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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民事調解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精選多篇)

第一篇:加強民事調解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加強民事調解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精選多篇)

加強民事調解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北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多年來在民事案件的審理中,始終將調解放在工作的首位,全面貫徹落實“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這一民事審判方針,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在審理原告北安市恆運建築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李家田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一案,該案剛一進入送達程序,被告李家田夫婦就到處上訪,認爲法院不應給原告立案,在審理過程中就面對着很大的上訪壓力。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後,原告不服提起上訴,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發回北安法院重審,在重審過程中,被告仍不斷上訪,被告的妻子到北京天安門鬧事,針對這一情況,院黨組非常重視,主管院長崔巍同志積極的參與到案件的調解工作中,與民一庭幹警共同努力,耐心細緻的作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並多次找市裏協調,終於用我們的真心感動了李家田夫婦,並取得了原告北安市恆運建築有限責任公司的配合,該公司申請撤訴,並與被告李家田達成了調解協議,從根源上化解了雙方的矛盾,使該起上訪案件已雙方的和解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在審理原告於凱國、火存後、於勝林訴被告史峯勞務費糾紛一案時,三原告均系外地的農民工,因被告工地欠其勞務費3000餘元,三原告向本院提起訴訟,並稱該被告馬上就要從工地撤走。承辦人遲曉然接到案件後經初步審查,發現被告史峯出具的條上並未標明屬性,承辦人從保護弱勢羣體利益出發,當時帶領三原告來到文化家園工地,找到該工地負責人以及被告史峯瞭解情況後,在向雙方釋明法律關係的同時,當場進行調解,該工地提出三原告有借支帳目尚未結清,而管理帳目人員出門在外地,無法清結。承辦人當即提出由工地將史峯出條的3400、00元交到法庭保管,待管理帳目人員回來後,雙方一同到法庭結算的方案,雙方都很贊成。管理帳目的人員回到北安後,法庭將原、被告及文化家園工地的負責人組織到一起進行了對帳,扣除借支款,三原告當即拿走了應得的工程款,工地將借支款領回,從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了糾紛,既實現了農民工的利益,又保障了用人單位的利益,在提高辦案效率的同時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在案件審理中會發現,一個案件調解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事人對法院公正性的依賴程度,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對法院的公正性充滿信心,就會從內心對法院的工作產生認可,這種認同感便是調解工作的力量源泉所在。

大力加強調解工作不僅大大縮短了案件審限,提高了辦案效率和案件質量,更能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第二篇:做好人民調解工作 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做好人民調解工作 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人民調解制度是在黨的領導下,不斷髮展和完善起來的一項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是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有效途徑,在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中具有基礎作用。

積極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調解民間糾紛是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要任務。要大力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在繼續做好婚姻、家庭、鄰里、房屋宅基地、生產經營、損害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調解的同時,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任務新要求,圍繞社會熱點、難點糾紛的調解,促進民生問題解決,密切黨羣幹羣關係。

認真做好矛盾糾紛預防工作。把預防矛盾糾紛作爲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重點,切實強化人民調解預防矛盾糾紛的功能。建立健全矛盾糾紛信息網絡,準確瞭解掌握民間矛盾糾紛信息,對各類矛盾糾紛信息做出迅速反應、及時處置。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認真作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變被動調解爲主動調解,變事後調處爲事先預防,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建立健全矛盾糾紛信息反饋機制,及時向基層黨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爲黨委、政府依法妥善解決各類矛盾糾紛提供依據。

切實強化人民調解的宣傳教育功能。把法制宣傳教育貫穿人民調解始終,結合個案調解,有針對性地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增強當事人和廣大羣衆的法律意識,引導廣大羣衆遵紀守法,通過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訴求,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工作質量。要堅持質量爲本,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矛盾糾紛的調解率、調解的成功率和調解協議的履行率。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的社會公信力,引導人民羣衆更多地通過人民調解解決矛盾糾紛不斷提高矛盾糾紛的調解率。進一步強化依法調解、規範調解的意識,促使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不斷提高矛盾糾紛調解的成功率。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與訴訟的銜接,強化人民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調解協議的履行率。

