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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保安公司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保安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爲切實做開發區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辦公秩序,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保安崗位職責:

一、保安人員必須着正裝上崗,服裝統一整潔,站立姿勢正確大方,要講究文明禮貌,遇到主要領導主動問好。

二、嚴格執行訪客登記制度,熱情做好內外聯絡,規範接待操作程序:

1.保安人員負責訪客的登記工作,對來訪人員問明情況,填寫《訪客登記表》;

2.凡來訪者,要事先經電話與有關領導和科室聯繫並獲同意後方可入內;

3.遇到羣衆來訪,應先報告信訪辦,由信訪辦負責安排接待,未經允許不得放人進入辦公區域;

4.嚴禁閒散人員進入辦公樓。對尋釁鬧事、威脅機關安全、擾亂正常辦公秩序的'人員,應及時採取措施,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處置或報告、報警。

三、保安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嚴禁睡崗、空崗,訪客登記處時刻要保證有人值守。

四、保安人員要負責公共區域的照明燈的狀態管理,按晝夜變化情況隨時開關。

五、保安人員負責辦公樓外臺階及保安室的衛生工作,並時刻保持乾淨、整潔。

六、保安人員要遵守本單位規章制度並服從辦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保安行爲規範實施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 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 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安全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 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 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繫。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 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繫。

第二章 保安勤務工作職責

第一條 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第二條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 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工作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全景區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保安隊內部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所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 具體如下:

1. 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隊長與警員一樣輪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 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並迅速與消防隊、治安辦部門聯繫。

3. 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4. 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 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保安隊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爲。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內容:

5. 1 保安儀容儀表;

5、。2 當班保安值班日誌及巡邏記錄;

5. 3 物件簽收事宜;

5、。4 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6. 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7.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爲,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爲,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8. 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9. 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爲。

10. 負責對本組保安人員的管理、督導訓練與考覈。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覈等管理工作。

11. 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12. 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13. 以身作則,親力親爲,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及注意事項

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等相關制度並填寫相關報表、異常事件的彙報。

1. 保安人員必須爲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2. 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保安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3. 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4. 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尤其時對夜間送貨到公司的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5. 在規定的站崗時間段內,必須服從保安隊長安排按要求站崗。

5.1 站崗時間爲上午8︰00—下午18︰00 ,每兩小時換一次崗

5.2 站崗要端正,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在崗臺上的執勤保安不得下崗、蹲崗,隨意走動,不能東倒西歪、說話打鬧,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動作,非遇緊急情況不得走下崗臺。

5.3 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公司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6.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7. 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應熟記景區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8. 保安應該負責門衛室日常清潔衛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9. 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情況。

11. 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12. 保安人員必須每月八號下午16:00進行訓練,非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13. 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第三章 保安人員行爲準則

第一條 保安禮儀

(一)儀容儀表

1. 儀表:

1.1 乾淨、整潔,沒有異味

1.2 前不過眉、旁不觸耳、後不觸領

1.3 不留古怪髮型、剃光頭或染彩色頭髮

1.4 清潔、乾淨、不留鬍鬚;口腔無異味且在上班時間不吃帶有異味的食物

1.5 保持指甲乾淨且不留長指甲、不配戴體現個人個性的裝飾品(戒指、手鍊、項鍊)

2. 服飾

2.1 乾淨、整潔無污漬

2.2 上衣口袋不應裝東西,上衣領子不亂別徽章,衣袋中不裝太多的物品。腰上不掛鑰匙鏈、指甲刀等物品。

2.3 不穿高領內衣,鈕釦應扣好,不敞開外衣或捲起褲腳或衣袖

2.4 工牌、標誌等統一佩戴

3. 整體精神面貌要求:

3.1 精神飽滿、樂觀向上、大方,面帶微笑

3.2 服裝筆挺、不歪斜鬆垮

(二)禮節禮貌

1. 站姿

1.1 挺胸、收腹、緊臀、頭部端正,下頜微收

1.2 微笑,目視前方,表情親切,有親和力

1.3 兩臂自然下垂,兩手伸開,落於腿側褲縫處或兩手握於背後或兩手握於腹前,右手握住左手,兩腿繃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開。

1.4 禁止:雙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將身體東倒西歪的靠在牆上或腳右搭左等

2. 坐姿

2.1 端正,雙腿自然平放,男士雙腿間距可容一拳

2.2 禁止:前仰後合、搖腿晃腳、翹腿等不雅之舉。

3. 敬禮

3.1 舉手禮。要領:上體正直,右手取捷徑迅速擡起,五指併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約2釐米處(戴無檐帽或者不戴軍帽時微接太陽穴,與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略成一線,同時注視受禮者。禮畢時,將手放下。

3.2 注目禮。 要領:面向受禮者成立正姿勢,同時注視受禮者,並目迎目送(右、左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禮畢時,將頭轉正。

