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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理論論文精品多篇

博弈理論論文精品多篇

博弈理論論文 篇一

關鍵詞:博弈論;建築設計投標;應用;建議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rchitectural design bidding status quo and existing problems, through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modern game theory,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scientific theory introduced bid ideas and skills.

Keywords: game theory; Architecture design bid; Application; suggest

中圖分類號:TU2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建築設計招投標是市場經濟的產物,通過投標、中標,設計單位贏得設計機會,取得經濟效益,獲得生存發展。

我國正進行着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工程建設,這給建築設計單位帶來很大機遇。隨着招投標制度的實施,建築設計市場競爭激烈。面對挑戰,設計單位如何選擇投標策略,如何進行投標報價是第一步,也是重要一步。

一、我國建築設計單位投標現狀

1.基本情況

我國實行招投標制度以來,隨着招投標法規的頒佈和有關規定的出臺,建築設計開始了法制化進程。建築設計單位依法進行投標,市場平穩有序,許多單位總結了投標經驗和做法,總體形勢良好。

2.存在問題

調查發現,目前大部分建築設計單位投標管理人員少,組織和制度不健全。有的單位投標管理人員僅佔全體職工的1-3%,而且絕大部分爲兼職。投標時無策略可施,無方法可尋,僅憑經驗領導一人決策,拍板報價。虛假投保、串通投標、圍標、陪標等違規行爲時有發生,每年有不少人因串標定罪。

3.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原因是因爲建築設計單位長期受計劃經濟和傳統思想影響,對市場經濟認識不足,觀念陳舊,管理意識差,缺乏現代經濟理論、管理理論的學習和應用。

綜上分析,加強理論學習,轉變觀念,提高對投標重要性的認識,用現論加強投標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是當務之急。

二、博弈論應用與建築設計投標的思考

1.什麼是博弈論

因對博弈論作出貢獻而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Robert Aumann教授說,博弈論是研究互動決策的理論,換句話說,就是研究個體如何在錯綜複雜的相互影響中的出最合理的策略。

所謂互動決策,即各行動方(即局中人)的決策是相互影響的,每個人在決策的時候必須將他人的決策納入自己的決策考慮之中,當然也需要把別人對於自己的考慮也納入考慮之中……,在如此迭代考慮情形進行決策,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戰略。這也反映了博弈的模式和性質。

博弈論研究的目的是研究博弈者的行爲特徵,即任何情況下,採用哪種策略,達到什麼樣的結果,這類結果具有哪些特點和性質。

形成一個博弈具有四個要素:(1)要有兩個和兩個以上的參與者;(2)要有各方獲得的資源和利益;(3)參與者有自己能選擇的策略;(4)參與者擁有一定量的信息。

博弈模型按不用情況分爲:靜態博弈和動態博弈;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

2.博弈論的應用

生活處處有博弈,博弈論的思想自古有之,《孫子兵法》可謂第一專著。博弈論最初是研究棋弈勝負的問題,大都停留在經驗上。到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博弈論在正式成爲一門科學。博弈論強調理性,也就是在給定的約束條件下,追求效益最大化。博弈論這個全新的分析方法和思想已被廣泛的應用於經濟學、政治科學、軍事戰略、化學生物、計算機科學,並已成爲重要的研究與分析工具,它還與會計學、統計學、數學基礎、社會心理學等學科建立廣泛聯繫。

3.博弈論對建築設計投標的分析

三、博弈論在建築設計投標應用的建議

1.加強學習提高認識

從戰略高度出發,堅持科學理論指導實踐的原則,加強對科學發展觀和博弈論的學習,提高對投標重要性的認識和運用博弈論的自覺性,逐步掌握博弈論的思想和方法,這是提高建築設計投標競爭力的前提。

2.加強建設提高實力

從戰略高度出發,堅持以實力求發展的原則,積極實施人才培訓和人才引進,並實施激勵機制,加強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積極開發利用投標軟件和先進設備,不斷提高設計能力,提高資源,鑄就品牌,這是提高建築設計單位投標競爭力的基礎。

3.加強構建科學管理

從戰略高度出發,堅持以科學管理提升效益的原則,積極構建由技術、管理、金融、商務、人才組成的投標領導班子和管理團隊;建立健全包括信息採集分析、投標策略研發、投標文件製作、規範要求和檢查等制度和管理措施,這是提高建築設計單位投標競爭力的保證。

4.加強捕捉巧用信息

從戰略高度出發,樹立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的理念,堅持一切從調查研究入手的原則,不斷學習,掌握先進的信息收集技術和方法;廣開渠道,及時瞭解招標信息;設計工程項目信息(工程規模、性質、技術難度等),業主信息(業主信譽、資金來源、支付能力等)和對手信息(數量、資質、投標積極性、報價標準、已實施工程設計價格),在此基礎上,建立相關數據庫,爲篩選有利信息共決策參考使用。這是建築設計投標博弈成敗的關鍵,是投標單位共同關注的焦點。

5.加強研發優選策略

從戰略高度出發,充分認識策略的重要作用,堅持策略是生命力的原則,不斷加強策略研究,借鑑其他領域應用博弈論的經驗和方法,在總結基礎上建立投標策略、方法數據庫,爲投標中根據實際優選策略做好準備,這是建築設計投標博弈成敗的重點。

6.精雕細琢精準投標

從戰略高度出發,堅持把握細節是做好事情的關鍵這一原則,充分理解細節決定成敗的實質和內涵,從填寫資格預審調查到正式投標全過程中,在時間緊、任務量大的情況下,堅持做到:精讀招標文件,認真揣摩內容,全面落實響應,突出業績特色,語言文字規範,精準包裝排序,一步到位報價。細琢精準投標能在投標時不因點滴失誤造成遺憾,這是建築設計投標博弈成敗的重中之重。

實踐證明,堅持將博弈論的思想和方法與建築設計投標實踐相結合,學習用戰略的思維統領原則,用謀略的方式進行選擇,大處着眼,小處着手,細處着力,堅持做到實力建設持續化,投標管理科學化,捕捉信息常態化,策略選擇最優化,投標工作精細化,設計單位就能在持續的建築設計投標中不斷獲得更多的投標機率,取得更多的中標機會,獲得更大的效益。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 卞耀武,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用問答,北京,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1999.

[3] 田金信,建築企業管理學,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0.

[4] 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上海,上海三聯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博弈論論文 篇二

站在諾貝爾獎的領獎臺上了,而且也絕不會與其他人分享這一殊榮。

納什是一個非常天才的數學家,他的主要貢獻是1950至1951年在普林斯頓讀博士學位時做出的。然而,他的天才發現———非合作博弈的均衡,即“納什均衡”並不是一帆風順的。

1948年納什到普林斯頓大學讀數學系的博士。那一年他還不到20歲。當時普林斯頓可謂人傑地靈,大師如雲。愛因斯坦、馮·諾依曼、列夫謝茨(數學系主任)、阿爾伯特·塔克、阿倫佐·切奇、哈羅德·庫恩、諾爾曼·斯蒂恩羅德、埃爾夫·福克斯……等全都在這裏。博弈論主要是由馮·諾依曼(1903—1957)創所立的。他是一位出生於匈牙利的天才的數學家。他不僅創立了經濟博弈論,而且發明了計算機。早在20世紀初,塞梅魯(Zermelo)、鮑羅(Borel)和馮·諾伊曼已經開始研究博弈的準確的數學表達,直到1939年,馮·諾依曼遇到經濟學家奧斯卡·摩根斯特恩(OskarMorgenstern),並與其合作才使博弈論進入經濟學的廣闊領域。

1944年他與奧斯卡·摩根斯特恩合著的鉅作《博弈論與經濟行爲》出版,標誌着現代系統博弈理論的的初步形成。儘管對具有博弈性質的問題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世紀甚至更早。例如,1838年古諾(Cournot)簡單雙寡頭壟斷博弈;1883年伯特蘭和1925年艾奇沃奇思研究了兩個寡頭的產量與價格壟斷;2000多年前中國著名軍事家孫武的後代孫臏利用博弈論方法幫助田忌賽馬取勝等等都屬於早期博弈論的萌芽,其特點是零星的,片斷的研究,帶有很大的偶然性,很不繫統。馮·諾依曼和摩根斯特恩的《博弈論與經濟行爲》一書中提出的標準型、擴展型和合作型博弈模型解的概念和分析方法,奠定了這門學科的理論基礎。合作型博弈在20世紀50年代達到了巔峯期。然而,諾依曼的博弈論的侷限性也日益暴露出來,由於它過於抽象,使應用範圍受到很大限制,在很長時間裏,人們對博弈論的研究知之甚少,只是少數數學家的專利,所以,影響力很有限。正是在這個時候,非合作博弈———“納什均衡”應運而生了,它標誌着博弈論的新時代的開始!納什不是一個按部就班的學生,他經常曠課。據他的同學們回憶,他們根本想不起來曾經什麼時候和納什一起完完整整地上過一門必修課,但納什爭辯說,至少上過斯蒂恩羅德的代數拓撲學。斯蒂恩羅德恰恰是這門學科的創立者,可是,沒上幾次課,納什就認定這門課不符合他的口味。於是,又走人了。然而,納什畢竟是一位英才天縱的非凡人物,他廣泛涉獵數學王國的每一個分支,如拓撲學、代數幾何學、邏輯學、博弈論等等,深深地爲之着迷。納什經常顯示出他與衆不同的自信和自負,充滿咄咄逼人的學術野心。1950年整個夏天納什都忙於應付緊張的考試,他的博弈論研究工作被迫中斷,他感到這是莫大的浪費。殊不知這種暫時的“放棄”,使原來模糊、雜亂和無緒的若干念頭,在潛意識的持續思考下,逐步形成一條清晰的脈絡,突然來了靈感!這一年的10月,他驟感才思潮涌,夢筆生花。其中一個最耀眼的亮點就是日後被稱之爲“納什均衡”的非合作博弈均衡的概念。納什的主要學術貢獻體現在1950年和1951年的兩篇論文之中(包括一篇博士論文)。1950年他才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寫成題爲“非合作博弈”的長篇博士論文,1950年11月刊登在美國全國科學院每月公報上,立即引起轟動。說起來這全靠師兄戴維·蓋爾之功,就在遭到馮·諾依曼貶低幾天之後,他遇到蓋爾,告訴他自己已經將馮·諾依曼的“最小最大原理”(minimaxsolution)推到非合作博弈領域,找到了普遍化的方法和均衡點。蓋爾聽得很認真,他終於意識到納什的思路比馮·諾伊曼的合作博弈的理論更能反映現實的情況,而對其嚴密優美的數學證明極爲讚歎。蓋爾建議他馬上整理出來發表,以免被別人捷足先登。納什這個初出茅廬的小子,根本不知道競爭的險惡,從未想過要這麼做。結果還是蓋爾充當了他的“經紀人”,代爲起草致科學院的短信,系主任列夫謝茨則親自將文稿遞交給科學院。納什寫的文章不多,就那麼幾篇,但已經足夠了,因爲都是精品中的精品。這一點也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國內提一個教授,要求在“核心的刊物”上發表多少篇文章。按照這個標準可能納什還不一定夠資格。

