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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注重”配齊配強鄉鎮領導班子

“五個注重”配齊配強鄉鎮領導班子

“五個注重”配齊配強鄉鎮領導班子

今年以來,瀘定縣委以“四個注重”狠抓鄉鎮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工作,充分尊重鄉鎮黨委意見、基層民意和幹部個人意願,讓一批能幹事、肯幹事、幹成事、口碑好的優秀幹部走上鄉鎮領導崗位,配齊配強鄉鎮領導班子,有效激發廣大幹部幹事創業的激情與活力。

注重考察研判,堅決防止帶病提拔。縣委以強化組織把關作用、嚴防帶病提拔爲核心,嚴把資格關、程序關、紀律關,組建7個考察組開展推薦考察工作。考察過程中,嚴格查覈幹部個人報告有關事項,嚴格審覈幹部人事檔案,注重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除書面徵求紀檢、公安、統戰、檢察院、信訪等部門意見外,考察組還充分聽取了鄉鎮派出所、鄉鎮紀委、鄉鎮黨委書記的意見,徵求了聯繫(分管)縣級領導的意見,當面聽取了縣紀委、縣委統戰部、縣人武部的意見,同時,對在現崗位工作不滿2年的考察對象,到前任崗位進行了延伸考察。此外,堅持探索創新,將幹部考察範圍延伸到“八小時之外”的生活圈、親屬圈,多渠道、多側面、全方位地瞭解羣衆對考察對象的公認度。堅持把換屆考察與城鄉提升等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執行情況結合起來,所有考察對象均書面徵求了違建整治辦、菜市場建設辦和移民局的意見,對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拒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的,不作爲提名人選。

注重工作實績,鮮明用人導向。堅持黨管幹部,鮮明用人導向,深入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注重在關鍵時刻、基層一線、急難險重任務中鍛鍊、識別、考察和使用幹部,堅持選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羣衆信得過的幹部,結合水電移民、高半山扶貧、災後重建“三大攻堅”,優先選用在重大項目、重點工作、急難險重任務面前表現突出、羣衆公認的人;優先選用長期在基層和艱苦地方工作、長期擔任基層領導職務,工作卓有成效的人;優先選用熟悉基層情況、善做羣衆工作、經過多崗鍛鍊、實踐經驗豐富的人。此次鄉鎮領導班子換屆調整,從移民、扶貧、災後重建等重大工作、重點項目建設一線提拔或轉任重用幹部42人。

注重總體平衡,不斷優化班子功能結構。針對有些鄉鎮班子運行不暢、班子成員幹事創業能力不強的現狀,縣委注重選拔有基層工作和領導經歷、工作中苦幹實幹的幹部。此次鄉鎮領導班子換屆調整,全縣20名鄉鎮黨政正職均有2年以上鄉鎮領導工作經歷或3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其中,繼續留任的10人,提任或調整的10人,各佔50%,保持了鄉鎮的總體平衡和工作開展的連續性。同時,進一步優化鄉鎮領導班子結構,重視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女幹部和非黨幹部,配備女幹部28人,佔28%、少數民族幹部27人,佔27%、非黨幹部6人;配備大專以上學歷幹部96人,佔96%;配備35歲以下幹部61人,形成了以35至40歲的幹部爲主體、適應工作需要的梯次年齡結構。認真落實中組部《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對4名工作實績平庸、羣衆公認度偏低的領導幹部進行免職或改任非領導職務。此外,結合前期綜合分析研判和考察情況,對在鄉鎮任職時間較長或家庭有特殊困難的15名鄉鎮領導幹部,給予關心照顧,交流回縣級機關任職。

注重拓寬選任渠道,嚴格“四類人員”選拔程序。嚴格按照中央、省、州委要求,紮實開展選拔鄉鎮事業人員、第一書記、大學生村幹部、優秀村幹部“四類人員”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工作。各鄉鎮按照擇優推薦原則,採取大會推薦與鄉鎮黨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提出推薦人選,並對推薦人選黨風廉政情況和遵紀守法情況作出結論性評價。縣委組織部針對“四類人員”選拔的特殊性,分類制定考察方案,除鄉鎮事業人員外,對第一書記、村支部書記、大學生村官“三類人員”,均實行結構制民主測評,所在村兩委成員和羣衆測評結果與鄉鎮測評結果各佔一定比例,同時深入到“三類人員”所在村,聽取村兩委成員和羣衆代表意見,此外,對第一書記徵求了派出單位的意見,對村幹部和大學生村官徵求了縣委黨建辦、縣人社局意見,力求考察準、考察實。通過層層比選考察,此次換屆共選拔了12名“四類人員”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其中,鄉鎮事業人員8人,第一書記3人,優秀村幹部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