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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調研報告多篇

政府的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深化與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調研報告

即將召開的中共中央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將以“依法治國”作爲專題討論,標誌着我國依法治國、法制化進程的全面提速。而對承載着具體行政職能的政府部門,在依法行政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除了政府部門依靠自身力量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還需要依靠專業力量對政府重大決策、規範性文件擬定、對外交往與重大項目建設、信訪與行政調解、具體行政工作等方面提供法律諮詢、風險評估及合規建議。農工黨寧波市委會法律工委會結合近年來寧波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具體情況,組織了專門人員進行專題調研。

一、xx市法律顧問工作的現狀與特點

(一)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化

xx市政府高度重視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早在xx年就專門制定了《xx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相較於xx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出臺,以及包括溫州等地市相關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也是在xx年之後出臺。我市在全省應當是較早將政府法律顧問提升到制度化、規範化。

(二)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全市已普遍推進

截止目前,全省有超過xx家處級以上政府部門聘請法律顧問。寧波市政府及縣市區政府均以政府法律顧問團(組)形式,從律師事務所、高校聘請律師、法學專家等作爲政府法律顧問。多數局級政府部門也單獨聘請了專業律師作爲政府法律顧問。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在全市已經普遍推進。

(三)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擴展到公共法律服務

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從原來爲政府部門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以外,還通過政府搭建平臺,由政府法律顧問或專業律師向平臺上的單位、個人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有效的幫助社會單位、個人預防與控制法律風險,化解矛盾糾紛。其中,包括寧波市司法局近幾年推廣的“一村一法律顧問”的農村法律顧問制度,在全國屬於首創,其經驗並司法部推廣;另外,例如以寧波市總工會、司法局共同搭建平臺,勞動法律師進企業,規範企業用功制度;以外經貿局、司法局共同搭建涉外律師平臺,爲寧波外貿企業提供法律體檢;以交通委、司法局牽頭,讓律師爲交通企業提供法律體檢服務;還有街道、社區組織的律師進樓宇等。這些形式多樣的律師法律服務,均體現了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已經擴展到公共法律服務領域。

從調研現狀而言,寧波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總體上呈現“有體系、有廣度、有效果”的特點。但調研中也發現了一些存在的問題,有待進一步改善。

二、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榮譽化、形式化

經訪問多位擔任寧波市及部分區縣政府的法律顧問專家,在談及他們在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最大體會時,直言政府法律顧問更多時候對他們是一種職業榮譽,擔任了政府法律顧問的律師、教授,在各自行業中的美譽度會明顯提升。但是,這種政府法律顧問長時間出現“只顧不問”的狀態。政府法律顧問成爲“榮譽”的代名詞,逐漸形式化,並未實際參與到政府決策的法律意見諮詢工作中來。

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出現“榮譽化”、“形式化”問題,在結合相關調研情況分析,主要有如下幾個原因:

1. 政府工作人員更願意向自己體制內的法律智囊團諮詢法律意見。例如市政府及縣市區有自己的法制辦,各部門有自己的法制科,在很多時候都會詢問他們的專業意見。另外,在涉及潛在法律風險或糾紛時,政府工作人員更多願意直接向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門直接諮詢,而不是向市場化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諮詢。人民法院的法官也會經常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各類內部協調會,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很多政府工作人員認爲,法院是做出判決的,其意見比律師的意見要更加權威或可信,而且法院都是屬於公務員體系內,有更多接觸熟悉機會和相似話語。因此,無論是從先天的疏密關係,還是從法院等司法機關的權威角度,都影響到政府部門更願意向誰諮詢法律問題。這樣,政府外聘的法律顧問就會邊緣化,出現“只顧不問”的狀態。

2. 政府內部決策程序會無法兼顧到事先諮詢法律顧問。政府部門有自己的內部決策程序,很多時候一些重大決策涉及到公共利益、社會秩序、綜合治理、宏觀調控等方方面面複雜局勢。從政府而言,不會在前期方案未成熟之前就諮詢外聘的政府法律顧問,而很多時候一旦成熟方案已經出臺,有時政府部門會認爲再去讓外聘法律顧問參與也無必要。這樣,政府決策程序本身,與法律顧問前期參與的重要特徵,無法兼顧。政府法律顧問無法提前參與到政府的一些重大決策的法律會診,久而久之,也會逐漸沒有積極性,加劇了“只顧不問”的問題。3. 律師的先天特性導致政府部門對其缺乏足夠的信任感。律師最早來源於西方社會,在近代發達國家的律師作用更多的體現在約束公權力。而加上律師行業已經完全市場化,屬於體制外的隊伍。因此,對於很多政府部門聘請法律顧問,更多是完成一個形式或任務,對於律師提供的諮詢意見有如芒在背,覺得政府部門不應該完全向體制外的律師這種自由職業者去託底諮詢,沒有充分的信任。 這種律師先天的特性,在沒有充分信任基礎上,也會約束其作爲政府法律顧問作用的發揮。

4. 無償模式下的政府法律顧問註定導致榮譽化。政府法律顧問是外聘的律師或大學教授,其提供的法律諮詢是一種服務工作。如果是完全的無償模式,會導致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缺乏市場操作,即在提供服務、花費時間、提供智慧嘗過的專業勞動後,如果沒有報酬,政府法律顧問的身份,那麼資深律師、法學教授而言,呈現“榮譽”、“頭銜”的成份會更多一些,而不會真正花費時間、精力去有效率的提供法律服務,做好政府的法律參謀。而恰恰目前大部分政府法律顧問都是無償的,而且是越高級別的政府部門聘請法律顧問,更少出現有償的政府法律顧問服務。

(二)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沒有充分體現專業對口

從目前政府聘請法律顧問的情況看,比較看中的是律師、教授的資歷,而專業對口沒有得到充分重視。

在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善、複雜的今天,律師行業也呈現專業化趨勢,包括刑事、建築房地產、知識產權、海事海商、國際貿易、勞動等法律專業領域,都需要術業有專攻;而“萬金油”的律師時代已經過去。政府部門應該像企業尋找法律顧問的思維一樣,需要找對自己部門專業對口、有用有效的,而不是一味圈定在資格老、名氣大的律師。例如,包括市政府在內的各級政府部門,聘請的政府綜合法律顧問團,應該優先考慮行政法專業律師;而各個部門,例如海事局應當優先聘請海事律師,知識產權局應當優先聘請知識產權律師,外經貿局應當優先聘請國際貿易專業律師,住建局應當優先聘請建築房地產方面的專業律師等。

