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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調研報告多篇

國稅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國稅稽查工作問題調研報告

一、全省國稅稽查工作現狀

“xxx”以來,全省國稅稽查工作穩步協調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爲保證全省國稅收入持續穩定增長,促進稅收徵管質量的全面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我省“兩個率先”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二、全省國稅稽查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

當前稽查工作面臨着不少的矛盾和問題,具體表現在:

1、涉稅檢查進入難。當前,政府尚處於轉型期,爲了謀求地方快速發展,積極推行招商引資,個別地方爲了在競爭中佔得先機,對企業出臺種種優惠政策等,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檢查難。

2、執法手段不得力。隨着經濟體制改革,原有一些國營、集體企業已被民營、私營經濟所代替。民營、私營經濟大多都是家族式的經營管理,經營方式靈活,經營活動隱蔽。爲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偷稅手段更加隱蔽,賬外經營不入賬或兩本賬偷稅日趨普遍,而其偷稅的直接證據往往被隱匿在其住宅等處,且轉移銷燬資料比較迅速。在實施檢查期間,納稅人明知有涉稅違法行爲,卻以各種理由外出,躲避檢查或詢問,限於執法權,稅務稽查部門毫無辦法,致使一些重大違法案件難以查處。

3、查補稅款執行難。“難”表現在很多方面,有的納稅人查後逃逸躲避執行;有的企業查後資不抵債無法執行;有的將資產過戶轉移至別人名下成立新公司,留下劣質資產供稅務機關採取措施執行;有的歷史遺留案件已事隔多年,連當事人都無法找到,可又確屬涉稅違法案件;有的納稅人資金困難,一次繳清勢必影響企業生存,難以按時追繳入庫;有的企業經過政府改制,搖身一變成爲新公司,留下空殼企業待執行,就算稽查人員按程序進行清算、覈資、評估、拍賣,稅款執行也是少之又少。稽查執行難的問題也成爲影響稽查打擊成效的“瓶頸”。

4、監督手段較落後。目前稽查“四環節”相互監督制約主要是通過對相互間傳遞的資料進行審覈和審查,審覈和審查主要靠人的經驗和業務素質進行判斷,存在很大的人爲因素,有的問題不是從資料上能反映出來的,存在主觀因素和隨意性。雖然發展了稽查信息化,但其功能仍體現在簡單錄入狀態,滿足不了對稽查工作監督的要求,稽查質量難以真實反映。比如,檢查的深度、質量一直是稽查工作控制的難點問題,目前對稽查工作的檢查、考覈,主要採取複查的手段,而複查由於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再加上覆查率有限,就難以全面衡量檢查深度。

5、案件處理不統一。主要表現在:一是相同問題,不同處理。究其原因,主要是各地對合法性與合理性的把握尺度不一造成的。二是在稅務行政處罰的自由裁量權適用上存在意見分歧。有的認爲對稅務行政處罰的規定,《稅收徵管法》相對於《行政處罰法》是特別法,按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法理原則,自由裁量權只能在《稅收徵管法》規定的幅度內行使,《行政處罰法》中有關減輕及免予處罰的規定不適用於稅務行政處罰;有的認爲雖然對稅務行政處罰的規定,《稅收徵管法》相對於《行政處罰法》是特別法,但《稅收徵管法》並未對減輕及免予處罰作出規定,適用《行政處罰法》關於減輕及免予處罰的一般規定,如對納稅人查前自查或查中主動交待稅務稽查部門未發現或未掌握的違法事實並主動補繳稅款、滯納金的,予以減輕處罰或免予處罰。但在稽查工作實踐中,稅務稽查部門卻很少在行政處罰中使用“減輕或免予處罰”的自由裁量權。究其原因,主要是對“能不能適用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的問題缺乏統一的法理認識,再加上受責任與風險意識的影響而不敢使用。

6、幹部素質待提高。全省稽查力量還相對薄弱,一是稽查一線力量明顯不足。二是各地稽查機構升格後,新近人員較多,部分業務骨幹流出稽查隊伍。三是少數幹部敬業意識不強,工作缺少主動性,還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稽查崗位需要,影響了檢查效率和檢查質量。

三、加強稽查工作科學管理的對策與建議

提高稽查工作科學化管理的水平,是對國稅稽查事業科學發展的最好註解。要綜合運用各種措施,科學管理基礎工作、科學監督稽查執法、科學發揮職能作用、科學建設稽查隊伍,進一步加強稽查的科學管理程度,使案件查處順利實施、幹部隊伍不出問題、徵納關係和諧發展。

(一)強化對稽查基礎工作的科學管理

1、嚴格執行制度,規範稽查行爲。目前省局已制定完善了《稅務案件限時辦結管理辦法》、《稽查系統項目化檢查實施辦法》、《稽查工作底稿制度》、《稽查系統稅務案件審理實施辦法》、《稽查案源管理暫行辦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保證了稽查權力的依法、規範、有序運作。下一步,還將在充分徵求意見,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下發《稅務稽查案件卷管理辦法》、《分級分類稽查實施辦法》、《稽查人員行爲規範》、《稅務案件證據規範》等制度規定,進一步夯實稽查基礎。此外,在依託國稅徵管軟件ctais2.0稽查模塊的基礎上,深化應用,逐步探索對稽查案件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監控管理,初步實現機器管事、制度管人、人機結合的管理模式,加強對稽查案件執法的科學管理。

2、分析大案特點,選準打擊方向。近年來,省內大要案件查處的數量多、案值高、範圍廣、查處難度大。對此,我們要定期對轄區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進行分析,研究發案特點和違法動態,掌握案件分佈和總體趨勢,同時,加強對個案作案手段、規律方法的總結歸納,注重發現帶有傾向性和苗頭性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確定打擊重點,也便於發現稅源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稽查建議和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從根本上堵塞徵管漏洞,防範稅收流失。

3、加大執行力度,提高執行效率。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各種執行手段,積極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切實提高案件執行效率。在日常案件檢查中,在檢查期間就要對企業的執行能力進行綜合考慮,需要將執行環節前移的要及時採取措施,確保執行到位。對重大涉稅案件,查處稅款數額巨大,企業執行影響到企業生存和職工民生的,要根據企業發展現狀,實施人性化執行,責令企業制定還款計劃,按時按進度督促繳款。對一些較難執行到位的案件,將法律賦予的手段和措施用足用好,嚴防失職瀆職。

4、加強協調配合,增強稽查合力。積極探索和完善稽查各項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處理好各方面關係,增強稽查工作合力。一是積極主動協調地方關係。及時主動地加強與地方黨委政府的聯繫和溝通,多彙報、多宣傳,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稽查工作的理解,尤其是主管領導的支持和幫助,以更好地促進工作,確保案件檢查工作順利開展。二是繼續加強與協稅護稅部門配合。建立和固定長期的稅警協作辦案機制,同時建立稅警協調和移送機制,構建平臺,藉助公安力量打擊涉稅犯罪。加強與地稅稽查部門的配合,進一步加強國、地稅稽查部門信息交換、聯合辦案等方面的深層次合作,形成查處合力,共同營造綜合治稅良好環境。三是加強與相關業務部門的通力合作。建立案件審理、執行的快速協調機制,暢通與徵管、法規部門之間的信息渠道,以利於案件得到及時審理、及時入庫、及時結案。

(二)強化對稽查執法行爲的有效監督

科學監督稽查執法過程,在認真貫徹落實稽查工作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監督制約機制,加大案件複查力度,強化對執法權力的制衡,防止不廉行爲的發生。

1、完善案件複查,加大檢查制約。按照“內外監督、逐級監控”的目標,完善案件複查複審制度,分時間段實施由市級稽查局對縣(區)局上年稽查案件複查複審,由市、縣局法規、監察等部門牽頭對市、縣(區)局稽查局當年檢查案件複查複審,由省局抽調稽查骨幹力量對各地稽查案件進行交叉複查。通過全面深入案件複查,查出稽查案件中的存在問題,糾正檢查中的不足,區分不同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2、增強執法檢查,突出過程監控。成立執法檢查領導小組,明確專人,參加每年一度的省局執法檢查。專門負責稽查系統異常數據信息的監控和考覈,形成以異常數據分析-覈查-複覈-整改-追究爲核心的執法檢查機制。充分研究稽查考覈指標體系,分析執法過錯信息,及時覈查整改,定期通報,突出對程序合法性、實體規範性和適當性、執法效率性的監控。

3、統一執法尺度,規範處理處罰。統一案件處理尺度是公平執法的基本要求,也是確保公平執法的有效途徑。爲此,稅務稽查部門應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消除分歧,正確把握好執法與服務、合法性與合理性關係,儘快依法建立操作性較強的稅務行政處理自由裁量規則,明確稅務行政處理自由裁量原則、適用情形和自由裁量尺度,以規範稅務行政處理自由裁量權的使用,避免涉稅處理差異化、處罰畸重畸輕等不規範現象的發生,消除責任與風險顧慮。

4、拓寬監督渠道,實施外部監督。稽查工作直接面向社會、面向納稅人,每位稽查人員的工作作風與言行舉止,直接關係到整體國稅形象,爲此,實施稽查執法外部監督,已成爲稽查部門和國稅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推行稽查政務公開,以公開促公正,實行全方位的“陽光作業”,杜絕“暗箱操作”,通過互聯網、涉稅公告欄、報紙、電臺等多種渠道,全面推行稽查職責公開、紀律制度公開、權利義務公開、救濟方式公開、查處結果公開爲主要內容的稽查政務“五公開”,將稽查執法辦案置於人民羣衆和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之下,讓社會監督稽查辦案是否客觀、公正、公平。推行實地回訪制,充分了解納稅人對國稅稽查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的意見和呼聲,進一步加強對稽查人員執法行爲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外部監管,稽查部門領導要邀請紀檢監察人員積極走訪重點被查單位,瞭解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的表現,對當事人提出的問題,耐心解釋,對羣衆反映稽查人員違法違紀問題,認真落實,堅決查處。

(三)強化稽查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繼續堅持分類分級檢查、重大案件督辦、稅源聯動管理,積極推行和諧稽查建設,依法稽查,嚴格執法,維護公平稅負,充分發揮稽查打擊職能作用。

1、完善和規範分類分級辦法。全面推行分類分級稽查,省、市、縣三級稽查局要合理安排,周密計劃,抽調人員,集中力量加大對重點稅源企業的稽查力度,確保對省市重點稅源戶三年輪查一遍,進一步遏制重大偷、逃、騙稅案件的發生,防範重大涉稅違法活動和稽查幹部執法風險。

2、加強省內重大案件的督辦。針對督辦案件檢查難度大、定案阻力大、執行難度大的特點,切實抓好對省局督辦案件的組織、指導、協調工作,繼續加大督辦力度,在案前制訂方案、案中檢查、查後處理等環節直接介入,提出具體指導意見。對部分案情重大和當地查處不利的案件,省局將直接派員進駐案發地檢查督辦,減輕基層辦案阻力,增加基層辦案信心,對各市督辦案件查處情況將列入年度目標考覈,並與辦案經費分配直接掛鉤,真正起到“打擊一個,震懾一片”的作用。

3、發揮稽查在稅源聯動中作用。稅源管理四聯動工作是省局的一項重點工作。作爲稽查部門,要找準定位,使稽查工作在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的聯動機制中發揮應有的作用。一方面,要充分運用稅源管理聯動互動機制互通共享的信息資源,提高稽查選案准確率;另一方面,要強化案例分析和稽查建議工作,緊密圍繞“以查促管”的目標,以預見性強、推廣價值高、改進措施有效明顯的稽查建議和作案手法、特點及成因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分析報告,使徵管部門及時掌握違法動向,進一步強化稅源管理。通過涉稅案件的查處和案例分析,發現當前稅收制度、政策及徵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提出加強徵管的意見和建議,促進稅收管理水平的提高。

4、深化和諧國稅稽查建設。提升稽查部門的服務水平、深化和諧國稅建設,是切實解決稽查執法與納稅服務矛盾的有效辦法。一是服務納稅人。切實轉變服務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質量。在確保稽查案件行政複議無過錯、行政訴訟無敗訴、納稅人投訴無責任的同時,積極尋找稽查與服務的結合點,通過採取對納稅信譽良好的單位實施免檢制度、實行日常稽查的“查前告知、查中規範、查後輔導”的“陽光”稽查行動、稽查案件限時辦結管理辦法、遵循“無異常不打擾、無依據不檢查”的檢查等多項措施,努力營造檢查與被查的和諧氛圍,提高稽查社會滿意度。二是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依法稽查、規範執法是對納稅人最好的服務,是對地方經濟發展最好的支持。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嚴格執法、規範執法,杜絕畸輕畸重的現象,確保執法的公平、公正。做到違法事實相同,處理處罰相同。切實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和稅收秩序,爲江蘇實現“兩個率先”創造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

(四)強化稽查隊伍的專業化建設

加強稅務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幹部隊伍的素質至關重要。要始終堅持以人爲本、從嚴治隊,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稽查專業幹部隊伍。

1、全面培養稽查幹部隊伍。一是始終加強幹部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全面實施“精兵稽查”戰略,積極開展分專業分層次的稽查業務培訓,切實加大對稅收法制知識、業務知識和稽查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力度,積極營造熱愛學習、自覺學習、終身學習的氛圍。重視在稽查實踐中的“幫、傳、帶”作用,鼓勵稽查老兵對稽查新兵的“傾囊相受”,培養其榮譽感和使命感。二是完善激勵機制,調動幹部工作積極性。採取鼓勵幹部自學成才、給予重獎重用待遇、獎勵大案有功人員等,進一步激發稽查幹部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充分調動稽查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三是進一步調整結構、充實力量、保持穩定。針對稽查人員年齡結構不盡合理、學歷水平參差不齊、隊伍素質整體不高的現狀,完善省、市兩級稽查人才庫建設,選拔人才時不再拘泥於其取得各種證書、稱號,而是與實際工作相結合,特別注重考察其在歷次檢查實戰中的表現,將那些政治過硬,業務精湛,成績突出,特別是有查處重大專案經歷的人員選拔擴充到稽查人才庫中,增強稽查工作的後備力量。對不適應稽查工作的人員及時進行調整,滿足稽查工作形勢發展的需要。

2、積極推行稽查績效管理。建立科學的稽查績效考覈體系,正確引導稽查工作方向。結合稽查相關工作制度的要求,出臺績效管理的具體辦法,按照以人爲本的原則和科學、規範、高效的要求,對稽查各項工作指標進行分析,制定科學、標準化的稽查工作績效考覈指標,進一步增強其可操作性。以“能級+績效”的形式,深化稽查績效考覈,充分挖掘稽查人員的潛在能力,引導稽查部門通過高質量查處稽查案件來促進稽查工作水平的提高,有效提升稽查工作質量與效率。

3、強化稽查人員的廉政建設。深入落實“一崗兩責”的要求,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築牢反腐防線,強化對稽查執法重點環節、重點人物、重點時期的監督制約,努力提高稽查幹部拒腐防變的能力,確保稽查隊伍不出事、稽查幹部不掉隊。做好稽查人員勤廉雙述雙評工作。在案件查結後,定期邀請已查結的被查對象參與稽查人員述勤述廉、評勤評廉活動。由班子成員、檢查人員和執行人員進行勤政廉政雙述、納稅人代表對勤廉雙述人員進行現場質詢、相關人員作出解答、參評人員對勤廉雙述人員進行測評,目前這種監督的形式已經在稽查部門推廣了兩年,也受到了納稅人和被查對象的一致肯定。實行雙查雙究。探索與監察部門建立查辦涉稅違法案件的聯繫制度,探索建立“一案雙查雙報告”制度,規定對涉稅案件實施稽查中,發現的直接舉報稅務人員有廉潔問題的、檢查中發現有稅務人員廉潔問題的和重特大案件和區域專項整治中發現的不廉行爲的,實施“一案雙查”,對有關線索和事項及時報告紀檢監察部門,擴大案件檢查的監督效力,強化稽查人員的內控制約。

【第2篇】國稅部門內控機制建設調研報告

國稅部門內控機制建設調研報告

國稅部門內控機制建設調研報告

加強內控機制建設是建立健全懲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深化和具體化。今年,國家稅務總局把“着力完善部門內控機制”作爲今後一段時期全國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四項主要工作任務之一。如何對“兩權”進行有效監督控制,是當前各級國稅部門高度關注、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本文結合國稅的工作實際,對如何進一步加強內控機制建設,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調研探討。

一、準確把握部門內控機制建設的概念和內涵

內控機制是由各級國稅部門的領導班子、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共同參與,通過明確權責分配、規範權力運行程序、強化風險管理、健全規章制度,使權力運行實現分權制衡、流程制約、風險管理、信息化運行,從而在稅收管理、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各項權力運行中,形成內生的制約力的管理機制。在推進過程中,要準確把握內控機制建設的四個內涵。

(一)建設基礎是明晰的權責體系。“明確權責分配、正確行使職權”是內控機制的核心思想。內控機制建設的關鍵在於權力和責任是否匹配。內控機制建設要求各級國稅部門分解細化工作職責,通過對崗位職責的規範和完善,明確各崗位在處理有關業務時所具有的權力和責任,實現權力、崗位、責任、制度的有機結合,形成完備的權責體系。

(二)主要內容是規範權力運行。內控機制建設強調以權力運行爲主線,通過內部控制,使稅收管理權、稅收執法權、行政管理權的運行,以及重點部門、重點崗位、重大事項、重要環節的權力運行都有章可循、有律可依,保證權力運行不出軌、幹部隊伍不出事。

