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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爲切實解決營商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持續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場營商環境建設,確保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取得實效,根據《敖漢旗衛生健康委員會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全省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的總體部署,利用一年時間,針對企業運營過程中存在的衛生計生政策落實打折扣、企業生產運營中遇到的困難不能得到及時有效解決等問題進行集中整治,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務求在簡環節、優流程、轉作風、提效能、強服務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不斷提升市場主體和人民羣衆的滿意度。

二、工作目標 

按照《2017年全省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實施方案》提出的“四個意識”明顯增強、辦事效率明顯提高、重點難點明顯突破、基層羣衆明顯受益的目標,集中時間和力量開展營商環境集中整治,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1.在政策落實、企業經營等方面,市場主體和廣大羣衆反映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營商環境進一步改善。

2.對標先進省市,企業在其他省能辦到的在河北不僅能辦到,而且辦得更好,做到提供材料最簡、跑辦次數最少、辦結時限最短,辦事效率明顯提高。

3.各級幹部爲基層、羣衆、企業主動服務的意識明顯增強,敢於擔當,善於擔當,主動爲企業排憂解難,集中攻關解決企業遇到的問題,市場主體滿意度大幅提升。

4.健全便捷、通暢的市場主體諮詢服務投訴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評估發佈制度,形成久久爲功、持續發力、促進營商環境不斷改善的長效機制。

三、工作內容

)進一步精簡審批流程。

1.進一步簡化審批環節,優化審批程序,全面梳理並壓縮審批時限,所有審批事項都要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做到“零超時”。最大限度精簡申報材料,凡無法律、法規依據或無實質性作用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可合併的一律合併;上一個審批環節已經收取的申報材料,下一個環節不再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爲本系統發放的,只提供名稱、文號、編碼等信息供查詢驗證,不再提交原件或複印件;能夠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再要求重複提交。

牽頭處室:法制處;責任處室及單位:監督食品處、醫政藥政處、婦幼處、科教處,省中醫藥局。

2.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一律取消;對於功能相似相近的證明,原則上要優化整合;對於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基層管理更爲方便有效的證明,原則上要下放到基層管理;確需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要嚴格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履行公開聽證程序,並作出明確規定;能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再提供證明材料。

牽頭處室:辦公室;責任處室及單位:委機關各處室,省中醫藥局。

3.對於能夠通過事後監管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行政審批事項,可結合實際,探索由申請人書面承諾符合相關條件並進行公示,先予辦理,再相應加強事後覈查與監管,進一步減少由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提高辦事效率。

牽頭處室:監督食品處;責任處室及單位:醫政藥政處、婦幼處、科教處,省中醫藥局。

)嚴格規範中介服務。

1.對申請人能夠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審批部門不得干預。不得在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務院決定之外增設許可中介服務項目;不得爲行政許可申請人指定許可中介服務;不得將行政許可事項轉交許可中介服務組織辦理;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本行政區域外的許可中介服務組織開展許可中介服務;不得通過設定特別條件、提高或者降低標準採信特定許可中介服務組織的中介服務等形式,變相爲行政許可申請人指定許可中介服務。

牽頭處室:法制處;責任處室:醫政藥政處、監督食品處。

2.對沒有法定依據、屬於部門審批職責範圍、額外增加申請人負擔的中介服務收費,一律取消;對有法律、法規依據但市場發育成熟、價格形成機制健全、競爭充分規範的中介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委託雙方協商確定價格;對現行有明確法律、法規依據但尚未形成充分競爭的中介服務收費,按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納入政府定價目錄,嚴格覈定服務成本,制定服務價格。事業單位提供中介服務收費的,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不得藉助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

牽頭處室:財務處;責任處室:醫政藥政處、監督食品處。

3.進一步規範投資建設項目中介服務市場秩序,規範中介服務行爲,加強對中介服務行爲的監管,加大對中介機構失信行爲的曝光、通報力度。建立中介組織誠信檔案,完善和強化中介服務的信用監管機制,明確中介機構信用管理內容。對中介機構出具假報告、假認證等違法違規行爲依法嚴肅查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從嚴懲處。 