(三)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沒有建立考覈機制

目前,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沒有年度和聘期考覈機制。這導致政府無法科學有效評估政府法律顧問的工作。這裏,主要是因爲:

1.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很多時候確實沒有量化標準,直接導致政府無從下手,不知從什麼方面考覈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而全部依賴定性考覈,也會太過主觀。

2. 無償模式或小額收費模式下,也很難爲情對政府法律顧問追加考覈約束。

3. 政府法律顧問一般爲資深律師及法學教授,即使考評也是一般依賴主觀印象,而不會不顧及到中國也有的“面子”因素。

(四)法律顧問聘請程序上沒有完全實現市場化、透明化

政府法律顧問的無償模式,是缺乏市場化操作的表現之一。而在政府法律顧問的聘請程序上,也還沒有完全實現市場化、透明化。

目前寧波市政府及區縣政府法律顧問團是根據當地司法局的推薦;有的局級政府部門外聘法律顧問,更多的是部門主管領導或負責領導確定。政府聘請法律顧問,在程序上缺乏市場化、透明化的運作,會導致缺乏競爭和優勝劣汰機制,會使外界對政府聘請政府法律顧問的程序產生質疑。特別是有償模式的政府法律顧問服務,應該列入政府採購項目,按照招投標程序確定政府法律顧問機構及律師。

(五)政府法律顧問的利益衝突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根據律師法,律師不得進行雙方代理或者從事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而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層面,會出現兩種類型的利益衝突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1. 律師受聘作爲某個政府的法律顧問,按照相關規定,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應作爲法律顧問的受聘主體。這樣,如果出現與某個政府存在法律糾紛的事務時,這裏該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就需要按照避免利益衝突原則。而實際情況是,因爲很多政府法律顧問只是無償的“榮譽性”稱號,有時出現該律師事務所其他律師代理行政行爲相對方的案件,就會出現利益衝突,但是沒有引起重視。

2. 在“一村一法律顧問”中,法律顧問既要充當村委會的法律顧問,也要兼着接受村民的委託諮詢。而在村民與村委會存在矛盾或糾紛中,律師作爲該村法律顧問的利益衝突問題,也就會出現。像此類政府法律顧問向公共法律服務領域推廣時,一方面是政府的法律顧問,一方面又爲政府所管轄的單位、個人提供法律服務。如果出現利益衝突,政府如何處理?律師事務所如何處理?這些都需要引起重視。 上述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中存在的五個問題,如果歸納成一點,就是政府法律顧問工作需要考慮市場化因素。

三、深化與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建議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圍繞着如何深化與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我們提供如下建議作爲參考:

(一)從政府層面;

1.充分考慮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市場化因素

(1)建立與完善政府法律顧問的有償服務模式。政府聘請政府法律顧問參照市場標準,對各級政府部門的法律顧問明確公允、有償的政府法律顧問服務價格區間。這樣,即能解決政府法律顧問本身的激勵問題,也能夠納入到政府採購範圍,並對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也能運用市場手段進行考覈、評價、驗收。聘請政府法律顧問的經費,列入到政府年度常規預算,讓法律顧問工作實現經費保障的常態化。

(2)選聘政府法律顧問程序透明化。按照政府採購招投標程序來確定與聘請政府法律顧問,由政府購買法律顧問服務。對政府所要的專業對口的法律顧問,在資質職稱、從業年限、律所規模等設定招標門檻,在優秀的律師事務所、優秀律師中通過透明、公開程序選定政府法律顧問。

(3)重視政府法律顧問的專業對口問題。根據不同職能部門的要求,以及某領域法律顧問工作的迫切需求,專業對口選定、聘請某領域的專業律師、專家作爲該領域的政府法律顧問。讓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能夠真正落到實處,真真切切幫助政府在某專業領域預防、控制法律風險,規範政府行政。

(4)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量化考覈機制。結合定量、定性考覈標準,實行優勝劣汰,讓政府法律顧問在有償服務模式下,能夠提升法律顧問服務工作的質量,讓政府法律顧問認真、勤勉的提供專業服務。

(5)繼續細化、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流程。建議按照市場規則,與政府法律顧問簽訂聘用協議、保密協議,對重大顧問事項的工作成果書面化,提供書面法律意見。書面化的法律顧問工作成果,列入到考覈範圍,對其專業度、準確度、參考價值進行評價。

2.區分不同性質的政府法律顧問內容,採取不同的工作方式

(1)涉及政府重大決策、重大公共事務、重大社會危機事件等情況,需要提高法律顧問工作的層次與級別,做到重大事情重點顧問。可以採取如下工作方式:

第一,多方集中法律會診

對涉及政府重大決策、重大公共事務、重大社會危機事件,政府部門可以採取召集政府法制辦、專業律師、高校法學教授、司法部門(包括公、檢、法)進行集中法律會診、會商。多方集中法律會診,需要有預見性的針對可能出現的重大法律風險提供政府部門相關法律顧問意見;如果出現司法案件後,相關司法部門應當予以迴避。

第二,在本市範圍外聘高層次法律專家諮詢

邀請全國性的權威專家或境外法律專家,針對本市涉及到的重大法律問題,或者涉及寧波市對外交往、境外政府合作項目的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特別法律顧問諮詢。

(2)對於政府法律顧問的常規內容,多采取“嵌入式”、“常態化”、“成果化”的工作方式。

第一,事前“法律評估”——對政府事務審批流程中,引入法律風險“評估評測”,由政府法律顧問提供“評估報告”,分析與評估政府事務的法律風險,供政府部門參考;

第二,年度“法律體檢”——對政府整體的行政事務,由政府法律顧問每年度對政府的工作事務內容及所涉文件進行“法律體檢”,出具體檢報告,指出已有法律問題或風險,提出修正、完善、預防等建議。