199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莫爾里斯當牛津大學艾奇沃思經濟學講座教授時也沒有發表過什麼文章,特殊的人才,必須有特殊的選拔辦法。

納什在上大學時就開始從事純數學的博弈論研究,1948年進入普林斯頓大學後更是如魚得水。20歲出頭已成爲聞名世界的數學家。特別是在經濟博弈論領域,他做出了劃時代的貢獻,是繼馮·諾依曼之後最偉大的博弈論大師之一。他提出的著名的納什均衡的概念在非合作博弈理論中起着核心的作用。後續的研究者對博弈論的貢獻,都是建立在這一概念之上的。由於納什均衡的提出和不斷完善爲博弈論廣泛應用於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政治學、軍事科學等領域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囚犯的兩難處境

大理論中的小故事

要了解納什的貢獻,首先要知道什麼是非合作博弈問題。現在幾乎所有的博弈論教科書上都會講“囚犯的兩難處境”的例子,每本書上的例子都大同小異。

博弈論畢竟是數學,更確切地說是運籌學的一個分支,談經論道自然少不了數學語言,外行人看來只是一大堆數學公式。好在博弈論關心的是日常經濟生活問題,所以不能不食人間煙火。其實這一理論是從棋弈、撲克和戰爭等帶有競賽、對抗和決策性質的問題中借用的術語,聽上去有點玄奧,實際上卻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博弈論大師看經濟社會問題猶如棋局,常常寓深刻道理於遊戲之中。所以,多從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的凡人小事入手,以我們身邊的故事做例子,娓娓道來,並不乏味。話說有一天,一位富翁在家中被殺,財物被盜。警方在此案的偵破過程中,抓到兩個犯罪嫌疑人,斯卡爾菲絲和那庫爾斯,並從他們的住處搜出被害人家中丟失的財物。但是,他們矢口否認曾殺過人,辯稱是先發現富翁被殺,然後只是順手牽羊偷了點兒東西。於是警方將兩人隔離,分別關在不同的房間進行審訊。由地方檢察官分別和每個人單獨談話。檢察官說,“由於你們的偷盜罪已有確鑿的證據,所以可以判你們一年刑期。但是,我可以和你做個交易。如果你單獨坦白殺人的罪行,我只判你三個月的監禁,但你的同夥要被判十年刑。如果你拒不坦白,而被同夥檢舉,那麼你就將被判十年刑,他只判三個月的監禁。但是,如果你們兩人都坦白交代,那麼,你們都要被判5年刑。”斯卡爾菲絲和那庫爾斯該怎麼辦呢?他們面臨着兩難的選擇——坦白或抵賴。顯然最好的策略是雙方都抵賴,結果是大家都只被判一年。但是由於兩人處於隔離的情況下無法串供。所以,按照亞當·斯密的理論,每一個人都是從利己的目的出發,他們選擇坦白交代是最佳策略。因爲坦白交代可以期望得到很短的監禁———3個月,但前提是同夥抵賴,顯然要比自己抵賴要坐10年牢好。這種策略是損人利己的策略。不僅如此,坦白還有更多的好處。如果對方坦白了而自己抵賴了,那自己就得坐10年牢。太不划算了!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還是應該選擇坦白交代,即使兩人同時坦白,至多也只判5年,總比被判10年好吧。所以,兩人合理的選擇是坦白,原本對雙方都有利的策略(抵賴)和結局(被判1年刑)就不會出現。這樣兩人都選擇坦白的策略以及因此被判5年的結局被稱爲“納什均衡”,也叫非合作均衡。因爲,每一方在選擇策略時都沒有“共謀”(串供),他們只是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策略,而不考慮社會福利或任何其他對手的利益。也就是說,這種策略組合由所有局中人(也稱當事人、參與者)的最佳策略組合構成。沒有人會主動改變自己的策略以便使自己獲得更大利益。“囚徒的兩難選擇”有着廣泛而深刻的意義。個人理性與集體理性的衝突,各人追求利己行爲而導致的最終結局是一個“納什均衡”,也是對所有人都不利的結局。他們兩人都是在坦白與抵賴策略上首先想到自己,這樣他們必然要服長的刑期。只有當他們都首先替對方着想時,或者相互合謀(串供)時,纔可以得到最短時間的監禁的結果。“納什均衡”首先對亞當·斯密的“看不見的手”的原理提出挑戰。按照斯密的理論,在市場經濟中,每一個人都從利己的目的出發,而最終全社會達到利他的效果。不妨讓我們重溫一下這位經濟學聖人在《國富論》中的名言:“通過追求(個人的)自身利益,他常常會比其實際上想做的那樣更有效地促進社會利益。”從“納什均衡”我們引出了“看不見的手”的原理的一個悖論:從利己目的出發,結果損人不利己,既不利己也不利他。兩個囚徒的命運就是如此。從這個意義上說,“納什均衡”提出的悖論實際上動搖了西方經濟學的基石。因此,從“納什均衡”中我們還可以悟出一條真理:合作是有利的“利己策略”。但它必須符合以下黃金律:按照你願意別人對你的方式來對別人,但只有他們也按同樣方式行事才行。也就是中國人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但前提是人所不欲勿施於我。其次,“納什均衡”是一種非合作博弈均衡,在現實中非合作的情況要比合作情況普遍。所以“納什均衡”是對馮·諾依曼和摩根斯特恩的合作博弈理論的重大發展,甚至可以說是一場革命。

從“納什均衡”的普遍意義中我們可以深刻領悟司空見慣的經濟、社會、政治、國防、管理和日常生活中的博弈現象。我們將例舉出許多類似於“囚徒的兩難處境”這樣的例子。如價格戰、軍奮競賽、污染等等。一般的博弈問題由三個要素所構成:即局中人(players)又稱當事人、參與者、策略等等的集合,策略(strategies)集合以及每一對局中人所做的選擇和贏得(payoffs)集合。其中所謂贏得是指如果一個特定的策略關係被選擇,每一局中人所得到的效用。所有的博弈問題都會遇到這三個要素。

價格戰博弈:

現在我們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家電價格大戰,彩電大戰、冰箱大戰、空調大戰、微波爐大戰……這些大戰的受益者首先是消費者。每當看到一種家電產品的價格大戰,百姓都會“沒事兒偷着樂”。在這裏,我們可以解釋廠家價格大戰的結局也是一個“納什均衡”,而且價格戰的結果是誰都沒錢賺。因爲博弈雙方的利潤正好是零。競爭的結果是穩定的,即是一個“納什均衡”。這個結果可能對消費者是有利的,但對廠商而言是災難性的。所以,價格戰對廠商而言意味着自殺。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引伸出兩個問題,一是競爭削價的結果或“納什均衡”可能導致一個有效率的零利潤結局。二是如果不採取價格戰,作爲一種敵對博弈論(vivalrygame)其結果會如何呢?每一個企業,都會考慮採取正常價格策略,還是採取高價格策略形成壟斷價格,並盡力獲取壟斷利潤。如果壟斷可以形成,則博弈雙方的共同利潤最大。這種情況就是壟斷經營所做的,通常會擡高價格。另一個極端的情況是廠商用正常的價格,雙方都可以獲得利潤。從這一點,我們又引出一條基本準則:“把你自己的戰略建立在假定對手會按其最佳利益行動的基礎上”。事實上,完全競爭的均衡就是“納什均衡”或“非合作博弈均衡”。在這種狀態下,每一個廠商或消費者都是按照所有的別人已定的價格來進行決策。在這種均衡中,每一企業要使利潤最大化,消費者要使效用最大化,結果導致了零利潤,也就是說價格等於邊際成本。在完全競爭的情況下,非合作行爲導致了社會所期望的經濟效率狀態。如果廠商採取合作行動並決定轉向壟斷價格,那麼社會的經濟效率就會遭到破壞。這就是爲什麼WTO和各國政府要加強反壟斷的意義所在。

污染博弈:

假如市場經濟中存在着污染,但政府並沒有管制的環境,企業爲了追求利潤的最大化,寧願以犧牲環境爲代價,也絕不會主動增加環保設備投資。按照看不見的手的原理,所有企業都會從利己的目的出發,採取不顧環境的策略,從而進入“納什均衡”狀態。如果一個企業從利他的目的出發,投資治理污染,而其他企業仍然不顧環境污染,那麼這個企業的生產成本就會增加,價格就要提高,它的產品就沒有競爭力,甚至企業還要破產。這是一個“看不見的手的有效的完全競爭機制”失敗的例證。直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國鄉鎮企業的盲目發展造成嚴重污染的情況就是如此。只有在政府加強污染管制時,企業纔會採取低污染的策略組合。企業在這種情況下,獲得與高污染同樣的利潤,但環境將更好。

貿易自由與壁壘:

博弈論論文 篇三

論文論文關鍵詞:投資成本 貝克爾投資模式 組合投資模式 博弈論 論文論文摘要:針對人力資本組合投資模式僅定性分析職員和企業對人力資本投資行爲的特點,應用博弈論進行了相應的定量分析,將貝克爾投資模式與組合投資模式相結合,建立了確定企業投資比率的計算公式,爲企業進行人力資本培訓投資提供了定量的決策依據。 貝克爾將在職培訓分爲一般培訓和特殊培訓兩種類型。一般培訓是指接受培訓的職工所獲得的知識、技能對提高各種企業勞動生產率均有用。受訓者的勞動技能提高,會提高其在各種就業機會中的工資,所以培訓成本應當由受訓者自巴承擔。特殊培訓是指接受培訓的職員得到特殊知識和技能,能夠極大地提高提供培訓的企業的生產效率,對於提供培訓以外的企業的生產效率影響不大或沒有影響。特殊培訓的費用較一般培訓高得多,但也會給企業帶來相當可觀的效益,其培訓成本應由企業承擔。由此形成了貝克爾投資模式理論。 作爲貝克爾投資模式的補充,有學者提出了一種企業和職員對人力資本共同投資的組合投資模型。該模式按照“人力資本的價值”和“人力資本的獨特性”將人力資本分爲四種類型:①高價值高獨特性人力資本,②高價值低獨特性人力資本,③低價值高獨特性人力資本,④低價值低獨特性人力資本。並認爲①、④兩種人力資本遵循貝克爾投資模式,而②、③兩種人力資本則由企業和職員共同投資。組合投資模式僅在對職員和企業人力資本培訓投資行爲特性的分析中得出定性結論,但在企業實際經營過程中要求有定量的投資分析與決策依據。因此,本文在投資組合模式的基礎上應用博弈論分析人力資本培訓投資行爲,找到合理且定量的組合投資分析與決策依據。 2人力資本的分類 本文仍採用人力資本培訓組合投資模式中的人力資本分類方式。人力資本作爲企業獲取競爭優勢的關鍵資源,並不是對企業都具有同樣的重要性。 組織中的人力資本可以根據“人力資本的價值”和“人力資本的獨特性”來進行劃分。“人力資本的價值”是指“相對於人力資本的僱傭成本,人力資本通過其技能能夠爲企業帶來更大的與顧客價值相關的戰略利益的屬性”。若職員能幫助企業降低成本或創造具有更多客戶價值的產品,那他就具有高價值;反之,只有低價值。“人力資本的獨特性”是指其技能的不可複製和不可模仿性。人力資本的獨特性將影響到交易成本,並直接影響該人力資本能否成爲企業競爭的優勢源泉。由於獨特技能更多地是一種適用於某一特定環境的技能,企業不可能在開放的勞動力市場上獲得,對這些人力資本實行外部化將是不可行的或者將導致更多的成本,所以獨特的人力資本需要進行內部開發。相反,適用於廣大企業的普通技能,很容易在勞動力市場上獲得,依賴於外部勞動力市場將是獲得低獨特性人力資本的較好選擇。 按照上述兩種人力資本的屬性可以將企業內的人力資本分爲四類:第一類人力資本具有高價值並且是獨特的,即這些職員擁有特定於企業的技能,這些技能在勞動力市場上難以獲得,並且職員爲企業帶來的戰略性利益遠遠超過僱傭和開發他們的管理成本。也就是說,該類人力資本擁有企業競爭優勢所必需的核心技能。第二類人力資本具有較高的價值,但職員擁有的技能可以在勞動力市場上獲得。也就是說,其擁有的技能是低獨特性的。第三類人力資本在某種程度上是獨一無二的,但他們對創造客戶價值並不具有直接作用。也就是說,其創造價值的能力較低或者不直接產生價值。第四類人力資本擁有普通的技能,具有有限的戰略價值。以上四種人力資本類型與引言中提及的四種人力資本類型按順序一一對應。 2人力資本培訓投資選擇的博弈分析 博弈論是一門研究在利益相互影響的情況下局中人(即博弈的參與者)採取何種策略才能獲得最大效用的理論。博弈論在經濟學、管理學等領域的應用解決了許多令經典理論無從人手的問題。博弈論最主要的特點是研究相對具體決策情況而言的最優決策,即尋找相對最滿意策略而非最優策略企業和職員的人力資本培訓投資選擇的過程存在的正是一個博弈問題。 根據投資組合模型的思想,企業與職員在人力資本的投資,實際上是培訓投資過程中的博弈,可以用如圖1的博弈樹來描述。假設企業承擔培訓投資成本的比率爲,選擇投資策略的概率爲q;職員選擇投資策略的概率爲P。通過培訓投資,企業因人力資本增加而經營效率提高所得到的利益爲,職員因人力資本增加而職業生涯改善或

博弈論論文 篇四

論文摘要本文運用博弈論的方法,對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在基礎設施投資中確定投資份額的決策行爲進行分析,並提出規範政府投資行爲的措施。

一、我國政府在基礎設施領域的投資現狀

1.政府投資逐漸轉向基礎設施建設

根據市場經濟理論,在發展國家經濟時,政府和市場有着明確的分工:凡是由市場提供可以達到帕累托最優的,應當由市場提供,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宏觀調控,解決外部性、壟斷、信息不對稱等問題。遵循這條思路,我國在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政府職能不斷轉換,逐步從盈利性行業退出,從事個人和企業不願從事、無力從事和不能從事的事務。相應的,政府的投資重點也開始逐漸轉向基礎設施建設。來自中國統計年鑑的數據顯示,1999,2000,2001,2002年我國財政支出中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分別爲2116.57億元,2094.89億元,2510.64億元,3142.98億元,佔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分別爲16.050013.190o}13.28%和14.250o}’},投資總額不斷提高,投資比重也有逐步上升的趨勢。

2.中央與地方政府基礎設施投資中存在的問題

對於某些跨區域或外溢性較大的基礎設施項目,地方政府投資的積極性較小。在這種情況下,中央政府通常會採取中央和地方聯合投資的方式對地方進行補助,目的是爲了協助地方政府完成僅靠地方不能完成的項目。地方政府本應積極配合完成項自建設,然而,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地方政府很多時候會利用中央對投資項目的關注,與中央討價還價,儘量減少地方的投資份額;或者在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中,以較少的投資總額獲得中央的審批,在項目建設期間又要求中央追加投資,導致中央的投資額遠遠超過預算。另外,中央政府有時會憑藉自身的行政權力單方修改或終止合同,使地方政府遭受損失。.

對中央政府而言,如何確定對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額,達到既能完成宏觀調控的目標,又能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提高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節省投資額,儘量緩解僧多粥少的狀況,是一個值得研究的課題。

二、政府基礎設施投資的博弈模型

1.基本模型介紹

投資之初,對於如何確定雙方的投資份額問題,本文將用一個討價還價模型來分析中央與地方在討價還價過程中,雙方決策的博弈行爲。

基本模型如下:中央和地方均爲理性人,即中央和地方政府會按照各自效用的最大化來進行決策。博弈的基本規則:博弈中有兩個參與人,中央政府(甲)和地方政府(乙)。假定雙方討價還價的過程遵循以下順序:首先由甲提出一個投資分配方案,對此乙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如果乙拒絕甲的方案,則他自己應提出另一個方案,讓甲選擇接受與否。若甲接受,則博弈結束;若甲拒絕,則甲提出新的方案,由乙來選擇。如此循環。在此循環中,只要有任何一方接受對方的方案,博弈就宣告結束。如果方案被拒絕,則被拒絕的方案就與以後的討價還價過程不再有關係。每次一方提出一個方案和另一方選擇是否接受爲一個階段。

2.具體模型分析

(1)模型的假定

①地方政府知道中央政府投資額的範圍和最低數額,地方政府可以據此確定自己的投資數額,因此這是一個完全信息下的動態博弈問題。

②中央的目標是在不超出預算支出的前提下,使各地公共服務基本均等,同時使支出成本最小;地方政府的目標是追求支出成本的最小化。另外中央政府還需要承擔基礎設施的外滋性問題,因而有一定的額外成本,而地方政府則不需要。

③由於中央政府需要投資的項目很多,它不可能在一個項目上拖延很長的時間,而時間的拖延會增加雙方的機會成本,談判不可能持續很長的時間。因此,假設博弈只進行三個階段。

④討價還價每多進行一個階段,由於談判費用和利益損失等,雙方的成本都要增值一次,設增值率爲so凡>0,令s=1+so,總投資額爲to“元。

(2)博弈過程

第一階段,中央政府(甲)先確定方案,自己出s1,地方(乙)出106-s1,乙可以接受或不接受。若接受,則雙方的投資爲s1和106-s1,若談判的結果是乙不接受,則開始下一階段。

第二階段,由乙確定方案,甲支出s2,自己支出106-s2。由甲選擇是否接受此方案,接受,則雙方支出爲s2和106-s2,若甲不接受則進行下一階段。

第三階段,甲提出自己支出s,乙則支出1O6-s,此時乙必須接受,雙方的實際支出爲s和106-s,這個博弈過程可以用博弈的擴展形式來表述。

(3)模型的求解

我們採用逆推法解此博弈。

在第三階段,甲出價。,乙必須接受,甲乙雙方支出分別爲擴Xs和兮X<106一:).因爲博弈只進行三個階段,在第三階段,乙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選擇接受。

在第二階段,乙很清楚,進人第三階段後,甲必會出。,則乙只能出護X(1Os一。),甲實際投資爲了Xs。爲使投資成本最小,則乙的投資106-s2不能使甲在第三階段投資更少。因此,乙在第二階段能讓甲接受的最高投資額必滿足sxsz=護xs,即Sz=sxs。此時,乙自己的投資爲sx(lossxs),又s>1,故比第三階段乙的投資額要小一些。

