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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全文」(多篇)

新版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全文」(多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禁忌勞動 篇一

問:規定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作了哪些調整?

答:規定將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放在附錄加以列示,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作了調整:一是爲突出孕期和哺乳期的保護,擴大了孕期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二是考慮到《勞動法》僅規定經期、孕期、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刪去了已婚待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三是爲平衡女職工勞動保護與婦女就業的關係,縮小了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產假從90天延至98天

問:規定對產假假期作了哪些規範?

答:《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的女職工產假爲90天,《勞動法》規定爲“不少於90天”。根據徵求意見的情況,從有利於女職工身體恢復和母乳餵養的角度,規定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有關公約關於“婦女須有權享受不少於14周的產假”的規定,將生育產假假期延長至14周(即98天)。

對女職工流產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僅原則規定“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實踐中各用人單位掌握的休假時間長短不一。爲保障流產女職工的權益,規定參照原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中關於流產假的檔次劃分,明確了流產產假,規定: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6周)產假。

明確規定生育津貼

問:《規定》對產假待遇作了哪些規範?

答:根據《社會保險法》,參考《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以及各地生育保險規定,規定對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和未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的產假期間待遇和相關費用支出分別作了規定。關於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關於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解讀 篇二

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實施日期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於2012年4月28日由溫家寶簽署,國務院第619號令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即實施日期爲2012年4月28日。

二、禁止懷孕7個月以上的加班和夜班

原規定爲“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一般”顯然就會有“例外”,所以很多單位還是會安排加班和夜班。新規定則用詞很堅決,刪除了“一般”兩字,規定“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做了明確的禁止性規定。

三、“三期”內降工資與解僱的規定

原規定(即1988年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下同)爲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由於規定的是不能降低“基本工資”,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將“基本工資”外的其它工資降低,損害員工的合法權益。新規定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明確了不得降低工資,不再是“基本工資”了。

四、產前檢查算作勞動時間

實踐中很多懷孕女職工請假去做產前檢查,用人單位還視爲事假扣除工資,實際上原規定和新規定對此都有明確,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的產前檢查時間算作勞動時間,以後碰到單位要扣工資就大膽的說“NO!”

五、產假延長至98天

原規定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新規定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有關公約關於“婦女須有權享受不少於14周的產假”的規定,將生育產假假期延長至14周(即98天)。產前休假、難產、多胞胎生育的規定保持不變。有些人認爲晚育假不見了,認爲新規定坑爹,其實這是誤解,原規定本來就無晚育假規定,這是計劃生育獎勵措施,由各省計劃生育條例自行規定,具體享受天數按照本省規定執行。

六、關於流產假

新規定和原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基本上一致,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原規定爲15-30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七、關於產假工資和流產假工資

原規定爲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後來由於《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實施以及各地出臺生育保險規定,所以,新規定對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和未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的產假期間待遇和相關費用支出分別作了規定。關於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關於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八、生育醫療費的承擔

原規定爲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隨着生育保險相關規定出臺,負擔方式已和原規定有所不同。新規定爲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九、關於哺乳時間

原規定和新規定關於哺乳時間基本一致,用詞稍有不同。原規定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新規定無此規定。

十、哺乳期加班和夜班規定

原規定爲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新規定更嚴格,刪除了“一般”二字,規定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十一、禁止性騷擾規定

原規定無此內容,新規定增加了此項內容,規定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十二、關於違反計劃生育規定

原規定爲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新規定刪除了此內容,不過,只要計劃生育政策不改,實踐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要享受相關待遇仍不太可能。

十三、用人單位法律責任

原規定對用人單位法律責任僅籠統規定給予行政處分、責令經濟補償、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新規定對法律責任更明確。違反《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的,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違反《規定》附錄第一條、第二條的,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違反《規定》附錄第三條、第四條的,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停止有關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知識競賽試題 篇三

一、單選題(共85題)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經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自( A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19號令公佈之日起施行。

A、4月28日 B、5月1日

C、5月28日 D、4月30日

2、《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適用範圍是( D )。

A、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女職工

B、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

C、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

D、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

3、《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C )國務院發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同時廢止。

A、1997年7月1日 B、1988年7月1日

C、1988年7月21日 D、1991年7月1日

4、《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共有( B )條(不含附錄)。

A、12 B、16 C、21 D、28

5、貫徹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促使企業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既可增強職工對企業的 認同感和歸屬感,又解除了女職工的後顧之憂,有利於促進( A )的和諧與穩定。

