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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工作總結及2021年工作打算

【概述】

2020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工作總結及2021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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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推進交通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爲主線,以深化信息化警務(勤務)爲引擎,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緊緊圍繞“減量控大”年度工作目標,全力推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國省道重點違法行爲查處、城市非機動車、行人違法專項整治等行動,在全體民警和輔警的共同努力下,持續保持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全年(截止11月)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爲113760餘起,其中88370餘起非現場處罰,共接交通事故警情4196起,處理各類大小交通事故4196起,其中28起死亡事故,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起,共造成31人死亡,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4人;共調處交通事故賠償糾紛3819起,調處率91%。共立刑案97起,刑事拘留36人,取保候審81人,逮捕4人,移送起訴69人,辦理行政案件18起,行政拘留18人,其中無證駕駛拘留6人,肇事逃逸拘留5人,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7人。

一、2020年工作情況

(一)全警動員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面對突發的新冠病毒疫情,交警大隊全警動員,第一時間在全縣高速出口和各國省道關鍵路段設置了8個24小時運行的防控檢查點,對進出**的車輛和人員進行嚴格管控,同時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對過往車輛駕駛員以及乘坐人員進行信息收集和體溫檢測,全力守好了疫情防控的第一關。在後期社區防控工作中,大隊將所有警力下沉到一線,全力以赴圓滿的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在做好傳外圍防控的同時,大隊全力做好民警、輔警自身的預防工作,一是採購併發放口罩、酒精等防護裝備,二是按上級要求暫停窗口服務,全力推動網上辦理業務,三是通過微信工作羣向民警、輔警普及預防新冠病毒的相關知識和注意事項。

(二)規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大隊充分發揮“道專委”平臺作用,依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手冊》規定,進一步規範全縣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道專委”的名義向路權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提醒函等,督促隱患排查治理立行立改。全年共排查並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21起,杜絕了因道路安全隱患而引發的交通事故。

(三)重點推進運輸企業聯合整治。大隊進一步完善源頭隱患清零制度,緊盯重點企業、重點車輛、重點駕駛員,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部門監管職責,持續開展動態清零隱患工作,同時加強快遞、外賣、工程運輸車行業交通安全治理。全年共對28起重點車輛和駕駛員的記分進行了“清零”,並分別開展了6次工程運輸車行業交通安全治理,對快遞和外賣開展了8次上門宣傳提示。

(四)嚴厲打擊各項重點違法行爲。大隊依託科技手段,深入分析研判各項交通數據,進一步加強打擊酒(醉)駕、假(套)牌、假證、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爲,共查處酒駕357起,醉駕76起,查處假牌1起,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19起,故意遮擋號牌10起,未懸掛號牌24起,查處貨運車輛超載145起,駕駛報廢車輛5起,查處無證駕駛261起(含摩托車254起)。

(五)開展交通違法行爲聯合整治。根據市“道專委”統一部署,聯合交通、公路等部門和特巡警、治安、派出所等警力在城區及各鄉鎮開展多部門、多警種的聯合整治,共開展聯合整治36次,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針對城區和鄉鎮集鎮非機動車和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隨意在道路穿行的現象,大隊統一部署開展了21次打擊非機動車和行人違法行爲專項整治,現場查處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等違法行爲2680餘起,查處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等違法行爲1120餘起,極大的淨化了縣城的交通秩序

(六)強化交通安全協同共治。大隊進一步加強警保、警媒、警企、警校合作,在全縣鄉鎮鋪開警保合作站,重點解決農村地區交通管理難點,以交通安全宣教綜合體驗中心爲平臺,向中小學生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識,共開展警媒宣教活動12次,警企宣教活動14次,警校宣教活動28次,同時分別開展“事故多發路段”“高位風險企業”“突出違法車輛”“典型事故案例”“終生禁駕人員”等五大曝光行動10次,打造了交通安全宣教社會聯動格局。

(七)完善城區網絡化巡邏機制。結合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三年行動,進一步優化縣城區交通組織,調整縣城區域網格化巡邏機制,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快速處置交通擁堵和安全隱患以及案發警情,精細化管理城區交通,確保城區主要道路沒有發生長時間、長距離、有影響的交通擁堵。