(三)本質要求是促生內在的制約力。推進內控機制建設,要準確把握監督與制約的關係。監督是對特定主體的監視和督促,制約是對權力的控制和約束。內控機制建設強調以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和責任的落實度爲重點,通過規範權力的運行,使部門之間,以及部門內部行爲主體之間,由於分工和責任的不同而相互約束和牽制,形成內生的制約力。

(四)表現形式是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通過內控理念培育、崗位責任機制、風險排查機制和評價考覈機制等,對權力行使實施有效制約、規範、約束和評價,引導部門之間、部門內部之間各個行爲主體的互動,使對權力制約的要求與稅收徵管、內部管理的各種制度規範相適應、相融合,形成有效制約、全程監控、高效運行、超前防範的管理機制。

二、當前國稅執法內部監控存在的主要問題

今年來,市國稅系統嚴格按照省局提出的找準稅收執法“風險點”和加強內控機制建設的要求,結合當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需要和幹部隊伍的實際,樹立預警在先、防範在前的理念,認真排查稅收執法風險點,規範稅收徵管執法行爲,防範稅收執法風險,在保障全市國稅系統隊伍的平安、和諧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看到成績的同時,通過全市國稅系統的稅收執法檢查和內控機制執行情況檢查發現,當前稅收執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內控機制的建立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集中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執行與控制難對稱,執法行爲的複雜性、廣泛性、時效性與監督控制的侷限性和滯後性之間不對稱

從執法內容來看,稅收執法涉及很多個業務流程,適用稅收法律、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更是紛繁複雜;從執法客體來看,每個縣區局管轄的納稅人成千上萬,每個納稅人的經營納稅情況千差萬別;從執法主體上看,除了綜合管理部門和信息技術部門,其他人員均具有一定的執法權,均是執法的主體。因此,不論從執法的主體、客體和內容上看,稅收執法貫穿於稅收管理實踐的自始至終,具有顯著的複雜性、廣泛性和時效性,它客觀要求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手段對其進行全覆蓋、全過程監督,但從目前稅收執法內部監控的運行情況來看,監控存在着侷限性和滯後性問題。一方面是計算機監控的侷限性。目前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的監控點多爲逾期辦理、應辦未辦等程序容易監控的點進行了監控,並未全面涵蓋每項業務各個環節的執法監控點,尤其信息系統無法對虛假信息進行識別,只能對執法行爲進行表面和形式上的控制,難於對執法行爲進行深層次控制;另一方面是人工監控的滯後性,目前執法檢查是對稅收執法進行人工監督的重要手段,但這種手段主要爲事後檢查,並且多采用抽查,只檢查了既成事實的結果,且監控面窄、不深入,對稅收執法行爲的事前、事中、事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控難以執行到位。

【第3篇】國稅系統行政管理風及險稅收執法調研報告

今年四月份,全省國稅系統開展了爲期一個月的“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崗位風險點”活動,這是全省國稅系統爲防範和降低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切實提高國稅人員法律、法規、規章遵從度,預防和減少幹部職工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爲發生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全省國稅系統反腐倡廉工作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是,我們當前所面臨的反腐倡廉的形勢依然嚴峻。據統計,,全省國稅系統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案件16起,涉及稅務人員22人,與相比,案件上升6起,人員增加8人,其中涉嫌失職瀆職的14人,佔63.6%。這說明我們在“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活動中還存在一定的風險,我們必須從事關國稅事業興衰成敗這個高度去認識開展“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崗位風險點”活動的重要性,並下大力氣認真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找準“風險點”,消除後顧之憂。

一、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的主要表現

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是指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法律、法規所賦予的權力或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執法或履行職責,侵犯、損害了國家和羣衆的利益,給國家或羣衆造成一定的物質或精神上的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包括稅收執法風險和行政管理風險,稅收執法風險是指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稅款徵收、稅務管理、稅務稽查、稅務行政處罰等各種稅收執法權時承擔的風險;行政管理風險是指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人事管理和財務管理等行政管理權利時承擔的風險。從目前開展的“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崗位風險點”活動中發現的問題看,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方面潛在的風險較大,產生的危害較深,需要高度重視。

(一)稅收執法風險。涉稅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查處理權”和“審批決定權”、涉稅行政處罰事項的“自由裁量權”是稅收執法風險比較集中的環節,對這些權利監督制約不到位,容易產生“以稅謀私”的問題。主要表現,一是稅源管理不到位問題。稅源管理是稅務管理的基礎環節,稅源管理不到位,稅務管理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目前,稅源管理的主要問題是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實不到位,稅源“巡查巡管”流於形式。突出表現是假請假、假歇業、假註銷問題屢禁不止,漏徵漏管戶屢見不鮮。據調查,“三假”問題的產生與稅收管理員有必然的聯繫,因爲“三假”戶的形成需經稅收管理員的調查、覈實和認定,除納稅人主觀欺騙稅收管理員的特殊情況外,沒有稅收管理員的默許就沒有“三假”戶的存在,稅收管理員沒有利益可得“三假”戶就沒有生存的空間,“三假”戶一定程度上是稅收管理員的“私留地”;漏徵漏管戶的產生是稅收管理員對所管轄的區域(如街道、市場、行業)“巡查巡管”不到位的結果。“三假”戶和漏徵漏管戶的背後潛藏着稅務人員失職、瀆職的風險。二是稅款覈定不公平問題。個體工商戶因“覈定徵收”而產生的稅負不公問題是目前納稅人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問題。由於個體工商戶的稅款覈定由稅收管理員負責調查,最終定稅的多少基本上以稅收管理員提供的調查資料和依據爲主要參考,儘管稅款覈定從形式上看實行了計算機定稅,“陽關定稅”,但是,作爲稅收管理員在定稅調查這個環節,如果有“人情”和“關係”的存在,定稅時就會有從寬或從嚴的可能,就會有“稅負不公”現象的發生,“稅負不公”的背後隱藏着稅務人員失職、瀆職的風險。三是稅收執法不規範問題。一些稅務人員在稅收執法中不能嚴格依法治稅,執法隨意性大,涉稅案件該稽查而不稽查,該定偷稅而不定偷稅,需查深查透卻敷衍了事,需從重處罰卻輕描淡寫,該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卻不移交使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對減免退稅審批和涉稅資格認定事項,該評估不評估或虛假評估,該調查不調查或弄虛作假,造成國家稅款流失;一些稅務人員對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理解有偏差,或粗心麻痹,工作不細緻,錯誤地使用稅收法律文書,錯誤地引用稅收法律依據,定性不準,程序失當,造成稅收執法錯誤;或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在執法文書上亂簽字,使執法文書失去應有的法律效力等等,稅收執法不規範潛在的風險不可估量;四是稅收執法不文明、不廉潔問題。一些稅收管理員在稅收執法中,不能正確處理與納稅人的關係,沒有完全樹立爲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對納稅人態度蠻橫,不講方法,不講技巧,激化徵納矛盾,惡化稅收執法環境。一些稅務人員法制觀念淡薄,依法行政的意識淡薄,不能嚴於律己,在稅收執法中違反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吃、拿、卡、要、報”等違紀行爲屢禁不止,違規接受納稅人禮金、禮品、有價證券等現象時有發生,執法不文明,執法不廉潔嚴重影響了國稅形象,而且也造成很多執法的風險。

(二)行政管理風險。“人事管理權”和“財務管理權”是稅務行政管理風險比較集中的環節,對這些權利監督制約不到位,容易產生“以權謀私”問題。近年來,全省國稅系統爲強化對人事管理權的監督制約 ,實行了幹部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按程序辦事,集體討論決定的工作機制,狠剎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與人事管理權的監督一樣,對財務管理權也建立了必要的規章制度和審批程序,如項目審批要集體決策、設備配置要公開招標採購,大額經費支出要會審會籤,“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財務等,這些制度的實施起到了很好的監督制約作用。但是,在財務管理權的行使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固定資產的處置。1994年稅務機構分設以來,由於法律法規的卻失,司法監督的乏力,依法行政的觀念淡薄,國稅系統不按法律規定、不按法定程序處置房屋、土地、車輛等固定資產的問題比較普遍,主要表現,一是房屋與土地混合處置問題。房屋隨土地,或土地隨房屋處置,雖然處置程序簡單但是不符合法律的規定,並且具有隨意性。不論是國、地稅協商進行房屋或土地的置換,還是閒置不用的土地或房屋作價給政府或其他部門,收取一定的費用等,都是違規處置資產的行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屋的處置必須通過中介機構評估和拍賣,土地的處置必須經過政府相關部門評估和拍賣,房屋與土地是獨立的,雖然密不可分但是不能簡單處置,否則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屬於違法行爲要受到司法追究。二是車輛處置程序不規範問題。按法律、法規的規定,車輛的處置有拍賣和報廢兩種方法。超過使用年限或行使里程需要報廢的車輛,必須按規定程序報上級部門批准,備案,並上繳國有資產回收公司,而目前在處置報廢車輛時,往往爲照顧關係或圖省事而不走報廢程序,這種車輛一旦出現問題也要承擔法律責任;閒置不用不需報廢的車輛,儘管通過相關部門進行了評估、拍賣,但拍賣之後的車輛沒有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出現問題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還有政府部門強制性調用車輛,沒有經過評估、拍賣程序而直接作價處置的,其存在的問題更多,潛在的風險更大,需要特別注意。

二、風險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是防範風險的意識不強。大部分同志具有一定的風險防範意識,知道“吃、拿、卡、要、報”會導致對個人責任的追究,但是對由於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行爲不當可能導致的風險和後果沒有明確認識,認爲“沒有貪污受賄就沒有風險”,但實際上許多過錯是由過失導致,這些過失可能是失職、瀆職,給國家、單位、個人、家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一些同志對如何防範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沒有全面系統的認識,對於在依法行政過程中如何避免風險的發生,也缺乏有效的認知。更有一些同志錯誤地認爲基層一線稅務人員既沒有稅收執法權,也沒有行政管理權,這些權利集中在領導手中,出了問題由領導承擔,風險與我們沒有關係。再加上一些同志對“兩權”的監督缺乏認識,認爲“兩權”的監督是上級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部門的事,“兩權”監督是對幹部的不信任,容易影響團結,影響工作效率這些思想影響了“兩權”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也是防範風險意識不強的具體體現。

二是“兩權”監督的力度不夠。實施“兩權”監督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必須讓那些具備較強政治思想素質的人員去監督。但是,目前我們的一些監督制度缺乏可操作性、針對性、強制性和權威性,沒有發揮很好的作用,宏觀監督制約規定多,微觀監督制約規定少;事後監督制約規定多,事前、事中監督制約規定少;對下監督制約規定多,對上監督制約規定少等等;同時,從監督體制來看,主要還是以事後監督爲主,而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存在空檔,特別是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各崗位之間以及執法和管理過程中各環節之間缺乏相互監督和制約,沒有形成一種完善的監督制約機制,從而引發了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即使在事後監督中,也由於缺乏具體的操作規範,特別是“誰對制度的落實負責任”不明確而使執法監督流於形式。

三是物質利益的誘惑太大。稅務人員與企業、個人的公務交往具有直接性、經常性和規律性的特點,往往面對着更加隱蔽的、衆多的誘惑。而作爲普通的國家公務員,稅務人員既缺乏廣泛的社會尊重和崇高的社會地位,也沒有比其他公務員更爲優厚的物質待遇,再加上基層部門巨大的工作壓力和全面完成考覈任務的難度,雙向的擠壓使得稅務人員需要有更加堅定的意志力和拒絕誘惑的剋制力來保持自身工作的廉潔性。同時,由於稅收執法過程是從納稅人手裏無償取得收入的過程,直接影響到納稅人的切身利益,這種國家與個人的利益衝突形成了徵納雙方之間一種特殊的矛盾關係。在納稅人的納稅觀念、納稅意識普遍偏低的情況下,他們出於對自身不合法利益的保護,會採取一些不正當的手段誘惑執法人員,以達到不交或少交稅的目的,而一些執法人員政治素質不過硬,抵制不住誘惑,一旦“不拘小節”,就會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以權謀私、以稅謀私。

三、防範風險的具體措施

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腐敗,稅收執法權和稅務行政管理權也不例外。國稅系統要從源頭上懲治腐敗和防範執法和管理風險必須加強“兩權”監督制約,而且必須加強對重點人員、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的監督,要將監督貫穿於稅收工作的全過程,滲透到稅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加強學習教育,築牢思想防線。堅持理論教育爲先導,組織幹部職工學習黨紀法規和廉政規定,增強法制觀念,增強依法行政的自覺性;經常性的開展廉政警示教育,使幹部職工從違法違紀犯罪案件中汲取教訓,增強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加強法律知識、稅收業務知識、稅收政策的培訓,使幹部職工以正確的思想觀念、端正的工作態度、必要的法律知識、熟練的業務技能來化解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的風險;定期邀請公、檢、法部門的有關領導舉辦業務培訓、法制講座等,通報職務犯罪的案發特點、手段以及變化規律,交流各部門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上的經驗、做法,提高國稅人員防範執法風險意識;加強紀檢監察隊伍的培訓,使紀檢幹部不斷更新知識,提高綜合素質和辦案能力,增強工作預見性和針對性。

(二)加強監督制約,健全防範體制。在深化“兩權”監督過程中,要進一步健全“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制約層管理體制,要對現有的監督制度進行清理、修訂和完善,把監督任務落實到各個業務職能部門,並抓好各項制度的落實。一是落實領導責任制。重點是實行領導“一崗兩責”責任制,各個班子成員把抓黨風廉正建設與稅收業務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真正把黨風廉正建設貫穿於稅收工作大局之中,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覈。二是落實部門責任制。落實誰主管誰負責,進一步健全制約機制和監督機制,注重對重點環節進行制約監督,充分發揮兼職監察員的作用,防止失職、瀆職現象的發生。三是落實崗位責任制。每個崗位都要自覺履行工作職責,全面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質量。四是建立“定期會診”制度。每季度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在稅收執法權、行政管理權運行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歸納、整理解剖,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防範意見。五是完善“明查暗訪”制度。不定期組織特邀監察員和行風義務監督員進行明查暗訪,及時發現和糾正服務不文明、執法不規範、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三)突出監督重點,強化監督效果。在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上,要抓好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重點日期的監督,做到程序上把關、操作上規範、時間上前移,杜絕違法違紀行爲發生。在稅收執法權監督方面,要圍繞“徵、管、查”等重點環節實施有效監督,把稅額覈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發票的發售及管理、減免稅審批、出口退稅審批、稅款入庫、稅務稽查等環節作爲監督重點,防止損害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問題的發生。在行政管理權監督方面,要圍繞“人、財、物”等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督,把幹部選拔任用、經費審批使用、基本建設、政府採購等環節作爲監督重點,認真落實“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工作的規定,防止以權謀私、貪污賄賂等問題的發生。

(四)推行政務公開,加強社會監督。在稅收執法權方面,繼續將辦稅流程、工作權限、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辦稅結果,通過電視、宣傳卡片、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納稅人、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在行政管理權方面,公開人事管理權,公開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及幹部選拔標準、程序、考覈和獎懲情況;公開財經開支權,行政經費的使用程序及審批權限;公開財產管理權,公開資產設備的購置、保管、使用和維修情況,進一步提高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要充分發揮特邀監察員和義務監督員的作用,與社會各界建立起更爲直接的聯繫渠道;要自覺接受地方黨委、政府特別是紀檢監察、審計和宣傳輿論等職能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充分發揮特邀監察員的作用,及時收集和掌握系統內外意見和反映;通過疏通社會監督渠道,將稅收執法、廉潔從稅、依法行政等工作置於廣大納稅人的監督之下,形成內外聯動的有效監督機制。

【第4篇】稅務系統國稅部門內控機制建設調研報告

加強內控機制建設是建立健全懲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深化和具體化。今年,國家稅務總局把“着力完善部門內控機制”作爲今後一段時期全國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四項主要工作任務之一。如何對“兩權”進行有效監督控制,是當前各級國稅部門高度關注、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本文結合國稅的工作實際,對如何進一步加強內控機制建設,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調研探討。

一、準確把握部門內控機制建設的概念和內涵

內控機制是由各級國稅部門的領導班子、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共同參與,通過明確權責分配、規範權力運行程序、強化風險管理、健全三、進一步加強內控機制建設的對策建議

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就是通過深入分析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中容易發生問題的風險隱患,有針對性地制訂防範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內部控制,在日常管理中做好預防工作,從而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工作過錯以及違紀違法行爲的發生,這是建立健全懲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深化和具體化。針對存在問題,加強國稅部門內控機制建設,必須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聚財爲國,執法爲民”的宗旨,以統一思想認識爲基礎,以強化組織領導爲關鍵,以落實工作制度爲重點,以加強隊伍建設爲保障,進一步加強“兩權”監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對權力的制約貫穿於部門權力運行的全過程,紮實有效地推進內控機制建設,保證權力規範、透明、高效運行。

(一)統一思想認識,樹立風險防範理念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讓全系統幹部職工充分認識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對防範風險、強化源頭治理、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樹立“防風險、抓管理、促規範、上水平”的工作理念,強調認真履行職責,把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融入業務線條管理工作中,把監督貫穿於國稅管理工作的過程中,牢牢把握

【第5篇】國稅局關於實施能級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國稅局自實施能級管理以來,在人事管理和提高幹部隊伍素質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處,需要在今後工作中加以改進。