第二條 保安工作守則

(一)工作態度

1. 對工作所具有的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 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 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 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 對待遊客或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二)日常行爲規範

1. 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爲私用;

2. 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 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 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三)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爲: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 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 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 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 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 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公司商業祕密。

7. 儀容不整, 言語行爲輕浮、粗暴無禮。

8. 值班時間聚衆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打瞌睡,吃零食等。

9. 對羣衆、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其他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 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

11. 執勤時間內,電話、對講機私用,影響勤務。

12. 非保安人員進入保安室。

13. 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4. 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四章 門禁管理規定

第一條 員工及攜帶物品出入景區的管理規則

1. 員工進入景區不得攜帶槍支、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險品和違禁物品。

2. 員工未經主管覈准,擅自帶客參觀者,不得進入辦公區區。

3. 所有員工出廠不得攜帶公司產品、文件資料、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一切公司所屬財產。

第二條 業務人員及貨物、車輛的管理規則

1. 業務人員來訪洽談,應在門衛室辦妥登記手續並經受訪公司部門同意纔可進入。

2. 來賓車輛進入景區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3. 貨運車輛進入景區時,需出具送貨證明並辦理相關手續,保安方可放行,並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4. 貨運車輛出景區時,應出具物品放行單,並清除填寫需放行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並有承辦人或部門主管簽章:保安人員查驗一切合於規定後,方可爲其辦理出入手續。

第三條 訪客人員的管理規則

對於外來人員及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絕進辦公區。

1. 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和車輛。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 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 非洽公人員和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5. 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 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第四條 門禁管理注意事項

1. 車輛及人員進出景區請按本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2. 人員進入辦公區,除洽談部門外,嚴謹擅入未經許可的禁止區域或其他部門,否則受訪部門應付連帶責任。

3. 離職人員按程序辦完手續後,物品搬至保安室查驗,財務部門結算工資後方可離開。

第五章 每日安全事項巡邏內容

第一條 保安巡邏

1. 保安儀容儀表。

2. 當班保安日誌。

3. 防盜系統報警系統和報警聯絡裝置。

4. 速遞快件的簽收事宜。

5. 人員、貨物和車輛出入管制稽覈。

6. 異常事件的處理。

第二條 消防系統檢查

1. 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和壓力是否足夠。

2. 消防栓是否供水。

3. 明火管制稽覈。

4. 消防通道的通暢、疏散方向和防火標誌。

第三條 安全專案檢查

1. 防爆燈和應急燈的檢查

2. 車輛出入的限速

3. 每天下班對門窗和水電的檢查

第四條 景區秩序的維護

1. 保安每天要加強巡邏力度,景區內不得亂扔垃圾。

2. 景區內不得有人在禁菸區吸菸,如有發現應立即制止。

第五條 主管交辦其他事項的稽覈。

第六章 緊急或意外事故的處理

第一條 火警事故

1. 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並注意兼顧廠房安全,否則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部門主管和並做好相關工作。

2. 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

3. 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應:

3.1 火速打電話至119,並集合各部門義務消防員或請求支援。

3.2 同時通知景區內人員或其他重要幹部集合員工救火,發揮消防編組功能。

3.3 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

3.4 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

3.5 通知派出所協助交通,管制事宜。

3.6 火勢熄滅後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並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3.7 注意警方處理時,亦不能破壞現場,以免影響保險公司的認定理賠。

3.8 若於下班時間發生火警,馬上撲滅並上報,若無法撲滅。立即通知119與相關人員。

第二條 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如員工停止上班,則景區內的安全維護除防守的防護小組人員外,警衛人員應完成以下事項:

1. 關閉所有門窗及照明電源。

2. 將散置於室外易於被風吹或吹損壞的物品移於室內或予以固定處置。

3. 注意接聽員工電話,轉達公司規定的事項。

4. 遇有災害或須支援時,立即報警求援並報告主管。

第三條 打鬥事件

1、打鬥或對公司人員逞兇,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主管或警察處理爲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2. 打鬥現場若有其他人員圍觀時,爲防止圍觀者鼓譟起鬨或使現場複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3. 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4. 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5、對公司人員逞兇時,應立即電請警察局派出所辦理。

6. 若爲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保安隊長及值班幹部;有安全之慮時,即刻電請派出所協助。

第四條 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1. 管制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2. 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訊滋事。

3. 通知值勤人員和景區主管前來支援處理。

4. 認清來着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槍支、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爲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5. 將狀況報告並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後應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聯絡主管。

