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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發區用地情況報告

關於開發區土地管理情況報告1

關於開發區用地情況報告

爲了深入挖掘土地利用空間,盤活存量閒置土地,合理利用低效用地,有效促進園區經濟健康有序高質量發展,近期國土分局對園區****宗地塊進行詳細排查分析,其中工業用途地塊共計***宗****畝,商服和機關辦公用途***宗***畝,商住和住宅用途的**宗***畝。已經辦理或者部分辦理權屬登記的***宗,未登記的***宗基本都爲工業地塊。以租代徵地塊***宗計***畝,已徵還租**宗計***畝。

按畝均稅收低於2萬元且有無社會效益狀況綜合評定處於低效狀態的共計**宗畝。

一、“以租代徵”“已徵還租”土地的解決辦法

在政策上可申請整體撤組轉城,根據《***市徵地補償暫行辦法》*政規發【2011】**號文件第十八條規定, 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被全部徵收或者徵地後人均耕地不足0.1畝的村民小組,經市政府批准辦理撤組轉戶,有關手續由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公安、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辦理。原有的農業人口就地轉爲城鎮人口,剩餘土地由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代表政府按規定統一收歸國有,併合理安排使用。剩餘土地中能耕種的,可由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租賃給有耕種能力的原村組尚未安置的人員或其他單位(個人)繼續耕種;在國家需要時,耕種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交出土地,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規定給予青苗和附着物補償。

根據這條規定,我們開發區轄區內的七個村大多數村民小組基本都符合要求,建議按文件精神申請市政府批准整建制撤組轉城。

優點1是:獲批后土地性質將全部變爲國有土地,其中的部分農用地隨之變更爲國有農用地,今後再有項目入駐只需要報轉用,不用再報徵收,

對園區發展有很大的好處。

優點2是:歷史遺留的“以租代徵”土地可以迅速擺脫政策制約的矛盾,不用報批即可轉爲國有建設用地,直接依法供地即可。

關鍵點:撤組轉城後需要一次性解決安置問題,對已經實際佔用的建議分期給予貨幣安置,仍然保持農用地現狀的給予社會保險安置。

二、閒置和低效用地的處置辦法

盤活存量(閒置),促進低效用地再開發,提高用地效率。實行差別化供地地價,集聚優化產業結構。 根據《***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產業發展用地的試行意見》*政發【2017】**號文件精神,可以試行以下產業用地優惠政策和管理措施:

1、從項目的全生命週期考慮用地方式,減輕企業投入負擔,推行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的供應方式。(長期租賃的一般不超過20年;先租後讓的一般不超過30年,其中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幾種方式都要採取招拍掛形式供地,租金和出讓金依法評估)。差別化地價指土地出讓年限低於最高出讓年限,出讓底價按年期修正。

2、推行“以地控稅、以稅節地”,通過土地使用稅徵管質效的分析,及時掌握和判定閒置、低效等違法違規用地信息,建立工業用地稅收考覈機制,倒逼低效用地提高投入產出效益,逼迫“殭屍企業”逐步退出土地。

3、堅持政府主導,鼓勵企業和市場資本參與,實現利益共享爲再開發總體思路。編制****經濟開發區低效用地再開發規劃(2020-2023年)、2021年低效用地再開發實施計劃。具體實施是上報單個項目實施方案。

4、依法處理閒置土地,目前閒置地塊共計8宗,按《閒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於9月31日前處置到位。

三、工業項目如何使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新《土地管理法》刪除了原法第43條關於“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必須使用國有土地”的規定,允許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在符合規劃、依法登記、並經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條件下,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直接使用。同時,使用者取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後還可以轉讓、互換或者抵押。6月15日,縣政府先後發佈了《**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暫行辦法》和《**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這一規定是重大的制度突破,它結束了多年來集體建設用地不能與國有建設用地同權同價同等入市的二元體制,爲我區項目用地提供了新的方向。

我們園區的徵地成本很高,畝均成本在16萬-55萬元之間(例如***項目約爲30萬),****項目用地位於**村、**村和**村範圍,徵收補償費用較高,可以嘗試使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試點。