一、實施能級管理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xx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按照總局工作思路要求,以培養和造就政治堅定、執法規範、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國稅幹部隊伍爲目標,本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簡明、易操作的原則,着力構建科學的管人、用人機制和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訓、公開競爭以及激勵互動機制,旨在通過推行能級管理,形成能級能升能降、報酬能高能低、人員能進能出的局面,破除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引導和激勵廣大稅務工作者鑽研業務,愛崗敬業,銳意進取,逐步形成全員競爭、合理分配、動態調整、賞罰分明的人事管理新格局,從而積極穩妥、紮紮實實地推進能級管理,使能級管理與深化稅收徵管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設、加強行政執法責任制、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建設學習型機關以及市國稅局繼續組織開展的'管理、執法、服務規範達標年'活動等工作緊密結合,相得益彰,確保全面完成各項國稅工作任務。

二、實施能級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領導高度重視,健全組織機構,明確分工

在市局確定將我局作爲全市國稅系統能級管理試點單位以後,我局黨組高度重視,及時成立了能級管理領導小組,健全了組織機構,爲實施能級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組織保障。組長'一把手'擔任,副組長由各副局長擔任,小組成員由各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人教科,負責及時制定和傳達有關能級管理的工作目標、最新要求和動向,局黨組多次召開黨組會、局務會認真研究方案,採取各種形式向各科室、基層徵收單位和廣大職工徵求意見,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能級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爲全面開展好能級管理試點工作,保證全員參與、多管齊下,領導小組多次牽頭召開全體職工大會,積極開展戰前動員,並廣泛徵求各單位意見和建議,傾聽羣衆呼聲,號召全局人員進入角色,集中做好能級管理試點準備工作。

(二)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實施方案

在預定執行能級管理具體各項能級指標的確定標準和計算係數上,我局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國家稅務總局《稅務人員執法資格與執法能級認證暫行辦法》和市國稅局有關推行能級管理的要求,下大力氣專門研究此項工作,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對原方案進行了有益補充。一是分系列確定了崗位、基數,並根據崗位難易程度劃分業務管理系列、徵收系列和綜合行政三個職位類別系列,然後按工作量大小確定了崗位指數。二是進一步明確了各項能級序列的確定標準,對崗位人員進行合理分類,制定能級設置及指數,將崗位能級評定的基礎分值、考試分值、考覈分值和黨組考覈分值量化、細化到人,將崗位能級的待遇及人員管理問題明確劃分界線,對自願參加競級的人員也明確標準和等級,爲使能級管理工作在科學、合理、公正、規範的秩序中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依據。

三、能級管理實施過程中的幾點體會

(一)通過實行能級管理,增強了廣大稅乾的公平競爭意識、全員參與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爲創建學習型機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嚴格的能級管理考試、考覈和評定,基本反映了全局的實際情況,大家越來越清醒地認識到,以能力水平定等級,不同的等級實行不同的待遇,形成按工作能力水平和貢獻進行分配的新格局,是展現自身價值,體現自身能力的大好機會;是加強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幹部職工素質,增強競爭、風險和責任意識,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強化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的必然要求;只有將能級管理貫穿於稅收工作的始終,才能從機制上解決管人、用人上的弊端,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使廣大幹部職工積極、主動、自覺地投身到能級管理工作當中來。簡而言之,誰的考試成績差將直接影響總成績,誰的日常工作質量差在目標考覈中扣分也直接影響總成績,誰的日常行爲在領導和同事之間不被認可更會直接影響到總成績,這樣,大家對自身各項素質、能力的提高有了更爲明確的衡量標準和努力方向,對提高全員素質、創建學習型機關、大興學習之風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二)通過推行能級管理,爲優化結構、實現人員合理分工,提高各項工作效率創造了有利條件。每次能級評定結束後,對各科室人員重新進行分工和調整,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環節幹部和普通幹部一律調離原工作崗位進行再培訓、再教育,旨在激勵廣大幹部職工不斷提高個人綜合素質,發揚團結協作精神、艱苦奮鬥精神和開拓創新精神,全面做好各項工作。

四、能級管理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我局實施能級管理試點工作已告一段落,從動員準備到組織實施,基本按照市局關於在全市國稅系統推行能級管理的指示精神,充分認識推行能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自上而下,帶頭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切實把推行能級管理工作當作一件大事來抓,但在運行的過程中還有一些不成熟和不夠規範之處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一)存在的問題

1、在執行過程中,我們發現,在目標管理考覈各崗位難易程度劃分上存在弊端,出現了幹工作多扣分多、幹工作少扣分少的不合理現象,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進一步完善。

2、能級一級的比例過高,這樣使競爭缺乏激烈性,不利於地刺激業務水平較高、工作實績突出的幹部的積極性。

(二)建議

1、進一步完善目標管理體制,有效解決'多幹的不如少乾的,少乾的不如不幹的'的突出問題。建議在日常目標管理考覈中詳細劃分業務系列和業務難易程度。可以參考體操比賽中按難度係數評分的方法。通過認真細緻的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按照每個崗位的工作量、難易程度、責任大小確定迄評分或者難度係數。對直接與納稅人接觸、工作量大,業務技術水平要求較高的崗位,起評分或者難度係數可高出一般標準的20左右;而那些平時工作量較小、業務技術水平要求較低的崗位,起評分或者難度係數可低於一般標準的20;其餘介於兩者之間的可定爲一般標準。這樣一來,在進行目標管理考覈中,起評分高的崗位即使得分再低,羣衆也會心悅誠服地接受,這樣才能真正達到'獎勤罰懶'的目的。

2、縮小能級一級的比例,將其定在佔總人數10以內,更能激發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參與競爭意識。同時,積極引導廣大幹部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以能級一級幹部爲榜樣,以先進帶後進,形成'全局上下學業務,個個爭當排頭兵'的良好氛圍,讓他們在'學、比、趕、超'中意識到自身的價值,給他們以充分的空間更好地施展自己的才智;同時也能鞭策後進,讓後進者明確一個趕超的目標,增強他們前進的動力。

【第6篇】國稅局規範稅收行政執法情況調研報告

國稅局規範稅收行政執法情況調研報告

稅收行政執法是稅務機關的重點工作。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和客觀要求,也是稅收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和重要保障。我市國稅系統經過多年的稅收行政執法規範,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對完備的稅收行政執法體系,依法治稅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但由於稅收行政執法受到立法、執法監督、執法環境、執法人員素質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當前稅收行政執法仍面臨一些問題的困擾。爲此,筆者就當前稅收行政執法現狀中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一點思考,僅供大家參考。

一、稅收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立法的滯後阻礙了稅收執法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稅收立法總體上是協調的,稅收制度比較完整,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稅收基本法還是一項空白。稅收基本法統領、約束、指導、協調其他稅收法律、法規,它對稅收的基本制度、稅收的立法原則、稅收立法的管理權限等基本內容進行規定。二是稅收法律規範的級次不高。具有法律層級的稅收規範只有《稅收徵管法》、《企業所得稅稅法》和《個人所得稅》,絕大多數的稅收規範是以法規、規章、稅收規範性文件等形式存在並實施的。三是個別稅法政策複雜,理解、操作難。如新出臺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當前在我市稅務機關內部能真正理解運用好該法的稅務行政執法人員不多。四是地方立法權不足、缺位。制定稅收地方規章必須得到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授權。在當前地方政府不能享有完全立法權的前提下,地方政府爲了促進本地區經濟的發展,或解決本地區的實際問題,必然尋求非規範途徑對這種體制的突破。

(二)稅收行政執法責任和考覈評議制未得到真正落實。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早已制定下發,稅務系統爲落實追究辦法,在這方面做過許多工作,一些執法過錯行爲得到了追究。但總的來說執法責任追究在基層局面臨執行難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執法崗責不清,即對執法的崗位、權限、程序、要求及責任等不明確,已經明確的也不夠具體,不夠科學,稅收管理員感到執法責任重大。二是考覈評議不完善。在基層稅務機關中,由於法制機構沒有單獨建立起來,根據當前基層局人員配備和內設機構職能,還沒有一個內設機構能夠擔當起執法評議的職能。三是責任追究難於下手。由於非執法崗責任追究沒有建立起來,造成執法崗和非執法崗職業風險不均,執法崗位責任大,風險大,但工資獎金待遇與非執法崗並無太大差別。四是稅務人員流動時責任難以追究,不數人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

(三)行政執法的程序和證據意識不強。當前稅收執法領域,“重實體,輕程序”的事件屢見不鮮。如實施行政處罰時,不事先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就作出處罰決定;行政處罰告知書與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下達;進行稅務檢查不出示稅務檢查證;扣押、查封商品、貨物,不開具收據或清單。稅收執法過程中出現許多證據採集運用不規範的現象。如取得有關部門保管的書證複印件沒有經保管部門蓋章,也沒有註明原件的出處;取得會計賬冊複印件沒附說明材料,也未經被採集單位覈對蓋章。需要認定主要事實,提供的證據不能有力證明事實的存在。收集的各種證據材料之間互相有矛盾,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等。

(四)稅收行政執法的環境需要進一步的優化。從稅務機關內部來講,“稅收計劃管理”仍廣泛的影響依法治稅的發展。“稅收任務一票否決”仍成爲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考覈重要內容。從行政執法的外部環境來看,政府幹預稅收的現象仍然存在,各級政府爲了搞政績,樹形象,從其他方面干預稅收執法。外部環境還有廣大社會羣衆的納稅、協稅護稅意識和經濟環境的因素。有少數老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的衝擊下,逐步被改改制,過去歷史包袱沉重,但稅收行政執法不講歷史原因,這些老國有企業許多欠稅不能及時清繳,稅收強制措施只能慎用,滯納金更是無從加收。

(五)稅務執法人員執法素質影響稅收執水平的提高。當前稅務執法人員素質總體情況是好的,依法治稅意識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執法更加規範有序,但也存在參差不齊的問題。部分稅務執法人員依法治稅、依法行政觀念淡薄,濫執法、隨意執法現象在一定範圍內存在;少數稅收執法人員對有關稅收實體法、程序法瞭解不夠。個別執法人員“以情代法”,以人情踐踏法律,執法的隨意性比較大,對自由裁量缺乏規範。對提高稅務執法人員執法水平的機制沒有完全建立起來,行政執法好壞一個樣。

二、規範稅務行政執法的幾點建議

(一)加快稅收立法的步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建議全國人大盡早出臺稅收基本法,確立以稅收基本法爲稅收領域的母法,以強化稅法的系統性、穩定性和規範性,併爲單項稅收立法提供依據和範例,最終建立一個以稅收基本法爲統領、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並駕齊驅的稅法體系。提高現行稅收法律規範的等級,對比較成熟的稅收法規、規章可以通過人大立法,上升爲法律層級。按照事權與稅權相一致的原則,授予地方一 定的立法權。立法要考慮執法現狀,對稅法與會計的差異問題要儘量縮小。

(二)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責任制包括執法責任、評議考覈、和責任追究三個方面,三方面相輔相成,配套實施,缺一不可。首先,必須明確稅收執法責任,就是對執法的崗位、權限、程序、要求及責任等進行嚴格界定和明確分解,做到分工到崗,責任到人。其次,建立科學、完善的評議考覈體系。在省、市、縣局內部單獨設立政策法規處(科、股),最好在基層分局也配備專職法制員,充實一定的人力,負責評議考覈的調查取證,並提出責任追究處理建議,提交該稅務機關成立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考覈評議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第三,對應追究的執法過錯行爲必須嚴格追究。對考覈評議委員會作出的責任追究決定由人事、監察等機構負責執行。對非執法崗也應建立嚴密的崗責評議考覈體系,並對其過錯行爲嚴格責任追究。

(三)進一步規範行政程序和證據採集行爲。建立完整的稅收執法程序是規範執法的基礎,也是稅務部門多年來探索並付諸實施的重要工作。這一工作的重點主要體現在稅收徵收管理程序、稅務行政處理程序和稅務行政救濟程序三方面,它們互相聯繫,是徵納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準則。當前各級稅務機關從上到下要借推廣使用大集中徵管軟件爲契機,全面規範各項徵管執法行爲,重點規範各項執法程序。對證據的規範做到依法採集證據,任何行政行爲必須有稅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事實要件爲基礎;每一個事實要件必須有相關的事實證據,各種證據材料內容應該一致,證言之間、證言與證物之間、證物與其他證物之間,應互相印證,符合邏輯關係;每一個證據材料來源及取得的方法和手段在合法性方面都無可非議。

(四)營造良好的稅收執法環境,提高稅收執法透明度。一是嚴格按照“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的工作方針組織稅收收入,通過考覈執法水平與任務完成情況相結合的辦法來考覈稅務機關的工作績效。二是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營造一個相對寬鬆的、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特別要利用互聯網絡信息化的渠道,讓廣大網民來參與、監督稅收執法。三是加大稅法宣傳的力度。從宣傳的方式、內容和途徑等方面都要有大的改進。對“用稅”情況要實現逐步透明化、民主化,解決納稅人“用稅”之憂。通過正、反兩方面的例子來引導納稅人依法納稅。四是對我市老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稅收優惠政策的引導和扶持,幫助其早日擺脫困境,依法履行各項納稅義務。

(五)教育培訓與考覈評議並舉,建立長效機制,從根本上全面提高全體執法人員的素質。執法人員嚴格實行持證上崗。建議《執法資格證》實行屆期制,三年爲一屆,到期後重新考試,合格的方可領證執法。執法資格考試要求從嚴,包括考試題目難易程度和考試紀律。對沒有通過執法資格考試的安排在非執法崗位工作。法制教育培訓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培訓的效果。對執法責任的考覈評議,一定要動真格,一旦發現執法責任過錯行爲,一定追究執法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經濟責任。對執法規範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並與工作績效考覈、幹部任用掛鉤。通過這種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第7篇】國稅部門稅收執法及行政管理風險調研報告

國稅部門稅收執法及行政管理風險調研報告

今年四月份,全省國稅系統開展了爲期一個月的“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崗位風險點”活動,這是全省國稅系統爲防範和降低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切實提高國稅人員法律、法規、規章遵從度,預防和減少幹部職工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爲發生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全省國稅系統反腐倡廉工作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是,我們當前所面臨的反腐倡廉的形勢依然嚴峻。據統計,20xx年度,全省國稅系統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案件16起,涉及稅務人員22人,與20xx年相比,案件上升6起,人員增加8人,其中涉嫌失職瀆職的14人,佔63.6%。這說明我們在“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活動中還存在一定的風險,我們必須從事關國稅事業興衰成敗這個高度去認識開展 “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崗位風險點”活動的重要性,並下大力氣認真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找準“風險點”,消除後顧之憂。

一、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的主要表現

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是指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法律、法規所賦予的權力或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執法或履行職責,侵犯、損害了國家和羣衆的利益,給國家或羣衆造成一定的物質或精神上的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包括稅收執法風險和行政管理風險,稅收執法風險是指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稅款徵收、稅務管理、稅務稽查、稅務行政處罰等各種稅收執法權時承擔的風險;行政管理風險是指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人事管理和財務管理等行政管理權利時承擔的風險。從目前開展的“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崗位風險點”活動中發現的問題看,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方面潛在的風險較大,產生的危害較深,需要高度重視。

(一)稅收執法風險。涉稅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查處理權”和“審批決定權”、涉稅行政處罰事項的“自由裁量權”是稅收執法風險比較集中的環節,對這些權利監督制約不到位,容易產生“以稅謀私”的問題。主要表現,一是稅源管理不到位問題。稅源管理是稅務管理的基礎環節,稅源管理不到位,稅務管理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目前,稅源管理的主要問題是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實不到位,稅源“巡查巡管”流於形式。突出表現是假請假、假歇業、假註銷問題屢禁不止, 漏徵漏管戶屢見不鮮。據調查,“三假”問題的產生與稅收管理員有必然的聯繫,因爲“三假”戶的形成需經稅收管理員的調查、覈實和認定,除納稅人主觀欺騙稅收管理員的特殊情況外,沒有稅收管理員的默許就沒有“三假”戶的存在,稅收管理員沒有利益可得“三假”戶就沒有生存的空間,“三假”戶一定程度上是稅收管理員的“私留地”;漏徵漏管戶的產生是稅收管理員對所管轄的區域(如街道、市場、行業)“巡查巡管”不到位的結果。“三假”戶和漏徵漏管戶的背後潛藏着稅務人員失職、瀆職的風險。二是稅款覈定不公平問題。個體工商戶因“覈定徵收”而產生的稅負不公問題是目前納稅人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問題。由於個體工商戶的稅款覈定由稅收管理員負責調查,最終定稅的多少基本上以稅收管理員提供的調查資料和依據爲主要參考,儘管稅款覈定從形式上看實行了計算機定稅,“陽關定稅”,但是,作爲稅收管理員在定稅調查這個環節,如果有“人情”和“關係”的存在,定稅時就會有從寬或從嚴的可能,就會有“稅負不公”現象的發生,“稅負不公”的背後隱藏着稅務人員失職、瀆職的風險。三是稅收執法不規範問題。一些稅務人員在稅收執法中不能嚴格依法治稅,執法隨意性大,涉稅案件該稽查而不稽查,該定偷稅而不定偷稅,需查深查透卻敷衍了事,需從重處罰卻輕描淡寫,該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卻不移交使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對減免退稅審批和涉稅資格認定事項,該評估不評估或虛假評估,該調查不調查或弄虛作假,造成國家稅款流失;一些稅務人員對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理解有偏差,或粗心麻痹,工作不細緻,錯誤地使用稅收法律文書,錯誤地引用稅收法律依據,定性不準,程序失當,造成稅收執法錯誤;或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在執法文書上亂簽字,使執法文書失去應有的法律效力等等,稅收執法不規範潛在的風險不可估量;四是稅收執法不文明、不廉潔問題。一些稅收管理員在稅收執法中,不能正確處理與納稅人的關係,沒有完全樹立爲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對納稅人態度蠻橫,不講方法,不講技巧,激化徵納矛盾,惡化稅收執法環境。一些稅務人員法制觀念淡薄,依法行政的意識淡薄,不能嚴於律己,在稅收執法中違反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吃、拿、卡、要、報”等違紀行爲屢禁不止,違規接受納稅人禮金、禮品、有價證券等現象時有發生,執法不文明,執法不廉潔嚴重影響了國稅形象,而且也造成很多執法的風險。