第五條 打劫被盜事件

1. 發現可疑人物,應與班長或與警衛人員聯繫並一人監視。

2. 發現景區物資被盜,急按報警器和警鈴,及時與保衛部門聯繫。

3. 保持被盜現場。

第六條 意外事故

1. 景區員工或外來人員打架鬧事,值班人員應及時制止勸導,避免事態擴大。

2. 員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資源部或救護員,及時派人送醫院治療。

3. 請救護車隨帶醫生。

4. 及時報備主管。

第七章 勤務制度

第一條 交接班的制度

1. 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值班員(班長)在站隊時,必須瞭解治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2. 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3. 接班值班員(班長)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講明交接班注意事項,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

4. 接班人員到工作崗位進行交接,交班人必須向接班人詳細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瞭解上一班執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辦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點明。

5.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的問題清,物品、器械清。

6. 交接的對講機及其他其器材必須當面檢查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辦公室,值班人員做好記錄,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7. 交接時要做好記錄並簽名。班長(隊員)之間必須相互協調做好交接工作,並做好交接記錄。

8. 當班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班人員,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助完成。

第二條 請示報告制度

1. 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上級領導和主管等有關部門請示、報告。

2. 對上級領導和主管等部門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工作報告,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反饋,並做好詳細記錄。

第三條 勤務登記制度

1. 勤務登記由當班人員負責記錄。

2. 勤務登記的內容:主要記載上級指示、通知、交辦的事項及值班期間發生和處理的問題。記錄必須清晰、準確、全面,不得隨意塗改,並妥善保管。

第四條 保密制度

第八章 警衛室管理辦法

第一條 警衛室紀律

1. 警衛室是保安工作場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菸、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 行處罰。

2. 保持警衛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衛室。

3. 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4. 無正當理由,警衛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第二條 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 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第三條 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 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爲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 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2.1 製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方法。

2.2 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保安規章制度 篇三

(一)住宿登記管理制度

1、前廳部的總檯接待問詢員負責接待客人住宿登記工作每天24小時當班服務。

2、所有中外旅客一律實行登記,登記率達到100%。

3、零散客人實施登記時必須做到“三清、三覈對”。

三覈對:覈對旅客本人和證件照片是否相符;覈對登記的年齡與證件的年齡是否相符;覈對證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三清:字跡清、登記項目清、證件查驗清。

4、VIP客人可先引領進房、在房間內辦理登記手續,或由接待部門代爲填寫。

5、接待員在實施住宿登記時,應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切實做好有關通緝、協查覈對工作。

6、客人在進行住宿登記時,接待員有責任提醒客人,酒店設有貴重物品保險箱、如有貴重財產可代爲保管。

(二)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客房服務員同時也是保衛員,要掌握客情,做好服務保障安全。

2、客房內必須標有安全疏散指示圖,在擺放的酒店《服務指南》宣傳冊中,必須有公安部門頒佈的《賓館、飯店旅客須知》。

3、客房的管理人員、服務員都應熟悉自己崗位的環境,知道安全出口的方向和消防器材擺放位置以及使用方法,並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安全通道嚴禁堆放工作車輛或雜物)。發現應急疏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具和配備的滅火器材有故障時,及時報告保衛部。

4、嚴格執行客房清潔流程。清潔房內衛生時將門敞開,嚴禁查翻客人箱包和衣物。做完清潔離房時,要鎖好房間,並在客房清潔報表的打掃欄目內註明進房和離房的具體時間。

5、嚴格執行迎送客人流程。客人退房離店時,及時進房檢查,發現遺留物品按客房失落物品處理流程的規定處理。發現其他問題和異常情況迅速報告。

6、及時掌握客情。發現掛有“請勿打擾”牌的客房按照對這類客房處理流程的規定妥善處理;發現客人住宿不登記或登記不住宿,以及一人登記多人住宿的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發現客房樓層有異味、異聲時要查明情況,並向保衛部報告。

7、喜慶日子要執行公安消防部門關於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告和提醒客人不要在樓層及房間內燃放,如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8、發生火警,保持鎮靜,迅速報告。講明火災地點和燃燒物品,以及火勢情況和本人的姓名、工號,並沉着撲救,先救人,再滅火。如是因電具引起的,要關閉電源,用放置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9、注意發現房間未熄滅的菸頭或其他火種,不能將未熄的火種丟進垃圾井內,避免引起火災。

(三)長包房安全管理制度

1、長包房的租賃由酒店銷售部負責。

2、銷售部在與租賃人簽訂合同前必須查驗承租人的有效證件,並複印留存備查。

3、爲了保障長住客戶人身和財產安全,在簽定租房合同時,必須按照我國政府公佈的治安、消防條例和法令的規定,簽訂《治安防火責任書》,作爲合同的附件。其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在登記住宿和辦公的人員變更時,應及時向酒店申報變更人員的姓名和有關情況,以便酒店配合,及時按照公安部門的規定做好變更登記。