牽頭處室:法制處;責任處室:醫政藥政處、監督食品處、財務處。

)大力推行“互聯網+公共服務”。

1.進一步完善網上審批系統,推動服務事項辦理由大廳向網上辦事延伸,凡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事項,都要實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並實現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網上實時查詢,讓“數據多跑路,羣衆少跑腿”。

牽頭處室:監督食品處;責任處室及單位:醫政藥政處、婦幼處、科教處,省中醫藥局。

2.通過委門戶網站等多種方式,依託移動終端及自助設備等多種渠道,提供全程在線諮詢服務,協助辦理相關事項,逐步構建網上辦事、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相統一的公共服務平臺,爲辦事企業和羣衆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樣化服務。

牽頭處室:監督食品處;責任處室及單位:委機關各處室,省中醫藥局。

3.在“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整合許可、監管信息資源,實現各部門許可審批業務系統的有機銜接,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和監管效能。

牽頭處室:監督食品處;責任處室及單位:醫政藥政處、婦幼處、科教處,省中醫藥局。

(四)全面加強公共服務監管。

1.完善以隨機抽查爲重點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公佈查處結果。進一步規範市場執法行爲,提升監管實效,明確主體、落實責任,防止監管“缺位”和管理“真空”。

牽頭處室:監督食品處;責任處室及單位:醫政藥政處,省中醫藥局,委綜合監督執法局。

2.全面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等制度,做好行政執法投訴舉報、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行政執法檢查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工作,堅決糾正執法違法行爲,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責任處室及單位:法制處、監督食品處、醫政藥政處,省中醫藥局,委綜合監督執法局。

3.積極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堅持“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落實相對集中執法權,進一步整合執法力量,理順執法機構與職能部門的職責關係。

牽頭處室:監督食品處;責任處室及單位:法制處、醫政藥政處,省中醫藥局,委綜合監督執法局。

(五)着力提升窗口服務水平。

1.全面推行“兩集中、兩到位”,探索實行一個窗口對外的審批模式,所有審批事項集中行政許可審辦大廳辦理,徹底消除前店後廠、體外循環現象。

責任處室及單位:法制處、監督食品處、醫政藥政處、婦幼處、科教處,省中醫藥局。

2.全面實行“四零”承諾服務(服務受理零推諉、服務方式零距離、服務質量零差錯、服務結果零投訴),建立完善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並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將全部公共服務事項納入行政許可審辦大廳辦理,變“多頭受理”爲“一口受理”,積極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委託代辦等服務,爲羣衆提供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

責任處室及單位:委機關各處室,省中醫藥局。

3.重點查找“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廣泛徵求服務窗口在行業管理、行政審批、工作流程、服務質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在委門戶網站設置網絡意見箱,開展服務對象評議活動;在行政許可審辦大廳,開展問卷調查、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評議活動。認真對待評議結果和反饋意見,對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視情況採取上網公告、寄發函件、上門走訪等形式進行反饋,切實改進工作,全面提升服務質量。

牽頭處室:機關黨委;責任處室及單位:委機關各處室,省中醫藥局。

(六)積極促進社會辦醫發展。

1.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和《國家衛計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加快發展社會辦醫的若干意見》,不斷轉變衛生髮展方式、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優先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加快形成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爲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爲補充的社會辦醫體系。

責任處室及單位:醫政藥政處,省中醫藥局。

2.進一步落實《關於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冀辦發〔2015〕39號),積極引入一批優質民營資本,補充我省醫療市場和健康資源。

責任處室及單位:醫政藥政處,省中醫藥局。

3.積極落實《河北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2016--2020年)》,將社會資本辦醫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統籌考慮,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於1.5張牀位爲社會辦醫預留規劃空間。