在第一階段,甲在開始討價還價時就知道第三階段自己的投資是護x5,第二階段的投資是Sz=sxs,且自己的投資仍是夢x5,此時乙會滿足於最小投資額sxclofi-8Xs).如果甲在第一階段就允許乙的投資額爲sx(106-8Xs),而自己又能投資的更少,這種方案對甲而言最好。只要令s1滿足to‘一sl=sxclosxsxs),即S1=los-losxs十護xs.此時,乙的投資與第二階段以後的投資不變,而甲的投資卻比第二階段後的投資更小。從而,在第一階段甲出資金sl=los-loftxs+護xs乙方會接受,雙方的投資額分別爲s1’=to‘一losxs+s}xS,s2’-losxs-s}xS爲該博弈的均衡解。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這個三階段博弈存在納什均衡解,即中央與地方在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能夠達成共識。將這種共識形成合同,中央與地方政府就沒有理由在對資金糾纏不清了。

三、博弈模型的分析

1.對佔的分析

由於S=1十築,而80>0,從而s>1。故對s1’-1O6-1O6X8+b’}xs,當s-}1+,即&-"o+時,當時(5X105)/s1時,則乙的支出遞增,而甲的支出遞減。

2.對s的分析第一種情況,當中央的投資額s之5X105,此時成本增值率亂>0。當成本增值率逐漸減小趨近於零時,s1’單調遞增,s2‘單調遞減。說明若中央的投資額超過5X1OS時,隨成本遞增率的增加,中央有弊無利,對地方越來越有利。因此,相對地方而言,中央更不願拖延談判時間,希望早點做出決定。而地方可以利用這種狀況,爲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但地方政府也明白,若自己要得太多,可能給中央留下不良的印象,中央會因此而減少投資額,轉向投資其他地區,也可能影響中央對地方以後的投資,所以地方政府也不敢要求得太過分。因此均衡解可能發生的變動是中央的投資額稍大於。1’,地方政府的投資額稍小於s2’。

第二種情況,中央的投資額sW5x105,當成本增值率趨近於。時,s1’單調遞減,s2’單調遞增。說明當中央的投資額只能小於5X105時,隨成本增值率的減少,對中央將會比較有利,此時地方政府可能採取行動與中央妥協。中央政府的投資不會大於s1"。

以上分析是在假定中央和地方均是理性決策者的前提下做出的。針對上述情況,中央和地方在共同合作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時,可以更精確的知道彼此之間合理的支出劃分,杜絕地方在項目申報過程中投機取巧以及各種門類的“釣魚項目”。

四、結論

在政府實施職能轉換,政府投資逐漸轉向基礎設施建設的過程中,如何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加強地方政府的投資責任,同時提高中央政府信守合同的可信度,是中央政府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

博弈論論文 篇五

關鍵詞:銀行擠兌;成因;博弈;小儲戶

一、前言

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金融業也處於不斷完善發展的過程中。銀行作爲金融業三大支柱之一,其發展狀況和程度不容小覷。近年來,銀行擠兌現象時有發生。2004年7月上旬俄羅斯幾家最大的私人銀行爆發了大規模的擠兌風潮。2007年到2008年,美國發生了次貸危機,並擴大爲全球金融市場的混亂。經濟危機使很多銀行處於擠兌情況中。2007年9月英國第五大抵押貸款銀行——諾森羅克銀行各營業所15日連續第二天出現大批儲戶擠兌現象。僅14日當天,諾森羅克銀行就有約10億英鎊(約合20億美元)的存款被儲戶提走。在動盪的金融環境下人心惶惶,不明出處的謠言短信便使得香港第五大上市銀行東亞銀行和澳門的國際銀行、永亨銀行在2008年9月遭遇1997年金融風暴以來罕見的擠兌**。無獨有偶,澳門國際銀行和永亨銀行也因“投資雷曼債券財政困難”的傳言在9月24日那天發生擠兌風潮。當日,澳門國際銀行提款金額高達兩三億澳門元。銀行擠兌現象並非離我們很遠,什麼是銀行擠兌,其產生的原因何在?本文將給大家展示銀行擠兌的成因,讓大家瞭解這一現象,從而爲進一步找出合理的解決方法提供理論基礎。

銀行擠兌,又稱擠提,是銀行因信用度下降、有(或傳聞)要破產等原因,面臨存款人集中大量地提取存款的情況,這會使銀行陷入流動性危機,進而破產倒閉,是一種突發性、集中性、危害性的危機。在信用危機的影響下,存款人和銀行券持有人爭相向銀行和銀行券發行銀行提取現金和兌換現金的一種經濟現象。這種現象是金屬貨幣流通條件下貨幣信用危機的一種表現形式。博弈論是研究決策主體的行爲發生直接相互作用時候的決策以及這種決策的均衡問題。博弈論採用的是非價格制度的分析方法,這種分析方法更接近現實,因此成爲近年來許多經濟學科的理論和應用研究中普遍運用的工具,在許多經濟學科的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中被用到。許多經濟現象都被理解爲某種博弈問題。本文着眼於對相關利益主體在銀行擠兌中的行爲分折,通過建立博弈論模型與求均衡解,以期運用這一工具,從複雜的現象中簡化這一現象出現的原因,對銀行擠兌的博弈模型進行分析,找出銀行擠兌出現的原因,從而對找出正確的應對措施提供有利的指導。

二、博弈分析

假設有一家銀行,只有兩個儲戶。每個儲戶各有1000萬元資金存入該銀行且都爲定期存款。銀行將2000萬元全部資金投資到某個項目,假設該項目在資金充足的情況下肯定是盈利的。當該項目結束時,銀行可以拿出2400萬元償還給儲戶,每個儲戶可以得到1200萬元。如果銀行提前從項目中撤資,則銀行會因爲提前撤資而受到懲罰,假設懲罰比例爲20%,即如果銀行在投資期限未到的時候從該項目中抽回資金,它可以拿回來的資金只有1600萬。這是,我們可以寫出兩個儲戶是否提前取款的博弈如下(單位:萬元):

儲戶甲、乙如果同時提前取款時,銀行只能從投資項目中提前撤資,從而銀行會因提前撤資而收到20%的懲罰,即只能有1600萬供支付,此時銀行也會破產,每個儲戶只能得到800萬元。如果甲、乙雙方都選擇到期後才支取存款,此時銀行投資項目盈利,每個儲戶可以得到1200萬元,如果一方提前取款,那麼提前取款的一方可以拿到他原來的存款1000萬,但此時銀行由於儲戶的提前取款而不得不從項目中撤資,其只有1600萬元供支取,當另一個儲戶來取款時,他就只能得到600萬元,這遠遠小於他原先的存款資金1000萬元。明白了這個博弈矩形圖,我們可以用相對優勢策略畫線法分析:當儲戶甲選擇提前取款時,儲戶乙也會選擇提前取款,因爲資金800>600(萬元);當儲戶甲選擇到期取款時,儲戶乙也會選擇到期取款,因爲1200>1000(萬元)。這樣我們通過分析這個博弈可以得到兩個納什均衡:一個是甲乙雙方都待到期時纔來取款,每人可得1200萬元。另一個是雙方爭先恐後的來提前支取他們的存款,這就造成了銀行擠兌的現象。而且如果一個儲戶有提前支取動向,另一方爲了避免利益的損失一定會爭取提前兌取,這也會造成銀行擠兌。事實上,絕大多數銀行擠兌都發生在傳聞銀行經營不善有可能破產的時候。一旦破產,儲戶在該銀行的存款就會遭受嚴重損失。因此,儲戶就會盡可能的提前兌現,這也造成了銀行擠兌。

前面爲了簡化討論,假設銀行只有兩個儲戶,我們可以放寬限制,假設銀行有兩萬個儲戶,但這兩萬個儲戶只有兩種行爲模式。兩萬個儲戶分成相等的兩組按照這兩種行爲模式(提前取款和到期取款)行動。雙方博弈,分析方法和上述過程一致。不論是兩個儲戶也好還是兩萬個儲戶也好,提前取款的款額所佔的比例都是很大的。通過上述分析,我們也看到提前取款會造成銀行擠兌,那麼是不是儲戶在銀行辦理定期存款後最好就不要提前取款呢?現在,我們分析另一種情況來回答這個問題。即少數儲戶提前取款會不會造成銀行擠兌。

假設銀行有一萬個儲戶,每個儲戶存入銀行一萬元定期存款,其存款期限都是相同的。我們把這一萬個儲戶分爲兩個集團,集團A包含0.5%的儲戶,即50個儲戶50萬資金;集團B包含剩下的99.5%的儲戶,即9950個儲戶9950萬資金。銀行將所有資金投資到幾個項目中。其他假設條件同上述博弈一樣。提前撤資,銀行會受到20%的懲罰,到期取款集團A、B可以從銀行得到20%的額外收益。現在建立集團A、B是否提前取款的博弈如下(單位:萬元):

如果集團A、B即所有儲戶同時取款,銀行必須從投資的項目中撤資,這時銀行會因爲提前撤資導致其受到20%的懲罰,只有8000萬可供支付,此時每個儲戶只能拿到8000元資金。如果集團B提前取款即多數人提前取款,少數人不提前取款,銀行也會因爲大多數人的提前取款而被迫從項目中撤資最終只有8000萬支付給多數人,待到期時銀行沒有資金給少數人從而破產。當集團A即少數人提前取款,銀行有能力支付50萬存款,剩下的資金仍然充裕對投資項目即使有影響也有限,銀行仍可盈利。所以等到到期時集團B即多數人去取款時銀行有能力支付,儲戶可以拿到資金加收益。假設最終儲戶拿到手的資金爲H,H應大於受懲罰後的資金7960萬元,小於銀行最大支付額11940萬元。瞭解了這個博弈矩形圖,我們可以用相對優勢策略畫線法分析這個博弈。當集團A即少數人選擇提前取款時,集團B即多數人會選擇到期取款(因爲H>7960),當集團ANJ少數人選擇到期取款時,集團B即多數人會選擇到期取款(因爲H<11940)。當集團B選擇提前取款時,集團A也會選擇提前取款(因爲40>0),當集團B選擇到期取款時,集團A也會選擇到期取款(因爲60>50)。因此在這個博弈中,後一種情況就是一種“隨大流”的情況,即多數人怎麼行動帶動整體的行動。前一種情況無論集團A選擇何種策略,集團B都會選擇到期取款。也就是說,少數人提前取款不會引起銀行擠兌。

