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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公開選聘方案

中層管理人員公開選聘方案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公開選聘方案

爲加快全區再擔保體系建設和經營工作需要,寧夏再擔保集團擬面向全區公開選聘(含公司內部)中層管理人員,選拔高素質金融、擔保及法務專業人才,充實人才隊伍,推進公司發展。根據《寧夏再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免辦法(試行)》、《寧夏再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競聘管理辦法(修訂)》與《寧夏再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方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原則和目的

堅持“公平公開、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通過公開選聘方式,把政治堅定、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選拔到管理崗位上來,形成團結向上、開拓進取、爭創一流的工作氛圍,全面促進集團公司健康發展。

二、選聘崗位

(一)擔保業務部部門經理;

(二)擔保業務部部門副經理;

(三)再擔保業務管理部部門經理;

(四)再擔保業務管理部部門副經理

(五)合規風控部部門經理;

(六)合規風控部部門副經理;

(七)資產清收部部門經理;

(八)資產清收部部門副經理;

(九)計劃財務部部門經理;

(十)計劃財務部部門副經理;

(十一)黨羣紀檢部部長;

(十二)黨羣紀檢部副部長;

(十三)綜合辦公室主任;

(十四)綜合辦公室副主任。

三、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熟悉所聘職位的政策、法律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

3. 思路清晰,具備實踐經驗和勝任工作的組織能力、學識水平,工作業績突出,有開拓創新精神;

4.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中層正職年齡在45週歲以下(1973年12月31日之後出生),中層副職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8年12月31日之後出生);

5. 業務類部門具備國有擔保機構或銀行等金融領域工作經驗3年以上;非業務類部門具備相關領域工作經驗3年以上;

6.法務類部門應具有律師資格證;

7.特別優秀者可放寬相關條件。

四、任職資格

(一)擔保業務部

崗位

部門經理

部門副經理

任職

資格

1、具有累計3年以上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相關工作經歷;

2、在企業中層管理崗位或同等職務任職2年(含)以上;

3、具有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等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熟悉各類業務政策法規,具備專業的風險分析能力;

5、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1、具有累計3年以上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相關工作經歷;

2、具有主管工作經歷2年(含)以上;

3、具有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等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熟悉各類業務辦理流程,具備較強的風險分析能力;

5、具備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二)再擔保業務管理部

崗位

部門經理

部門副經理

任職

資格

1、具有累計3年以上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相關工作經歷;

2、在企業中層管理崗位或同等職務任職2年(含)以上;

3、具有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熟悉各類相關政策法規,具備較強的風險分析能力;

5、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1、具有累計3年以上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相關工作經歷;

2、具有主管工作經歷2年(含)以上;

3、具有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熟悉各類相關政策法規,具備較強的風險分析能力;

5、具備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三)合規風控部

崗位

部門經理

部門副經理

 

 

任職

資格

1、具有累計3年以上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相關工作經歷;

2、在企業中層管理崗位或同等職務任職2年(含)以上;

3、具有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具備法律執業資格證書者或審計經驗者優先;

5、熟悉各類業務流程,具備專業的風險分析能力;

6、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1、具有累計3年以上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相關工作經歷;

2、具有主管工作經歷2年(含)以上;

3、具有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具備法律執業資格證書者或審計經驗者優先;

5、熟悉各類業務流程,具備專業的風險分析能力;

6、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四)資產清收部

崗位

部門經理

部門副經理

任職

資格

1、具有累計3年以上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相關工作經歷;

2、在企業中層管理崗位或同等職務任職2年(含)以上;

3、具有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具備法律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5、熟悉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具備專業的風控能力和應對能力;

6、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1、具有累計3年以上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相關工作經歷;

2、具有經濟、金融、財務、法律類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 專業技術職稱;

3、具有主管工作經歷2年(含)以上;

4、具備法律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5、熟悉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具備專業的風控能力和應對能力;

6、具備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五)計劃財務部

崗位

部門經理

部門副經理

任職

資格

1、具有累計3年以上財務管理工作經歷;

2、在企業中層管理崗位或同等職務任職2年(含)以上;

3、具有財經或管理類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註冊會計師優先;

5、熟悉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流程,熟練掌握財務覈算、稅務、資金管理等工作流程;

