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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減少信訪存量

如何減少信訪存量

如何減少信訪存量

近年來,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向前發展,我縣各類社會矛盾不斷凸顯。

2017年1—12月份,國家、自治區、市、縣四級信訪機構共接待我縣羣衆信訪978批次4880人次,(其中來縣訪809批次4415人次,佔信訪總量的90.5%)。其中集體訪301批次3918人次、個體訪677批次962人次。

2018年1—12月份,國家、自治區、市、縣四級信訪機構共接待我縣羣衆信訪922批次4043人次(其中來縣訪811批次3782人次),集體訪250批次3020人次、個體訪672批次1023人次。

信訪量居高不下,究其原因:一是老問題得不到徹底解決,比如,2000年前後畢業的大中學生要求安置、企業轉制遺留,房屋拆遷等問題;二是新問題又不斷髮生,比如,村委會計生主任索要在職待遇、農村土地確權及其由土地確權所衍生的問題。

一、目前我縣信訪問題的現狀

從羣衆來信、來訪和網上投訴情況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土地確權類問題驟然上升。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讓農戶吃上了“定心丸”,爲保持良好穩定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也爲農業的發展和改革創造了有利環境。由於農業補貼等惠民政策力度加大,土地確權和土地經營流轉等改革推進,我縣相當數量農村外出進城務工人員要求解決土地承包、土地權屬承包經營、林地及林權證類信訪問題明顯上升。

比如,有進城務工人員、出嫁女要地的,有對二輪承包棄耕基本農田經營現狀維權的,也有對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現狀不滿意的,還有反映農業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合理的。

二是重複訪有所增加。一些老訪戶本着“信訪不信法”、“或許能”的態度重複上訪,甚至進京越級上訪,期望得到縣委、政府的高度關注,能給予有關部門一定的壓力,而對於信訪人來說信訪是不負任何代價。

三是集體訪有所增加。閒暇階段,來訪趨勢呈現個體變羣體趨勢,普遍認爲:上面對集體訪更重視,幾個人通過微信等媒介相互聯繫約定一起來反映,集體反映更有效果。

四是纏訪鬧訪有所上升。一些老訪戶、重點戶大都棘手難纏,且條件要價有水漲船高、謀取利益最大化的傾向。比如,楊二虎信訪事項、郭美雲信訪事項,信訪人爲了達到自己的訴求,輪番重複上訪,白天來晚上走,甚至滯留。

五是“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移交甚少。涉及我縣的“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當事人的事發地和常住地基本不在縣內,同時大多“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又和“涉法涉訴”類信訪事項相互交織,致使加大了相關穩控責任單位對該類信訪人的教育疏導穩控工作,訴訪不能很好分離,也就增加了移交的難度。

二、主要原因

分析近年來特別是今年以來的信訪形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是維權意識增強。隨着我縣經濟社會的不斷向前發展,城鎮化建設不斷推進,一些進城人員素質能力有所提升,政策法規意識和主動維權意識強烈,甚至產生片面“吃紅利”、“佔兩面贏”的思想,認爲自己雖然在城市買了房,但在農村的戶口仍然沒有註銷。如果自己原先分得的土地能夠確權,就能每畝享受糧食直補等各類補貼,城裏不耽誤,鄉下還有一份;部分農戶開墾“荒地”,認爲農業補貼也應有份。另外,還有一部分二輪延期承包地被集體抽回,認爲過去響應號召、在沒有多少利益的情況下主動將承包棄耕的土地,上繳“三提五統”,目前,剛剛政策好幾年,有了些收入就被村集體收回重新分配,嚴重侵害了承包人的既得利益。

二是政策法規理解有偏差。部分1998、1999屆的大中專畢業生,對“國家任務生”理解有所偏差,認爲自己屬國家任務生,政府部門應該安置。

三、下一步解決的辦法和對策

爲了全面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進一步減少我縣的信訪存量,有必要在以下幾方面加強引導。

一是必須加大宣傳力度。

毛澤東同志曾經說過“在中國,嚴重的問題是教育農民”。各級各地要採取平等的、全面的、普及的田間地頭式的聲勢浩大、深入人心、管用有效的方式,在嚴格落實幹部大下訪的基礎上,還要注重加強對黨的惠民政策的宣傳教育。第一、從觀念、政策技術層面做到“三個講清”,講清中央關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安排;講清鄉村振興的目標和任務;講清黨的好政策落到實處的關鍵環節。第二、引導全縣居民放開眼界,切實明白社會經濟的長遠發展,不能靠無限制地細分、均分有限的社會資源來解決問題。我國人口多底子薄,不能依靠消耗各種社會資源來發展經濟,這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最終還是需要通過工業化、城市化的發展,通過社會渠道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壓力,更要通過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來解決問題。第三、倡導城鄉居民自覺提高綜合素質,積極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奉獻力量,從而實現由生產思維向產業思維轉變、由產業管理向全方位管理轉變,讓廣大城鄉居民在奮鬥中不斷有獲得感、幸福感。

二是必須釐清原因和責任。

比如土地類信訪事項,一要釐清第二輪土地承包的來龍去脈。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大部分是以戶爲單位的,當時一方面考慮穩定性,一方面是爲了適應計劃生育的需要,防止人口過快增長。第二輪土地承包過程中,由於農業相對稅賦較重等原因,部分村民棄地而去,甚至採取拋荒撂荒等辦法舉家外出謀生。爲確保第二輪承包土地的穩定性,好多鄉鎮村組都是採取“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只有該戶不存在了,村裏纔可以將其土地收回進行分配。究其失地是自身責任還是村集體的原因,需要回當地進行確認,由當地鄉鎮進行答覆。二要釐清村民身份。目前,農村集體組織的土地大部分已經分完,要想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是村民身份,這纔是解決土地承包權的前提條件。對於村民身份的確定,各地標準不盡相同,有的是以血緣和地緣關係爲基礎;有的完全是以戶口爲依據;特別是有的土地資源比較緊張的城鄉結合部,甚至把出嫁女和招婿女的村民身份都排斥在外,需要區分情況進行分析引導。三要釐清責任主體。黨的惠民政策普及需要各級政府部門履行責任,通過完善制度機制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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