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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工作彙報

第一篇:縣總工會經審會工作彙報

經審工作彙報

近年來,縣總工會經審會積極適應新形勢下工會經審工作需要,牢固樹立“領導重視是前提保障,制度機制是基礎保障,能力建設是核心保障”---“三大保障”的工作思路,主動爭取領導重視和部門支持,不斷健全經審工作制度機制,紮實推進經審組織能力建設,切實夯實經審工作基礎,充分發揮了經審組織在“三個服務”中的積極作用。主要作法是:

一、主動爭取領導重視支持

作爲工會內部審計監督的經審會,領導重視程度決定着經審組織作用發揮。基於這種認識,該縣經審會把積極爭取領導重視支持作爲開展經審工作的關鍵點,以深入貫徹落實省、市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會經費審計監督工作的意見》和推進經審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有關要求爲契機,認真研究新形勢下工會經審工作形勢與任務、目標與要求、思路與措施、問題和建議,及時向領導搞好工作彙報,定期彙報工作進展,主動爭取主要領導的重視支持。在縣總工會主席的高度重視和支持下,該縣經審工作條件和環境得到了明顯改善。一是在政治待遇上積極落實。按照省、市總關於“縣以上總工會經審會主任按同級副職配備,享受同級副主席待遇,並進入同級黨組”的規定,明確了經審主任的政治待遇。二是在工作環境上不斷優化。改善了縣總工會經審會僅有一名主任“光桿司令”和“無人員、無精力、無經費”現狀,成立了縣總工會經審辦公室,明確了專職工作人員,添置了必要的辦公設施,同時在縣內公開選聘了2名具有獨立審計資格、經驗豐富的特約審計員,充實了工會經審工作力量;三是在組織領導上切實加強。成立了由常務副主席親任組長,經審會主任任副組長的全縣工會經審工作規範化建設領導小組,並將經審工作納入工會重點工作目標實行同部署、同考覈;同時支持經審會從縣總本級到基層工會開展全方位的審計監督,並積極在爭取部門協作等方面創造條件;四是在工作經費給予支持。根據上級工會有關規定和全縣經審工作業務需要,將經審工作經費納入了縣總本級年度經費預算。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實實在在地支持,爲經審會開展審查審計,切實履行工作職能,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二、着力健全經審制度機制

建立和完善經審工作制度機制,是推進經審工作規範有序開展的必要保障。近年來,該縣經審會認真研究省市總關於經審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有關要求,不斷完善和健全經審工作制度機制,切實規範審計監督行爲,努力實現“標準規範、制度規範、程序規範、臺帳規範”工作目標,有力推進了經審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深入開展。一是在標準上規範。嚴格對照省、市總《工會經審工作規範化建設標準》,結合本縣實際,制定下發《竹溪縣經審工作規範化達標建設標準》,爲全縣各級經審組織開展工作提供了參照和依據;二是在制度上規範。先後建立和完善了經審會議制度、部門聯繫會議制度、工作情況通報制度、審查審計回訪制度、跟蹤督辦制度、組織建設“三同步”制度、特約審計員制度、業務學習交流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信息調研製度等一系列經審工作制度;三是在程序上規範。嚴格對照市總《關於貫徹執行〈工會審計操作規程(試行)〉等六個工會審計規範的通知》文件規定,切實規範全縣工會經審工作程序,着力規範各項審計行爲;四是在臺帳管理上規範。制定並下發《竹溪縣工會經審工作臺帳化管理辦法》及《竹溪縣工會審計通知書暨審計報告範本》等,縣總工會經審會積極率先垂範,爲基層經審組織建立規範臺帳提供了參照樣本。

