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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調研報告多篇

法律服務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社區法律服務調研報告【推薦】

加強社區建設,是新形勢下堅持黨的羣衆路線、做好羣衆工作和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它對於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提高人民羣衆的生活水平和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xx年9月,中央文明辦等9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科教、文體、法律、衛生“四進社區”活動的通知》,文件進一步明確了法律服務作爲加強社區建設的重要地位。隨着社區建設的加快發展,社區法律服務的領域不斷擴大,社區法律服務的內容更加豐富,社區法律服務的形式日益多樣。新的形勢下,爲我們司法行政機關發揮職能作用,進一步推進“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提供了難得的機遇和廣闊的發展空間。

一、“法律服務進社區”是司法行政機關執政爲民、加強社區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措施

“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就是司法行政機關通過發揮職能作用,充分整合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層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務志願者等法律服務資源,以社區爲依託,以社區居民爲服務對象,開展的社區法律服務工作。司法行政機關通過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可以更好地發揮法律服務、法制宣傳、法律保障和法律參謀助手等職能作用,對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提高羣衆生活質量和水平、以及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社區呼喚法律服務,羣衆急需法律服務。隨着經濟和社會的迅速發展,社區羣衆需要處理的各種關係和產生的各種矛盾糾紛日益增多,居民羣衆涉法問題大幅增加,因此,社區羣衆渴望用法律武器解決糾紛矛盾的需求與日俱增。社區法律服務隨着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的發展而產生和壯大,這就急需要把專業的法律服務送進社區裏來,送到羣衆的家中。面對羣衆的需求,爲人民羣衆提供方便而優質的法律服務,是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廣大法律服務工作者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具體體現。我們司法行政機關要按照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的要求,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優勢,積極拓展法律服務領域,轉變服務方式,豐富服務內容,緊緊抓住“一切爲了人民”這個根本,深入社區,積極爲社區居民提供優質、便利、高效、低廉的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爲社區居民創造一個安定、團結、文明、和諧的美好社區環境。

(二)“法律服務進社區”,對於提高社區居民自治管理水平、促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具有重要作用。社區建設離不開法制,法制建設是社區建設的重要保障,法律服務是民主法制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過“法律服務進社區”,爲社區居民提供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普及法律常識,增強社區居民法制觀念,調動廣大居民積極參與社區事務管理,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通過“法律服務進社區”,還可以爲社區管理組織當好法律顧問,爲依法管理社區起到參謀和助手作用。另外,還可以對社區幹部進行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社區幹部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社區法制化管理水平,促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

(三)“法律服務進社區”,對於維護社會穩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區內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發生很大的變化,大量下崗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涌入社區,大量離、退休人員即將歸入社區管理,使社區管理面臨新的挑戰和巨大的壓力。同時,社區內存在着各種矛盾和糾紛,事關社區穩定的大局。因此,解決好社區內的矛盾糾紛,是社區組織的一項主要職責和重要任務。通過“法律服務進社區”,爲廣大居民提供及時的法律服務,用法律解決家庭中和鄰里間的矛盾,用法律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用法律消除不安定的隱患,切實有效地維護了社區的穩定。

二、目前,我區“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的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區“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的現狀。一是領導重視。我區領導高度重視“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切實把它納入區委和政府的議事日程,並充分體現在我區的工作之中。今年,我區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區政府爲人民羣衆辦十件實事之中,社區中許多弱勢居民得到了優質、便利的法律援助,充分享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和關懷。今後,要進一步把法律援助工作向社區延伸,更好的爲社區羣衆服務。區司法局作爲“法律服務進社區”的組織者和管理者,始終把它當作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聯繫羣衆的亮點工作來抓,在工作中,統一部署,狠抓落實,務求實效。二是組織健全。我區把社區法律服務隊伍建設作爲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通過一系列摸索,初步形成了“以社區爲主體,社區法律服務站爲陣地,社會法律服務機構支持,社區居民廣泛參與”的法律服務進社區運行機制,建立了區法律服務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街道法律服務所、社區法律服務站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三級服務網絡。三是措施有力。區司法局切實加強對“法律服務進社區”的管理,強化指導和協調作用,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制度和紀律,加強監督和規範,促進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的健康發展。四是效果顯著。通過開展社區法律服務活動,有力地推動了社區建設的快速發展,極大的滿足了社區居民的法律需求,普遍提高了廣大居民的法律意識。在社區中,家庭矛盾少了,和睦恩愛多了;鄰里糾紛少了,團結互助多了;醜惡陋習少了,文明行爲多了。

儘管目前社區法律服務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總的看來,社區法律服務的發展還是不平衡的,還不能夠很好地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要。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一是我們的思想還不夠解放,工作思路不夠開闊,開拓創新的意識不夠強;二是法律服進社區工作平臺建設還不完善;三是社區法律服務的管理和規範還不太到位;四是社區法律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新形勢下,要採取各種有效措施,搞好“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

“法律服務進社區”,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發展的必然要求。20xx年,司法部《關於加強大中城市社區法律服務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了法律服務要面向基層、面向社區、面向羣衆、堅持服務的公益性、便民性。面對新形勢,司法行政機關要切實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緊緊圍繞“立足社區、服務社區、有爲於社區”的思路,加強對“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的領導,強化管理監督,保證各項措施的落實,切實把 “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抓出實效。我們要努力做好法律服務進社區的“四個結合”。

(一)“法律服務進社區”與培育社區自身建設結合起來。一方面,要加強對“法律服務進社區”組織載體的培育和建設。社區設立“三個站”。1、社區法律顧問站。指派街道法律服務所和律師進入社區提供法律服務。全區每名律師都要和一個社區結成服務對子,簽訂服務協議,每個月進駐一次社區法律服務站,爲居民提供法律服務。2、社區公證諮詢站。公證處進入社區提供公證服務,在每個社區設立公證諮詢點,定期派公證員面向居民提供公證諮詢服務,受理公證申請,指導社區法律服務工作者做好公證宣傳和日常解答工作。3、社區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站裏,設立法律援助申請受理的條件以及相關的法規政策的公示牌,設立諮詢電話,發放便民卡,定期接待居民的諮詢。另一方面,在組織律師、公證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專業法律人士做好“法律服務進社區”的同時,還要大力組織和發展社區志願者隊伍。“社區是個家,建設靠大家”。要努力號召和動員社區內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和熱愛公益事業的在職和離退休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律師、公證員和大中專院校的法律專業教授、學生積極參與法律服務活動,建立一支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專長,以社區爲依託,爲居民提供義務法律諮詢和法律幫助。

