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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當今我們不用擔心外界環境帶來的危險與攻擊,安全風險主要來自我們自身日常的生活、生產活動的各個方面,從“衣、食、住、行”每個方面都存在風險。而這些又是我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也是無法迴避的基本生存條件,所以說,安全與風險是相互依賴存在的,是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並統一於事物發展的過程之中。雖然,我們不可能完全消除風險的存在,但事物發展過程中,安全與風險並不是等量存在的。安全的因素多,風險因素就會降低,安全就有所保障;相反,如果風險因素高於安全的因素,就容易發生危害,造成事故。安全工作就是要通過人爲的干預,對風險因素加以控制和預防,降低危害和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或減少事故的損失,這是我們企業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發展的必備要素。

安全是我們每一個生產管理者和參與者的美好願景和希望,他直接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生活。那麼,在我們水電行業到底應該從那些方面來做好安全工作呢?我個人有以下幾點看法:

一、管理方面的問題

1、建立健全制度是前提

制度是一種約束力很強的法制規定,是和法規、規定、規範、標準、決定等有着同等的效力,在安全上顯得更爲重要,是保證安全生產的一項強制措施。

安全與生產活動密不可分。只要存在生產活動,就存在安全隱患,換言之,安全是寓於生產活動之中的。在生產活動中涉及安全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爲、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材料的各項性能、錯誤的作業方法、現場作業的環境條件等。然而,在這些諸多因素中,人作爲生產活動的主體,對生產活動過程起着關鍵的主導作用。所以,對生產活動過程中人的作業行爲進行細緻的規範和管理,必然是一項最爲有效的措施,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及規程,在生產中讓制度規範現場的實際作業行爲。

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首要前提,正所謂: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

2、加強管理,提高員工工作責任心

提高責任心,大家並不陌生,但責任心對員工的工作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責任心強的員工觀察問題細微,並善於思考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中,避免事故發生。責任心不夠強的員工,觀察問題粗心,並不善於思考所觀察到的問題,任其發展最終導致事故的發生。從而可以看出員工責任心強與弱的重要性。技術水平再高的員工,如果你責任心不強,你就不能及時地發現問題,問題不能及時發現又如何談起及時解決問題呢?如我們日常工作中的巡檢工作,對於責任心強的員工,他一定能夠按照巡檢牌的內容依次檢查,因爲這些巡檢內容是我們的前輩工作經驗地總結,是發現事故隱患的有效方法。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否則就叫“掛牌”工作,事故就在等待你,所以工作中加強員工的責任心培養是十分必要的,是不可缺少的。

3、加強培訓工作,提高員工技術水平

現在很多單位新大專院校畢業生都是在工作中學習,學習中工作。培訓工作是一項枯燥無味反覆性的工作,隨着社會的飛越發展,科學技術的不斷更新,因此,強化員工的培訓工作顯得尤爲重要。更能給新畢業學生一個更好的發展舞臺。一個技術水平較低的員工,既使你責任心很強,但發現問題後,你也不能及時準確地去處理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這樣就會導致延誤處理問題的最佳時機,最終給生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可以看出培訓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儘快提高員工的技術水平是緊迫的。培訓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既可採用內培,也可採用外培,還可採用師徒之間傳、幫、代等,讓新大學院校畢業生在工作中學習,學習中工作現在主動學習的人少了,被動學習的人多了,培訓效果的好與壞關鍵在領導,你的工作抓得細、抓得實,他就學得多,掌握得牢,因此,培訓工作決不能走過場,一定要強化培訓,堅持不懈。

4、普及教育是基礎

既然人的因素在實際生產中始終起主導作用,那我們應該相信,通過加強對人的安全教育管理,讓安全始終穿插在生產現場,始終強調安全對正常生產和人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安全一票否決,堅決杜絕一切可能形成安全隱患的發生。