(2)長包房的鑰匙應妥善保管。遺失或需要增配時,應及時報告和提出申請,由酒店按客房鑰匙管理規定給予辦理,以確保安全。

(3) 長包房內嚴禁使用明火電器,如需安裝其它電器設備時應向酒店提出申請,其容量必須控制在公安消防部門規定的範圍之內,經酒店審覈同意後協助辦理,確保安全。

(4) 長包房內的辦公人員在全部離房前,必須對房內的設備和財物進行安全檢查,關閉或切斷所有的電器設備的電源,收藏好重要的文件資料和貴重的財物,檢查菸缸和廢紙桶內有無尚未熄滅的煙火,以確保安全。

(5) 節假日期間,除租賃方負責人和指定的值班人員以外,爲保證安全,酒店的服務人員有權查問和阻止其他人員進入房內。

(6) 上級主管部門和酒店開展的安全檢查活動,租賃方應予以支持和配合。

4、長包房租賃合同簽訂以後,在入住以前,必須嚴格執行繳付定金制度。前廳人員應根據銷售部發送的訂房委託書和財務部收到客戶定金後加蓋信用章的租賃合同複印件辦理入住手續。

5、長包房的房卡應有明顯的標誌,並嚴格控制發放,用作辦公室的長包房限一房一卡,持卡人爲簽約人。用作住宿或住宿兼辦公的長包房,按登記住宿的人髮卡。

6、客房服務員要熟悉本樓層長包房住客的情況,相互協作共同做好長包房的管理工作,銷售部應在每月月初將當月的酒店長包房情況編制《長包房一覽表》分送餐飲、客房、保衛、工程等各有關部門。

(四)酒店鑰匙安全管理制度

1、保衛部負責酒店除客用鑰匙以外的全部鑰匙的管理。凡是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的門、廳、室、工作間、倉庫等門窗鑰匙一律交保衛部管理存檔。

2、保衛部將所有鑰匙進行統一登記、編號,由專人管理,未經批准,無特殊情況,禁止動用。

3、各部門若使用備用鑰匙,需經保衛部經理批准後,由該部經理簽字後領取,並負責管理,指定專人保管使用。

4、各辦公室、工作間、倉庫、餐飲等使用鑰匙按店內統一規定配發。

5、需要配製鑰匙到保衛部填寫《配製鑰匙申請表》,經有關領導簽字後,由保衛部負責配製。填寫《鑰匙發放表》後簽字領取。

6、康樂、客房、餐飲等營業部位,各工作間的鑰匙安排專人管理。不準帶出店外,或交無關人員代存,下班後交專人(或指定部位)管理,並當麪點清,作好交接記錄。

7、各辦公室持鑰匙人因工作調動,應立即交回保衛部,不能按時交回者按鎖價值的兩倍予以扣除,在此之前導致發生的一切事故由該人負責。

8、財務部所屬各收銀臺、抽屜、櫃使用時,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保衛部負責檢查指導,各部門要及時與保衛部溝通。

9、各要害部門鑰匙,配電室、空調機房、鍋爐房、消防治安監控中心,總機房、水泵房、音控室、電梯室等鑰匙,各部門要嚴格管理,鑰匙實行交接班制度。倉庫、檔案室等部位鑰匙由專人負責,不準請他人代管或交他人使用。

10、各種門、窗鑰匙必須嚴格管理,不準丟失、損壞。如丟失鑰匙,禁止私自撬開,應由所在部位負責人在場,保衛部人員監督,工程部維修人員處理,並對責任人按鎖的原價處以2-5倍罰款。如鑰匙損壞無法使用時,應立即報告保衛部覈實,並將損壞不能使用的鑰匙交回保衛部,經保衛部批准後再重新配製,費用自理。如有鎖和鑰匙的質量問題,由工程部、保衛部鑑定確認後,由工程部安排維修更換。

(五)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客人行李寄存、領取和請他人代領行李以及行李寄存卡遺失時領取行李,必須嚴格執行行李寄存及領取程序。

2、行李房內嚴禁吸菸、不準存放員工私人物品,非住酒店客人的行李不予寄存。

3、在爲客人辦理寄存行李時,要問詢客人行李包(箱)內是否有易燃、放射性物品等危險和違禁物品。如有應該不予辦理行李寄存,視情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

4、在行李房內工作時行李房門要敞開,在工作人員離開時將門鎖上。

5、行李房門鑰匙由行李領班負責掌管,不能隨意亂放和帶出酒店,交班時必須做好交接記錄。如有鑰匙丟失,立即向領導彙報並寫出書面報告。

(六)貴重物品保險箱安全管理制度

1、貴重物品保險箱由財務部確定專人負責管理。

2、客人需要使用保險箱時,首先應覈對證實是住客以後,方可請客人辦理使用手續,填寫保險箱記錄卡,並在卡上親筆簽名,然後將保險箱的鑰匙交給客人,由客人親自將需要保管的貴重財物放入箱內並上鎖以後,代爲存放和保管。