(二)“法律服務進社區”與社區建設結合起來。隨着社區建設的不斷髮展,法律服務不僅可以滿足社區居民對法律服務的需求,而且對促進、保障社區建設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法律服務要和社區建設緊密地結合起來,要積極爲社區建設服務。社區法律工作者要切實當好社區居委會的法律顧問,協助街道、社區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規劃,完善管理制度,實行政務公開、財務公開,嚴格依法辦事,依法管理社區事務,並組織居民制定《社區自治章程》、《社區居民公約》,把社區建設和管理引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

(三)法律服務進社區與普法依法治理結合起來。爲深入落實“四五”普法目標,爲社區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我們要以普法依法治理作爲社區法律服務工作的切入點。1、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深入社區開展法制講座、法律諮詢,組織社區舉辦法制文藝演出,製作法制宣傳園地,營造社區法治氛圍。2、在街道、社區舉辦法律培訓班,對街道幹部和居委會幹部進行法律培訓。3、組織法律工作者、普法骨幹深入到居民樓棟、工地和轄區單位宣講法律知識,解答法律問題,掀起羣衆學法用法的新高潮。4、加強對社區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採取法制演講、法律知識競賽、開辦法制板報,舉辦模擬法庭活動,以案講法等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觀念,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的違法犯罪。

(四)“法律服務進社區”與人民調解工作結合起來。人民調解工作是我們司法行政機關的一項職能工作,是關係到每個社區、乃至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因此,社區法律服務要把這項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社區法律服務工作者要在加強社區調解委員會建設、開展對調解人員的法律和業務知識的培訓、以及協助調解社區內的疑難重大矛盾糾紛等方面當好顧問和助手。此外,法律服務還要積極參與對刑釋解教人員、違法青少年、“法輪功”頑固人員的幫教工作,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法律服務進社區”是一項利國、利民的民心工程,它在服務人民羣衆、普法教育、推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它同時也是我們司法行政機關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聯繫羣衆,履行職責的具體體現。我們堅信,在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廣大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務志願者的努力下,在廣大人民羣衆的參與支持下,“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一定大有作爲,前景會更加廣闊。

社區法律服務調研報告

【第2篇】關於法律服務業調研報告

法律服務業,是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基層法律服務以及國家司法考試等服務項目的統稱。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是中央和省委從推進法制建設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基層法律服務以及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者,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支新生力量,這支力量在維護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法規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起到越來越重要作用。改革開放以來,隴南法律服務業取得了較快的發展,爲隴南的法治建設和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與問題。爲了更好地推進隴南法律服務業的科學發展,隴南市司法局通過深入調研,現將隴南法律服務業現狀、問題、建議等報告如下。

一、隴南法律服務行業的發展概況

隴南法律服務業是隨着改革開放進程和民主法治建設的加強逐步發展壯大起來的。

(一)從無到有的發展歷史

(二)近幾年隴南法律服務業快速發展

二、隴南法律服務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二)服務領域狹窄、發展缺乏層次。由於隴南整體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欠發達,我市法律服務業務的主要內容還停留在傳統的訴訟代理這一服務領域,非訴訟法律業務一般侷限於法律顧問業務,其他非訴訟法律業務開拓不足,參與項目論證等事前預防性的法律事務不多。涉外法律事務較少。對一些新興的經濟領域,缺乏超前研究,缺乏新經濟知識和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幫助服務對象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欠缺。同業發展缺乏層次。全市尚缺乏起行業領頭作用、具有相當規模和檔次的律師事務所,即缺乏龍頭企業。全市各律師事務所基本上處於同一檔次的業務競爭,缺乏高端法律服務,層次不分明,特色不明顯。

(三)縣級司法局監管職能偏弱,法律服務業重經濟效益輕社會效益。現行的法律服務行業的管理職能,高度集中在地市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無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權,出現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上下兩張皮現象,管理實效大打折扣。現行的法律服務業實行業務歸行業協會管理,行政事務歸司法行政管理的雙結合管理制度,由於縣級未設行業協會,業務管理對縣級來說就存在空白點。導致縣級監督管理職能未能充分發揮,出現監管不到位的現象。各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服務所,屬從事法律服務的中介組織,現在稱其爲新社會組織,不是機關、事業單位,它們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法律服務行業應追求的社會效益,導致利益至上的不良傾向,出現諸多行業弊病。在此,要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個人利益與行業整體利益相統一,難度大,辦案質量的監管更爲重要和迫切。

【第3篇】關於加強市法律服務市場2022建設的調研報告

爲了拓展和規範我市法律服務市場,進一步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促進法律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更好地爲加快我市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法律服務,市政協社法委組織部分市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成員和專業人員,在齊育華副主席的指導下對我市法律服務市場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先後聽取了市司法局及xx區、xx縣司法局關於法律服務市場建設的情況通報,走訪了市中級人民法院並同部分縣(區)法律工作者、政府辦公室領導進行了座談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法律服務市場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市法律服務市場有了長足的發展,逐步形成了一支由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組成的法律服務隊伍,他們努力做好法律服務與和諧社會建設緊密結合的文章,引導羣衆正確反映訴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服務保障民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在我市的社會經濟、政治生活中發揮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服務機構不斷健全。目前全市共有律師事務所17個,社會律師140人,公職律師5人;公證處9家,公證員21人;基層法律服務所24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96人;法律援助中心10家,援助律師32人;司法鑑定所3家,執業司法鑑定人20名。在法律服務隊伍穩步增長的同時,今年以來加強了法律援助和司法鑑定機構的建設,以保證特殊羣體的法律需求。在原先創建的基礎上,全面推進並規範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聯絡點的建設,目前,全市已有156個鄉鎮、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佔鄉鎮、街道總數的83.4%,村、居法律聯絡點的建設也全面展開,同時合理規劃和配置鑑定資源,成立了我市首家法醫精神病類司法鑑定所——xx市第二人民醫院司法鑑定所,填補了我市精神病司法鑑定技術的空白,也爲當事人就近進行精神病類司法鑑定提供了便利。

