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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章資金支付管理 篇一

第十六條支付程序總則:

(一)各成員企業必須制訂嚴格的業務和財務審批程序。每筆款項的支付都應以經過完整審批程序的原始單據或文件作爲憑據。

(二)嚴禁成員企業總經理直接指揮出納支付或處理資金事宜。

(三)除非特別授權,簽名權不可下放,但在應急情況下,簽名權可上浮。

第十七條業務審批:

在業務審批程序中,業務主管和成員企業總經理審批的內容如下:

(一)對下級人員權限的審批。

(二)對經濟業務發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審批。

(三)對經濟業務發生可行性的審批。

第十八條在財務審批程序中,財務人員審批的內容是:有關原始單據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

第十九條支付程序:

(一)出納的支付應該在會計人員制單以後,根據會計憑證覈實單據後支付。

(二)收付款時,經辦人員要在相關單據上簽字,出納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章。

集團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第一條:爲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集團總部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於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爲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爲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中心總監或副總複覈,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6、發放時間:每月1-2號(如遇假期,順延)。其餘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文員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填寫《領料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倉管員按《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發放,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方可發放。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

第二條 公司會計覈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覈算、分析和考覈工作。 (三)加強財務覈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覈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覈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覈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覈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覈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覈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覈,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覈。 初級經濟師考試: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企業的概念…工商企業制度的…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覈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覈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覈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覈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覈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一、總則

(一)、爲規範本集團及下屬生產企業的採購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及集團下屬各生產企業的採購活動。

二、採購原則

(一)、嚴格執行詢議價程序

凡未通過招標確定供應商價格的`物品的採購,每次採購金額在20xx元以上,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後服務、資信、客戶羣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並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會簽制度

固定資產的採購合同,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如生產管理部、質量部、財務部、審計部、生產企業總經辦、設備維修部共同參與,調研彙總各方意見,經公司分管領導審覈,總經理批准簽約。屬集團採購的項目,應報總裁批准。

(三)、職責分離

採購人員不得參與物資和服務的驗收,採購物資質量、數量、交貨等問題的解決,應由採購部根據合同要求及有關標準與供應商協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則

採購人員定購的物資或服務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相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及時反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作參考。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覈後,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五)、最低價搜尋原則

採購人員隨時蒐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瞭解市場最新動態及各地區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採購。

(六)、廉潔制度

所有采購人員必須做到:

1、熱愛企業,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採購材料質量,降低採購成本。

2、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增強法治觀念。

3、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4、嚴格按採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6、努力學習業務,廣泛掌握與採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七)、招標採購

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輔、包材料、零星且繁雜的物資、辦公用品、中藥材等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生產、質量、財務、審計、採購、總經辦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採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對於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材料,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着掌握市場行情,調整採購價格。

三、採購程序

(一)、供應商的選擇和審計

1、原輔材料的供應商必須證照齊全,具有生產產品的合法證件。變更原輔材料的供應商必須經過送樣檢驗、小試、中試,徵得生產、質量部門同意。必要時,報有關管理部門批准備案。

2、對於大宗和經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務,採購部應較全面地瞭解掌握供應商的生產管理狀況、生產能力、質量控制、成本控制、運輸、售後服務等方面的情況,建立供應商檔案,做好業務記錄,會同企業生產、質量、採購部門對供應商定期進行評估和審計。

3、固定資產及零星物資採購在選擇供應商時,必須進行詢議價程序和綜合評估。供應商爲中間商時,應調查其信譽、技術服務能力、資信和以往的服務對象,供應商的報價不能作爲唯一決定的因素。

4、爲保證原、輔、包材質量的穩定,供應商也應相對穩定。

5、爲確保供應渠道的暢通,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對於生產運營所必需的商品,應有兩家或兩家以上供應商作爲後備供應商或在其間進行交互採購。大宗商品應同時由兩家以上供應商供貨,以保證貨源、質量和價格合理。

6、對於零星且規格繁雜的物資,每年度根據部門預算計劃統計造表交採購部門,向三家以上供應商詢價,經有關部門及採購部門綜合評估後,選擇合適的供應商,簽訂特約供貨協議,定期結算。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對xxxx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確保子公司業務符合集團公司的總體戰略發展方向,有效控制經營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xxxx集團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子公司”係指xxxx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控股子公司及相對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資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權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爲絕對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對控股的子公司;

1、絕對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該子公司中所佔股權(直接或間接)超過其總股權份額的50%;

2、相對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該子公司中所佔股權(直接或間接)份額低於50%,但因股權分散或其他原因,公司對其具有實質控制性。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其財務報表應合併到公司財務報表之中。

3、參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該企業《公司章程》等相關規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子公司的組織管理架構設置最少爲二級結構,機構設置必須完善,董事長(含副職)、總經理(含副職)、總監爲高級管理人員,總經理助理、各部門經理(含副職)爲中級管理人員。

