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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政策法規處2020年工作總結和2021年工作安排

知識產權政策法規處2020年工作總結和2021年工作安排

知識產權政策法規處2020年工作總結和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來,政策法規處緊緊圍繞中心工作,積極推進知識產權保護立法,科學謀劃知識產權“十四五”規劃,大力推進商標品牌化、地理標誌促進運用、專用標誌使用覈准改革試點、商標註冊便利化等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知識產權宣傳活動,較好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一、主要工作

(一)積極推進知識產權立法

省人大將《海南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列入立法計劃後,我們高度重視《條例》的研究起草工作。2020年5月,我局通過競爭性磋商購買服務方式,確定廈門大學法學院爲《條例》共同研究起草單位。6月,與課題組就《保護條例》立法需求、立法框架、主要內容和擬突破或創新的條款進行了面對面座談交流。7月,編制《保護條例立法條文起草大綱》,進一步明確《條例》整體結構和基本內容。在整個研究起草過程中,我們多次與課題組進行溝通、研究、協商,查閱國際國內特別是香港、新加坡、迪拜等自貿港地區在知識產權保護上的做法。研究起草《香港、新加坡知識產權保護情況及對海南的啓示》和《中美經貿協議、CPTPP及對海南立法的啓示專題研究報告》,高度概況了香港、新加坡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制度、執法體系及具體措施對海南的啓示。11月24日,通過召開視頻會的方式,徵求國家局條法司和國內相關專家、兄弟省市和省人大、省高院意見。

目前,正在對《條例》(第二稿)進行修改完善,準備正式徵求相關單位意見,計劃明年初報省司法廳法核後,提請省人大審議。《條例》計劃在加大知識產權侵權懲罰力度等諸多方面進行創新和突破。通過立法,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化建設,推動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有效銜接,強化政府監管與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治相結合,建立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機制,爲海南自貿港建設營造法制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二)科學謀劃知識產權“十四五”發展規劃

根據省政府“十四五”規劃編制部署,“十四五”省市場監管規劃作爲專項納入省政府“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知識產權“十四五”發展規劃作爲專篇納入省市場監管規劃中。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中的1項牽頭和2項配合任務,按照國家局統一部署要求,目前已完成《海南省知識產權“十四五”發展規劃》初稿。規劃主要總結“十三五”時期,知識產權工作取得的成效,各項指標完成的情況,存在知識產權創造能力不足,知識產權轉化率不高,知識產權結構和區域發展不平衡,支撐服務體系發展滯後等問題。《規劃》設立四個主要指標,即,到“十四五”期末,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6.9件;PCT國際專利申請量達150件;有效商標註冊量20萬件;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40億元。擬定了嚴格知識產權保護,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提升知識產權服務四項重點任務。確定了探索建設知識產權信用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重點商標保護名錄管理,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推進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四個重點項目。

(三)大力做好地理標誌工作

一是牽頭做好“海南沉香”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申報工作。爲貫徹落實沈曉明省長、王路副省長在推進沉香產業發展專題會上的指示精神,多次組織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林業局、林科院、藥植所、沉香協會等,召開座談會研究“海南沉香”申請註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事宜,並深入科研機構、沉香協會等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同時,積極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處室溝通,尋求指導支持。目前,經多次指導和協調,省林科院按照省領導要求,已如期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交“海楠沉香”第3類、第5類地理標誌證明商標註冊申請。

二是充分挖掘地理標誌產品。今年以來,共註冊地理標誌商標19件,地理標誌商標註冊量快速增長。目前,全省地理標誌商標83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12個,年產值上億元的地理標誌產品共17件。多次與國家局溝通對接我省“三亞芒果”、“屯昌香雞”、“楓木苦瓜”“大坡胡椒”等申報地理標誌保護產品進展情況,並按照國家局要求,補正相關材料,目前上述產品已通過專家審查。指導東方市、儋州市市監局做好“東方花梨”、“東方火龍果”、“儋州黃皮雞”等向國家申報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材料準備工作。《“瓊中綠橙”地理標誌產品品牌化運營和推進精準扶貧模式創新項目》獲批2020年國家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工程項目。推薦“瓊中綠橙”參加第二十七屆中國楊凌農業高新科技成果博覽會,進一步宣傳我省地理標誌品牌,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進一步推進專用標誌使用覈准試點改革。自專用標誌使用覈准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先後覈准“文昌雞”“儋州糉子”和“定安大米”6家企業使用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專用標誌。將原由國家局約需3個月的審批時間壓縮爲5個工作日,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

四是完善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標準制修訂工作。根據我省12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地方標準存在的問題,召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標準化工作座談會,研究部署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動員各有關市縣組織海南島鹽、文昌雞、瓊中綠橙、福山咖啡、澄邁苦丁茶、和樂蟹等6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申報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爲下一步企業用標和專用標誌使用覈准改革工作的推進夯實基礎。

