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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創業學院《大學生創業基礎》課程過程性考覈方案

創新創業學院《大學生創業基礎》課程過程性考覈方案

創新創業學院《大學生創業基礎》課程過程性考覈方案

爲進一步規範過程性考覈,加強教學環節把控,提高教學質量,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大學生創業基礎》課程過程性考覈方案如下:

一、實施時間和適用範圍

自2019-2020學年起,全校本科、專科所有專業課程均實施過程性考覈。

二、課程考覈要求

1. 建立以過程性考覈爲主的學生平時學習考覈評價制度,學生修讀課程成績由過程性考覈成績(平時成績)和期末成績綜合評定,每學期成績=過程性考覈40%+期末成績60%。

2. 加大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力度,積極開展探究式、啓發式、互動式、研討式、混合式等教學方式,提高課堂教學效果。

三、考覈形式和內容

1.過程考覈:

(1)日常考勤(5%):日常考勤5次。學生出勤次數,遲到、早退和曠課的情況;

(2)課堂表現(5 %):學生主動參與課堂練習、討論,創造性地提出問題的能力 ;

(3)隨堂測試情況(20 %):隨堂測試2次,各佔10 %。學生隨堂測試提交次數及完成質量;

(4)期會考覈情況(10 %):期會考覈1次。考覈內容爲商業模式畫布的完成。考覈學生掌握課程的情況;

2.期末考覈:

(1)創業計劃書與項目路演(40%):由學生自行組隊,原則上8-10人/組。考覈學生對課堂教學內容的掌握和理解,是否掌握了課程的基礎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基本方法,並將其運用到撰寫創業計劃書和項目路演中。

(2)課程體會(20%):由每位學生獨立完成。考覈學生對課程教學內容的理解與思考。

四、相關說明

本課程過程性考覈實施細則由教師根據課程教學大綱要求制定,結合課程特點與教學實際情況,考覈形式(課堂作業形式)、考覈要求、評分標準與評分權重應在第一次課程開始時向學生公佈,教師應按照課程過程性考覈實施細則與教學內容佈置考覈內容,督促學生按時參與考覈,並客觀、準確、公正地評定成績,登記成績。課程結束後,教師按過程性考覈成績與期末考覈成績計算學生修讀該課程總成績,按時提交成績。

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教研室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