積極推進人民調解工作改革創新。積極推進人民調解理念創新,切實強化以人爲本的理念,強化服務的理念,把服務羣衆、促進民生問題解決,服務大局、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作爲人民調解工作的價值追求。積極推進人民調解手段和方法創新,善於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開展調解工作,善於依靠人民羣衆開展調解工作,善於運用法、理、情結合的方法開展調解工作,善於依託司法行政資源和藉助社會力量開展調解工作。積極推進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創新,積極探索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強調解效力。

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法制化、規範化建設。積極推進人民調解工作法制化建設,推動人民調解立法工作取得新進展。立足人民調解的性質和特點,大力推進人民調解工作規範化建設。健全完善人民調解工作流程,明確受理、調解、履行等環節的具體要求,規範人民調解工作程序。健全完善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崗位責任制等制度,規範人民調解工作管理。健全完善人民調解員行爲規範,嚴格人民調解工作紀律。

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結合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城市社區建設,進一步鞏固和

發展村(居)人民調解組織。健全完善鄉鎮(街道)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它們化解疑難複雜糾紛、指導村(居)調解組織開展工作的作用。加強企事業單位調解組織建設,着力推進改制企業、民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建立調解組織。積極探索區域性、行業性的自律性調解組織建設,推進在流動人口聚居區、毗鄰接邊地區、大型集貿市場、物業管理小區、消費者協會等建立調解組織,健全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

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堅持人民調解員選任制度,不斷調整、充實、壯大人民調解員隊伍,改善調解員隊伍的知識結構、專業結構。加大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力度,把調解員培訓納入司法行政隊伍培訓計劃,統一規劃,分級負責,分期分批實施,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調解技巧。切實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愛護人民調解員隊伍,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引導好、發揮好、保護好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的教育管理,教育引導他們不斷增強大局觀念、羣衆觀念、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大力宣傳表彰先進人民調解組織和優秀人民調解員,推動人民調解工作不斷髮展。

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工作保障機制。積極推進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經費保障機制。積極爭取黨委(本文來源本站)、政府的支持,加大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投入,切實解決好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業務經費、人員培訓費,落實好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解決好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辦公場所和設施等實際問題,切實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物質保障能力。

第三篇: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工作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工作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和不斷完善,勞動關係日益成爲社會普遍關注的一種基本社會關係。企業改革改制的不斷深化,員工與企業之間的矛盾更趨複雜化。由勞動關係波動所必然引發的勞動爭議,成爲擺在各級工會面前的必須正面應對和不斷破解的嚴肅課題。我們牢記工會的基本職責,站在維護穩定的全

局高度,上承黨政的苦衷,下接員工的訴求,傾心盡力把勞動關係的矛盾化解在萌芽中,有力地促進了工廠的和諧穩定。

一、加強領導,調解機制運轉良好。

1995年3月,我廠按照《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建立了由職工代表、行政代表、工會代表等9人組成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1996年,又在39個廠屬二級單位成立勞動爭議調解小組,並在班組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員,穩步地建立起工廠、廠屬二級單位和班組三級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網絡體系。

爲了加強對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領導,確保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順暢進行,我廠黨委於1999年和2014年分別根據委員會和調解小組人員的變動,統一下文及時更換和增補,暢通並保持了勞動爭議調解的長效機制。

二、健全制度,調解工作規範有序。好範文版權所有

在健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網絡體系的基礎上,我們根據《條例》和工廠實際,制定了《勞動爭議處理實施辦法》,並在工廠六屆六次職工代表大會上通過。《辦法》明確規定了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機構設置、職責分工、調解程序、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並配套設計了調解申請書、調解協議書和調解意見書等。規定了調解委員會的任務是:處理因工廠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廠屬二級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小組在工廠調解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任務是:處理分廠內所發生的勞動爭議,配合有關部門宣傳勞動法規、政策。班組調解員的任務是:及時調解班組成員之間發生的矛盾、爭議,並負責向上級勞動爭議調解小組、工廠調解委員會通報信息。組織健全,制度確立,爲不斷規範勞動爭議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三、強化培訓,不斷提高調解人員素質。好範文版權所有

