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論文 > 論文精選

環境應急管理在當前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性

環境應急管理在當前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性

環境應急管理在當前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性

摘要:近年來,隨着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環境管理的滯後導致環境污染事件越來越多,特別是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尤爲突出。雖然企業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在不斷提高,但由於許多企業認識上存在侷限性、環保管理能力薄弱,加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需要編制部門及人員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嚴格的科學性等要求,導致企業制定的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照搬照抄環評,脫離現場實際情況開展必要的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更有許多企業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與之混爲一談,缺乏對環境影響和人羣健康的關注。

一、我國應急管理髮展歷程及體系

  (一)發展歷程

   1.2003年應急管理元年,提出了:中央統一指揮,地方分級負責;依法規範管理,保證快速反應;完善檢測體系,提高預警能力;改善基礎條件,保障持續運行。

   2.2004年應急預案編制年

   3.2005年推進“一案三制”,4月國家發佈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7月首次‘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12月國務院應急辦成立。

   4. 2006全面應急能力建設:應急管理進企業,國務院應急管理專家組成立。

   5. 2007年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年:5月全國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會議,11月《中華人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二)應急管理體系

   1.應急管理的“一案三制”體系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應急管理體系。“一案”爲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三制”爲應急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法制。

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概述

  (一)什麼是突發事件?

     1.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2.狹義理解:在一定區域內突然發生的規模較大,且對社會產生廣泛負面影響的,對生命和財產構成嚴重威脅的事件和災難。

     3.廣義理解:廣義的突發事件是指在組織或者個人原定計劃之外或者在其認識範圍之外突然發生的,對其利益具有損傷性或潛在危害性的一切事件。

  (二)突發事件的特點

   1.突發性、緊迫性

   2.不確定性(複雜:“漣漪效應”)

   3.損害性

   4.蔓延性

 

  (三)環境應急管理流程

   1.簡易流程

    

   2.詳細流程 

 

三、環境應急管理的意義

   加強環境應急管理,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堅持以人爲本、執政爲民、全面履行環境綜合管理職能的應有之義。社會各級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對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社會各界人士要切實注意身邊潛在環境風險問題,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應。確保國家環境安全和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

    1.當下,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也隨之頻發。突發環境事件往往具有突發性、公共性、高危性等特點,通過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增強工作環境風險防範意識,提高環境應急人員的預警及應急能力來減輕其造成的危害。

    2. 2015年入冬以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接連出現大範圍重污染天氣,引起了公衆和輿論的高度關注,造成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如何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最大限度減少空氣污染對公衆身體健康和生產生活的影響,是當前環境管理面臨的一項緊迫而重要的課題

   3. 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事件呈上升趨勢,且東部地區多於西部地區,化工行業、運輸行業污染事件發生的次數多於其他行業,污染物以液態爲主,事件表現方式主要爲爆炸和泄漏。

例如:2015年天津濱海新區爆炸、2018年11月泉州碳九泄露

   4. 針對環境風險源的特點,環境應急管理的主要控制點首先在於預防與應急監測準備,其次是應急監測的分析與信息發佈,最後是應急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環境應急能力建設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環境應急能力只有從不斷的建設中才能完善。突發環境事故是有重大隱患的,如果有一支高素質的環境應急監測隊伍及精良的應急監測設備,污染物的成分和濃度才能被快速、準確的檢測出來。根據監測分析的結果,政府行政部門才能採取有效的措施來治理突發環境事件帶來的污染,才能儘可能降低突發環境事件給社會和公衆造成的危害和損失。當然,環境風險的管理主要還是從立法上進行約束。環境風險管理是社會行爲,只有從法律上規定環境風險管理的體制和機制,將重點風險源納入日常監管,突發環境事件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有研究者提出中央政府部門應直接管理環境風險源,這樣就可以在研究的基礎上建立風險源清單,並在管理的過程中完善相關法規和政策。雖然對風險源的有效管理可以降低突發環境事故的發生,但是隻要風險源存在,就有一定的機率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因而環境應急能力的建設也是環境風險管理的重中之重。 

 

 結語:當前我國突發環境事件正處於高峯期,爲更好的應對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應急能力的建設是個關鍵點。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建設屬於公共事業的範疇,其建設所需的人才隊伍和儀器設備需要政府強大的財政支持,而且加強應急管理也是政府以人爲本、執政爲民、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體現。通過環境應急管理減少當前環境風險,確實保障國家環境安全,減少人民羣衆因環境污染事件而帶來的健康隱患。

參考文獻:1. 2007111日《突發事件應對法》

2.張璐. 淺談我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J]. 科技展望, 2015(10).

3.劉偉龍. 論我國環境應急管理的問題和對策[D]. 蘭州大學, 2011.

4.趙永. 霧霾天氣和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比較[J]. 資源   節約與環保, 2016(7):114-114.

5.楊嵐. 重污染天氣應對的經驗和啓示[J]. 中國應急管理,        2016(1):44-45.

6.張迅.環境事故應急管理與處理.河北環境保護,200811
7.
孟醒.完善我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的對策研究.東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8.
宋國君,等.論環境風險及其管理制度建設.環境污染與防治,2006

標籤:應急 環境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