A、勞動關係 B、勞資關係 C、企業關係

6、爲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 B )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A、身體狀況 B、生理特點 C、疾病與不適 D、性別弱勢

7、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採取措施改善女職工( C )條件。

A、工作 B、休息休假 C、勞動安全衛生 D、收入

8、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崗位( B )告知女職工。

A、口頭 B、書面 C、正式

9、女職工“四期”保護是對女性生理機能變化過程,即( B )的勞動保護。

A、經期、孕期、產期、更年期

B、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

C、經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D、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

10、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 A )。

A、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B、解除勞動合同 C、解除聘用合同

11、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 B ),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A、女職工要求 B、醫療機構的證明 C、工會證明 D、女職工身體狀況

12、對懷孕( D )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A、3個月 B、4個月 C、6個月 D、7個月

13、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 D )。

A、病假 B、事假 C、年休假 D、勞動時間

14、女職工生育享受( C )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A、56 B、90 C、98 D、120

15、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 B )天。

A、10 B、15 C、20 D、25

16、女職工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 D )產假。

A、25 B、30 C、40 D、42

17、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 A )支付。

A、用人單位 B、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 C、職工個人 D、醫療保險基金

18、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 C ),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A、醫療機構出具的費用清單 B、醫療機構開具的發票

C、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 D、用人單位的生育報銷規定

19、對哺乳未滿( C )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A、6個月 B、9個月 C、1週歲 D、18個月

20、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 C )哺乳時間。

A、半小時 B、45分鐘 C、1小時 D、1.5小時

21、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 C )哺乳時間。

A、半小時 B、45分鐘 C、1小時 D、1.5小時

22、嬰兒滿週歲時,經縣(區)以上(含縣、區)醫療或保健機構確診爲體弱兒,可適當延長授乳時間,但不得超過( C )。

A、3個月 B、4個月 C、6個月 D、1年

23、女職工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應允許有( B )周時間逐漸恢復原工作量。

A、1 B、1至2 C、2 D、2至3

24、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 B )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A、女職工活動室、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

B、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

C、女職工更衣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

25、有哺乳嬰兒( B )名以上的單位,應逐步建立哺乳室。

A、3 B、5 C、8 D、10

26、( B )年,全國人大將“性騷擾”正式寫入法律。

A、2007 B、2005 C、2010 D、2003

27、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 C )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A、防止和制裁 B、制止和制裁

C、預防和制止 D、預防和制裁

28、( A )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A、工會、婦女組織 B、衛生行政部門 C、婦女組織 D、工會

29、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延長其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 C )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A、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30、用人單位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職工從事相關禁忌勞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 D )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有關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A、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 B、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C、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D、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31、用人單位在組織生產勞動過程中,應當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依法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和( A ),切實保護女職工的職業健康與生殖健康。

A、職業衛生監測 B、安全生產監測 C、不安全因素監測

32、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 C ),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A、檢舉、舉報、申訴 B、檢舉、舉報、起訴

C、投訴、舉報、申訴 D、舉報、檢舉、投訴

33、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及其( A )和其他直接責任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B、法定代表人 C、主管人員 D、負責人

34、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宗旨是保護女職工免受職業病危害,尤其是保護女性( B )時期的健康,保證勞動力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A、孕產 B、生理特殊 C、工作 D、勞動

35、女職工禁忌從事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 D )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A、重 B、第二級 C、第三級 D、第四級

36、女職工禁忌從事每小時負重( B )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公斤的作業。

A、3 B、6 C、8 D、10

37、女職工禁忌從事間斷負重、每次負重超過( C )公斤的作業。

A、15 B、20 C、25 D、30

38、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 B )級冷水作業。

A、一、二、三 B、二、三、四 C、三、四、五

39、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 B )級低溫作業。

A、一、二、三 B、二、三、四 C、三、四、五

40、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 C )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A、一、二 B、二、三 C、三、四

41、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 C )級高處作業。

A、一、二 B、二、三 C、三、四

42、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後,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 A )的休假。

A、1至2天 B、2天 C、3天 D、5天

43、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高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 C )級的作業。

