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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體系建設調研報告多篇

信用體系建設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加快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調研報告

誠信是立身之本,是立國之基,誠信是社會主義道德規範和現代社會文明的標誌。爲了加快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誠信徐州”,2003年8月下旬,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在公方泉副主席帶領下,對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情況(重點圍繞企業誠信)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先後聽取了經貿、工商、稅務、質監、金融等部門的情況介紹,並實地考察了久隆集團、泉山區信用擔保公司等企事業單位。委員們一致認爲:誠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生命線。個人失信,害及他人;企業失信,經營衰敗;社會失信,則人人自危。如果政府失信,則法制難行,權威不立。當前,我市在信用建設中存在着不少的問題,不僅影響了我市的投資軟環境,而且直接阻礙了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加快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誠信徐州”勢在必行、刻不容緩。針對存在的問題,委員們坦陳直言,獻計獻策,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現將本次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當前我市誠信體系建設的現狀

近幾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全市各級有關部門從改善徐州投資軟環境入手,相繼開展了一系列活動,爲我市的信用體系建設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誠信宣傳逐步開展。全市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進一步促進了公民誠信教育;稅務部門開展了“誠信納稅,利國利民”的宣傳活動;質監部門開展了“誠信建設看窗口”爲主題的教育活動;金融部門在《徐州日報》刊發了誠信教育專版,舉辦了誠信有獎徵文活動;我市120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聯合發出倡議,倡議我市企業塑造“重約守信”良好形象;宣傳、經貿、工商、物價等部門也聯合開展了“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以塑造我市商貿流通業新形象。這些活動的開展,都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二)信用監管力度不斷加大。爲加強對企業信用的管理,工商部門成立了企業信用管理協會,圍繞企業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信譽狀況、失信記錄等情況開展工作;稅務部門成立了納稅信譽等級管理委員會,對企業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等信用情況進行徵集、管理;金融、質監、法院、海關等職能部門也對企業信用信息進行了專門的收集與管理。2002年7月,市工商局、經貿委等17家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徐州市共建企業信用工程管理體系的意見》的文件,初步建立了部門之間信用信息的定期交流、信息共享制度。市質監部門不斷加大對“製假售假、以假亂真”等失信行爲的查處、打擊力度;市打擊逃廢金融債務工作辦公室加強了對失信企業的懲處力度,使全市逃廢債餘額比去年下降了82.7%;工商部門對市場中的失信違法行爲進行了集中治理整頓,進一步規範了市場交易秩序,爲企業創造了較爲公平的競爭環境。

(三)信用服務更加廣泛。工商部門堅持開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確認活動,建立了企業登記查詢數據庫,爲社會公衆提供企業信用信息。爲了更好地爲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信用中介服務業穩步發展。目前,全市已成立了9家信用擔保公司,爲近100家企業擔保貸款200多筆,累計貸款金額2.88億元,沒有出現代償和追索現象。其中,泉山區私營個體擔保公司已被國家經貿委確定爲第三批國家級信用擔保公司試點單位。

(四)政府誠信形象漸入人心。按照“規範、高效、廉潔、便民”的宗旨,2001年10月市政府掛牌成立了行政審批中心,26個部門涉及365個行政審批項目進行集中審批,大大提高了審批效率;市級機關各部門積極投身改善投資軟環境建設,連續兩年主動接受羣衆民主評議,徵求羣衆意見,進一步提高了政府在羣衆心目中的誠信形象。

二、制約我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主要問題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市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還處於起步階段,誠信失缺、道德失範的現象在某些行業和部門還表現得比較突出,信用不良仍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薄弱環節。主要表現爲:

