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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涉法涉訴工作總結(共3篇)

司法局涉法涉訴工作總結1

司法局涉法涉訴工作總結(共3篇)

2020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會議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加快發展、促進穩定這個大局,加快領導,強化措施,不斷加大督查督辦及落實力度,並堅持以人爲本,在事情解決上下功夫,依法維護涉法涉訴信訪秩序,推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重心下移,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解決羣衆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爲維護全縣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做出了貢獻。現將我局2020年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層層重視,切實加強領導。

一是進一步調整充實了處理涉法上訪工作領導組及辦公室。成立了**縣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領導組,由司法局局長趙瑞峯任組長,孫向東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爲成員。

局辦公室具體負責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落實工作。

二是堅持領導親自動手。工作中,我們根據個案案情的發展趨勢,多次召開專題研討會進行專題研究,局領導親自出面、約見當事人、參予協調。

三是堅持實事求是,因案制宜,對症下藥。涉法上訪案件千差萬別,實際工作中我們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羣衆反映的問題中有理的或部分有理的,實事求是,依法糾正,該賠償的給予賠償,對那些雖然走完法律程序但尚未完全解決問題的案件,組織動員各有關方面力量,視情節採取經濟補償、社會救助等多種辦法,滿足上訪人的合理訴求。對結案而不息訴罷訪的,採取綜合治理措施,做好思想工作,把道理說透、說細,防止簡單行事,以勢壓人,對纏訪案件,實行公開聽證、公開審理、公開訓誡等多種方式,伸張正義,釋疑解惑,爭取社會各界和人民羣衆的理解支持。

(二)轉變觀念,實以人文關懷。

讓當事人在感受法律威嚴的同時,還能體會到被尊重、被理解、被關懷的司法人文氛圍,由此贏得了當事人的信任,達到有效化解涉訴信訪案件的目的。涉法上訪案件中,當事人往往由於種種原因對信訪接訪人員存在一定牴觸情緒。我們在接訪時首先考慮的就是取得當事人的信任,帶着深厚感情做工作,做到不打官腔、不繞彎子、不踢皮球,特別注重對當事人的關心細節,實行人性化辦案,包括適時向信訪當事人反饋信息,保持與當事人的溝通聯繫。從而拉近了我們與當事人之間的心理距離,爲涉法上訪案件的圓滿處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礎。

(三)加強聯繫,爭取多方支持。

實踐證明,加強與各方聯繫,爭取支持,齊心協力,才能使上訪案件得到有效解決。

一是加強對上聯繫,爭取領導支持,及時向上級領導請示彙報,聽取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對上級部門交辦的案件,及時上報結果,防止重複上訪,形成及時、迅速、準確的信息渠道。

二是加強對外聯繫,爭取多方配合。在辦理涉法上訪案件中,依法辦案並不等於可以完全息訪,根據不同涉法上訪當事人的案情,通過當事人的家庭、所在單位領導、當事人所在村委會等部門,做好上訪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發生意外。

(四)全面摸排,落實司法救助。

今年以來,**縣司法局對有可能引發涉法涉訴的執法執業行爲進行了“地毯式”的摸排檢查,分管領導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仔細查找是否有損害羣衆利益的行爲。從規範司法行政業務工作入手,堅決糾正涉法涉訴中損害羣衆利益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創新工作思路,強化積極主動作爲。經查找覈實,無一起涉法涉訴中損害羣衆利益的行爲發生。進一步樹立了司法行政的公信力,提升了人民羣衆的滿意度。 

(五)主動出擊,加快化解辦結。

一是堅持聯合接訪、領導約訪、幹部走訪、個案回訪的工作方法,引導律師和法律工作者正確處理維權與維穩的關係,實行重大事件報告制度,真心保護羣衆的切實利益。

二是研究制定了《**縣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方案》,確保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我單位召開專門會議。