勞動爭議工作關係到職工和企業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這就對調解人員的素質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勞動法》和《條例》的頒佈實施使職工有了維護自身勞動權利的“護身符”,而兩法的貫徹和運用,則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爲此,我們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立之初,就建立了每年一期學習培訓制度,採用一事一訓,專題培訓等方式,外請專家授課,內由工會主席剖析實例,加強培訓,務求實效。我們還給每位調解員發放一套《勞動爭議處理與勞動監察》使用手冊,以供學習使用。對於新調整人員及時派送參加上級舉辦的勞動爭議調解培訓班。通過持續不斷學習與培訓,使廣大調解人員不斷加深對勞動爭議調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提高依法辦事和依法維護的能力,有效保證了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源頭參與,抓好預防減少爭議。

隨着企業改革改制工作的不斷深入,爭議的範圍和領域不斷擴大,內容涉及勞動用工、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等方方面面的利益問題,爭議主體也涉及到員工與班組、員工與單位、員工與企業等,爭議形式存在着個人爭議和羣體爭議。不管遇到的是哪一類爭議,我們在處理爭議過程中,都堅持做到弄清情況,態度明朗,在政策上維護,在情理上關心。堅持做到公正、公平,依法依理調解疏導,儘量做到防止矛盾激化,不使事態擴大。爲了減少和避免爭議的發生,我們通過職代會、廠務公開、集體合同等載體和渠道,從源頭維護職工權益。工廠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工資分配、經濟責任制考覈、福利待遇、安全衛生等方案的出臺,堅持通過職代會和平等協商會等,使廣大職工知廠情,議廠事,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和維護經濟利益,不斷增強廣大員工對工廠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不斷協調平衡主體雙方的利益關係,爲防止和減少勞動爭議,促進工廠的和諧穩定,從整體上營造濃厚的氛圍和寬鬆的環境。

五、主動工作,及時調處成效明顯。

在調查處理勞動爭議工作中,我們做到熱心接待,耐心聽取,公心處理,誠心維護,無論是職工上門還是要求下訪,從工會領導到調解人員都做到隨叫隨到,全力勸說,及時化解,不使矛盾激化。近年來企業受市場供求關係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刻影響,廠屬各單位勞動用工和勞動報酬等原因引發的爭議時有發生。2014年一分廠因任務不足息工放假支付80工資,引發該分廠有幾十名職工一連幾天自發找到工廠和工會;2014年工廠招待所經營管理方式改革,該所十幾名職工到工廠和工會反映情況;2014年總裝分廠部分職工就工廠整體息工放假期間分廠的分配問題與分廠黨政

領導發生糾紛;2014年二分廠天車班女職工對單位內二次分配的爭議糾紛;總裝分廠一癌病職工要求享受職業傷害待遇等等。這些爭議都帶有臨時性、突發性和羣體性的特點,處理不好將會直接影響到工廠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影響單位的生產秩序,影響企業的健康穩步發展。經過我們耐心細緻的工作,分析事理,講解政策,幫助請求有關部門爲其解決家庭應急困難,站

在公正的立場上講話工作,這些爭議都得到了妥善的處理,最終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也使集體合同的相關條款落到實處。2014年6月上旬,有一職工通過廠工會“維權信箱”反映,近期工廠組織大幹,職工得不到休息,而且對加班報酬沒個說法,要求工會給予維護。廠工會立即成立調查組,深入各生產單位,一方面宣傳工廠組織會戰的意義,一方面要求各生產單位合理組織加班,並按規定給予報酬,從而確保會戰的順利進行。多年來,一個3600多人的大廠,沒有一人因勞動關係方面的爭議而越級上訪。