(一)失信現象屢禁不止。主要表現爲企業製假售假、違約毀約、惡意逃債、偷稅漏稅、虛假合同、價格欺詐等,這些問題涉及到企業、個人,甚至少數政府部門。如2001到2002年全市共查繳偷逃地稅稅款9339萬元;2002年初,全市逃廢金融債務企業有1248戶,金額高達45億元,佔全省逃廢債餘額的20%以上,是全省的“重災區”,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金融單位先後兩次致函市政府,要求立即糾正賈汪銅牛水泥製造有限公司等七家典型企業的逃廢債行爲,逃廢債已給我市的投資融資環境造成了惡劣影響;經濟欺詐現象也較爲嚴重, 2001年至今,工商行政部門共查處商標侵權案件863件,虛假廣告909件,查處假冒僞劣案件2173件,涉案金額達3096萬元,消費者協會共受理投訴8000多件次。

【第2篇】關於江蘇、上海和安徽信用體系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江蘇、上海和安徽信用體系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2022年5月13日至5月20日,由建設部建築市場管理司副司長王寧帶領的信用體系建設調研小組一行5人,對江蘇、上海和安徽等省市信用體系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先後走訪了南京、常州、張家港、蘇州、上海、合肥、六安等地,召開了10次座談會,分別聽取了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建築施工企業、監理公司、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估公司等的情況介紹,並實地考察了三地部分省市的招標辦和交易中心。通過調研,我們瞭解了當地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思路、具體做法及進展情況,對目前信用體系建設實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和措施進行了探討,形成了如何進一步推動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思路和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三地當地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的進展情況

1、江蘇

根據建設部《關於加快建立建築市場有關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信用檔案的通知》,江蘇省建設廳制定了《江蘇省建築業企業信用手冊管理辦法》、《江蘇省建築業企業信用評價記分標準》等規範性文件,並從2002年起,開始在全省建築業企業(含外省建築業企業)推行信用手冊制度,對全省建築業企業和在省內施工的外地建築業企業的經營活動及信用情況進行動態監管。

《信用管理手冊》由建築業企業向相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並由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門負責記載建築業企業基本情況、承接工程履約情況以及工程承包期間的市場行爲。企業和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各類情況通報、處罰及考評結果等信息,通過各地的有形市場和政府網站向社會公佈。管理部門利用信用體系,爲企業對外開拓建築市場提供信用評價證明材料,實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與招標投標、資質年檢、升降級等掛鉤,在投標資格預審中,管理部門要求招標人應對投標人進行不良行爲記錄查詢。

《信用管理手冊》實施以來,江蘇省每年發放達一萬餘本。外地進入江蘇承接工程的建築業企業也基本領取了《信用管理手冊》。2022年有10家企業因有不良行爲記錄而受到查處,並在網上公佈,個別企業受到了降低資質等級、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南京、蘇州等市還出臺了信用評價標準,每年對建築施工企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以及企業誠信等進行一次評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定期對企業進行抽查,隨時記載相應信息,按照百分制綜合考評劃分不同等級後予以公示。

2、上海

從2002年開始,上海市建委頒佈了一系列文件,以建設工程管理爲主線,圍繞參與各方主體行爲的記錄、使用、懲戒等三個環節,建立起了信用管理體系。

2022年,上海市開始對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工程監理、造價諮詢等單位實行《誠信手冊》管理。該手冊分書面版本和電子版本兩種形式,書面版本由企業保管,電子版本由市和區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企業在領取《誠信手冊》時,其基本信息由管理部門在《誠信手冊》上記錄。企業在承接工程時,在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持合同和《誠信手冊》到相關市或區縣管理部門進行經營業績記錄。企業違法建築市場發承包、安全質量、標準定額、建材管理等方面的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由做出處罰的單位在《誠信手冊》上予以記錄。

《誠信手冊》已經成爲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進行分類管理、資質升級或者增項的依據之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對企業資質進行年檢時,根據《誠信手冊》記錄情況,實施“三色通道”制度。2022年,上海市建委對建材供應單位和個人執業資格實行年檢時,也開始實施“三色通道”制度。同時,根據《誠信手冊》記錄的情況,上海市建立了標前提示制度。招標人在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時,管理部門將向招標人提供投標人的信用記錄情況。

