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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

“1+6”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

“1+6”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

爲有效消除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返貧致貧風險,建立健全相關部門之間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不斷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切實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根據甘肅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持續開展防貧監測幫扶工作的通知》(甘脫貧領辦傳發〔2021〕2號)、甘肅省《關於健全完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通知》和《XX市“3229”鞏固脫貧成果精準防貧監測幫扶機制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1+6”(一個平臺六項機制)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

一、監測對象及標準

(一)監測對象。所有農村居民,以家庭爲單位,緊盯低收入戶、就業不穩定戶、易地搬遷戶、災害重建戶,以及老、弱、病、殘家庭和其他農村特殊困難家庭,重點監測以下對象:一是脫貧不穩定戶;二是邊緣易致貧戶;三是因子女上學支出較大造成基本生活困難戶;四是因患大病支出較大導致基本生活困難戶;五是因自然災害等因素導致無安全住房或因改造危舊房屋造成基本生活困難戶;六是因安全飲水無法保障造成基本生活困難戶;七是因產業失敗造成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困難戶;八是因就業不穩定造成基本生活困難戶;九是因意外事故或其他重大變故造成基本生活困難戶;十是因其他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難戶。

(二)監測內容。重點監測家庭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情況,重點關注因病、因學、因災、因殘、因突發事件、因產業就業不穩定出現的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存在潛在風險。

(三)監測標準。在國家確定新的監測標準前,收入標準、監測對象規模原則上按照甘肅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於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甘脫貧領發〔2020〕16號)執行,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原則上按照甘肅省2019年度扶貧對象動態管理有關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摸底5000元以下收入標準掌握,如國家確定新的監測標準按新標準執行。一是對人均純收入低於該標準且符合財產狀況規定的農戶,納入監測範圍。二是對收入水平雖超過該標準,但剛性支出較大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納入監測範圍,包括患大病重病或長期慢性病且按合規分級診療個人自付費用開支較大的農戶,經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農戶,家庭供養高中階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職學生)且未享受助學政策或享受後個人正常開支較大的農戶。三是對主要居住用房爲唯一自住用房且安全等級鑑定爲C級或D級的農戶,因自然災害、水源變化等原因飲水安全受到嚴重影響的農戶,納入監測範圍。四是對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中,不符合以上標準或不符合財產狀況相關規定的,予以清退。

二、創建一個監測平臺

創新建立縣級“幫扶監測平臺”,調度中心設在縣扶貧辦,負責全縣防返貧監測工作的指揮調度、任務交辦、信息反饋等工作。農戶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可提交申請到縣級“幫扶監測平臺”,縣扶貧辦通過平臺下達指令到縣直行業部門和農戶所在鄉鎮,由鄉鎮安排鄉村幹部、駐村幹部按照一算(算收入)、二核(核支出)、三看(查看家庭實際情況)、四評議(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五公示(村內公示徵求村民意見)的程序,分析評估提交申請農戶存在的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符合監測對象納入條件,是否確定爲監測對象,做到簡便、快速、精準發現風險人羣。

(一)監測方式。一是農戶自主申請。農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可通過手機微信掃描“X縣找幫扶”二維碼,如實填寫相關信息、選擇致貧原因、上傳照片後提交到縣級“幫扶監測平臺”。二是基層幹部定期走訪排查。由鄉鎮負責建立完善定期走訪排查長效機制,每週組織鄉村幹部、駐村幹部開展走訪排查,發現農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幫助農戶提交申請到縣級“幫扶監測平臺”。三是縣直行業部門篩查預警。由縣扶貧辦牽頭健全完善縣直行業部門之間數據比對篩查預警機制,每月定期組織協調相關縣直行業部門進行數據比對共享,認真篩查比對監測對象信息,及時發現監測對象在穩崗就業、“三保障”及安全飲水存在的返貧致貧風險,提交到縣級“幫扶監測平臺”。