(二)行政管理風險。“人事管理權”和“財務管理權”是稅務行政管理風險比較集中的環節,對這些權利監督制約不到位,容易產生“以權謀私”問題。近年來,全省國稅 系統爲強化對人事管理權的監督制約,實行了幹部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按程序辦事,集體討論決定的工作機制,狠剎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與人事管理權的監督一樣,對財務管理權也建立了必要的規章制度和審批程序,如項目審批要集體決策、設備配置要公開招標採購,大額經費支出要會審會籤,“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財務等,這些制度的實施起到了很好的監督制約作用。但是,在財務管理權的行使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固定資產的處置。1994年稅務機構分設以來,由於法律法規的卻失,司法監督的乏力,依法行政的觀念淡薄,國稅系統不按法律規定、不按法定程序處置房屋、土地、車輛等固定資產的問題比較普遍,主要表現,一是房屋與土地混合處置問題。房屋隨土地,或土地隨房屋處置,雖然處置程序簡單但是不符合法律的規定,並且具有隨意性。不論是國、地稅協商進行房屋或土地的置換,還是閒置不用的土地或房屋作價給政府或其他部門,收取一定的費用等,都是違規處置資產的行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屋的處置必須通過中介機構評估和拍賣,土地的處置必須經過政府相關部門評估和拍賣,房屋與土地是獨立的,雖然密不可分但是不能簡單處置,否則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屬於違法行爲要受到司法追究。二是車輛處置程序不規範問題。按法律、法規的規定,車輛的處置有拍賣和報廢兩種方法。超過使用年限或行使里程需要報廢的車輛,必須按規定程序報上級部門批准,備案,並上繳國有資產回收公司,而目前在處置報廢車輛時,往往爲照顧關係或圖省事而不走報廢程序,這種車輛一旦出現問題也要承擔法律責任;閒置不用不需報廢的車輛,儘管通過相關部門進行了評估、拍賣,但拍賣之後的車輛沒有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出現問題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還有政府部門強制性調用車輛,沒有經過評估、拍賣程序而直接作價處置的,其存在的問題更多,潛在的風險更大,需要特別注意。

二、風險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是防範風險的意識不強。大部分同志具有一定的風險防範意識,知道“吃、拿、卡、要、報”會導致對個人責任的追究,但是對由於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行爲不當可能導致的風險和後果沒有明確認識,認爲“沒有貪污受賄就沒有風險”,但實際上許多過錯是由過失導致,這些過失可能是失職、瀆職,給國家、單位、個人、家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一些同志對如何防範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沒有全面系統的認識,對於在依法行政過程中如何避免風險的發生,也缺乏有效的認知。更有一些同志錯誤地認爲基層一線稅務人員既沒有稅收執法權,也沒有行政管理權,這些權利集中在領導手中,出了問題由領導承擔,風險與我們沒有關係。再加上一些同志對“兩權”的監督缺乏認識,認爲“兩權”的監督是上級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部門的事,“兩權”監督是對幹部的不信任,容易影響團結,影響工作效率這些思想影響了“兩權”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也是防範風險意識不強的具體體現。

二是“兩權”監督的力度不夠。實施“兩權”監督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必須讓那些具備較強政治思想素質的人員去監督。但是,目前我們的一些監督制度缺乏可操作性、針對性、強制性和權威性,沒有發揮很好的作用,宏觀監督制約規定多,微觀監督制約規定少;事後監督制約規定多,事前、事中監督制約規定少;對下監督制約規定多,對上監督制約規定少等等;同時,從監督體制來看,主要還是以事後監督爲主,而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存在空檔,特別是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各崗位之間以及執法和管理過程中各環節之間缺乏相互監督和制約,沒有形成一種完善的監督制約機制,從而引發了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即使在事後監督中,也由於缺乏具體的操作規範,特別是“誰對制度的落實負責任”不明確而使執法監督流於形式。

三是物質利益的誘惑太大。稅務人員與企業、個人的公務交往具有直接性、經常性和規律性的特點,往往面對着更加隱蔽的、衆多的誘惑。而作爲普通的國家公務員,稅務人員既缺乏廣泛的社會尊重和崇高的社會地位,也沒有比其他公務員更爲優厚的物質待遇,再加上基層部門巨大的工作壓力和全面完成考覈任務的難度,雙向的擠壓使得稅務人員需要有更加堅定的意志力和拒絕誘惑的剋制力來保持自身工作的廉潔性。同時,由於稅收執法過程是從納稅人手裏無償取得收入的過程,直接影響到納稅人的切身利益,這種國家與個人的利益衝突形成了徵納雙方之間一種特殊的矛盾關係。在納稅人的納稅觀念、納稅意識普遍偏低的情況下,他們出於對自身不合法利益的保護,會採取一些不正當的手段誘惑執法人員,以達到不交或少交稅的目的,而一些執法人員政治素質不過硬,抵制不住誘惑,一旦“不拘小節”,就會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以權謀私、以稅謀私。

三、防範風險的具體措施

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腐敗,稅收執法權和稅務行政管理權也不例外。國稅系統要從源頭上懲治腐敗和防範執法和管理風險必須加強“兩權”監督制約,而且必須加強對重點人員、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的監督,要將監督貫穿於稅收工作的全過程,滲透到稅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加強學習教育,築牢思想防線。堅持理論教育爲先導,組織幹部職工學習黨紀法規和廉政規定,增強法制觀念,增強依法行政的自覺性;經常性的開展廉政警示教育,使幹部職工從違法違紀犯罪案件中汲取教訓,增強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加強法律知識、稅收業務知識、稅收政策的培訓,使幹部職工以正確的思想觀念、端正的工作態度、必要的法律知識、熟練的業務技能來化解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的風險;定期邀請公、檢、法部門的有關領導舉辦業務培訓、法制講座等,通報職務犯罪的案發特點、手段以及變化規律,交流各部門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上的經驗、做法,提高國稅人員防範執法風險意識;加強紀檢監察隊伍的培訓,使紀檢幹部不斷更新知識,提高綜合素質和辦案能力,增強工作預見性和針對性。

(二)加強監督制約,健全防範體制。在深化“兩權”監督過程中,要進一步健全“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制約層管理體制,要對現有的監督制度進行清理、修訂和完善,把監督任務落實到各個業務職能部門,並抓好各項制度的落實。一是落實領導責任制。重點是實行領導“一崗兩責”責任制,各個班子成員把抓黨風廉正建設與稅收業務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真正把黨風廉正建設貫穿於稅收工作大局之中,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覈。二是落實部門責任制。落實誰主管誰負責,進一步健全制約機制和監督機制,注重對重點環節進行制約監督,充分發揮兼職監察員的作用,防止失職、瀆職現象的發生。三是落實崗位責任制。每個崗位都要自覺履行工作職責,全面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質量。四是建立“定期會診”制度。每季度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在稅收執法權、行政管理權運行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歸納、整理解剖,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防範意見。五是完善“明查暗訪”制度。不定期組織特邀監察員和行風義務監督員進行明查暗訪,及時發現和糾正服務不文明、執法不規範、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三)突出監督重點,強化監督效果。在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上,要抓好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重點日期的監督,做到程序上把關、操作上規範、時間上前移,杜絕違法違紀行爲發生。在稅收執法權監督方面,要圍繞“徵、管、查”等重點環節實施有效監督,把稅額覈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發票的發售及管理、減免稅審批、出口退稅審批、稅款入庫、稅務稽查等環節作爲監督重點,防止損害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問題的發生。在行政管理權監督方面,要圍繞“人、財、物”等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督,把幹部選拔任用、經費審批使用、基本建設、政府採購等環節作爲監督重點,認真落實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工作的規定,防止以權謀私、貪污賄賂等問題的發生。

(四)推行政務公開,加強社會監督。在稅收執法權方面,繼續將辦稅流程、工作權限、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辦稅結果,通過電視、宣傳卡片、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納稅人、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在行政管理權方面,公開人事管理權,公開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及幹部選拔標準、程序、考覈和獎懲情況;公開財經開支權,行政經費的使用程序及審批權限;公開財產管理權,公開資產設備的購置、保管、使用和維修情況,進一步提高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要充分發揮特邀監察員和義務監督員的作用,與社會各界建立起更爲直接的聯繫渠道;要自覺接受地方黨委、政府特別是紀檢監察、審計和宣傳輿論等職能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充分發揮特邀監察員的作用,及時收集和掌握系統內外意見和反映;通過疏通社會監督渠道,將稅收執法、廉潔從稅、依法行政等工作置於廣大納稅人的監督之下,形成內外聯動的有效監督機制。

【第8篇】關於國稅幹部激勵機制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基層國稅系統以目標考覈爲牽引,以日常績效考覈爲手段,以專項考覈爲補充,充分發揮考覈激勵機制的督導和激勵作用,較好的解決了“幹好幹壞一個樣”,“多幹少幹一個樣”,“干與不幹一個樣”,以及“淡化責任,疏於管理”等問題。本文結合基層國稅機關日常考覈的一些做法,對如何進一步完善國稅系統

一、影響考覈激勵機制的因素

(一)行爲文化因素的影響。國稅行爲文化,是指在日常稅務管理活動中所形成的行爲理念、思維方式、行爲規範、管理制度及社會形象的總和。這些文化要素對於稅收管理體制的確立與發展,對於稅收執法活動的展開,對於稅收法治化建設的進程,對於稅收人員的執法行爲、執法能力和道德狀況都發生着極爲重要的影響。一方面,人的工作態度和工作主動性的好壞,完全由個人意願和能力決定的,對團隊的核心價值觀、共同願景等行爲文化認同度高,就會在完善的激勵機制下,保持樂觀向上的精神狀態,多做工作,爭先創優。如果一個人的想法和動機,與行爲文化的要求存在差距,那麼考覈激勵機制,不但起不到應有的激勵作用,反而讓被考覈人感到壓抑。另一方面,文化的導向影響,如果考覈的內容是單位所期望的行爲,如遵守紀律、愛崗敬業、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廉潔從稅等,就會讓大家產生積極工作的“表現欲”,使大家的工作激情和良好的行爲得到不斷的激發和重複。如果以單位排斥的行爲作爲考覈的主要內容,如消極怠工、違反規定、執法不嚴、責任不強等,其目的是爲了抑制稅務幹部的消極行爲,減少對基層建設的負面影響,就會讓大家產生“消極防禦”的心態,使大家難以產生積極工作的衝動。目前,基層稅務機關中普遍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行爲文化,導致很大一部分公務員對激勵措施和手段的認同感模糊而淡薄。特別是現有的考覈激勵機制,對公務員思想意識、行爲習慣的評價缺乏科學的衡量標準,缺少正確的考覈激勵方式,因而要達到考覈激勵的目的就顯得比較困難。

【第9篇】關於國稅系統行政管理調研報告

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是指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法律、法規所賦予的權力或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執法或履行職責,侵犯、損害了國家和羣衆的利益,給國家或羣衆造成一定的物質或精神上的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國稅系統行政管理調研報告,歡迎大家閱讀。

今年四月份,全省國稅系統開展了爲期一個月的“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崗位風險點”活動,這是全省國稅系統爲防範和降低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切實提高國稅人員法律、法規、規章遵從度,預防和減少幹部職工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爲發生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全省國稅系統反腐倡廉工作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是,我們當前所面臨的反腐倡廉的形勢依然嚴峻。據統計,,全省國稅系統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案件16起,涉及稅務人員22人,與相比,案件上升6起,人員增加8人,其中涉嫌失職瀆職的14人,佔63.6%。這說明我們在“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活動中還存在一定的風險,我們必須從事關國稅事業興衰成敗這個高度去認識開展“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崗位風險點”活動的重要性,並下大力氣認真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找準“風險點”,消除後顧之憂。

一、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的主要表現

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是指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法律、法規所賦予的權力或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執法或履行職責,侵犯、損害了國家和羣衆的利益,給國家或羣衆造成一定的物質或精神上的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包括稅收執法風險和行政管理風險,稅收執法風險是指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稅款徵收、稅務管理、稅務稽查、稅務行政處罰等各種稅收執法權時承擔的風險;行政管理風險是指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人事管理和財務管理等行政管理權利時承擔的風險。從目前開展的“查找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崗位風險點”活動中發現的問題看,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方面潛在的風險較大,產生的危害較深,需要高度重視。

(一)稅收執法風險。涉稅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查處理權”和“審批決定權”、涉稅行政處罰事項的“自由裁量權”是稅收執法風險比較集中的環節,對這些權利監督制約不到位,容易產生“以稅謀私”的問題。主要表現,一是稅源管理不到位問題。稅源管理是稅務管理的基礎環節,稅源管理不到位,稅務管理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目前,稅源管理的主要問題是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實不到位,稅源“巡查巡管”流於形式。突出表現是假請假、假歇業、假註銷問題屢禁不止,漏徵漏管戶屢見不鮮。據調查,“三假”問題的產生與稅收管理員有必然的聯繫,因爲“三假”戶的形成需經稅收管理員的調查、覈實和認定,除納稅人主觀欺騙稅收管理員的特殊情況外,沒有稅收管理員的默許就沒有“三假”戶的存在,稅收管理員沒有利益可得“三假”戶就沒有生存的空間,“三假”戶一定程度上是稅收管理員的“私留地”;漏徵漏管戶的產生是稅收管理員對所管轄的區域(如街道、市場、行業)“巡查巡管”不到位的結果。“三假”戶和漏徵漏管戶的背後潛藏着稅務人員失職、瀆職的風險。二是稅款覈定不公平問題。個體工商戶因“覈定徵收”而產生的稅負不公問題是目前納稅人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問題。由於個體工商戶的稅款覈定由稅收管理員負責調查,最終定稅的多少基本上以稅收管理員提供的調查資料和依據爲主要參考,儘管稅款覈定從形式上看實行了計算機定稅,“陽關定稅”,但是,作爲稅收管理員在定稅調查這個環節,如果有“人情”和“關係”的存在,定稅時就會有從寬或從嚴的可能,就會有“稅負不公”現象的發生,“稅負不公”的背後隱藏着稅務人員失職、瀆職的風險。三是稅收執法不規範問題。一些稅務人員在稅收執法中不能嚴格依法治稅,執法隨意性大,涉稅案件該稽查而不稽查,該定偷稅而不定偷稅,需查深查透卻敷衍了事,需從重處罰卻輕描淡寫,該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卻不移交使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對減免退稅審批和涉稅資格認定事項,該評估不評估或虛假評估,該調查不調查或弄虛作假,造成國家稅款流失;一些稅務人員對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理解有偏差,或粗心麻痹,工作不細緻,錯誤地使用稅收法律文書,錯誤地引用稅收法律依據,定性不準,程序失當,造成稅收執法錯誤;或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在執法文書上亂簽字,使執法文書失去應有的法律效力等等,稅收執法不規範潛在的風險不可估量;四是稅收執法不文明、不廉潔問題。一些稅收管理員在稅收執法中,不能正確處理與納稅人的關係,沒有完全樹立爲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對納稅人態度蠻橫,不講方法,不講技巧,激化徵納矛盾,惡化稅收執法環境。一些稅務人員法制觀念淡薄,依法行政的意識淡薄,不能嚴於律己,在稅收執法中違反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吃、拿、卡、要、報”等違紀行爲屢禁不止,違規接受納稅人禮金、禮品、有價證券等現象時有發生,執法不文明,執法不廉潔嚴重影響了國稅形象,而且也造成很多執法的風險。

(二)行政管理風險。“人事管理權”和“財務管理權”是稅務行政管理風險比較集中的環節,對這些權利監督制約不到位,容易產生“以權謀私”問題。近年來,全省國稅系統爲強化對人事管理權的監督制約 ,實行了幹部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按程序辦事,集體討論決定的工作機制,狠剎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與人事管理權的監督一樣,對財務管理權也建立了必要的規章制度和審批程序,如項目審批要集體決策、設備配置要公開招標採購,大額經費支出要會審會籤,“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財務等,這些制度的實施起到了很好的監督制約作用。但是,在財務管理權的行使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固定資產的處置。1994年稅務機構分設以來,由於法律法規的卻失,司法監督的乏力,依法行政的觀念淡薄,國稅系統不按法律規定、不按法定程序處置房屋、土地、車輛等固定資產的問題比較普遍,主要表現,一是房屋與土地混合處置問題。房屋隨土地,或土地隨房屋處置,雖然處置程序簡單但是不符合法律的規定,並且具有隨意性。不論是國、地稅協商進行房屋或土地的置換,還是閒置不用的土地或房屋作價給政府或其他部門,收取一定的費用等,都是違規處置資產的行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屋的處置必須通過中介機構評估和拍賣,土地的處置必須經過政府相關部門評估和拍賣,房屋與土地是獨立的,雖然密不可分但是不能簡單處置,否則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屬於違法行爲要受到司法追究。二是車輛處置程序不規範問題。按法律、法規的規定,車輛的處置有拍賣和報廢兩種方法。超過使用年限或行使里程需要報廢的車輛,必須按規定程序報上級部門批准,備案,並上繳國有資產回收公司,而目前在處置報廢車輛時,往往爲照顧關係或圖省事而不走報廢程序,這種車輛一旦出現問題也要承擔法律責任;閒置不用不需報廢的車輛,儘管通過相關部門進行了評估、拍賣,但拍賣之後的車輛沒有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出現問題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還有政府部門強制性調用車輛,沒有經過評估、拍賣程序而直接作價處置的,其存在的問題更多,潛在的風險更大,需要特別注意。

