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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獲得金融和信貸資源?如何運用好金融扶貧政策和金融工具?

一、什麼金融?功能是什麼?

如何獲得金融和信貸資源?如何運用好金融扶貧政策和金融工具?

1.什麼是金融?

金融是資金融通的手段和通道,是信用和契約精神的產物,是現代經濟發展的血液和核心,是推動產業轉型發展和脫貧致富的發動機。

2. 金融的概念:金融指貨幣的發行、流通和回籠,貸款的發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匯兌的往來等經濟活動。金融產品的種類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銀行、證券、基金、保險、信託等 。

二、爲什麼要藉助金融工具助推脫貧攻堅?

1.金融是如何發揮核心推動現代經濟發展和脫貧富民作用的?金融扶貧功能是什麼? 

具體講,經濟發展了,誰得利?政策制定對那個階層有利?影響了誰的收入水平?有了錢就會有儲蓄、投資、理財和消費的衝動?儲蓄、投資和理財能保值增值,消費能激活產業鏈良性循環,儲蓄和理財會增加資金的供應量,轉化爲信貸和投資,促進金融交易量的增加,金融交易和投資的增加會提升人們運用金融工具和金融意識,這就促使產生專業的代理機構——即金融中介,從而推動整個金融業的繁榮發展。

2.金融扶貧的功能和要義是什麼?

金融扶貧的要義在於變輸血爲造血,從“給錢養”到“借錢幹”,從“伸手要”變“動手造”,從扶貧到扶志、扶智、扶能,實現貧困到富裕的過程,既富了口袋,更富了腦袋,提高了發展能力和技能,提升了自我求發展的意識和潛能。

但是金融資源天生喜歡會流向投資回報率高、產業集羣多、經濟社會發達的地方和產業及人羣,因爲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主要支持企業融資、政府融資及服務,而這兩類金融

三、如何用好用活用足金融扶貧政策和金融工具?如何獲得金融扶貧信貸支持?

今天的農村政策紅利、創業機遇、融資環境、信貸成本和產業發展支持脫貧富民工程力度前所未有、機遇前所未有、投入前所未有,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前所未有。

總體來講,就是以金融扶貧政策爲依據,運用金融工具鏈支持產業鏈的發展,通過信貸資金和財政支持和投入,培育研究諮詢、規模種養、精深加工、包裝配送、倉儲物流、銷售服務一體化發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產業化發展的母體和細胞—打造一批帶動扶貧羣體的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種養大戶→向大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進化演進→邁向全區、全國或世界市場銷售服務渠道→參與到全國或世界產業分工體系,提升貧困地區羣衆的收入和財富。

金扶模式:黃河農商行的“黃河富農卡”、農業銀行的“脫貧致富貸”、郵儲銀行的“惠農易貸”、寧夏銀行的“如意金扶貸”等,爲貧困戶提供產品化服務,提高了金融扶貧效率。在推廣“鹽池模式”“蔡川模式”的基礎上,國開行“四臺一會”模式、農發行“6+2”模式、黃河農商行“張易模式”、海原的華潤模式、關橋白吉模式等,探索出了適合本行和當地實際的多條路徑,推進全區金融扶貧向縱深發展。 

(一)國家的金融扶貧政策和制度安排等頂層設計是獲得信貸資源核心推動力。

從國家政策方面,《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加大金融扶貧力度,鼓勵和引導商業性、政策性、開發性、合作性等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扶貧開發的金融支持。做好金融助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工作,是金融系統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

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金融扶貧政策,特別是2015年《黨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下發後,“一行三會”等相關部委密集出臺金融扶貧政策,多層面、多角度構成了較爲完整的金融扶貧政策體系。

下面,我係統性地做一簡要介紹。

2014年,《國務院扶貧辦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銀監會 保監會關於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2014〕78號),第一次制定了針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扶貧小額信貸政策,提出扶貧小額信貸是“5萬元以下、期限3年以內的信用貸款”,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並未嚴格要求基準利率),同時,要求地方政府統籌資金,按不超過基準利率的水平實施貼息。

