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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基層業務需關注的幾個邊界條件

黨的基層業務需關注的幾個邊界條件
黨的基層業務需關注的幾個邊界條件
業務事項序號邊界條件規定出處
發展黨員1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章程
2黨組織收到入黨申請書後,應在一個月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黨組織應當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3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黨員和羣衆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並報上級黨委備案後,可列爲發展對象
4發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繫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作入黨介紹人。
5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審查情況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凡是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6基層黨委組織部門應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一般不少於三天(或24個學時)。
7預備黨員必須由黨委審批。黨總支不能審批預備黨員,但應當對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進行審議。
8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爲一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爲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爲正式黨員之日算起。中國共產黨章程
9黨支部黨員大會通過、基層黨委審批接收的預備黨員,自通過之日起,即取得黨籍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
黨員教育管理10黨員工作單位、經常居住地發生變動的,或者外出學習、工作、生活6個月以上並且地點相對固定的,應當轉移組織關係。
11持《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外出期間可以持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12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爲是自行脫黨。
13黨支部應每年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14黨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和集體學習時間一般不少於32學時,基層黨組織書記和班子成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和集體學習時間不少於56學時、至少參加1次集中培訓。2019—2023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
黨支部設置15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支部。黨支部黨員人數一般不超過50人。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單位,應當按照地域相鄰、行業相近、規模適當、便於管理的原則,成立聯合黨支部。聯合黨支部覆蓋單位一般不超過5個。爲期6個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項目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黨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層單位提出申請,基層黨委批覆。根據工作需要,上級黨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層單位成立黨支部的決定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
16爲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黨員組織關係不轉接的,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成立臨時黨支部。臨時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由批准其成立的黨組織指定。臨時組建的機構撤銷後,臨時黨支部自然撤銷。
17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應當設立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正式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設1名書記,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黨支部書記一般應當具有1年以上黨齡
18國有企業黨委每屆任期一般爲5年。黨總支和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一般爲3年。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
黨支部建設19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可進行。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
20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
21黨支部每月相對固定1天開展主題黨日。
22黨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表決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黨員到會方可進行,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爲通過。
23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
24黨支部一般每年開展1次民主評議黨員。
25黨支部委員之間、黨支部委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每年談心談話一般不少於1次。
26支部書記和黨務工作人員每年至少參加1次集中培訓。新任黨支部書記一般應當在半年內完成任職培訓。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
黨支部選舉(三上三下:支部上報黨員大會請示—→黨委批覆—→支部上報候選人預備人選請示—→黨委審查後批覆—→上報支部選舉結果—→黨委批覆)27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換屆選舉延長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
28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產生,由全體黨員充分醞釀,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進行選舉。委員候選人的差額不少於應選人數的20%。
29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不少於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
30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因故未出席會議的黨員或者代表不能委託他人代爲投票。
31收回的選票數,等於或者少於投票人數選舉有效;每一選票所選人數,等於或者少於規定應選人數的爲有效票。
32進行正式選舉時,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半數的,始得當選。
33預備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黨員被依法留置或逮捕的,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