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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超限超載加強交通安全工作報告

第一篇:治理超限超載加強交通安全工作報告

治理超限超載加強交通安全工作報告

10月8日以來,我們按照市政府關於集中開展治理超限超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安排部署,以創建暢通、有序、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實現“保安全、保暢通”爲工作目標,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從源頭、路面、宣傳、督辦等方面入手,發揚連續作戰、不怕疲勞的工作作風,在全市打響了一場聲勢浩大的聯合治超戰役,取得階段性成效,截止10月23日上午,已累計出動執法車320輛次,執法人員1575人次,共查扣違章車輛587輛次,其中超限超載車輛510輛次,無牌無證經營車輛30輛次,非法改型車輛18輛次,危險品運輸無押運員車輛1輛次,未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車輛21輛次,無從業資格證3輛次,道路運輸證未年審4輛次,強制卸貨7853.63噸,公路超載超限運輸得到有效遏制。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推進治超工作落實

爲切實加強治理超限超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組織領導,市政府專門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市公安局局長任副組長,市府辦、市紀委、市委宣傳部以及交通局、公路局、建設局、財政局、國土局、經信局等相關領導任小組成員的治理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動執法機制,全面加強對治超工作的安排部署、協調保障、督導檢查和考覈考評工作。爲杜絕違規違紀行爲,加強執法工作及執法人員的管理,制定了《聯合執法實施細則》,保障治超工作依法規範運行。公安、交通、公路、城管分別明確了一名領導包靠此項工作,全面落實例會制度,每日及時通報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執法工作推進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爲治超工作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的順利實施提供了健全的組織保障和機制保障。

二、突出重點,嚴格執法,確保治超工作效果

一是嚴稽查。由公安、交通、公路和城管組成的聯合執法隊伍實行三班輪流執勤的執法模式,堅持源頭監管與路面治理相結合,重點治理與長效治理相結合,路面蹲守和流動稽查相結合,三個執法班組,每個執法班組7支執法中隊,每個執法隊配備5名執法人員,在我市區域內實行24小時連續執法,分區域對全市省道、縣道、鄉道和四環路以內道路進行巡迴檢查,高密度、高頻率的的流動稽查,有效防止了違章車輛繞行鄉村道路,保證了治超執法效果。對查處的超限超載行爲的車輛嚴令其消除違章後再進行處罰,對強行闖崗、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爲,及時依法予以嚴懲,以加大對非法業戶的震懾力,對所有違法違規車輛的處理,須按程序處理完畢,再經四部門共同簽章後纔可放行。

二是重配合。在聯合執法過程中,四部門按照聯合執法工作方案要求,嚴格落實職責分工,各司其責、各負其責,各部門之間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尤其是做好分工接茬、職責交叉和政策不明部位的銜接。執法過程中,由公安人員負責對違章車輛進行攔截和執法秩序控制,交通、公路人員將違章車輛押送至附近停車場,並根據具體情況出具處罰文書,消除違章,行使簡易文書的由公安部門出具,省道違章車輛由公路部門出具,縣鄉道路違章由交通部門出具,城區內違章車輛由城管部門出具。

三是強服務。牢固樹立文明執法理念,使用文明執法語言,認真執行執法程序,準確使用法律法規,做到着裝上崗、持證上崗,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把整治行動引向正規化、法制化。深化廉潔執法,公正執法,堅決杜絕藉機亂收費、亂罰款和暴力執法行爲,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同時,成立違章車輛處理室,設在市公路局治超站聯合辦公,一站式處理,有效提高了行政處理效率。

三、加強宣傳,正確引導,營造良好治超氛圍

在治超行動中,我們把輿論宣傳作爲抓好治超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始終貫穿到治超工作的全過程。執法部門和宣傳部門聯手,利用電視臺,日報等媒體,刊發治理超限超載工作宣傳標語和治超公益廣告,與日報社協作,專門開設“四部門聯動,治理超限超載”欄目,每週刊發2期內容,專題報道治超工作,宣傳治超法規和政策,並對超限超載的典型案例以及違法拒不接受檢查、暴力抗法等行爲進行曝光,取得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主流通過大力度的宣傳,營造了濃厚的治超氛圍,形成了羣防羣治的治超大氣候。