6、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1、具有累計3年以上財務管理工作經歷;

2、具有主管工作經歷2年(含)以上; 

3、具有財經或管理類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註冊會計師優先;

5、熟悉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流程,掌握財務覈算、稅務、資金管理等工作流程;

6、具備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六)黨羣紀檢部

崗位

部長

副部長

任職

資格

1、中共黨員,具有累計3年以上黨務、紀檢、人力資源類相關工作經歷;

2、在企業中層管理崗位或同等職務任職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熟悉黨務、紀檢、人力資源、工會等各項工作流程,熟練掌握各類公文、材料的寫作,有較強的文字功底;

5、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1、中共黨員,具有累計3年以上黨務、紀檢、人力資源類相關工作經歷;

2、具有主管工作經歷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熟悉黨務、紀檢、人力資源、工會等各項工作流程,熟練掌握各類公文、材料的寫作,有較好的文字功底;

5、具備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七)綜合辦公室

崗位

主任

副主任

任職

資格

1、具有累計3年以上經濟、管理、文祕類等相關工作經歷;

2、在企業中層管理崗位或同等職務任職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熟悉辦公室各項工作流程,熟練掌握各類公文、材料的寫作及處理流程,有較強的文字功底;

5、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1、具有累計3年以上經濟、管理、文祕類等相關工作經歷;

2、具有主管工作經歷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熟悉各類公文、材料的寫作,有較好的文字功底;

5、具備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學習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

   五、選聘程序

(一)組織領導。成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任組長,總經理及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高管爲成員。具體事務由黨羣部負責協調。 

(二)發佈公告。通過寧夏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協會網站、公司微信公衆平臺、微信交流羣等多種形式發佈選聘公告,通告選聘崗位、崗位任職條件等。

(三)報名。應聘者可根據自身意願,根據選聘條件選擇目標崗位,下載《寧夏再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選聘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發送至公司郵箱或黨羣部。

(四)資格審查及初選。選聘領導小組對所有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及初選,確定選聘人員,由黨羣部通知相關人員準備選聘。

(五)演講答辯

1.演講答辯滿分爲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

2.評委由集團公司領導班子、自治區金融工作局、寧夏國運集團相關人員組成。

3.統一組織演講答辯。演講採取抽籤的方式確定演講者的先後順序。個人演講內容主要是介紹自己基本情況、個人能力、選聘優勢及工作設想,演講時間不超過8分鐘;答辯採取隨機問答的方式進行(提前出題,隨機抽題)。評委根據應聘者演講答辯的綜合表現進行評分。

(六)面試。根據演講答辯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一定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按30%計入總成績。

(七)組織考察 

按照選聘崗位人數要求,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背景調查人員(含資歷量化)和體檢名單。

1.滿分爲100分,按30%計入總成績。

2.選聘評審小組對應聘者進行組織考察,通過座談方式對應聘者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是品德、工作業績和實務操作。考察結束後,填制考察意見及考察評分,作爲應聘者的組織考察得分。

(八)確定人選。根據演講答辯、面試、組織考察和體檢的情況,提交集團公司黨委會議研究,確定聘任人選及空缺處理。

(九)公示。經黨委研究決定擬任人選在寧夏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協會網站、微信公衆平臺進行爲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對公示無異議者發出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按照通知要求,持相關資料到寧夏再擔保集團報到,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勞動合同簽訂及試用。

六、薪酬待遇

薪酬及福利待遇等按國家、寧夏再擔保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說明 

(一)選聘工作公開、公正、透明,嚴格按照相關程序,認真接受全體員工監督;

(二)參與選聘的人員、評委及其他參與人員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參與選聘活動;

(三)凡選聘上崗不符合程序,有舞弊行爲的,一經查實,公司將宣佈其選聘成績無效;

(四)單個崗位報名人數如低於3人,則取消該崗位公開選聘,另行研究;

(五)試用期內如不合格,則可隨時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六)堅持順位遞補和崗位調劑原則。每個崗位建議1-3名候選人,崗位出現缺口則可順位遞補或在成績優秀者中調劑解決,對特別優秀者納入公司後備人才庫,經公司黨委會研究同意後,可直接進行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