2016年3月,在《黨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下發後,《中國人民銀行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扶貧辦關於金融助推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銀髮〔2016〕84號),這是目前金融扶貧的綱領性文件,這一文件,明確了金融助推脫貧攻堅的總體要求(前面已經談到)、主要任務、保障措施及工作機制。之後,銀行、證券、保險支持脫貧攻堅的政策措施,都以此爲綱領,制定更加具體的政策措施。

2016年4月,緊隨其後,銀監會及時出臺了《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投入脫貧攻堅戰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6〕9號),制定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助推脫貧攻堅的具體政策,提出:要加大扶貧開發信貸資金投放,保持貧困地區、貧困戶信貸投入總量持續增長,易地扶貧搬遷等脫貧攻堅項目的信貸資金投放與項目計劃、進度要求相匹配,對符合條件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有效貸款需求實現扶貧小額信貸全覆蓋,力爭實現貧困地區各項貸款增速高於所在省(區、市)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貧困戶貸款增速高於農戶貸款平均增速。

2016年5月,《中國保監會、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做好保險業助推脫貧攻堅工作的意見》(保監發〔2016〕44號),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國家脫貧攻堅戰相適應的保險服務體制機制,努力實現貧困地區保險服務到村到戶到人,對貧困人口“願保盡保”,貧困地區保險深度、保險密度接近全國平均水平,貧困人口生產生活得到現代保險全方位保障。並對農業保險、健康保險、民生保險、產業保險、教育保險等做出了詳細安排。

2016年9月,《中國證監會關於發揮資本市場作用 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實施意見》(證監會公告〔2016〕19號),在企業上市、新三板掛牌、發行債券方面,對貧困地區實行“即報即審、即過即發”“專人對接、專項審覈”“即報即審、即過即掛”政策,開闢了貧困地區企業上市、掛牌和債券發行的“綠色通道”。

2016年12月,保監會又下發了《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快貧困地區保險市場體系建設  提升保險業保障服務能力的指導意見》(保監發〔2016〕105號),進一步強化了保險業服務脫貧攻堅的政策措施,特別是支持貧困地區設立專業性保險公司,聚焦農業保險、大病保險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領域,精準對接脫貧攻堅多元化保險需求。可以說,從一個側面肯定了寧夏創新實踐“脫貧保”的成績。(關於寧夏“脫貧保”後面詳細講)。

2017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展金融扶貧示範區創建活動的覆函》(銀髮〔2017〕33號)同意寧夏以省爲單位創新金融扶貧示範區。

2017年7月,《中國銀監會 財政部 人民銀行 保監會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的通知》(銀監發〔2017〕42號),進一步明確了扶貧小額信貸的政策要要求。規定扶貧小額信貸是爲建檔立卡貧困戶量身定製的金融精準扶貧產品,其政策要點是“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建風險補償金”。

2017年12月,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廳字〔2017〕41號)精神。“一行三會”又出臺了《中國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金融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意見》(銀髮〔2017〕286號),含金量極高,提出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擴大深度貧困地區信貸投放。加強深 度貧困地區扶貧再貸款管理,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的扶貧再貸款傾斜力度,到202 0年,力爭每年深度貧困地區扶貧再貸款佔所在省(區、市)的比重高於上年同期水平。

(二)評級授信是獲得信貸資源的前提和基礎。

信用建設是前提,沒有信用,貸款問題解決不了,銀行放大倍數貸款也就更沒有基礎;

什麼是評級?

評級是銀行對客戶償債能力、償債意願分析、評估,據此判斷客戶違約風險的大小。

建檔立卡戶一般分爲A、B、C、D四個等級。

什麼是授信?