3、客人使用保險箱期間,每次開箱前,應先請客人在保險箱記錄卡的背頁領取記錄欄內填寫領取日期和時間,並請客人簽名,經覈對無誤以後,方可讓客人開箱。非本人前來開箱應婉言拒辦。

4、如在辦理使用手續時,有兩位或兩位以上的客人同時在保險箱記錄卡上簽名,並說明需要領取時在卡上簽名的客人必須同時在場方可開箱,應嚴格按照客人提出的要求辦理開箱手續,並認真核對簽名,嚴防工作失誤。

5、客人丟失了保險箱的鑰匙,應立即告知大堂副理,由大堂副理按照保險箱鑰匙遺失處理流程,請客人填寫財物部專爲此印刷的撬開保險箱委託書,並當着客人的面,在大堂副理和保衛人員在場的情況下,請工程部派人員撬開,請客人取回箱內財物;由於客人自己的疏忽,導致保險箱撬開損壞,應按撬開保險箱委託書中的規定,請客人支付一定的賠償費用。

6、保險箱的外鑰匙嚴禁帶出店外和私自配製。空關的保險箱鑰匙要集中存放在保險箱內。要妥善保管保險箱的外鑰匙,交接班時要連同空關的保險箱鑰匙一起做好交接班工作,點清數字。

(七)餐廳治安管理制度

1、餐廳的治安管理由各餐廳管理人員負責。

2、如有重要宴請或大型活動,由公關部及時通知保衛部,由保衛部指派適當的保衛人員協助維持治安秩序。

3、餐廳的桌位應保持適當的間距,對正在用餐的客人,服務員要照看好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並及時提醒客人保管好,以防丟失。

4、餐廳客滿時,餐廳領檯員應請客人去餐廳外等候,不要讓客人自己進入餐廳找位。

5、餐廳內如發生影響治安秩序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保衛部處理。

6、客人用餐完畢,服務員應及時檢查用餐現場,發現客人有遺留的物品,應立即送還給客人或上交餐飲部,由餐飲部按客人遺失物品處理流程處理。

7、餐廳營業後,在做好結束工作的同時,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防止火災事故,確保安全。

(八)公共娛樂場所治安管理制度(夜總會、酒吧、桑拿浴、康樂)

1、公共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由各娛樂場所的管理人員負責。

2、各娛樂場所場地裝修或改建施工前,圖紙需送文化、公安部門覈准後施工。

3、各娛樂場所建築必須堅固安全、消防設備齊全、有效,按消防要求擺放,要有二個以上的安全通道,裝修材料符合消防要求,並配備相應的治安管理人員。

4、各娛樂場所必須嚴格控制活動人員的數量。如發生醉酒鬧事,毆打等影響治安秩序的情況,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制止和隔離;發現有可疑人和事應嚴密監視和控制,並迅速向保衛部(公安部門、110)報告。

5、營業結束時,做好全方面的檢查、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時,及時上繳。按照失落物品的處理程序辦理。消除不安全隱患。

(九)廚房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內配備與規模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設備,從業人員要掌握使用方法和防火知識。

2、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廚房工作間隙期間,應有專人值班;廚房內禁止吸菸,存放易爆、易燃、有毒的物品,液化氣爐和酒精爐備用的小氣瓶和固體酒精,由管事部專人保管,指定地點存放,隨用隨領。

3、煤氣竈點火時,要火等氣,不使用時,關緊氣閥,定期檢測,熄滅火種。

4、使用油製作食品時,油不能超過規定數量,控制好油溫,廚師不能離開正在使用的油鍋、保證安全。

5、發現事故苗頭或有異常情況時,必須關掉正在使用的竈具,查明原因後方可使用,防患於未然。

6、對竈具進行衛生清潔時,嚴禁將水、酒到在電源插座、配電盒處,防止電線短路。排油煙道定期請專業人員進行清理。

7、下班前,指定人員對廚房內所有水、電氣、燃油閥門進行檢測,關閉開關,鎖好門窗。

(十)商場治安管理制度

1、商場的治安管理有商場承租負責人負責,各商品櫃檯內的物品有營業員負責。酒店與商場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書》,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保衛部保衛員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商場內,一旦發生治安案件和接到報警信息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查處。

3、經營金銀首飾、珠寶、古董的營業櫃、點是管理的重點,必須嚴格做到帳物相符、日清日盤,交接手續完善。營業結束時應將陳列的商品收入保險箱內。

4、商場的管理人員和營業員要維護商場區域的秩序,掌握活動於商場範圍的客人動態,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進行偷、扒竊,如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保衛部。