三是制定了律師坐班值守制度,由我單位安排值班律師進行坐班值守,負責日常接訪,依法引導信訪人進入法律程序,並幫助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值班地點設在縣信訪局。四是制定了律師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補貼制度,爲充分調動律師積極性,更好的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通過以上措施,有效推進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辦結工作,目前無一例未辦結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

二、下一步計劃

一是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化認識。經過一年來的艱苦努力,我局在處理涉法上訪案件上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涉法上訪大量增多的勢頭還沒有真正得到遏止,一批老大難案件有待於進一步解決,新的涉法上訪案件還在不斷產生,已經息訴罷訪的案件有可能出現反覆。因此,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涉法上訪問題仍將處於高發態勢,我們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克服自滿、厭戰情緒,堅定信心,從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進一步做好集中處理工作。

二是要加強錯案責任追究,錯案責任追究辦法還有待於在實踐中進一步落實並不斷健全和完善。

三是落實重大案件報告制度。對重大、重點、有影響的案件,要重點監督、重點跟蹤、重點檢查,並及時向上級領導機關報告,確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解決。

四是加大執法質量檢查力度。對每項執法活動和每個案件的辦案流程,進行科學嚴密高效的管理,定期對執法質量檢查通報,從源頭上減少涉法上訪。

司法局涉法涉訴工作總結2

省司法廳:

2017年,我局在省司法廳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有關信訪工作會議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加快發展,促進穩定這個大局,加強領導,強化措施,不斷加大督查督辦及落實力度,並堅持以人爲本,在事情解決上下功夫,依法維護信訪秩序,推進信訪工作重心下移,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解決羣衆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爲維護全市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作出了貢獻。現將我局2017年信訪工作總結如下:

一、不斷強化責任意識,努力提高信訪工作水平

市司法局堅持把信訪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教育和引導全局同志從講政治、講穩定、講大局和堅持黨的羣衆路線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爲組長,副局長、紀檢組長、政治處主任爲副組長,其他縣級領導及各科室、局屬單位負責人爲成員的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局長是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負責處理分管工作出現的信訪問題,確保其信訪工作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領導小組多次強調,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信訪工作,以“真情和真心”爲工作要求,以“事要解決”爲工作目標,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困難的事努力辦、麻煩的事盡力辦”的原則,認真處理好每一件信訪事項。同時,結合司法行政機關的性質和任務,加強對本系統、本單位可能產生信訪問題的矛盾糾紛進行經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數,掌握各種矛盾糾紛的基本情況,把握各種矛盾糾紛的不同特點,並對排查出的問題分類排隊,增強解決各類信訪問題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另外,進一步健全領導信訪接待制度,對重大信訪案件和矛盾糾紛變羣衆上訪爲領導下訪,實行現場辦公、領導包案,做到就地解決、不留隱患。在實際工作中,局裏還針對不同時期的信訪形勢和任務,結合業務工作,及時對各科室信訪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有力地促進了全局信訪工作的深入開展,提高信訪工作水平。

二、完善信訪工作機制,較好地處理涉法涉訴問題

年初,局裏和各縣區司法局簽訂了目標管理責任書,把信訪工作、綜治工作一齊納入目標,強化了信訪工作目標管理,並把信訪工作作爲開展整頓機關作風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督查,促進了信訪工作責任制的全面落實。今年,我局進一步健全領導接訪、案件評查、調解銜接、責任查究等機制,建立信訪日常接訪登記簿、信訪維穩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臺帳、主要信訪問題和信訪人員與包案領導和工作人員名冊等多本臺帳。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工作人員直接抓、上下動手一起抓、層層都有領導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工作網絡。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信訪工作原則,各科室嚴格照章辦事,努力做好各項工作,認真辦理信訪案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使信訪工作的領導責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實,較好地處理涉法涉訴問題。

