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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環境管理 服務經濟大局

做好環境管理 服務經濟大局

做好環境管理 服務經濟大局

(生態環境分局 辛樂)

近年來,隨着國家經濟高速發展,東部產業逐步向中西部轉移,爲搶抓機遇,我市建立一區三園,領導外出組團招商,承接東部產業轉移,經過多年努力,取得了豐碩的成果。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爲更好的服務我市經濟發展,生態環境分局緊緊圍繞市上中心工作,結合工作實際,改進服務理念、創新工作方式,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服務品質,爲我市經濟可持續、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一、主要工作

“項目要落地,環保是關鍵”,爲保證市上謀劃的重大項目能如期落地,“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生態環境分局從大局出發、提前謀篇佈局,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助力我市經濟高速發展。

(一)靠前服務,保障重大項目順利推進。一是做好項目環評審批。爲幫助投資客商儘快辦理環評手續,生態環境部門在項目備案後,由備案單位推送信息,生態環境分局根據項目情況爲企業提供代辦,爲企業推薦效率高、質量好、價格優的環評單位,並進行跟蹤督辦,確保投資客商以最快的速度完成環評手續辦理。2020年至今,生態環境分局共辦理環評報告書3個、報告表18個,登記表468個,沒有出現因環評審批手續滯後而影響項目建設的情況。二是幫辦排污許可證。自2021年《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來,地方排污許可證已停止核發,所有排污單位統一辦理國家排污,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單位不得排污。爲保證我市企業都能正常投入生產,我市邀請環保專家在玉門老市區、東鎮建化園區進行專門授課,指導排污單位辦理排污許可證。同時,安排兩名工作人員負責在線服務,爲企業答疑解惑,提供保姆式貼身服務,止目前,我市已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單位86家,辦理簡化登記手續138家,23家企業正在辦理排污許可證。

(二)強化能力,切實提升環境管理水平。2020年以來,生態環境分局積極向上申請資金,加強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先後爭取了配備VOC走航車1臺、應急監測車1臺,網格化空氣質量監測預警系統、地下水環境監測管理信息系統、環境風險源調查項目、環境監測網建設項目,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建設項目、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建設等一批項目,累計爭取資金8000餘萬元。建立全面覆蓋、立體監測、智能分析的監管網絡,實現了對本地環境狀況的動態管理,用詳實、準確的數據全面、精準反映本地環境狀況,爲政府科學規劃發展、合理佈局產業、污染綜合防治提供紮實的數據支撐。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保障環境安全。做好環境風險管控,避免發生各類環境安全事故,是保障園區、企業長期健康、穩定發展的基礎,生態環境分局按照“嚴管就是厚愛”的原則,多措並舉,嚴格執法。一是認真開展執法檢查。今年以來,開展企業復工復產、執法專項檢查,檢查化工企業150餘次,抽查“雙隨機”企業36家,立案查處6起,辦結5起,行政處罰63.7萬元。二是積極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在“環保管家”技術支持下,每季度開展一次化工園區專項檢查,查找環境安全隱患,消除環境安全風險。三是督促環境問題整改。針對酒泉市政府環境問題督查組反饋給我市的91個點位225個問題,生態環境分局與各鄉鎮、部門和工業園區密切配合,集中開展問題整改,至目前,已經完成了74個點位199個問題的整改,問題整改率達到了88%。四是完善兩法銜接機制。爲更好的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爲,生態環境分局與公安、法院、檢查院簽訂《關於印發<玉門市環境執法聯動協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構建兩法銜接平臺,夯實了合作基礎,爲今後合力打擊環境犯罪搭建合作平臺。五是建立企業白名單制度。爲了減少對企業運營的干擾,生態環境分局監管白名單制度,將59戶環保措施到位、環境管理優秀的企業納入環保正面清單,減少日常監察,做到無事不擾。

(四)超前謀劃,提前準備預留髮展空間。自我國莊嚴承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後,今後溫室氣體放將成爲制約各地經濟發展的“緊箍咒”,爲了保證我市經濟有充足發展空間,生態環境分局認真研判政策趨勢,預先謀篇佈局,採取騰籠換鳥、汰弱留強的方式,對轄區內能耗高、污染大、不符合產業政策的落後產能依法採取措施,先後關停小化工6家、歷史遺留土煉油作坊12家、歷史遺留的土石灰窯29家、粘土磚廠4家,清理10蒸噸以下小鍋爐47臺套,推行農村清潔取暖,改造1400餘戶,在全市各鄉鎮新建35座污水站,建設老市區、建化工業園區工業污水處理廠,通過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等有效措施,減少轄區內企業污染物排放,優化產業結構、增加環境容量。

二、存在的問題

雖然生態環境分局在服務全市經濟發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許多問題,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服務過度,增加企業運營負擔。在服務過程中,同一個項目,多個單位均有幫辦事項,在實際幫辦對接過程中,存在多個部門反覆多次對接業主,調度項目進展的情況,讓業主不堪其擾、引發業主反感情緒,過度幫辦服務反而增加了企業負擔。

(二)時限過短,影響個別環評辦理。由於多次壓縮環評辦理時限,目前環評辦理時限較短,個別環評手續無法按期辦結。比如,有些化工項目環評審批事項的完成時限爲10個工作日,項目由酒泉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在審批過程中,還需要環評公司修改補充、提交專家審定、酒泉市生態環境綜合事務中心出具評估報告、業主報批、酒泉市政務大廳受理、酒泉生態環境局會議研究、網站擬審批公示等多個程序,由於程序繁雜,難以保證按期完成辦理。

(三)調研不足,服務內容不精準。不少企業落戶我市工業園區後,生態環境分局只注重前期服務,較少跟進實施後期服務,比如一些企業在生產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處置困難,或是法規政策、環保技術遇到難題,環保部門主動服務較少。還有些企業遇到物流困難或生產設備、設施購置困難,也沒有及時向市政府反映相關情況。

三、意見及建議

針對目前反映出的問題,在今後的工作中,應當從工作機制、工作方式、項目幫辦等方面入手,切實提高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讓企業真正能通過服務省心省力,解決問題,減少精力支出,安心謀劃發展。

(一)完善服務機制。要提高服務精準度,更正多部門分頭更進項目的工作方式,建議確立一個牽頭部門,由牽頭部門定期將交辦項目的前期手續辦理進度統一調度後反饋,避免多個部門同時調度打擾業主的情況。

(二)調整辦理時限。前幾年不斷壓縮行政辦事時限,有效提高了辦事效率,但是過度壓縮時限也對一些工作造成不良影響,建議對辦事時限進行調整,按照事項難易度分類確定時限,對辦理複雜或需要上級部門辦理的環評審批事項適度延長辦理時限。

(三)落實跟蹤服務。企業落地後,生態環境要定期與企業交流,掌握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調研企業遇到問題和困難,利用手中掌握的政策信息、技術人才和治理項目,幫助企業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