5、銷售商品後收款找零,要點清金額,認清驗證鈔票、信用卡,防止混入和使用假幣及失效的信用卡,不是進行購商品的人員不要進行零整幣兌換,防止詐騙情況發生。

(十一)財務部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財務部辦公室的門窗應裝置報警器,受理收付款處應設櫃臺。

2、存放現金必須使用保險箱,並專人專管。

3、保險箱的鑰匙、密碼應同時使用,下班時撥亂密碼,專管人員工作調動或調離,密碼應重新調整。現金存放不得超過銀行覈定的限額。

4、解款、提款必須二人以上,並使用防劫報警箱或報警包,數額大的要派專車接送,保衛部應派保安人員護送。

5、支票、票證和憑證的管理,堅持檢驗複覈制度,支票和印章應存放在保險箱和保險櫃內,嚴禁使用空白支票。

(十二)物料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物料倉庫應有牢固的房頂、牆壁和地面,門窗有可靠的防護裝置。房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

2、倉庫內敷設的電線應有鐵質套管。嚴禁使用熒光燈照明,一般物料倉庫用白熾燈加防護罩,菸酒倉庫使用防爆燈,並將電源開關安裝在庫外。倉庫的工作人員出庫時應關閉或切斷電源。

3、倉庫內嚴禁吸菸,並應設置適量的滅火器材。存放的物品應按防火要求留出“五距”。(即燈距不少於0.5米,頂距、牆距不少於0.3米,柱距、垛距不少於0.1米)。

4、存放貴重物品的倉庫,要安裝防盜報警器,並配置防撬鎖。

5、物料倉庫存放的各類物品應建立帳冊,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發現短缺立即上報。

6、倉庫安全應有專人負責,門鑰匙有專人保管,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不得在倉庫中會客。

(十三)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是指影響酒店全面安全的部位,其中包括:鍋爐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配電房、電話總機房、保安監控室、電腦房和危險品倉庫等。

2、非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員,未經所屬的部門經理同意不得入內,經准許進入的人員應進行登記,並註明進出原因、時間及批准人。

3、凡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員要忠於職守,熟悉和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和作業規程,積極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對安全承擔責任。

4、凡是要害部位,不準亂拉電線。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吸菸。不得在其周圍堆放雜物,保持通道暢通。油庫加油時,油車必須停車熄火。

5、要害部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嚴加管理,保證完好,嚴禁移作它用,工作人員熟知安全消防知識。

6、各種機械設備、儀表儀器、線路管道和閥門開關要定期進行保養,班前班後檢查,保證安全和正常運作。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工作清楚,並有記錄。

8、保衛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發現問題要及時督導整改。

(十四)規範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過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衛、工程和施工等部門按職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項管理工作。

1、施工項目防火設計的審覈

(1)施工項目防火設計必須委託持有市建委頒發的工程設計證書的設計單位。

(2)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營業性的公共場所,使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內部會場、娛樂場所和計算機房、檔案室等重要場所的內部裝修必須履行防火審覈報批手續。

(3) 報批的程序爲:酒店先將填妥的建築設計防火審覈送審表,連同有關的圖紙、資料送酒店保衛部辦公室,經酒店保衛部經理初審合格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再報消防監督部門審覈,經覈准後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變更防火設計內容,確需變更的應經原審批部門覈准。

(4) 工程竣工後,須經消防監督部門和酒店保衛部經理共同驗收,確認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隊伍的管理

(1)施工隊伍進場之前,酒店工程部應會同保衛部要與施工單位簽訂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內容的安全協議,經雙方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嚴格按協議執行。

(2)外省市的施工人員應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暫住人口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本市的施工人員應持有本人身份證,酒店工程和保衛部對施工人員的基本情況要登記造冊,對他們上述有效政件複印配備。

(3) 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識和要求,並學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和了解緊急情況時正確處置,及時報告的程序,培訓後經考覈合格後才能上崗。

(4) 電工、焊工及化學危險物品管理人員等特殊工種人員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方能作業,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操作,不得跨工種作業,也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章作業。特殊工種操作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5) 酒店人力資源部應統一製作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配帶“臨時出入證”胸卡,如有兩個以上項目的施工,對同時在酒店內施工的人員,可按胸卡顏色的不同加以區分,便於管理。

(6) 外來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無關的區域內亂竄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經酒店領導批准的以外,一般情況下外來人員不得在酒店內留宿。

(7) 禁止施工人員將施工現場作爲生活場所用電、火爐燒水、煮飯。

(8) 酒店應制訂並頒佈施工防火、治安有關獎懲規定,對有違章行爲的施工單位和不服從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業。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消防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以及因違章造成事故的,應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3、施工場地的管理

(1)建立禁菸區域。施工現場有火災危險的部位須有醒目的禁菸、火標誌。在安全處設固定吸菸點並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確保菸頭、菸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險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現場內嚴格限制危險品的存放量,以當天的使用量爲限,用多少,領多少,用剩的須當天進庫,嚴禁在作業現場過夜。油漆作業不得與明火作業交叉進行。