三、總結

博弈理論論文 篇六

一、博弈論的形成和發展

1、博弈理論的早期研究。一般認爲,對於博弈理論的最早研究可以追溯到18世紀初。瓦德格拉夫(Waldegrave)在1713年提出了兩人博弈的極小化極大混合策略解。古諾(Cournot)和伯特蘭德(Bertrand)分別在1838年和1883年提出了博弈論最經典的模型,兩位學者分別從產量決策和價格決策分析壟斷的雙寡頭競爭模型,確定了在競爭之下各自的最優反映函數。這些都是關於博弈問題的早期的零星研究。

2、博弈論發展的不同階段。一般認爲博弈論萌芽於20世紀20年代初。博弈論創立的標誌是馮・諾伊曼和奧・摩根斯坦(Morgenstern)在1944年的《博弈論與經濟行爲》這部著作,他們的貢獻現在看來主要是創立了博弈論研究的基本概念、二人零和博弈的完全解決和對合作博弈的貢獻。現在應用更爲普遍的非合作博弈理論的創立,則是以納什(John Nash)1950年的博士論文《非合作博弈》爲標誌,該文的主要貢獻是提出了納什均衡的概念。此後(20世紀70年代),美國海薩尼(Harsanyi)和德國塞爾頓(Selten)的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論工作進一步完善了非合作博弈理論。當20世紀70年代經濟學家開始將注意力由價格制度轉向非價格制度時,博弈論逐漸成爲經濟學的基石。

1944年,馮・諾伊曼(Von Neumann)和奧・摩根斯坦(Morgenstern)合著的《博弈論與經濟行爲》被認爲是博弈理論初步形成的標誌。該書在總結以往關於博弈的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博弈論的概念術語、一般框架和表述方法,提出了較系統的博弈理論。而且,在該書以前,博弈論主要是數學家們研究的課題,主要是一種數學理論而不是經濟學理論。《博弈論與經濟行爲》極大地促進了博弈論和經濟學研究的聯繫。從此,博弈論開始被經濟學家們所接受,對博弈論的發展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雖然《博弈論與經濟行爲》的出版標誌着博弈論的初步形成,但是這個時候的博弈論還是比較幼稚的,研究的範圍也較小,總體影響也很小。研究的主要對象是少數類型的合作博弈和零和博弈。

20世紀的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是博弈論的發展史上一個重要階段。越來越多的學者進行了博弈理論的研究。1950年,納什(John Nash)在他的博士論文《非合作博弈》中,將博弈論擴展到了非零和博弈,最終形成了非合作博弈理論的思想源泉,納什均衡概念的提出以及納什均衡存在性的納什定理的證明,發展了以納什均衡概念爲核心的非合作博弈理論。納什均衡是對古諾模型和伯特蘭德模型中均衡概念的一般化,納什均衡的概念是有關均衡概念的最基本的概念,後來的子博弈精煉納什均衡,貝葉斯納什均衡、精煉貝葉斯納什均衡等概念的提出都是以納什均衡爲研究出發點的。

20世紀50年代中後期一直到70年代也是博弈論發展歷史上較爲重要的一個時期。“微分均衡”、“強均衡”、“重複博弈”以及在此基礎上的完全信息動態博弈等概念就是在這一時期提出來的,而且在60年代初開始了博弈論在進化生物學中的應用的研究。這個時期產生的里程碑式的成果是海薩尼(Harsanyi)關於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論,他在1967-1968年的三篇關於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論的論文中,提出了關於不完全信息靜態博弈的“貝葉斯納什均衡”的概念,此外還在1973年提出了關於“混合策略”的不完全信息解釋,以及關於不完全信息動態博弈的嚴格“納什均衡”概念。同時這個時期也是進化博弈論發展的重要階段,提出了“進化穩定策略”等概念。當然,這個時期產生的博弈論成果還有很多,博弈論更多地應用到經濟學理論的研究當中,爲80-90年代博弈論的成熟以及經濟學理論的博弈論革命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20世紀80-90年代到現在是博弈論走向成熟的時期,期間產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和文獻,表明博弈論已經作爲一種一般的分析方法逐漸走進了政治學、軍事學、生物學、統計學等多門學科中。尤其是在經濟學中,博弈論佔據了核心地位。這個時期,是對非合作博弈理論的進一步深化,產生了博弈論基礎上的經濟學分支,如信息經濟學,以及一些關於特殊問題的理論,如拍賣理論、激勵理論。早在1983年,因一般均衡理論而得到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德布魯(J・Debreu)表明,如果沒有博弈論中納什均衡的重要概念,也就沒有他對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的證明。到了90年代,克萊普斯(D・Kreps)、克魯格曼(P・Krugman)和格羅斯曼(S・Grossman)都是因爲在博弈論上的貢獻而獲得了美國的克拉克獎(Clark Prize),這是美國對40歲以下經濟學家的最高獎。之後,博弈論兩度奪得諾貝爾經濟學獎,1994年頒給納什(Nash)、海薩尼(John Harsanyi)和塞爾頓(Reinhard Selten)三位博弈論專家;2005年頒給羅伯特・奧曼(Robert J・Aumann)和托馬斯・謝林(Thomas C・Schelling )。

二、博弈的類型及其均衡概念

博弈理論有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之分。合作博弈強調團體理性,強調效率、公平和公正,非合作博弈更強調個體理性、個體的最優決策。按照參與人行動的先後順序,博弈可以分爲靜態博弈和動態博弈。完全信息博弈是指每個參與者對所有其他參與者的特徵、策略空間和支付函數有準確的知識;否則,就是不完全信息博弈。下圖是基於上述分類方法的博弈類型以及各自的均衡概念。

三、博弈論的研究趨勢及未來

1、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之分。博弈論有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之分,現在的研究更多地是基於非合作博弈的研究,事實上合作博弈也是博弈理論的重要內容。當前合作博弈理論研究的落後,正說明這個領域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基於這方面的研究可能會帶來博弈理論以及經濟學理論的重大革命。

博弈論論文 篇七

一“圖象論”與命題真值

維特根斯坦是學界倍受關注的大師,其前後期思想的迥異恰當地詮釋了他的哲學主題:“哲學不是一種學說,而是一種活動。”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論語義學所強調的也是動態的理解命題,這與維特根斯坦哲學在本質上殊途同歸。

維特根斯坦哲學的主要貢獻之一就在於提出了著名的“圖象論”。維特根斯坦前期哲學和後期哲學的目的都在於通過研究語言的結構和界限來理解思想的結構和界限。維特根斯坦工作的基點,就是回到邏輯的出發點,即考慮命題的性質。這樣,真的界限就構成了語言的界限,維特根斯坦所考慮的就是關於事實的話語。“人給自己造出事實的圖象”②。維特根斯坦指出:命題是實在的圖象,“圖象是實在的一幅模型”③。“圖象是一種事實”④。“圖象所表現者即是其意義”⑤。“圖象的真假在於其意義與實在的符合與否”⑥。維特根斯坦認爲,圖象與它所圖示的事實之間的關係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這種關係“由圖象元素與物項的配合而成”⑦,這種關係本身也是一種圖象;二是“凡圖象,不論只有什麼型式但要能表象實在———對或錯———所必須與實在共有的東西,即是邏輯型式,亦即實在的型式。”⑧所以,“每個圖象亦是一邏輯圖象”⑨。“對象是簡單的”⑩。“對象構成世界的本體。因此不能是複合的。”

一切複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這就是絕對簡單的對象,那麼,這種絕對簡單的對象是什麼?很顯然,維特根斯坦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羅素和弗雷格的影響。羅素對客體進行了區分,一類是親知的客體,一類是描述的客體,通過“親知還原”,描述的客體可以轉化爲親知的客體,維特根斯坦對羅素的客體進行了擴展,認爲屬性和關係也是一種客體。語言中的一個名稱來表示一個簡單的客體,通過這些客體的結合方式,指稱客體的名稱可以相互組合成句子。對於簡單的客體,我們無法定義它們是什麼,我們僅僅能夠指示它們,這樣,我們也就無法言說這些客體是存在的,因爲定義一個客體就是意謂着被定義項的存在。維特根斯坦的絕對簡單的對象實質上是羅素親知客體的變體,是經驗的客體。圖象論的主旨是說明圖象如何具有命題的內容,圖象可以看成一個句子,一個句子也可以看成圖象,這對於解釋最簡單句子的合理性是顯而易見的,那麼如何處理複雜的句子呢?

維特根斯坦最開始的設想是用合取和析取處理一切複雜句子,這也是辛提卡採取斯科倫前束式處理量詞句的直接思想來源,但是維特根斯坦後來採取了另一個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圖象法,“凡對於複合體的陳述,都可解析成對於其成分的陳述,解析成一些把複合體完全摹狀了的命題。”即一個複雜的表達式的真值取決於組成它的表達式的真值,即命題就是基本命題的真值涵項,這樣,維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語言的運作方式。維特根斯坦的這一思想源於羅素和弗雷格的啓發,羅素和弗雷格兩人都認爲命題纔是最基本的意義單位,主張將命題形式化,即用數學中的函數表示命題。維特根斯坦對這一思想的運用是水到渠成的。維特根斯坦認爲,“命題是原初命題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題是命題的真值函目”。換句話說,“一切命題都是對原初命題做真值運算的結果”。“命題就是從一切原初命題的總和(自然也從其確是一切原初命題的總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從某種意義可以說,一切命題都是原初命題的總括。”

命題與世界的圖象論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是圖象的元素與事物之間具有對應關係;二是圖象與事實之間具有相同的邏輯形式。由此,在維特根斯坦看來,“圖象是實在的一幅模型”,“圖象是一事實”,“圖象所表現者即是其意義”。

正是因爲命題具有相同的結構,才使得我們可以將其形式化,並且可以進行變項替換。那麼,圖象如何與世界相聯繫?在維特根斯坦早期哲學中,這種關係由名稱—客體的關係來決定,但是名稱如何與客體相聯繫?與其說維特根斯坦後期哲學是對前期哲學的反叛,不如說是進一步的深入,在維特根斯坦的語言遊戲說中,名稱與客體的關係被受一定規則支配的人類活動所確定。在完成這個思想轉變之後,維特根斯坦不需要圖象論了,取而代之的是語言這種被規則所支配的特徵。