第三,事後“法律審計”——參照“財務審計”方式,對政府工作人員任職期間行爲,或者對某政府部門的某項事務,就涉及的法律合規問題,進行“法律審計”。

通過上述對政府法律顧問內容進行區分,考慮重大、常規事務的不同性質,採取不同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方式,重點問題集中會診,常規問題常態跟進,有的放矢。這樣,能夠解決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只顧不問”的內容空洞化、形式化,切實幫助政府提供有用的法律諮詢意見,爲正確決策與依法行政提供有效可靠的法律顧問服務。

3. 建立備選顧問機制(法律顧問庫)

針對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問題,建議建立政府法律顧問的律師顧問備選機,建立法律顧問庫,即在政府法律顧問在利益衝突不能代表政府時,應當啓用備選顧問。

在條件成熟時,可以參考美國、香港等地政府部門,建立專門代表政府的律師隊伍,或者設立只爲政府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機構,從而徹底解決利益衝突問題。(二)從法律顧問層面:

1.根據相關部門制定的法律服務收費標準,以及參照市場標準,對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提供標準、透明、公允的價格。避免最後競聘政府法律顧問時出現低價競爭、價格虛高等不良情況。

2.嚴格遵循利益衝突迴避原則,避免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律師或律師事務所陷入到利益衝突中,造成執業違規、違法。

3.專門針對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有針對性的完善政府法律顧問的工作流程,建立完整可查的工作臺賬,顧問工作成果書面化。

4.律師事務所受聘作爲政府法律顧問時,應當配備專業對口的律師團隊支持相對應領域的法律事務,提高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專業水平與質量。

5.建議法律意見書責任制,對法律意見書的專業度、有效性等具體落實責任人,加強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政府法律顧問的責任心。

6.政府法律顧問人員需要深入掌握、瞭解政府事務流程、政府工作思維,樹立大局意識,遵守保密制度,更好的理解政府事務的特性,提供有針對性的諮詢意見。

【第2篇】關於政府採購監管與問責的調研報告

關於政府採購監管與問責的調研報告

政府採購是規範財政支出、節約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一項重要舉措。我國自《政府採購法》實施以來,政府採購得到長足發展,但也還存在着一些問題和不足,亟待解決。最近,我們圍繞“加強政府採購監管和問責制度建設”這一課題開展了調研,對當前政府採購的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了總結分析,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

近年來_____省政府採購監管工作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_____省政府採購規模逐年擴大,政府採購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不斷提高。20xx年,全省政府採購僅45.53億元,20xx年達到133.44億元。20xx年底,全省政府採購規模實際完成190億元,節約率7.9%。與此同時,各相關職能部門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強化制度建設,規範運作程序,推動政府採購有序進行。

健全規章制度。先後研究出臺了《_____省政府採購評審委員會工作規程(暫行)》、《_____省政府採購評審專家抽取暫行辦法》、《_____省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_____省政府採購供應商質疑處理暫行辦法》等20多個規範性文件。各市州結合實際也相繼出臺了一些管理辦法,如《成都市市級協議供貨管理辦法(試行)》、《廣元市市級政府採購工作規程》、《巴中市市級政府採購詢價採購工作規程》等。

完善監管體系。省、市、縣三級普遍建立了政府採購中心,在採購管理機構統一監督管理下具體實施政府採購事項,基本形成了“管採分離、機構分設、政事分開、相互制約”的監管體系。全省建立了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的聯合協調監督機制,通過專項檢查、舉報受理等方式加強了日常監管。一些地區還通過在採購過程中推行電子化監控攝像技術手段,報送《政府採購項目信息記錄表》,對採購過程實行全程動態監管。

規範採購運行。20xx年正式啓用“_____政府採購網”作爲全省政府採購信息發佈平臺,承擔全省政府採購信息的發佈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在此基礎上開發了“專家管理系統”和“代理機構管理系統”,研發了“政府採購電子評標系統”,建立了全省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目前全省入庫專家共2200餘名,基本實現了省內跨地區、跨部門政府採購資源共享。

當前政府採購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法規制度不夠完善。由於相應法規缺少實施細則和相關配套制度,執行中還存在一些政策的空白點。比如現有法規對政府採購各參與主體的職能定位比較原則,政府採購審批管理的權限和職責不明確,容易導致多頭管理、各行其是等現象發生。對於委託代理採購、部門集中採購等也是有原則性的規定,但對什麼是部門集中採購、部門集中採購是否需要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缺乏明確規定,給實際監管帶來難度。

採購運作不夠規範。主要表現在:一是集中採購中心作爲一個事業單位由誰管理,對誰負責,缺乏明確規定,一定程度存在“ 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現象。二是由於政府採購預算約束剛性不足,預算編制支出項目細化不夠,通用性的辦公用品沒有集中統一配置標準,容易造成政府採購隨意性較大,每次採購規模小、效率低,節約財政資金的潛力有待深化。三是評審專家庫雖已初步建立,但數量少、門類不齊、總體資質水平偏低。尤其市州一級評審專家較爲缺乏,有的市州進入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的僅20餘人。大多數專家爲兼職,一些還兼任了企業顧問,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標的科學、合理、權威,容易導致專家傾向性評標以及專家評審採購的物品“質次價高”等現象。

監督管理不夠嚴密。目前對政府採購的監督比較偏重於事後監督,如何及時有效地發現並解決運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待進一步加強。比如部分供應商採取陪標串標等各種手段影響評審結果,甚至與採購人串通進行“幕後交易”等。採購單位在編制採購技術參數時故意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競爭,招標文件明顯傾向特定供應商,存在指定性和排他性傾向。

相關信息透明度不夠高。目前政府採購中還存在信息公開不夠,透明度不高,社會公衆不知曉,相關當事人不明瞭等問題,這就可能導致採購人指定品牌、代理機構干預評審、評標專家受利益驅動、供應商相互勾結搞串標陪標、政府官員與企業搞權錢交易等問題的發生。