(3) 安全用電管理。對施工用電應經工程部門覈准配給,防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需拉臨時線,應事先申請批准,並要有防護措施,使用完畢及時收掉。施工所用各種電氣設備必須完好,嚴禁帶“病”使用。

(4) 保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防止因堆放各種建築、裝修材料而堵塞,影響安全。

(5) 每天施工結束後要清理場地,用剩的危險品、易燃品應進庫存放,清除現場的可燃垃圾。臨時堆放垃圾的地方應遠離火種,並及時清出,勿使堆放過多和時間過長。嚴禁用焚燒的方法處理垃圾。

(6) 施工所用的建築裝修材料應有嚴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價值較高的物品,需有專人管理,領用手續清楚。

(7) 施工隊伍必須有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勸阻並糾正違章現象,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十五)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按規定辦理申報、審批手續。

(1)酒店和外來施工單位需要動火作業的工程,必須事先向保衛部提出申請,填寫“動火作業申請表”。

(2)保衛部應按照三級動火審批制的規定,應上報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批准的必須按規定申報覈准。如在原定的動火時間內未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時間繼續動火作業的,必須重新辦理動火手續。

2、動火前必須做到“五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的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的不動火。

(4)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場所,未經排除危險的不動火。

(5)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3、動火中必須做到“四要”,動火後必須做到“一清”:

(1)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進行安全監護。

(2)要嚴密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

(3)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要及時補救作業中發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動火後必須做到“一清”:即清理現場火種後方可撤離。

4、保衛部在動火作業期間對施工現場要加強巡查,確保安全。

(十六)酒店員工治安管理制度

1、酒店員工均需自覺地服從保安人員按照規定實施的各項治安消防管理;均應嚴格遵守《員工手冊》中規定的安全制度,接受保安人員的勸導和指正。

2、員工上、下班應走員工通道,上班時攜帶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應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內,不得帶入工作區域,否則保安人員不予放行。

3、員工的自行車、助動車和摩托車應停放在酒店規定的場所,對亂停亂放的車輛,保衛部有權扣留和處罰。

4、員工更衣室不準作爲會客和接待來訪親友的場所,不得作爲休息場所。本人的更衣箱要愛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調換和轉讓;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告,並照價補配;工作調離要及時交還。

5、員工在店內撿獲任何物品,都應立即上交給所在部門,不得隱匿和不報。部門收到員工撿獲的物品,應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處理程序”交給大堂副理處理。

6、員工發現可疑情況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有責任迅速向保衛部報告,當公安、保安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查處案件時,有關員工應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情況。

7、發生盜竊、搶劫、兇殺等事件時,應在報告保衛部和公安機關的同時,保護好現場,除急救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8、發生火情時,所有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總經理和保衛部領導的指揮調遣,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

保安規章制度 篇四

保安員日常管理制度:

1、上下班走員工通道。

2、上下班及用餐時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現漏打要及時告之部門主管。

3、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保安員,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於當日通知部門主管,並得到許可,否則視爲曠工。

4、工作時間不能穿着制服外出購物,不準吃東西、喝酒,不準聽收錄機,不準看電視,不準唱歌、大聲喧譁或閒聊。

5、除指定人員外,不準使用客用設施。

6、未經允許不可在酒店內攝影及攝像。

7、每位員工進入酒店範圍內應佩戴胸牌、員工證。

8、部門主管及保安人員有權隨時抽查有關證件。

保安員守則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5、保安員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保安員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6、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7、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8、未經部門經理批准,保安員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保安員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爲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

1、保安員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保安員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爲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爲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爲,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保安員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保安全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後臺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後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十、電路故障: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一、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保安服務的管理制度 篇五

爲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員工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第二條爲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第三條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交接記錄,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

第四條員工下班後,保安必須檢查辦公區和車間、倉庫等的電源及門、窗關閉情況,切實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等工作。

第五條保安夜間值班要高度戒備,做到每小時至少要在廠區巡邏1次以上。

第六條外來人員無法表明身份或未經同意,不得進入廠區內。

第七條保安人員須注意本身禮貌與涵養,對來賓、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

第八條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對待客戶,尤其時對夜間送貨到公司的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第九條來訪人員未經總經理批准,一律不得進入生產作業區或倉庫參觀。

第十條政府機關、人民團體或其他貴賓(外國客商),由總經理陪同時,不必辦理入廠手續,單保安須登記進廠人數和時間。貴賓出廠後,保安須註明貴賓離廠時間。公司其他人員陪來客進廠前,須先到門衛室登記對方身份和事由。出廠時,也須註明訪客離廠時間。

