈200元。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考覈100元;未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的,考覈200元。

(3)三級安全臺帳沒有或不健全的,考覈責任人100元。

(4)不瞭解本崗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的,考覈100元

3、事故考覈:

(1)工傷事故按《工傷事故管理規定》考覈標準執行。

(2)對事故瞞報、誤報者,按相關事故管理規定的內容雙倍考覈。

4、電器及電氣焊安全管理考覈範圍:

(1)電器設備無接地、接零保護的,考覈100元。

(2)移動電器未使用漏電保護器的,考覈100元。

(3)使用行燈不符合安全電壓的,考覈100元。

(4)機電檢修不執行相關行停、送電操作制度的,考覈200元。

(5)臨時電源線不規範、無管理的,考覈100元。

(6)電器開關損壞或有裸露線頭的`,考覈100元。

(7)電氣線路老化嚴重,不予以及時更換的,考覈100元。

(8)電焊機不斷電,安、拆二次線的,考覈100元。

(9)電焊機機殼不採用接地、接零保護的,一、二次線不符合規定的考覈100元。

(10)踩在油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的,考覈200元。

(11)電氣焊作業不按標準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覈100元。

(12)氧氣、乙炔氣使用及運輸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考覈100元。

5、天車安全管理考覈範圍

(1)天車安全裝置構件失靈、失效的,考覈責任人200元。

(2)天車司機室電源線頭裸露或刀閘無蓋的,考覈責任人100元。

(3)天車作業違反“十不弔”的,考覈責任人100元。

(4)天車安全警示及保護裝置不齊全者,考覈責任人200元。

(5)天車車體上有雜物者,考覈責任人100元。

(6)天車司機下車後不拉閘斷電者,考覈100元。

(7)天車司機吊重物時離開天車者,考覈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設備不用手去操作的,考覈100元。

安全獎勵制度 篇六

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後。

一、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團隊獎:每年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部門內及與其他部門間的協作溝通等指標進行考覈,全面達標的團隊,獲得最佳團隊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1、優秀管理者獎:根據公司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審覈標準,參考績效考覈成果,年終評出優秀管理者,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2、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獎金。

3、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爲向公司總經理舉報,凡屬覈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爲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4、特殊貢獻獎:爲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於職守者;開發新項目有詳細實施方案,且實施後獲得顯著效益者;爲公司解決排除社會上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總經理授予特殊貢獻獎。

獎勵方式:通報表彰和頒發一定數量的獎金。

二、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懲罰積分與罰款並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時罰款的辦法,(1分爲10元)

1、對下列違紀行爲一次扣1-4分及相應罰款:

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在公司或客戶面前大聲喧譁或指手畫腳者

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

上班時間未經允許從事娛樂活動者

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辦公用品碼放凌亂者

上班時間穿拖鞋者

高空作業不帶安全帶或安全帶沒有帶好者

空調安裝好後沒有搞好衛生及補好牆洞者

2、對違反下列行爲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應罰款

工作時間幹私事,睡覺者

對非本職工作但有利益於公司的工作不予協助者

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

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對下列行爲一次扣10-19分即相應罰款

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

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公司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

上班時間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禮物者。

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違反規定私自動用公司辦公設備及車輛者

知情不舉,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爲者

4、對下列行爲一次扣罰20分,並予以除名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後果者

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有盜竊、貪污行爲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

散佈對公司不利言論,或從事損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爲者

5、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6、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

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其它造成公司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7、懲罰的實施

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爲;

部門經理對上述過失行爲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經行政部覈查後予以處罰; 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爲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和部門經理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脫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8、違紀罰款的繳納:

對於員工違紀的處罰,部門經理應督促員工按照處罰額及規定的時限上繳 部;

罰款必須在罰單下達後5日內繳納,逾期未交將加倍處罰;

對拒不繳納罰款的人員將予以除名處理;

9、員工申訴

認爲公司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總經理提起申訴,在總經理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履行處罰。

安全獎勵制度 篇七

第一條 爲了加強礦井基礎管理,進一步規範我礦的班組管理,提高礦井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獎勵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班組。

第三條 組織結構:煤礦成立以礦長爲主任,其他副礦級領導爲副主任,各副總、生產、黨政科室負責人爲成員的班組建設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下設班組建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開展日常工作。

第四條 班組建設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礦井基礎管理工作,實現礦井安全生產。

二、礦班子負責修定完善班組建設管理的有關考覈獎勵制度,使班組建設考覈工作更具科學性、合理性、規範性、實用性,提高班組管理水平,促進礦井和諧發展。

三、礦班子組織定期檢查指導班組建設管理情況,負責班組建設檢查、評比、考覈、驗收工作。

四、嚴格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上級關於班組建設的有關要求,每月對各區隊班組建設進行一次達標驗收,確定達標等級,進行獎罰考覈。

五、礦班子對班組建制的確定、班組長的選聘、班組管理制度及考覈實施細則進行監督、審覈、批准執行。

六、建立班組、班組長及後備班組長個人檔案,制定班組長培養計劃,逐步規範班組管理。

第五條 班組安全獎勵機制組織:

一、班組長是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組安全工作負責。

二、人數多的班組可以設一名副班長,協助班長全面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三、班組分散作業時,每個點必須指定一名組長負責,該點的負責人即爲安全負責人。

第六條 班組安全獎勵機制教育:

一、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班組工作範圍,掌握本崗位、工種操作技能。

二、工作人員熟悉本班組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三、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正確操作機械設備、工具。

