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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品管理制度(多篇)

樣品管理制度(多篇)

樣品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節 樣品的標識

第一條 收樣員負責對各種樣品統一流水編號,加貼樣品標識卡,表明其不同的檢測狀態,樣品標識須註明'樣品編號'和'樣品狀態','樣品狀態'分別爲'待檢'、'在檢'、'已檢'、'留樣'四種。樣品標識具有唯一性。

第二節 樣品的製備

第二條 樣品需要製備時,檢測人員應嚴格按相應規範、標準的要求進行操作。

第三節 樣品的保護

第三條 當樣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需採取保護措施時,則檢測人員應根據有關規定採取相應保護措施,以保證試驗檢測結果的可靠性。

第四節 樣品的儲存

第四條 樣品應存放在適宜的場所,樣品室配備相應的設施,樣品分類存放、防止火災、丟失、變質、損壞和混淆的發生。如發生樣品損壞、丟失等情況應及時調查原因,並做出相應處理。

第五條 對儲存有特定要求的樣品(如標養室對溫度、溼度的要求),應嚴格控制環境條件,管理人員應按規範要求調整檢查並記錄控制狀況。

第六條 對易燃、有毒標誌。的危險樣品應隔離存放,並明顯。

第七條 貴重樣品存放指定地點,採取防護措施。

第八條 存放樣品應標識清楚、帳物一致。

第五節 樣品的處理

第九條 檢測完畢無留樣要求的樣品,檢測人員應及時清理出現場,堆放到指定樣品遺棄區域。

第十條 需留樣樣品應移交樣品管理員進行登記併入留樣室保存,留樣期按相應規範要求決定。

第十一條 對檢測過程中出現異常結果的樣品,經質量負責人批准後留樣處理,留樣期滿,按6個月爲銷燬樣品的週期,由主任和質量負責人共同銷燬,並有樣品銷燬記錄。有毒和易燃易爆樣品應交保衛部門處理。

樣品管理制度 篇二

(1)需對每件樣品進行登記,內容包括委託單位名稱、樣品數量、樣品名稱、取樣地點、試驗項目、登記日期、送樣人、接收人。

(2)試驗人員在登記樣品時,就應根據其試驗項目,來初步判斷樣品數量是否滿足要求。

(3)登記單應放在樣品的醒目位置,樣品擺放應有序。

(4)每種樣品儘可能一次取出,如需要分批做試驗,應考慮每次取樣是否有代表性。

(5)試驗完畢後,有特殊需要的樣品應留樣備查,如無特殊需要,應將剩餘樣品清理掉。

樣品管理制度 篇三

一、客戶索取樣品,原則上要按同產品銷售價格收取費用,收費樣品按“產品銷售管理規定”執行。

二、無償提供樣品按如下程序辦理:

1、由市場營銷部開具“紗布取樣、出門審批單”,一式三份(留存一份、生產部一份、出門證一份)。

2、“審批單”要逐項填寫完整,規格欄內註明樣品的大小和數量(大小分爲整紗、半紗和小紗),由部門領導簽字,經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3、紗樣標準:整紗爲出口標準紗計重1.9公斤,半紗計重0.8公斤,小紗爲兩個管紗的容量計重0.12公斤。

4、經辦人憑有效取樣“審批單”到生產部索取樣品。

5、車間建樣品登記臺帳,明確取樣品種、數量、樣品規格,並由取樣人簽字,月底由生產部彙總取樣數量,並與車間臺帳覈對無誤後報財務部,辦理出庫銷售手續。

6、門衛憑手續完備的取樣審批單,並認真核對檢查後放行。

7、屬非在機生產品種,需到倉庫取樣時,由生產部通知車間辦理退庫手續,再取樣,同時由司庫員做好登記記錄。

8、同時,市場營銷部根據入庫數量填寫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後辦理出庫手續,財務部按領用單記入銷售費用,同時作銷售處理。