第死條集團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經營管理層,以及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須對本辦法的有效執行負責,並按照本制度規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

第五條子公司在集團公司總體方針目標框架下,獨立經營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運作企業財產,同時應當執行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各項制度規定。

第六條子公司設經營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經理會),子公司經理會成員由

集團公司直接任命。集團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薦高級管理人員,並根據需要對任期內委派或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作適當調整。

第七條子公司應按時召開經營管理會議,會議應當有記錄,會議記錄和會議決議須有到會經理會成員和會議記錄人簽字。

第八條經理會形成決議後,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將其相關會議決議及會議紀要報集團公司存檔。

第九條由集團公司派出的高級管理人員在其被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集團公司負責。集團公司派出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集團公司經營計劃在子公司的具體落實,同時將子公司經營、財務及其他情況及時向集團公司反饋。

第十條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根據集團公司內部控制的各項管理制度或辦法,對子公司的經營、財務、重大投資及人力資源等方面進行指導、管理及監督。

人事管理

第一條子公司人事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歸口管理。

第二條子公司應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法》及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訂勞動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合理合法原則,規範用工行爲。

第三條非經集團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子公司應在其任命後的2個工作日內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四條子公司應結合企業經濟效益,參照本地區、本行業的市場薪酬水平,制訂有一定競爭性的薪酬激勵制度,並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五條子公司應按照集團公司要求,及時將以下信息上報集團公司備案:

(一)年度勞動力使用計劃及上年執行情況;

(二)年度人工成本、工資總額計劃及上年執行情況;

(三)部門主管人員年度薪資實際發放情況;

(四)在公司定員範圍內,子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情況;

(五)子公司應制定員工招聘錄用、辭退及日常管理辦法;

(六)其他需要報備的人力資源管理相關信息。

第六條集團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維護集團公司利益,忠誠

地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對子公司作出的各項決議和決策。

第七條集團公司向子公司派出的高級管理人員,在經營管理中出現重大問題,給集團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八條集團公司對子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執行績效考覈機制,子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每年須向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報績效考覈表,以企業當年設定的戰略經營目標爲績效考覈標準。

財務管理

第一條子公司財務由集團公司財務部歸口管理,財務管理制度與集團公司並軌。

第二條子公司應健全會計機構設置,並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

第三條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實行集團公司財務部歸口管理制度。上述歸口管理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條款:

(一)財務會計人員招聘與使用;

(二)資金統一調度。除預留日常生產經營週轉資金之外,剩餘資金全部上劃到集團銀行賬戶;

(三)財務會計崗位設置;

(四)對財務會計人員的監督與考評;

(五)融資行爲;

(六)集團公司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主管(會計機構負責人)實行委派制,被派往控股子公司的財務主管(會計機構負責人)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控股子公司不得違反程序更換財務主管;如確需更換的,應向集團公司報告,經集團公司同意後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五條子公司在銀行開設賬戶由集團財務部統一管制。原則上一正三輔,即一個基本結算賬戶,三個輔助結算賬戶。確因經營需要增設輔助賬戶的,必須書面申請報集團財務部批准後方可開設。

第六條子公司應按照集團財務部統一要求,按時上報貨幣資金結存狀況表。第七條集團公司實行年度預算制度,全面預算目標每年編制一次,預算年度

與會計年度相同。子公司財務部門應按照全面預算管理規定,做好全面預算管理工作,對經營業務進行覈算、監督和控制,加強成本、費用、資金管理。子公司超年度預算的費用支出,要嚴格履行追加預算手續,報集團公司經理會議審批。

第八條子公司日常會計覈算和財務管理中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集團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

第九條子公司應根據自身經營特徵,按照集團公司編制合併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要求,定期報送會計報表、會計報告以及提供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接受集團公司委託的註冊會計師審計。財務報告分爲月報、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

(一)每月(季度)結束後10日內向集團公司財務部報送月度(季度)財務報表及分析(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分析報告及其他內部管理報表等)。

(二)每半年度結束後15日內向集團公司財務部報送半年度財務報告(除前述財務報表、財務分析之外還應當包括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註等)。

(三)每年度結束後30日內(即每年1月30日前),向集團公司財務部報送上年度財務報告。

第十條子公司應嚴格控制與關聯方之間資金、資產及其它資源往來,避免發生任何非經營佔用情況。因上述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集團公司有權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制度所述關聯方爲:

1、集團公司及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2、集團公司及子公司的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3、前述

1、2項人員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或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除集團公司及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第十一條子公司應根據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科學安排使用資金。子公司負責人不得違反規定對外投資、對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權進行費用籤批。否則,子公司財務人員有權制止並拒絕付款,制止無效的,可以直接向集團公司財務部報告。