(二)服務範圍不斷拓展。20xx年以來,全市有423家政府及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聘請律師和公民擔任法律顧問。辦理刑事辯護案件 1653件,代理民事案件6060件,代理行政案件157 件;共辦理各類公證96436件,其中涉外公證(含港澳臺)84928件,國內公證11508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代理訴訟案件1915件,非訴訟案件 119件,調解糾紛518件;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爲困難羣衆提供法律援助3697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2532起,接待來電、來人法律諮詢14824人次;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共接受鑑定委託4182件,各種法律服務數量較以往有了較大的提高,優化了我市創新創業的法治環境,與此同時,我市的法律服務已逐步轉變服務觀念,觸角不斷延伸,滿足了社會不同層面的法律需求。一是服務法治政府建設。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找準司法行政工作的結合點、切入點和着力點,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發揮法律服務職能,主動出擊,積極出力,鼓勵、引導律師參政議政;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目標,推動各級政府建立、完善法律顧問制度,推進政府依法行政;指導工商系統開展公職律師試點工作,現全市有5名工商系統公職律師取得執業證。二是服務經濟發展。繼續引導和鼓勵律師積極介入經濟建設主戰場,爲工業園區開發、重點工程建設、城市建設等重點工作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指導僑資企業法律顧問團開展工作,爲華僑要素迴流工程做好服務。三是服務和諧社會。積極參與政府信訪接待和羣體性事件處理工作,選派了政治意識強、經驗豐富的律師,輪流參與市政府的信訪接待工作,爲上訪羣衆解答法律問題,協助信訪部門調處涉法涉訴案件,爲涉法信訪案件及時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引導羣衆依法正確表達訴求,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穩定大局。四是服務民生工程。在市區江濱區塊舊城改造等民生工程中發揮法律服務優勢,開展舊城改造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截至到9月28日,由市、區人民調解員、司法局骨幹力量、專職律師組成的5個調解小組成功調處糾紛64起,涉及拆遷戶359戶,拆遷面積近5000平方;拓寬法律援助的受援範圍,除《條例》規定的範圍外,對黨政領導交辦的、信訪部門轉辦的、工會或殘聯等團體要求辦的、在校大中專學生等青少年羣體合法權益受侵害的和其他確實需法律援助的事項,都擴大爲法律援助的範圍,如慶元的法律援助案件從xx年的15件上升到20xx年的163件,使弱勢羣體獲得了必要的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五是服務基層農村。積極搭建法律工作者爲基層服務的平臺,引導法律服務向基層延伸。成立了xx市律師協會農民工維權工作站,建立律師事務所與鄉鎮、街道、村、居結對制度,全市各律師事務所與有關鄉鎮、街道、村、居簽訂了法律幫扶協議,負責涉訟案件,積極爲其提供法律意見,爲弱勢羣體提供法律援助。開設“法制講堂”,爲居民定期進行法律培訓,普及法律知識。全市9個公證處也分別與9個行政村建立了結對聯繫制度,其中有7個公證處還與聯繫村簽訂了書面的法律服務協議,無償提供公證法律服務,開設法律知識講座,協助調解重大疑難糾紛,幫助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

(三)服務機制不斷完善。近年來,我市法律服務行業開展了“教育規範樹形象”、“規範建設年”等活動,完善了工作機制,提升了法律服務人員的責任意識、管理意識和服務意識,推進了法律服務市場規範化、制度化建設。一是完善法律服務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大對法律服務市場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力度,通過信息公開、誠信檔案等方式規範行政管理,加強行業管理,強化自律管理,形成三者有機結合、良性互動的管理機制。二是完善法律服務案件質量監管制度。監督和指導縣(市、區)法律服務工作,落實便民措施,簡化程序,加大辦案力度,通過發放辦案情況反饋表、徵求有關單位意見、法庭旁聽、自查抽查、評選優質案件等方式,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三是完善法律服務便民機制。暢通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的渠道,方便農民工就近申請法律援助;採取積極措施,對農民、農民工追討工資和請求經濟賠償的案件,不審查經濟困難條件,確保需要法律幫助的農民工及時獲得法律援助;創新服務形式,採取代書、訴訟、非訴訟代理等服務方式,爲農民、農民工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第4篇】加強市法律服務市場建設的調研報告

爲了拓展和規範我市法律服務市場,進一步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促進法律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更好地爲加快我市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法律服務,市政協社法委組織部分市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成員和專業人員,在齊育華副主席的指導下對我市法律服務市場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先後聽取了市司法局及xx區、xx縣司法局關於法律服務市場建設的情況通報,走訪了市中級人民法院並同部分縣(區)法律工作者、政府辦公室領導進行了座談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法律服務市場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市法律服務市場有了長足的發展,逐步形成了一支由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組成的法律服務隊伍,他們努力做好法律服務與和諧社會建設緊密結合的文章,引導羣衆正確反映訴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服務保障民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在我市的社會經濟、政治生活中發揮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三)服務機制不斷完善。近年來,我市法律服務行業開展了教育規範樹形象、規範建設年等活動,完善了工作機制,提升了法律服務人員的責任意識、管理意識和服務意識,推進了法律服務市場規範化、制度化建設。一是完善法律服務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大對法律服務市場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力度,通過信息公開、誠信檔案等方式規範行政管理,加強行業管理,強化自律管理,形成三者有機結合、良性互動的管理機制。二是完善法律服務案件質量監管制度。監督和指導縣(市、區)法律服務工作,落實便民措施,簡化程序,加大辦案力度,通過發放辦案情況反饋表、徵求有關單位意見、法庭旁聽、自查抽查、評選優質案件等方式,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三是完善法律服務便民機制。暢通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的渠道,方便農民工就近申請法律援助;採取積極措施,對農民、農民工追討工資和請求經濟賠償的案件,不審查經濟困難條件,確保需要法律幫助的農民工及時獲得法律援助;創新服務形式,採取代書、訴訟、非訴訟代理等服務方式,爲農民、農民工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第5篇】隴南市關於法律服務業調研報告