總結這幾年的工作,我們深刻體會到:工廠面對市場經濟的激烈競爭,面對國企改革改制、面對分立剝離、面對息工下崗等諸多矛盾衝突,能夠保持職工隊伍團結穩定,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工廠黨政工合力推進職代會、廠務公開、集體合同等制度落實,切實加強和積極做好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結果。我們決心不辱使命,銳意克難,直面勞動關係發展變化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地積極化解矛盾,調處糾紛,努力把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第四篇:實做好民間糾紛的預防和調解工作 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踏實做好民間糾紛的預防和調解工作 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記雙陽區齊家鎮人民調解委員會xxx同志從xxxx年開始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以來,他自覺加強法律和調解業務知識的學習,努力尋求調解方法和技能,積極發揮人民調解員的作用。x年來,他親自或參與調處糾紛共136起,調解134件,調解成功率98%。如今,轄區內發生的所有糾紛案件,基本上都能在他親自或組織指導調處下,得以化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羣衆不上訪”, 上爲政府分憂,下爲百姓解難。從而維護了社會穩定,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學習調解知識,提高自身素質

一、法律知識的學習、調解業務能力的提高是做好調解工作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從中能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也能提高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從而積極受理應對各種糾紛,從容調解,把民間糾紛化解於萌牙狀態,防止民間糾紛激化。

打鐵還需自身硬,要當好一名人民調解員,不僅需要有工作熱忱,更重要的還要懂得和運用好法律、法規和政策,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特別是受理相對年長和有知識的當事人的民間糾紛,作爲年輕的調解員,只有靠法律知識水平和調解業務能力來贏得他們的信任。xxxx年他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在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的工作經歷使他的調解業務水平得到迅速提高。他特別在意法律依據,專門從各種法律網站上搜索下載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認真閱讀領會。他還積極利用業餘時間學習人民調解制度的相關法律條文,豐富自己的知識面,使他對民間糾紛輕重緩急的判斷能力、性質的辨析能

力、後果的預測能力,對民間糾紛調解過程的把握掌控能力,對人民調解實際操作能力都有所增強。幾年的法律事務工作經歷、工作實踐和知識的積累,也使他對人民調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有了進一步提高,從而使他從容應對糾紛並予以化調。

二、建立排查隊伍,完善調解網絡

發動調解信息員、支部黨員、村(隊)長、農民代表等參與民間糾紛的排查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及時發現矛盾糾紛的苗頭,及時調和化解,防範於未然。

齊家鎮轄21個行政村,人口50943餘人。爲了及時發現鄰里之間、家庭內部、婚姻問題等糾紛,鎮調委會在全鎮所轄21個行政村設了146名糾紛信息員,一旦發現糾紛,都會及時地向調解委員會反映,爲防止糾紛的發生和激化真正起到了信息員的作用。

2014年12月,一信息員來電話反映:齊家村一組的岳家兩兄弟之間因牆壕地界糾紛發生爭執,結果嶽老大的妻子打了嶽老二的媳婦,嶽老二便藉此住進了醫院。xxx聞訊後不顧大雪嚴寒和村調委會成員一起趕來調解,他們詳細詢問了雙方當事人和現場的羣衆,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及打架經過,並對嶽老大妻子打人的行爲進行了嚴厲批評。在調解過程中徵求雙方意見時,嶽老二提出要嶽老大出藥費,但嶽老大又不給,理由是隻打了一棍子,也沒打出什麼傷,再說自家日子本來就過得緊,沒有錢給,而嶽老二的情況則好得多。鑑於這種情況,xxx當場指出,不管怎麼說岳老大打人是不對的,必須向嶽老二賠禮道歉;而嶽老二女人傷勢不重,也應以高姿態諒解嶽老大。起初,雙方都不同意。xxx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繼續耐心地做工作,給雙方反覆解說“冤家宜解不宜結”、“遠親不如近鄰”“兄弟如手足”的道理。前後到兩家調解不下10餘次,雙方終於握手言和,並在以後