A、一、二 B、二、三 C、三、四

44、冷水作業是指操作人員接觸冷水(屬於身體如手腳等局部受冷作業)溫度( A )的作業。

A、等於或小於12℃ B、等於或小於13℃ C、等於或低於14℃ D、等於或低於15℃

45、低溫作業是指工作環境平均氣溫( B )的作業。

A、等於或低於0℃ B、等於或低於5℃ C、等於或低於12℃ D、等於或低於15℃

46、高處作業是指墜落高度在基準面( B )以上的作業。

A、1米 B、2米 C、3米 D、5米

47、孕期主要指女性從受孕到產出胎兒的一段時間,通常爲( C )天。

A、300 B、260 C、280 D、290

48、如果女職工懷孕前從事的工作屬於( A )的勞動範圍,懷孕後必須調離原工作崗位。

A、孕期禁忌從事 B、有毒有害 C、影響身體健康 D、影響胎兒生長

49、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噪聲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 C )級的作業。

A、一、二 B、二、三 C、三、四

50、應該對女職工定期進行( D )的查治。

A、婦科疾病及心理 疾病 B、心理疾病及生理疾病

C、子宮疾病及乳腺疾病 D、婦科疾病及乳腺疾病

51、( A )是指用人單位與本單位女職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內容通過平等協商簽訂的專項書面協議,對於用人單位和本單位的女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A、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B、女職工勞動保護專項條約

C、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52、凡建立工會女職工組織並簽訂了集體合同的單位,都要積極推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尚未建立集體合同制度的單位,可通過( B ),先行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A、職工大會審議 B、平等協商 C、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53、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時,女職工人數較少,規模較小的企業,可以通過簽訂( B )的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來覆蓋。

A、行業性、專業性 B、區域性、行業性 C、地域性、專業性 D、區域性、專業性

54、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 B )、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A、勞動權益 B、文化的 C、就業方面 D、受教育方面

55、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是指女職工享受憲法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公民、職工享有的權益,同時還享有國家對婦女規定的權益,包括女職工的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益、勞動權益、財產和婚姻家庭權益以及( B )。

A、健康權益 B、人身權利 C、名譽權 D、隱私權

56、對女職工在勞動過程中所給予的特別保護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勞動以及女職工的( B )。

A、政治待遇 B、“四期”特殊勞動保護 C、休息休假權利 D、平等就業的權利

57、女職工的文化教育權益是指女職工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權利和從事科學、( A )、文學、藝術等文化活動的自由。

A、技術 B、就業 C、培訓 D、學習

58、女職工的財產權是指以財產利益爲內容,直接體現某種經濟利益的權益,包括( C )等。

A、物權和財產收益權 B、財產收益權和債權 C、物權和債權

59、實行男女平等是我國的基本( A )。

A、國策 B、原則 C、目標 D、任務

60、國家鼓勵婦女( A ),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A、自尊、自信、自立、自強 B、自尊、自信、自覺、自強 C、自尊、自覺、自立、自強

61、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培養、選拔和任用幹部,必須堅持( B )的原則,並有適當數量的婦女擔任領導成員。

A、一視同仁 B、男女平等 C、任人唯賢

62、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 C )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A、公安機關 B、婦女組織 C、仲裁機構 D、工會

63、在勞動場所,一旦發生對女職工的性騷擾,用人單位在接到女職工的求助請求後,應及時( C )或者處理。

A、查實、救助 B、調查、調解 C、救助、調解

64、對婦女實施( B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受害人可以提請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爲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A、q####j或者性騷擾

B、性騷擾或者庭暴力

C、家庭暴力或者限制人身自由

65、女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處理,( C )參加。

A、工會女職工委員會

B、工會可以

C、必須有工會

66、工會有權對企業、事業單位侵犯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問題進行調查,( A )應當予以協助。

A、有關單位 B、有關方面

C、用人單位 D、被調查方

67、女職工人數較多的單位,可以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女職工人數較少的,可以在工會委員會中設( C )。

A、女職工組織

B、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

C、女職工委員

68、工會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女職工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 B )提出解決的建議,企業應當及時研究答覆。

A、必須 B、有權

C、不能 D、無權

69、用人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爲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 A )。

A、提高錄用標準 B、簽訂短期合同

C、提供同等報酬 D、增加福利待遇

70、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 C )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A、10日 B、15日 C、一個月 D、三個月