有資料顯示,在有人爲責任的事故中,有88%的是責任人心存僥倖,安全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的確,在企業的安全生產實踐中正是一些人有了“及格就行”的思想,才導致了事故的發生,輕則設備受損,重則人身傷亡,如果每個安全責任人能夠樹立“只有滿分”的思想,100%嚴格按安全規程辦事;檢查到位,不漏過一個細節;措施到位,不漏過一個疑點,許許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5、加強監督,嚴格執行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血鑄成,不能用血來驗證。在工作中,我們一定要加大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避免習慣性違章。在我們身邊發生習慣性違章,就說明我們的管理者對日常工作監管力度不夠,頭腦中存在着麻痹思想,平時工作安全重要,工作忙時安全次要的思想在作怪。因此,在制度的執行上我們一定要堅持“重視一伸手,杜絕誤操作”、“嚴把八道關,追求零失誤”及“三鐵”反“三違”的工作理念。我們項目部自去年組建以來由於能夠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程,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所以安全工作比較平穩,有力地促進了施工生產。

6、細節是關鍵

我記得鄧小平同志故居長聯的開兩句就是:小事宏觀,大事微觀;成事縱橫觀,敗事主客觀。這是我們做好任何一項工作的基本原則。透過一些“小事”往往可以反映出事物的整體水平,而做“大事”也需要從每一項具體的“小事”做起;要想使我們的每一項工作活動成功,必須從縱橫兩個方面進行系統的策劃與實施,對於失敗的原因,則要實事求是的從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查找原因。尤其我們水電施工行業,是屬高危行業,不安因素多,施工條件差,“小事”釀成大禍的教訓,屢見不鮮。

事實上,很多事故的發生都是由於太多的小缺陷引起的,而且有時缺陷雖小,但往往造成大的事故。如美國挑戰者號航天飛機失事的原因在於一塊不起眼的塑料泡沫存在質量問題;美國太空3號快到月球卻不能登上去,只好無奈返回,只是因爲一節30元錢的小電池壞了,耗資數億元的航天計劃因而失敗。在我們的實際生產活動中同樣如此,一個錯誤的動作、錯誤的信號,一時馬虎造成不該出現的缺漏,一個心存僥倖的想法,都可能造成不可想象的後果。所以,我們要牢固樹立“一百減一等於零”的安全觀念,在一百項工作中,即使九十九項工作做好了,只要有一項沒有完全做好,都有可能造成整個的失敗。從大處着眼,從小處着手,用鐵一般的規程去做好安全預防工作,是保證我們事業成功的關鍵所在。

二、抓好設備的管理工作

1、加強設備的隱患治理工作

設備是生產、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它運行的正常與否將直接影響裝置的安全生產,因此,對設備的隱患治理工作顯得尤爲重要。尤其是水利水電建設單位,各種大型設備的健康工作是非常的重要。因此,就需要我們的員工在日常的工作中更好地維護它、保養它,用保證設備安全運行來確保安全生產。水電施工環境差,作業強度高,連續施工時間長,加之中標單價偏低,設備陳舊老化,更新速度慢,維護不夠,因此這些設備存在許多缺點,這就要求我們的員工在日常的巡檢工作中要做到,精心檢查、準確判斷,查找事故隱患的根源,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影響安全生產。

2、採用先進技術,實現設備本質安全

隨着現代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一批技術先進的、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設備誕生。在水電生產中,使用本質安全型的設備對安全生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它即可以減輕員工的勞動強度,還可以確保安全生產,創造出更大的經濟效益。技術水平較高的員工也難以避免常規電氣設備不發生影響安全生產的故障因素,這是由常規電氣設備性能所決定的,只有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設備才能很容易讓員工實現這一願望。所以在生產、生活中大量採用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設備是時代的要求、安全的需要、員工的願望,我們水利水電建設者、管理者要重視此項工作。

3、加強精心操作,反違章指揮

大型機械和特種設備要精心操作,堅持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特別要反對超負荷運行,維護和檢修是保障大型機械和特種設備正常、健康工作的重要環節,回顧水電施工,由於設備操作原因或由於設備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不安全事故,任何一個工程都曾經發生過,損失是慘重的,教訓是深刻的。因此,應堅持日常維護、檢修制度,把物的不安全狀態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因人的不安全行爲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因機械設備的缺陷引發的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爲加強XXX地下停車場管理,保障進出車輛以及各車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進而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穩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車場設有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固定車位須先辦理相關停車手續,方可進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照車場內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駛,應慢速行駛(每小時5公里的速度),禁止鳴喇叭,確保出入車輛、人員安全。

(3)出入車輛須自覺遵守“刷卡通行,一車一杆”,保障管理秩序合理運行。

(4)出入車輛應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進行停放,做到不亂停、不亂放,並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防止車輛發生碰撞、損壞等事故發生。