法律服務業,是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基層法律服務以及國家司法考試等服務項目的統稱。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是中央和省委從推進法制建設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基層法律服務以及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者,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支新生力量,這支力量在維護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法規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起到越來越重要作用。改革開放以來,隴南法律服務業取得了較快的發展,爲隴南的法治建設和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與問題。爲了更好地推進隴南法律服務業的科學發展,隴南市司法局通過深入調研,現將隴南法律服務業現狀、問題、建議等報告如下。

一、隴南法律服務行業的發展概況

隴南法律服務業是隨着改革開放進程和民主法治建設的加強逐步發展壯大起來的。

(一)從無到有的發展歷史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隴南城鄉商品經濟發展,經濟交往活動頻繁,社會事務矛盾增多,尋求法律幫助的需求增加,隴南的法律服務業也應運而生。根據《隴南市志.司法行政志》記載,1981年,隨着武都地區及各縣司法局的建立,武都地區及各縣法律顧問處、公證處先後成立,隸屬於司法局,實現了法律服務機構從無到有的發展。1985年,武都地區及各縣法律顧問處更名爲律師事務所。到xx年,隴南市律師協會成立,成爲隴南法律服務業發展的里程碑。經過近30年的發展,法律服務隊伍由弱到強,服務範圍由小到大,尤其是近幾年,法律服務業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時期。

(二)近幾年隴南法律服務業快速發展

1、初步形成較爲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法律服務隊伍不斷壯大。隴南現已初步構建了由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公證、法律援助四方面組成的法律服務體系。設在市、縣區的法律服務單位有公證處10家、法律援助中心10家、律師事務所19家。設在鄉鎮的司法所(負責基層法律服務職能)195家,部分村落居民點設有法律服務工作室。全市建立了一站式便民法律援助大廳6個。全市19家律師事務所有執業律師118人,實習律師35人,律師助理29人;10家公證處有公證員12人,助理公證員10人;195個鄉鎮司法所(負基層法律服務職能)有法律服務工作者380餘人;10家市縣法律援助中心有專職工作人員15人;全市有已註冊登記的司法鑑定機構2家,鑑定人員12人。

2、法律服務網絡分佈市、縣、鄉、村四級,業務量迅速增長。xx年,律師辦案累計2399件,近三年保持16%左右的增長速度。法律援助辦案2039件,受援人數2056人,近三年同比增速15%左右。公證工作接待羣衆來信來訪、解答公證法律諮詢3200多人次,爲異地當事人寄送公證書91封,爲銀行提供存款查詢函127件。共辦理各類公證事項1993件,其中:辦理國內公證事項1815件;辦理涉外公證 178件。司法鑑定累計辦案75件,近三年辦案量平穩略有增長。

3、各項管理制度日趨完善,法律服務領域不斷延伸。隨着法律服務需求的持續增長,隴南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相繼建立了對法律服務單位年度考覈制度、從業人員定期業務培訓制度、註冊驗審制度、信訪投訴查處制度、誠信體系建設等,規範了法律服務行爲。法律服務各單位也相繼建立了如實向社會表明身份、收案登記告知、辦案質量監督、案卷歸檔、從業人員備案、合夥人會議等制度,以便向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司法行政機關積極引導公證、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信訪接待,擔任政府法律顧問,擔任行政村、居委會法律顧問,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基層自治組織依法自治。xx年,全市律師擔任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法律顧問437家,覆蓋面達到25%。

二、隴南法律服務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發展佈局不均衡,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律師事務所的發展,創辦人出於人口集聚和案源考慮,多願設在人口相對集中、經濟發展較快的城區,而不願設在鄉鎮。人口較少、經濟發展緩慢的縣僅僅設立分支機構,甚至出現“沒有律師的律師事務所”現象。我市19家律師事務所,有9家集中在武都區,成縣有3家,西和縣2家,康縣、徽縣、宕昌縣、文縣、禮縣各1家,兩當縣有律師事務所分支一家。律師資源分佈極不均衡。法律援助、公證等資源由於行政原因(尚未改制,不允許私人設立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證處)分佈相對均衡,各縣區均設立一家。法律服務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律師隊伍知識結構、人員素質相對較好,但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文化程度偏低,年齡結構偏高,法律素質偏低,大局觀念較弱,隊伍的整體素質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法律服務的現實需要。

(二)服務領域狹窄、發展缺乏層次。由於隴南整體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欠發達,我市法律服務業務的主要內容還停留在傳統的訴訟代理這一服務領域,非訴訟法律業務一般侷限於法律顧問業務,其他非訴訟法律業務開拓不足,參與項目論證等事前預防性的法律事務不多。涉外法律事務較少。對一些新興的經濟領域,缺乏超前研究,缺乏新經濟知識和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幫助服務對象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欠缺。同業發展缺乏層次。全市尚缺乏起行業領頭作用、具有相當規模和檔次的律師事務所,即缺乏“龍頭企業”。全市各律師事務所基本上處於同一檔次的業務競爭,缺乏高端法律服務,層次不分明,特色不明顯。