71、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 A )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五日

72、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與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 C )勞動合同。

A、履行 B、變更 C、解除 D、中止

73、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 D )的工資報酬。

A、百分之一百五十 B、百分之二百 C、百分之二百五十 D、百分之三百

74、勞動者連續工作( B )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A、6個月 B、一年 C、三年 D、五年

75、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 B )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A、半個月 B、一個月 C、一個半月 D、二個月

76、因履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 C )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A、工會女職工委員會 B、婦聯 C、工會

77、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 C )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六個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78、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 A )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

A、職工 B、工會 C、勞動行政部門

79、生育保險的宗旨是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 A )等待遇,保障女職工的基本生活,幫助她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A、有薪假期、醫療服務、生育津貼 B、產假、流產假、生育津貼

C、特殊保護、帶薪休假、崗位保留 D、產假、流產假、哺乳假

80、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 A )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

A、用人單位 B、職工個人 C、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

81、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 A )繳納工傷保險費。

A、用人單位 B、職工個人 C、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

82、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 C )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A、用人單位 B、職工個人 C、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

83、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 A )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A、上崗前 B、離崗時 C、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 D、在崗期間

84、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 A )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A、有毒、有害物質 B、惡劣工作環境 C、嚴寒酷暑

85、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 C )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A、縣級 B、市級 C、省級

二、多選題(共15題)

86、女職工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 ABCD )是合法的維權途徑。

A、向工會及工會女職工組織尋求幫助

B、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C、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向所在單位和地方的勞動調解委員會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和仲裁

87、( BCD )屬於我國女職工應享有的人身權利範疇。

A、文化教育權 B、名譽權 C、隱私權 D、人格尊嚴權

88、以下不屬於用人單位可以調整懷孕女職工工作崗位的情形有( BC )。

A、女職工孕期從事的工作不屬於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但本人感到不能適應孕前工作,並提出調崗要求

B、女職工孕期從事的工作不屬於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因其懷孕單位將其調離原崗位

C、女職工孕期從事的工作不屬於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單位欲換男職工,未徵求本人同意,將其調離原崗位

89、( ABC )屬於《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規範的女職工特殊勞動權益保護。

A、經期勞動保護 B、孕產期勞動保護 C、哺乳期勞動保護 D、更年期保護

9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BCD )。

A、用人單位與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到期

B、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C、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D、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91、( ABD )屬於女職工負重勞動引起的症狀。

A、子宮後傾 B、子宮下垂 C、內分泌失調 D、痛經

92、孕婦不可以從事下列工作( ABC )。

A、水產養殖 B、鍛造

C、打風鑽 D、紡紗

93、屬於礦山井下作業的有:( ABC )。

A、地下工程建築 B、鐵礦開採 C、開鑿隧道 D、挖沼氣池

94、女職工不可以從事的工種或作業有:( ACD )。

A、修建地鐵 B、製藥企業化驗員 C、井下采礦 D、露天煤礦作業

95、對婦女性騷擾及相關行爲做出明確規定的法律法規有( ABC )。

A、《刑法》 B、《民法通則》 C、《治安管理處罰法》 D、《勞動法》

96、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哪幾項:( AB )

A、生育的醫療費用 B、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C、婦科疾病的醫療費用

97、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AB )

A、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B、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C、女職工產前檢查

98、女方有( ABC )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A、在懷孕期間 B、分娩後一年內 C、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99、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可以訂立( ABC )等專項集體合同。

A、勞動安全衛生 B、女職工權益保護 C、工資調整機制

100、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作業場所空氣中( ABCD )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

A、一氧化碳 B、苯胺 C、氯乙烯 D、環氧乙烷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知識競賽試題 篇四

一、單選題

第一題

生育保險的宗旨是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 )等待遇,保障女職工的基本生活,幫助她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A、有薪假期、醫療服務、生育津貼 B、產假、流產假、生育津貼

C、特殊保護、帶薪休假、崗位保留 D、產假、流產假、哺乳假

第二題

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 ),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A、檢舉、舉報、申訴 B、檢舉、舉報、起訴

C、投訴、舉報、申訴 D、舉報、檢舉、投訴

第三題

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 )的工資報酬。

A、百分之一百五十 B、百分之二百

C、百分之二百五十 D、百分之三百

第四題

女職工禁忌從事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 )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A、重 B、第二級 C、第三級 D、第四級