第十二條未經集團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對外擔保,也不得進行互相擔

保。集團公司爲子公司提供借款擔保的,控股子公司應按集團公司規定程序申辦,並履行債務人職責,不得給集團公司造成損失。

第十三條子公司不具有獨立的重大資產處置權、年度預算外的對外籌資權、對外投資權和對外捐贈權。

經營管理

第一條子公司經營由集團公司投資部歸口管理。

第二條子公司的各項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各項法律和法規,並根據集團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計劃,制訂自身經營管理目標,建立以市場爲導向的計劃管理體系,確保有計√本站★√劃地完成年度經營目標。

第三條子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內部管理和經營部門職責。根據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而全面的內部管理制度,並上報集團公司審查備案。

第四條子公司應定期組織編制生產經營情況報告上報集團公司。報告主要包括月報、季報、半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月報上報時間爲月度結束後10日內,季報上報時間爲季度結束後10日內,半年度報告上報時間爲每年7月15日前,年度報告上報時間爲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

第五條子公司的經營情況報告必須能真實反映其生產、經營及管理狀況。報告內容除公司日常的經營情況外,還應包括市場變化情況,有關協議的履行情況、重點項目的建設情況、重大訴訟及仲裁事件的發展情況,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相關情況。子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在報告上簽字,對報告所載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六條子公司應於每年度結束前由總經理組織編制本年度工作報告及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由集團公司審覈批准後實施。子公司年度工作報告及下一年度經營計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經濟指標計劃總表,包括當年執行情況及下一年度計劃指標;

(二)當年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與計劃差異的說明,下一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市場營銷策略以及相關的管理工作措施;

(三)當年經營成本費用的實際支出情況及下一年度計劃;

(四)當年資金使用及投資項目進展情況,下一年度資金使用和投資計劃;

(五)集團公司要求說明或者子公司認爲有必要列明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子公司應依據集團公司的經營策略和風險管理制度,接受集團公司督導,建立起相應的經營計劃、風險管理程序。

第八條在經營投資活動中,未按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和要求,給集團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損失的,對子公司主要負責人給予批評、警告、直至解除職務的處分,並且可以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行政事務管理

第一條子公司行政事務由集團公司行政辦公室歸口管理。

第二條子公司的重大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資料等,應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備、歸檔。

第三條子公司公務文件需加蓋集團公司印章時,應根據用印文件涉及的權限,按照集團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程序審批後,方可蓋章。

第四條子公司的企業視覺識別系統和企業文化,應與集團公司保持協調一致。在總體精神和風格不相悖的前提下,可以具有自身的特點。

第五條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協助子公司辦理工商註冊、年審等工作,子公司年審的營業執照等複印件,應及時交集團公司存檔。

內部審計監督管理。

第一條子公司內部審計監督由集團公司財務部歸口管理。

第二條集團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子公司的審計監督。由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按審計事項組織內部審計工作。

第三條子公司除應配合集團公司完成因合併報表需要的各項外部審計工作外,還應接受集團公司根據管理工作需要,對子公司進行的財務狀況、制度執行情況等內部或外聘審計。

第四條內部審計主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執行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

第五條子公司在接到審計通知後,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準備。子公司必須配合對其進行的審計工作,全面提供審計所需資料,不得敷衍和阻撓。

第六條經集團公司批准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子公司後,子公司必須認真執行。

重大事項報告

第一條子公司重大事項報告由集團公司投資部歸口管理。

第二條子公司有義務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重大合同以及其它可能對集團品牌形象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以下統稱重大事項),由集團公司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在重大事項尚未公開披露前,相關當事人負有保密義務。所有重大事項由集團公司統一對外發布。

第三條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須以書面形式,由子公司領導簽字、加蓋公章,並要確保所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條子公司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如實報告集團公司:

1、購買或出售資產;不含購買原材料、燃料、以及出售產品、商品等與日常經營相關的資產,但資產置換中涉及收購出售此類資產的,仍包含在內;

2、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3、重要合同(借貸、委託經營、受託經營、委託理財、贈與或受贈、承包、租賃、擔保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4、大額銀行退票;

5、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6、遭受重大損失(包括施工質量,施工安全事故等);

7、重大行政處罰;

8、債權、債務重組;

9、簽訂許可使用協議;

10、監管部門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上述子公司需報告集團公司的重大事項,由集團公司行政辦公室另行制訂辦法,進行具體規定。

績效考覈和激勵約束

第一條子公司績效考覈和激勵約束由集團公司投資部歸口管理。第二條爲更好地貫徹落實集團公司發展戰略,逐步完善子公司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調動子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積極性,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集團公司建立對子公司的績效考覈和激勵約束制度。

第三條集團公司對子公司實行經營目標責任制考覈辦法。經營目標考覈責任人爲子公司的負責人。

第四條集團公司每年根據經營計劃與子公司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並建立健全目標指標考覈體系,對高層管理人員實施綜合考評,依據目標完成的情況兌現獎懲。

第五條子公司中層及以下員工的激勵考覈和獎懲方案,由子公司自行制訂,並報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備案。