四、工作人員在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前,必須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與培訓,成績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班組長必須對所屬班組人員的理論知識、實際操作技能瞭如指掌,安排工作時,合理、正確使用人員,做到人員適應崗位要求。

六、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理論水平。

第七條 班前會具體內容:

一、班前會的各項工作必須以班組長爲中心。

二、認真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培訓。

三、學習上級安全生產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結合當班生產任務,詳細布置各項工作。

五、根據工作環境狀況,佈置安全工作,人員分散作業時,小組必須明確安全負責人。

六、認真做好班前會記錄。

第八條 班組安全檢查項目及問題(隱患)整改:

一、班組長必須組織班前、班中、班後檢查。班前對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設備安全設施等進行檢查,有問題必須交待人員處理後方可生產。各崗位人員在班前要對所管轄區域、所用設備、使用工具進行檢查,電鉗工應對本班範圍內的設備做重點檢查。班中要對作業過程中的動態工程質量、設備的運轉狀況、安全保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班後應對所幹工程的安全、質量、文明生產等做全面驗收,對存在的問題應當班處理完畢,且應在下班班前會上做重點強調。

二、班組長在工作過程中應檢查班組人員勞動防護用品是否正確使用,各崗位人員是否執行《規程》和《標準》,各崗位存在的問題是否得到徹底整改。

三、現場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必須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並彙報區隊、安監調度,由區隊採取措施處理,區隊處理不了的,由礦協調解決。

第九條 班組人員自保、互保、聯保要求:

一、班組所有人員必須實行自保、互保、聯保責任,明確互保、聯保對象。

二、作業中互保、聯保雙方要對對方人員的安全健康負責,做到四個互相,即:互相提醒,發現對方有不安全行爲與不安全因素,可能發生意外情況時,要及時提醒糾正;互相照顧,工作中要根據工作任務、操作對象、合理分工,互相關心,互相照顧;互相監督,工作中要互相監督,看互保對象是否嚴格按《規程》、《標準》作業;互相保證,保證互保對子安全作業,不發生人身事故。

第十條 班組交接班制度:

一、爲了確保生產正常、安全運行,各班組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時,必須由上一班班長向下一班班長交接,不得委託他人交接班。

三、交接班時,必須交待本班安全及生產完成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以及對問題的處置措施,並對下一班工作重點和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四、班組長必須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五、交接班記錄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以備檢查考覈。

第十一條 班組管理:

一、各班組必須嚴格管理,增強班組凝聚力、執行力,積極創建本質安全型班組,並要有具體措施。

二、各班組實行精細化管理模式,以工作目標爲中心,細化工序管理,控制影響工序質量的人員、機器、材料、方法、環境等因素,推動各班組安全、文明生產。

三、以規範職工行爲爲切入點,行走做到“倆人成排、三人成行”,集體行動統一化;接受任務做到,“安排清楚,責任明確”,工作安排命令化;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質量可靠”,環境衛生清新化。

四、班前會要突出重點、方法新穎、效果明顯。

五、現場安全實行確認制,工作前要進行安全確認、工作中要規範操作、工作後要現場講評。

第十二條 班組安全文化管理:

一、班組安全文化應從觀念文化、制度文化、行爲文化、物質文化入手,總結提煉適合本班組的文化形式,做爲指導班組管理的方法。

二、班組安全文化就是要通過員工系統學習安全科學技術,班組利用各種形式宣傳安全科學理念、安全文化基礎知識、安全生產急救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工作經驗介紹等,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的技能。

三、班組安全文化還要結合會議精神、安全活動日、班前會、技能比武等活動,提高班組安全文化的實效性。

安全考覈及獎懲制度 篇八

企業要採用總結、表彰、考覈、獎懲等手段,激勵職工做安全事、講安全話、做安全人,把安全生產列入年終考覈的重要指標,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一)安全考覈

1、公司辦公室主持及實施對公司各管理崗位和部門及安全生產管理的專項檢查和考覈,督促相關方及作業人員的安全檢查和考覈,並將檢查過程和考覈結果納入公司綜合管理考覈體系,將日常檢查記錄和考覈結果作爲公司綜合管理考評的依據。

2、考覈時間:每季度對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考覈。

3、考覈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內容和要求進行量化考覈。

4、考覈結果分爲:優、良、一般、不及格四個等級,實得分在99分及100分以上者,評定結果爲優:實得分在97-98分者,評定結果爲良;實得分在96-95分以評定結果爲一般,實得分在95以下者,評定結果爲不及格或差。

(二)獎勵

1、公司全年無傷亡事故或設備事故,對企業負責安全生產主要人員,根據其安全工作職責的完成實績評定,分別給予獎勵500-2000元。

2、在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者,給予獎勵500-2000元。

3、在施工中及時消除重大隱患,防止和避免了傷亡事故的發生或在事故中搶救有功者,給予獎勵500-2000元。

4、敢於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爲維護安全紀律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500-800元。

(三)處罰

1、企業發生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對事故負有重大責任的領導和管理人員,給予500-2000元罰款,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2、對安全員監督不嚴、管理不力、工作失職、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500-2000元罰款直至免職除名。

3、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因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給予罰款200-1000元直至除名。

4、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和按規定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違者每人罰款100元。

5、不準穿拖鞋和赤膊上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6、不準擅自拆除設備安全設施,違者每人罰款100元。

7、不準酒後上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8、不準帶小孩進入生產現場,違者每人罰款50元。

9、不準擅自調換工種或叫他人頂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