3、安徽

2003年,安徽省政府做出了《關於加強全省信用建設的決定》(皖政〔2003〕39號),提出建設“信用安徽”。安徽省建設廳爲此組織制定了《安徽省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提出分兩個階段實施全省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即2003年-2022年,重點抓教育宣傳、抓標準制定、抓機制假設、抓試點示範,制定相應的推進計劃和措施,2022年-2022年,全面開展建築市場誠信評價和誠信發佈,建立失信懲戒機制,並結合信用經濟(包括信用擔保)、法制經濟、職業道德建設,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建築市場有關法律法規,使信用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合肥市依託市建管局信息中心成立了“合肥市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制定了《合肥市建築市場主題不良行爲處理暫行規定》、《合肥市建築市場責任主題及相關執業人員不良行爲標準》及《合肥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巡查實施辦法》等,對納入該市屬地管理的建築企業及項目經理全面實行信用檔案和業績信用登記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以建管局爲主的信用信息監督、管理、發佈體系。

安徽省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具體做法和成功經驗有:一是以轉變職能爲突破口,市場信用建設的基礎得到鞏固;二是以信息化爲手段,充分發揮網絡在信息管理中的積極作用;三是以建立信用體系爲抓手,促進了法治與德治同步發展;四是以建立信用獎懲機制爲手段,使建築市場秩序得到規範。

二、三地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面臨的問題

1、缺乏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

根據建設部在2002年制定《關於加快建立建築市場有關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信用檔案的通知》,三地都建立了信用信息平臺,但三地的信用信息平臺或者依附在本單位的政務網上,或者以地方政府的政務網站爲平臺,相互獨立,互不銜接。三地的信用信息平臺不能進行有效的銜接,使得信用信息資源不能共享,既造成了資源的浪費,也造成了地區在信用體系建設上出現了分割局面。因此,十分有必要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

2、信用的信息收集、標準制定、評價結果應用缺乏統一。

目前,我們還沒有建立有針對性的、科學的具體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也沒有明確的評價程序,對於誰是評價主體,評價結果如何使用等問題,也沒有明確的答案。雖然,三地都對企業和個人不良行爲做了規定,但三地制定的不良行爲標準各不相同。且不僅僅是省與省的規定不一樣,即使是省內,各城市規定的不良行爲標準也不統一。同時,三地對收集上來的不良行爲的評價方法也不一樣。有的地方按照百分制對企業進行打分評級,有的地方對企業按照優秀、優良、合格、不合格進行評價。這就爲信用信息的使用帶來問題。因爲行爲標準的不統一,評價結果的不一樣,某個地方記錄的不良行爲,做出的評價,在其他地方可能就會不認可。

3、缺乏必要的法規依據,獎懲措施不能有效實施。

各地方在對企業不良行爲記錄後,大部分都是採取曝光、與資質資格升級掛鉤,進行招投標的標前提示等方式,對失信企業導予以懲戒。但這些懲戒措施還缺乏強有力的法律法規支持和保障。到目前爲止,國家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領域的信用體系建設做出明確的規定,對市場各方主體的失信行爲,行政監督機構缺乏相應的監督手段和措施,同時,這些懲戒措施對於失信的建設單位,所起到的懲戒作用仍然很有限。對於守信企業,如何給予獎勵,各地方做的也還不夠。還沒有完全形成“有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社會氛圍。

三、進一步推動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思路和建議

通過調研,我們基本形成了如何進一步推動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思路和建議,概括地講就是:一個總的指導思想,“兩條腿”同時行進,三方協調配合,實現四個統一。

1、一個總的指導思想。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建立良好的建築市場信用體系。要面向市場,加強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誠信管理,提高誠實守信的水平;運用市場機制,強化誠信管理的內部約束和利益激勵機制,建立失信約束和懲罰機制;在法律的框架內,建立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的誠信監管保障體制;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誠信評價發佈體系。