(三)縣級司法局監管職能偏弱,法律服務業重經濟效益輕社會效益。現行的法律服務行業的管理職能,高度集中在地市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無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權,出現“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上下兩張皮”現象,管理實效大打折扣。現行的法律服務業實行業務歸行業協會管理,行政事務歸司法行政管理的“雙結合”管理制度,由於縣級未設行業協會,業務管理對縣級來說就存在空白點。導致縣級監督管理職能未能充分發揮,出現監管不到位的現象。各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服務所,屬從事法律服務的中介組織,現在稱其爲新社會組織,不是機關、事業單位,它們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法律服務行業應追求的社會效益,導致“利益至上”的不良傾向,出現諸多行業弊病。在此,要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個人利益與行業整體利益相統一,難度大,辦案質量的監管更爲重要和迫切。

三、意見建議

如何進一步發展與規範法律服務業,爲隴南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建議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均衡佈局法律服務資源,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要力爭法律服務機構覆蓋全市各縣區、各鄉鎮、各村落(居民點),在縣區司法局打造集律師、公證、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司法鑑定爲一體的一站式、便民化的法律服務窗口,爲羣衆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在鄉鎮,依託司法所打造便民接待法律服務平臺,方便鄉鎮羣衆能及時獲得法律服務。在村落(居民點)打造獨具特色的司法行政工作室(站),將法律服務職能拓展到到最基層,延伸到羣衆身邊。搭建完善的、覆蓋縣鄉村三級的法律服務機構,不斷滿足羣衆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人員方面,將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大學生、志願者,律師、公證員等充實到三級法律服務機構中,爲羣衆提供專業化的、常態化的法律服務。經費方面,加大中央政法轉移支付力度,爲三級法律服務機構的正常運轉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同時,鼓勵法律服務機構合理收取服務費用,實現自我收益,減輕財政負擔。

(二)進一步提升法律服務隊伍整體素質,改進法律服務方式方法。一是加強教育培訓。通過分級培訓,提高法律服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建立法律服務單位之間、法律服務單位與基層司法所之間的聯繫交流制度,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實現共同提高。二是加強教育引導。建立健全法律服務業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制度,綜合運用教育、紀律、法制等手段,引導法律服務人員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自覺抵禦“利益至上”的不良傾向,革除行業弊病。依法辦案,誠信服務,使法律服務隊伍真正成爲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的楷模。三是積極引導法律服務人員樹立大局觀念,參與信訪處理、矛盾糾紛化解、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活動,參與重大項目建設,爲隴南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做出貢獻。

(三)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力度,提升法律服務質量水平。加強對法律服務市場的檢查監督與管理指導,加強教育整治。重點整治法律服務人員在執業活動中涉及的損害當事人利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及損害法律嚴肅性的違法違紀問題,增強法律服務行業的社會公信力。依法及時查處違法違紀行爲。建立健全法律服務人員執業公示制度、服務質量跟蹤反饋制度、責任賠償和不良執業登記制度,大力推行掛牌服務和服務承諾,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健全法律服務行業和從業人員信用等級考評體系和信用信息披露制度,通過對法律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的相關信用信息的及時披露,爲社會各界查詢法律服務機構信用信息提供服務。擴大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的管理權限,從擴權強縣的改革思路出發,下放上級司法行政機關關於法律服務業設立變更、人員註冊驗審、監管處罰等主要管理職能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允許設立縣級行業協會,加強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對法律服務業的業務管理職能。貫徹執行律師法、公證法,進一步理順法律服務單位與公檢法各家的關係,保障落實律師、公證員的法定權益,調動法律服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法律服務業自身業務的宣傳、宣傳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蹟,樹立法律服務業的良好形象。

(四)進一步拓展法律服務新領域,擴大法律服務規模。鼓勵引導法律服務單位積極開拓非訴訟法律業務、涉外法律服務及其他高端法律服務。打造行業龍頭企業,建設相當規模和檔次的品牌律師所、公證處。積極開展“法律服務直通車”活動,做到法律服務直通車全覆蓋,保證活動形式的多樣化,參與力量的多元化,活動開展的常態化。引導法律服務人員面向基層面向農村面向社區提供服務,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法制保障。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爲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務,推進政府依法行政。鼓勵法律服務業積極引進懂法律、懂經濟、懂外語的複合型、高層次人才,通過多渠道、多方式培養和集聚人才,爲做大做強法律服務業奠定人才基礎。

【第6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調研報告

市農機系統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在又好又快地實施農機富民工程的過程中,先後實施了農機創業行動和新型農機服務體系建設行動,爲完善農機公共服務體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那麼怎麼寫一份報告呢?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調研報告

省司法廳副廳長盧慶祥的一行6人,先後對江西省、浙江省、江蘇省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進行了調研。

7月7日上午,在江西省司法廳進行了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調研座談會。聽取江西省司法廳副巡視員葉青介紹了江西省相關工作的整體概況,江西省司法廳廳辦公室、普法教育處、律師工作處、公證工作處、基層工作處、法律援助工作處和法制處分別介紹了有關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情況和體會。

盧慶祥副廳長認爲江西省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改革工作方面的亮點特色經驗和成果值得學習借鑑,尤其是將“12348”法律服務熱線打造成司法行政“110”、法律援助建立“三個中心”、“十大法治人物”評選、“律師進社區”、“金牌調解”電視節目等亮點工作印象深刻,並給予了高度評價。

7月8日上午,在嘉興市司法局局長陸娟梅、副局長王林飛、秀洲區局局長姚福祥、海寧市局局長金中一等的陪同下,我們對嘉興市部分市區進行了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調研。

先後走訪了秀洲區洪合公共法律站、秀洲區司法行政法律服務中心,觀看了嘉興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專題片和公共法律服務專網演示,聽取了陸娟梅局長關於嘉興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介紹。

盧慶祥副廳長對嘉興市司法行政系統把握嘉興統籌城鄉發展先行機遇,創新工作思路,全力構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做法表示讚賞。認爲嘉興市此項工作起步早,保障足,範圍廣,法律服務資源豐富,隊伍素質強,精神面貌好,能以羣衆需求的角度搭建便民平臺,創新服務方式,積累了很多寶貴經驗,非常值得貴州省學習借鑑。