第二篇:關於進一步加強超限超載治理的工作方案

關於進一步加強超限超載治理的工作方案

5月8日,市局林局長和陳局長在**調度棗曹線治超工作,對下一步治超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隨後,**縣交通運輸局黨委立即召開了治超工作專題會議,召集交通運輸系統相關科室,特別是對棗曹線治超工作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明確了下一步治超的重點和總體思路。根據市局和縣局黨委的相關要求,特制訂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以保護公路、保障道路完好暢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規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爲目的,治理違法超限運輸按照標本兼治、立足源頭、長效治理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各方聯動的工作機制。

二、目前現狀

近年來,**把治超工作作爲亮點工程來做,取得了明顯的效果,省市領導也對**的治超工作給予了肯定。但對於治超問題仍不能根絕,特別是棗曹線的超限車輛,形成了一種特有的逃避檢查的模式,利用執法人員吃飯等時間逃避檢查。棗曹線大部分的超限車輛都是從魚臺境內拉的黃沙,由於魚臺的貨物源頭沒有真正監管起來,另一方面我們的執法力量有限,不能完全把棗曹線把嚴卡死,導致雖然查了一些超限車輛,但還不可避免的有一些超限車輛利用我們執法空隙而逃避了檢查。

三、工作目標

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局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加強貨物源頭管理,通過市局派駐治超專員和設置臨時檢測點,嚴格控制棗曹線等重點路線的超限超載車輛,綜合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依法對超限超載進行全方位、多層面治理,建立健康、規範、公平、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確保公路設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四、組織領導

爲加強對全縣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領導,由縣政府牽頭,縣交通運輸局起草重新成立由縣長爲組長,常務副縣長、紀委書記及其他相關縣級領導爲副組長,相關科局爲成員**縣治理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有效實施對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組織管理。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綜合執法”的原則,抽調交通、公安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檢查組,在全縣開展超限超載的綜合整治。

五、具體措施

1、加強源頭管理。通過市局協調魚臺,規範源頭裝載和收費模式,源頭是治超的根本,把好源頭關,治超才能出效果。

2、依託超限檢測站,設置臨時治超點。由於棗曹線**段線路較長,繞行路線多,執法人員少,全面控制整條線路難度過大。通過市局派駐專員,有效利用我局在肖雲的站所,設置臨時治超站點,實行24小時不間斷檢測,有效控制棗

曹線超限車輛繞行,緩解**南治超站壓力。

3、協調公路、公安抽調執法人員,專門靠上治超工作,由縣治超辦統一調度,對衝卡、“車託”、暴力抗拒執法、惡意圍攻治超站阻撓治超工作,及時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4、綜合全縣治超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擬定集中治超實施方案,不定期進行全縣集中治超行動。縣局計劃根據車輛超限超載活動規律,組織監察、路政等本系統執法人員隨時進行突擊檢查。

5、在市局的領導下,對嚴重超限的貨物運輸車輛進行責任倒查,倒查裝載、配載的貨物運輸源頭單位、車輛所屬單位、途經固定超限檢測站點或流動超限檢測點等單位或者個人的過錯責任。