的生產、生活中互幫互助,成爲好鄰居,好兄弟。

三、以情動人,以法育人,調解架起連心橋。

因事、因人、因時區分不同性質的矛盾糾紛,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不斷探索調解矛盾糾紛的方法、手段和技能。

(一)、堅持情、理、法的統一,對民間糾紛當事人教之以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喻之以法,來調和化解矛盾糾紛。面對老弱病殘貧,作爲社會的弱勢羣體,在糾紛中一般也處於劣勢,對他們關心,既能體現xxx們黨和國家的政策,又可弘揚社會道義。

2014年6月,xxx同志在排查矛盾糾紛時,瞭解到齊家村村70多歲的老人趙某,有3個姑娘,2個兒子,自己身體不好,老伴又臥病在牀無人照顧,醫療費沒有着落,生活艱難。因爲贍養母親的問題姐弟之間大打出手。老人的不幸,讓xxx也感到難受,他幾次抽出時間,到居住在外地的其女兒家,苦口婆心做工作,並曉之以法,最後,幾個子女都願意出資贍養老人。同時,xxx通過鎮民政部門,爲老人爭取困難補助,辦理了低保。

(二)、調解工作過程中注重把握時機,特別注意苗頭的發現和防範,立足於抓早、抓小、抓苗頭,把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始發階段。因爲一些民間糾紛如得不到及時化解,往往可能激化爲刑事治安案件或轉化爲羣體性事件。

長嶺村的孫某和張某兩家有多年的積怨,雖然村調委會多次調解,但兩家人仍耿耿於懷,不能和解。2014年8月,又因一件小事發生爭吵,事後,孫某喝酒大醉,來到張家大門口謾罵。張家大兒子將孫某打傷。爲此,孫家家族聚集了20多人到張家鬧事,要求賠償。張家也不甘示弱,雙方手執利器,械鬥一觸即發。xxx聞訊後,立即

叫上調委會人員趕到現場,他第一個衝進人羣,大聲喊道:“都放下武器,打傷了人可要負法律責任的。大家都到調委會、司法所去解決問題。”控制住局面後,他又和調委會人員將雙方人員勸回各自家裏,分頭做教育、安撫工作。經過大半天的說服教育,終於將事態平息。

由於注意苗頭的發現和防範,把握好時機,也由於調解幹部對工作的認真負責,有效地使這起矛盾糾紛沒有轉化爲羣體性械鬥和刑事案件,維護了社區的穩定。

四、重視預防工作,堅持調防結合

基層問題錯綜複雜,羣衆矛盾千變萬化,僅靠調解解決不了所有問題,在調解工作中,xxx始終努力帶領村調委會成員把工作重點放在“防”字上,認真摸索研究各類糾紛的特點和發生規律,採取得力措施,防範到位,抓早抓小抓源頭,對可能誘發羣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問題及時化解,確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作用,發現矛盾糾紛後,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有效化解,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堅持調防結合,標本兼治。

他說:“作爲人民調解員,依法調和矛盾、化解糾紛是其法定職責,要維護社會穩定,就要從預防民間糾紛發生和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做起”。經過x年調解工作的實踐,也使他深深地認識到:人民調解工作是政法工作的“第一道防線”,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對建設“平安齊家”,構築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意義!

第五篇:關於加強婚姻調解、促進社會穩定的調研報告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礎,婚姻的穩定是社會和諧重要內容。針對近年來離婚率居高不下的現象,發揚先行先試的創新精神,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江陰市婦聯發揮婦聯羣團優勢,着力參與婚姻家庭指導,並孵化成立社會組織——江陰市婚姻家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經過大量的課題研究和前期準備,於2014年2月18日起在市離婚登記處開展婚姻諮詢和婚姻危機干預工作,並在此基礎上繼續吸納熱心志願者、壯大婚姻家庭調解隊伍,今後進一步幅射社區、村,使得我市的婚姻家庭調解機制更加健全,把各種糾紛矛盾化解在基層。