(5)車主停放好車輛要離開車庫時,應鎖好門窗,不要把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遺留在車廂內,否則後果自負。

(6)嚴禁車輛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進入車庫停放,車主應自覺檢查是否有漏油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方可離開,杜絕一切火災隱患,做到安全第一。

(7)進出車輛如在行駛途中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公共設施,須按價進行賠償。

(8)臨時停放車輛應領取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並根據標識停放在臨時車位上,以方便車場工作人員管理。

(9)臨時停車卡計費以系統報價爲準,當天繳費當次有效,概不掛賬。如遇系統發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費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時,工作人員應對進出車輛進行手工登記操作,併發放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

(10)車主應把停車卡保管好,如有丟失,應及時彙報,並補辦卡號,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11)停車卡專車專用,不得損壞、轉借他人,車輛更換應辦理更換車牌號碼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12)若違反車場管理制度,經勸告改正無效的,車場有權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車卡,並取消固定車位使用權益。

(13)若在停放車輛過程不小心發生碰撞或劃傷其它車輛的,應及時通知車場管理人員;如不通知採取隱瞞事故,一經查實按肇事逃逸處理。

(1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XXX保留本規章制度最終解釋權。

地下停車場管理室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一、學校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分工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校領導組織實施。

二、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各重點防火部位(如實驗室、人員密集場所、圖書館、倉庫等)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各單位人員應瞭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並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准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報公安(消防部門)審覈防火設計,進行完工驗收,種類消防設備應納入校園建設的統一規劃。

七、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並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八、學校及各重點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案,經常保持足夠的水源和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學校對重點防火部位、消防設施及電源等定期檢查,對火險隱患下達整改意見書。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條爲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由事務部歸口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託保安公司進行公司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出入管理

一、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胸卡(出入證),對於未佩戴胸卡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二、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事務部開具放行單放行。

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三、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麪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四、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採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後登記放行。

五、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xxx,會見後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六、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的,保安人員在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進入手續。

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大廳接待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事務部負責臨時接待。

七、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生產區域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八、有長期業務關係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並將車主車牌信息在事務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九、攜帶易燃xxx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十、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保安人員應對公司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一、保安人員應根據安環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廠區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廠區倉庫、辦公樓周圍、生產區域和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

二、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領導或者值班人員彙報並做好相關記錄。

三、保安人員應對公司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查看,間隔時間不大於xxx小時。

四、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覈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五、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

(一)在廠區、工作區域或xxx宿舍區聚衆鬧事、打架鬥毆、酗酒、xxx、吸毒、聚衆觀看或傳播黃

(二)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

(三)私自啓動或關閉廠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

(四)在廠區內亂寫亂貼標語,塗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五)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污染環境衛生的行爲。

(六)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

(七)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

(八)外界人員聚衆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並立即向事務部報告。

(九)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爲。

第七條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爲,值班保安應迅速向事務部經理或值班人員報告,並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後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門衛檢查時應注意:

一、不可觸及人身。

二、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設備、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

三、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其諒解。

四、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第九條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一、爲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二、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四、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五、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並保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六、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七、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原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八、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九、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十條委託保安公司進行安保服務的,應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全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條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事務部負責解釋。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全面領導工作,生產部主任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生產部作爲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爲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 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製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督促、檢查、考覈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 行政主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2、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覈。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採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3、作爲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4、應當經常性的深入各車間(部室)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5、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6、負責監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並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7、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爲。

第八條 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

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在計劃、佈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3、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崗。

4、組織本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採取整改措施

5、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羣衆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6、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立即向上級報告並負責查明原因。依據“三不放過”的原則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7、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8、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臨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9、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處分意見。

第九條 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部門、車間有關安全生產製度、安全操作規程。

2、具體佈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採取防範措施。

3、負責檢查、監督、考覈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爲。

4、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5、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並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6、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7、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部門、車間安全員職責

1、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考覈工作。

3、負責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4、參加部門、車間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5、經常瞭解本部門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情況。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6、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並提出防範措施。

7、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考覈工作;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考覈、檢查記錄。

8、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 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2、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3、及時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彙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4、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5、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二條 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瞭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並及時向領導報告。

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 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三條 生產部作爲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並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 公司設置生產部經理爲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即爲部門、車間、班組級生產安全員。