樣品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樣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將直接影響檢測結果的準確度,因此必須對樣品的取樣、貯存(4度冰箱)(-20℃冰箱)、識別以及樣品的處置等各個環節實施有效的控制,確保檢驗結果準確、可靠,並做好樣品的保密與安全工作。

2.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樣品的取樣、流轉、貯存、處置、識別等管理。

3.職責

①質量檢測中心負責分析測試實驗室樣品管理。

②實驗室樣品技術管理人員負責按照樣品取樣的程序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取樣,並記錄取樣接收時樣品狀態,做好樣品的標識以及樣品貯存、流轉、處置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③實驗室檢測人員接收到樣品後應對製備、測試、傳遞過程中的樣品加以防護。

④實驗室樣品技術管理人員負責對檢測室樣品管理情況進行督查,質量控制主管對樣品管理承擔管理職責。

4.樣品的取樣

①取樣人員應根據取樣頻次到指定地點按時取樣,取樣人應對樣品在運輸過程中的防護負責,保證樣品的完整性。

②當有突發情況,另時需要取樣分析時,由相關樣品管理人員進行驗收登記。

③實驗室樣品管理人員接收樣品時應記錄樣品狀態,並登記入賬。

④分析人員對樣品是否適合於檢測存有疑問,或品管人員對檢驗結果持懷疑態度,或認爲樣品不符合有關規定要求,或有異常情況時(包括包裝和封籤),必須進行再次取樣分析。

5.樣品的識別

①樣品的識別包括不同樣品的區分識別和樣品不同試驗狀態下的識別。

②樣品區分標識,貼在樣品外包裝上,標識內容包括檢驗樣品編號、分析項目、註明採樣時間和日期。

③樣品在不同的試驗狀態,或樣品的接收、流轉、貯存處置等階段,應根據樣品的不同特點和不同要求,做好標識的轉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樣品識別號,保證各分析室內樣品編號方式的唯一性,保證樣品分析結果的可追溯。

④實驗室應根據專業要求,在相關的作業指導書中,對樣品標識 轉移方式和如何保證樣品識別的唯一性和有效性,做出明確規定。

6.樣品的貯存

①質量檢測中心應有專門且適宜的樣品貯存場所,配備樣品間及樣品櫃(架)。樣品間由專人負責,限制出入。樣品應分類存放,標識清楚,做到賬物一致。樣品貯存環境應安全、無腐蝕、清潔乾燥且通風良好。

②對要求在特定環境條件下貯存的樣品,應嚴格控制環境條件,環境條件應定期加以記錄。

樣品管理制度 篇五

一、取樣人員或外來委託人員將樣品送至實驗室時均應填寫試驗委託單,試驗樣品管理員在接收樣品時,應查看樣品狀態,如樣品的外觀、包裝、規格、型號等級等,並清點樣品,認真檢查樣品及其附件資料的完整性,檢查樣品的性質和狀態是否適宜於所檢項目。

二、樣品管理員在接收和確認樣品後,按規定編號並作好標識,登記後放入樣品室或交與相關試驗檢測組。

三、樣品室要有專人負責,限制出入,確保樣品安全。樣品應分類存放,標識清楚,做到帳物一致;樣品丟失或混淆不清必須追查原因,按責任事故處理。

四、樣品儲存環境應安全、無腐蝕,清潔;水泥樣品應儲存於帶有橡膠密封圈的。專用鐵桶內。

五、破壞性檢測項目一般不保留試驗後樣品,若檢驗方法有規定或委託方有要求時例外;非破壞性檢測項目留存樣品在該項目檢測報告放出7天后,若委託方沒有異議當廢物處理。

六、已檢驗過的樣品,檢測人員應在樣品標識卡或其包裝袋上寫上“已檢”字樣和檢測時間。

七、丟失樣品應按質量事故處理。

八、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以防樣品的損壞。

樣品管理制度 篇六

一、實施目的:

爲對樣品進行規範管理、及時掌握目標客戶的訂單情況,提高工作效率,爭取更好的'銷售業績。

二、文件名稱:

樣品管理流程。

三、實施範圍:

公司總部各關聯部門及旗下各關聯分公司。

四、適應人員:

與銷售業務流程相關的部門和人員。

五、實施時間:

自本方案簽發之日起實施。

六、實施規定:

1、pm主導樣品管理的整個環節;

2、銷售人員在整個樣品管理環節中如有異議,向tm反映。

七、實施流程

1、銷售人員填寫《樣品申請單》(見附件1);

2、將填寫好的《樣品申請單》作爲附件發送給相關pm,抄送給各tm、相關商務助理、審單員,郵件主題爲“樣品申請—客戶名稱—料號”;

3、pm審覈,回覆郵件給銷售人員並抄送給相關人員(含fae);

4、pm審覈通過後,銷售人員將樣品發給客戶;

5、銷售人員必須在一個月內將客戶測樣情況反饋給pm;

6、pm主導跟蹤樣品情況(將客戶測樣情況每週更新一次),tm協助;

7、如客戶樣品測試通過,由銷售人員負責將客戶量產等情況反饋至pm和fae;

8、如客戶樣品測試沒有通過,或者一個月內無反饋,pm通知fae,抄送給各部門經理、商務助理等相關人員;

9、fae介入;

10、fae在半個月內提交失效模式報告;

11、pm作出決策。

樣品管理制度 篇七

根據本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關的工程建設法律法規的要求,爲保證本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符合設計和使用要求,避免施工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合同糾紛,同時爲工程結算審計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辦法,以利於現場材料、設備管理。

1、封樣範圍

適用於施工過程中各專業工程所使用的建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設備等封樣管理作業工作。

2、樣品室

樣品室爲經監理、業主認可並由總包方負責建立的場所。

2.1樣品室門上應張貼與辦公區相統一的標牌;

2.2樣品室應防潮、通風確保樣品不受到天氣、環境的影響而破損、變質;

2.3樣品室應配置簡潔美觀便於存放樣品的貨架和展示桌;

2.4樣品室應有相應的防盜設施並安裝專門的監控裝置;

2.5樣品室由業主方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3、封樣程序

3.1承包人應在採購材料或工程設備且用於工程之前至少28天,向監理、業主提交樣品並附上必要的說明書、證書、出廠報告性能介紹、使用說明等相關資料以供業主、監理單位、跟蹤審計單位確認。

3.2得到批准後,對符合技術標準的材料樣品貼上有編號的封樣標籤作爲封樣件;籤認《建築材料樣品封樣確認會簽單》(附件一),並將封好樣品存放到樣品封樣庫房。

3.3業主對已經辦理完封樣手續的建築材料樣品實物和配件以及相應的技術資料、檢測報告、合格證書、服務承諾書等文件,實行庫房存放封樣與資料備案,並建立封樣管理臺帳。材料樣品庫房必須按專業分類封樣存放、碼放整齊,《建築材料樣品封樣確認會簽單》應與所標識的材料樣品實物連接牢固,便於查找。

4、產品驗收

當建築材料進場使用前,監理人員應依據已經封樣備案的建築材料樣品實物和配件以及相應的技術資料、檢測報告、合格證書、服務承諾書等文件,對採購進場的建築材料與封樣樣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的符合性驗證驗收。

