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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規範學生黨員發展工作程序的規定

關於規範學生黨員發展工作程序的規定

關於規範學生黨員發展工作程序的規定

黨員發展工作是黨建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對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進一步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爲進一步嚴格黨員發展工作程序,做好新形勢下的黨員發展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要求,特作如下規定:

一、發展黨員工作的總體要求

1、以鄧小平黨的建設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針,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要求和“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突出時代特點,以提高質量爲目標,擴大民主,嚴格程序,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

2、發展黨員必須堅持《黨章》規定的標準和條件。要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把那些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並得到黨員、羣衆公認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注重在青年中發展黨員。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3、各黨支部每年要根據學校黨委的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和自身實際,分析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和發展學生黨員工作情況,制定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和發展學生黨員工作計劃,每年十二月中旬將下年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和發展學生黨員計劃報黨委辦公室。制定計劃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防止分指標,卡比例的做法,要求每年的五月底前做好畢業生新黨員的發展工作。

二、發展黨員工作程序

(一)自願提出入黨申請

要求入黨的同志自願向所在黨組織提出正式書面申請,申請主要寫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本人主要表現。入學前已提出入黨申請的,申請時間從申請書註明之日算起,但入學後,需要再次向所在黨組織提出申請。

(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入黨申請人經團組織“推優”後(工作程序見《關於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的工作制度》),由黨支部召開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召開支部大會)根據推薦情況以及申請人的平時表現,研究確定入黨積極分子人選。黨支部填寫《入黨積極分子情況登記表》報黨委辦公室備案,並通知入黨積極分子本人。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指導其填寫《入黨培養對象考察登記表》,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

(三)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

1、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

(1)各黨支部根據情況可聯合或單獨舉辦業餘黨校培訓班,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章學習及黨的基本知識的培訓,學習期滿由黨委辦公室出題進行結業考試,對考試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沒有經過培訓或結業考試不合格的,不能列入發展對象)。

(2)黨支部要向入黨積極分子交任務、壓擔子,組織他們參加各種活動,在實踐中鍛鍊和培養。

2、對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

(1)考察期必須在一年以上,自黨支部確定其爲入黨積極分子之日算起。

(2)積極分子要定期向培養聯繫人交書面思想彙報,聯繫人、黨支部要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鑑定,將考察情況記入《入黨培養對象考察登記表》(填寫考察意見時,要真實、具體、準確,既要有優點,也要寫出缺點)。

(3)在中學期間已經是積極分子的,各黨支部可以繼續培養教育,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

(四)確定重點發展對象和預備黨員的接收

1、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黨支部指派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召開座談會(8—10人),聽取黨內外羣衆對擬重點發展對象的反映。

(1)座談會黨外羣衆一般不少於6人。

(2)座談會應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準備將其列爲重點發展對象之前召開。

(3)記錄人要真實記錄黨內外羣衆反映的情況並逐一記錄談話意見,將座談會原始記錄歸入其檔案中。

2、通知擬重點發展對象撰寫入黨自傳材料。入黨自傳材料是申請入黨的同志爲了讓黨支部瞭解自己的成長過程、學習和工作的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成員的政治情況而向黨支部遞交的介紹自己的材料。

  3、對擬重點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4、打印擬重點發展對象入學以來的學習成績單並註明班級排名情況(考試成績有不及格現象不列入考察範圍)。

5、整理擬重點發展對象的相關材料,包括入黨申請書、《推優表》、思想彙報、個人自傳、黨校結業證書、成績證明材料、座談會記錄、政審外調函、《入黨培養對象考察登記表》等。

6、對擬重點發展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方法見《中共河北地質職工大學委員會發展黨員公示制實施辦法》。

7、黨支部審閱材料並結合公示情況,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後,認爲可以確定爲重點發展對象的,應及時向黨委報告意見,填寫《發展黨員預審登記表》,同時附送擬重點發展對象預審材料,報送黨委同意。

(1)教工的預審材料主要包括:入黨申請書、教職工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對象審批表、個人自傳、思想彙報、黨校結業證書、羣衆座談會記錄、政審材料、《入黨培養對象考察登記表》。

(2)學生的預審材料主要包括:入黨申請書、《推優表》、思想彙報、個人自傳、黨校結業證書、成績證明材料、座談會記錄、政審外調函、《入黨培養對象考察登記表》。

  8、學校黨委對擬重點發展對象預審通過,同意確定爲重點發展對象,方可下發《入黨志願書》。

  9、確定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由兩名正式黨員擔任,一般由培養聯繫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

