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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獎懲制度_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_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規定精品多篇

安全獎懲制度 篇一

(一)目的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各種人身傷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事故發生,在安全生產中做到獎罰分明,依據安監總局【2010】139號的相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考覈、獎懲及責任追究。

(三)權責

1、總經理:公司安全考覈及獎懲制度的核準、授權與公佈;

2、安全主任:擬定公司安全獎懲制度的規範及修正,組織各部門安全績效的考覈,各項獎勵的頒發和懲戒的執行;

3、綜合辦公室:按照審批報表支付安全生產獎金。

(四)內容

1、考覈方式:

總經理授權安全主任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考覈; 部門對車間安全生產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考覈、車間對員工安全生產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考覈;

2、考覈時間:

每年考覈一次。

3、部門考覈內容包括:

(1)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2)部門工傷事故發生率;

(3)部門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率;

(4)部門事故隱患整改率;

(5)公司的生產工藝和特點;

(6)所接觸的危險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措施和急救處理原則;

(7)公司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4、組長的考覈,考覈內容包括:

(1)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

(2)所轄組內工傷事故發生率;

(3)所轄組內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率

(4)所轄組內事故隱患整改率;

(5)所轄組內的生產特點以及所接觸的危險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

(6)所轄組內各類安全裝置的類型和作用及其維護保養方法;

(7)所轄組內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5、員工的考覈,考覈內容包括:

(1)本崗位的生產特點以及所接觸的危險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

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

(2)本崗位的工藝流程和開停機器設備安全注意事項;

(3)本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本崗位的勞動保護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五)考覈處罰方式

1、生產部主管安全考覈內容不落實,一項次扣生產部主管人民幣100元;車間主管及組長考覈內容不落實,一項次扣責任人人民幣50元;員工考覈內容不落實扣除人民幣20元(均從安全獎金中扣除),並接受再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如因部門、人員安全職責不落實,造成事故,對相關責任人員採取扣

款、解除勞動合同或按規定由國家相關的法律處理。

(六)獎懲原則

1、獎金的設置:

1)安全獎金由財務部另外拔給,在年終時以安全獎金形式打入個人工資帳戶內發放;

2)年終時由安全主任組織評比一次,將評比結果上報總經理。

2、獎懲原則

(1)安全生產獎懲貫徹“以責論處”的原則。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並在安全生產中取得成績的部門和有關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給以批評和處罰;

(2)安全生產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着成績和特殊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給予重獎;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應給予重懲;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3)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在處罰上,要堅持以教育爲主,懲教結合的原則。

(七)獎勵方式

1、生產部年度無工傷事故,公司給予部門300無安全獎;

2、在安全生產、安全監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和人員,可給予200元以上的獎勵;

3、發現重大險情, 及時採取果斷措施, 防止事故發生或事件擴大, 爲挽救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做出顯着貢獻的人員視情況可給予500元至1000元的獎勵。

(八)處罰方式及責任追究

1、各參評部門本年度如發生一起工傷事故,則給予該工傷人員的組長書面警告、主管嚴重書面警告,同時取消該部門25%的安全獎;

2、不按規定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的組長,給予其扣除年終安全獎金的15%;

3、有違章操作行爲,未造成工傷事故的,給予批評教育,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

4、修機、安裝設備時,未掛相關標識牌的,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並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

5、未按《明火作業管理規定》辦理動火申請作業人員,扣除25%的年終安全獎金;

6、未按規定對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未作培訓記錄的,給予主管口頭警告並責令完成教育培訓工作,未按規定對在崗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未作培訓記錄的, 給予主管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

7、當員工違章操作、未按規定佩戴防護用品給予當事人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生產主管和組長視而不見、不提醒、亦不作任何處罰的,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

8、不及時報告、隱報、瞞報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時,主管扣除50%的年終安全獎金;

9、對查出的事故隱患,不提出整改治理措施生產主管扣除50%的年終安全獎金;

10、對查出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進行整改治理,扣除25%的年終安全獎金;

11、對不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安全主任處扣除25%的年終安全獎金;

12、對龍崗區、及各街道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出的“安全生產隱患責令改正指令書”和安全主任發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未按時按要求整改的;責任人扣除25%的年終安全獎金;