二、風險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是防範風險的意識不強。大部分同志具有一定的風險防範意識,知道“吃、拿、卡、要、報”會導致對個人責任的追究,但是對由於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行爲不當可能導致的風險和後果沒有明確認識,認爲“沒有貪污受賄就沒有風險”,但實際上許多過錯是由過失導致,這些過失可能是失職、瀆職,給國家、單位、個人、家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一些同志對如何防範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沒有全面系統的認識,對於在依法行政過程中如何避免風險的發生,也缺乏有效的認知。更有一些同志錯誤地認爲基層一線稅務人員既沒有稅收執法權,也沒有行政管理權,這些權利集中在領導手中,出了問題由領導承擔,風險與我們沒有關係。再加上一些同志對“兩權”的監督缺乏認識,認爲“兩權”的監督是上級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部門的事,“兩權”監督是對幹部的不信任,容易影響團結,影響工作效率這些思想影響了“兩權”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也是防範風險意識不強的具體體現。

二是“兩權”監督的力度不夠。實施“兩權”監督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必須讓那些具備較強政治思想素質的人員去監督。但是,目前我們的一些監督制度缺乏可操作性、針對性、強制性和權威性,沒有發揮很好的作用,宏觀監督制約規定多,微觀監督制約規定少;事後監督制約規定多,事前、事中監督制約規定少;對下監督制約規定多,對上監督制約規定少等等;同時,從監督體制來看,主要還是以事後監督爲主,而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存在空檔,特別是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各崗位之間以及執法和管理過程中各環節之間缺乏相互監督和制約,沒有形成一種完善的監督制約機制,從而引發了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風險。即使在事後監督中,也由於缺乏具體的操作規範,特別是“誰對制度的落實負責任”不明確而使執法監督流於形式。

三是物質利益的誘惑太大。稅務人員與企業、個人的公務交往具有直接性、經常性和規律性的特點,往往面對着更加隱蔽的、衆多的誘惑。而作爲普通的國家公務員,稅務人員既缺乏廣泛的社會尊重和崇高的社會地位,也沒有比其他公務員更爲優厚的物質待遇,再加上基層部門巨大的工作壓力和全面完成考覈任務的難度,雙向的擠壓使得稅務人員需要有更加堅定的意志力和拒絕誘惑的剋制力來保持自身工作的廉潔性。同時,由於稅收執法過程是從納稅人手裏無償取得收入的過程,直接影響到納稅人的切身利益,這種國家與個人的利益衝突形成了徵納雙方之間一種特殊的矛盾關係。在納稅人的納稅觀念、納稅意識普遍偏低的情況下,他們出於對自身不合法利益的保護,會採取一些不正當的手段誘惑執法人員,以達到不交或少交稅的目的,而一些執法人員政治素質不過硬,抵制不住誘惑,一旦“不拘小節”,就會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以權謀私、以稅謀私。

三、防範風險的具體措施

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腐敗,稅收執法權和稅務行政管理權也不例外。國稅系統要從源頭上懲治腐敗和防範執法和管理風險必須加強“兩權”監督制約,而且必須加強對重點人員、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的監督,要將監督貫穿於稅收工作的全過程,滲透到稅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加強學習教育,築牢思想防線。堅持理論教育爲先導,組織幹部職工學習黨紀法規和廉政規定,增強法制觀念,增強依法行政的自覺性;經常性的開展廉政警示教育,使幹部職工從違法違紀犯罪案件中汲取教訓,增強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加強法律知識、稅收業務知識、稅收政策的培訓,使幹部職工以正確的思想觀念、端正的工作態度、必要的法律知識、熟練的業務技能來化解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的風險;定期邀請公、檢、法部門的有關領導舉辦業務培訓、法制講座等,通報職務犯罪的案發特點、手段以及變化規律,交流各部門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上的經驗、做法,提高國稅人員防範執法風險意識;加強紀檢監察隊伍的培訓,使紀檢幹部不斷更新知識,提高綜合素質和辦案能力,增強工作預見性和針對性。

(二)加強監督制約,健全防範體制。在深化“兩權”監督過程中,要進一步健全“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監督制約層管理體制,要對現有的監督制度進行清理、修訂和完善,把監督任務落實到各個業務職能部門,並抓好各項制度的落實。一是落實領導責任制。重點是實行領導“一崗兩責”責任制,各個班子成員把抓黨風廉正建設與稅收業務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真正把黨風廉正建設貫穿於稅收工作大局之中,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覈。二是落實部門責任制。落實誰主管誰負責,進一步健全制約機制和監督機制,注重對重點環節進行制約監督,充分發揮兼職監察員的作用,防止失職、瀆職現象的發生。三是落實崗位責任制。每個崗位都要自覺履行工作職責,全面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質量。四是建立“定期會診”制度。每季度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在稅收執法權、行政管理權運行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歸納、整理解剖,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防範意見。五是完善“明查暗訪”制度。不定期組織特邀監察員和行風義務監督員進行明查暗訪,及時發現和糾正服務不文明、執法不規範、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三)突出監督重點,強化監督效果。在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上,要抓好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重點日期的監督,做到程序上把關、操作上規範、時間上前移,杜絕違法違紀行爲發生。在稅收執法權監督方面,要圍繞“徵、管、查”等重點環節實施有效監督,把稅額覈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發票的發售及管理、減免稅審批、出口退稅審批、稅款入庫、稅務稽查等環節作爲監督重點,防止損害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問題的發生。在行政管理權監督方面,要圍繞“人、財、物”等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督,把幹部選拔任用、經費審批使用、基本建設、政府採購等環節作爲監督重點,認真落實“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工作的規定,防止以權謀私、貪污賄賂等問題的發生。

(四)推行政務公開,加強社會監督。在稅收執法權方面,繼續將辦稅流程、工作權限、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辦稅結果,通過電視、宣傳卡片、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納稅人、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在行政管理權方面,公開人事管理權,公開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及幹部選拔標準、程序、考覈和獎懲情況;公開財經開支權,行政經費的使用程序及審批權限;公開財產管理權,公開資產設備的購置、保管、使用和維修情況,進一步提高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要充分發揮特邀監察員和義務監督員的作用,與社會各界建立起更爲直接的聯繫渠道;要自覺接受地方黨委、政府特別是紀檢監察、審計和宣傳輿論等職能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充分發揮特邀監察員的作用,及時收集和掌握系統內外意見和反映;通過疏通社會監督渠道,將稅收執法、廉潔從稅、依法行政等工作置於廣大納稅人的監督之下,形成內外聯動的有效監督機制。

【第10篇】對數據大集中後縣級國稅計統工作調研思考調研報告

__國稅徵管信息系統(ctais2.0優化版)上線應用兩年來,實現了稅收數據省級大集中,改變了數據的存儲和處理方式,也帶來了稅收業務、操作流程、崗位職能的變化。如何優化整合縣級計統工作職能,不斷提高計統網上監控能力、數據增值利用能力、稅收分析風險預警能力,發揮縣級計統力量作用,爲徵管服務、爲基層一線服務、爲領導決策服務,一直是計統部門必須直面的挑戰。

一、數據大集中後的基層計統實體化運作

1、操作流程調整,突出分析和監控兩大職能。數據大集中後,對縣級計統來說,最大的改變是稅收會計覈算流程發生了變化,基層分局不再單獨進行會計覈算,縣級計統部門變成了最基層的稅收會計覈算單位,直接承擔網上申報數據接收、財稅庫行聯網系統稅款扣繳入庫、以及與人民銀行的電子記賬對賬等工作。

2、完成基礎數據監控。數據是稅收徵收的基礎。從納稅人進機的稅種登記信息到納稅申報、稅款開票、上解、入庫、欠稅等一系列與會計覈算相關的數據全部納入了縣級計統網上監控對象,同時負責定期對納稅人提交的各類報表進行表內、表表間數據邏輯檢測併發布檢測結果,督促基層修正。

3、開展經濟稅收分析。隨着經濟體制的變化和稅收徵管需求的增多,計統稅收分析指標、分析方法也發生了變化。首先,要從經濟角度開展分析,做好宏觀和微觀兩方面的分析。既要開展地區宏觀稅負分析,把握較長時期內宏觀稅源的發展趨勢,也要做好微觀企業投入產出理論稅負分析,及時發現企業納稅申報中可能存在的問題,重點開展行業稅源發展趨勢分析、同業稅負比較分析,剖析地區和行業稅負差別的內在原因,滿足稅源聯動管理中稅收分析業務需求;其次,要建立稅收分析體系,做好稅源增量和存量兩方面的分析。對內要重視數據的採集和積累,對外要加強與相關部門交流,建立重點稅源企業、重點稅源項目跟蹤臺賬,掌握稅源發展勢態,爲稅源風險管理和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再則,要不斷豐富稅收分析方法。依託信息技術,採用迴歸模型、線性分析、時間序列滾動分析等方法做好各稅種與相關經濟指標間的對比分析,科學判斷組織收入是否正常、稅收增長與經濟發展是否協調。經濟稅源分析已成爲數據大集中後基層計統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

二、數據大集中後基層計統工作亟待解決的幾個主要問題

1、計統職能劃分有待進一步明晰。數據利用信息化是以稅收業務爲主線、以稅收數據爲對象、以崗位操作爲驅動而進行的數據處理過程。各地在應用省局監控決策系統並將監控按業務類別進行再分解時,通常習慣按塊劃分。如:人爲地將稅務登記中與扣繳相關的銀行賬號、協議等事項、認定管理中的稅種認定等事項、申報徵收中的稅款屬性、預算級次、徵收品目等事項全部劃歸計統負責監控。傳統概念上,這些確實都屬於計統的管理業務,但目前情況是,一方面,監控決策系統發現的這些錯誤可能只屬於錄入時的誤操作,其“真實性”的考量需要由稅源管理部門實地巡查來驗證完成;另一方面,__國稅徵管信息系統(ctais2.0)在對計統用戶操作權限的設計中已不開放這些管理事項,也就是說,受前臺權限設置制約,縣級計統部門已不能瞭解這些徵管數據的來龍去脈,各地在對決策系統監控事項的按塊劃分上,與省局開發設計徵管信息系統的理念已不同步。

2、計統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細化明確。數據大集中後,計統職能發生了變化,但目前,除總局20__年制訂下發的《稅收分析工作制度》(國稅發〔20__年〕46號)和各級在稅源聯動管理辦法中對稅收分析提出的一些實施意見外,至今沒有出臺一個細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計統工作運行機制,對計統工作、計統內部各崗位、各環節之間也沒有出臺一個完整而明確的工作規範、工作標準和考覈評價標準。新出臺的《__省國稅局稅收徵管業務流程管理規範》在對大量徵管業務作出規範的同時,對計統業務僅列出了“收入退還書的開具”、“留抵稅金抵減增值稅欠稅管理”、“多繳稅款退付利息申請審批”和“退抵稅申請審批”4項,對一些經常接觸到的計統業務要求及操作流程並沒有詳細規定。再如,在應徵稅金原始憑證管理上,目前對納稅評估、執法檢查等徵管行爲中發生的作爲應徵稅金的原始憑證來源渠道、取得(傳遞)方式、保管、以及憑證的合法性等沒有一個明確規定來共同遵守,影響到對應徵稅金覈算準確性的考覈和評價。

3、在對基礎數據的管理上有待進一步完善。影響稅收數據質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數據管理的責任部門不一,有的地方明確由徵管部門負責,有的則由計統部門負責;二是生成錯誤數據的“當事人”不一,有納稅人提交的網上申報原始信息錯誤,也有稅務登記或徵收服務大廳操作人員錄入責任心不強等人爲因素帶來的錯誤;三是數據採集的口徑不一,目前上上下下數據採集一般是根據稅源管理的需要,稅源分析需要什麼數據,就佈置基層採集哪一類數據,稅源分析延伸到企業哪一環節(生產或財務),基層數據採集就擴展到哪一環節,各地對外部信息數據的採集,也缺乏一個全面而系統的規劃,徵管、稅政、計統部門都在佈置數據採集,但都沒有一個統一而明確的採集口徑。基礎數據的來源質量制約着數據分析的可信度和增值利用程度。

4、稅收計統幹部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一是數據大集中後,基層徵收服務大廳基本上不再設有專職計統崗位,稅收會計、票證管理通常由納稅申報或綜合服務窗口人員兼職,稅收分析由辦稅服務廳(股)負責人負責,稅源分析則由稅源管理股長負責,各項計統職能分散在分局的不同崗位,增加了縣級計統對基層分局的管理難度;二是各級對稅收分析的要求越來越高,對具體從事稅收分析的稅務幹部來說,既要懂經濟理論、稅收業務知識,又要熟悉財務會計、統計分析理論和方法,縣級計統幹部在從傳統的稅收會計向稅收分析轉型中,難以迅速滿足高標準高起點的稅收分析要求,稅收分析能力和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三、做好數據大集中後基層計統工作的幾點建議

1、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突出稅收分析的基礎作用。稅收計統在完成由會計覈算向稅收分析職能轉型後,決定了稅收分析工作將向更深層次、更廣領域拓展

,既要關注經濟稅源的發展,更要通過分析進一步揭示稅收與經濟的關係,客觀反映稅收徵管狀況和各項徵管措施的成效,測算分析各項政策調整對稅收收入的影響,進而提出加強管理、完善政策的建議,更好地爲組織收入服務、爲加強徵管服務、爲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服務。

2、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能職責。一是制訂並完善計統業務流程,進一步規範徵管信息系統的操作,明確計統相關崗位工作職責;二是明確進機原始數據質量責任人,把好原始數據質量關;三是健全稅收分析指標體系,細化分析內容,規範並統一分析項目;四是建立衡量稅收分析完成情況及完成質量的評價體系,探索對稅收分析工作的績效管理。

3、深化科技應用,進一步提高稅收數據質量。一是提高數據採集能力,充分發揮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在內、外部信息採集中拓展信息交換空間,增加信息交換內容,儘可能減少信息數據的手工錄入,杜絕人工錄入操作中的低級錯誤;二是開發全省統一的免費網上申報系統,提高納稅人網上申報覆蓋面,發揮網上申報數據接收自動檢測功能,減少納稅申報表填報中的錯報、漏報及勾稽關係不平的現象。對網上申報不成功需要到大廳申報的,大廳窗口人員對納稅人報送的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錄入操作要規範,補錄數據要齊全、準確;三是提高數據集約處理能力,發揮基層信息中心數據集約處理技術,將分散的信息變成集中的信息,將孤立的信息變成相互聯繫的信息,加強數據間的邏輯比對,並定期發佈檢測結果,對發現的缺報、漏報報表儘可能交基層補齊、修正。

4、加強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稅收計統人員的整體素質。一是加強理論業務培訓,拓展稅收分析人員的視野,既要做好短期集訓,及時更新稅收分析人員的專業知識,也要有計劃、分層分批做好脫產輪訓,組織基層稅收分析人員系統學習經濟學、統計學和財務會計知識,不斷提高基層稅收分析人員對宏觀經濟現象的綜合分析和預測判斷能力,對微觀經濟實體的深層次解剖和處理能力。二是組織優秀稅收分析案例交流。理論離不開實踐的檢驗。通過組織優秀稅收案例交流,及時總結、推廣稅收分析工作經驗,不斷開拓分析思路,提高分析整體水平。

【第11篇】國稅局調研報告

幹部教育培訓是幹部隊伍建設的先導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是幹部培養和成長過程中一個前端性重要環節,是全方位提高幹部隊伍素質的重要途徑”。在崗培訓作爲基層國稅機關開展幹部教育培訓的主要形式,如何紮實有效開展好在崗培訓工作需要我們長期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筆者試就當前在崗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談一點膚淺的認識,與大家一起商榷。

一、在崗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區國稅局緊緊圍繞稅收工作和幹部成長髮展主題,堅持以在崗培訓爲抓手,突出“抓理論學習、增黨性修養,抓技能學習、優知識結構,抓道德學習、樹高尚人格,抓法紀學習、促廉潔從稅”等思想境界和崗位能力提升培訓工作,幹部隊伍的綜合素質、執法水平和履行崗位本職能力等有了大幅度提升,爲全局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提供了強有力的思想保證、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是,由於各單位培訓對象的年齡、學歷差異等原因,目前開展的在崗培訓工作中還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培訓認識不夠到位。部分同志由於對“大規模培訓幹部隊伍,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的內涵與意義理解不夠,對實施在崗培訓工作的認識不足,總認爲學不學都能適應崗位工作,消極對待教育培訓,主動學習的激情和動力缺乏。

(二)培訓內容不夠全面。在實際工作中比較注重崗位技能業務知識培訓,對黨性修養與作風養成等“修德”、“盡責”、“守紀”方面的內容培訓不夠。

(三)培訓方式不夠靈活。培訓的方法基本上仍沿襲傳統的“一人講、衆人聽”的灌輸式方法,沒有把培訓學習與解決問題結合起來,不能激發學員的學習興趣。

(四)培訓機制不夠健全。雖有教育培訓工作安排和組織領導機構,但由於相關職責不夠明晰、責任不夠落實等原因,在崗培訓工作存在應付現象,“學習工作一體化”的運行機制沒有真正形成。