責任追究不夠到位。雖然相關的法規規章明確了政府採購中的各種違法行爲,但對違法行爲的認定、違法的責任、處分的檔次等缺乏具體實施細則,可操作性不強。依據現有的相關規定,問責對象主要是針對直接責任人,對主要負責人決策失誤,領導不力,管理不到位,不正確履行職責等問題,由於缺乏相應的問責規定,因此較難實施問責。在問責方式方面,對政府採購相關機構中屬於公務員的問責方式主要限於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很少運用組織處理等措施。

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監管與問責的對策思考

從根本上解決政府採購中的問題,必須堅持制度規範與監管問責並重,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管和問責機制。

建立信息化運行機制。搭建以採購管理、電子採購、決策支持三大模塊爲主要內容的信息化基本框架,採購程序、採購過程、採購結果都通過信息化平臺向全社會公開,確保政府採購在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前提下實現競爭,真正做到以公開促公正、以陽光防腐敗。一是推行電子化採購。建立供應商名錄庫和政府採購商品價格信息庫,商品價格全部上網公開,協議供貨和定點採購一律實行網上競價。二是建立全國統一的專家庫。整合全國範圍內的專家資源,實行分級分類管理,隨機抽取,管用分離,資源共享,網絡互通。建立專家工作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清除不合格專家。三是建立統一的政府採購信息發佈平臺。規範採購信息發佈的程序、格式和範圍,依託採購網站,在網上專家管理和抽取基礎上,實現網上詢價,網上招投標和網上評標。

建立精細化管理機制。逐步推行規範化標準化管理模式,減少人爲操作的空間。一是嚴格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和計劃。實行政府採購預算和計劃的編制與部門預算“統一編制,統一彙總,統一審查,統一批覆”,由採購中心根據預算和計劃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分期分批集中統一採購,以形成政府採購規模效益。二是嚴格實行部門採購資金集中直接支付。在支付中心設立政府採購專戶,根據採購結果通過專戶將資金直接支付給供應商。三是推行技術參數格式化。在充分市場調研基礎上,針對不同產品的特性和功能要求建立較爲完善的設備採購參數數據庫,杜絕指定性和傾向性。在規範技術參數的基礎上推行統一的招標文件範本。四是推行部門辦公用房裝修、辦公設備等公用設施標準化配置。積極引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對通用設備建立一套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採購指標體系,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增設協議和定點供貨渠道,由全省統一組織實施,實現資源共享。

建立動態化監控機制。切實強化對政府採購的全程監督和動態監督。一是建立政府採購的預算———預審———執行———考評———檢查的全過程管理制度。監管部門要提前介入,關口前移,對政府採購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管。二是建立評標結果後續審查機制。不僅要監督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和質量,還要把商品的售後服務和合同履行情況等納入監督視野。三是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從自身職能出發找準監督着力點。財政部門主要着眼於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審計部門重在採購資金的使用,紀檢監察部門主要從工作人員執行相關工作紀律條規的角度開展監督。

建立制度化約束機制。在宏觀層面,建議加快對《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的研究修改,儘快出臺對《政府採購法》的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採購代理機構的法律定位。在微觀層面,要針對政府採購運作中的一些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設計制度規定。一是建立採購項目責任人制度。採購代理機構對每個採購項目都應確定一名責任人,授權其在職責範圍內全面負責該項目的採購事宜,並承擔相應責任。項目責任人實行任職資格考試製度,持證上崗。二是建立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業務考覈制度。由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圍繞採購價格、節支效果、採購質量、採購效率以及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制度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考覈,並定期公佈考覈結果。三是建立評審專家迴避制度。明確規定專家在被抽取參加政府採購評審中,如發現或知道與採購供應商有利害關係的,有義務主動提出並實行迴避。

建立剛性化問責機制。堅持用權必問責,問責必到人,切實強化政府採購各參與人的責任意識,確保其依法依規開展工作。一是明確承擔責任的主體。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採購單位、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及其責任人員以及供應商、評審專家等參與政府採購的部門和人員,都是政府採購的責任主體,根據其在政府採購中擔當的不同職責,都應承擔相應責任。二是明確問責方式。政府採購既涉及行政層級的內部管理,又涉及政府相關部門與市場主體的行政監管,同時還涉及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交易,因此其問責方式也是多樣的,既要採用相應的行政手段、紀律手段和法律手段,也要重視綜合運用通報批評、停職、辭職等組織處理手段以及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暫停或取消執業資格、列入不良行爲記錄名單等經濟處罰手段。

【第3篇】關於當前政府採購監管工作的調研報告

政府採購是規範財政支出、節約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一項重要舉措。我國自《政府採購法》實施以來,政府採購得到長足發展,但也還存在着一些問題和不足,亟待解決。最近,我們圍繞“加強政府採購監管和問責制度建設”這一課題開展了調研,對當前政府採購的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了總結分析,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

一、近年來我省政府採購監管工作的基本情況

健全三、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監管與問責的對策思考

從根本上解決政府採購中的問題,必須堅持制度規範與監管問責並重,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管和問責機制。

建立信息化運行機制。搭建以採購管理、電子採購、決策支持三大模塊爲主要內容的信息化基本框架,採購程序、採購過程、採購結果都通過信息化平臺向全社會公開,確保政府採購在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前提下實現競爭,真正做到以公開促公正、以陽光防腐敗。一是推行電子化採購。建立供應商名錄庫和政府採購商品價格信息庫,商品價格全部上網公開,協議供貨和定點採購一律實行網上競價。二是建立全國統一的專家庫。整合全國範圍內的專家資源,實行分級分類管理,隨機抽取,管用分離,資源共享,網絡互通。建立專家工作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清除不合格專家。三是建立統一的政府採購信息發佈平臺。規範採購信息發佈的程序、格式和範圍,依託採購網站,在網上專家管理和抽取基礎上,實現網上詢價,網上招投標和網上評標。

建立精細化管理機制。逐步推行規範化標準化管理模式,減少人爲操作的空間。一是嚴格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和計劃。實行政府採購預算和計劃的編制與部門預算“統一編制,統彙總,統一審查,統一批覆”,由採購中心根據預算和計劃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分期分批集中統一採購,以形成政府採購規模效益。二是嚴格實行部門採購資金集中直接支付。在支付中心設立政府採購專戶,根據採購結果通過專戶將資金直接支付給供應商。三是推行技術參數格式化。在充分市場調研基礎上,針對不同產品的特性和功能要求建立較爲完善的設備採購參數數據庫,杜絕指定性和傾向性。在規範技術參數的基礎上推行統一的招標文件範本。四是推行部門辦公用房裝修、辦公設備等公用設施標準化配置。積極引入iso9000