13、不履行安全責任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擾亂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責任人扣除50%的年終安全獎金;

14、不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的部門或人員,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

15、未按規定對設備進行維修和保養的機修人員, 扣除15%的年終安全獎金;

16、事故責任者觸犯國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安全獎勵制度 篇二

爲了不斷提升公司的安全環境,提高員工的反恐、安全意識,對積極參與反恐知識學習和舉報安全漏洞有功的員工進行獎勵,以不斷激勵員工更加積極地參與公司的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滿足以下條件的員工給予獎勵:

1、每次都能積極參加反恐知識學習,且學習成績突出者

2、舉報吳出入證人員,經查實爲外來人員的

3、舉報可疑人員經查實的

4、舉報內部陰謀經查實的

5、舉報無授權人員進入限制區域經查實的

6、舉報各類安全隱患經查實的

7、舉報犯罪分子偷竊、騙取公司財產經查實的

8、其他對公司安全和反恐有提升和完善的情況。

獎勵種類:

1、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

2、現金獎勵、公司禮物 申報流程:

行政部申報——廠長審批——總經理覈准——公佈執行 本制度經公佈即實施,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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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獎勵制度 篇三

爲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和羣衆監督作用,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預防我站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特別是羣死羣傷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狀態物的、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隱患分爲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舉報形式

舉報可採用書信、電話和當面舉報等方式,也可以委託他人舉報,提倡署名舉報(電站安全生產領導舉報電話: ,手機: )。

四、獎勵標準及辦法:

1、按照國家有關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爲嚴重程度確認標準,獎勵舉報人金額從50~1000元不等,具體獎勵金額由電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確定。

2、同一內容如有多人舉報的,則只獎勵第一位舉報人,根據舉報時間確定。

五、舉報人舉報的情況應具體明確,包括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安全生產事故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的名稱、地點、行爲時間和行爲人等。

六、對舉報人舉報的每一起事件,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認真地組織覈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止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同時有關舉報資料絕對保密。

七、對情況屬實的舉報,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將及時回覆舉報人,並按規定給予獎勵,同時按財務管理制度完善相關手續;對誣告和懷有惡意的不實舉報,將作嚴肅查處。

八、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不及時覈查舉報事項,督促相關責任人採取措施進行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九、本獎勵制度從發佈之日起執行,並由電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安全獎勵制度 篇四

目 的:規定安全隱患的分類、報告和獎勵方法

範 圍:全體員工

一、安全隱患分類

一類:人的不安全行爲,包括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情緒低落、思想波動,以及不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其它忽視安全的行爲等。

二類:物的不安全狀態,包括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或防護不當,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個體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等。

三類: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包括照明光線不良、通風不良、作業場所狹窄、作業場地雜亂、安全通道堵塞、物料存儲存在安全隱患等。

四類: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包括各類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管理方式方法的缺陷或不完善等。

五類:其它工藝、設備、消防、職業健康等存在的安全隱患。

二、報告程序

1、發現隱患逐級上報,即員工報車間,車間報安全環境管理處。

2、上一級接到下一級事故隱患報告,在24小時內必須作出書面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釋,如超出時間或解釋理由不充分,報告人可越級上報。

3、報告形成書面文字後,應逐級上交至安全環境管理處備案待查。

三、報告形式

1、口頭報告:報告人報告後由車間或公司安全員記錄。

2、書面報告: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隱患內容、報告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

四、獎勵

1、報告隱患的數量和隱患的危害程度可作爲工資提升和年終評比先進的依據。

2、發現1類安全隱患,獎勵報告人20--30元/項;發現2 --3類安全隱患,獎勵報告人5--15元/項;發現4類事故隱患,獎勵報告人10--20元/項。

3、發現第五類安全隱患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獎勵。

4、對發現的隱患,在報告時提出合理化防範措施或建議的,可追加獎勵10元。

5、獎勵採用現金兌現,由職能部門申報,主管領導簽字生效。

五、其它

1、車間(部門)對員工上報的安全隱患,不整改和上報的,對責任人依據《安全生產處罰規定》及《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中的相關規定予以經濟處罰和責任追究。

2、發現了事故隱患,因車間(部門)不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的,造成的事故損失由車間(部門)承擔,同時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3、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六、本制度由安全環境管理處負責解釋。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