(二)精準幫扶。對村級確定的監測對象,由鄉鎮和縣直行業部門負責複覈,符合條件的由鄉鎮負責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進行動態管理。繼續落實指揮調度、清單交辦、督查問責、反向約束“四項機制”,對確定的監測對象,扶貧辦以清單交辦鄉鎮和縣直行業部門,由鄉鎮和縣直行業部門根據風險大小、類別、輕重緩急等情況,精準分析返貧致貧原因,制定“一戶一策”幫扶計劃,建立幫扶臺賬,具體實施幫扶。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人員對清單交辦任務進行不定期督查檢查,對清零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動態清零。一是對存在臨時性困難或返貧致貧風險較小、通過及時幫扶能夠渡過“難關”的監測對象,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予以標註,解除預警並繼續納入監測範圍,持續跟蹤監測。二是對返貧致貧風險比較複雜或存在多種風險、需要採取多種幫扶措施、短期內風險難以徹底消除的監測對象,鄉村幹部、駐村幹部要定期走訪評估幫扶措施是否精準,風險是否得到遏制、緩解或消除。通過評估分析,對風險已消除的監測對象,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予以標註,解除預警並繼續納入監測範圍,持續跟蹤監測。三是對幫扶措施已經見效、風險得到遏制或緩解的監測對象,繼續實施幫扶。四是對幫扶成效不夠明顯的監測對象,分析原因,由鄉鎮、縣扶貧辦協調相關行業部門加大幫扶力度或改進完善幫扶措施,直至風險消除。五是由鄉鎮負責將已落實的幫扶措施及時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

三、建立六項幫扶機制

對納入監測的對象,分類管理、因戶施策,有針對性的落實產業、就業、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防返貧保險、行業政策及社會幫扶、扶志扶智等幫扶措施,確保脫貧不穩定戶不返貧,邊緣易致貧戶不致貧。

(一)加大產業扶持力度。發揮好“一扶一帶”產業扶持政策激勵效應,大力發展經濟林果、畜牧養殖、中蜂、蠶豆、中藥材、蔬菜等多元富民產業,健全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管好用好扶貧小額貸款,鼓勵引導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扶貧車間、農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等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產業,持續穩定增收。繼續落實“五小產業”支持政策,通過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等方式,扶持有意願且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多種多養,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推進電商扶貧、消費扶貧,大力發展鄉村旅遊等新產業新業態,帶動農產品銷售,帶動監測對象增收。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扶貧辦、縣文廣旅局、縣金融辦、縣電商中心,各鄉(鎮)黨委、政府

(二)大力促進穩崗就業。加強對監測對象就業狀態的監測分析,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加強就業技能培訓,加大勞務輸轉力度,幫助其轉移就業。鼓勵支持各類龍頭企業、扶貧車間、農民合作社吸納監測對象就近就地就業。動態管理農村公益性崗位,精準安置監測對象就業。採取以工代賑等方式,引導支持監測對象參與農村安全飲水、高標準農田建設、村組道路硬化等扶貧項目和工程項目建設,增加務工收入。

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縣交通局、縣扶貧辦,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落實後續扶持政策,從就業需要、產業發展和後續配套設施建設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通過發展種養業,扶貧車間、項目建設務工就業,開發公益性崗位等方式,實現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搬遷戶每戶1人以上穩定就業,持續鞏固易地搬遷脫貧成果,提升安置區管理服務水平,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關愛機制,促進社會融入,努力實現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農業農村局、人社局、縣扶貧辦,相關鄉(鎮)黨委、政府

(四)繼續做好防返貧保險。由縣財政籌資,設立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險和人身意外保險,以2020年底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爲重點,採取農戶自願和縣財政補貼的方式,全部購買防返貧保險,2021年底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當年貧困線之下,按收入差額+貧困線10%的標準全部補齊,消除返貧致貧風險。