投資管理

第一條子公司投資由集團公司投資部歸口管理

第二條公司未經集團公司批准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對外投資活動。經集團公司批准的子公司投資項目應遵循合法、合規、審慎、安全、有效的原則,嚴格控制投資風險,注重投資效率。投資決策必須制度化、程序化。

第三條本制度內所稱的投資,是指子公司用現金、實物、有價證券或無形資產等實施投資的行爲,包括對外投資(含設立下一級全資子企業或全資、控股、參股子企業;受讓股份;收購兼併;合資合作;對出資企業追加投入等);固定資產投資(含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金融投資(含股票投資、證券投資、期貨投資、委託理財等);對外擔保;經營資產出租、委託經營或與他人共同經營。

第四條子公司在報批投資項目前,應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論證,在確定符合集團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方向的前提下,向集團公司投資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項目建議書或投資方案;

(二)項目論證意見書或項目審查報告;

(三)投資事項基本情況說明;

(四)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合作方的基本情況說明和相關證明文件;

(六)擬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

(七)項目投資概算;

(八)財務意見書和法律意見書;

(九)項目涉及的其他專業報告(如審計報告、評估報告);

(十)集團公司認爲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第五條子公司投資項目的申報審批程序爲:

(一)子公司對擬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

(二)子公司經理會討論、研究,子公司董事會審批通過;

(三)將子公司經理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會同書面報告及集團公司所需材料報送集團公司投資部。

(四)集團公司投資部認爲必要時可要求子公司聘請審計、評估及法律服務機構出具專業報告,費用由子公司支付。

(四)集團公司投資部認爲可行的,提交集團公司按《xxxx集團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得到批准後,由子公司負責實施。

第六條子公司應確保投資項目資產保值增值,對獲得批准的投資項目,申報項目的子公司應在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對投資項目的進度、投資預算的執行和使用、合作各方情況、經營狀況、資金使用狀況、存在問題和建議等每季度匯制報表報送集團公司投資部。

第七條子公司在具體實施投資項目過程中,必須按批准的投資額進行控制,因項目實施需要,項目預算超過集團公司批准投資概算,子公司必須上報集團公司投資部,由集團公司投資部分析審覈後上報集團公司經理會審批。

第八條子公司應在完成該投資項目全部投資工作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將實施結果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九條投資形成的產權或固定資產,由產權持有單位按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管理,並將相關文本證件正本報集團公司投資部留存備案。

第十條子公司未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批准不得進行委託理財、股票、利率、

匯率和商品爲基礎的期貨、期權、權證等衍生產品的投資。

第十一條經集團公司董事會批准的股票、證券投資項目,必須執行嚴格的聯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操作,且證券投資操作人員與資金、財務管理人員分離,相互制約,不得一人單獨接觸投資資產,對任何的投資資產的存入或取出,必須由相互制約的兩人聯名簽字。

第十二條出現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集團公司可以經清算程序後收回對外投資或轉讓對外投資:

(一)該投資項目經營期滿;

(二)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使項目無法繼續經營;

(三)合同規定投資終止的其他情況出現或發生時;

(四)投資項目已經明顯有悖於集團公司經營方向的;

(五)投資項目出現連續虧損且扭虧無望沒有市場前景的;

(六)由於投資項目需要追加投資,對追加投資部分未能通過審批的或自身經營資金不足急需補充資金時;

(七)轉讓投資符合集團公司的經濟利益的;(八)集團公司認爲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1、本制度是廣東騰訊集團有限公司依據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管理制度之一。

2、通過確定公司和職位的關鍵績效因素,以責任結果爲導向,建立員工績效管理體系,使公司實際經營管理行爲與戰略目標統一,員工績效與組織績效統一,通過員工績效的持續提高帶來公司績效的不斷改進,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3、在績效與公司戰略、目標和價值觀之間建立清晰的聯繫,公平合理地評價員工績效,爲浮動薪酬發放、年度綜合評定、薪酬分配、晉升與調配等積累數據,爲人事管理與開發提供準確的員工績效信息。

4、建立規範的績效溝通與反饋機制,向員工反饋績效評價和對比信息,爲員工改進績效提供指導和幫助,同時激勵員工不斷學習,自我管理,創造職業生涯的輝煌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廣東騰訊集團有限公司。

各子公司、項目公司可參照本制度,自行制(修)訂其績效制度。子公司、項目公司自行制(修)訂的績效制度,報集團人事部、人事總監審覈,總裁審批後,遵照執行。

第三條制度內容概要

本制度通過對季度及月度主要工作指標的分解和細化,並儘可能量化各項考覈指標,使集團的績效管理規範、高效。

二、設計指導原則

第四條績效管理體系的構成

1、績效管理體系包括關鍵績效指標體系KPIs、公司績效管理、員工績效管理、年度綜合評估等。

2、績效的有效性側重於績效管理各環節流程制度的建設以及各級管理者績效管理能力的提升。

3、績效管理必須建立制度化、規範化的雙向溝通機制。各部門負責人作爲人事管理第一責任人,有幫助下屬提升能力與完成管理任務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中,突出績效考覈對公司績效改進的關鍵作用。績效考覈以KPI爲基礎,以業績衡量標準/工作結果對員工行爲結果進行考覈;績效考覈以目標爲導向,依靠績效目標的牽引和拉動促使員工實現績效目標;績效考覈強調主管和員工的共同參與,強調溝通和績效輔導。