7月8日下午,在海寧市司法局座談會上,聽取了海寧市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開展情況。海寧市司法局局長金中一介紹了近年來,海寧市創新構建掌上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形成了以“海寧司法”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爲龍頭,海寧市公共法律服務網、“紫薇說法”普法品牌、“@海寧司法”官方微博、“海寧司法12348”公共法律服務微信羣爲補充的,集法治宣傳、法律服務、便民服務、互動交流等功能於一體的虛擬型掌上“法律服務超市”,爲羣衆提供了指尖可達的便捷法律服務。隨後,調研組實地走訪了海寧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社區矯正中心及海洲司法所。

盧慶祥表示,海寧市利用微信公衆平臺等新媒體提供公共法律服務具有鮮明的特色,基礎工作紮實有效,值得借鑑。並希望今後能與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統加強交流,相互取長補短,更好地提升兩省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下一步,將充分借鑑吸收浙江經驗,更好、更快地推動貴州司法行政工作科學發展。

7月9日,調研組來到江蘇省司法廳。在江蘇省司法廳聽取了副廳長萬力介紹《關於推進江蘇覆蓋城鄉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思考與實踐》。廳律管處、法制處分別介紹了有關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情況和體會。

盧慶祥副廳長認爲江蘇省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改革工作方面的亮點特色經驗和成果值得學習借鑑,尤其是在完善網絡、研發產品、擴大供給、加強保障方面,打造出了一個富有特色的江蘇經驗,尤其是在有力的組織保障、制度保障、人才保障、經費保障上給與一定的肯定。

7月10日,調研組來到了南京市江寧區司法局考察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在市局李世剛副局長、區局王鋼副局長陪同下進行了調研。

調研組對江寧局12348協調指揮中心、法援中心、秣陵司法所進行實地考察,觀看12348網絡視頻實時監控系統、網絡視頻會議系統的實際操作。對江寧局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進行高度的肯定及評價。

對江寧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整合調解、法律援助和社區矯正資源,實現一體化法律服務;推動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依託司法所掛牌成立,由司法所與法服所、律所開展“所所共建”,定期或預約爲社區羣衆提供服務;全區200個村(社區)法律顧問全部配齊;依託基層調委會組織,在各村(社區)普遍建立司法行政服務站。利用“12348”視頻指揮平臺,在局機關和各級法律服務平臺之間實現“一線通”,全區基本建立起“區、街道、村(社區)”三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城市半小時、農村一小時”法律服務圈初步成型。給予肯定,並將好的經驗帶到貴州,更好的推動貴州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發展。

建議:一方面,抓好平臺建設,建好四個體系。

一是建立服務平臺組織體系,解決“在哪裏開展服務”問題。服務平臺組織體系包括實體平臺和網絡平臺兩部分。其中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由縣級司法行政綜合服務中心、鄉鎮(街道)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社區(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組成;網絡平臺包括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建立的“12348公共法律服務專線”及以互聯網爲依託建立的具備法律服務、法治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功能的“公共法律服務網”。

二是建立服務產品項目體系,解決“提供什麼服務”問題。制定指導全省的公共法律服務項目清單,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產品化。項目按需設置,居民自主點單,通過向城鄉居民印發《公共法律服務手冊》等形式,及時向社會推出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產品,明確各個產品項目的具體內容、服務模式、供應渠道和最新政策,方便羣衆選擇,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羣衆的法律服務新需求。

三是建立服務供給配量體系,解決“如何集約服務”問題。舉例來說:把信訪中心和司法行政綜合服務中心安排在一個大廳合署辦公,羣衆有矛盾糾紛來上訪,信訪中心接待、登記,綜合服務中心有專業調解員跟進調解,調解成功了,可以寫個協議書進行公證,不成功可以找律師幫助打官司,打官司固定證據我們可以提供司法鑑定服務,打不起官司的我們還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在這個過程中還把法治宣傳貫穿其中,這就形成了一條龍的集約服務。

四是建立服務指標考評體系,解決“確保規範服務”問題。這是對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的質量和成效進行管理和評價的制度性安排,其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於提高人民羣衆對公共法律服務的認同度和滿意率,也是促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規範化、制度化發展的主要保證。主要包括:服務設施、人員配備、工作流程、業務規範、服務績效和滿意度評估等方面的工作。

另一方面,實施“四大工程”,提升服務水平。

一是實施法律服務利民工程。通過頂層規劃立標準,基層實踐接地氣,網上網下齊頭並進,線上線下同時進行,推進了公共法律服務覆蓋城鄉居民的一體化建設。依託市縣鄉村四級服務平臺,將法治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司法鑑定、司法考試、公證九項職能“打包”綜合提供,查詢服務、窗口服務、預約服務、上門服務等服務方式齊頭並進。

二是實施法治宣傳育民工程。組織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圍繞首個“國家憲法日”開展了集中宣傳活動。抓好重點對象法治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憲法與中國特色法律體系,宣傳與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改善民生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是實施法律援助濟民工程。重點抓好羣體法律援助,開展了“農民工討薪行動”、婦女維權、殘疾人法律援助月等專項活動。與公安部門聯合在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與市婦聯對接,建立了婦聯法律援助工作站運行機制。依託市縣鄉村四級法律援助工作網絡,打造城鎮半小時、農村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推行法律援助“綠卡”制度,建立困難羣衆資料庫。推動便民示範窗口建設,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務長效機制。建立健全“12348”法律服務熱線法律諮詢、糾紛調處、普法宣傳、綜合服務、政務監督、協調聯動等服務功能。

四是實施人民調解安民工程。重點抓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實行人民調解“網格化”管理,在省、市、縣廣播電視臺開闢了人民調解欄目,引領調解工作向精細化發展。大力推進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共建立交通事故、醫療糾紛、消費糾紛、勞動爭議等各類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20個。建立法律專家庫和人才庫。適應新形勢,積極探索創建了以人民調解爲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的“三調聯動”機制。應用了社會矛盾糾紛網格化排查預警系統,對全省矛盾糾紛情況進行信息化管理,使我省公共法律服務邁向新臺階,取得更大的成績。