責任處室及單位:醫政藥政處,省中醫藥局。

4.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領域,都要向社會資本開放。鼓勵發展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醫院等醫療機構。支持設置醫學檢驗所、影像診斷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醫療服務機構,鼓勵社會資本投入。

責任處室及單位:醫政藥政處,省中醫藥局。

四、方法步驟

此次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分5個階段展開。

(一)動員討論階段(2017年2月24日至2月28日)。

1.集中學習討論。開展以優化營商環境爲主題的大討論,深入學習中央和省改善營商環境作出的決策部署、出臺的改革舉措,在討論交流中深化認識、統一思想、明確任務。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17年全省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實施方案》和《全省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總體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並報省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備案。

(二)查擺問題階段(3月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以民主生活會剖析問題的態度和標準,敢於亮短揭醜、勇於自我革新,站在對河北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負責的高度、對市場主體和廣大羣衆負責的高度,聚焦整治內容,深入開展問題自查,形成問題清單,查找問題根源,主動開展問題自糾,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各處室、各單位將問題清單報委法制處,在委門戶網站上進行公開,並報省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備案。

2.全面排查。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來對本系統本區域投資者和企業,在項目投資、生產運營中遇到的問題,特別是反映過多次、協調過多次,仍然沒有得到解決的老問題、難問題。對排查出的問題,逐條逐項拉出清單,明確責任主體和解決時限,能馬上解決的馬上解決,能部分解決的部分解決,以真解決問題的態度、立行立改的作風,率先展示通過集中整治打造優良營商環境的決心和信心。排查梳理問題清單報委法制處上網公開,並報省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備案。

3.廣泛徵集。採取明察暗訪、問卷調查等形式多渠道徵求基層和服務對象的問題和意見。

4.梳理彙總。及時梳理彙總各類問題,確保把影響全省發展的深層次問題、羣衆和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找出來、分下去。

(三)集中整治階段(4月16日至8月31日)。

1.專項整治。對省營商環境整治工作組交辦的問題和自查的問題,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形成整治臺賬,開展限期治理,對問題清單上的問題做到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突破、一件一件銷號。

2.解決問題。把營商環境集中整治年作爲爲企業集中服務年、解決問題年。對排查梳理出的問題,特別是企業反映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具體問題,採取領導分包、限時辦結等方式予以解決,確保市場主體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3.重點攻堅。根據查擺出的突出問題,確定全委營商環境方面重點改革目標,實施強力攻堅突破。

(四)建章立制階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據此次營商環境集中整治的經驗和成果,結合繼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際,建立常態化爲企業解決問題的機制,每年都對全省企業反映投訴的問題全面梳理銷賬,鞏固和擴大集中整治成效。

(五)總結鞏固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對照集中整治目標任務和企業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一項一項對照檢查,對達不到目標任務要求、整治效果不明顯、羣衆不滿意的,開展“回頭看”、再整治,堅決克服搞形式、走過場,切實保證整治工作成效。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2017年全省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實施方案》和《全省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總體方案》的要求,成立全委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抽調精幹力量,集中辦公。要建立健全處室(單位)一把手負總責、處室(單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任務目標、推進步驟、完成時限、責任人員,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抓好專項整治。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爲今年機關作風整頓的重點,委主要領導和各分管領導要親自謀劃部署,各處室和委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要把相關責任目標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將營商環境集中整治作爲重要工作,集中解決項目落地和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三)營造輿論氛圍。堅持開門搞活動,將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全程置於陽光下,吸引羣衆和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到意見徵集、問題整治、滿意度評價等活動中來,達到實時互動交流、隨時問需於民、及時接受監督的目的。要大張旗鼓地宣傳表彰一批先進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四)強化督查問責。把營商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列入委重點督查任務,採取聯合巡查、一案一督、體驗式暗訪等方式,對各處室、委屬單位集中整治行動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影響工作進程的,嚴肅問責。對問題查找不深入、問題解決不到位、羣衆滿意度低的,啓動調查、通報、問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