一、婚姻調解取得顯著成效

經統計,截止10月23日中心共接待1721對辦理離婚的夫婦,經過對婚姻破裂邊緣的夫婦進行婚姻危機干預和諮詢服務後,勸返588對,勸和率爲34.17%。根據江陰市婚姻登記中心的數據顯示,自我中心介入調解工作後,今年2-9月的離婚人數增長率較往年同期下降6.26%,初步遏制了離婚率快速增長的勢頭。

1、從年齡角度分析,30-39歲年齡段的離婚人數共702對,佔比40.79%,遠高於其他年齡段,特別是35歲左右最容易產生婚變。20-29歲年齡段的佔比逐步上升,單月最高值爲26.93%,是第二大離婚羣體。這個羣體現在被社會廣泛關注,俗稱“80後”。通過幾個月的觀察與調解,發現他們多數以自我爲中心,缺乏責任感以及科學經營和維護婚姻家庭的理念和方法,易出現閃婚閃離的現象,爲重點調解對象。

2、從婚齡角度分析,婚齡7-15年的離婚人數居高不下,共525對。這個羣體多數已有子女,婚姻進入倦怠期,矛盾積累多,可能涉及經濟、代際關係、子女撫養等多個方面。主要由於婚後缺乏溝通,導致問題的積累。但從子女成長的角度考慮,調解工作相對易入手。

3、從離婚原因的角度分析,性格不合、婚外情、經濟糾紛(嗜賭成性佔比85%)是佔比最多的離婚原因。以性格不合居首,高達56.3%,系婚後缺乏溝通,夫妻間缺乏寬容和理解。隨着經濟的發展,物質條件的提高,現代人面臨的誘惑越來越多,因此婚外情、經濟糾紛導致的離婚羣體數量也在不斷增加,並且難以調和。其他原因中代際衝突(如婆媳關係)佔比較大。

二、婚姻調解主要做法

1、公益化:公益化服務滿足社會需求,彰顯社會組織活力。2014年6月《青年報》聯合市民信箱展開相關調查,有64.3%的市民希望相關部門對適齡青年開展相應的婚戀指導,61.7% 的市民希望能夠增加離婚調解機構,挽回“草率型”婚姻。中心應運而生,作爲民非企業,可以說是恰當好處。一是社會組織乃民間機構,既不代表任何一方,也不偏袒任何一方,能夠客觀公正地分析當事人婚姻中存在的誤區和偏見並贏得他們的信任;二是雖然通過民間組織提供服務,但這種服務離不開政府的支持,百姓感謝的是政府,體現了“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服務意識。

爲了實現公益化這一特點,滿足社會需求,中心引入了志願者。志願者積極關注婚姻家庭問題,爲公益事業義務奉獻才智,充分體現了奉獻、認真、本色、熱心的志願者精神。她們不求回報,兢兢業業,在服務時堅持接納、尊重的原則,真誠地對待當事人,客觀公正地從專業角度爲他們提供參考和選擇,爲瀕臨破裂的家庭揚起希望的風帆。

2、優質化:高素質的人員構成,多元化的調解方式,爲離婚羣體提供優質化服務。中心人員採取以專職爲主兼職爲輔的模式。目前共設有2名專職人員,18名志願者。其中50歲以下的有5人,佔比25%,50歲以上的有15人,佔比75%。退休人員是志願者隊伍的主力軍,他們熱心於公益事業,願爲“江陰夢”做到“老有所爲”。同時,中心人員專科學歷共14人,佔比70%,本科及以上學歷共5人,佔比25%。較高的學歷和豐富的人生閱歷、工作經驗,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確保了中心服務的優質化。

另外,由於中心人員來源的多樣性和專業性,中心調解工作摒棄了傳統的說教方式,將婚姻家庭理論、社會良俗公德、心理學、甚至宗教信仰有機地結合起來開展調解,形成自己的特色。在服務中對當事人的行爲不做評判,只用科學的經營婚姻家庭理念和傳統的倫理道德幫助離婚雙方分析他們在生活中產生矛盾的根源,理清“離”與“和”的利、弊,從專業的角度提出建議供他們參考、選擇。

