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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脫貧兜底保障工作專題報告

關於脫貧兜底保障工作專題報告

關於脫貧兜底保障工作專題報告

XX縣民政局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應扶盡扶、應保盡保、動態管理、資源統籌等原則,通過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形成脫貧攻堅合力,建立農村低保標準與扶貧標準同步提高、“兩線合一”的工作機制,對符合低保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確保到2020年全縣現行扶貧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一、高度重視,及時部署

一是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對農村特殊困難羣體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高度重視,通過到縣民政局調研、聽取鄉鎮主要領導彙報、批示相關重要文件等方式,分析和研究我縣農村低保工作現狀、存在問題和應採取的舉措,推進此項工作深入開展;二是縣民政局、財政局、扶貧辦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農村特殊困難羣體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完善了低保對象認定、剛性支出扣減、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和財產認定、優化審覈審批程序等各項措施;縣委政府兩辦對原《關於深化城鄉低保精準認定精準覈查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進行了修訂,取消了不符合政策規定的限制性條款;三是縣民政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對農村特困羣體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和政策宣傳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和督導,組織各鄉鎮民政所認真學習市局新修訂的《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覈算與評估的指導意見(試行)》等相關政策規定,並通過定崗定責,優化內部審批流轉程序,壓縮審批時限;四是各鄉鎮加大基層社會救助經辦人員的政策、業務培訓,做到政策明、業務清,提高基層社會救助服務對象精準認定水平、規範管理水平。

二、工作開展情況

1、全面開展摸底排查

我縣組織各鄉鎮對非建檔立卡特殊困難羣體、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已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三類人員中的非低保對象進行了逐村、逐戶的排查。各鄉鎮對排查出的農村特殊困難羣體實行動態化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羣衆納入保障範圍。按照省民政廳的安排,我縣組織各鄉鎮對享受農村低保政策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已脫貧享受政策人員、未享受農村低保政策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已脫貧享受政策人員、未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已脫貧享受政策人員中的農村低保對象、家庭人均收入在農村低保標準1.5倍以下的農村低收入邊緣困難羣體四類人員的救助保障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爲分類制定精準防貧措施、有效控制貧困增量打好基礎;目前全縣5565人貧困人口中有2464人享受低保待遇,177人享受特困待遇,現152戶393名未脫貧人員中34人未享受低保、特困待遇。已部署鄉鎮工作人員進行進一步的深入覈查,對符合納入低保、特困的人員及時爲其辦理相應手續及時審批享受;對確實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的要提供有力的佐證材料。

2、認真落實各項政策規定

今年以來,市民政局出臺了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覈算與評估的一些新的政策規定。我縣將這些新的政策規定貫徹到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覈算與評估工作當中,打破原有條條框框,以新規定、新標準來界定是否符合條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羣衆納入進來。對家庭人均收入超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攻堅期內暫不消保,在實現穩定脫貧後再退出低保;各鄉鎮和縣民政局覈保中心在對低保家庭經濟狀況進行覈算和評估時,嚴格執行關於家庭成員認定、扣減剛性支出和必要的就業成本等相關政策規定。

3、進一步完善低保覈查認定政策,全面落實滄州市民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經濟狀況覈查評估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的各項政策要求,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特困羣體納入保障範圍,做到應保盡保;按照南皮縣民政局、財政局、扶貧辦《關於推進農村特殊困難羣體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規定,納入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收入超過低保標準後,給予不低於1年的漸退期。

三、下一步工作目標及措施

1、針對34名未享受低保、特困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未脫貧人員,根據滄州市民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經濟狀況覈查評估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部署鄉鎮工作人員進行進一步的深入覈查,對按最新政策符合納入低保、特困的人員及時爲其辦理相應手續及時審批享受;對確實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的要提供有力的佐證材料。

2、根據《關於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 滄民字[2020]17號要求,將我縣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不低於726元/人/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不低於5460元/人/年,補助差額不低於全省平均水平。

3、根據《河北省民政廳、河北省財政廳關於調整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指導標準的意見》(冀民﹝2016﹞106號)關於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的要求,將城鎮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不低於11328元/人/年,將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不低於7104元/人/年。

4、提高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準

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冀人社發﹝2019﹞34號)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對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和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員繼續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30%、15%發放。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員的照料護理補貼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3%的比例發放。

5、全力推進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落實。 

與殘聯加強協同配合,將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數據與城鄉低保信息數據、殘疾證信息數據以及涉及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銜接擇高領取的相關數據全面進行覈查比對,分類施策,及時做出新增、停發、續發和標準變更,嚴格落實社會化發放,做到應補盡補,應退盡退。

6、全面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精準防貧工作。

按照滄州市民政局《關於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精準防貧工作的通知》要求,重點對非貧困低保對象的“兩不愁三保障”穩定情況開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數、建立臺帳,持續開展好動態監測,採取提高低保補差標準和發放臨時救助金的方式,切實保障好睏難羣衆的基本生活,有效防止困難羣衆致貧返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