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公文 > 基層反映

基層反映:信用信息系統建設的瓶頸及對策

今天,本站的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一篇關於《基層反映:信用信息系統建設的瓶頸及對策》範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基層反映:信用信息系統建設的瓶頸及對策

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對防範市場風險、提高融資成效和企業競爭力至關重要。但是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存在信息登記分散、管理多頭、區域信息封閉,信用立法、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等瓶頸,制約信用信息系統的建設,影響融資體系健康發展,亟待採取有效措施突破難題。

一、系統建設瓶頸

一是信用立法滯後,法律法規不健全。現有的信用法規和規章具有一定的侷限性,有關信用的法律仍不健全,對信用信息的分類、指標項目定義不統一,導致信用信息在徵集內容、數據開放等方面無法律依據。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行政部門間缺乏聯動懲戒機制,失信成本低,難以引起企業和整個社會的重視。

二是缺乏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當前信用體系建設多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爲主,缺乏統一負責的具體機構,存在多頭管理問題。在數據徵集上,缺乏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各地信用信息採集、交換標準不統一,區域信息化建設不完善,信用數據徵集質量不高、區域內處罰信息採集難、共享難等問題較爲突出。

三是信用服務市場不成熟。當前信用服務市場的生存現狀堪憂,社會信用意識不強、信用市場需求小、信用服務機構少、規模小、信用行業整體水平低等問題普遍存在;多數經濟欠發達地區缺乏信用產品和信用服務的市場運作機構(如徵信公司、資信評級機構、信用調查機構等);相關部門在市場準入、招標、採購、資格審覈認定等重點領域帶頭使用和引導社會使用信用產品的力度不夠。

四是信用信息比較分散。信息資源分佈於各行業、各部門,且未能實現共享,增加了信用體系建設成本,造成了信息資源的浪費。

二、對策建議

一是建立健全信用體系和機制。加快國家信用立法,調研製定信用體系建設相關法律,健全組織機構體系,統籌協調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區域信用信息平臺的信息共享,建立分類和獎懲力度輕重有序的信用獎懲聯動機制、行業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制度和行業信用監督管理系統,形成行政機關、銀行、行業協會和社會全方位“立體”的信用監督管理和獎懲機制。

二是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系統平臺。規劃建立國家、省和副省級城市三級信用信息數據庫,建立全國信用信息大平臺,實現對失信企業、個人跨區域甚至全國鎖定和限制。積極推進信用信息數據庫標準、徵信技術、數據交換和信息安全等標準化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建立共享機制和共享平臺。

三是積極培育和發展信用市場。積極支持公共徵信機構、第三方徵信與諮詢機構發展,通過轉制、特許經營等方式成立市場化的徵信評估機構,儘快形成具有一定公信力的市場主體。行政部門可帶頭使用信用信息及產品,逐步把部門內部的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和第三方信用產品使用結合起來,引導和培育信用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