第五條績效管理體系的原則

1、“三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績效管理各環節目標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

2、團隊傾向性原則:團隊的領導者與員工是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體,團隊中所有人員都對部門的KPI和涉及的業務流程負責。領導者要通過績效輔導幫助下屬提高績效,各個任職者有責任幫助流程相關周邊人員提高績效。

3、客觀性原則:主管在評價下屬時以績效爲主,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爲基礎,各部門要逐步規範對員工日常工作計劃與總結的管理,以此作爲考覈的主要依據。

4、績效考覈責任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以在正確的期間達成正確績效結果爲依據,同時兼顧能力或者關鍵行爲以及個人態度對工作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5、動態與發展原則:績效管理保持動態性和靈活性,績效標準、實施標準將隨着公司和管理對象的成長以及戰略的變化而變化。

三、績效管理執行綜述

第六條考覈對象

集團總部的考覈對象爲所有員工,總裁的考覈方法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目標與計劃完成情況另行確定;

第七條考覈週期

集團總部的考覈週期分爲三類,即:

1、月度考覈:適用於集團總部所有員工,一般於次月10日前完成。

2、季度考覈:適用於集團總部所有員工,於每年1、4、7、10月的15日前完成上季考覈工作。

3、年度考覈:適用於集團總部所有員工,具體方案另行公佈。

第八條考覈依據與考覈形式

1、集團總部的考覈採取基於計劃管理的考覈方式,不同職位層級的考覈對象的考覈重點有所差異:

2、試用期員工考覈見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第九條考覈內容

職位關鍵績效指標

1、職位關鍵績效指標,源於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計劃,通過KPI體系的建立使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轉化爲各部門以及公司成員的具體行動

2、職位目標分解要體現:基於職位職責的責任與貢獻;基於職位對總目標的貢獻;基於職位對流程的貢獻。職位KPI必須符合SMART法則,即:具體的(Specific)、可衡量的(Measurable)、可以達到的(Attainable)、相關的(Relevant)、以時間爲基礎的(Time-based)。

3、績效目標的設立因職位層級而異。基層職位績效目標應根據部門職位特點來設定。

(1)對於部門負責人關鍵以部門工作效果,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成率來設置。

(2)對於一般工作人員可以考覈工作計劃完成度來設置。

(3)對於例行性工作人員如出納、文員等,以工作量及準確性、及時性、規範性等來設置。

(4)設立績效目標應考慮流程協作的要求,不可僅限於職責範圍內。

其他目標計劃

1、區別於關鍵績效考覈指標的一般行工作內容

2、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內容。

第十條考覈關係

1、對於不同的考覈內容,集團總部考覈關係分示如下:

2、外派之人員考覈:

(1)外派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及副總監人員考覈由考覈委員會直接考覈,並由董事長評定;

(2)其它外派人員考覈在子公司或項目公司進行

第十一條考覈責任

1、考覈委員會領導績效考覈工作,承擔以下職責:

(1)考覈委員會是公司爲不斷提升績效而設立的非結構化、常設的業績管理、評價機構。

(2)考覈委員會對公司績效評價、員工績效考覈、獎金評定、非物質激勵等總體激勵機制的管理負責。

(3)本績效考覈制度的制定、解釋、修改的責任和權限在考覈委員會以及由考覈委員會授權的人事部門。

(4)違反本制度的處罰決定權在考覈委員會。

(5)所有考覈的解釋、最終評定權在考覈委員會

(6)負責員工考覈申訴的最終處理。

2、各級管理者是直接下屬員工績效考覈的直接責任人,承擔以下的職責:

(1)在考覈中要以目標爲導向,對下屬進行合理、公平的評價。

(2)各級管理者要認真履行對員工達成目標的支持和輔導責任。

(3)各級管理者要不斷提高管理技能,有效與員工溝通。

(4)負責相應各部門考覈工作的整體組織及監督管理;

(5)負責幫助下屬員工制定月度工作計劃和考覈標準;

3、集團人事部爲績效考覈具體組織和實施部門,承擔以下職責:

(1)公司績效考覈執行機構是人事部門。

(2)負責各子公司、項目公司考覈方案的審覈,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和審覈;