6、進一步加強治超宣傳。爲治超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讓廣大羣衆和業戶瞭解治超,理解治超,支持治超,通過電視專題報道、報紙、在公路上設置治超宣傳標誌、懸掛橫幅、給廣大運輸業戶的一封信等方式進行立體式宣傳,爲全縣治超工作提供強大的輿論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第三篇:關於進一步加強車輛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車輛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發〔2014〕5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0號)印發以來,全國的車輛超限超載治理(以下簡稱“治超”)工作取得了較爲明顯的成效,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下降,公路、橋樑等基礎設施得到有效保護。但最近一個時期以來,一些地方治超工作力度有所減弱,部分地區和局部路段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現象出現反彈,導致連續發生多起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壓垮橋樑、造成人員傷亡等安全事故,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爲進一步加強車輛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對治超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地區要從以人爲本、關愛生命、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複雜性,認真學習和借鑑山西省治超工作經驗,全面貫徹落實《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93號)、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國務院安委會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明電〔2014〕8號)和國務院領導同志有關批示精神,充分發揮各地現有治超工作領導機構的協調作用,在省級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堅持“政府主抓、部門聯動”的原則,結合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抓緊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車輛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按照“標本兼治、治本爲主”的原則,精心策劃,周密部署,突出重點,加強協作,集中力量,加大治超工作力度,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別是橋樑垮塌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及公路基礎設施安全。

二、加大貨運車輛生產及改裝監管工作力度

各地區工業和信息化、質檢部門要對本轄區內的車輛生產企業以及車輛產品進行鍼對性的審覈和排查。發現車輛生產企業未按照《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4)等有關規定生產車輛的,要督促企業整改,依法要求認證機構暫停或撤銷車輛強制性認證證書,責令生產企業召回超標車輛,並依法予以處罰。工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轄區內的機動車改裝企業檢查和監管,對從事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的企業,要堅決依法查處。對查獲的非法改裝、拼裝車輛以及超長超寬的商品車運輸車輛,有關部門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按規定予以糾正或拆解。

三、加強對重點貨物運輸裝載源頭單位監管工作

各地區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集中組織開展貨運源頭治超監管工作。要在對本地區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全面梳理和排查的基礎上,研究提出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名單及其治超責任考覈管理辦法,報請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公佈一批重點監管的貨運源頭單位。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大貨運源頭治超投入力度,強化貨運源頭派駐、巡查等措施,切實防止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出廠(站、礦)上路。對貨運源頭單位特別是重點貨運源頭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縱容或允許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出廠(站、礦)上路行駛的,要嚴格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四、着力加強貨運車輛查驗審覈工作

各地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貨運車輛的查驗工作。對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與《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或車輛強制性認證一致性證書不一致的車輛,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發現生產(改裝)企業生產的車輛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與《公告》或車輛強制性認證一致性證書不一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工業和信息化、質檢部門,由質檢部門依法處理。各地區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貨運市場準入審覈,規範貨運市場經營行爲。要堅決杜絕非法生產、改裝及不符合《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制》(gb1589-2014)等國家有關標準、不符合規定用途的車輛進入道路貨運市場。已進入運輸市場的,要限期糾正。各地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和質檢部門要加強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監管,對出具虛假檢驗結果以及未按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檢驗貨運車輛的,要依法依規嚴格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強化信息共享和監管處罰

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本地區治超檢測站點的信息系統聯網工作,加快推進本地區治超管理信息系統與運政管理信息系統以及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交換與共享,特別是要及時交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的有關信息,促進路面執法與源頭監管的相互銜接、密切配合和聯防聯治。各地區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駕駛人和道路運輸企業,嚴格實施吊銷車輛營運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處罰。

