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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白酒市場中商標侵權現象嚴重應引起重視

今天,本站的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一篇關於《基層反映:白酒市場中商標侵權現象嚴重應引起重視》範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基層反映:白酒市場中商標侵權現象嚴重應引起重視

近年來,以商標侵權,或仿冒正規產品外觀及包裝等爲主要特徵的“山寨白酒”在市場上呈現蔓延趨勢,嚴重擾亂了白酒市場秩序。

一、白酒市場中商標侵權行爲的表現形式

(一)商標侵權涉及的品牌多

目前,白酒市場中的商標侵權現象較爲嚴重,特別是在國內白酒行業中享有較高知名度的五糧液、洋河、綿竹、沱牌等品牌的白酒,受到的商標侵權尤其嚴重。

(二)商標侵權的表現形式多

如今,白酒市場中的商標侵權形式越來越多,“傍名牌”的手段也日趨隱蔽。其中,直接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情況少了,更多的是將與他人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用在自己商品名稱或包裝裝潢上,或用在自己的企業名稱字號上。這種打“擦邊球”現象日益嚴重,給執法機關認定商標侵權行爲增加了難度。

(三)因商標侵權而引發的其他違法行爲多

一些白酒經營戶在銷售商標侵權白酒時,往往伴隨實施一些不正當競爭行爲。比如,一些白酒經營戶採用提供高額“進場費”、給予高額回扣等方式,獲取進入商場、超市的“通行證”。此外,一些白酒經營戶在將商標侵權白酒推銷給鄉鎮商店的過程中,也存在按銷售比例給予高額提成的問題。

(四)在真品白酒原產地的白酒商標侵權現象多

在一些著名酒鄉,有許多家庭作坊式的小釀酒廠,由於生產的白酒數量多,已成爲當地的“支柱產業”。小釀酒廠由於生產規模小、產品檔次低,很難在競爭激烈的白酒市場中創立自己的品牌。爲了更多、更快的獲取利潤,一些小釀酒廠便實施侵權行爲,製售商標侵權白酒,“傍名牌”現象也日趨嚴重。

二、?加強白酒市場中商標侵權行爲監管的建議

(一)構築打擊白酒商標侵權行爲的法律防線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中,執法部門對涉嫌商標侵權物品,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其侵權時,纔可以查封或者扣押。這樣,執法人員一般要在取得商標權利人的鑑定報告後方可對商標侵權白酒採取行政強制措施。而對於白酒的真假,往往不能在案發地很快鑑定並得出定論,需要遠赴相關品牌白酒的生產廠家進行鑑定才能獲得權威結論,所需時間較長,使得部分違法經營者趁機違法銷售商標侵權白酒並設法脫身,逃避行政處罰。因此,應從立法層面進行研究,制定更加具體、有效的條款,使法律法規對執法實踐的指導性更強,使執法人員擁有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構築起打擊白酒商標侵權行爲的法律防線。

(二)構築打擊白酒商標侵權行爲的聯動執法防線

要通過一定的網絡平臺,將查處商標侵權白酒的信息及時向各地工商機關及相關部門發佈,尤其是及時通知商標侵權白酒生產者所在地的工商機關採取相應措施,做到不同地域的工商機關在監管和處罰方面的信息共享、聯合行動、統一執法,從源頭上防止商標侵權白酒流向市場。

(三)構築白酒經營戶的自律防線

積極扶持,引導白酒經營戶創立自主品牌,合法經營,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建立白酒經營戶的檔案信息庫,掌握其證照信息及倉庫位置等基本情況。指導白酒經營戶建立進銷貨臺賬,對其索證索票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的執行情況長期監督檢查。對白酒經營戶的流動送貨車統一管理,配發流動送貨車標誌,便於社會監督。加強對白酒經營戶的法律法規培訓,引導他們增強守法經營的意識,增強辨別商標侵權白酒的能力,並要求他們從正規渠道購進及銷售合格白酒。

(四)構築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社會防線

目前,商標侵權白酒的銷售區域大多在農村,普通的農村消費者對白酒的真假往往難以分辨,再加上自身的維權意識不強,又貪圖便宜,使商標侵權白酒在農村消費市場容易銷售。工商機關應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向消費者介紹識假辨假的方法;鼓勵消費者積極申訴舉報,提供案件線索。工商機關還可以與酒類商標權利人密切合作,經常交換信息,一有情況迅速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