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是將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題分析,他的研究涉及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命題的構成和命題的真假,第二個問題就是如何確定命題的真假。第二個是維特根斯坦後期哲學討論的一個主要問題,其前期哲學爲解決辛提卡的第一個問題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題是由概念構成的,而博弈語義學中的概念則直接對應維特根斯坦意義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維特根斯坦的存在是與事實相對應的存在,是以現實世界爲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維特根斯坦的客體。在辛提卡看來,很多情況下,人們的語言交流所涉及的客體多是描述的客體,這些描述的客體有些能轉換爲親知客體,有些不能,如“結構爲H3O的水”,但是人們在日常的交流中又會涉及這些概念,自然在定義域D中也就應該包含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體是對維特根斯坦客體的擴展。辛提卡的客體分爲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兩類,即在現實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顯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語義學層面上的,而是語用學層面上的語義,這在博弈論語義學的操作性中得以體現。在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中,定義域D中的個體必須能與可能世界中的對象一一對應,脫離了這種對應關係,我們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說何物,更不用說判定言說語句的真假。正如DanaScott所指出的那樣,語義確定一個實現不是必需的,它應該爲證實一個實現是正確的提供標準。

在確定了命題的構成之後,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命題真假的標準是什麼。辛提卡認爲,命題是有意義的,命題的意義就是命題的真假值。博弈論語義學的處理方法是找到一個體用概念的名稱代入量詞所約束的變元,即參與人“我”在定義域D中找到相關的個體以證實語句,而參與人“自然”則企圖找到範例來證僞語句。那麼,如何纔是找到相關的個體呢?或者說,怎樣才知道代入個體後的語句爲真?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擴展了維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礎上明確了命題的構成問題,相應的,辛提卡的命題範圍較之維特根斯坦就寬泛的很多。辛提卡將博弈論語義學稱爲“尋找並找到的”邏輯,尋找並找到了什麼?就是找到一個適當個體代入後的原子句所反映出來的圖象與現實世界相符合。這不僅直觀,而且符合人們的日常交流。可見,在確定命題真假的標準上,辛提卡與維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採用圖象論的符合標準。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確指出,“博弈語義學不排斥圖示的(同形的)關係理論,圖示的(同形的)關係理論在原子句和現實之間建立了聯繫。”從這句話我們可以看出,要確定命題的真值,只要將命題與圖象做個比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話說就是,“名稱-客體關係曾經被建立,僅僅需要一件事,這件事就是將原子句和現實相比較。”

辛提卡指出:“維特根斯坦的圖像理論和邏輯語義學之間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範圍相似性之一,就是在兩個理論中,語言的基本元素和現實的特定方面之間的代表關係,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進一步的分析。”羅素指出,事實是意指那種使一個命題真或假的事物。而一個命題的本質就在於:它可以兩種方式,即以人們所謂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對應於一個事實。最基本的事實是原子事實,與原子事實相對應的是原子命題,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種性質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種關係。原子命題的真假取決於它是否與原子事實相符合。在原子命題的基礎上,藉助邏輯聯結詞就構成了分子命題。分子命題的真假取決於組成它的原子命題的真假,是原子命題的真值函項。在分子命題的基礎上,藉助邏輯量詞可以構成更高一級的概括命題。其真假最終也取決於原子命題的真假。維特根斯坦繼承了這一思想,認爲任何複雜命題經過分析都可以還原爲最基本的原子命題。辛提卡由此得出結論:“一個指示性句子的表達在通常的本質上不是這些語言博弈的一個回合,在這些語言博弈中,給出了幾個構成成分的詞語,並且因此給出了整個句子的內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中,我們根據可能世界理論可以確定定義域D,根據維特根斯坦的圖象論可以處理命題,並且將命題的具體處理方法轉化爲真值函項的求解,那麼,接下來要考慮的是,我們究竟應該如何爲真值函項求解,並且這個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維特根斯坦的哲學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論。

二“語言遊戲說”與語義博弈

維特根斯坦的“語言遊戲”說中的所謂“語言遊戲”,實際上是把遊戲當成是運用語言的比喻,即強調語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將把由語言和行動(指與語言交織在一起的那些行動)所組成的整體叫做‘語言遊戲’”。維特根斯坦認爲,語詞的意義在於使用,運用語言是一種活動,我們使用的語詞在不同的場合會有不同的意義,必須根據具體的使用環境才能確定語詞的意義,試圖通過孤立的邏輯分析來揭示語詞的意義,結果只能誤入歧途。維特根斯坦對語言的這種處理方法,實質上是從具體的語境動態地觀察語詞的用法,我們不能孤立地去問“什麼是意義”這一類的問題,而應該說“什麼是意義的解釋”。弄清一個語詞代表什麼之前,必須首先掌握包括這個語詞在內的那種語言遊戲,一個詞語的意義也就是它在語言遊戲中的實際用法。維特根斯坦對於語言及其意義問題的思考,得益於一場足球比賽的啓發,同時,相較於足球比賽,語言遊戲也存在規則,在維特根斯坦看來,遵守規則是語言遊戲的靈魂,也是一切人類行爲的必要條件。維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討論規範和遵守規則。“遵守規則,做報告,下命令,下棋都是習慣(習俗,制度)。

“遵循規則類似於服從命令。人們是被訓練這樣做的;人們是以特定的方式對命令做出反應的。人類共同的行爲方式乃是我們據以解釋陌生語言的參考系。”可見,規則和遵循規則是人們在實踐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對穩定的行爲準則和行爲模式。這種語言遊戲所遵循的規則究竟是什麼?是否就是邏輯必然性?“維特根斯坦最終在他的認識論鬥爭中失敗了”。

其實[論/文/網LunWenNet/Com]只要留意維特根斯坦前期哲學,我們不難發現維特根斯坦在處理這個問題上的缺陷,維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邏輯常量’不代表任何東西。事實的邏輯不可能爲任何東西所代表。”“沒有‘邏輯的對象’、‘邏輯常量’(照弗雷格與羅素的意義),於此便顯然可見。”雖然維特根斯坦不承認邏輯常項的存在,但是認爲客體具有邏輯形式,這種形式使得客體能夠聚攏。

辛提卡認爲維特根斯坦的語言遊戲受到博弈論的影響。“遊戲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馮·諾意曼(vonNeumann)和約翰·納什(JohnNash)那些數學家構建一個詳細的遊戲的一般理論的結構,那個理論旨在幫助科學家與哲學家理解有趣的問題的範圍。它們甚至包括了真理與意義的問題(以及其他的語言—世界關係)以供討論,維特根斯坦從中提出了他的語言遊戲觀念。”

與維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確立了命題和世界的圖示關係之後,需要研究的就是這種關係是如何建立的,“處於這些描述關係之間的關係是什麼?”在辛提卡看來,單純的圖像論已經不能解釋這個問題了,圖像論的任務是描述關係,那麼對關係的關係的刻畫,則需要另一個理論。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爲解釋語言與現實結合所需要的思想,維特根斯坦經常包含更多的語言博弈思想。“爲了理解(一個給定的一階邏輯語句)F,我們顯然沒有足夠的時間和記憶空間,事實上,我們對一階語句的理解必須建立在對語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較之上,而不是(潛在的)F的圖像本質。”“有時語言博弈能夠明顯的被發現用於提供詞語和它所刻畫之間的關聯”。

這裏我想指出的是,或許我們用圖像論處理語句理解的時候已經不足道了,但更爲恰當。辛提卡認爲自己受到“維特根斯坦有關思想的啓發,強調受規則支配的人類活動,亦即尋求和發現語言遊戲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維特根斯坦走得遠得多,因爲後者的思想是輪廓性的且不繫統。”“在我沒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該如何行動時,我怎麼可能在實踐中採取一個策略?”

這裏有幾種選擇。也許有人會像在非確定性證據系統內所做的那樣提出某種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議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遞歸中。這種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緻的,它注意到了維特根斯坦對語言遊戲中實際可遊戲性的思考。辛提卡堅持認爲語言目標導向語言本質,這可以幫助我們重新認識處於維特根斯坦形式化時期的遊戲概念的意義。當時,維特根斯坦使用“遊戲”來指稱目標導向的活動,諸如證實或者證僞的活動。辛提卡延用了這一思想,他說:維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強調的是一種活動,是一種構成一個詞的自然環境並使該語詞從中獲得其意義的活動。

因此,在他的博弈論語義學框架下所研究的語義博弈,可以被看作是“維特根斯坦意義上的一類語言遊戲”。維特根斯坦認爲邏輯常項不存在,在這點上,辛提卡與維特根斯坦所持的觀點不同,辛提卡認爲邏輯常項是存在的,並且將邏輯常項與博弈規則做了比較,認爲邏輯常項等同於博弈規則。與經典邏輯一致,辛提卡認爲邏輯常項與自然語言中的連接詞是一致的。這樣,辛提卡就爲博弈論語義學找到了至關重要的一環———規則的確定。辛提卡將維特根斯坦的語言遊戲說與博弈的數學理論概念直接結合,“其結果就是那個既適用於自然語言又適用於形式語言的最現成的語義理論”。辛提卡認爲,與一個語詞相關的語言博弈就是圍繞該詞發生的使該詞活動意義的活動,語詞的意義同樣需要在相應的使用中才能確定。我們所言說的語句是可以分解簡化的,而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用博弈論,通過將句子簡化爲原子句,再依據名稱與所指的對應關係,我們就可以確定句子的真假。

辛提卡在吸取維特根斯坦哲學思想精華的基礎上提出了博弈論語義學,作爲當代語義學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博弈論語義學的運用並不僅僅侷限於邏輯學的範疇,可以說,博弈論語義學的哲學意義與它的理論特徵是密切相關的。理清其背後的哲學思想,不僅有助於幫助我們更好的理解這一理論,並且大大擴展了我們思考語言和世界關係的哲學和邏輯學空間。