五是做好新版專用標誌的換標工作。按照國家局統一部署,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更換工作。通過不同渠道,收集地理標誌產品和相關用標企業各項資料數據,及時錄入國家局數據庫進行備案審覈。從國家局的統計看,目前我省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的換標率已達96.1%,排全國第二名。

(四)持續推進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

一是進一步提升商標窗口服務效能。截至目前,全省商標受理窗口共受理各類商標業務4716件,其中海南窗口和三亞窗口共受理4250件,同比增加34.2%。共受理商標質押7件,幫助企業融資19.10億元,同比增長12.7倍。通過不斷提升商標窗口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推進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進程。

二是積極指導海口、瓊海商標受理窗口完善窗口受理材料及硬件設施,形成全省統一規範的商標業務辦理體系;完成商標業務收費改革,完善商標窗口宣傳手冊,印製《商標業務繳費指南》,爲申請人順利繳費提供保障。

三是疫情期間就商標業務辦理、財務票據領取等採取線“網上辦、掌上辦、寄遞辦、預約辦”等有效手段,通過電子郵件收文形式辦理56件商標續展急件,爲復工復產企業及時辦理商標業務提供便利。

四是提升網上政務服務水平,更新我局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優化“海南政務服務網”“海南行政審批系統”辦事指南,進一步提高羣衆網辦的便利度。積極與省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領導小組進行對接,優化窗口業務受理,大幅度提升我局在全省政務服務平臺考覈中的排名。

(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和普法活動

一是廣泛開展知識產權宣活動。 4.26宣傳週期間,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緊緊圍繞海南自貿港建設需求,充分利用省級報刊、電視新聞、新媒體等平臺,認真謀劃、精心組織了一系列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知識產權宣傳活動。在海南日報刊登專題宣傳知識產權工作;局領導接受電視臺專訪,介紹知識產權工作;通過市場監管局和省知識產權局官網介紹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等知識,樹立社會知識產權意識;聯合海口知識產權局在電視臺播放宣傳知識產權工作;三亞局開展“知識產權與海南自貿港建設”專題論壇,“知識產權如何服務海南自貿港建設”主題講座,舉辦2020知識產權專利大賽等活動;三沙局在永興島和趙述島設立知識產權宣傳服務檯宣傳三沙島礁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等。

二是開展知識產權普法教育。在微信平臺通過網絡直播的方式開展3期“知識產權普法宣傳系列培訓活動”,解讀《商標法》《專利法》和《專利代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基礎知識,在線人數超過1600人。

(六)其他工作

一是開展首批中國小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工作。爲培養中小學生創新精神和知識產權意識,聯合省教育廳印發了《中國小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範學校有關工作方案》,並正式開展第一批中國小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申報工作。

二是全力做好人大、政協建議提案工作。建立定人、定時、定責任的建議提案辦理規則,構建完整的受理、交辦、會辦、查辦、反饋工作機制,確保建議提案答覆工作有效落實。今年以來共辦理建議提案7件。其中,全國政協提案1件(協辦件),省人大建議2件(主辦1件、會辦1件),省政協提案4件(分辦2件、協辦2件),上述主(分)辦建議提案和其他協(會)辦建議提案已全部按要求辦結。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立法工作推進相對緩慢,導致目前工作開展比較被動;二是大多數市縣和企業地理標誌公共品牌意識不強,企業用標積極性不高。專用標誌效果不明顯,地理標誌產品對區域經濟增長帶動作用不明顯,致使專用標誌使用覈准試點改革工作尚未達到預期效果。三是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標準化工作有待進一步完善。12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中,有6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地方標準已經實施5年以上,有2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尚未制定地方標準,不利於下步專用標誌使用覈准改革工作的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快推進《條例》立法工作。在徵求國家局和國內相關專家學者及兄弟省市、相關單位、服務對象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條例》修改完善,計劃明年上半年送省司法廳法核,通過後提請省人大審議。

二是繼續做好“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在廣泛徵求相關部門、企業、科研機構和服務對象等意見的基礎上,科學研判,合理謀劃,不斷修改完善“十四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在保持與國家“十四五”知識產權規劃相銜接的基礎上,突出海南特色,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求。

三是持續推進專用標誌使用覈准改革。積極動員企業提出用標申請,指導市縣做好企業用標申請的核準使用,加強企業專用標誌使用監管;推動部分市縣制修訂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地方標準,爲新版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換標及試點改革工作夯實基礎。

四是進一步挖掘和培育地理標誌產品。積極主動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尋求指導支持,推動“海南沉香”註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進展;指導東方市儋州市市場監管局做好“東方花梨”、“東方火龍果”、“儋州黃皮雞”等申報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工作。

五是開展業務培訓和宣傳普法工作。就促進地理標誌產品運用發展和商標品牌富農,助力鄉村振興戰略,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等方式,對各市縣系統內、行業協會、市場主體舉辦商標、地理標誌業務培訓。開展豐富多彩的知識產權宣傳活動和普法教育,增強社會知識產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