【第4篇】關於加強依法行政工作建設法治政府的調研報告

20xx年3月,國務院發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提出建設法治政府的奮鬥目標。要求各級政府在新形勢下深入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近年來xx區在建設法治政府方面進行了積極的嘗試與探索,主要從依法行政,健全政府決策機制,政務公開,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完善行政監督機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績。

一、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情況:

(一)貫徹國務院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法治政府建設方面。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針,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爲重點,以深化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爲載體,以建設法治政府爲目標,大力開展法制宣傳和執法人員培訓教育活動,嚴格規範性文件審查報備,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全面規範行政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爲,着力推進依法行政進程,爲全區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行政決策機制不斷健全完善,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進一步增強。區政府修訂完完善了《**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建立重大問題、重大決策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專家諮詢論證制度和聽取意見制度,明確行政決策的權限和程序,暢通公衆參與行政決策渠道,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大大減少了決策的失誤。xx年以來,區政府召開常務會議5次,研究重大事項5項。大力推行政務公開,編制修訂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一步增強行政透明度和公衆參與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爲,規範性文件審查報備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斷提高。建立法制機構審覈把關制度、各方協調論證制度和政府常務會議審批制度,嚴格規範性文件制定審覈把關,確保新出臺規範性文件的質量。xx年以來,全區共制定出臺規範性文件3件,其中區政府出臺2件,鄉鎮、部門出臺1件;因政策、法律法規依據不充分審覈未通過的0件。加強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對區政府出臺的規範性文件及時向上級法制機構和同級人大報備審查,主動接受監督。對鄉鎮政府和區政府工作部門的規範性文件,定期督促上報備案,從發文主體是否合格、內容是否合法適當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存在問題的提出書面審覈意見,該糾正的責令糾正,該撤銷的堅決撤銷,保證文件合法。按照“誰起草、發佈,誰負責清理、修改或廢止”的原則,及時組織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xx年以來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區法制辦已經集中清理了xx年到xx年區政府出臺的的規範性文件,並着手清理1990年到xx年出臺的規範性文件,下一步將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臺的規範性文件,力爭實現上級部門下達的目標任務。

(四)積極推行政務公開,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國家機關信息公開 ,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主要是明確職權、明確政府職能及其運作以及流程。 政務公開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內容公開化,對於政府籌劃或正準備進行的各項工作,如城市建設、道路規劃、醫療保健措施、事務處理等分類進行公開,並對各項工作內容及進程予以公開,任何公民都可以通過特定途徑,如政務公開欄、政務公開網絡等進行查詢、監督。區政府門戶網站包括新聞概要板塊,黨務公開板塊(民主決策、制度建設、反腐倡廉),政務公開板塊(文件法規、招商引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新農村建設),並通過書記信箱、區長信箱等方式建立了暢通的信息回饋渠道,保證及時受理羣衆意見建議。另外定期編制發佈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及時透明。

(五)優化政務服務環境方面。按照省、市關於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區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方案》,xx年擬建設區行政服務中心綜合大樓。目前,在原區就業局服務大廳暫時設立了區行政服務中心臨時辦事大廳,並投資40萬元進行更新改造,統一購置了桌椅、沙發、茶几、檔案櫃、複印打印機、電腦等相應的辦公設施。目前,臨時辦事大廳入駐人事、民政、扶貧、住建等12個部門,工作人員26名,辦理服務事項達31項。政府其他職能部門、各鄉鎮也參照政務中心模式建立了相應的行政服務中心,方便了羣衆辦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監督機制方面,堅持規範與監督並舉的方針,積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承諾制、評議制,將執法依據、權限、範圍、程序、時效、責任處罰、收費(罰款)項目、辦事程序及結果、監督舉報方式等事項向社會公開,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羣衆反映和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違法行爲,公開執法程序,限時承諾辦結,及時報備審查,自覺接受行政機關的內部監督。堅持以“兩個規範”爲目標,統一行政處罰的程序和文書格式,做到了行政處罰主體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罰適當,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準確。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面推行了統一票據、罰繳分離制度,各行政部門凡有收費項目和罰沒權的,均辦理了收費許可證和罰沒許可證,收費和罰沒收入全部上繳區財政。建立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認真組織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質量評查活動,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機關科學執法、規範執法的能力和水平。xx年以來,共評查行政處罰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糾正2件。

二、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儘管經過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設取得了明顯進展,區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從目前全區依法行政工作開展情況來看,法制工作中還存在着諸多問題,主要是:

(一)行政執法存在一定不規範的現象,行政違法和不當行爲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制止和糾正。部分執法人員素質不高,依法行政意識不強。一是由於基層部門缺編嚴重,行政和事業人員混崗使用,執法人員調整頻繁,執法隊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執法程序等;二是有的執法人員爲民服務意識不強,工作方法簡單,野蠻執法、粗暴執法。如執法部門追趕違規擺攤設點人員、強行收繳商品,面對農民入市賣菜未交管理費採取粗暴方式強行趕出市場等;三是個別人員政治素質不高,執法動機不純,主觀上存在以權謀私思想,造成隨意執法,利用職權吃、拿、卡、要時有發生。

(二)部分行政部門領導、幹部因爲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識儲備造成法律意識淡薄,對涉及本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決現實中的問題,造成工作延誤。有的行政部門“行政權至上”觀念嚴重,在行政管理中總想包攬一切,管了不該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另外個別部門之間職能不明,執法權限模糊,造成多頭執法,給行政執法工作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三)行政執法責任制缺乏明確標準,責任沒有真正落實。一些部門執法主體資格、職責範圍、職權依據不明確,執法程序混亂,未將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對行政執法過錯行爲只糾正不懲戒,只追究單位責任不追究執法人員責任,只考核不獎懲,削弱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機構的力量較弱,職能作用難以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編制較少,專業人員不足,與其承擔的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政府法律顧問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綜合協調等職能不相適應,甚至有些職責無法履行,也難以發揮行政監督糾錯功能和作用。