[摘要]賈可·辛提卡是當代著名的邏輯學家,他創建了博弈理論語義學,用博弈論的方法來刻畫命題理解,從而判定命題的真值。

博弈論論文 篇八

論文關鍵詞:會計信息失真,博弈

會計信息是爲信息使用者提供相關決策服務的,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是保證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確決策的基本保證。而會計信息造假的存在,極大地損害了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也擾亂了資本市場

一、博弈論的基本

博弈論是研究決策主體行爲在發生直接相互作用時的決策以及決策的均衡問題。當人們的利益存在衝突時,每個人所獲得的利益不僅取決於自己所採取的行動,還有賴於其他人採取的行動,因此,每個人都需要針對對方的行爲選擇作出對自己最有利的反應。一個完整的博弈模型包括局中人、行動、信息、策略、

(一)會計行爲博弈的假設1.假定政府、投資者和其他利益

2.博弈的雙方對信息的瞭解程度是不對稱的?乙方是企業的經營者畢業論文格式,對企業的經營情況有充分透徹的瞭解,甲方作爲外部

3.假設會計行爲的雙方博弈爲完全信息靜態博弈?靜態博弈指博弈中參與人同時選擇行動或雖非同時選擇行動但後行動者並不知道前行動者採取了什麼具體行動;即,在靜態博弈中,所有的參與人都是同時行動的, 沒有任何人能獲得他人行動的信息。

(二)經營者與監管部門之

假設C1(假設爲30)爲管理當局提供真實信息的收益,C2 (假設爲50)爲管理當局提供假信息而沒被查出的收益,- C3 (假設爲-50)爲管理當局提供假信息而被查出的收益,C4 (假設爲-60)爲監管者監管嚴格的成本,C5(假設爲40)爲監管者監管不嚴格的成本?其中C1,C2,C3,C4

單位 監管者

嚴格

不嚴格

提供真信息

C1,-C4(30,-60)

C1,-C5(30,-40)

提供假信息

-C3,-C4(-50,-60)

C2,-C5(50,-40)

假設管理當局提供真信息,在此情況下監管者會選擇監管不嚴格,因爲C5<C4?當管理當局提供假信息時,監管者也會選擇監管不嚴格?假設當監管者選擇監管嚴格時,管理當局會選擇提供真的信息,應爲C1>-C3&

(三)投資者與經營

我們假設經理有兩種戰略選擇,且必須選擇其中一種。我們把第一種選擇稱爲提供真信息,我們可以認爲這是爲了保持一個非常健全的內控系統並提供相關可靠的財務報表。第二種戰略

表二 經理人員與投資者

投資者 單位

提供真信息

提供假信息

購買

60,40

20,80

拒絕購買

博弈理論論文 篇九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納稅人爲了達到少納稅或不納稅的目的,可能採取向徵稅人尋租的策略,與徵稅人員勾結偷稅。徵稅人利用手中控制的稅收徵管、稽查等權力接受納稅人的尋租行爲(行賄),而相應地給予納稅人偷漏稅的機會,同時自己獲取非法收益。納稅人爲獲得這些好處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賄賂),而徵稅人員又因其受稅收任務與受賄風險的約束,其能夠接受納稅人尋租的“租金”是有限的,因此,就會出現同類納稅人向徵稅人競相“尋租”的結果。因爲如果某一部分納稅人通過尋租成功減少了稅款,就相當於減少了其生產或經營成本,相應地就具有了相對於守法納稅人更爲有利的競爭優勢。從這個意義而言,納稅人是否選擇尋租是具有“競爭性”的。而尋租成功所產生的“示範效應”,又進一步地鼓勵其他納稅人加入尋租的行列。

假定只有兩位納稅人(尋租者)A和B,對於一項特定的稅收優惠,尋租者尋租成功後的預期利潤爲L,作爲理性的經濟人,一方面,每個尋租納稅人願意花在尋租上的額外支付不會超過既定稅收優惠R和他此次尋租後的預期收益L的差額M(M=R-L);另一方面,爲了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每個尋租納稅人會使自己付出的租金M最大化。研究假設R/2≤L≤R,即尋租者尋租後的預期利潤不小於平均利潤,也不超過徵稅人員違規提供的稅收優惠總額R,由此可推導出R/2-M≥0。其支付矩陣如圖1所示。這是一個典型的“囚徒困境”問題,在這個博弈中納什均衡就是(尋租,尋租)。因爲若給定B納稅人尋租的前提下,A納稅人的最優選擇是尋租,若其不尋租,則A的預期利潤爲0,B的預期利潤爲R-M,因此對於A來說尋租比不尋租好。同樣,給定A納稅人尋租的前提下,B納稅人的最優選擇也是尋租。因此該博弈的唯一納什均衡爲(尋租,尋租),各方收益組合爲(R/2-M,R/2-M)。事實上,如果將這個博弈模型擴大至多個(N個)納稅人(尋租者),各參與方的行爲也符合上述分析結論。多個納稅人的競爭行爲會使每個尋租者均會選擇“尋租”策略。因爲如果有一個納稅人不選擇這樣做,那麼他的預期收益將會從R/N-M降爲0。因此,當所有博弈參與方的想法均是爲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時,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他們都採取“尋租”策略。由此可見,在稅收徵管活動中尋租行爲是很容易發生的,徵稅人員若沒有足夠的激勵和約束,就很容易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與納稅人互相勾結,偷稅漏稅,最終的結果必然是導致稅收無序流失。

再者,因爲稅收總規模是既定的,納稅人的尋租活動也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的,因此,由納稅人相互之間的競爭所產生的這種博弈不是“零和”博弈,因爲在交易過程中會造成大量社會資源的損失和浪費,從而最終會產生某種“負和”的結果,即社會損失。這一過程正如奧爾森(1999)認爲的那樣,“這種情況與其說是分蛋糕,不如說是在瓷器店爭奪瓷器:一部分人雖然多拿了一些,但同時也打破了一些本來大家可以分到手的瓷器。”而產生這種結果的原因在於,各參與方之間的尋租行爲,在交易過程沒有創造任何的社會價值,而是通過對有價值資源的浪費來消滅價值,致使很多社會資源以交易成本的形式無謂地消耗掉了。而且如果放任下去,管理層面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機制設計來改變這種各部門博弈的狀況,這種不利局面將作爲一種“納什均衡”的狀態長期存在下去。

二、監督和治理“尋租”行爲的博弈模型分析

由於租金的存在,導致納稅人之間爭相尋租以獲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從而造成了社會資源的無謂損失和浪費。因此,要想消除尋租行爲帶來的不利影響,必須消除尋租活動中產生的租金,這主要從尋租和受租(設租)兩方面進行監督和治理。

(一)對納稅人尋租行爲進行監督的博弈模型在該博弈中,參與者爲納稅人和監督機構。納稅人以“尋租”或“不尋租”作爲其純策略選擇,監督機構以“監督”或“不監督”作爲其純策略選擇。假設在尋租過程中產生的“租金”爲R;尋租成本爲F,其中:尋租金額爲F1,被發現後尋租者所受到的懲罰爲F2,監督成本爲C;監督機構進行監督的概率爲α,監督成功的概率爲t(相應地,監督不成功的概率爲1-t),納稅人選擇尋租的概率爲β(不尋租的概率爲1-β)。該混合策略博弈模型如圖2所示。

(二)對徵稅人受租(設租)行爲進行監督的博弈模型在該博弈中,參與者爲徵稅人和監督機構。徵稅人以接受尋租或不接受尋租爲其純策略選擇,監督機構以監督或不監督爲其純策略選擇。同樣假設在尋租過程中產生的“租金”爲R(因爲徵稅人接受尋租從而引起的稅收損失),徵稅人的工資及各種薪金收入爲S,監督成本爲C,徵稅人接受尋租的金額爲M,徵稅人受租被發現受到的懲罰爲B,社會認爲徵稅人受租可能被監督機構發現的概率爲p,徵稅人認爲受租後可能被監督機構發現的概率爲q。監督機構選擇監督的概率爲θ,徵稅人選擇接受尋租的概率爲γ。博弈模型如圖3所示。

三、稅收管理中尋租行爲治理的路徑選擇

通過前述博弈模型的分析,對稅收管理活動中的“尋租”與“設租”行爲的治理可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形成良好的稅收激勵約束機制

一個良好的稅收制度的設計和調整應該是對政府的施政目標和納稅人的利益目標通盤考慮的,能夠兼顧各個博弈參與方的利益,即稅制設計既考慮納稅人在具體稅制實施過程中有可能採取的爲了減少其自身的稅負或減少納稅數額而進行的各種對策選擇,又要充分考慮納稅人的這些對策選擇會對整體稅制的實施所帶來的預期影響。因此,政府應儘可能設計這樣一種稅制,即能夠使得納稅人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策略選擇剛好符合政府的利益取向和施政目標,從而能夠形成稅收“激勵相容約束”,以減少稅收的無謂浪費和流失。

(二)建立有效的稅收相關信息獲取機制

因爲納稅人和徵稅人之間、納稅人和監督機構之間,以及徵稅人和監督機構之間的這些博弈都屬於不對稱信息博弈,因此,徵稅人對納稅人行爲和策略選擇、監督機構對於納稅人和徵稅人的行爲和策略選擇的瞭解和掌握通常是不全面的,且一般情況下某些博弈參與方會盡可能地隱藏其相關信息。因此,應建立一種有效的包含稅收各參與方在內的信息獲取機制,全面推進稅務機關與工商、銀行、海關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制度,以儘量打破信息壁壘,縮小信息不對稱的範圍,使得稅收制度的設計與調整儘可能在信息完備的情況下進行。