第十五條 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四、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六條 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車間)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四章 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檢查分爲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檢查和不 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考覈內容: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車間級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誌、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後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運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爲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前後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後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 第十九條 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 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 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各級考覈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 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三條 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電工、叉車駕駛員、電氣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必須按《安全生產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行政部進行,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五條 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或安全員負責,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 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 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八條 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 安全技術考覈:

1、凡安全技術考覈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覈證》,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未經安全技術考覈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 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 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 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條 特種設備嚴禁帶病運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必須採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 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認可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在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時,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第七章 安全防範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五條 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徵、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後果等。

2、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後果,制定採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生產技術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後返回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 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1、由於人爲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糾正。

2、由於設備設施、線路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3、對於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於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4、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並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 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 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條 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運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准。

第四十條 壓力容器的管理和監督由工程設備部負責。

1、負責組織編制、審覈、彙總、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季度檢驗、維修計劃;

2、負責壓力容器的登記,檔案資料的審查、總結。

3、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考覈;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

4、負責壓力容器安全事故調查、上報,並對事故防範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 壓力容器嚴格按國家規定定期檢修,定期試壓探傷和變形測定。一般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錶等)每半年校對一次。

第九章 電器設備、設施運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 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合肥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三條 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並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四十四條 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 嚴格執行臨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經批准的使用後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六條 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條 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十八條 使用起重吊裝機械,必須按操作規程執行。吊裝前必須檢查安全制動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使用;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作業。

第四十九條生產車間使用電器設備、導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管理。第第五十七條 對作業場所的照明、空氣質量、噪音、粉塵濃度等,應定期進行檢測,必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積極採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護措施。

第五十條 對從事高溫、有毒、有害和特種作業中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第九章 傷亡事故與職業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部門必須積極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五十二條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聽從指揮;各部門應協同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條 事故發生後,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第五十四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應填寫事故登記表並將事故報告書一同送交綜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輕傷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及重傷不超過五天。

第五十五條 一般事故應在兩天內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事故分析會,查找原因,提出防範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較大事故應由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範措施,並對責任者進行處理。對於蓄意製造事故,造成嚴重後果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十六條 重大事故應由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五十七條 受傷職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鑑定有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列爲工傷:

1、由受傷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職工傷亡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報主管部門;

2、須有受傷時在場其他職工的證言材料;如當時一人在場,要有班組長的證言材料; 第五十八條 工傷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有爭議的工傷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處理。

第十章 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第五十九條 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與獎勵:

1、對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並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2、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效果明顯的;

3、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立功表現的。

第六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給與處罰:

1、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2、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3、破壞事故現場,瞞報或謊報事故的;

4、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發生的;

5、根據國家安全有關管理辦法,應進行處理的。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管轄範圍。

第七十條 本規定如有國家、合肥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國家、合肥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爲準。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安全管理___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爲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覈,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安全事故,及時___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並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___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爲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範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於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於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並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於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並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___元並限期整改。

第七條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並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___、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週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___、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

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僱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誌,並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

各部門的疏散標誌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範。(範本)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___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___、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

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___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於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___元並限期整改。

第八條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___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___元並限期整改。

第五章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爲: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

(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爲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___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範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於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爲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生產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廠長爲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三條、專職安全員不得少於一名。每班組兼職安全員不得少於一名。

第四條、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組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減少應急情況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實行"劃分責任區,落實責任制,追究責任人"的逐級負責制。各分區的管理人員對在自己分工範圍內發生的作業人員違章作業行爲承擔領導責任。

第二章、人員安全管理

第六條、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懸掛上牆,明示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制度,服從管理,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違章作業。

第七條、應和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依法爲工作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並向作業人員如實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理辦法。

第八條、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第九條、及時向現場生產管理人員報告所發現的安全隱患,是每個作業人員的義務;作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單位管理人員不得報復。

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後,應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條、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不準看報,不準睡覺、幹私活或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帶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電系統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電器維修工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掌握電器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術。

第十二條、變壓器、配電櫃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接受供電部門校驗、檢修,變壓器發生故障,應申請供電部門停電檢修,變壓器周圍應設置安全護欄,禁止無關人員靠近。配電櫃嚴禁超負荷運行;應定期進行維護、檢修。

