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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校食堂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食堂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 爲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校長爲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主管校領導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 後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 學校保衛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五條 學校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條 學校食堂應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飲食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七條 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並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 對於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按照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檢查,或檢查次數、糾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出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3.不主動配合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爲的;

4.未及時傳達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員工未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考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配合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食堂有違反規定的行爲而不予以及時糾正、制止的;

3.不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未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採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責任:

1.餐飲服務許可證不及時更換的;

2.員工上崗不持有效健康證的;

3.食堂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及時上報主管部門的;

4.未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測驗、考覈的;

5.不按照食品衛生法及衛生“五四”要求進行驗收、加工、生產、銷售的;

6.用不正當手段私自購買食品的;

7.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重大影響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員的責任:

1.對食品驗收不把關造成不良後果的;

2.對庫存食物不檢查造成積壓或過期、變質的;

3.讓食堂使用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廚師、服務員的責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2.發現食品原料有問題不上報經理或主管部門,造成不良後果的;

3.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4.未辦理健康證上崗的。

第十條責任及處分

(一)處分原則

1.由於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損害或不良後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以下處分,並責令該飲食部門停止生產、經營,銷燬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不良後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僞造餐飲服務許可證和未取得健康證明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分別給予警告、取締其在校內的一切經營活動。

(二)處分種類

學校在編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應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食堂外聘的單位和個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 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總務處、校長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總務處負責解釋。

食堂規章制度 篇二

1、食堂經營者全面負責食堂管理工作,供應全院職工和住院病人的飲食,虛心聽取羣衆意見,不斷提高烹飪技術和服務質量。

2、樹立全心全意爲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做到飯熟菜香,味美可口,飯菜定量,食品足稱,平等待人。

3、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要求,注重食堂衛生流程,做好衛生工作。禁止供應黴爛變質的食物,嚴格執行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生食與熟食、食品與雜物相隔離、天然冰與食物相隔離,用具使用後應洗淨消毒,嚴防傳染病的傳播和食物中毒。

4、按營養護士和病區的需求,保質保量製作各種特殊飲食,堅持做好訂餐和送餐工作,爲病人提供優質服務。

5、做好食堂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合格證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6、搞好環境衛生,保持整潔,嚴防四害,做到分工負責。

7、注意節約糧、煤、水、電、氣,注重生產安全防範。。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嚴禁隨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管理人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8、加強內部管理,團結協作,嚴格執行各類規章制度,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三

爲加強對各公司司機及押運員的就餐管理,同時爲更好地服務於司機及押運員,及時準確地掌握司機及押運員的就餐人數,避免食堂飯菜的過剩和不足現象,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報餐相關事宜:

1、自本制度下發執行之日起,凡要在我母站食堂就餐的司機及押運員必須按照本管理辦法提前將就餐信息報至母站調度處;

2、報餐時間:每日上午10:30前報午餐;每日下午16:30前報晚餐;

3、就餐信息包括:牽引車牌照號碼及就餐人員的姓名;

4、母站調度電話:

5、母站調度每日上午11:00及下午17:00將司機及押運員的報餐信息統計填表後送至食堂廚師處;

二、關於就餐費用的收取

若司機或押運員報餐後未就餐而給母站造成浪費的,我母站將採取如下措施:

①報餐即收取費用,無論是否就餐;若報餐後未就餐並拒絕支付費用的,我母站將通過與司機或押運員所在公司進行協商解決;

②若上述措施無法解決的,我母站將拒絕爲該司機或押運員提供就餐並同時拒絕爲該車輛的司機及押運員提供就餐。

三、本管理辦法自20xx年5月1日生效執行,若有未完善處另行修改。

食堂的管理制度 學校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篇四

1、食堂管理員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的分工安排。(消毒情況有表格記錄)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嚴格執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須在專用水池內進行。