2、“兩條腿”同時行進。

就是要同步推進政府對市場主體的守法信用評價和社會中介信用機構的綜合評價。

前者是政府主導,以守法爲基礎,以違法違規行爲的行政處罰爲記錄依據,進行信用評價。具體指標,由建設部統一規定,內容包括對市場主體的違反各類行政法律規定的強制義務的行政處罰記錄和刑事犯罪記錄。具體操作思路是:

(1)先定標準和評價方法。標準內容以建築市場有關的法律責任爲主要依據進行整理、分類,要求簡明、科學,且便於理解和操作。對社會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可有所側重,如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拖欠、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招投標弄虛作假等。根據責任的輕重設定標準進行評價,可以採用分級辦法。

(2)開展采集和評價。建設部在現有信息平臺基礎上,逐步建立可向社會開放的建築市場守法信用評價網絡系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採集相關信息,各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在日常處罰決定書生效後,即自行上網申報;逐步實現全國聯網,提供網絡查詢,記錄和披露信用情況。

後者是市場主導,以守法,守信(主要指經濟信用,包括市場交易信用和合同履行信用),守德(主要指道德、倫理信用),綜合實力(主要包括經營、資本、管理、技術等)爲基礎進行綜合評價。具體評價指標由有關協會會同社會中介信用機構根據市場需求確定。具體操作思路是:

(1)由建設部會同有關協會統一指定中介機構,並要求中介機構將其評價內容、標準、方法報政府部門備案。

(2)由中介機構會同有關協會,根據社會需要,研究設定標準,建立評價體系,組織開展信用評價,並按照市場需要提供和發佈信用信息。

3、三方協調配合。

就是要充分發揮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評價機構等三方的作用,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推動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和評價機制的建設。參與建立建設領域信用體系三個主體的主要任務是:

(1)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做幾個方面的工作:推動建設領域信用體系的建立,包括制訂建設領域信用體系的總體框架、實施方案等;建立和完善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建立採集和整理信用信息的信用信息系統,並向社會公開;組織制定建築市場各方責任主體的信用標準;建立失信懲戒機制,依法對建築市場內的失信行爲進行相應的懲處;對徵信機構、被徵信人等參與信用體系建設的行爲,如採集信息、使用信息、信用評估等依法實施監管,建立准入和清出機制;與工商、金融、商務等其他部門的信用體系相結合,建立起更加完備的社會信用體系。

(2)行業協會主要做幾個方面的工作:參與信用體系的建設,協助政府研究制定信用標準、採集信用信息及參與信用評價,負責具體的事務性工作;建立行業內部監督和協調機制,建立以會員單位爲基礎的自律維權的信息平臺,加強對信用徵信和評估機構的監管;開展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專題研究,會同有關信用徵信和評估機構研究建築市場各方責任主體的信用標準模型和評價方法,並定期修改完善;開展建設領域信用徵信和評估專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考覈、認定和監管,保證建設領域信用徵信和評估工作的質量。

(3)信用徵信和評價機構:加強對建設行業的專題研究,熟悉建築市場各方責任主體的經營管理運行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設領域信用徵信和評價的工作思路和模式;接受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的監管,在法律法規和政府監督的範圍內從事建設領域的信用信息諮詢、調查和信用評估等業務;爲建設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以及建設行業信用體系與其他領域的信用體系的融合提供專業技術支持,以便建立全社會信用體系。

4、實現四個統(1)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

爲確保及時準確的蒐集、整理和與社會共享信用信息,充分發揮信用體系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統。完善的信用信息系統是信用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是建立建設領域信用體系的基礎性工作。在現有信用檔案系統的基礎上,首先要推動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三地的信用信息數據庫實現互聯互通,構建一個統一的長三角地區信用信息平臺。借鑑其經驗,可逐步實現京津地區、珠三角地區等區域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待條件成熟時,將其與建設部數據中心相連接,在建設工程信息網上設立信用信息徵集、發佈的窗口,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並以點帶面逐步實現全國聯網。爲此,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儘快建立季度統計報表制度,通過企業自行申報和蒐集有關政府機關(法院、工商、稅務和招投標監管機構等仲裁機構)對建設領域企業的處罰意見,形成基礎性信用信息,也爲信用等級的評定提供信息保障。要通過建設工程信息網、有形建築市場交易大廳或新聞媒體發佈企業信用信息,創造誠實守信、失信必懲的良好建築市場環境,提高整個行業信用水平,推進建設領域信用建設。