三、紮實推進經審能力建設

切實加強經審組織自身能力建設,是推進經審工作深入開展和創新發展的核心保障。而能力建設的根本因素在於“人”的因素,即經審幹部隊伍。縣總經審會把“素質高、能力強、懂業務、品德好、肯奉獻”作爲經審幹部隊伍能力建設的標準,確立“入口上把關,業務上培訓,工作上幫帶,經驗上共享,業績上考評”的經審幹部能力建設工作思路,並貫徹到經審工作的始終。一是在入口上嚴格把關。規定新任基層經審幹部,特別是企事業單位工會經審委員,必須由懂得財務的人員來擔任;二是在業務上強化培訓。把經審幹部納入工會幹部教育培訓體系,並聯合縣總財務部和特約審計員,採取以會代訓、舉辦業務培訓、組織學習觀摩等形式的業務培訓;三是工作實行幫帶。紮實開展經審工作調研,全面掌握基層經審幹部業務狀況,根據具體實際,實行“結對幫帶”,促進業務提高;四是在工作經驗上推進共享。及時總結本地和外地基層經審委員開展經審工作的典型事蹟和先進經驗,以編印宣傳簡報、組織觀摩交流等形式,努力推進經驗共享;五是在工作業績上考評。把經審工作納入基層工會重點工作目標考評範疇,作爲一項重要依據,不斷強化基層經審工作業務開展;六是在工作措施上創新。根據經審工作點多面廣,經審人員和精力有限的實際,積極創新經審工作方式方法,採取縣總獨立審計,委託國稅代審,開展工會、國稅、審計部門聯合審計等多形式的審查審計,擴大審計覆蓋面,增強審計實效。

該縣經審工作“三大保障”的建立和完善,夯實了工會經審工作基礎,調動了經審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激發了經審組織的活力,促進了經審職能發揮。

第二篇:工會經審:工會經費審查工作情況工作彙報

各位委員、同志們:

現在我受省總工會十一屆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委託,向大會報告全省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情況和2014年經審工作安排,此報告已經省總工會十一屆七次經審會審議通過。

一、工會經費審查審計監督工作情況

(一) 關於對省總本級工會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和度工會經費預算情況的審查監督

3月

,省總十一屆六次經審會對省總本級工會經費收支決算(草案)和度工會經費收支預算(草案)進行了審查。

會議認爲,,在全省各級工會組織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省總工會繼續推進工會經費委託稅務部門代收和財政劃撥工作,加大經費收繳力度,不斷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會議認爲,,省總本級經費收支預算編制堅持統籌兼顧、科學預算的原則,較好地保證了工會經費的合理開支和工會工作的開展。委員會就如何完善和執行度預算提出了相關意見和建議,並審查通過了調整後的經費預算方案。

(二)關於對省總本級上半年工會經費預算執行情況的審查監督

8月,省總經審會十一屆三次常委會議,審查了省總本級上半年經費收支預算執行情況。會議認爲,省總本級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較好,稅務代收工作進展順利。常委會建議,要繼續加大工會經費收繳力度,確保全年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關於對省總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及資產管理情況的審計監督

,省總經審辦先後對省工會幹校、職工科技文化中心、職工國際旅行社、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等4個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和省職工科技文化中心原主任、省職工國際旅行社原總經理任期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審計情況表明,各單位進一步加強了內部管理,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標。同時,省總經審會委託會計事務所對省總基建維修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有效地加強了對工會資產和基建維修工程的審計監督。

(四) 關於對市、州、直管市、直屬大型企業和省直產業工會經費收支和資產管理情況的審計監督

,省總經審會派出審計組,先後對武漢、荊州、鄂州、黃岡、隨州、恩施州、仙桃、潛江、神農架林區等9個地方總工會,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葛洲壩集團公司、中建三局、中國聯通湖北分公司、中石化湖北石油公司、中南建築設計院和中國冶金地質總局中南局工會等7個大型企業工會,省建設、省水利、省林業、省郵政、省供銷社、省司法廳和省直機關工會等7個省直產業工會近年工會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多數單位普遍加大了依法收繳工會經費的力度,不斷健全和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審查監督,工會經費管理和使用比較規範。此外,受地方黨委組織部門委託,省總經審會依據有關規定對宜昌、襄樊兩市總工會原常務副主席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

(五)關於對專項資金的審查審計監督

,省總經審會結合對下審計,繼續開展了對中央、省財政、全總、省總下撥的送溫暖、勞模三金等專項資金的審計。同時,省總經審辦還與生活部、財務部等部門聯合對部分縣市區總工會幫扶中心四位一體建設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表明,大部分工會能嚴格執行全總有關規定,普遍加強對專項資金的審查監督,管理和使用情況較好。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有些單位預算編制較粗,預算執行不夠嚴格,追加預算過多,未按規定要求履行預算追加程序;二是有些單位沒有嚴格按照全總、省總的有關規定管理、使用專項資金和固定資產;三是有些單位財務管理不夠嚴格,部分經費開支項目不符合有關規定,經費開支手續不夠完備,少數單位存在記賬不及時和較多跨年度報銷現象;四是有些單位基建項目開工過於集中,投資較大,導致經費結餘大幅減少;五是個別單位對審計意見整改不夠重視,存在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等。對於上述問題,各級工會要高度重視,採取切實措施加以整改,省總經審會在今後的工作中將加大對整改情況的檢查監督。