【第7篇】於法律服務業調研報告

有關於法律服務業調研報告

法律服務業,是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基層法律服務以及國家司法考試等服務項目的統稱。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是中央和省委從推進法制建設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基層法律服務以及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者,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支新生力量,這支力量在維護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法規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起到越來越重要作用。改革開放以來,隴南法律服務業取得了較快的發展,爲隴南的法治建設和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與問題。爲了更好地推進隴南法律服務業的科學發展,隴南市司法局通過深入調研,現將隴南法律服務業現狀、問題、建議等報告如下。

一、隴南法律服務行業的發展概況

隴南法律服務業是隨着改革開放進程和民主法治建設的加強逐步發展壯大起來的。

(一)從無到有的發展歷史

(二)近幾年隴南法律服務業快速發展

二、隴南法律服務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服務領域狹窄、發展缺乏層次。由於隴南整體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欠發達,我市法律服務業務的主要內容還停留在傳統的訴訟代理這一服務領域,非訴訟法律業務一般侷限於法律顧問業務,其他非訴訟法律業務開拓不足,參與項目論證等事前預防性的法律事務不多。涉外法律事務較少。對一些新興的經濟領域,缺乏超前研究,缺乏新經濟知識和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幫助服務對象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欠缺。同業發展缺乏層次。全市尚缺乏起行業領頭作用、具有相當規模和檔次的律師事務所,即缺乏龍頭企業。全市各律師事務所基本上處於同一檔次的業務競爭,缺乏高端法律服務,層次不分明,特色不明顯。

(二)縣級司法局監管職能偏弱,法律服務業重經濟效益輕社會效益。現行的法律服務行業的.管理職能,高度集中在地市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無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權,出現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上下兩張皮現象,管理實效大打折扣。現行的法律服務業實行業務歸行業協會管理,行政事務歸司法行政管理的雙結合管理制度,由於縣級未設行業協會,業務管理對縣級來說就存在空白點。導致縣級監督管理職能未能充分發揮,出現監管不到位的現象。各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服務所,屬從事法律服務的中介組織,現在稱其爲新社會組織,不是機關、事業單位,它們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法律服務行業應追求的社會效益,導致利益至上的不良傾向,出現諸多行業弊病。在此,要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個人利益與行業整體利益相統一,難度大,辦案質量的監管更爲重要和迫切。

【第8篇】關於法律服務工作的調研報告範文

爲了進一步拓展和規範我市法律服務業,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促進法律服務業的健康發展,更好地爲“踐行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新**”的發展主題和打造“跨越發展的展示區、統籌發展的先行區、和諧發展的示範區”的奮鬥目標提供法律服務,2022年12月中旬,我與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公證處工作人員對我市法律服務業進行了專題調研。我們先後聽取了邵伯鎮、真武鎮司法所、江淮盛律師事務所關於法律服務業的情況介紹,實地考察了部分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並同法律工作者、社區幹部、掛鉤企業負責人進行了深入的座談分析。現將本次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當前我市法律服務工作的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我市法律服務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爲指導,從拓展着眼,從規範入手,我市的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等法律服務業和法律援助事業蓬勃發展,較好地發揮了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爲等方面的職能作用,促進了政府依法行政、企業依法經營、公民依法維權,在保障司法公證、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

我市現有律師事務所5家,執業律師38名;公證處1家,執業公證員5名;基層法律服務所26家,法律服務工作者92名;法律援助中心1家,法律援助律師(工作者)和志願者207名;司法鑑定機構1家,司法鑑定人4名。

1、律師成爲法律服務主角。

全市律師積極圍繞經濟工作“中心”,主動介入招商引資、沿江開發、園區建設、拆遷整治、重大工程項目等領域,已成爲法律服務業的主體力量。2022年我市律師共擔任法律顧問281家,辦理各類訴訟及代理893件,避免經濟損失1.6億元,實現業務創收551萬元。律師參政、議政的能力不斷提高。目前,全市有1名律師擔任揚州市人大代表,2名律師擔任**市政協委員,6名律師擔任市政府法律顧問。

2、公證法律服務成績顯著。

2022年*9587件,比2022年增長14%,其中涉外和涉港、澳、臺公證3187件;公證業務收入達350餘萬元,比2022年增長18.9%。2022年獲得“江蘇省文明公證處”稱號,2022年榮獲揚州市公證工作第一名。

3、基層法律服務作用獨特。

基層法律服務主要業務市場是面向農村。2022年全市基層法律服務所共擔任法律顧問834家,其中擔任鎮政府、事業單位、村居委會321家,開展各類業務1804件,避免經濟損失4234.2萬元,實現業務創收198.4萬元。

4、法律援助事業迅猛發展。

2022年我市率先在揚州建立起法律援助市-鎮-村三級工作網絡,初步形成較爲完整的法律援助體系。2022年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326件,比2022年增長41.7%,340名受援對象滿意率100%。2022年1月被司法部評爲全國法律援助規範與質量檢查活動先進機構,今年6月又被評爲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

5、司法鑑定逐步走向規範。

2022年元月我市在市人醫成立司法鑑定所,進一步規範我市法醫臨牀類司法鑑定服務行爲,初步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自成立以來完成法醫臨牀鑑定近300件。

二、我市法律服務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在充分肯定我市法律服務業取得長足發展的同時,也不能不看到,法律服務業在發展進程中暴露出的以下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1、法律服務組織機構規模偏小。

主要表現爲:從人數上看,每家律師事務所平均不到10人,低於全國平均水平11人;每家基層法律服務所不到4人,都屬於小型所。從執業律師佔總人口的比例來看,我市爲萬分之零點三六,遠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萬分之壹點零八。我市法律服務組織機構規模偏小,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市的法律服務還處於較低的水平上,與我市經濟水平不相適應。