其主要任務是:(1)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認真瞭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學習情況、工作表現、個人經歷等,如實向黨支部彙報。(2)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志願書》,並認真填寫自己的介紹意見。(3)向支部大會負責任的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4)被介紹人被接收成爲預備黨員以後,繼續對其進行考察、教育、培養。

  10、填寫《入黨志願書》。《入黨志願書》應由申請人本人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地逐項填寫。填寫要用鋼筆或毛筆,字跡要清楚,不允許隨意塗改。志願書中“入黨志願”一欄的主要內容應結合自己的實際思想和表現,着重填寫對黨的性質、綱領、指導思想、路線等的認識和理解,自己入黨的動機和目的,主要優缺點,以及表明能否被批准入黨的態度。

  11、支委會審查。支委會要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願書》及有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查,認爲合格後,即提交支部大會進行討論。

  12、召開支部大會。

程序:(1)申請入黨人彙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現實表現以及向黨組織說明的其他問題;(2)介紹人介紹入黨人的主要情況,並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3)支委會報告對申請入黨人審查情況;(4)與會黨員充分發表意見,對申請入黨人能否入黨進行討論,並由申請人表示自己對大會所提意見的態度及今後的決心;(5)採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注意事項:(1)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達到應到會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2)申請入黨人及其入黨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3)預備黨員應參加支部大會,但無表決權。(4)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13、支部決議形成後,要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和表決情況(黨員應到數、實到數、有表決權數、同意數、反對數和棄權數)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連同發展對象材料報黨委審批。同時黨支部填寫《新發展黨員簡明情況登記表》報黨委辦公室備案。

14、指派專人與發展對象談話。黨委接到黨支部報的發展對象材料後,應指派專人(一般由黨委委員)與發展對象談話,並將談話人的意見如實填寫到《入黨志願書》中。

15、預備黨員的審批。黨委審批要及時,必須在黨支部上報的接受預備黨員決議三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黨委審批要堅持集體討論,不得采用傳閱材料的辦法審批。審批後,黨支部要及時通知本人並在支部大會上宣佈。黨支部應將黨委批准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活動,告訴其交納黨費的時間、規定等。預備黨員的入黨材料,由其所屬黨支部負責保管。

16、入黨宣誓。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舉行入黨宣誓儀式的時間,應儘可能在黨委批准預備黨員後及時舉行。程序爲:(1)唱國際歌;(2)黨支部書記致詞;(3)新黨員宣誓;(4)黨委代表講話;(5)黨員代表講話;(6)新黨員代表向黨表示決心。

(五)預備黨員的繼續培養、教育和考察

1、預備期爲一年,從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2、黨組織通過聽取本人彙報、個別談心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繼續培養、教育和考察,每半年討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同本人談話。預備黨員要自覺地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經常向黨組織彙報思想和學習、工作情況,每半年要向支部書面彙報思想一次。

(六)預備黨員的轉正

  1、考察合格轉正。程序:(1)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滿前兩週提出書面轉正申請;(2)入黨介紹人提出意見;(3)黨支部徵求黨內外羣衆意見;(4)支委會審查;(5)對將要轉正的預備黨員進行公示;(6)公示無異議後,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同時上報《黨員轉正情況登記表》黨委辦公室備案;(7)學校黨委審批。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內審批,並通知報批的黨支部。

2、考察不合格,延長預備期。對預備期滿後不完全具備條件或犯有一定的錯誤,但還沒有完全喪失預備黨員條件,並且本人決心努力改正錯誤的,可延長預備期,延長時間爲半年至一年(限一次)。延長預備期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作出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報學校黨委審批。延長預備期期滿後,由黨支部根據其是否具備黨員條件作出轉爲正式黨員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決議並報學校黨委審批。  

  3、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對在預備期內不能履行黨員義務,確定不具備黨員條件或犯有嚴重錯誤或延長預備期後經過教育考察已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通過,支部大會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報學校黨委審批。

  4、黨員的黨齡自預備期滿之日算起。

  5、黨員材料的歸檔。預備黨員轉正後,黨支部要及時將其材料整理歸入本人檔案。

三、其他

  爲切實保證發展黨員的質量,發展對象爲學生的,在其畢業前一個月不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各黨支部應負責地將他們的各項材料及時轉給接收單位的黨組織。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標籤:學生黨員 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