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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報告

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情況彙報

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報告

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牽頭指標:信貸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答卷樣本企業分工

配合指標優化財產登記 破產營商環境 企業開辦)

2020年以來,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從精簡貸款申請材料、優化業務辦理環節、縮短業務辦理時間等方面着手,提升標準,強化措施,積極打造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全力提高獲得信貸便捷性,切實爲優化營商環境、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金融支撐和保障,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責任分工。圍繞提高獲得信貸便捷性,對標學習新泰市先進經驗和做法,制定《便捷獲得信貸專項行動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明確責任人、便捷獲得信貸內容及完成時限,推動專項行動有序推進。便捷獲得信貸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自身實際制定了行動方案、成立了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確保完成優化營商環境各項目標任務。

(二)提高獲得信貸便捷性,優化營商環境。健全銀企對接工作機制,依託企業金融輔導員制度,加大了融資政策與“獲得信貸”評價指標解讀力度,築牢互信合作基礎。拉出“獲得信貸”辦理清單,對標同質、同類機構先進水平,做深做實做細企業工作,精簡業務辦理環節及材料,縮短辦理時間,除農發行外,其他金融機構平均辦理環節由原來的5個減少至4個、辦理時間由原來的10個工作日減少至6個工作日、申請材料由原來的12件減少至6件。

(三)暢通服務渠道,提升金融服務質效。在人民銀行縣縣支行、建設銀行縣縣支行2個徵信查詢服務點的基礎上,引導農行儘快在縣政務服務中心設置徵信查詢服務點,爭取更多的金融機構在營業網點設置徵信自助查詢設備,力爭徵信查詢服務點達到4個。積極協調銀行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目前,已有農行、建行、農商行3家銀行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辦理業務。聯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於8月7日召開優化財產登記和營商環境工作,積極探索“互聯網+不動產抵押權登記”模式,將不動產抵押權登記服務延伸至金融機構,實現資源共享,確保企業和個人在金融機構辦理抵押貸款的同時,一併辦理抵押權登記,無需再到登記機構申請。目前,縣農商銀行已設置“互聯網+不動產抵押權登記”服務窗口開展業務,有6家金融機構已鋪設登記專線,正在積極開展設置自助終端、設置專門服務窗口工作。

(四)搭建政銀企合作橋樑,加大信貸投放力度。提高成績的根本還是爲企業提供貸款支持。。。。加大企業融資需求摸底調查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對上爭取金融政策和金融資源,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嚴格執行減費讓利政策,特別是大力爭取降利率、新增授信、延期還本付息等政策,千方百計緩解企業融資難題。截至8月末,全縣貸款餘額268.04億元,較年初增加7.67億元,增幅2.49%;餘額存貸比73.49%,居全市第二位。紮實開展企業金融輔導員進企輔導工作,成立縣金融輔導工作協調小組,組建10支金融輔導隊,配套明確10名金融服務專員,指導33名企業金融輔導員與105家縣級輔導企業定向對接輔導,篩選推薦56家市級輔導企業,切實打通了金融政策落地的“最後一公里”,截至目前,經調研對接,有融資需求的縣級輔導企業28家、融資需求額度9273萬元,現已解決18家企業融資需求4453萬元。

創新金融產品,開闢信貸綠色通道。細化措施,全力爭取金融政策和金融資源,引導金融機構開闢服務“綠色通道”,優化業務辦理流程,簡化授信申請材料,壓縮授信審批時間,爲企業提供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務。今年以來,6家銀行爲百貨大樓3家納入名單的重點保障企業發放貸款9013萬元,年利率低至2.9%-3.15%,從評級授信到發放貸款壓縮至24小時以內。同時,爲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創新金融產品,破解企業抵押、擔保難題,截至目前,工行、農行、建行、郵儲銀行依據企業納稅、銀行流水、工資發放或電費繳納等情況,推出信用貸款,現已支持85家企業、7106萬元;農發行開展政府購買服務資金抵押貸款1筆、額度5000萬元;萊商銀行開展政府採購貸1筆,額度500萬元;郵政儲蓄銀行推出科技貸款,現已支持2家企業、1000萬元;縣農商銀行推出創業擔保貸款,現已支持9家企業、2090萬元。

降低融資成本,減輕企業負擔。面對資金鍊風險引發的三家擔保企業流動資金緊張局面,爭取銀行採取降利率等措施予以幫扶支持,以降低企業財務成本,穩定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同時,指導縣農商銀行、滬農商村鎮銀行2家地方法人銀行科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和利率,並在“風險可覆蓋、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爲企業貸款給予利率優惠支持,真正爲企業節約了融資成本。

(五)開展督導調研,督促整改落實。爲全面瞭解各銀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進一步提高獲得信貸工作水平,由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人民銀行縣縣支行、銀保監分局縣監管組組成工作組,於8月25日-9月7日對各銀行能否按照“4、6、6”標準辦理信貸業務、不動產抵押權登記服務業務辦理推進情況、企業開戶辦理時間、19年9月至今新發放貸款企業包保對接情況工作開展督導。在督導過程中按照各金融機構任務完成情況及時提出了反饋整改意見,明確要求各金融機構按照標準進行整改落實。

(六)落實優化營商環境企業包保責任制度,做好與樣本企業聯繫對接工作。根據市、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會要求,2020年獲得信貸指標企業樣本篩選標準爲評價期內參加銀企對接會的企業,經與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接,現已確定12家樣本企業,並建立了部門聯繫企業包保責任制度,明確了包保責任人和分工責任人,與樣本企業相關負責人逐一進行了聯繫對接,確保企業法人與企業相關人員知曉、理解、配合優化營商環境與便捷獲得信貸相關工作,確保優化營商環境評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七)任務清單按時完成,問題清單即知即改。根據《縣縣便捷獲得信貸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中優化營商環境事項任務清單工作安排,計劃於9月底前完成的精簡企業獲得信貸辦理環節、縮短企業獲得信貸辦理時間、減少企業獲得信貸申請材料已於8月底提前完成任務。根據縣營商辦反饋的關於便捷獲得信貸問題清單,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確定整改時限、細化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及時進行整改,其中信貸產品及擔保政策分散、建立殭屍企業出清制度已於8月底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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