六、加強路面治超執法工作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大投入,進一步完善路面治超執法協作機制,以固定超限檢測站爲依託,以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和特大橋樑爲重點,切實加大貨車檢測和執法檢查工作力度。要嚴格按照《道路車輛外廊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4)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嚴肅查處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車輛,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責令並監督違法行爲人採取卸載、分裝等改正措施,及時糾正違法狀態。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繞行較多的路段,要根據需要加大流動檢測力度。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嚴重的省際交界地區和路段,相關省份要加強區域協作,共同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聯合整治活動,協同打擊和遏止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爲。對貨運機動車超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嚴格執行違法記分制度;對累積記分超過規定限值的駕駛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05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七、全面加強公路橋樑安全監管工作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以各類公路橋樑特別是普通公路上的大型以上橋樑爲重點,採取多種措施,切實加強安全巡查和車輛通行現場監管。對技術狀況爲四類、五類的橋樑,要責成橋樑管養單位立即進行安全隱患整治。短期內難以整治的,要及時增置相關提示及警示標誌,並按照規定程序採取限載通行或限行、禁行等措施。對實施交通管制的路段和橋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現場監管,維護車輛通行秩序。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積極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和安全監管部門,以客、貨運交通流量密集的路段爲重點,開展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於連續下坡、急彎陡坡等特殊路段,要結合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實施,完善限載、限速以及提示警示等標誌,並通過設置減速帶、安全護欄、緊急避險車道、貨車爬坡道等措施,改善公路通行條件,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治超工作監督檢查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強對重點地區和路段的督導檢查。對治超執法人員違反規定執法或徇私舞弊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貨運車輛拒檢逃逸、聚衆闖卡、故意滯留阻塞交通、“車託”帶車繞行逃避檢測等嚴重影響和破壞治超工作秩序的,要組織力量開展專項整治,切實維護正常治超工作秩序。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因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追究相關地方政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治超工作不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省份,交通運輸部將予以通報,必要時,還將實行公路交通建設項目限批。

九、進一步完善治超工作長效機制

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加強運輸市場準入管理,提高市場準入條件,對貨運車輛實施總量調控,促進貨運企業規模化、網絡化發展。要積極採取優惠政策,扶持、推動發展甩掛運輸和廂式運輸,促進貨運車型標準化。高速公路以及有條件的特大和大型橋樑,要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逐步在其入口處配置稱重檢測設備,加強貨運車輛檢測,並採取入口執法勸返、動態預檢預警等措施,防止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進路上橋行駛。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強治超工作,實施好“重點貨運車輛運輸過程監控管理服務”示範及推廣工程,建設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安全監管與服務系統,切實加強貨車的動態監管。

十、加強治超工作政策措施宣傳

各地區要採取多種方式,全面加強治超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宣傳及對相關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組織典型宣傳報道,努力提高道路貨運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引導相關企業和人員按章裝載、合法運輸。要積極學習和借鑑先進地區的治超工作經驗,不斷完善本地區治超工作機制和法規體系。對治理過程中有效的經驗和做法,要採取多種形式,及時進行宣傳和推廣,推動治超工作深入有效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章)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章)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二日

第四篇:關於治理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總結

關於治理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交通

安全工作總結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治理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見》(新政發[2014]95號)、《關於治安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實施方案》(和縣安辦字[2014]21號)、和《關於印發<和田縣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爲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田縣安辦字 [2014]20 號)精神,爲有效減少道路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公路基礎設施完好,維護正常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現將檢查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 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會議、文件精神,工作部署落實情況: 按照《方案》要求,及時傳達貫徹縣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會議、文件精神,及時聯繫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檢查工作。 加強領導,分片包乾,明確任務,責任到人,結合實際,抓好落實。堅持“誰主、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有效減少道路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羣生命財產安全和公路基礎設施完好,維護正常的道路運輸秩序,保障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 組織開展治理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檢

查情況 :

2014年9月16日至9月20日我縣交通局協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農機局對我縣超載、超員、違法佔道等違法行爲進行整治。這次

檢查共檢查車,貨車100餘輛。其中,貨車總重超過55噸的有違法超限超載車輛23輛,檢查有效的遏制勒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的運營,保證勒我縣道路交通的順暢和安全。

總之,與去年同期相比交通情況有較大改觀。對於情節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爲主要以教育爲主,對經檢測後確認的超限超載車輛,在實施卸載消除違法狀態的基礎上,由交警大隊對超限超載車輛依法實施處罰。同時,對現場查處的違法超載駕駛員,交警給予記分處理。