(五)培訓基礎不夠完善。在教育培訓常規運作上,注重完成各種班次(時間),忽略了培訓對象的知識需求與培訓知識應用情況的認定,培訓不能取得較好的收效。

二、進一步深化在崗培訓工作的思考

(一)應注重加強在崗培訓學習的引導

作爲基層國稅部門,提高幹部職工綜合素養和崗位勝任力是國稅事業發展的基礎,而開展在崗培訓是提高幹部職工綜合素養和崗位勝任力“主渠道”。開展在崗培訓工作,首先要引導幹部職工對“學習是知識的增長途徑,知識是人生的最大資本”的認識,對“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一體化”核心理念含義的理解,進而樹立“終身學習”理念。其次要引導幹部職工樹立“補短板”意識。開展在崗培訓,既是“正確做事”與“做正確的事”的必然選擇,也是建設一支政治堅定、勇於創新、勤政廉潔、求真務實、奮發有爲、善於推進科學發展的高素質國稅人才隊伍建設的現實需要。如果我們不加強學習,知識就會老化、思想就會僵化、能力就會退化,我們只有不斷地接受新知識和新信息、掌握應知應會的崗位技能知識,才能增強履行職責的本領。

(二)應正確選擇在崗培訓學習的內容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xx—2022年)》明確指出,要構建理論教育、知識教育、黨性教育和實踐鍛鍊“四位一體”的幹部培養教育體系。在崗培訓作爲實施幹部素質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載體,要確保幹部職工的政治素質和政策業務水平有明顯提高,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有顯着增強,必須結合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政策法規、崗位技能、黨風黨紀、管理科學等方面知識的差距,按照“實際、實用、實效”與“普及、強化、提升”的培訓原則,選擇培訓內容。只有突出幹部職工的需求導向,立足於解決實際問題、提高工作效能,因人因崗創新培訓內容,才能切實解決政策不熟、業務不精、作風不實、思路不清等實際工作問題,在增強幹部職工責任意識、團隊精神、服務和效率等觀念的同時,把所培訓的知識轉化爲實際操作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嚴格、公正、文明、高效的執法本領。

(三)應開拓創新在崗培訓學習的方式

開展好在崗培訓工作的關鍵在於堅持與時俱進,按需施教,突出學習的前瞻性、系統性、針對性和實用性。在實際操作中,要增強幹部教育培訓的實效,必須堅持以研究解決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各類執法風險與問題爲牽引,採取以“集中培訓”、“強化培訓”、“分類培訓”、“在崗自學”等全員化、個性化、精細化在崗培訓方式,紮實開展好“骨幹講”、“能手講”、“經驗交流”、“問題分析”、“案例探討”、“讀書交流”、“技能競賽”等方法靈活,形式多樣的在崗培訓活動,運用傳統教學方法與現代教學手段,把課堂學習與研討問題、實踐應用等結合起來,進一步提高幹部職工的參與度,增強學員與教員之間,學員與學員之間的交流互動,增強教學吸引力,才能確保學以致用、用以促學、學用結合的學風養成。

(四)應建立健全在崗培訓學習的機制

在建立健全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在崗培訓考覈獎懲辦法等學習培訓制度辦法的基礎上,堅持把幹部教育培訓作爲考察幹部、發現幹部的重要渠道,把幹部學習培訓情況作爲評價幹部的重要依據,把真學、真懂、真信、真用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鼓勵幹部職工通過學習、實踐,成爲稅收工作中的專業骨幹人才。同時,應進一步健全完善幹部學習培訓的考覈評價體系。考覈是公務員隊伍管理的“風向標”,只有將在崗培訓工作開展情況及崗位技能標準的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覈,按月(季)對幹部職工的學習態度和表現,掌握的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與文化知識及崗位技能熟練程度、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指標進行通報,並將考覈結果落實到個人的平時考覈、年度考覈之中,才能激勵和帶動廣大黨員幹部進一步重視學習、崇尚學習,努力創造愛讀書、讀好書、善讀書的良好氛圍。

(五)應紮實做好在崗培訓學習的基礎工作

要確保在崗培訓工作有序開展並取得實效,必須大力推行“需求主導、訂單培訓”模式,按照“幹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深入開展需求調查,統籌兼顧組織需求、崗位需求和個人需求,增強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妥善處理工學矛盾,應統籌安排好學習與工作時間,避免因學習而延誤工作,或者因工作而耽誤學習;紮實開展培訓效果評估工作。日常工作中許多教訓表明,一項工作的成敗,取決於某一個人的責任心,更取決於一個團隊是否嚴格“把關”。培訓工作亦如此,我們在培訓有關活動完成後,需要知道培訓的效果怎樣,是否能達到預期的目標,這就需要我們以崗位技能標準進行考覈評估,看通過某項業務培訓後是否仍然存在違規執行政策、程序錯誤等過錯行爲;有機整合在崗培訓師資。重點應從本單位選拔實踐經驗豐富、理論和教學水平較高的業務能手、業務骨幹擔任在崗培訓兼職教員;建立在崗培訓信息登記。按照“一人一張表,一局一本賬”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幹部職工參加培訓時間、培訓內容等檔案資料。

國稅局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從定義上來講盤活人力資源就是指:從效能角度出發,運用現代科學的管理理論,對現有的人力資源進行整合、調控、開發和利用,來實現組織的戰略目標。那麼,如何盤活基層國稅人力資源呢?現結合***縣國稅現狀提出以下看法。

一、基本現狀

(一)高年齡低級別。我縣國稅在職人員155人,平均年齡43歲,其中,35歲以上的145人,佔在職人員93.55%,隊伍老化,徵管力量漸漸斷層,現已成爲我縣國稅不可迴避的現狀。全縣國稅副主任科員以上的職務級別率僅爲9.3%,正科級1人,主任科員4人,副主任科員5人,副科級以5人,這些級別的人63%的是即將退休的老幹部,37%的是縣領導班子。

(二)高文憑低素質。隨着幹部學歷教育力度不斷加大,幹部的文憑由低到高取得了明顯的“量”的變化,截止目前,我縣國稅系統大專以上學歷有151人,佔在職人員的97.4%.但在“質”上,整體文化程度呈較低狀態,很難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一是幹部的政治理論水平和稅收執法能力普遍偏低,部分幹部不僅對簡單的文材料拿不下來,稅收業務也不夠精通,工作不能獨擋一面;二是計算機應用技能不高,懂得會計電算化的人才微乎其微,少數幹部仍然不會操作微機;三是書本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呈“兩張皮”,有的幹部談起書本知識頭頭是道,工作戰果不佳;四是具備財會知識的人員較少,多數幹部不敢進企業,原因是不懂賬,談賬“色變”。

(三)高標準低激情。可以說,我縣國稅無論是《工作制度》還是《廉政制度》,無論是《工作要點》還是《考覈辦法》,不僅目標明確,而且標準較高,充分體現了國稅領導班子對工作的定位,但在高標準的背後卻存在一些低激情表現。一是工作質效不高,在履行工作職責上往往是點到、走到、說到爲止,敷衍塞責的工作態度較濃;二是部分幹部工作沒有緊迫感,主動性差,屬於分內的工作,領導不催不做,有的中層領導幹部,平時對本股室的工作不聞不問,工作進展怎麼樣?心裏是一塌糊塗;三是少數幹部因工作態度消極、紀律渙散、行動滯緩、大局意識差,導致工作銜接斷檔。

二、存在問題

(一)人員管理措施不硬。

1.約束機制不健全。由於缺乏一個與公務員法和廉政制度相匹配的幹部管理制度,使有崗不想上、有責不願履的行爲得不到約束,“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的問題得不到解決,嚴重影響了幹部隊伍的戰鬥力和進取心。

2.勾通機制缺位。人與人之間最寶貴的是真誠、信任和尊重,其橋樑是溝通。稅務一線的幹部是各項工作的踐者,哪項工作怎麼搞?哪個崗位用多少人?用什麼樣的人?他們最有發言權。而實際中,卻缺乏這種勾通機制與幹部進行思想勾通、集思廣益,未從心靈上去挖掘幹部內驅力,去聽取幹部的意見和建議,。

3.人崗配置不科學。人員配置尚未根據崗位的工作量大小確定,而是根據股(室)確定人數,部分行政股(室)按崗位工作職責,其工作量一般由1或2個人就可完成,而在人員編制上達3人以上,如此以來,不僅存在一定的閒置人員,還出現了“有人不用,用不順手借人用”的怪現象,造成了人力資源浪費。

4.輪崗力度不大。因方方面面的原因,多年來,全縣國稅崗位人員交流面近30%,有的同志長期呆在特定崗位上,成了“包崗”幹部,如此以來,呈現出個人依賴崗位、崗位依賴個人,從事業務工作的綜合能力差,從事行政工作的不懂業務,長期管個體的管不了企業,長期管企業的還是管企業,業務能力差的得不到提高,工作能力強的知識得不到拓寬的局面。

(二)素質管理效果不達。

其一,培訓方式單一,有些知識從書本中可以學到,有些知識需要從實踐中得到,這就需要一個形式多樣的培訓方式,相互補充、賙濟才能達到一定培訓效果,目前,我縣國稅的培訓方式侷限在兩點上,一是考前培訓,二是上級指示派員培訓。忽視了崗前培訓、跟班培訓和回爐培訓等方式。

其二,培訓理念片面,不是從提高幹部綜合素質切入,把培訓對象分爲縣局和基層兩部分,把培訓內容分爲行政和業務兩大塊分別進行培訓。這種做啥培訓啥,不做啥不培訓啥的理念,結果呈現出:行政部門不懂得稅收專用術語、不敢表達,業務部門政治理論水平低、不敢說話的局面。

其三,重形式輕實效,一是爲了應對上級舉辦的能手、崗位等各項考試,採取拔尖的方法進行專訓,沒有把以考促學提升到提高全員素質的高度;二是重過程,輕實質,缺乏“回頭看”理念,對學過的知識掌握得怎麼樣?尚未對幹部進行評估;三是師資機制不到位,主要是沒有組建自己的師資隊伍,每次培訓都是臨時確定輔導人員,因備課等準備不足,導致培訓效果不佳。

(三)激情管理動力不足。目前,基層國稅幹部工作激情滑坡的原因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政治待遇不足。《公務員法》明確領導職務層次,從鄉科級副職至國家級正職共10個級別。非領導職務,從辦事員到巡視員共8個級別。而我局90%幹部工作了幾十年還停留在“科員”級別上。縱向看,國稅機關是國家垂直單位,晉級權限在上級,上級國稅機關工作人員起點高,工作一兩年就可晉升爲副科級或副主任科員級,而基層人員起點低,無論怎樣地敬業,還是一個風塵小吏。橫向看,基層行政單位的晉級權限在縣政府,工齡十幾年的行政幹部基本都是鄉科級副職以上的級別。同爲公務員,同在一線工作,基層國稅卻沒有同樣政治待遇,結果導致了基層國稅幹部“壯志未酬心先死”。

另一方面,經濟待遇不足。誰都知道,有的基層國稅幹部削尖腦袋往經濟發達的地區跳轉或內退下海,原因是基層國稅的經濟待遇不能滿足眼前的生活需要。特別是貧困地區基層國稅機關,覈撥的人頭經經費標準較低,減去車輛費、房屋維修費、辦公費等合理的費用後,僅能維持幹部的基本工資,拿什麼來激勵幹部。看看身邊的物價漲幅,兩年前,我縣房產每平米售價700元,現在每平方漲到2400元,幹部不吃不喝每月工資只能購到0.7平米的房產,還要養家餬口。“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如果有一個適當的經濟待遇,基層國稅人員會工作不安心嗎?

三、盤活措施

(一)更新理念,盤活腦筋。

1.樹立“以人爲本”的理念。“淮南柑橘,淮北苦枳”,我們常以此形容環境對人發展的重要性,儘管人員老化是當前基層國稅人力資源的現狀,但這些人員的工作閱歷長,工作經驗豐富,努力創造機會,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激發他們的激情,發揮他們的潛能;

2.樹立“放下包袱,開動機器”理念。首先,領導者要從精神上解除負擔,剋制消極態度,讓思想上的壓力變爲動力,帶好基層國稅這支隊伍。其次,從公務員的角度做好乾部政治思想工作,領導者面對的是一個個鮮活的、具有主觀能動性的人,可以促進他們工作,不可能處處代替他們工作,要採取有效的方法,引導他們樹立公僕意識,使他們從靈深處覺悟到自己的稅收天職。其三,建立健全辦實事機制,積極向上級爭取晉級指標,讓幹部在政治待遇上有盼頭,工作有勁頭。同時,積極向上建議,縮小發達與落後地區經濟待遇差別,實行“城鄉統籌、無差別”的經濟待遇,讓基層人員感受到“跳轉”的非必要性,使基層一線真正的成爲稅收建功立業的主戰場和重要舞臺;

3.樹立“權變”用人理念。所權變管理就是管理取決於所處環境狀況,根據環境不同,不斷變換用人措施。基層國稅工作要面對四大羣體,一是納稅人,二是上級機關,三是當地政府,四是各平行職能部門。這就需要根據不同的羣體選人用人,特別是在中層領導幹部選拔任用上,條件和素質要有針對性。稽查部門和稅源管理部門必須選拔業務素質高,懂得財會,執法能力強,廉政建設過硬的幹部領隊;辦稅服務部門必須選拔服務態度好,微機操作熟練,懂得業務操作流程,會審覈納稅申報表的幹部領隊;各行政部門和業務部門應當選拔較高的寫作能力,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有一定的社會關係和敬業精神強的幹部領隊。同時,實行動態管理,根據羣體環境變化和能力變化,及時調整中層領導幹部。

(二)定期評估,盤活知識。其一,建立素質評估機制,定期結合學習內容和幹部的工作成果進行“對等”分析,評估幹部的業務知識與實踐效率的差距,對業務不夠牢固,工作效率低的人員,通過“回爐”的方式進行再培訓。其二,找準途徑,完善人才管理。在人才問題上,最緊缺的是專業對路人才,現實中,基層稅務隊伍真正需要的是一大批懂得財會知識的幹部,而在進口上,招聘稅務公務員尚未設置專業對口的條件。對此,根據基層國稅人力資源現狀,通過“穩住現有的、引進急需的、培養頂尖的、發掘潛在的、補充後續的”的方式,開展素質人才目標管理。其三,進一步完善培訓機制,一是科學靈活地確定培訓時間,開展崗前培訓,爲幹部開展工作打好堅實的業務基礎;二是對新出臺的稅收政策,及時組織幹部進行即時培訓,確保新政策得到及時落實;三是實行“不分科”培訓,不分行政和業務部門,實行全員參訓,提高綜合素質;四是建立自己的師資隊伍,通過挖掘內部人才,分類選拔業務素質高,表達能力強的幹部,作爲培訓輔導人員;五是實行多樣化的培訓方式,從“高人引路”、“名師指點”切入,通過全員普訓、骨幹輪訓、尖子深訓,尖子帶骨幹、骨幹帶羣體,以考促學的方法,培養出羣峯連綿、具有戰鬥力的人才隊伍。

(三)動態管理,盤活崗位。第一,因事設崗。由於各項工作性質不同,業務量大小不同,因此,在崗位設置上,從追求工作效能切入,根據工作性質確定工作職責,根據工作職責的多少和業務量的大小確定崗位,做好一崗多事的文章,重點是要均衡崗位的工作量,確保人人有事做、事夠做、做得完、能做好,讓幹部感到不同的崗位,是相同的工作量。禁忌一事一崗、因人設崗,避免出現無事做或做事無激情的現象。第二,因崗用人。因崗用人並不是每一崗位一對一的安排對路人才,提倡大膽用人、人人都能用的意識,“一根木棒,用來打人它就是兇器,用來擡石頭它就是工具,放在加工廠裏它就是材料”,關鍵是看怎麼用?同時,要注重優化組合,同一崗位使用各種類型、不同層次業務水平的人才,做到人崗相濟,提升幹部綜合業務能力。禁忌隨意採取“競爭上崗”,不是定編減員時期,最好不用此方法,否則,會造成不穩定局面。第三,定期輪崗。“流水不腐,戶樞不蠹。”輪崗也是一樣,一方面,在廉政建設上,可以遏制不廉行爲。另一方面,可以發現幹部個體能力差異,及時調整崗位,提高工作效率。

(四)機制激勵,盤活激情。

激勵,不僅是挖掘人力資源潛力、提高人力資源質量的一劑良方,也是調動人力資源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重要措施。

1.建立科學的考覈機制。明確專門考覈機構,根據各崗位工作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考覈辦法和操作性強的考覈指標,實行“百分制”計分方法考覈幹部的能級和績效。能級激勵,禁忌事前進行,如果年初主觀的確定一類人員能級爲高等,另一類人員能級爲低等,將導致低能級的因心裏不平衡消極怠工,把工作推積到高能級人員的身上,會出現“等、靠、停”的工作局面。

2.建立穩健的獎勵制度。獎勵不同於考覈,考覈是將績效工資或工作性獎金與工作效率掛鉤,按照比例分配,多勞多得,人人都有,相當於企業的計件工資形式;獎勵是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工作業績或突出事蹟的人員或集體給予一定榮譽及物質利益的鼓勵。基層國稅獎勵制度,應在堅持“物質刺激和精神鼓勵”相結合的基礎上,可設立“四方面”的獎勵,即:先進個人獎,先進單位獎,突出貢獻獎,業務能手獎。同時,在獎勵制度上要有嚴格的評選程序,防止“三方面”的傾向,一是在評選方式上防止“輪流坐莊”的傾向;二是在選人用人上防止第一印象優先,愛屋及烏或“厭惡和尚、恨及袈裟”的傾向;三是防止領導“一言堂”,不屑制度,隨意設獎的傾向。