4、蒸汽消毒時,保持溫度100攝氏度,作用10分鐘以上。

5、採用含氯製劑消毒時,使用有效氯濃度爲250mg/L,作用5分鐘以上,消毒時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須全部浸沒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劑必須是取得衛生許可的產品。

7、消毒後的餐具、工用具應儲存在專用的密閉保潔櫃中備用。保潔櫃應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8、保潔櫃不得置放其他雜物或私人物品。

食堂管理制度 篇五

一、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並逐級將管理責任落實到主管領導以及具體管理人員。

二、學校發生食品衛生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學校全校通報批評,並追究分管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1、發生食品中毒事故,除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對負責管理責任的人員應當追究管理責任。

2、未設立在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的。

3、未建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的。

4、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超範圍經營的。

5、食堂從業人員有未取得健康證或存在影響食品衛生病症的,以及未經培訓考覈合格上崗的。

6、違反教育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之規定的。

7、對衛生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未按要求及時進行整改的。

8、瞞報、遲報、漏報食品中毒事故,或沒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組織搶救工作致使食品中毒事態擴大的。

9、未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食品中毒調查或未保留現場的。

10、因管理不善,造成食物變質、變味及非正常損耗的。

11、食品驗收把關不嚴,造成危害或經濟損失的。

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篇六

爲了加強公司食堂就餐管理,保證員工就餐質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就餐時間

1、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

2、就餐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食堂就餐,超過時間自行負責解決。

3、如因工作需要推遲就餐時間,應由部門負責人提前通知辦公室,以便食堂做好相應準備。

二、伙食費用

1、伙食費統一標準,暫定爲公司員工每人4元/餐(員工承擔2元/餐,公司補貼2元/餐),開壹餐,每人扣生活費50元/月,開全兩餐,每人扣生活費100元/月。開壹餐,每人每月扣生活費50元,開全兩餐,每人每月扣生活費100元開壹餐,每人每月扣生活費50元,開全兩餐,每人每月扣生活費100元

2、各部門因業務需要臨時有客戶在公司食堂就餐的,由部門負責人到辦公室登記。

三、用餐管理

1、在食堂就餐人員一律服務食堂管理和監督,愛護公物、講究道德。

2、就餐餐具公司統一發放,就餐員工每人一套(鋼盤2個,鋼飯叉1個),自行保管,餐具如有遺失需交10元/個餐具費。

3、就餐人員要做到文明就餐,自覺排隊打飯菜,不準幫忙代打、擁擠、插隊,如發現有違者給予處罰10元/次。

4、飯堂就餐不準赤臂,必須穿着整齊,不準大聲喧譁,不準隨地吐痰,違者罰款10元/次。

5、剩餘飯菜不得隨意倒在桌上、地上或水溝裏,必須倒入指定地點,違者罰款10元/次。

6、用餐後要清理桌面上的飯菜,請自覺倒入指定的桶內。如有違者罰款10元/次。

7、所有就餐人員一律不準在食堂以外的地方就餐,如有違反罰款10元/次。

對食堂的飯菜質量和食堂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有意見者,可向辦公室協商解決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員發生矛盾而爭吵、打架。否則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罰和開除處理。

學校食堂管理制度 篇七

一、倉庫:

1、定型包裝食品按類別品種上架,堆放整齊,食品與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進出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二、竈面:

1、每日炒菜結束後,作料桶加蓋,工器具放置有序

2、竈面周圍牆磚保持清潔,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工作間:

1、蒸飯板,消毒箱,淘蘿蔔,蒸飯工作臺,水池等用品整潔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鐘以上),保持地面清潔

四、餐廳:

1、餐廳內做到四無:無鼠,無蟑螂,無蛛網,無寄生蟲。

2、做到餐廳內桌椅,地面,門窗整潔、地面無垃圾,無積灰,無痰跡。

五、個人衛生:

1、個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場所抽菸,不許對食品打噴嚏,不許戴耳環,戒指

2、開始工作前,上廁所後,處理被污染物後從事與食品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操作期間應經常洗手、制度執行責任人:後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