第五題

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宗旨是保護女職工免受職業病危害,尤其是保護女性( )時期的健康,保證勞動力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A、孕產 B、生理特殊 C、工作 D、勞動

第六題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 )。

A、病假 B、事假 C、年休假 D、勞動時間

第七題

對懷孕( )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A、3個月 B、4個月 C、6個月 D、7個月

二、多選題

第八題

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作業場所空氣中( )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

A、一氧化碳 B、苯胺 C、氯乙烯 D、環氧乙烷

第九題

孕婦不可以從事下列工作( )。

A、水產養殖 B、鍛造 C、打風鑽 D、紡紗

第十題

( )屬於我國女職工應享有的人身權利範疇。

A、文化教育權 B、名譽權 C、隱私權 D、人格尊嚴權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解答 篇五

問:《規定》與1988年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相比,作了哪些完善?

答:爲了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規定》主要從3個方面對《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作了完善:一是調整了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二是規範了產假假期和產假待遇;三是調整了監督管理體制。

問:《規定》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作了哪些調整?

答:現行《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是原勞動部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制定的。《規定》將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放在附錄加以列示,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作了調整:一是爲突出孕期和哺乳期的保護,擴大了孕期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二是考慮到《勞動法》僅規定經期、孕期、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刪去了已婚待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三是爲平衡女職工勞動保護與婦女就業的關係,縮小了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問:《規定》對產假假期作了哪些規範?

答:《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的女職工產假爲90天,《勞動法》規定爲“不少於90天”。根據徵求意見的情況,從有利於女職工身體恢復和母乳餵養的角度,《規定》參照國際勞工組織有關公約關於“婦女須有權享受不少於14周的產假”的規定,將生育產假假期延長至14周(即98天)。

對女職工流產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僅原則規定“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實踐中各用人單位掌握的休假時間長短不一。爲保障流產女職工的權益,《規定》參照原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中關於流產假的檔次劃分,明確了流產產假,規定: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6周)產假。

問:《規定》對產假待遇作了哪些規範?

答:根據《社會保險法》,參考《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以及各地生育保險規定,《規定》對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和未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的產假期間待遇和相關費用支出分別作了規定。關於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關於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知識競賽試題 篇六

一、單選題

第一題

( )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A、工會、婦女組織 B、衛生行政部門 C、婦女組織 D、工會

第二題

對哺乳未滿( )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A、6個月 B、9個月 C、1週歲 D、18個月

第三題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經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自(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19號令公佈之日起施行。

A、4月28日 B、5月1日 C、5月28日 D、4月30日

第四題

女職工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應允許有( )周時間逐漸恢復原工作量。

A、1 B、1至2 C、2 D、2至3

第五題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

A、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B、解除勞動合同 C、解除聘用合同

第六題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採取措施改善女職工()條件。

A、工作 B、休息休假 C、勞動安全衛生 D、收入

第七題

女職工生育享受( )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A、56 B、90 C、98 D、120

二、多選題

第八題

( )屬於《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規範的女職工特殊勞動權益保護

A、經期勞動保護 B、孕產期勞動保護

C、哺乳期勞動保護 D、更年期保護

第九題

女職工不可以從事的工種或作業有:( )。

A、修建地鐵 B、製藥企業化驗員 C、井下采礦 D、露天煤礦作業

第十題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

A、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B、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C、女職工產前檢查

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篇七

(一)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冷水作業;

(二)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低溫作業;

(三)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四)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高處作業。

相關鏈接 篇八

一、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一)礦山井下作業;

(二)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三)每小時負重6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公斤的作業,或者間斷負重、每次負重超過25公斤的作業。

二、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一)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冷水作業;

(二)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低溫作業;

(三)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四)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高處作業。

三、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一)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

(二)從事抗癌藥物、己烯雌酚生產,接觸麻醉劑氣體等的作業;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質的操作,核事故與放射事故的應急處置;

(四)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高處作業;

(五)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冷水作業;

(六)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低溫作業;

(七)高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八)噪聲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九)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十)在密閉空間、高壓室作業或者潛水作業,伴有強烈振動的作業,或者需要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

四、女職工在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一)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第一項、第三項、第九項;

(二)作業場所空氣中錳、氟、溴、甲醇、有機磷化合物、有機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