(3)負責組織每個考覈週期自上而下《績效考覈表》的制定和檢查,並及時歸檔。

(4)檢查各級管理者對績效目標達成過程的檢查和輔導情況,提供業績管理的技術支撐。

(5)負責每個考覈週期內的自下而上績效評估的組織工作。

(6)負責完成每個考覈彙總和分析,及時提交考覈委員會審覈,及時反饋和溝通審覈結果。

(7)根據考覈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完成獎金分配和發放。

(8)受理考覈投訴,並跟蹤處理。

(9)負責回答在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問題。

(10)爲每位員工建立考覈檔案,作爲獎金髮放、工資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動等的依據。

第十二條考覈結果應用

集團人事部爲每位員工建立考覈檔案,考覈結果將作爲獎金髮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整、員工福利、考覈辭退等的重要依據。具體依相關制度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考覈申訴程序

1、各類考覈結束後,被考覈者有權瞭解自己的考覈結果,考覈者有向被考覈者通知和說明考覈結果的義務;

2、被考覈者如對考覈結果存有異議,有權在接到通知的10日之內,向集團人事部提出申訴(不接受口頭申訴);

3、集團人事部通過調查和協調,在10日之內,對申訴提出處理建議,並將事實認定結果和申訴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雙方當事人和所在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高管,並監督落實;

4、若當事人對結果仍持異議,可向考覈委員會提請仲裁,考覈委員會仲裁結果爲最終結果。

四、績效管理執行細則

第十四條考覈目標的制定

1、公司級績效目標以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及年度經營管理目標責任狀爲基礎,包括銷售收入、淨利潤、工期、質量、安全、成本、招商指標及其他節點指標。

2、部門級績效目標以公司級績效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員工級績效目標以部門級目標進行分解,結合本職位的職位說明書職責設定。

3、目標在公司經營情況發生調整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

4、上級與下級應就績效目標進行溝通並達成共識,共同探討達成績效目標的措施,根據工作的重要性和緊急程度確定工作安排的優先次序。

5、每位員工根據上述要求,擬定本人月度目標計劃和年/季度績效目標(附件《績效考覈表》),與上司溝通並經上司覈准後執行。

6、月度計劃總結:每月末,員工對比計劃根據實際完成情況,進行總結,上司作回顧溝通。

7、季度目標評價:每季度末,上級和下級根據目標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對結果進行溝通、指導、評價。填寫《績效考覈表》並將考評結果彙總至人事部門,交管理層進行評估平衡以及反饋。

第十五條考覈操作流程

1、績效計劃

(1)各部門管理領導計劃:各部分分管領導在規定時間前(以集團總裁辦所發通知爲準)將各部門月度計劃發至集團經營管理部;月度例會上討論確定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表》,月度例會次日17:30前,經營管理部負責將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表》發至各分管領導處及人力部人事主管處;

(2)各部門經理/副經理計劃:程序如下(3)員工計劃。

(3)員工計劃:月度例會後2日(最遲不得超過當月2日)17:30前,各級員工需將個人的《月度工作計劃表》發至上級主管處,各上級主管需及時與下屬進行溝通、確認後,在限期內將下屬的《月度工作計劃表》發至下屬本人及人事主管處。

2、計劃調整

(1)計劃增加:可經雙方確認後,在月末總結時列於總結表內;

(2)計劃刪改:因客觀不可抗情況造成原計劃任務取消或重要指標變更,被考覈人需於當月20日前填寫計劃刪改申請,報各部門分管領導處,如系分管領導關鍵任務的'調整,則需上報總裁批准,否則此項以未完成計。

3、績效總結

(1)各部門分管領導總結:各分管領導在規定時間前(以集團總裁辦所發通知爲準)將月度總結髮至集團經營管理部;

(2)經營管理部負責準備各分管領導《月度計劃總結考覈表》的複印件,供考覈委員會考覈人考覈時使用,各考覈人需將考覈評分表於月度例會次日17:30前交至人事部人事主管處;

(3)部門經理與員工總結:需在次月5日17:30前將個人的《月度計劃總結考覈表》(以月初上交的計劃表爲基礎)自評後發至上級主管處,上級主管需及時與下屬進行溝通、考評,並在次月7日17:30前將溝通確認的總結考覈表發至下屬本人及人事主管處;

4、績效溝通

(1)績效溝通要對照《月度計劃表》和《崗位說明書》進行,主要爲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並反饋下月度的《計劃表》等;溝通方式以面談爲主,如無條件,亦可視情況採取電話溝通等方式;

(2)人事部對績效溝通的執行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樣檢查,對沒有按規定執行績效溝通的管理人員,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和考覈成績降級的處理;

(3)如下屬(被考覈人)對上級主管(考覈人)所定之計劃、或評價結果、或溝通過程存有異議,可在次月7日前向人事部提交書面說明並按申訴程序執行;

(4)對考覈結果含D及以下的員工,必須在績效面談時如實通知其考覈結果、說明原因及處理意見,對上述內容必須保留書面記錄,並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5、績效彙總與績效工資計算