二、工會經審監督工作取得新進展

,我省工會經審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全省工會經審監督工作會議精神,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開展實務審計,推行特約審計員制度,落實審計整改意見,創新工作機制等方面下功夫、求實效,工會經審工作取得了明顯成績。

(一)審計監督力度不斷加大。一年來,全省各級工會經審組織堅持以實務審計爲重點,不斷加強對本級以及直屬企事業單位和下一級工會經費、專項資金、基建維修項目、資產管理方面的審查審計監督;受地方黨委組織部門的委託,適時開展對離任工會主席的經濟責任審計,有力地促進了工會經費收繳、工會資產管理和工會經濟活動的規範運作。許多市州工會聯合國稅、財政、審計部門開展工會經費計撥審計,提高了工會經費的收繳率。荊門市總經審會聯合市紀委、市審計

第三篇:工會經審工作總結

經審工作總結

2014年,集團經審會在集團工會的領導和上級經審會的指導下,以規範工會經審工作爲抓手,以監督服務爲主線,以制度建設爲重點,按照年初目標任務,結合自身工作職能,圍繞維護集團穩定發展。完善工會經審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審計審查監督職能,促進了經濟活動健康有序的開展。

一、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工會經費審查工作

集團經審在工會的領導下,堅持定期開展工會經費審查工作,強化監督和輔導,進一步推進工會財務會計管理規範化建設工作。在經審工作中從下撥、使用、管理等各個環節加大對各類專項資金的審查監督力度,嚴肅查處擠佔挪用、虛報冒領、損失浪費等行爲,確保專項資金的安全與效益。依據有關規定重點檢查重大項目決策、資金使用、資產處置等方面的情況,促進領導幹部的科學理財和民主理財。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內控和監督管理制度,促進工會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

爲強化審計監督力度,工會經審由行政財務工作業務熟悉、資深的財務老法師任職。在審計的同時,爲工會財務工作規範化操作給予認真的輔導,提出不少建議和整改要求,促進了工會財務會計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二、加強經費審查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審查水平

在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集團工會經審委堅持嚴格按照審計工作

要求開展工作,審計時間上做到:下審一級,各基層單位工會每三年輪一次;同級審計,各級工會每年二次;審計過程中做到:審計前一週,下發編制工會統一文號,由領導簽發的審計通知書,審計結束,出具審計報告書,手續齊全規範。通過不斷完善,真正做到工作有目標、辦事有程序、審查有依據責任明確,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不斷提高經審工作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了經審監督的職能。在擴大審計覆蓋面、大力開展審計活動的同時,更新審計理念,調整審計思維,自覺把審計工作的重點放在對工會本級工會經費的收、管、用,做到事前、事中、事後的審查監督。不斷提高審計質量、審計監督水平、審計實效。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建立健全落實審計整改的各項制度。對嚴肅工會財經紀律,提高財務管理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三、加強宣傳,積極協助財務部門做好工會經費收繳工作

爲了推進、集團經費收繳工作,大力推行和努力探索工會經費計撥審計的有效途徑,努力提高工會經費收繳率,經審協助集團工會財務部門做好基礎工作。如進一步加大依法收繳工會經費的宣傳力度;協助做好了基礎數據的摸底工作,並通過基層財務、人事等部門對各單位工資總額的摸底,對各基層工會應上繳多少工會經費,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數;清理有上解經費任務的基層工會數、職工人數及應繳經費數;參與了與基層財務部門的協商。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主動發揮審查、監督作用,加強與各級經審部門的聯合審計審查力度,及時對未上繳工會經費的單位進行督查,規範收繳工會經費三聯單的填寫,杜絕三聯單不填、漏填現象,從源頭上堵塞工會經費收繳漏洞。