三、採取措施,強化職能,從源頭上杜絕信訪案件發生

1、人民調解紮實推進,強化矛盾糾紛化解。開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有效減少發案率。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積極作用,開展了“走基層抓化解,強基礎促和諧”主題月活動、“百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大化解 喜迎 “黨的十九大”專項活動,積極參與全市農村集中整治和精準扶貧糾紛大化解。 堅持“減少訴訟、降低成本、方便羣衆”的原則,以社會穩定爲導向,以“健全機制、完善網絡、多調銜接、調判結合”爲總體思路,與市中院、市人民調解協會聯合下發了《關於全面推進“特邀人民調解進法院”加強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工作的意見》,爲羣衆提供了多元化、可替代的糾紛解決方式,促進糾紛有效化解,力爭實現案結事了。2017年,全市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802件,成功調解3744件,成功率98.5%。確保了全市無激化案件、民轉刑案件和自殺事件的發生,儘可能從源頭上杜絕信訪案件的發生。

2、普法宣傳再創佳績,法治建設穩步前行。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各行政執法單位積極開展了“一月一主題,月月有內容”法治宣傳系列主題活動,建立了普法責任田,形成全市“大普法”格局。通過宣傳引路,增強羣衆知法守法用法意識。深入開展了“法律六進”主題活動,推行了農村(社區)普法宣傳教育“兩個三”工作機制,實現了農村一小時,城市半小時法律服務圈,打通了普法服務羣衆最後一公里,這一機制不僅整合了司法行政資源,打好了“組合拳”,而且補齊了農村(社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短板。截至目前,共發放“三張卡”379774張,明確村(社區)法治副主任1339名,確定“法律明白人”62005人,確定法律顧問613人。向全國普法辦申報全國法治縣區創建先進縣區2個,向司法部、民政部申報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4個。提高羣衆的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維權意識,從而接受合法的處理結果,從源頭上減少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

3、法律服務創新發展,落實民生保障措施。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意見》,指導公證、律師積極服務延安經濟社會發展,深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爲1608個村和143個城市社區配備了法律顧問,覆蓋面分別達到90%和100%,貧困村實現全覆蓋。結合精準扶貧工作,採取送法下鄉的方式,把宣傳的重點轉向了信息相對閉塞的村鎮空白區域,新建法律援助進村組、社區工作點80個。在市公證處成立了“家事公證法律服務中心”,中心有專門工作機構,制定了具體工作流程,並藉此平臺與市中院開展公證與訴訟對接,積極參與並解決公證當事人的家事矛盾和糾紛。2017全市律師辦理各類案件4200件,辦理公證5042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986件,接待來人來電法律諮詢6800人(次),挽回或避免受援人經濟損失1.1億元。全市律師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14起,參與律師5人,代理申訴案件1起,確保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得到及時處理,維護了信訪工作的有序和穩定。

四、2018年工作重點

2018年,我們將緊緊圍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結合中央政法委召開的深入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培訓會會議精神,以“六大行動”爲載體,加快建設完備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羣衆對法律服務和法治宣傳更需求,爲推動涉法涉訴信訪工作開展,推進法治延安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一是繼續完善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認真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強化信訪工作目標管理,進一步健全信訪維穩和司法行政工作銜接機制。認真督查,促進信訪工作責任制的全面落實。二是繼續提升“人民調解和諧行動”。加強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拓展人民調解工作覆蓋面。健全完善市、區、街鎮人民調解員三級分級培訓體系,健全人民調解員管理體制,統一人民調解員工作證件,規範人民調解工作;積極配合人民法院推進“人民調解進法院”,建立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銜接機制。二是繼續提升“法治延安推進行動”。組織開展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檢查,迎接中省督導檢查;出臺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國家機關普法清單;開展“法律七進”活動,在市區打造法治文化廣場,命名錶彰“十佳法治示範點”;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機制,推動全社會大普法格局的形成。三是繼續提升“法律服務惠民行動”。全力實施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努力爲人民羣衆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選擇的公共法律服務;紮實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取得實效;拓展法律援助範圍,努力做好對困難羣衆的法律援助工作。