3.建立有效的懲處制度。破窗理論告訴我們:一幢房子如果窗戶破了沒人去修補,隔不久,其它的窗戶也會莫名其妙的被人打破;一個很乾淨的地方,人們不好意思丟垃圾,一旦有垃圾出現,人們就會毫不覺羞愧的去拋。毋庸置疑,如果因忽視一個細小的問題而造成的無序狀態,會使更多的人受到暗示或縱容,從而影響整個大局。對此,鑑於目前基層國稅影響工作激情的因素,以《公務員法》明確的“懲戒”內容爲依據,結合基層國稅現狀,制定出《基層國稅機關工作紀律懲處制度》,通過公示、通報、本位約束和按照公務員法處理等方式,遏制消極工作紀律和不良的工作行爲。

國稅局關於實施能級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國稅局自實施能級管理以來,在人事管理和提高幹部隊伍素質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處,需要在今後工作中加以改進。

一、實施能級管理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xx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按照總局工作思路要求,以培養和造就政治堅定、執法規範、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國稅幹部隊伍爲目標,本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簡明、易操作的原則,着力構建科學的管人、用人機制和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訓、公開競爭以及激勵互動機制,旨在通過推行能級管理,形成能級能升能降、報酬能高能低、人員能進能出的局面,破除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引導和激勵廣大稅務工作者鑽研業務,愛崗敬業,銳意進取,逐步形成全員競爭、合理分配、動態調整、賞罰分明的人事管理新格局,從而積極穩妥、紮紮實實地推進能級管理,使能級管理與深化稅收徵管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設、加強行政執法責任制、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建設學習型機關以及市國稅局繼續組織開展的'管理、執法、服務規範達標年'活動等工作緊密結合,相得益彰,確保全面完成各項國稅工作任務。

二、實施能級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領導高度重視,健全組織機構,明確分工

在市局確定將我局作爲全市國稅系統能級管理試點單位以後,我局黨組高度重視,及時成立了能級管理領導小組,健全了組織機構,爲實施能級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組織保障。組長'一把手'擔任,副組長由各副局長擔任,小組成員由各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人教科,負責及時制定和傳達有關能級管理的工作目標、最新要求和動向,局黨組多次召開黨組會、局務會認真研究方案,採取各種形式向各科室、基層徵收單位和廣大職工徵求意見,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能級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爲全面開展好能級管理試點工作,保證全員參與、多管齊下,領導小組多次牽頭召開全體職工大會,積極開展戰前動員,並廣泛徵求各單位意見和建議,傾聽羣衆呼聲,號召全局人員進入角色,集中做好能級管理試點準備工作。

(二)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實施方案

在預定執行能級管理具體各項能級指標的確定標準和計算係數上,我局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國家稅務總局《稅務人員執法資格與執法能級認證暫行辦法》和市國稅局有關推行能級管理的要求,下大力氣專門研究此項工作,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對原方案進行了有益補充。一是分系列確定了崗位、基數,並根據崗位難易程度劃分業務管理系列、徵收系列和綜合行政三個職位類別系列,然後按工作量大小確定了崗位指數。二是進一步明確了各項能級序列的確定標準,對崗位人員進行合理分類,制定能級設置及指數,將崗位能級評定的基礎分值、考試分值、考覈分值和黨組考覈分值量化、細化到人,將崗位能級的待遇及人員管理問題明確劃分界線,對自願參加競級的人員也明確標準和等級,爲使能級管理工作在科學、合理、公正、規範的秩序中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依據。

三、能級管理實施過程中的幾點體會

(一)通過實行能級管理,增強了廣大稅乾的公平競爭意識、全員參與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爲創建學習型機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嚴格的能級管理考試、考覈和評定,基本反映了全局的實際情況,大家越來越清醒地認識到,以能力水平定等級,不同的等級實行不同的待遇,形成按工作能力水平和貢獻進行分配的新格局,是展現自身價值,體現自身能力的大好機會;是加強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幹部職工素質,增強競爭、風險和責任意識,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強化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的必然要求;只有將能級管理貫穿於稅收工作的始終,才能從機制上解決管人、用人上的弊端,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使廣大幹部職工積極、主動、自覺地投身到能級管理工作當中來。簡而言之,誰的考試成績差將直接影響總成績,誰的日常工作質量差在目標考覈中扣分也直接影響總成績,誰的日常行爲在領導和同事之間不被認可更會直接影響到總成績,這樣,大家對自身各項素質、能力的提高有了更爲明確的衡量標準和努力方向,對提高全員素質、創建學習型機關、大興學習之風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二)通過推行能級管理,爲優化結構、實現人員合理分工,提高各項工作效率創造了有利條件。每次能級評定結束後,對各科室人員重新進行分工和調整,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環節幹部和普通幹部一律調離原工作崗位進行再培訓、再教育,旨在激勵廣大幹部職工不斷提高個人綜合素質,發揚團結協作精神、艱苦奮鬥精神和開拓創新精神,全面做好各項工作。

四、能級管理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我局實施能級管理試點工作已告一段落,從動員準備到組織實施,基本按照市局關於在全市國稅系統推行能級管理的指示精神,充分認識推行能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自上而下,帶頭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切實把推行能級管理工作當作一件大事來抓,但在運行的過程中還有一些不成熟和不夠規範之處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一)存在的問題

1、在執行過程中,我們發現,在目標管理考覈各崗位難易程度劃分上存在弊端,出現了幹工作多扣分多、幹工作少扣分少的不合理現象,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進一步完善。

2、能級一級的比例過高,這樣使競爭缺乏激烈性,不利於地刺激業務水平較高、工作實績突出的幹部的積極性。

(二)建議

1、進一步完善目標管理體制,有效解決'多幹的不如少乾的,少乾的不如不幹的'的突出問題。建議在日常目標管理考覈中詳細劃分業務系列和業務難易程度。可以參考體操比賽中按難度係數評分的方法。通過認真細緻的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按照每個崗位的工作量、難易程度、責任大小確定迄評分或者難度係數。對直接與納稅人接觸、工作量大,業務技術水平要求較高的崗位,起評分或者難度係數可高出一般標準的20左右;而那些平時工作量較小、業務技術水平要求較低的崗位,起評分或者難度係數可低於一般標準的20;其餘介於兩者之間的可定爲一般標準。這樣一來,在進行目標管理考覈中,起評分高的崗位即使得分再低,羣衆也會心悅誠服地接受,這樣才能真正達到'獎勤罰懶'的目的。

2、縮小能級一級的比例,將其定在佔總人數10以內,更能激發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參與競爭意識。同時,積極引導廣大幹部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以能級一級幹部爲榜樣,以先進帶後進,形成'全局上下學業務,個個爭當排頭兵'的良好氛圍,讓他們在'學、比、趕、超'中意識到自身的價值,給他們以充分的空間更好地施展自己的才智;同時也能鞭策後進,讓後進者明確一個趕超的目標,增強他們前進的動力。

【第12篇】用科學發展觀創新國稅文化建設的調研報告

用科學發展觀創新國稅文化建設的調研報告

科學發展觀是指導社會經濟建設的航燈,也是引導國稅文化建設的方向盤。國稅文化建設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爲導向,結合國稅當前工作實際情況,如何用科學發展觀來拓展國稅文化建設新思路,在構建和諧國稅文化上取得突破性進展,筆者試談以下看法:

一、文化與國稅

文化究竟是什麼?梁啓超先生在《什麼是文化》中稱,“文化者,人類心能所開釋出來之有價值的共業也”。這話雖然簡單,卻很到位。國稅文化的目標就是要貫徹“科技加管理”思想,通過在國稅工作引入“以人爲本” 管理理念,建立起如東國稅人共同信守的思想觀念體系,努力提高國稅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隊伍的凝聚力、戰鬥力、向心力,塑造面向新時代的如東國稅嶄新形象,促進如東地方經濟全面發展。

用先進文化引領和諧國稅建設,致力國稅文化載體創新,要在構建和諧國稅上取得突破性進展,發揮文化的導向、凝聚、激勵、教育和輻射功能,實現觀念和諧、行爲和諧、制度和諧、徵管關係和諧、人際關係和諧。

二、基層國稅文化建設的現狀

文化建設是個全新的理念,是對行政管理方式的一次衝撞,必然會引起幹部職工在思想認同上程度不一。當前來說,在國稅文化建設過程當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國稅文化作爲一種組織文化,其顯著特徵是以物質爲載體。但基層國稅部門及其幹部職工的工作、生活條件也還比較艱苦。物質基礎不紮實、不平衡,在相當程度上制約了和諧國稅文化建設的健康發展。在長期的國稅工作實踐中,有一種精神和信念始終支撐、推動着國稅系統人員不斷克服困難,不斷將國稅事業推向前進。但這種精神和信念還處於自發、局部、原始的階段,沒有得到深層次的挖掘和全面的總結、確立和宣揚,沒有轉化爲全體國稅人員共同的價值觀。一種具有號召力、凝聚力的價值體系尚沒未在國稅部門真正建立。

不可否認,有些幹部在思想認識上對文化建設還存在誤區。有的認爲文化建設是搞形式主義;有的把文化建設與文化活動簡單等同起來;有的認爲文化建設是領導和文化辦的事,與己無關,所以漠然置之;有的認爲文化建設是“花架子”作表面文章,有的認爲“文化建設是虛的,組織收入纔是實的”,文化建設的認同感和參與感不強。在這種思想支配下,一些單位的文化建設往往是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文化建設的連續性不強。

上述這些從幾個側面反映出國稅文化對國稅全面建設的“引擎”作用尚未形成,國稅文化建設任重而道遠。

三、創新國稅文化建設的方法

國稅文化,不僅僅是國稅機關的文化,更是每一位國稅幹職的文化。開展國稅文化建設就是爲了統一思想、規範行爲,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價值觀,激發廣大國稅幹部情趣健康的精神追求和國稅長足發展的原動力,逐步由文化育人、品質塑造、道德示範,走向科學管理和文化管理的軌道,推動國稅事業的全面建設。

營造心靈文化

以開展一個課題調研爲先導,“兼愛”、“尚賢”、“節儉”等積極思想;爲人學儒,力求將儒家爲人的優秀價值原則轉化爲時代精神爲國稅幹部所繼承。在此基礎上,開展“全員通讀一本國學書”活動。還可邀請國學教授以“國學經典與和諧國稅”爲主題,開展一次結合實際、旨在普及、深入淺出的國學知識輔導講座,藉助國學加深國稅幹部對構建和諧國稅的文化自覺。爲鞏固學習成果,結合各自工作、學習和生活實際,就個人學習重溫國學的感悟和收穫,開展一次面對面現場書面交流,深化學習效果。以此來提升國稅幹部應對工作生活學習壓力的人生智慧,形成全局共同價值理念和組織共同願景的全員價值認同和文化自覺。

點亮內部文化

舉辦每年一度的“如東國稅文化節”活動,從不同側面反映和體現全省國稅系統的文化底蘊、幹部文化素質、藝術追求和獨特的文化品位。文化節的時間跨度可持續數月。

先以一場俗共賞、妙趣橫生的文藝晚會拉開第一屆如東國稅文化節序幕,邀請如東四套班子領導、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行風監督員、納稅人代表等社會各界觀摩演出。節目內容包括相聲、小品、歌曲、舞蹈、朗誦、樂器演奏等等。文化節期間,可以通過與兄弟單位舉辦籃球回訪賽和乒乓球對抗賽,達到了加強溝通,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的目的。還可以通過稅收互動知識有獎競賽,增進徵納互動共贏。

此外,也可進行運動會、國稅幹部書畫攝影作品展,也可進行國稅徵文比賽、國稅建設大家談、局長授課、專家講座、科所長論壇、標兵演講等一系列活動,多方面反映國稅文化發展的喜人景象,構築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點亮內部文化的關鍵是“以人爲本”,以“人人蔘與”滿足歸宿感、激發凝聚力。 “人人蔘與”不僅可以拉近幹羣距離,融洽職工感情,增進相互友誼,而且可以激發內在活力,培養團隊精神,展示國稅文化。以“人人展示”滿足榮譽感、激發向心力。

以各種活動爲幹部職工搭建展示自我的平臺,在競技中展示健壯體能 ;在徵文中展示寫作技能;在攝影中展示藝術天賦;在演講和歌詠中展示表演才華;在“人才特長”中展示個人才能。“人人展示”在激發職工榮譽感和團隊向心力的同時,以“人人實現”滿足成就感、激發創造力。 “人人蔘與”既滿足了幹部職工的成就感,又激發全員自覺融入和諧國稅建設。

融入家庭文化

突出家庭文化氛圍建設,每家設有書房、書櫥,有藏書,寬帶網線鋪進家,勵志楹聯貼上牆。幹部家中不設酒場、麻局。注重子女教育、家庭和睦、鄰里互助和家屬在其就職單位的爭先創優,定期舉辦的家庭才藝展示,每月設創新學習“紅花獎”,懸掛了學習成語典故畫匾,開展廉政文化進家庭、健康書報進家庭、知識信息進家庭、法律法規進家庭“四進”活動,把豐富多彩的家庭文化有機的融入國稅“大文化”建設中。

溫暖徵納文化

把文化建設向納稅戶延伸,向企業拓展。可舉行稅企籃球友誼賽,將稅收宣傳帶進賽場,在緊張刺激的競技氛圍中,與企業負責人面對面交流,心貼心溝通,加深稅企友誼,增進徵納互信。還可以舉辦稅收管理員知識競賽,邀請轄區納稅人代表參加。通過各隊稅收管理員嫺熟的業務技能 pk,讓臺下納稅人瞭解稅收管理流程,熟悉納稅申報知識。競賽還可特設納稅人觀衆題,通過現場搶答形式實現徵納互動,使納稅人在妙趣橫生的比賽中汲取稅法知識。

延伸社會文化

通過稅收宣傳隊巡迴宣傳,增進國稅與社會和諧。可組織由國稅幹部和社會文藝工作者組成的“國稅之星青年志願者藝術團”,藝術團可不定期開展下工廠、赴村組、進社區巡迴演出活動,用大合唱、舞蹈、小品、詩朗誦等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稅收政策,傳播國稅文化,促進社會和諧。還可開展國稅幹部情繫社會志願者服務隊服務納稅人,幫扶弱勢羣體。

“春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國稅文化建設是一件複雜的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堅持不懈的努力。文化建設只有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創新體制機制,開拓發展思路,才能取得大發展大繁榮。要開創性地做好國稅文化建設工作,需要上級部門的精心引導,需要廣大國稅幹部職工的共同參與,更需要社會各方的關注和支持。當所有的雨露澆灌國稅文化發展的土壤,藉助政策的春風,相信我們的國稅事業一定會綻放文化的花蕾,迎來滿園的春色。

【第13篇】用科學發展觀創新國稅文化建設的調研報告範文

科學發展觀是指導社會經濟建設的航燈,也是引導國稅文化建設的方向盤。國稅文化建設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爲導向,結合國稅當前工作實際情況,如何用科學發展觀來拓展國稅文化建設新思路,在構建和諧國稅文化上取得突破性進展,筆者試談以下看法:

一、文化與國稅

文化究竟是什麼?梁啓超先生在《什麼是文化》中稱,“文化者,人類心能所開釋出來之有價值的共業也”。這話雖然簡單,卻很到位。國稅文化的目標就是要貫徹“科技加管理”思想,通過在國稅工作引入“以人爲本” 管理理念,建立起如東國稅人共同信守的思想觀念體系,努力提高國稅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隊伍的凝聚力、戰鬥力、向心力,塑造面向新時代的如東國稅嶄新形象,促進如東地方經濟全面發展。

用先進文化引領和諧國稅建設,致力國稅文化載體創新,要在構建和諧國稅上取得突破性進展,發揮文化的導向、凝聚、激勵、教育和輻射功能,實現觀念和諧、行爲和諧、制度和諧、徵管關係和諧、人際關係和諧。

二、基層國稅文化建設的現狀

文化建設是個全新的理念,是對行政管理方式的一次衝撞,必然會引起幹部職工在思想認同上程度不一。當前來說,在國稅文化建設過程當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國稅文化作爲一種組織文化,其顯著特徵是以物質爲載體。但基層國稅部門及其幹部職工的工作、生活條件也還比較艱苦。物質基礎不紮實、不平衡,在相當程度上制約了和諧國稅文化建設的健康發展。在長期的國稅工作實踐中,有一種精神和信念始終支撐、推動着國稅系統人員不斷克服困難,不斷將國稅事業推向前進。但這種精神和信念還處於自發、局部、原始的階段,沒有得到深層次的挖掘和全面的總結、確立和宣揚,沒有轉化爲全體國稅人員共同的價值觀。一種具有號召力、凝聚力的價值體系尚沒未在國稅部門真正建立。

不可否認,有些幹部在思想認識上對文化建設還存在誤區。有的認爲文化建設是搞形式主義;有的把文化建設與文化活動簡單等同起來;有的認爲文化建設是領導和文化辦的事,與己無關,所以漠然置之;有的認爲文化建設是“花架子”作表面文章,有的認爲“文化建設是虛的,組織收入纔是實的”,文化建設的認同感和參與感不強。在這種思想支配下,一些單位的文化建設往往是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文化建設的連續性不強。

上述這些從幾個側面反映出國稅文化對國稅全面建設的“引擎”作用尚未形成,國稅文化建設任重而道遠。

三、創新國稅文化建設的方法

國稅文化,不僅僅是國稅機關的文化,更是每一位國稅幹職的文化。開展國稅文化建設就是爲了統一思想、規範行爲,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價值觀,激發廣大國稅幹部情趣健康的精神追求和國稅長足發展的原動力,逐步由文化育人、品質塑造、道德示範,走向科學管理和文化管理的軌道,推動國稅事業的全面建設。