樣品管理制度 篇八

(1)樣品保管室指定專人負責。

(2)試樣的採集,不同材料不同的要求,應按照相關試驗規程規定現行取樣。

(3)取樣人員應認真填寫樣品的名稱、規格、使用部位、產地及送樣日期、數量是否符合取樣數量。

(4)保管員必須對取樣的材料編號登記,在標籤上著註明材料名稱產地、使用部位、里程樁號、送樣日期、送樣人。

(5)樣品應列架分類管理,未檢,已檢應有明顯標誌,不同單位取樣的樣品應有區分的標誌,分開存樣。

(6)樣品保管員應將環境條件符合該樣品的儲存要求,不使樣品變質和損壞,不使其降低或喪失性能。

(7)試樣在存放期間應免受風吹,日曬,雨淋。

(8)樣品的檢後處理及備用的樣品的處理應按照有關規定存放。

(9)做好樣品室的防火及防盜工作。

(10)破壞性檢測後的樣品,確認試樣方法,檢測儀器,檢測環境,檢測結果無誤後,才準撤離試驗現場。

樣品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爲加強公司對樣品領用的管理,規範和約束樣品的領用工作,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樣品發放的一般程序,及具體領用樣品所必須履行的手續。本標準適用於樣品灌裝和領用的全體人員。

3、職責

3.1銷售總監負責大樣品發樣的審批工作;

3.2區域經理負責樣品發樣的審批及大樣的初審;

3.3業務代表/部門對所領用樣品及所造成的後果負責;

3.4銷售管理部負責樣品發樣的日常管理工作

3.5儲運部負責樣品的灌注和發送

4、管理要求

4.1凡是要求領用樣品的人員/部門,必須向銷售管理部申領並填寫《樣品需求單》(見附表一)。

4.1.1必須註明所需樣品的`單位名稱、接收部門、接收人等。

4.1.2寫明所需樣品的型號、數量、填單人的簽名(如遇業務代表或工程師出差在外,應由銷售內勤填單,並代簽名)、日期等。

4.1.3自帶樣品也需填寫。

4.2對於新建業務的單位,需提供該客戶的詳細資料。

4.2.1基本資料:單位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電子信箱、聯繫人、部門、職務等;

4.2.2客戶介紹:公司簡介、主營業務、品牌產品、銷售規模、發展方向等;

4.2.3產品分析:客戶目前香精的使用情況、新產品開發的動向、該樣品對於客戶的前景預期等;

4.2.4其他:如客戶的配合程度、需求的緊迫性、客情關係描述等。

4.3新產品發樣

4.3.1第一次發放樣必須憑總工程師簽發的產品開發單,由銷管部登記(開發人、產品型號、品質、發樣日期)後,纔可發樣。

4.3.2需限制發樣的新產品,憑總經理簽字的書面工作聯繫單辦理。

4.4審批

4.4.1樣品淨含量需要30g/瓶裝或需要一個樣品灌裝100g(不含100g)以上者,需報經銷售總監批准。

4.4.2新產品需要發樣品,先填寫新樣品發樣單(附表2),報區域經理初審,報銷售總監批准。

4.5灌注和發送

4.5.1儲運部樣品間工作人員負責樣品的灌注(一個工作日完成,如需延長時間,向銷管部申請確認),並協助發樣。

4.5.2根據《樣品需求單》灌樣,並注意查看產品批號和品質。樣品品質須符合質量要求,標籤打印正確、粘貼整潔。

4.5.3協助銷售管理部做好樣品的發放工作(隨貨或快寄)。並將樣品清單放入樣品箱內。

4.5.4每天將當日所灌裝的樣品分單位輸入電腦,供銷售管理部進行統計、分析。

4.6日常管理

4.6.1新產品、100g以上的大樣以及客戶試驗性樣品,原領用樣品的人員(部門)須每週反饋一次信息給銷售管理部,直至得到客戶使用結果爲止。

4.6.2樣品間工作人員要保持樣桶整潔、存放有序

4.6.3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樣品灌裝間灌取樣品或打印樣品標籤。

4.6.4領用樣品的人員(部門)未能按照上述規定執行的,儲運部樣品間及銷售管理部有權拒絕灌樣和發樣。

4.6.5已進入公司淘汰產品目錄的產品,一律不得發樣,樣品間工作人員應及時將樣桶從貨架上清離。

4.6.6樣品重新生產,由車間領用人員登記簽字。返還樣品間做樣品用時,須進行錄入登記。

4.6.7樣品間工作人員如發現樣品質量變異,可先提請檢驗室檢驗,如確定變異,則須填寫報損表,報生產副總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