第十三條、進行電器安裝和檢修時,至少應有兩人以上人員參加並停電作業,禁止單人作業,禁止帶電作業。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在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或經舉報,消除和預防了重大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在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生產工作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操作規程,經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礦山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行政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在自己分工職責範圍內工作不力,放任下屬或違章指揮,致使分管工作內安全隱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發生時,組織搶救不力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甚至逃匿的,報公司給予降級、撤級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有與國家相關法律不一致的,按國家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二零xx年九月一日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擠塑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規程,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穿戴好防護用品,方準操作本設備。

第二條、電源合閘時,應檢查電器熱控是否靈敏可靠,熱電偶指示溫度是否正確,出現問題請維修人員排除,嚴禁操作工人亂動。

第三條、開車時應檢查主機減速箱,牽引無極變速箱,收線無極變速箱潤滑是否正常,風機通風是否良好。

第四條、開車前要注意各段加熱溫度,是否達到工藝要求的實際溫度,保溫時間要足夠,初次加溫時間保溫不得少於3小時。

第五條、不得在塑化不好,燒焦有老化的情況下進行擠出生產,以防事故發生,發現上述問題立即設法排除。

第六條、車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嚴禁高速起車,觀察儀表上指示的電流值與溫度是否正常,以防電流過大,引起加熱器過燒。

第七條、升降線盤時,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不得過高或過低,有電器限位時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條、往料斗中加料時,注意金屬物不得進入並嚴禁用螺絲刀或金屬棒捅料壓入螺桿內。

第九條、檢查幹試機周圍,應配備橡膠絕緣墊板,否則不準開車。

第十條、開車前應檢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定期測定,不得高於4歐;設備是否有雜音等異常現象,如有問題修好再用。

第十一條、禁止用手去觸摸幹試機之高壓電器,電氣線路或接地線部位。

第十二條、線芯上有水禁止開車。

第十三條沒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觸摸絕緣線芯導線接頭及裸露部分;高壓擊穿後線芯要先行採取放電措施,然後修理。

第十四條、開車與停車要由技術熟練工人指揮,避免誤操作造成危險。

第十五條、配備軟化設備、塑膠機臺的,操作人員不能任意移動、調整電器和機械設備;更不能用手扶摸導線、電導輪,銅導管部位。

第十六條、開車結束後,應把電源、水源、氣源全部關閉,操作手柄復原位,並做好交接班日記的記錄。

混料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在清理料斗時應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條、混料轉變時必須注意電源線路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第三條、混料時嚴禁溼手閉合混料機的電源開關,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第四條、混料完成後應及時關閉電源。

磨粉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開動磨粉機前,應檢查所有檢修門關閉是否嚴密,調整好風機和主軸的轉向,排氣閥應處於全開的位置。起動主機後,應立即加料(應先加細小顆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後開大風量閥門,在保證進料口不向外噴粉的前提下應儘量關小排氣閥。接着再調正成品細度。帶有顎破和提升機系列開機前應檢查破碎機的顎板間隙是否符合進料粒度尺寸,調整分析機轉速應達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後按以下順序開機。

1、開動鬥式提升機

2、開動顎式破碎機

3、待料倉存有物料後,啓動分析機

4、啓動鼓風機(空負荷啓動,待正常運轉後再加載)

5、啓動主機,在啓動主機瞬間即啓動電磁振動給料機。此時磨粉工作即爲開始。

操作順序簡易表示如下:

"啓動"提升機===破碎機===分析機===風機===主機===給料機。

停機時應按以下順序關閉各機:

1、先關閉給料機停止給料

2、給一分鐘後停止主機

3、吹淨殘留的物料後停止鼓風機

4、最後關閉分析機

停機順序是:

給料機===主機===鼓風機===分析機

注:提升機輸運料至料倉的過程中,先停止破碎機而後停止提升,此項應由儲料量而變動。磨粉機在正常工作時不準隨意加油,要確保生產安全,磨粉機在任何部分發生不正常噪音,或負荷突然增大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以免發生重大事故。再繼續開機時必須將磨機內餘料取出,否則開機時電流過大,影響啓動。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一、目的

爲消除和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確保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各類工作。

三、術語、定義

本規定所用術語、定義符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四、管理內容及要求

1、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規程。

2、新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員工上班時必須穿戴齊全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勞動保護用品。

4、員工的工種、技術等級、身體狀況必須符合所從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員工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6、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電工規程。