第十一條嚴禁員工親屬、老鄉和朋友在上班時間來公司會面,有特殊情況者,保安可代爲通知當事者在廠門口見面。

第十二條非本公司車輛入廠,車中人員應在門衛室辦妥登記手續纔可入廠,車輛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條貨運車輛進出廠區時,需出具送貨證明或《物品出門證》保安方可放行,並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第十四條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

第十五條外來人員未遵守公司進出廠區規定的,保安有權拒絕其入廠。

第十六條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保安管理制度 篇六

1、熱愛本職,堅守崗位,遵守幼兒園教職工行爲規範,負責園內安全保衛工作,嚴防幼兒走失。

2、堅守工作崗位,每天24小時在崗。按時交接班,在沒有人接班時不得離崗。

3、按時巡視,做好各項記錄工作,在節假日及惡劣天氣時加大巡視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重大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並配合工作。

4、定期檢查報警器、滅火器等安全保障設施設備,確保其能正常工作。

5、定時開門、關門。原則上大小門不能同時打開。在小門關閉大門打開的情況下應該在大門外值班,確保大門的安全。大小門同時打開時,保安應在大門外,並有人臨時負責小門的安全。

6、值班時不許幹私活,不許抽菸,不許喝酒,不許睡覺,白班時間不許看電視,不許脫崗。

7、阻止無關人員、衣衫不整人員及被訪人不在園人員入園,無關人員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留宿客人。

8、做好防火、防盜、防突發事件的工作,保證幼兒及幼兒園安全,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處理、上報。

保安管理制度 篇七

爲了加強校園安全防範,切實保障學校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

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結合學校實際,設立校安全辦,由陶大春同志負責,現有專職保衛人員4人,陳家軍、李金富、周建、張勇,其中陳家軍爲保安隊隊長,具體負責校園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對保安隊的人員,安全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瞭如下管理制度:

一、儀容儀表

1、保安人員上崗時間要求穿制服,佩戴保安標誌和攜帶保安警具等,堅持做到整潔大方。

2、保安人員上崗期間不準喝酒,要集中注意力,保持舉止端莊,處理問題時要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公平果斷處理。

3、保安人員不準留長髮、怪發,不準染髮,不準留長鬍子、長指甲。

4、保安人員值班時必須徹底打掃值班室和校門口衛生,保證值班室和校門口的乾淨整潔。

5、凡未着裝上崗、酒後上崗者,每次扣5.00元。

二、外來人員進出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語言要文明,不準打、罵外來人員。

2、外來人員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並且登記後方可行。

3、學生家長進校時(實行封閉式教學,學生上課時家長一律不得進入),問清事由協助家長找到有關人員並做好進出時間記錄。

5、所有車輛(包括教職工車輛)一律停在指定停車處。外來車輛未經允許嚴禁駛入校園。所有車輛在在出校時,要嚴格檢查車上的物品,如果有學校的其他物品,要經學校行政同意後方可放行,並做好記錄。

6、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和學校行政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否則不得放行,如需家長到校接送的,必須等家長到校後方可放行。如遇私自從大門出校的學生必須及時制止其出校,並及時與值周行政取得聯繫。否則保安人員要負直接責任。

7、中午放學及晚自習下課後,對離校的走讀生必須仔細覈對出入證,出入證照片和本人一致方可放行。如有矇混過關的學生應及時報告值周行政,如因保安疏忽而導致住校學生離開校園後發生意外,值班保安人員應承擔直接責任。

8、保安人員必須對當天的外來人員以及車輛進入情況做好記錄,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做好籤字記錄。凡私自放學生出校、外來人員不登記者,每人次扣10.00元。

三、護衛巡邏制度

1、白天主要巡邏校園內每一個角落和校園周邊環境,檢查教室、辦公室、食堂等場所的門、窗、路燈是否完好,檢查校園周邊有無安全隱患,做到隨時發現,隨時解決,自己不能解決做好記錄並且及時上報學校總務處。

2、夜間巡查要做好隨身攜帶警用器具及照明燈具,不定時巡查,夜間巡查每晚不少於兩次。且要記錄好巡邏的時間和線路。

3、保安人員要做好每天的巡查檢查記錄。

4、保安人員要做好每天的清場工作。

凡未按時巡邏、未如實填寫巡查記錄者,每次扣5.00元,未認真做好清場工作,每次扣5.00元。

四、考勤制度

1、學校保安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保安人員不準隨意離開學校。

3、值班期間發生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學校,不得緩報、瞞報。如有緩報、隱瞞本人要互相關責任。

4、值班期間不準會客,不準打牌,嚴禁留宿非本校人員。

5、由值周領導負責考覈工作,校級幹部和安辦主任負責抽查,凡是違反上述規定,學校將做出相應處理。

凡上崗期間離開學校、發生異常情況不及時上報學校者,每次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