(八)全面從嚴管黨治警。爲進一步深化“三早”預警機制,大隊制定並印發了《全縣交警隊伍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實施方案》,依託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採集各種基礎信息,全面掌握隊伍狀況,着力解決隊伍監督管理缺位問題,推動隊伍管理正規化、規範化建設。同時印發了《**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方案》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警風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並按要求組織開展兩個專項活動。

(九)目前交管工作存在的問題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力遠遠適應不了汽車時代人、車、路日益發展的需要。全縣道路面廣線長,以現有的警力管好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力不從心”,有的中隊沒有正式人民警察,沒有執法主體資格,與法治建設格格不入。

2.交通發展與安全監管不相適應。隨着各類機動車保有量的日益增長和城鎮化建設的提速,交通發展快與安全監管慢成爲一對主要矛盾,長期“跛腳”走路,一快一慢之間,容易造成法治建設的“盲點”和“死角”,因而交通事故難以遏制。

3.執法環境非常不利。與道路交通事業大發展局面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駕駛員文明駕駛、安全行車意識淡漠,隨意停車、駕車接打電話、濫用遠光燈等交通陋習頻現,交通警察查不勝查,是制約法治建設的“瓶頸”。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加強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一是始終以“人、車、路”爲基本點,大力開展靜態和動態安全隱患排査治理;二是全面科學強化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分析研判,找準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特性,採取針對性措施,消除安全隱;三是大力開展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爲專項整治,遏制和減少交通違法行爲,淨化道路交通環境。

(二)紮實推進綜合執法警務機制改革工作。按照上級要求逐步推進綜合執法警務機制改革工作,優化警務、勤務模式,整合警力資源,提高路面見警率、管事率、違法控制率和交通管控率,推動形成“職能多元化、警力集約化、勤務高效化、服務親民化”的新型交通管理工作體系。

(三)加大路面執法管控力度。最大限度把警力、裝備擺到路面,對挑戰秩序“底線”、突破事故“紅線”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爲,如嚴重超速超員、貨車違法載人、酒駕醉駕、無牌無證、闖紅燈,必須“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繼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

(四)紮實推進“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落實。在“放管服”工作上,紮實推進今年推出的12項便民利民措施。一是抓牢“放管服”便民利民的指導思想,按照上級交管部門制定的實施方案不折不扣完成相關工作;二是克服因難,確保12項改革新政任務完成;三是要認清當前“放管服”改革新形勢,所有車管駕業務都按規定規範辦理,堅決防止因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誤而造成工作被動的問題發生。

(六)全力提高防堵保暢能力。一是優化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科學合理規劃設計;二是落實交通影響評估機制,使建設項目與道路交通條件相協調;三是加強縣城區、集鎮道路交通秩序監管,及時整治交通秩序突出問題。

(七)全面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是梳理涉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各類隱患,認真分析研判農村道路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特點,嚴管交通違法的重點路段、重點時段、重點車型;二是開展農村道路交通違法行爲專項整治,使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明顯減少、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三是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及時提升農村羣衆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抵制交通陋習,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駕駛;四是推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機制的建立,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實行綜合治理。

三、“十四五”工作總體考慮

1、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主要包括進一步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和部門監管責任,強化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推動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共治,形成地方黨委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相關企業、相關行業的社會共治。

2、進一步提升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素質。主要包括持續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升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和駕駛技能,促進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素質的全面提升。

3、進一步提升車輛安全性。主要包括加強機動車安全管理,加強機動車動態安全監管,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加強低速電動車源頭管理。

4、進一步提升道路安全性。主要包括強化道路安全標準規範的貫徹實施,持續深入推進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提高城市道路安全設施建設配置水平,提升道路本質安全。

5、進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執法能力。主要包括提升交通安全監管效能,充分利用科技化手段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執法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執法能力。

四、2020年獲獎情況

交警大隊2020年度單位獲獎一覽表

序號

日期

頒獎單位

榮譽稱號

1

2020.03.12

中共**縣委政法委

2019年度平安建設(綜治)先進單位

2

2020.03.27

中共**縣委政法委

2019年度政法宣傳先進單位

3

2020.06.23

政協**縣委員會

2019年度提案辦理先進單位

?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