2、法律服務專業化程度較低。

以律師爲例,我市執業律師文化程度在大學本科以下的6人,佔律師執業總數的15.38%,其中還有高中學歷1人,且非法律專業3人。從律師業務來看,律師們還普遍缺乏專業化發展意識和提高專業化水平的措施。不少律師出於“生存”需要,無論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或其他類型的案件,幾乎是有什麼接什麼,接什麼做什麼,把自己塑造成“萬金油”律師。從總體上看,我市法律服務隊伍素質不夠高,不僅表現爲學歷偏低,而且知識結構單一,專業化程度低,外語能力不強,尤其是涉外涉新人才不足。

3、法律服務服務渠道窄。

目前我市法律服務機構有12家集中在城區,佔到35%以上,其他22家法律服務機構(全是法律服務所)分佈在12個鄉鎮。法律服務所因改制被推向市場,競爭加劇,不少法律服務人員流失,現有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比改制前減少35%以上,平均每鎮服務人數不到6人。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佈局不合理,服務渠道窄,基層法律服務力量薄弱,不能滿足城鄉居民法律服務需求。

4、法律服務管理手段弱。

按照現行法律法規,我市作爲縣級市,其法律服務管理權限僅限於對法律服務人員批評教育、調查上報,對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爲沒有行政處罰權,只能管事,難以管人,管理手段軟弱。

【第9篇】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調研報告

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調研報告

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現狀

爲使法律服務深入基層,貼近羣衆,縣司法局以“53321”的模式強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法治宣傳、人民調解、公證、法律援助、特殊人羣管理等工作。一是構建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在不斷完善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的基礎上,通過試點先行、逐步推進、目前正在建設中的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已經建設完成的縣永樂鎮公共法律服務站,130個行政村(社區)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室,48個貧困村建立法律援助聯絡點,各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公示欄和普法、法律服務微信羣,全力整合法律援助、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職能,在縣級平臺爲廣大羣衆提供“窗口化、綜合性、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在鄉鎮級平臺開闢開放式服務大廳爲羣衆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援助、糾紛調解等“常日製”“坐診”服務,在村級平臺提供“預約式”“定期制”的法律諮詢、人民調解服務,切實增強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讓羣衆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優質的法律服務。二是打造“互聯網+”線上互動平臺。積極打造“司法行政”公衆號,並在上面設置“新法速遞”“律師服務”“法治禮包”等核心欄目,開放法律知識學習、法律問題諮詢、法律服務引導、法律援助申請等功能,努力形成公共法律服務與電子網絡平臺對接互通、有機融合的服務機制,全力縮小公共法律服務供給的時空距離和質量差異。三是健全“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立足“12348”24小時法律服務熱線,以縣法律援助中心爲龍頭、法律援助工作站爲骨幹、法律援助聯絡點爲補充的“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已全面實現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蓋,村(社區)法律援助聯絡點覆蓋率已達100%,讓法律援助服務直接延伸最基層、最前沿,讓羣衆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法律援助,降低維權成本。

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公共法律服務總量不足。一是服務供給方式傳統。我縣公共法律服務是政府傳統的管理類模式,公共法律服務的提供方式、服務內容等基本由政府單向確定,與社會和羣衆的要求有差距,供需脫節現象依然突出;二是服務領域狹窄。僅能滿足於一般民事、婚姻家庭、基層基礎法律服務,服務總體水平不高;三是法律服務資源匱乏。律師是法律服務的主力軍,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但我縣律師數量爲3人,突出的供需矛盾,成爲制約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瓶頸,基層羣衆“找法難”“用法成本高”問題比較嚴重。

(二)公共法律服務結構不協調。一是服務平臺還不完善,目前,我縣公共法律服務主要依靠“12348”法律服務熱線,輔以縣局法治微信,線下平臺爲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但服務流程和評價標準還不統一,線上線下未實現無縫對接;二是服務功能未有效發揮,法治宣傳方式傳統、“誰執法、誰普法”未得到有效落實;專職人民調解員匱乏,調解組織作用發揮不明顯;法律顧問作用發揮不充分。

(三)公共法律服務機制不健全。一是工作推進機制不完善。部分黨政領導對建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重視不夠、支持不力,部門協調配合不夠,司法行政“孤掌難鳴”。二是保障機制不完善。投入嚴重不足,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的制度體系尚未完全建立,導致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基層基礎嚴重滯後。

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下步工作建議

(一)抓好服務體系建設的整體設計。一是出臺政策文件。縣委縣政府出臺縣公共法律服務建設實施意見,明確公共法律服務的性質定位、對象範圍、供給機制、保障措施等,細化相關部門職能職責,形成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推進合力。二是加大政府投入。擴大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的範圍,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陣地建設和經費投入保障機制,把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列入政府採購目錄,調整完善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個案補貼標準。三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務社會知曉度。利用縣、鄉、村三級法律服務網絡積極宣傳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三大實體平臺”。

(二)健全公共法律服務線上線下平臺。一是強化實體平臺。規範化建設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強化縣法律援助中心的龍頭引領作用,理順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聯絡點工作機制,發揮“一小時法律服務圈”作用。二是拓展線上平臺。以“12348”法律服務熱線爲統領,集微信、移動app、公共法律智能服務系統爲一體,建成具有九寨特色、科技和互聯網含量更高的公共法律服務網上平臺,規範網上服務、管理、監督流程和標準,讓羣衆真正享受到“一鍵式”完美法律服務。

(三)優化公共法律服務資源配置。一是加大 法律服務機構招引和培育,通過政策減免、場地租賃優惠、業務優先供給、稅收減免等方式,鼓勵引進律師事務所、司法鑑定所等,制定扶持政策努力把現有法律服務機構建成品牌服務單位,提升影響力和服務水平。二是加大 法律服務人才培養,將法律人才納入縣級人才培養計劃;強化公共法律服務人才培訓,加大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招錄,不斷充實法律服務人才隊伍。三是培育法律服務社會組織。指導和支持建立以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爲宗旨的新型社會組織,完善法律志願服務制度,吸納高校師生、志願者、退休政法幹警參與,推動建立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