(1)次月10日17:30前,人事部負責對績效考覈數據進行彙總,編制《月度中心考覈結果彙總表》併發至總裁、各分管領導處;

(2)次月20日17:30前,人事部負責計算出各員工的績效工資總額,並製表交財務部發放。

6、外派至各子公司的人員的績效考覈

外派人員所的考覈參照集團相關級別人員考覈方式操作;

7、季度考覈的操作流程參照月度考覈

第十六條考覈結果計算

考覈結果與員工當月績效工資掛鉤,與年度績效工資掛鉤,與年度優秀員工等相關評比掛鉤。

1、一般情況取值方法爲

該項指標得分=權重實際值/目標值

2、要求控制、降低的指標(如費用等類指標):

該項指標得分=權重(1—實際值/目標值)

3、部門(組織)或個人得分爲綜合考評得分:

總得分=∑單項指標得分

注:任何一項指標的最低得分爲≥0。

第十七條考覈結果與參考標準

1、考覈結果包括綜合評語和考覈等級(A、B、C、D、E)。考覈與評價相結合。

2、考覈等級分爲(A、B、C、D、E)五級,定義如下表:

3、爲避免部門間考覈過鬆或過嚴造成部門間不平衡,以及考覈和稀泥、等同化的誤差,對考覈等級設立的參考比例與對部門績效的考評和部門領導者的考評結果掛鉤,各部門人員考評等級按以下比例執行。

第十八條考覈結果應用

1、月度考覈結果:月度考覈結果與員工月度獎金掛鉤。

月度獎金=獎金基數×個人績效考覈因數

2、季度考覈結果:季度考覈結果與員工季度獎金掛鉤。

季度獎金=獎金基數×個人績效考覈因數

3、年度考覈結果:年度考覈結果與年終效益獎掛鉤,並作爲次年工資調整和崗位調整的重要基礎。

年終效益獎=效益獎基數×個人績效考覈因數×公司績效考覈因數

4、原則上年度績效考覈結果爲A級的員工予以加薪,由考覈委員會根據業績將員工工資上調。年度績效考覈結果爲A級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優秀員工的評選。

5、年度績效考覈結果爲D級的員工予以降薪,由考覈委員會根據業績將員工技能工資下調1級至數級。

6、年度績效考覈結果爲E級的員工予以調整崗位,下降職級處理,嚴重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勞動關係處理。

7、公司績效考覈因數由公司考覈委員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指標達成情況綜合評估後確定。達到績效指標則爲100%,未達標則相應降低。如超額完成,則相應提高因數。

8、月度及季度獎金基數調整參照集團薪酬福利體系

五、附則

第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條對未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考覈表單提交的予以20元/次扣款;對超過規定時間10日未提交考覈表單的予以200元的扣款。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未盡事宜,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人事部門按國家相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領導審批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同時廢止,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章現金管理 篇七

第七條成員企業根據當地銀行覈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當日(經過財務負責人審批後,可最遲不超過下一工作日)必須存入銀行。

第八條成員企業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不屬於現金開支範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一)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三)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包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種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五)收購成員企業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支付的價款。

(六)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結算起點(結算起點爲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因採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辦理轉賬結算不夠方便,必須使用的現金,開戶成員企業,要向開戶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由本成員企業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戶銀行審查批准後,予以支付現金。

第九條注意事項:

(一)轉賬起點以上的開支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支付。

(二)與外單位之間的大宗經濟往來,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三)白條不得充抵現金。

(四)不得在賬外保留公款。

(五)不得與其它單位或個人互借現金。

(六)成員企業另行規定的其他注意事項。

第十條盤點制:

(一)加強庫存現金的盤點工作,現金庫存至少每月盤點一次。

(二)盤點工作由現金出納人員進行,編制《現金盤點表》並簽字,財務

負責人指定非現金出納人員負責監盤並簽字,財務負責人審覈簽字。

(三)《現金盤點表》作爲會計檔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保管。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 篇八

1、主題與內容

本制度規定了資金的歸口、分級管理、資金的日常管理、借款與支付、月度資金計劃的管理、現金管理。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資金管理。

3、管理原則

歸口管理、分部負責、限額使用

4、月度資金計劃管理

4.1月度資金計劃的編制

a.各部門根據本部門工作任務和實際情況,編制本部門下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填寫《月份資金計劃申請表》並於當月25日前提交財務部。

b.財務部彙總各部門資金計劃後呈交總經理審批,並以審批後的資金使用計劃爲依據進行項目審定和資金使用監督。

c.資金計劃編制要求:具體、細緻按部門分項目進行;分清事情輕重緩急,按生產優先的原則將有限資金進行合理配置。

4.2.資金計劃的實施

a.財務總監應對各部門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量入爲出、按計劃使用;對於各部門的超支項目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付款。

b.對於資金計劃內沒有安排又必須要辦的項目,項目經辦部門應提出資金追補計劃報財務部備案並徵得總經理同意後方可支出。對未按以上程序確定的計劃外項目財務部拒絕付款。

5、借款

5.1借款程序:申請人根據任務所需資金填寫借支單,交部門經理審覈、財務總監複覈、副總經理複覈、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辦理相關手續。