司法局涉法涉訴工作總結3

2018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有關信訪工作會議文件精神,緊緊圍繞法治泰和、平安泰和建設目標,堅持以人爲本,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依法維護信訪秩序,推進信訪工作重心下移,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解決羣衆反映的熱點、難點法律問題,爲維護全縣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現將我局涉法涉訴信訪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不斷強化責任意識,努力提高信訪工作水平

我局堅持把信訪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教育和引導全局同志從講政治、講穩定、講大局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一是樹立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以“真情和真心”爲工作要求,以“事要解決”爲工作目標,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困難的事努力辦、麻煩的事盡力辦”的原則,認真處理好每一件信訪事項。二是結合司法行政業務抓信訪工作。加強對本系統、本單位可能產生信訪問題的矛盾糾紛進行經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數,掌握各種矛盾糾紛的基本情況,把握各種矛盾糾紛的不同特點,並對排查出的問題分類排隊,增強解決各類信訪問題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認真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局長是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負責處理分管工作出現的信訪問題,確保其信訪工作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進一步健全領導信訪接待制度,對重大信訪案件和矛盾糾紛變羣衆上訪爲領導下訪、領導約訪,實行現場辦公、領導包案,做到就地解決、不留隱患。在實際工作中,局裏還針對不同時期的信訪形勢和任務,結合業務工作,及時對各股、室、所信訪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有力地促進了全局信訪工作的深入開展,提高信訪工作水平。

二、完善信訪工作機制,較好地處理涉法涉訴問題

年初,局裏和各司法所簽訂了目標管理責任書,把信訪工作、綜治工作一齊納入目標,強化了信訪工作目標管理,並把信訪工作作爲開展整頓機關作風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督查,促進了信訪工作責任制的全面落實。今年,我局進一步加強縣級法律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工作,健全領導接訪、案件評查、調解銜接、責任查究等機制,建立信訪日常接訪、信訪維穩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等工作制度。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工作人員直接抓、上下動手一起抓、層層都有領導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工作網絡。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信訪工作原則,各股、室、所嚴格照章辦事,努力做好各項工作,認真辦理信訪案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使信訪工作的領導責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實,較好地處理涉法涉訴問題。

三、發揮業務職能作用,從源頭上杜絕信訪案件發生

1、大力開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有效減少發案率。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積極作用,在全縣範圍內廣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工作,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化在萌芽狀態。今年以來,多次開展了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活動。同時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和司法助理員紮根基層,熟悉社情民意,貼近羣衆的優勢,對全縣的人民調解員和司法助理員進行了技能培訓,提升他們的整體素質,打造一支能快速調解、有效調解的隊伍。堅持邊排查、邊調處,共排查調處各類糾紛488起,成功486起,成功率達99%,確保了全縣無激化案件、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儘可能從源頭上杜絕信訪案件的發生。

2、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活動,增強羣衆知法守法用法意識。今年,組織律師、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務工作者等開展法律諮詢活動,發放法律宣傳資料萬餘份。大力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向廣大羣衆宣傳法律法規,解惑答疑,提高羣衆的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維權意識,使糾紛當事人較爲正確地評判自己的行爲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從而接受合法的處理結果;糾紛當事人認爲自身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充分的保護,縣司法局引導其採取正當程序來解決,減少不必要的信訪行爲。

3、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積極介入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對待涉及信訪案件,我局儘量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做到能援盡援。同時,向涉法涉訴信訪人員提供業務能力強、政治素質高的律師或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法律援助,認真引導當事人依法維權,爲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貢獻。

4、組織法律顧問參加信訪化解,切實做好穩控工作。爲切實抓好我縣法律顧問參與化解信訪案件工作,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維護羣衆合法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縣法建辦年初下發了《關於建立法律顧問參與化解信訪案件工作制度的實施方案》,通過設置法律顧問值班室、完善重大疑難案件化解機制和建立代理申訴工作機制,有效推動法律顧問在信訪化解中的重要作用。近期,我局將開展法治泰和建設工作調研,全面掌握和督導全縣各部門、各單位法律顧問參與化解信訪案件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