(五)規範性文件審查不嚴,備案不夠及時。部分鄉鎮和部門爲了規避監督,對本鄉鎮、本部門制定出臺的規範性文件不報審,缺乏規範的審查制度,一些規範性文件質量不高,執行效果不夠明顯。有些鄉鎮和部門對規範性文件報備不夠及時,甚至故意拖延報送備案,加之法制機構權限、手段有限,致使備案審查的意見難以落到實處,備案審查的監督效果不明顯。

三、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幾點建議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是一項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系統工程。建設法制政府,要做到職權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監督、高效便民。應着力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設法制政府的重要內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誠實守信的要求,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積極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要明確政府職權和職能範圍,從“萬能政府”中解放出來,把政府不該管的事業交給企業、社會和中介組織,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觀規劃、調控、服務和引導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減少行政審批,充分發揮行政規劃、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職能轉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二是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要建立健全公衆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完善決策程序,建立決策公開制度,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要將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公開,方便公衆查閱,規範行政權力的行使。三是加強對行政決策活動的監督。要建立完善行政決策制度和機制,明確監督機關、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程序和監督方式,做到行政決策權責一致。

(二)完善行政執法體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是規範行政執法行爲,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的有效途徑。要按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要求,完善體制,規範行爲,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一是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行政機關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根據法律授予的權限管理經濟社會事務和其他行政事務。要嚴格按程序執法,注意依法保障當事人和利益關係人的權益,防止發生違法行使權力侵犯人民羣衆利益的行爲。二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按照職權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清理和規範行政執法主體,明晰職責權限,切實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執法、重複執法、交叉執法問題,提高執法的整體水平。三是加強執法監督。行政機關要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重大決策事項,接受人大的監督;嚴格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支持和維護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鼓勵羣衆舉報、揭露嚴重違法行爲,強化層級監督,建立經常性的監督巡視制度,嚴格責任追究,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須追究;加強專門監督工作,審計、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敢於堅持原則,嚴格執法執紀,提高監督實效。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責任落實是關鍵。要從“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高度 ,充分認識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責任,嚴肅紀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爲政府行政的基本準則。一是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擺上重要位置,成立領導機構,明確主要領導是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形成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領導幹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關學法、守法、用法,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問題和矛盾,積極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三是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的作用。政府法制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爲政府行政決策、處理矛盾、解決難題出謀劃策,提供服務。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促進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增加人員編制,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四)嚴格規範性文件審查報備,提高文件制定質量和執行效果。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是對行政機關立法性活動進行監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門制定出臺的規範性文件要嚴格審查,及時報備,確保制定質量和執行效果。一是認真做好報審論證工作。政府法制機構要科學編制年度規範性文件制定計劃,對各部門報送提交縣政府出臺的規範性文件,要從起草階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導把關工作。對於涉及執法部門多、直接影響羣衆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過召開討論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徵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保證文件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相一致,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一致,與本級政府現行規範性文件相協調,符合規範要求,符合羣衆利益要求。二是加強備案審查工作。要建立規範性文件公告制度,對政府新制定出臺的規範性文件,及時在政府網站或區有線電視臺予以公佈,並逐步建立公共場所政府規範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衆查閱,接受羣衆監督。健全完善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明確備案時間、報備格式、登記條件,嚴格審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體、權限、程序是否合法)、適當性(合理、公開)和協調性(與相關規範性文件的銜接),對符合規範性文件制定主體資格、制定程序和公佈方式的, 予以登記備案,對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時予以糾正或撤銷,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三是加強規範性文件的備案監督。要按照“一級抓一級、上下貫通”的備案工作目標,建立規範性文件統計、報告、審查責任追究等項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行政行爲的合法性。

【第5篇】縣政府關於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調研報告

進步是實現經濟發展的原動力,同時也是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有效手段。株洲始終把科技創新放在突出位置,圍繞運用高新技術提升傳統產業,不斷優化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環境,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工業對於株洲經濟有着風向標的作用,以科技創新促進工業發展是推進“工業強市”方略的重要舉措。目前,全市擁有7個國家級、19個省級技術中心,7個國家級、2個省級企業博士後工作站,大中型工業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經費達16.2億元,佔gdp的比重達到1.8%,居全省首位。到末,株洲擁有高新技術企業155家,實現高新技術增加值143.8億元,高新技術增加值佔全部規模工業增加值比重爲45.9%。

二、株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存在的問題

“十一五”期間,株洲在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按照以人爲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全球金融危機以來,株洲經濟,特別是二產業受到相當大的衝擊,這與株洲經濟增長方式不合理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從現有的經濟指標看,主要存在着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產業結構矛盾仍然突出

近年來,株洲不斷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但結構性矛盾仍較爲明顯。首先是工業內部結構矛盾突出,層次不高。由於多年傳統工業化道路的影響,資源型和原材料工業仍占主導地位,多數產業位於產業鏈條上游,下游產品、高附加值產品不多。其次是第三產業發展相對滯後,這主要表現在如下兩個方面:一是總量不足,比重偏低,“十一五”以來株洲第三產業佔gdp比重一直在34%至35%左右,而發達國家或地區的這一比例在60%至80%之間;二是領域狹小、結構不合理。現代服務業尤其是生產服務業發展緩慢,至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居民服務傳統服務業增加值佔第三產業的70.7%、70%和70.2%,而金融、保險、物流、信息、諮詢等現代服務業比例過低,發展嚴重不足,吸納就業能力不強。

(二)研發能力相對偏弱,自主創新能力不強

,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數爲1145家。其中,國有企業47家,集體企業47家,股份制及其他企業1051家,分別佔4.1%、4.1%和91.8%。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有自主創新活動的僅有102家,覆蓋面爲8.9%。數據顯示,自主創新活動尚未成爲株洲工業企業的普遍行爲。此種情況如不改變,可預見的結果是研發的低投入,直接導致技術落後,進而影響企業勞動生產率與資源的使用效率,使企業陷入只重視產量和價格而不重視研發投入的惡性循環,進一步阻礙技術進步,這樣必將嚴重製約株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步伐。

