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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爲維護食品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確保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容器,並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二、保持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孽生。有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措施。

三、保持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與外相通的。下水道或其他洞口安裝防鼠鐵絲網或鐵柵),無積水。

四、保持營業場所整潔、無積灰,牆壁及天花板無黴斑,無脫落。

五、店面周圍25米內無坑式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並保持通風、防黴、防潮。

六、建立廢棄物處置臺賬,詳細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向監督部門報告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二

一、超市開辦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入場經營的食品及其供貨者執行查驗制度。

二、超市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質檢報告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三、經查驗供貨者的證照等手續齊全,准予入場的,超市建立供貨者檔案,將供貨者的證、照等證明文件複印件按照“一戶一檔”或者“一品一檔”的要求備案。

四、超市須建立進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供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五、超市開辦者設立分支機構,且分支機構所經營的食品由超市總部採取統一配送方式經營的,可由超市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做好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但需將備案資料複印件留存於分支機構,或採用電子臺帳聯網備查。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三

一、餐飲具洗滌消毒保潔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安裝“除殘渣→鹼水洗→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衝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乾淨,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着物,及時放入保潔櫃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的標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二、食品的衛生管理:

1、食品出廠前,公司營銷員應按有關規定索取或查閱檢驗合格證是否真實、準確、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術人員應現場檢查、覈對食品檢驗合格證與食品的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無污染或變質。若發現食品與證件不符,應不予出售。

3、食品在儲存時應有防蠅、防鼠措施,並定期檢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車間負責人爲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並經常進行衛生檢查。

麪點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爲規範餐飲服務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淨,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乾淨,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檯、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誌並分開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並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於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應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儘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後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操作檯、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設備清洗乾淨,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鏽、板不黴、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八、在專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內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烹調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爲規範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裏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覆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範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後,由專人專櫃保存。

四、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後及時冷藏,並標註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製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加工後再次銷售。

六、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後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後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竈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乾淨。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淨。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竈上、竈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