5.2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支備用金的,每年12月31日前歸還;出差及臨時性借支人員應在帳目沖銷當日還清相應借支款項,經覈查未及時歸還的的個人借支於當月工資中扣除。

6、原材料、助劑等採購資金支付的管理

6.1供應部按月度資金計劃管理規定,根據下月的銷售計劃編制和申報資金使用計劃呈總經理審批。

6.2財務部根據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計劃和銷售周計劃報表合理地安排資金。供應部應及時追繳發票,月度內付款應在一個月內追繳發票。

6.3單次付款由供應部填寫資金支付申請後,呈交部門負責人審覈(根據已掌握的價格標準)、財務總監複覈(根據是否符合財務紀律和制度)、副總經理複覈、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辦理支付手續。

6.4採購人員報帳時經濟業務在1000元以上的應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開具現金支票或直接支付現金。

6.5財務部根據物管部提交的原料入庫數與回發票情況進行覈對,主要審覈發票的金額、票面金額與數量、價格是否相符,發票的真僞等等。

7、其他部門資金支付的管理

7.1申請人擬製費用申請報告,報告內容須註明申請資金原因,並寫明各項使用資金的明細;

7.2報告提交部門負責人審覈(根據月度資金計劃管理規定或根據臨時下達的任務)、財務總監複覈(根據是否符合財務紀律和制度)、副總經理複覈、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辦理支付 手續。

7.3財務部辦理支付手續時應遵循生產優先的原則,合理配置資金。

8.在各經濟活動中儘量採取轉帳方式進行結算,減少使用現金。

8.1允許使用現金的範圍如下:

a.各種工資性津貼、中晚班費、加班費等;

b.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c.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包括頒發給個人的科技、質量、生產及其他特殊貢獻的各種獎金);

d.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用;

e.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f.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現金支出。

8.2轉帳結算憑證在經濟往來中具有同現金相同的支付能力,會計人員在公司購銷業務結算中不應區分結算形式的優劣,更不能拒收支票、銀行匯票、承兌匯票和本票等結算票據。

8.3根據業務需要,財務部另設備用金領用制度:

a.出納人員按實際業務發生在備用金限額內支付現金,同時建立備用金支付的臺帳,逐筆登記備用金支付情況,包括經濟業務類型、金額、經辦人簽字等,並及時結算備用金往來,補充足額備用金。

b.原則上不允許以本單位名義開具現金支票時,不允許開具空頭支票。

8.4出納人員收到貨款現金、廢品收入現金、押金等應及時開具收據,將現金按業務內容填制解款單存入就近開戶行,不能擅自存入保險櫃,以免造成被盜的損失,更不能與備用金混在一起。

8.5營銷分公司嚴禁坐支貨款。如發生費用支出時,應從營銷公司核發的費用包乾定額中支付,收到的貨款現金應及時存入專款戶,在一個工作日內及時匯回總公司指定的存款帳戶,否則按挪用公款論處。

8.6爲保證現金和存取款人員的安全,凡公司一萬元以上的現金存取款業務必須有陪同人員在場,同時,應安排使用本公司的交通工具進行現金存取款業務。

8.7發放工資由綜合管理部上報工資總額、人力資源辦公室上報當月考勤異動,報財務總監審覈、副總經理複覈、總經理批准後通過銀行轉帳發放至個人工資存摺中,原則上不允許以現金方式發放。

9.其他

9.1爲了加強資金使用的計劃性,便於平衡收支計劃,對各類資金的支付應分別對待;

9.2各部門用款後月末應及時報銷,不按規定時限報銷的按挪用公款論處;

9.3市內採購及零星採購應在本月度以內報銷發票,原則上不做暫估入帳,特殊情況書面說明,否則每日按付款金額的1‰處罰經辦人。

9.4各部門或個人都必須無條件支持和配合財務部的工作,以便最大限度地管理好、使用好資金,加大資金使用的計劃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9.5費用超支部分由部門、個人自行承擔。

9.6挪用公款除返還欠款外,還將給予除名處理,且公司保留訴訟的權利。

10、本制度自7月1日起執行。

章融資狀況管理 篇九

第十四條每季度最初的5個工作日內,成員企業應以書面形式向集團財務管理本部上報其融資情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單位(成員企業及其下屬分、子公司)、融資來源單位(銀行或信託)、融資形式(貸款、貿易融資額度、保理等)、批准額度或授信額度、已使用額度、融資期限、融資成本(利率)、擔保方或抵押物情況等;

第十五條成員企業及其下屬分、子公司的融資情況變化均需以呈批形式上報集團財務管理本部,經批准後執行,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新增融資、現有融資條件或期限變更、現有融資歸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