7、各班長認真組織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做到"六個交清"(即:工作任務交清、工作環境交清、危險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對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應與該成員技術和身體、精神狀況相適應。

8、無論常白班班組還是倒班班組都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的班前安全會由班組長主持,倒班崗位的班前安全會由當班主持。班前安全會時間爲:白班8:00――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產準則》、《檢修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區域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確認制》、《交接班制度》等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0、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走安全通道,檢修施工中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嚴禁跨越、鑽越輥道,柵欄;嚴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設備下行走和停留現場油污及時清理乾淨,嚴防在現場行走、上下樓梯或攀登檢修的設備時打滑造成摔傷事故。

11、使用天車、倒鏈等起重作業由專人指揮,、專人操作,指揮手勢和信號要準確、清晰、明確,指揮時不得戴手套,吊物吊點穩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揮者必須執行安全規程並做好自我防護:其他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確保作業安全。

12、嚴禁酒後上崗,班中嚴禁飲酒、玩耍、打鬧、睡覺、脫崗、竄崗,嚴禁在班中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必須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

14、工作前,必須按標準合理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應符合電壓等級要求,且安全可靠,絕緣性能良好。

15、電工必須持"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操作,徒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護指導下工作,電氣工作必須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監護。

16、電工應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性能,熟知檢修維護設備的安全檢修維護知識,瞭解掌握所檢修維護區域的工藝流程和主要工藝參數。

17、帶電更換熔斷器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熔斷絲的規格必須與用電設備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銅絲,鐵絲及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18、高空工作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系在電杆及牢固構件上,不得系在橫擔或瓷瓶上,嚴禁低掛高用;地面應有監護人員,工具要用吊繩傳遞。

19、在六級以上大風及雷雨(雪)、濃霧等天氣,嚴禁室外及登杆工作。

20、使用梯子須安全穩固,人字梯要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展開的掛鏈,要有專人扶梯監護,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動梯子;嚴禁兩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檢修施工前聯繫設備擁有單位相關人員停電,辦理停電票,現場驗電確認,做好臨時安全防護措施,在檢修設備機旁操作開關和集控室操作開關上掛檢修牌後方可進行檢修。

22、員工須是"誰掛牌、誰摘牌",嚴禁其他人員摘取。

23、無論何種情況,懸掛有檢修牌、檢修警示牌或停機工作牌的設備、設施,任何人不得送電或動操作開關。

23、凡一切電工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檢修停送電管理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和現場檢修施工安全措施。

24、設備運行時,不得接近帶電部位,對帶電設備進行檢查巡視時必須在2米以外進行。

25、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爲有電,不準觸及。

26、在有毒、有害氣體危險場所從事工作必須二人以上,要指派專人負責監護。監護人不得進入有毒、有害氣體設施內部,監護人和作業者之間事先應規定好聯繫方式,且應在現場配備空氣呼吸器。

27、加熱爐、煤氣管道等煤氣區域檢修施工,施工人員應提前辦理《煤氣區域檢修許可票》,經煤氣防護站現場檢測合格後簽發作業票後方可作業;專業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煤氣報警器,安派檢測CO含量,如CO含量超標要架設軸流風機或佩戴空氣呼吸器,確保安全後方可施工

28、電焊線嚴禁裸露,各接頭連接處包紮牢固,地線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嚴禁利用工藝管道煤氣管道或其它機械設備等作爲二次接地,不得在相關的設備,設施上試點,試焊以防產生火花引起其它設備、管道、配件的損壞、起火火爆炸。

29、員工應相互督促,相互檢查,相互確認,相互監督,相互監護,互相提醒,互相照顧,互相保證。

30、員工在現場不得亂動與自身工作無關的設備、開關、手柄、閥門、計算機操作系統等;

31、員工不得在工作場所睡覺,嚴禁在中毒危險區睡覺、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菸及無動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組組織的工作,由班組長負責員工安全,多點分散工作,由班組長指定的工作點負責人進行安全負責。

33、班組安全負責人有權對經確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員工確認有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狀況時,有建議停止工作的權利,情況危急時有拒絕繼續工作的權利。

35、安全負責人對因確認不到位而發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36、嚴禁發生違法亂紀,違反治安規定行爲,對打架、偷盜、破壞、撓亂正常生產秩序行爲進行處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