指銀行通過風險評估,結合經營狀況、償債能力和融資風險,爲客戶覈定信用支持額度的行爲。包括貸款、貿易融資、貼現、承兌、信用證、保證等表內外信貸業務。

評級是對客戶信用風險情況質的判斷,授信則是在具體風險量的把握。

(三)財政資金是撬動信貸資源的重要槓桿。

由於財政資金的有限性,但是金融資源和社會資金的非常龐大,所以必須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四兩撥千金”的槓桿撬動作用,放大財政資金倍數,藉助金融工具和手段創新,引導更多的金融資金、社會資金參與扶貧攻堅。

(1)財政注資扶貧擔保資金,爲扶貧貸款提供槓桿和增信支持。

(2)財政和扶貧資金整合形成風險補償基金,爲銀行不良債務形成風險分擔機制。有1:9,2:8,3:7,5:5。

(3)財政注資形成產業引導基金,爲政府支持的主導產業撬動社會資本提供幫助。

(4)組建農業擔保公司。

(5)財政出資設立風險補償基金。具體辦法到現在也沒出來。

具體講:建檔立卡戶扶貧風險分擔比例爲9:1,農業產業化擔保風險分擔比例是3:7,全民(婦女)創業擔保、扶貧產業擔保風險分擔爲8:2。

(6)互助資金。將國家支持資金、財政扶貧資金與金融產品和富民主導產業“有效嫁接”, 創新互助資金項目試點,可探索試行“2242”的管理運行模式,將利息的20%滾入本金,20%作爲公益金、40%作爲運行成本、20%作爲風險準備金,在資金監督、借款的發放和回收等方面健全制度體系。通過互助資金,培養貧困戶的信用意識,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7)財政貼息。對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貸款100%全額貼息,對扶貧涉農新型經營主體50%的貼息。

(8)財政存款與支持地方經濟掛鉤管理辦法。

(四)擔保工具是獲得信貸資源的增信支持。

目前,設立的與扶貧有關擔保基金有:

(1)扶貧產業擔保基金(包括鄉村互助擔保基金),與合作銀行一般協議按照1:10的比例給予建檔立卡戶擔保貸款,但是目前滿負荷運轉的銀行不是很多,原因是多方面的;

(2)農業產業化擔保基金,與合作銀行一般協議按照1:10的比例給予種養殖大戶、涉農企業和農村新型經營主體提供擔保貸款,但是目前運行的不怎麼理想,沒有滿負荷運行,這裏面既有銀行慎貸、惜貸及防範風險的原因,也有這裏貸款主體自身信用空白、信用不好、利潤、財務不規範、產品銷路等方面的原因。

(3)中小微企業擔保基金,與合作銀行一般協議按照1:10的比例支持各類中小微企業發展提供擔保增信擔保貸款。

(4)政府背景的擔保公司,具體擔保比例與合作銀行根據項目的不同而擔保比例不同,一般講,風險高的項目比例高。

(5)全民(婦女)創業擔保基金,與合作銀行按照1:5提供增信擔保貸款。

(五)產業支撐是獲得信貸資源的不竭動力。

脫貧致富培育產業是基礎、是根本,沒有產業,老百姓也就失去了發家致富的載體,脫貧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致富奔小康也就無從談起;金融支撐是血液、是推力,沒有金融,融資問題解決不了,產業發展中所需的資金投入也就更無保障。

產業是基礎。貧困地區一定要把產業發展起來,否則,把再多的金融活水引過來,沒有產業承載,都是空中樓閣。各地要將金融扶貧與發展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緊密結合,聚焦特色優勢產業,選準當地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壯大“一縣一業、一鄉一品、一村一特”。引導開發性、政策性、商業性和民間資本等金融資源向農業產業園區和農業生產基地集聚,向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傾斜。探索農業產業鏈融資模式,緩解農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特別是涉農企業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不斷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平。

 鹽池模式:鹽池縣將互助資金、風險補償基金、貸款擔保基金等與信貸資金捆綁放大的做法,由銀行放大10倍爲貧困農戶貸款,滿足農戶產業發展的信貸需求。對資金需求大的農戶,借鑑鹽池縣“小額信貸”模式,將互助資金作爲擔保基金,由符合條件的小貸公司放大10倍的貸款批發給互助社,再由互助社向羣衆發放貸款。推廣“公司+基地+農戶”、“公司+專業合作社+農戶”等多種發展模式,引導銀行、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與貧困戶建立緊密利益聯結機制。支持發展“訂單農業”融資和產業鏈金融,由龍頭企業擔保,銀行放貸,形成多方聯動、協同推進機制。