(三)規範徵納雙方行爲

1.治理納稅人尋租的行爲規範選擇(1)硬化細化懲罰措施,加大尋租懲罰力度。目前納稅人對尋租風險大都持無所謂的態度,即“風險中性”,這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徵稅人方面一般是檢查有餘、懲罰不足,無法有效威懾納稅人,因此應硬化細化懲罰措施,加大對納稅人尋租的懲罰力度,使納稅人的尋租成本大大高於其由於尋租所可能帶來的利潤。(2)加大監督力度,降低監督的成本。加大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和徵稅人的雙重監督,提高監督工作的效率和成功率,以此降低納稅人尋租或徵稅人受租的積極性。充分利用當前迅猛發展的電子信息網絡,實施電子稽查與電子監督,以降低稽查成本。(3)利用各種媒介,強化稅收宣傳。在我國現階段,以法治爲核心的公民自覺納稅意識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出現了所謂的“意識約束真空”。因此需要加強稅收宣傳,廣泛利用媒體,通過紮實、深入、細緻的宣傳教育引導納稅人自覺納稅,增加其尋租的心理成本。(4)規範稅收徵管,對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我國進行的歷次稅制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部分稅種在系統性、協調性、適應性和可操作性上存在“先天不足”。因此應完善稅制,建立健全稅收徵管法規,通過先進的稅收徵管手段、科學的徵管方法和優化的徵管模式使納稅人無機可乘。並可考慮根據納稅人以往的納稅記錄,將其進行分類管理。

2.治理徵稅人受租(設租)的行爲規範選擇(1)健全約束機制,加大監督和懲罰的力度。應強化信息化建設,制約執法權,提高執法透明度,制定合理的懲罰措施,建立強有力的監督和約束機制,從源頭上杜絕稅務人員通過各種途徑獲取“租金”行爲的發生。(2)提升徵稅人受租(設租)成本和受租(設租)風險。要降低納稅人尋租成功的可能性,就必須從提高稅務人員的受租(設租)成本和受租(設租)風險入手。一是提高受租(設租)者的未來收益預期,二是提高受租(設租)查處率,從而有效防止“囚徒困境”的產生。(3)引入競爭,採取激勵機制。徵稅人之所以選擇受租(設租),其原因在於可獲取違規收益,稅制的設計應在加強對徵稅人監督的同時適當提高其工資福利水平,完善激勵機制,建立獎勵制度,那麼徵收人就沒有必要冒違規之風險,從而削弱稅務人員接受尋租的動機。此外,由於徵稅人與徵稅人之間存在博弈,因此可考慮引入競爭,對徵稅人實行競爭上崗、優勝劣汰等,加大其機會成本和違規風險,建立有利於徵稅人自律的激勵機制。(4)完善稅法,改進徵管技術。稅法的不完善、不健全甚至是漏洞,不僅使納稅人有機可乘,也爲徵稅人違規提供了可解釋的空間,並導致監督成本的加大。因此應完善稅收法律法規,改進徵管技術和手段,建立健全循環、鏈條式的監督制約機制,提高徵管效率。

博弈論論文 篇十

1.什麼是風險投資。風險投資是一種經濟行爲。從投資行爲的角度來講,風險投資是把資本投向蘊藏着失敗風險的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具有生命力的領域,旨在促使高新技術成果儘快商品化、產業化,以取得高資本收益的一種投資過程。從運作方式來看,風險投資是指由專業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資中介向特別具有潛能的高新技術企業投入風險資本的過程,也是協調風險投資家、技術專家、投資者的關係,追求一定的利益,並且使利益最大化的一種風險共擔的投資方式。近幾年來,風險投資在我國的發展也是相當不錯的,但是也不免會存在一定的問題。

2.風險投資的相關主體。風險投資的相關主體包括風險資金、風險投資者、創業企業。風險資金也就是指專業的風險投資者向需要投資資金注入的公司或者是企業的資本,這些資本可能就是這些生命力極強的新型企業成長壯大的資本,也是未來整個公司的運作資本,資金資本一般是用於一個新興企業的初建或者是新擴張的一個階段,在這個企業逐漸成長壯大之後,風險資金就會退出這個新興企業發展的過程了,最後成爲這個企業發展和生存的長期資本。風險資金具有好多的特點,比如說風險資金具有周期性長的特點,在企業整個的發展過程當中,風險資金參與的只是企業的決策與管理,而不是企業長期的投資資本地位,除此之外,與風險資金直接掛鉤的是股權和貸款,在企業發展的後期,風險資金會分散爲一部分私人資金等,甚至更多的會成爲政府資金。風險投資的主要對象就是創業企業,並且風險投資的主要功能就是發現創業企業的價值,爲具有新生命力的企業發展注入資金動力。風險投資的相關主體除了風險資金和創業企業之外,還包括風險投資公司。風險投資公司有包括風險投資家,指的是一些具有豐富的實戰經驗,具有專業投資知識的金融家,他們有着豐厚的投資經驗和關於金融方面的知識技能,他們能夠爲創業企業帶來了極大的價值。

二、博弈論視角下的風險投資

1.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家之間的初步博弈。研究博弈論視角下的風險投資行爲,首先研究投資過程當中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之間的初步博弈關係。在整個風險投資的過程當中,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家的關係是委託與被委託的關係,這就展開了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之間的博弈。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兩者選擇的第一步就是風險投資的資本,其中選擇風險投資資本是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的第一步博弈。其次,在風險投資的接下來的過程之中,投資者要不斷地對自己所委託的風險投資家進行一定的考察和鑑定,這就是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之間的進一步博弈。在整個風險投資的博弈過程當中,會存在着很多確定的因素或者是不確定的因素來供投資者進行選擇和辨別。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之間的這種博弈行爲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家不斷地博弈過程中和博弈的行爲中,建立起兩者之間互相信任的條件以及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建立起委託關係的基礎,都是相當不容易的,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家的出發點都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他們之間的目標也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通過雙方之間的博弈行爲,從而達到自己風險投資的目標。所以,這就是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之間的初步博弈行爲。

2.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家之間的不確定因素博弈。上面講述了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家之間的初步博弈,接下來就是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之間的不確定因素博弈。根據一系列的研究顯示,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有了初步的博弈之後,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家面臨的下一步博弈就是風險投資過程當中不確定因素的博弈。風險投資中的不確定因素的博弈指的是在面臨一系列沒有預測到的風險之後,風險投資家是否可以按照投資者的要求去管理和妥善經營投資者的風險資金,所以這就展開了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之間的不確定因素的博弈。其實,由不確定因素引起的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之間的博弈的主要目的是能否在最後獲得最大的利益,這纔是博弈的關鍵所在。在不確定因素的博弈過程當中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家之間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對稱的,也就是說他們之間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同的,在這個不確定因素的博弈過程當中,很明顯,投資者在這一過程中所處的地位相對來說是不利的,而風險投資家的地位與投資者相比是有利的。因爲,投資者在這一過程當中他不知道風險投資家會不會很好妥善的處理這些不確定因素,爲自己所利用,投資者只能是憑藉着自己的經驗來預測風險投資家所做出的舉措,但是對於風險投資家來講,而是對風險投資過程中的這些情況相當瞭解的。所以,這就是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之間的不確定因素的博弈。

3.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初步博弈。除了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之間的初步博弈以及投資者與風險投資家的不確定因素的博弈之外,接下來的風險投資主體之間的博弈就是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博弈了。風險投資家與投資者的博弈行爲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營,對企業風險的降低也有着一定的積極地作用。風險投資主要是針對一些風險企業的,這些風險企業的發展前景是相當不確定的,例如說對風險企業如何進行風險投資,以及在什麼時候進行投資以及投資的多少,這些都是一些風險企業的不確定因素。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博弈與風險企業的這些不確定因素是有着直接或者是間接的關係的,甚至可以說如果風險投資家在與企業家之間的博弈中優先掌握了這些與風險企業相關的因素,風險投資家在整個風險投資的過程當中就會掌握主動權,甚至會略勝一籌。在風險投資的整個過程當中,風險投資家就應該考慮到所有的關於風險企業的不確定因素,從而加強自己的判斷和預測。而且在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初步博弈之中,風險投資家要不斷的考慮風險企業的發展前景,同時企業家的專業素質和知識技能也是風險投資家在整個風險投資的初步過程當中應該考慮的問題。如此一來,風險投資家在整個風險投資的過程當中,就會掌握主動權。所以說,風險投資家企業家之間的初步博弈是發生在風險企業的初步創立階段。

4.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進一步博弈。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博弈除了初步博弈之外,還包括進一步的博弈。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初步博弈是指投資前期的博弈。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進一步博弈是指投資之後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博弈。在這個階段,有很多的風險投資家的主要精力放在了管理風險企業的環節之上,這個環節的工作主要包括投資公司的戰略計劃以及投資公司的管理人員的招聘以及投資公司的未來發展戰略問題。風險投資家在這一過程當中,主要致力於投資公司的投資管理,其中主要包括投資公司的市場潛力的研究以及生產的計劃還有風險企業的高速發展情況,這些都是風險投資家的工作範圍。在這一風險投資的階段,企業家會覺得自己的公司應經走上了正軌,甚至認爲風險投資家的進一步工作是多餘的甚至認爲風險投資家的工作在這一過程當中會礙手礙腳。因此,這也就形成了在企業的發展階段,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進一步博弈。在之後企業到了需要續資的發展階段,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博弈還是存在的。在企業發展的這一階段,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和分辨企業一些項目發展的質量,從而做出一定的正確、科學的規劃來進行進一步的投資,所以進入企業發展的續資階段,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博弈也是存在的。所以,這就是風險投資家與企業家之間的進一步博弈。

三、結語

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分析研究,我國風險投資這一行業起步較晚,從發展的階段來分析,我國的風險投資業處於低級階段,需要進一步的完善和發展。並且我國的投資業發展規模有限,風險投資的效率低下,除此之外,風險投資的效果不夠突出。所以我國的風險投資還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和規範,使得我國的風險投資走上正常的發展道路,從而逐漸避免由於機制不健全造成的風險投資渠道不暢通。文章從博弈論的角度來分析和探索了風險投資行業,並且從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家以及企業家之間的博弈來分析了風險投資。投資者以及風險投資家和企業家是博弈論視角下風險投資的關鍵性因素,他們三者之間存在着許多確定或者是不確定的博弈因素,不論是在投資的初級階段還是投資的管理階段都存在一定的博弈因子。文章從兩個方面來分析了博弈論視角下的風險投資,對我國未來風險投資產業的發展有着一定的積極意義和現實的發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