關於開發區用地情況報告2

2009年是國家應對金融危機、實施擴大內需政策措施的關鍵之年,也是國家對用地政策作出重大調整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國土局的大力幫助下,開發區的國土資源事業取得了長足地進步,各項工作成效明顯。現將我區2009年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和2010年打算彙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1、打破常規,成功報批土地7600畝,其中通過重大項目爭取了省預留指標4642畝。與去年相比增幅達52%,佔省下達全市年度用地指標的67%,是開發區成立以來報批土地最多的一年;

2、爭先創優,我區和我市其他縣(市、區)在失地農民保障、違法用地查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等方面得到了南京督查局的充分肯定,並給予我市800畝用地指標的獎勵,開發區獲得其中700畝用地指標;

3、巧妙運作,充分利用全國土地二次調查的機遇,通過技術調整,節約土地報批經費4600萬元;

4、未雨綢繆,在全省耕地指標緊缺的情況下,爭取了耕地佔補平衡指標6000畝,在履行好佔補責任的同時又爲開發區節約資金2150萬元;

5、全面清查土地,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在2008年市統一部署土地清查工作的基礎上,2009年開發區土地清查工作持續進行:共疏理土地235宗,收回土地5宗面積計1742.19畝,追回拖欠土地款5505.938萬元,促使5家企業新開工面積125畝;

6、精心準備,提前與國土資源部、南京督查局溝通協調,既避免了未批先動工問題停批土地,又未按15號令問責,還免除了1700畝未批先動工土地罰款2264萬元,目前該用地已全部依法報省政府審批;

7、積極主動,經與省執法總隊溝通協調,對我區邊報批邊動工項目用地免予查處,僅檢查了75畝返遷安置用地,並移交給市監察支隊落實,目前該用地已全部完成土地上報;

8、調低工業地價,提升招商地價優勢。我區抓住今年中央關於擴大內需宏觀政策調整的機會,積極向上爭取,在省廳、市局的大力幫助下,開發區獲得了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調整。由原來的16.8萬元/畝,調整爲9.07萬元/畝,優先發展和集約用地項目還可執行七折,即6.3萬元/畝。調整以後,全面提升了開發區在江西省及南部省市招商引資中的地價優勢。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國務院未審批江西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導致非省重大項目不能使用新一輪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導致部分項目用地不能及時報批;

2、部分項目受金融危機影響,不同程度存在建設緩慢情況,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程度有待提高;

3、土地報批需爭取省預留重大項目用地指標,土地聯合報批力度有待加強,以便使用更多的省預留指標,需在更高的層面形成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後續工作,積極向省廳爭取政策,使我區所在的章貢區和南康市兩個規劃修編整合到開發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爲今後發展用地提供堅實的基礎;

2、積極與省、市地產公司協調洽談,落實耕地佔補平衡指標;

3、發揮土地聯合報批機制的優勢,包裝一批重大項目,爭取更多的省預留指標;

4、搶佔土地市場回暖的先機,重點調度擬出讓的經營性出讓土地的徵地拆遷,積極開展土地推介,獲取更多的土地收益;

5、繼續開展土地清查工作,盤活區內存量土地 ,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無地增資,零地招商”,全面提升土地集約化水平。現已着手委託律師事務所,對每宗地的供地合同進行疏理。嚴格兌現合同得約定,重點對開竣工情況、投資強度、規劃設計條件、改變用途、拖欠土地款、繳交稅費情況等進行逐一清理。爭取在半年時間內對現有企業清理一遍,確保項目合同履行到位,從而促進工業項目的建設;

6、積極準備,確保衛片檢查“零問責”,此次衛片檢查將作爲國土資源部、監察部15號令,即《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爲處分辦法》,對地方政府黨政領導問責處理的依據。我區將積極做好相關應對工作,全面清理查處歷年來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爲, 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做到清查處理不留死角,處理歷史遺留問題不留尾巴,確保我區在衛片檢查工作中實現“零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