(六)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是信貸風險的重要屏障。

風險補償金是指由區市縣統籌財政資金及風險補償金存款利息收入安排用於對銀行機構向建檔立卡戶發放的扶貧小額貸款進行風險補償的專項資金。

風險補償金的代償範圍爲對本縣域內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的扶貧小額貸款。

風險補償金的存續期從本辦法實施至扶貧小額貸款全部還清爲止。

縣人民政府成立風險補償金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風險補償金在各銀行機構存放的分配比例、補充、代償不良貸款、資金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貸款風險損失由政府、承貸銀行按照9:1的比例共同分擔,屬於政府分擔的,使用風險補償金代償,屬於承貸銀行分擔的,由承貸銀行負責。

貸款到期前,承貸銀行必須提前1個月告知貸款主體按時還款。貸款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承貸銀行應啓動追索程序並及時告知鄉鎮政府、縣扶貧辦、縣金融服務中心、縣法院等相關部門,相關政府(部門)有協助追繳貸款的義務。經承貸銀行不少於2次有效催收仍無法收回的,按程序確定爲風險,可由風險補償金進行補償。

風險補償金、農業產業化、扶貧產業擔保基金及中小微企業擔保基金都是1:10的比例放大,全民(婦女)創業擔保基金是1:5的比例放大。其中風險補償金與銀行機構風險承擔比例爲9:1,全民(婦女)創業擔保基金、扶貧產業擔保基金與銀行機構風險承擔比例爲8:2,農業產業化擔保基金與銀行機構風險承擔比例爲3:7.

(七)打擊惡意逃費金融債務和司法執行綠色通道機制是保障信貸權益和防範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

2018年6月海原縣制定《開展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和建立扶貧小額信貸等債權債務執行綠色通道工作實施方案》。

(1)加大對重點領域惡意逃廢債的打擊力度。

(2)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行爲。

(3)建立綠色執行通道。

(4)構建“黑名單”制度。

(5)予以行政問責或給予黨政紀處分

(6)取消建檔立卡戶和低保戶資格。

(八)保險工具是脫貧富民和防範金融風險護航保障。

“脫貧保”計劃創新性地將4種保險產品形成一個組合,精準服務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爲其提供意外傷害、大病醫療、借款人意外、特色農業等一攬子風險保障。

(1)“脫貧保”家庭成員意外傷害保險。

(2)“脫貧保”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3)“脫貧保”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

四、獲取扶貧信貸資金的步驟

當解決完銀行放貸的擔心、建檔立卡貧困戶及各類主體缺乏有效的擔保和抵質押物,解決放貸後收不回來等方面的情況後,下面講貸款的步驟和流程。

信貸業務是指貸款業務,主要是憑藉建檔立卡戶(借款人)的信用等級,根據銀行與政府背景的擔保基金簽訂的合作協議、風險分擔比例,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額度、利息等按期償本付息發放的貸款。

金融機構的扶貧信貸資金來源:社會存款、財政存款、銀行本金、扶貧再貸款、支農支小再貸款、借款、結算資金、利息收入等。

(1)按期限分短期貸款(1年以下)、中期貸款(1-5年),長期貸款(5-10年)。

(2)按照貸款發放方式不同,分爲信用貸款、保證貸款、抵質押貸款。

(3)審貸分離制度,從不同角度審視信貸業務,對大限度的規避信貸風險,防止道德風險和壞賬發生。

(4)借款的審批流程:調查評估崗—受理貸款申請、收集資料、對客戶初步調查評估、辦理貸款的有關手續---審查覈準崗—負責對貸款項目的合法性、合規性和真實性審查—審批決策崗—在審批權限內提出貸與不貸的意見---放貸審覈崗—審覈貸款條件落實情況、再次對貸款發放與支付進行審覈---貸後管理崗---對借款人經營管理的監控及貸款跟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