(三)高排放、高能耗的現狀未得到根本改變

由於株洲屬典型的重工業城市,主要工業原料與能源消費品種,例如冶金、化工、煤炭在加工轉換及燃燒過程中,產生大量的廢氣、廢水和固體廢物,污染較爲嚴重,且處理成本過高,部分經濟增長建立在犧牲環境的基礎上,經濟發展得不償失。另外,株洲經濟結構偏重,高耗能的有色金屬冶煉、化工等行業發展迅速,這種重型化工業導致了經濟增長對資源、能源過分依賴,同樣對能源消耗過大。以株洲工業支柱行業中的化工爲例:化工行業完成規模工業增加值49.3億元,同比增長22.1個百分點,耗電量下降2.5個百分點。雖然數據顯示化工行業耗電量增長速度低於增加值增長速度,但是從總量構成的角度來看,佔全市規模工業增加值14.3%的化工行業消耗掉的卻是全市24.9%工業電量。同樣屬於株洲工業支柱的有色金屬冶煉行業,實現規模工業增加值51.3億元,佔全市規模工業增加值14.9%,消耗掉全市27.1%的工業電量。

(四)發展空間仍然不足

一方面,隨着近年來株洲不斷加大項目招商引資工作力度,加快房地產開發、園區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土地資源日漸減少。另一方面,由於歷史原因,株洲舊的建設佈局比較分散、零亂,規劃不盡合理,造成現今株洲發展空間不足,嚴重阻礙了經濟的發展,雖然近年來株洲逐步完善城市佈局規劃,空間拓展也取得初步成效,但用地仍趨於緊張。

三、推進株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建議

從株洲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必須有效地發揮政府引導作用、企業主體作用和市場調節作用,使經濟增長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向滿足人民物質、文化需要和環境生態需要轉變。要繼續推進株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1、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加快服務平臺建設。要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必須把科學發展觀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建立健全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經濟社會發展體系,按照立足科學發展、完善體制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的總體要求,緊密結合自身實際,確定符合實際的發展戰略。

提供服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能,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需要政府發揮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因而需要加快服務平臺的建設,進一步合理規劃,拓展發展空間,繼續加大經濟管理體制改革力度,完善政策支持,特別是在技術交易、人才培訓、勞動力供給、信息服務、管理諮詢等方面不斷提高服務效率與服務水平。

2、繼續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經濟向集約型發展模式轉變。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主要途徑和重要內容。株洲要繼續實施“工業強市”戰略,加快傳統產業新型化、新興產業規模化步伐,繼續實施“5115”工程,按照集中式佈局、集約化生產、集羣化發展的要求,打造千億產業集羣,構築以“兩型產業”爲核心的產業體系,以加速園區建設爲重點,以“大招商、招大商”的理念爲紐帶,大力支持高新區、循環經濟工業園和陶瓷創意產業園做大做強,發展各縣區工業園區和工業小區,突出骨幹項目建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在做大做強工業的同時,大力發展一、三產業,實現三次產業協調拉動經濟增長。加快農業設施建設來帶動農村經濟的增長,通過擴大農業設施規模,加快發展農產品加工基地,做大做強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打造出更多的農產品品牌,培育農產品深加工產業集羣,提高農村經濟對國民經濟的貢獻。把服務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斷擴大服務業規模和提高服務業的整體水平,繼續加強傳統生活服務業的發展,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教育、文化、衛生和旅遊產業,大力促進連鎖經營、物流配送、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電子商務、金融等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房地產業,積極引進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入駐株洲,積極利用好國家、省支持房地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實現住宅地產、商業地產和工業地產共同發展。

3、加快技術創新步伐,推動全市經濟向創新型發展模式轉變。科技發展相對滯後、人才短缺,已成爲制約株洲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同時也是株洲與東部沿海先進市差距進一步拉大的主要原因。爲此,我們必須堅持經濟建設依靠科學技術的發展方針,繼續大力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從而形成科技與生產緊密結合的有效機制。在經濟發展中,我們要逐步確立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投入的主體地位,增強企業的研發能力,堅持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相結合,利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要充分發揮株洲的資源優勢,積極推進礦產品粗加工向精特深加工轉變;加大裝備製造和光電產業的科技投入,提升株洲機電產品品質;拉長冶煉產業鏈條,由低利潤、原材料工業爲主向高利潤、高附加值方向轉變。同時,把培育高層次的人才羣體作爲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保障,開展高層次的人才交流,形成人才培養、交流的良好環境。

4、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動經濟增長向資源高效利用型發展模式轉變。株洲經濟結構偏重,有色金屬冶煉、化工等行業對能源、資源消耗大,產生大量的廢水、廢氣、廢渣、餘熱、餘壓等對環境造成很大的危害,這是我們的劣勢,同時也是發展循環經濟的潛力所在,如果通過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變廢爲寶,完全可以化劣勢爲優勢,這樣不但節約能源、資源,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競爭力,還可以有效地改善環境狀況。因此,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必須建立循環經濟技術體系,加強對耗能大戶的監控,對污染物排放超標的企業,依法治理整頓,實現從源頭管理。同時,要鼓勵支持企業發展技術含量高、環境污染少、廢物利用量大的項目,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第6篇】關於政府會計改革的調研報告

政府會計是公共財政管理的重要內容。政府會計改革是健全公共財政的重大舉措。隨着政府在經濟全球化中責任的加強,作爲反映政府收支活動、財務狀況及評價其業績重要依據的政府會計,日益受到各國政府的重視。下面是小編搜索整理的關於政府會計改革的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參考閱讀。

一、政府會計改革及其發展趨勢和特點

適應社會公共管理的需要和經濟全球化的要求,在有關國際組織的積極推動下,政府會計改革不同程度上引起各國政府的關注,日益成爲國際上公共財政管理的熱點問題。

(一)關於政府會計的內涵

政府會計是國際上通行的稱謂。所謂政府會計,是指反映、覈算和監督政府單位及其構成實體(以下統稱爲政府單位)在使用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過程中財務收支活動的會計管理體系。政府會計是把所有政府單位及政府構成實體作爲一個履行受託責任(受納稅人委託)整體,即財務報告主體來看待,可以全面、系統地反映其預算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活動、財務管理業績,是政府推進科學民主決策,實施正確的財政政策和宏觀調控的信息基礎。