本次檢查主要在和田縣鄉鎮結合處路口、和田縣各旅遊點線路周圍設立檢查點確保了檢查期間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315國道等路段。疏導交通杜絕因旅遊車輛增多而使交通受阻的事件發生,從源頭上制止客運車輛超載、客貨混裝和駕駛員疲勞駕駛、帶病車輛上路等違法行爲。最大限度的預防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的發生,堅決杜絕羣死羣傷和財產損失重大事故。檢查組並繞行鄉鎮道路引導交通制止亂停亂放,保證交通順暢,在和田縣重點旅遊區路口設檢查點嚴查超載、黑車運營、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爲,對於違法情節嚴重的、有拒絕執行的情況按照處罰上限嚴肅處理。對違法超限車輛,我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款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具體違法情節予以處罰。

三、 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1貨車駕駛員大部分法律意識淡薄,對於超載違章缺少了解。 2我縣的道路交通通車裏程逐年大幅度遞增但執法人員嚴重缺少。 四、 今後工作的計劃:

1加大交通法律宣傳力度確保廣大駕駛員知法、懂法、守法、文明行車。

2增加公益性崗位、協警人員加大執法力度。

3增建道路提示牌保證駕駛員安全行車。

和田縣交通局

2014年9月21日

第五篇:關於治理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總結

關於治理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交通

安全工作總結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治理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見》(新政發[2014]95號)、《關於治安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實施方案》(和縣安辦字[2014]21號)、和《關於印發<和田縣集中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爲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田縣安辦字 [2014]20 號)精神,爲有效減少道路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公路基礎設施完好,維護正常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現將檢查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 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會議、文件精神,工作部署落實情況: 按照《方案》要求,及時傳達貫徹縣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會議、文件精神,及時聯繫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檢查工作。 加強領導,分片包乾,明確任務,責任到人,結合實際,抓好落實。堅持“誰主、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有效減少道路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羣生命財產安全和公路基礎設施完好,維護正常的道路運輸秩序,保障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 組織開展治理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檢

查情況 :

2014年9月16日至9月20日我縣交通局協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農機局對我縣超載、超員、違法佔道等違法行爲進行整治。這次

檢查共檢查車,貨車100餘輛。其中,貨車總重超過55噸的有違法超限超載車輛23輛,檢查有效的遏制勒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的運營,保證勒我縣道路交通的順暢和安全。

總之,與去年同期相比交通情況有較大改觀。對於情節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爲主要以教育爲主,對經檢測後確認的超限超載車輛,在實施卸載消除違法狀態的基礎上,由交警大隊對超限超載車輛依法實施處罰。同時,對現場查處的違法超載駕駛員,交警給予記分處理。

本次檢查主要在和田縣鄉鎮結合處路口、和田縣各旅遊點線路周圍設立檢查點確保了檢查期間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315國道等路段。疏導交通杜絕因旅遊車輛增多而使交通受阻的事件發生,從源頭上制止客運車輛超載、客貨混裝和駕駛員疲勞駕駛、帶病車輛上路等違法行爲。最大限度的預防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的發生,堅決杜絕羣死羣傷和財產損失重大事故。檢查組並繞行鄉鎮道路引導交通制止亂停亂放,保證交通順暢,在和田縣重點旅遊區路口設檢查點嚴查超載、黑車運營、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爲,對於違法情節嚴重的、有拒絕執行的情況按照處罰上限嚴肅處理。對違法超限車輛,我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款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具體違法情節予以處罰。

三、 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1貨車駕駛員大部分法律意識淡薄,對於超載違章缺少了解。 2我縣的道路交通通車裏程逐年大幅度遞增但執法人員嚴重缺少。 四、 今後工作的計劃:

1加大交通法律宣傳力度確保廣大駕駛員知法、懂法、守法、文明行車。

2增加公益性崗位、協警人員加大執法力度。

3增建道路提示牌保證駕駛員安全行車。

和田縣交通局

201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