(2)統一的信用評價標準。

制定發佈建築市場責任主體行爲信用標準。針對當前建築市場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依據國家有關建築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本着先易後難、簡便易行、科學實用的原則,制定建築市場行爲主體行爲的信用標準。重點評價在建設領域內從事建築活動的企業和執業資格人員的誠信行爲。對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在執行法定建設程序、招投標交易、合同簽訂履行、業主工程款支付、農民工工資支付、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應達到的最基本誠信要求。對建設領域的執業資格人員(註冊建造師等各類註冊人員),也要開展誠信行爲的評價。信用標準發佈後,各省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信用標準進行細化,並制定相應的信用管理辦法和失信懲戒辦法等。爲確保信用標準的推廣和儘快實施,保證實施過程中的公正、公平,同時根據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按審批權限安排行業協會或其他相關機構,作好信用信息蒐集、整理和建設領域企業信用等級的評定工作,並將相關信息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有關信息平臺上向全社會發布。

(3)統一的信用法規體系。

建立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必須要有法律保證,一方面國家正在有計劃地制定頒發全社會信用體系的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如《徵信管理條例》等;另一方面,建設系統應出臺配套的有關建設領域信用體系相應的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使信用體系的建設和運行,包括對信用信息的採集、整理、應用和發佈,對信用狀況的評價,以及對徵信機構的管理等實現制度化、規範化,做到有法可依,特別是爲了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對存在失信行爲的主體進行適當的懲罰,必須要有相應的法律支持。加快建設系統信用制度建設,也是對各地建設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規範和支持。

(4)統一的信用獎懲機制。

失信懲戒機制是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守信者進行保護,對失信者進行懲罰,發揮社會監督和約束的制度保障。在立法方面,建築行業的“兩法兩條例”中雖然對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爲有法律條款和相應的處罰規定,但這些仍不足以對失信行爲形成有力的法律規範和約束,同時,有法不依和執法不嚴的問題也相當嚴重,尚未達到違法程度的失信行爲得不到相應的懲罰,不講信用的企業和個人也不能受到社會的譴責和行業的制約,社會信用嚴重失衡。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建設領域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辦法,逐步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對於一般失信行爲,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其相關負責人員進行強制性的建設法制教育培訓,使其懂法、守法;對嚴重的失信行爲,要及時將其違法違規事實書面通知其主管機構及同級紀檢、監察部門,提請其主管機構按照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查處,查處結果限期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反饋。要聯合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採取社會、行政、經濟、法律等綜合懲治措施,對有失信行爲的企業和人員依法公佈、暴光或予以行政處罰、經濟制裁,特別惡劣的,要堅決追究失信者法律責任,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償失。對守信用的企業和個人可在信貸、工商註冊、稅務、招投標等方面相應予以優先、便利或一定形式的嘉獎,以促使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損的社會局面。

2003年9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對上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做出批示:“…誠信建設覆蓋經濟和社會的各個領域,涉及法律、制度、道德、管理、服務、信息等許多方面,是一個綜合的體系,需要從重點行業、機構和企業的信用建設入手逐步推廣,需要有關政府部門和社會機構的密切配合和協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法規…”。批示高度概括地點出了開展誠信體系建設的幾個關鍵環節,建築行業也正是需要抓緊開展誠信建設的重點行業之一。從三地調研的情況來看,各地均認識到了建立建設領域信用體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開展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希望通過我們未來三年的努力,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信用體系建設專題調研組