責任單位:縣扶貧辦、各鄉(鎮)黨委、政府

(五)全面落實行業政策及社會幫扶。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工作責任,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義務教育方面,嚴格執行控輟保學“雙線三級”責任制,健全完善幫教保學長效機制,加大對監測對象家庭困難學生資助力度,全面落實“兩免一補”等政策,對在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職、大專)階段就學的監測對象,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減免相關費用、發放助學金、安排勤工助學崗位、送教上門等方式給予扶持,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醫療保障方面,全面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做好監測對象參保動員,落實分類參保資助政策,有效防範因病返貧致貧風險。住房安全方面,健全完善農村住房安全動態監測和改造機制,持續做好動態新增危房的排查,常態化改造新增危房,實現住房安全動態清零。安全人飲方面,建管並重解決“8.12”暴洪災害水毀恢復和飲水安全問題,健全完善維修養護長效機制,不斷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續做好農村羣衆用水狀況監測,及時發現問題隱患並動態清零,防止農村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飲水安全出現反彈。兜底保障方面,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進一步強化低保、醫療、養老保險和臨時救助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確保應保盡保。對因病、因殘、因災等意外變故的,針對性落實健康扶貧、殘疾人、災害、臨時救助等政策,確保其基本生活不出問題。社會幫扶方面,繼續加強與青島市嶗山區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聯繫對接,健全完善長期固定結對幫扶關係,在企業引進、產業開發、人才交流、勞務輸轉、促進消費等方面深化拓展協作關係,推進扶貧協作向發展協作轉變。同時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幫扶,不斷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扶貧辦、縣工商聯、縣殘聯,各鄉(鎮)黨委、政府

(六)深入開展扶志扶智。堅持“志智雙扶”,深入推進精神扶貧,繼續辦好“扶貧夜校”,利用鄉村“大喇叭”、微信等廣泛宣傳鞏固脫貧成果政策和法律法規等,大力開展思想、文化、道德、感恩教育,傳授生產技術、教會方法、提升農民素質,激發羣衆內生動力。發揮“巾幗家美積分超市”激勵引導作用,弘揚自尊、自愛、自強精神,改變貧困羣衆生活陋習。挖掘總結推廣脫貧典型,用自強不息、自力更生脫貧致富的先進典型鼓舞帶動監測對象提升致富信心,突出造血功能,堅持產業項目到村到戶、技能培訓到戶到人,因地制宜,多措並舉,不斷提高脫貧人口自我發展能力。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農業農村局、縣扶貧辦、縣教育局、縣婦聯、團縣委,各鄉(鎮)黨委、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舉措,各鄉鎮,縣直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堅持目標導向,精心謀劃部署,確保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機制落實落細落地。

(二)靠實工作責任。要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防止返貧和繼續攻堅同樣重要”的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各項決策部署,靠實責任,推動工作落實。各鄉鎮黨政負責人是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落實的第一責任人,要及時研究制定具體落實舉措,統籌做好監測和幫扶各項工作。縣直相關行業部門要加強指導,按職責分工做好幫扶舉措落實,同時要加強與縣扶貧辦的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及時通報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家庭的預警信息。鄉村兩級和駐村幫扶工作隊要經常性的開展走訪排查,做到早發現、早幫扶、早清零。

(三)強化資金保障。嚴格按照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相關規定,統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涉農整合資金、行業部門資金、東西協作資金等各類資金,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撬動金融資本、社會資金投入。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加大產業獎補、就業獎補、公益性崗位、以工代賑等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力度,做好資金規劃和管理使用工作。要加強資金監管,嚴防發生套取侵佔、截留挪用等違規違紀問題。

(四)改進工作作風。要堅持實事求是,嚴防形式主義,盲目擴大範圍、吊高胃口。要注重創新工作方法,充分發揮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鄉村幹部、駐村幫扶工作隊作用,加強監測對象家庭信息、收入狀況等信息共享,實現縣鄉村信息聯通,行業部門之間信息互聯共享,切實減少填表報數。

(五)強化跟蹤問效。由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成工作組定期開展督查檢查,對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進行指導調度,強化跟蹤問效,防返貧監測幫扶工作落實情況將作爲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覈的重要依據,對工作中消極應付、不擔當、不盡責、不落實,造成轄區內規模性返貧的,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抄送: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

中共X縣委辦公室 2021年3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