四、針對經審問題提出建議,紮實推進整改工作

檢查是手段,提高工會財務整體業務水平是目的。通過一年間陸續對集團各單位工會經費預算執行情況(決算)進行檢查和審計後,集團經審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對今後如何改進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設性的建議。對審計報告中提及的問題,各單位工會財務工作人員紛紛表示及時整改;對一些共同存在的問題和有些疑難問題大家也進行了探討,特別是對新的會計制度在探討周不斷提高了認識和理解,使整改結果真正落到實效,有效地促進工會財務會計管理規範化建設工作。

第四篇:總工會經審工作計劃

2014年,全市各級工會經審組織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中國工會十五大及市工會四大會議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全市工會工作大局,進一步加強工會經審組織和能力建設,完善經審監督制約機制,推進經審工作的創新與發展,更好地發揮經審工作在工會全局工作中的作用,努力開拓全市工會經審工作新局面。

1.認真貫徹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的意見》和省總制定的《工會經費審查工作規範化建設標準》,繼續把進一步落實全總《意見》和省總《標準》作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重要任務抓緊抓好。

2.做好本級工會預、決算審查監督。市總經審委將分別於2(更多精彩內容請訪問首頁:)月、8月召開全委會議,審查審議市總本級2014年度決算和2014年度預算安排方案;審查市總本級2014年上半年決算。促進經費支出結構合理,保證工會經費正確的使用方向。

3.繼續組織開展工會經費計撥審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2014年度各級工會經費計撥的審計審查,特別要重視對基層單位工會留成的40%工會經費的撥繳情況的審查。對被推薦的是單位負責人的各級勞動模範和授予勞動獎章(狀)所在單位的工會經費計撥上解情況進行審計。對查出的漏、欠經費,採取措施,進行補繳,加大催繳入庫的力度,促進工會經費依法撥繳。

4.搞好實務審計。按照全總“上審一年、下審一級”的工作要求,做好對2014年度工會經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工作。

5.健全和完善工會經審組織建設。堅持新建工會或工會換屆時“兩會”同時選舉、同時報批制度,進一步完善非公企業工會經審組織建設,抓好副職級工會經審主任的配備工作。

6.推動經審工作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按照省總制定的《工會經費審查工作規範化建設標準》,並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和完善經審工作制度。

7.重視工會經審工作理論政策研究。圍繞經審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確定調研課題,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不斷提高經審工作水平。

8.提高工會經審幹部素質。採取教師授課、學習考察、理論研討等形式,對全市工會經審幹部進行培訓,提高經審幹部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做好對下級工會經審工作指導、督查等活動。

9.開展全市工會經審工作競賽活動。按照《孝感市工會經審工作考覈辦法》的要求,規範基層工會經審工作。加強年度工作考覈,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表彰先進,促進工會經審工作上水平。

第五篇:2014經審工作總結

2014年度經審工作總結

我工會經審委員會在2014年的工作中,明確責任,嚴格履行義務,通過對本工會的經濟活動的審覈檢查,促進工會組織認真執行國家的財經制度和財務制度,並協助本工會組織收好、管好、用好工會各項經費,管好工會財產,提高工會各項經費使用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更好地爲職工羣衆服務。具體做了以下工作: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按“三個代表”的要求,爲職工羣衆服務,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上級工會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水平。工作中既自覺樹立依法監督的意識,又密切聯繫羣衆,宣傳財經法紀,自覺接受工會會員羣衆的監督,對符合法規的行爲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和鑑定,對不符合法規的行爲提出審計意見和改進意見。

二、明確職責,履行義務。經審委員會的職責主要是審查工會的經費收支以及與之相關的經濟活動,監督其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政策、財經紀律和工會的財務制

度。同時,以事實爲依據,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爲準繩, 對工會的經濟活動做出客觀公正的審查結論。我們對每一項審查工作,都本着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的態度,嚴格按照審計程序進行審查審計。

三、協助工會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的各項經費。首先,是對工會經費的收入進行的監督。通過查閱帳冊、憑證等方式,監督其是否按規定足額收取會費及行政按規定撥入的工會經費是否入帳;是否按規定的比例上解工會經費。其次,是對工會組織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第三,是對工會經費支出的監督。通過查閱帳冊、憑證,向員工羣衆瞭解情況等方式,覈查其工會經費的支出是真實的,也都用在員工的福利和文化、教育、體育活動等方面,也沒有侵佔挪用的現象。

總之,我工會經審委將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努力學習和領會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及財經制度,不斷提高政策和業務水平。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盡職盡責,同時爲工會提供合理化建議,使工會工作更好地爲職工羣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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