3、規範化:推進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提供行之有效的服務。中心成立初期,根據實際運營情況,從建章立制入手,編制了《日常工作規範》,將中心的工作規程、成員的職責與義務、工作目標等事項公開化、透明化、制度化。因此,中心的運營有了統一的要求,服務有了統一的標準,對外有了統一的形象,創出了中心的特色,使中心工作有條不紊地朝着發展目標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同時,中心擁有適用性好、實用性高、操作性強的工作記錄工具。除上述提到的工作記錄表外,還有服務日誌等。主要用於記錄和統計當事人的情況和調解過程的重點、特點、難點。堅持推行工具的使用,規範了中心檔案的記錄和管理,爲總結經驗、發現問題、以及提高調解成功率,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寶貴資源。

4、人性化:樹立人性化服務理念,提供以人爲本的服務。中心以暖色調爲主的辦公區域,一改往常公共場所的單調、冷漠,以家的氛圍向來訪者開放,喚起他們對婚姻和家庭的美好體驗。牆上張貼着各種各樣的標語,告知來訪者夫妻雙方在婚姻中承擔的責任,如何科學經營婚姻的理念等,起到了緩衝、警醒來訪者的作用。報刊架上擺滿了市婦聯編制的宣傳冊。中心還撰寫了《勸君三思信》,張貼在牆上,同時印成單頁宣傳冊派發給來訪者。在調解過程中,中心成員始終以微笑和傾聽給予當事人家人般的溫暖服務。

另外,根據實際情況,協調社會資源,切實爲當事人解決困難。①法律援助。離婚協議書是協議離婚必備的材料之一,但多數當事人都反應不會寫。於是中心聯繫了江陰市法律援助中心,並將聯繫方式張貼在辦公區域內,供有需要的當事人聯繫。②孃家的依靠。婦聯是保護廣大女性兒童合法權益的孃家。因此當遇到基本權益受到的侵害的女性當事人,指導中心人員也會提醒其向婦聯尋求幫助。③人性化的綠色通道。隨着江陰經濟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外地居民來澄務工,爲方便這些當事人辦理手續,中心積極與濱江法庭聯繫。今後,雙方在江陰暫住滿一年的協議離婚人員可向濱江法庭提起訴訟。

三、婚姻調解存在的問題

1、志願者隊伍尚不穩定,人員易流失。雖然中心已形成相對穩定的核心隊伍,但是由於各種不可預期的客觀原因及志願者的特殊性,人員的穩定性仍然較差。

2、缺乏後續跟蹤服務。由於組織職能和客觀條件的限制,目前還無法與來訪者建立關係,開展後續跟蹤服務。無法跟進調解成功的來訪者離開指導中心後的情況。

3、專業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俗話說家家都有難唸的經,不幸的家庭總是千差萬別。要確保中心長期健康運行,必須提高解調人員的專業水平。

四、未來努力方向

1、堅持定期開展學習研討活動。豐富活動形式,例如舉行專家講座、邀請相關單位就專業問題進行培訓、內部推選講師自定義命題演講、學習小組互相探討等。加強指導調解人員之間的交流,提高專業水平的同時,提高團隊凝聚力,保持志願者隊伍的穩定性。

2、開拓創新適應社會的需求。婦聯組織創新形式,服務前移,通過走進社區(村),走上講臺的形式,開展沙龍、小組、個案服務等活動,以及開展後續跟蹤服務,滿足新形勢下婚姻家庭的不同需求。

3、結合普法宣傳科學婚姻理念。通過中心的調解工作,引起相關部門對逐年增長的離婚率的重視。同時“標本兼冶”,圍繞婦聯的普法教育規劃工作,以主題教育、輿論宣傳等手段積極開展有關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通過更多的途徑向全社會廣泛宣傳婚姻幸福、家庭和睦的重要性,從而提升婚姻和家庭生活質量,促進和諧家庭、和諧社區和和諧社會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