政府會計內容包括三部分:概括起來可稱爲“一項制度,兩個體系”即:政府會計準則體系、政府會計制度體系和政府財務報告制度。政府會計有三個特徵:一是政府單位執行統一規範的政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這就是說,無論是政府的行政部門、非行政部門或是其構成實體等,執行的準則和制度是統一的,不是分類的(比如,我國預算會計就是分類的,包括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事業單位會計、基本建設會計等)。另外,所有政府單位使用的政府性資金和管理的政府性資產,所有的政府活動形成的財政資源和財政責任,都要納入政府會計的核算和管理。二是實行政府財務報告制度。政府財務報告制度全面、系統地反映財政預算執行和政府單位的財務活動及財務狀況,綜合披露政府及政府單位的資產、負債和淨資產的真實信息。三是提供科學有效的政府會計信息。政府會計全面、系統、準確地反映政府資產負債狀況、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及政府的種類經濟活動狀況,這些科學有效的信息有利於立法機關對政府的監督,有利於強化政府的會計責任,有利於政府自身的科學民主決策,有利於推進宏觀經濟管理。

愛爾蘭、西班牙的政府會計管理情況,也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上述特點。這兩個國家均制定了統一的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力求全面、系統地反映政府的收支活動以及政府的資產負債狀況。愛爾蘭財政部代表政府發佈《年度財政決算報告》,政府單位則發佈《年度財務報告》。西班牙政府發佈綜合性的《政府年度財務報告》。另外,國際上率先進行政府會計改革並取得成效的有新西蘭、澳大利亞、美國、英國等20多個國家,這些國家的政府會計改革及其基本內容也體現了上述政府會計的特徵。

(二)關於政府會計改革的發展趨勢及目標取向

政府會計改革,起因於20世紀70年代初以來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始於20世紀80年代,目前成爲國際上改進和完善公共財政管理,提高政府運行效率,增加財政透明度,提高財政信息質量的推動力量。

——政府會計改革的國際化趨勢。20世紀80年代開始,特別是90年代以來,政府會計改革國際化趨勢越來越明顯。改革的動因主要爲以下幾點:

一是適應經濟全球化日益發展的要求,特別是國際貿易迅猛發展、國際間投資活動日益活躍,促進了政府會計服務的國際化演變。

二是適應社會公共管理的要求,隨着市場經濟與政治民主的深入發展,立法機構、社會團體、普通民衆以及政府機構自身都對政府會計提出了新要求。比如,愛爾蘭政府會計基礎爲收付實現制,但近年又在政府會計規定藍皮書中明確指出,隨着政府部門責任的擴大,現有會計體系已不足以滿足公共財政管理的需要,不能及時提供相關財務會計信息,不能更好地反映政府的受託責任,不能在使用資源時更好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因此,根據愛爾蘭財政部、總審計長組成的聯合工作小組的建議,已對現有政府會計體系做出必要的改變。又比如,西班牙在20世紀70-80年代因政治革命的發生和政治民主的發展,隨着《總預算法案》的實施,政府會計進行了一個比較劇烈的變革過程,形成了以權責發生製爲基礎的政府會計制度。

三是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20世紀80年代,西方國家爲了控制因應對經濟危機而出現的高額財政赤字和公債規模,爲了提高政府資產負債的透明度、避免出現重大的財政風險而對政府會計提出改革的要求。比如, 20世紀70年代-80年代,新西蘭政府經歷持續的擴張性財政政策造成鉅額財政赤字後(1998年底,新西蘭政府淨負債佔gdp比重達50%),通過財政法案,改革政府會計,放棄收付實現制,採用權責發生制。隨後,又分別通過政府財務報告法案、財政責任法案,實行了全面的政府會計改革。四是有關國際組織的積極倡議和大力推動,特別是國際會計師聯合會及其公共準則委員會、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經合組織和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的積極倡導。

——政府會計改革的目標取向。從總體上來講,國際上政府會計改革的目標取向是建立以不同程度的權責發生製爲基礎,以統一規範的政府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政府財務報告爲主要內容,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活動和資產負債信息的現代政府會計體系。需要說明的是,目標取向基本相同,但各國政府採取的改革方式、內容、程度以及改革的步驟各不相同。因爲各國情況不同,有的採用比較劇烈的方式,有的採用溫和的方式,有的則只是對原來的模式進行改進。但無論採用何種方式,政府會計改革目的非常清楚,就是能夠全面或者是比較全面地反映政府財務會計信息,增加財政透明度,明確政府責任。比如,愛爾蘭雖然沒有改變收付現實制會計基礎,但其政府部門財務報告及有關會計報表增加了權責制信息,同時致力於建設現代化的政府財務管理信息系統,全方位地管理政府會計信息、資源信息以及政府業績信息。另外,愛爾蘭地方政府及中央對地方專項撥款則以權責製作爲會計基礎,該國政府環境與地方部爲此發佈了地方政府會計準則等相關管理制度。而西班牙則採取了比較徹底的方式,1994年政府會計科目表發佈後,1995年1月1日開始採用權責發生制,其《政府年度財務報告》就是以權責發生製爲基礎編制的。

——政府會計改革的共同特點。各國政府會計改革不盡相同,但也有一些共同特點。

一是採取適宜本國國情的改革方式。雖然目標取向相同,但不同的國家根據本國的實際情形,採取了不同的改革方式。比如,在會計基礎方面,有的仍然沒有改變收付實現制的會計基礎,有的則放棄了收付實現制,引入了權責發生制。在引入權責發生制方面,各國也不盡相同,有的實行全面的權責發生制,有的則採用修正的權責發生制,有的中央政府沒有實行而地方政府實行權責發生制,等等。原因就是各國政府依據本國的國情而改革。愛爾蘭和西班牙兩個國家就是很好的例證。愛爾蘭中央政府會計以收付實現製爲基礎,會計報表則增加相關權責制信息,地方政府會計以權責發生製爲基礎。西班牙則改革了收付實現制,實行權責發生製爲基礎的政府會計,比較全面地引入了權責發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