王寧 全河 張鴻珏

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3篇】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調研報告

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建立完善、規範、有序、有效的企業信用體系,構建以誠信文化爲核心、以信用制度爲載體、以信用記錄爲依託、以信用監管爲手段的企業信用催生、成長和維護系統。要面向市場,加強企業信用管理,提高企業的信用等級;運用市場機制,強化信用管理的內部約束機制和利益激勵機制;在法律框架內,按照規範、有序和不搞重複建設的原則,充分發揮銀行系統信貸評價登記系統、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工商登記年檢等系統的作用,培育以企業爲主體、服務全社會的社會化信用體系,有計劃有步驟地建立企業信用標準體系、企業信用狀況評價體系、企業信用風險防範體系、企業信用信息披露體系、企業信用監督管理體系,並不斷轉變政府職能,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爲提升企業整體信用水平創造有利的條件。

一、具體爲完善六個體系

(一)企業信用標準體系

信用標準(creditstandard)是指當採取賒銷手段銷貨的企業對客戶授信時,對客戶資信情況進行要求的最低標準,通常以逾期的dso和壞帳損失比率作爲制定標準的依據。國際通行的”四等十級制”評級等級,具體等級分爲:aaa,aa,a,bbb,bb,b,ccc,cc,c,d。從”aa”到”ccc”等級間的每一級別可以用”+”或”-”號來修正已表示在主要等級內的相對高低。如aaa級的含義就是“信用極好”,表示企業的信用程度高、債務風險小。該類企業具有優秀的信用記錄,經營狀況佳,盈利能力強,發展前景廣闊,不確定性因素對其經營與發展的影響極小。企業信用標準的設置,直接影響對客戶信用申請的批准與否,是企業制訂信用管理政策的重要一環。

(二)企業信用評價體系

企業徵信是指在對企業、債券發行者、金融機構等市場參與的主體的信用記錄、經營水平、財務狀況,所處外部環境等諸因素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對就其信用能力(主要是償債能力及其可償債程度)所作的綜合評價。企業徵信在形式上表現爲一種對履約能力及其可信程度所進行的一種綜合分析和測定,它是市場經濟體系不可缺少的中介服務。在我國,隨着資本市場的建立和發展,信用關係日趨複雜,由此產生的信用風險對經濟活動的影響也日益深遠。特別是加入wto以後,我國將更快地融入全球經濟。在這種背景下,只有通過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信用保障體系,及時揭示和預警信用風險,才能爲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與國際市場的進一步接軌創造良好的條件,確保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

(三)企業信用信息傳播體系

互聯網是目前最好的傳播平臺。其優勢是傳播快、信息可留存、可及時更新以及查閱檢索方便等。其次有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從企業信用體系的長遠建設和發展來看,應該及早着手建立全區聯網甚至全國聯網的企業信用狀況諮詢系統,以方便廣大用戶對於信用信息的消費需求。

(四)企業信用監督管理體系

企業信用監督管理體系應該是一個層級結構。應該成立企業信用管理機構,統一組織和協調企業信用自身、企業信用服務體系、企業信用網絡平臺建設等。同時由各級企業主管部門建立相應的信用信息採集鑑別和傳播機制,實現企業信息的標準化生產、標準化傳播和全方位供給。大型企業內部必須設立信用管理崗位,以協調本企業信用管理事務。

二、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原則

1.市場化原則。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要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原則,主要依靠市場的力量來形成信用產品的生產、交換和消費過程。

2.法治化原則。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必須堅持法治化原則,要在國家有關法律的規範之下進行,同時要充分行使中央政府賦予我們的民族區域自治權力,根據實際制訂符合地區實況的與信用建設相關法規條例,推動企業信用狀況在法治化軌道上逐步改善。

3.系統性原則。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第一,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需要調動各個部門、各個地方的積極性,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第二,需要從信用標準、信用評價、信用信息交換、信用信息消費以及信用市場管理等方面進行綜合治理,整體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