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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多篇

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多篇

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篇一

爲嚴肅財經紀律,規範企業經營和管理行爲,合理籌措和使用資金,優化資金結構,有效地規避經營風險,按照《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等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度的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業務性資金實行計劃管理

1、年初由財務部根據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編報資金使用計劃、單項工作計劃表,報董事會審批後執行。

2、公司各部門計劃內業務用資金,須填制資金使用申請表。由總經理審批,特殊情況下總經理可授權執行副總經理審批。

二、費用性資金實行一支筆審批管理

1、所有費用的支出,每月均有總經理審批執行。

2、費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或財務總監審批執行。

3、費用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執行副總經理會同財務主管審批後執行,同時上報總經理。

4、差旅費用的審批由執行副總經理和財務主管共同審批,同時上報總經理。

5、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由總經理或財務總監確定報董事會批准。

6、專用性票據要正規票據,

7、固定資產的購置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報董事會同意後方可購置。

8、員工工資的審批由總經理審批。

三、控制現金使用範圍,嚴格票據和現金管理。

財務人員及時做好原始票據的催繳回收工作,杜絕白條下賬和抵庫。

1、職工因公領用款項,一般情況下要七天內核銷報賬,無特殊原因,月滿不報者扣發工資頂替。

2、內部職工個人借款,未經領導批准,不得辦理,經領導批准的借款,必須註明還款日期及辦法,否則財審部拒付。

3、不論支票、現金,發生費用時經辦人必須要求對方開具正式發票。支票發出時,財審部門要執行審批手續,登記支票使用備查薄。要準確填寫金額,如具體額度不確定,應限位數,使用限位數支票時,經辦人應親手填寫或嚴格監督收方填寫,並讓其在存根聯上簽字,以防公司受經濟損失。

4、支票領用人從領用之日起,七日內必須報賬,對到期不報者財務人員應及時督促,並拒絕再發放。因此造成損失的,由支票領用人承擔一切責任。

5、嚴禁開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否則,出現問題糾紛、經濟責任、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6、差旅費報銷按公司規定執行。

7、職工工資及年終獎勵工資由公司董事會確定標準。辦公室負責填列考勤表,後由財審部做工資表,經總經理籤批後,由職工個人籤領。職工工資原則上不拖欠,適公司經濟狀況,最多拖欠不超過兩個月工資。

8、公司銷售發票由出納保管,並在主管會計的監督下按規定使用。

四、會計工作實行規範化原則管理

1、公司每月30日結賬,月末做出各項會計報表報送有關部門和總經理、董事會。年末做出決算報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

2、財務部要及時審覈各項財務收支手續,合理設置會計科目,正確及時記錄賬薄,準確覈算成本。按時同有關部門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3、對不合理和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和違反報批程序的行爲,應予以抵制,問題嚴重的向領導請示處理。

4、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將會計憑證、賬薄、各項會計報表等整理、立卷、歸檔、保管。同時積極提供會計檔案資料爲公司服務。向外部提供會計檔案資料時,原件不得外借,特殊需要的,須經總經理和財務總監批准後辦理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後清點歸檔。

5、財審部必須保存各種合同文本、概預算文件一份,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完整提供。財審人員必須按時收集、彙總生產經營情況等方面的有關資料,分析檢查合同執行情況,爲公司領導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資料和改進意見。

6、財務部庫存流動資金不超過1000元,使用現金如超過規定數額時必須提前告之。

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篇二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企業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爲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主體上,服務於各項戰略制度;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把控運營監控,降低費用消耗、增加積累、靈動籌資、科學投資。

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置財務部,並設置主辦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

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覈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爲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覈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覈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覈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覈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覈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爲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覈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覈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覈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覈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憑證、賬簿、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參與監督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繫;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相關成本項目憑證、賬簿的編制,如,原材料、產成品等;

(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製成本報表,參與項目生產管理;

(三)規範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複覈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對職責範圍內的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爲規範公司成本覈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的各種賬目,嚴格審覈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覈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爲;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覈算辦法及細則

第九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爲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主管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並及時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覈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助理、主管副總經理或指定專人監交。

其他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主管監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爲固定資產,共分爲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二)生產設備(生產線、設備);

(三)電子設備(如計算機、複印機、打印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設備。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爲:

(一)房屋及建築物20xx年;

(二)生產設備20xx年;

(三)電子設備3年 ;

(四)運輸工具5年;

(五)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爲淨殘值率,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後各期不計提。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稅負等費用合計作爲原值(稅法規定用於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爲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爲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後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覈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建立健全採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能化。

三、現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

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三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覈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四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及時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二十六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爲5000元(須由銀行審覈的,以最總審覈數爲準),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

據),經會計審覈;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覈,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覈,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覈,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覈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覈算手續。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四、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

(包括制單、審覈、記賬、主管),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僞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爲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後續將發佈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