營造心靈文化

以開展一個課題調研爲先導,“兼愛”、“尚賢”、“節儉”等積極思想;爲人學儒,力求將儒家爲人的優秀價值原則轉化爲時代精神爲國稅幹部所繼承。在此基礎上,開展“全員通讀一本國學書”活動。還可邀請國學教授以“國學經典與和諧國稅”爲主題,開展一次結合實際、旨在普及、深入淺出的國學知識輔導講座,藉助國學加深國稅幹部對構建和諧國稅的文化自覺。爲鞏固學習成果,結合各自工作、學習和生活實際,就個人學習重溫國學的感悟和收穫,開展一次面對面現場書面交流,深化學習效果。以此來提升國稅幹部應對工作生活學習壓力的人生智慧,形成全局共同價值理念和組織共同願景的全員價值認同和文化自覺。

點亮內部文化

舉辦每年一度的“如東國稅文化節”活動,從不同側面反映和體現全省國稅系統的文化底蘊、幹部文化素質、藝術追求和獨特的文化品位。文化節的時間跨度可持續數月。

先以一場俗共賞、妙趣橫生的文藝晚會拉開第一屆如東國稅文化節序幕,邀請如東四套班子領導、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行風監督員、納稅人代表等社會各界觀摩演出。節目內容包括相聲、小品、歌曲、舞蹈、朗誦、樂器演奏等等。文化節期間,可以通過與兄弟單位舉辦籃球回訪賽和乒乓球對抗賽,達到了加強溝通,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的目的。還可以通過稅收互動知識有獎競賽,增進徵納互動共贏。

此外,也可進行運動會、國稅幹部書畫攝影作品展,也可進行國稅徵文比賽、國稅建設大家談、局長授課、專家講座、科所長論壇、標兵演講等一系列活動,多方面反映國稅文化發展的喜人景象,構築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點亮內部文化的關鍵是“以人爲本”,以“人人蔘與”滿足歸宿感、激發凝聚力。 “人人蔘與”不僅可以拉近幹羣距離,融洽職工感情,增進相互友誼,而且可以激發內在活力,培養團隊精神,展示國稅文化。以“人人展示”滿足榮譽感、激發向心力。

以各種活動爲幹部職工搭建展示自我的平臺,在競技中展示健壯體能;在徵文中展示寫作技能;在攝影中展示藝術天賦;在演講和歌詠中展示表演才華;在“人才特長”中展示個人才能。“人人展示”在激發職工榮譽感和團隊向心力的同時,以“人人實現”滿足成就感、激發創造力。 “人人蔘與”既滿足了幹部職工的成就感,又激發全員自覺融入和諧國稅建設。

融入家庭文化

突出家庭文化氛圍建設,每家設有書房、書櫥,有藏書,寬帶網線鋪進家,勵志楹聯貼上牆。幹部家中不設酒場、麻局。注重子女教育、家庭和睦、鄰里互助和家屬在其就職單位的爭先創優,定期舉辦的家庭才藝展示,每月設創新學習“紅花獎”,懸掛了學習成語典故畫匾,開展廉政文化進家庭、健康書報進家庭、知識信息進家庭、法律法規進家庭“四進”活動,把豐富多彩的家庭文化有機的融入國稅“大文化”建設中。

溫暖徵納文化

把文化建設向納稅戶延伸,向企業拓展。可舉行稅企籃球友誼賽,將稅收宣傳帶進賽場,在緊張刺激的競技氛圍中,與企業負責人面對面交流,心貼心溝通,加深稅企友誼,增進徵納互信。還可以舉辦稅收管理員知識競賽,邀請轄區納稅人代表參加。通過各隊稅收管理員嫺熟的業務技能 pk,讓臺下納稅人瞭解稅收管理流程,熟悉納稅申報知識。競賽還可特設納稅人觀衆題,通過現場搶答形式實現徵納互動,使納稅人在妙趣橫生的比賽中汲取稅法知識。

延伸社會文化

通過稅收宣傳隊巡迴宣傳,增進國稅與社會和諧。可組織由國稅幹部和社會文藝工作者組成的“國稅之星青年志願者藝術團”,藝術團可不定期開展下工廠、赴村組、進社區巡迴演出活動,用大合唱、舞蹈、小品、詩朗誦等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稅收政策,傳播國稅文化,促進社會和諧。還可開展國稅幹部情繫社會志願者服務隊服務納稅人,幫扶弱勢羣體。

“春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國稅文化建設是一件複雜的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堅持不懈的努力。文化建設只有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創新體制機制,開拓發展思路,才能取得大發展大繁榮。要開創性地做好國稅文化建設工作,需要上級部門的精心引導,需要廣大國稅幹部職工的共同參與,更需要社會各方的關注和支持。當所有的雨露澆灌國稅文化發展的土壤,藉助政策的春風,相信我們的國稅事業一定會綻放文化的花蕾,迎來滿園的春色。

【第14篇】國稅局完善規範稅收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國稅局完善規範稅收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稅收行政執法是稅務機關的重點工作。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和客觀要求,也是稅收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和重要保障。我市國稅系統經過多年的稅收行政執法規範,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對完備的稅收行政執法體系,依法治稅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但由於稅收行政執法受到立法、執法監督、執法環境、執法人員素質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當前稅收行政執法仍面臨一些問題的困擾。爲此,筆者就當前稅收行政執法現狀中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一點思考,僅供大家參考。

一、稅收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立法的滯後阻礙了稅收執法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稅收立法總體上是協調的,稅收制度比較完整,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稅收基本法還是一項空白。稅收基本法統領、約束、指導、協調其他稅收法律、法規,它對稅收的基本制度、稅收的立法原則、稅收立法的管理權限等基本內容進行規定。二是稅收法律規範的級次不高。具有法律層級的稅收規範只有《稅收徵管法》、《企業所得稅稅法》和《個人所得稅》,絕大多數的稅收規範是以法規、規章、稅收規範性文件等形式存在並實施的。三是個別稅法政策複雜,理解、操作難。如新出臺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當前在我市稅務機關內部能真正理解運用好該法的稅務行政執法人員不多。四是地方立法權不足、缺位。制定稅收地方規章必須得到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授權。在當前地方政府不能享有完全立法權的前提下,地方政府爲了促進本地區經濟的發展,或解決本地區的實際問題,必然尋求非規範途徑對這種體制的突破。

(二)稅收行政執法責任和考覈評議制未得到真正落實。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早已制定下發,稅務系統爲落實追究辦法,在這方面做過許多工作,一些執法過錯行爲得到了追究。但總的來說執法責任追究在基層局面臨執行難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執法崗責不清,即對執法的崗位、權限、程序、要求及責任等不明確,已經明確的也不夠具體,不夠科學,稅收管理員感到執法責任重大。二是考覈評議不完善。在基層稅務機關中,由於法制機構沒有單獨建立起來,根據當前基層局人員配備和內設機構職能,還沒有一個內設機構能夠擔當起執法評議的職能。三是責任追究難於下手。由於非執法崗責任追究沒有建立起來,造成執法崗和非執法崗職業風險不均,執法崗位責任大,風險大,但工資獎金待遇與非執法崗並無太大差別。四是稅務人員流動時責任難以追究,不數人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

(三)行政執法的程序和證據意識不強。當前稅收執法領域,“重實體,輕程序”的事件屢見不鮮。如實施行政處罰時,不事先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就作出處罰決定;行政處罰告知書與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下達;進行稅務檢查不出示稅務檢查證;扣押、查封商品、貨物,不開具收據或清單。稅收執法過程中出現許多證據採集運用不規範的現象。如取得有關部門保管的書證複印件沒有經保管部門蓋章,也沒有註明原件的出處;取得會計賬冊複印件沒附說明材料,也未經被採集單位覈對蓋章。需要認定主要事實,提供的證據不能有力證明事實的存在。收集的各種證據材料之間互相有矛盾,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等。

(四)稅收行政執法的環境需要進一步的優化。從稅務機關內部來講,“稅收計劃管理”仍廣泛的影響依法治稅的發展。“稅收任務一票否決”仍成爲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考覈重要內容。從行政執法的外部環境來看,政府幹預稅收的現象仍然存在,各級政府爲了搞政績,樹形象,從其他方面干預稅收執法。外部環境還有廣大社會羣衆的納稅、協稅護稅意識和經濟環境的因素。有少數老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的衝擊下,逐步被改改制,過去歷史包袱沉重,但稅收行政執法不講歷史原因,這些老國有企業許多欠稅不能及時清繳,稅收強制措施只能慎用,滯納金更是無從加收。

(五)稅務執法人員執法素質影響稅收執水平的提高。當前稅務執法人員素質總體情況是好的,依法治稅意識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執法更加規範有序,但也存在參差不齊的問題。部分稅務執法人員依法治稅、依法行政觀念淡薄,濫執法、隨意執法現象在一定範圍內存在;少數稅收執法人員對有關稅收實體法、程序法瞭解不夠。個別執法人員“以情代法”,以人情踐踏法律,執法的隨意性比較大,對自由裁量缺乏規範。對提高稅務執法人員執法水平的機制沒有完全建立起來,行政執法好壞一個樣。

二、規範稅務行政執法的幾點建議

(一)加快稅收立法的步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建議全國人大盡早出臺稅收基本法,確立以稅收基本法爲稅收領域的母法,以強化稅法的系統性、穩定性和規範性,併爲單項稅收立法提供依據和範例,最終建立一個以稅收基本法爲統領、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並駕齊驅的稅法體系。提高現行稅收法律規範的等級,對比較成熟的稅收法規、規章可以通過人大立法,上升爲法律層級。按照事權與稅權相一致的原則,授予地方一 定的立法權。立法要考慮執法現狀,對稅法與會計的差異問題要儘量縮小。

(二)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責任制包括執法責任、評議考覈、和責任追究三個方面,三方面相輔相成,配套實施,缺一不可。首先,必須明確稅收執法責任,就是對執法的崗位、權限、程序、要求及責任等進行嚴格界定和明確分解,做到分工到崗,責任到人。其次,建立科學、完善的評議考覈體系。在省、市、縣局內部單獨設立政策法規處(科、股),最好在基層分局也配備專職法制員,充實一定的人力,負責評議考覈的調查取證,並提出責任追究處理建議,提交該稅務機關成立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考覈評議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第三,對應追究的執法過錯行爲必須嚴格追究。對考覈評議委員會作出的責任追究決定由人事、監察等機構負責執行。對非執法崗也應建立嚴密的崗責評議考覈體系,並對其過錯行爲嚴格責任追究。

(三)進一步規範行政程序和證據採集行爲。建立完整的稅收執法程序是規範執法的基礎,也是稅務部門多年來探索並付諸實施的重要工作。這一工作的重點主要體現在稅收徵收管理程序、稅務行政處理程序和稅務行政救濟程序三方面,它們互相聯繫,是徵納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準則。當前各級稅務機關從上到下要借推廣使用大集中徵管軟件爲契機,全面規範各項徵管執法行爲,重點規範各項執法程序。對證據的規範做到依法採集證據,任何行政行爲必須有稅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事實要件爲基礎;每一個事實要件必須有相關的事實證據,各種證據材料內容應該一致,證言之間、證言與證物之間、證物與其他證物之間,應互相印證,符合邏輯關係;每一個證據材料來源及取得的方法和手段在合法性方面都無可非議。

(四)營造良好的稅收執法環境,提高稅收執法透明度。一是嚴格按照“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的工作方針組織稅收收入,通過考覈執法水平與任務完成情況相結合的辦法來考覈稅務機關的工作績效。二是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營造一個相對寬鬆的、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特別要利用互聯網絡信息化的渠道,讓廣大網民來參與、監督稅收執法。三是加大稅法宣傳的力度。從宣傳的方式、內容和途徑等方面都要有大的改進。對“用稅”情況要實現逐步透明化、民主化,解決納稅人“用稅”之憂。通過正、反兩方面的例子來引導納稅人依法納稅。四是對我市老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稅收優惠政策的引導和扶持,幫助其早日擺脫困境,依法履行各項納稅義務。

(五)教育培訓與考覈評議並舉,建立長效機制,從根本上全面提高全體執法人員的素質。執法人員嚴格實行持證上崗。建議《執法資格證》實行屆期制,三年爲一屆,到期後重新考試,合格的方可領證執法。執法資格考試要求從嚴,包括考試題目難易程度和考試紀律。對沒有通過執法資格考試的安排在非執法崗位工作。法制教育培訓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培訓的效果。對執法責任的考覈評議,一定要動真格,一旦發現執法責任過錯行爲,一定追究執法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經濟責任。對執法規範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並與工作績效考覈、幹部任用掛鉤。通過這種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第15篇】稅務系統國稅稅收可持續增長調研報告

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縣稅收持續增長,國稅收入連續五年保持20%以上的高增幅,更是高位運行,完成各稅收入8689萬元,同比增收2322萬元,增幅高達36.5%,創下超歷史、超同期、超計劃的喜人業績,並實現了稅收總量三年翻一番的巨大突破。

然而,從我縣稅源的結構特點及發展趨勢來看,我縣國稅收入在達到一定規模之後,要實現持續增長,尚存在許多有待調整與改進的問題。

一是缺少一批具有相當影響力的納稅大戶。市60強企業中,我縣僅4家入圍,所佔企業份額在7縣市(含市直)中位居末位,這與當年縣市稅收總量排名基本一致。缺少一批分量足、影響大的重點稅源,是我縣稅收在全市排位中遲遲難有增進的重要原因。

二是行業稅收增長仍以粗放型爲主導方式。我縣冶金、非金屬礦物製品和非金屬礦採選三個行業合計納稅佔生產、製造類行業稅收總額92%,這意味着我縣稅收增長主要依靠能源高耗型和資源依賴型行業,耗能高,污染重,粗加工,附加值低,利潤空間小,嚴重依賴自然資源,抗市場風險能力差,粗放型增長方式與科學發展要求存在差距。

三是特色產業尚未形成稅收增長集聚效應。目前我縣形成一定稅收規模的產業羣僅旅遊與硅鐵兩大產業,而具有本地資源優勢的大理石、石灰石、石英石生產加工企業雖然在數量上已形成規模,但由於產品多爲淺加工,附加值低,且生產經營分散,因此稅收規模與企業數量不相匹配,以石材行業爲例,全縣石材行業近150家企業共計實現國稅收入332.55萬元,尚不及硅鐵產業三家企業納稅總額的十分之一,石灰石、石英石生產加工企業所納稅收則更少。

四是區域經濟發展失衡制約全縣稅收增長。從各鄉鎮稅收完成比例情況來看,全縣14個鄉鎮(含縣直)中,縣直、通羊兩家單位完成稅收佔全縣國稅總額83.1%,其他12個鄉鎮稅收所佔比例均不到5%,其中有8個鄉鎮不到1%,慈口、楊芳兩鄉鎮全年完成國稅不足10萬元,廈鋪、燕廈出現較大幅度減收。鄉鎮經濟發展失衡已成爲制約我縣稅收快速增長的另一重要因素。

要實現我縣國稅收入快速、全面、協調和可持續增長,就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從以下五個方面做文章:

第一,做足企業分量。我縣稅收總量要上級次,就必須不斷提高企業份量,通過引進、培植、組建、整合等形式,力爭培養出更多規模企業,樹立起更多品牌,特別是我國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爲消費型之後,有利於企業增加固定資產投入,購進機器設備,擴大生產規模,政府部門可以在徵地擴產和資金週轉等方面給予企業政策上的支持。

第二,做優行業結構。“一核三高”建成後,我縣我區位優勢、交通優勢將大大提高,招商引資環境將更加有利,但在引進客商和利用外資上,應當有所爲,有所不爲,加大低耗能、低污染、技術密集型企業的招商引資力度,大力發展風電、水電、食品加工等行業,從源頭上對行業結構進行優化。同時,藉助增值稅轉型機會,政府部門應當鼓勵、引導企業更新機器設備,改良生產技術,增加產品附加值與科技含量。通過以上兩條途徑,標本兼治,努力實現我縣行業稅收增長由粗放型爲主轉爲集約型爲主,降低能源消耗,減少環境污染,加大資源利用深度,有效優化行業結構。

第三,做大產業規模。首先要立足本地資源優勢,加快大理石、石灰石、石英石等礦產資源的產業化開發利用;其次要實現量與質的統一,既要企業規模,更要資源利用的深度和廣度,逐步改變過去氾濫開發,簡單加工,自由銷售的混亂局面,努力向規模化開發,板塊化生產,品牌化經營模式看齊;此外還要進一步鞏固硅鐵產業在我縣國稅收入中的支柱性地位,進一步拓展旅遊產業相關產業發展,進一步壯大風電、水電、食品加工等綠色產業在國稅稅源中的補充力量。

第四,做齊鄉鎮經濟。不求各鄉鎮稅收收入平分秋色,力求各鄉鎮經濟發展齊頭並進,一是要對經濟發展緩慢鄉鎮進行重點扶持,加大人、財、物力傾斜力度,特別是要加大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同時既要向上級爭取相關扶持項目,又要引導投資向這些鄉鎮傾向。二是要鼓勵各鄉鎮發揮自身資源優勢,合理開發優勢資源,做強做大特色經濟,如洪港的楠竹,燕廈的石材,慈口的柑橘,大畈的水產等等,努力將資源優勢轉化爲經濟優勢。

第五,做好稅收徵管。促進稅收增長,投資是前提,消費是重點,徵管是關鍵。稅務部門要不斷加強隊伍素質建設,提高稅收徵管水平,加大稅務稽查力度,依靠稅收徵管的科學化、精細化、專業化,穩抓基礎稅源,保證基礎稅源有所增長;狠抓重點稅源,確保重點稅源有所突破;緊抓潛力稅源,實現潛力稅源有所作爲,實現學、管、徵、查四位一體,共同促進全縣稅收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