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公文 > 基層反映

關於鄉鎮推行殯葬改革工作的想法

關於鄉鎮推行殯葬改革工作的想法 

關於鄉鎮推行殯葬改革工作的想法

   土葬一直以來是我國的一種傳統下葬形式,由於實行的歷史較爲長遠,在人們的心中根深蒂固,特別是鄉鎮偏遠地區的民衆認爲土葬纔是對死者的最好敬畏。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倡導火葬,火葬的運用符合當前社會進步的發展意義,是利國利民、造福子孫的一件大好事。我們要從治理青山綠水、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和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這一高度來認識,進一步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在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目標的指引下,把改善生態質量、促進生態文明、實施殯葬改革這件功在當代、利及千秋的大事抓緊抓實抓好。

    鄉鎮實行殯葬改革遺體火化,目前面臨的限制性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種:第一,羣衆受傳統喪葬理念影響較大,羣衆受“入土爲安”觀念影響較大,要想使羣衆摒棄傳統的喪葬文化,而選擇花葬、海葬及樹葬等綠色喪葬方式在一段時間內羣衆難以接受,尤其是鄉鎮地區,即使是骨灰裝棺再葬,仍然會出現大操大辦情況。第二,殯葬改革工作在實施及開展過程中,缺少法律依據,《殯葬管理條例》中,未對違規土葬及亂埋亂葬等行爲進行規定,基層執法人員在規範殯葬行爲時,沒有法律依據作爲支撐,出現管理無手段情況,增加了喪葬執法工作的難度。第三,缺乏有效的激勵措施,由於不同地方不同鄉鎮經濟發展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異,免除喪葬費用的實行還需經過漫長的發展階段。目前,鄉鎮地區受財力因素影響較大,喪葬費用免除僅限於低保戶家庭及農村五保供養家庭,對於花葬、海葬及樹葬等綠色喪葬方式未出臺相關的激勵及鼓勵政策,無法充分調動羣衆的喪葬積極性。第四,殯葬公共服務設施不完善,受資金及土地限制影響,鄉鎮地區存在公益性公墓建設不足等情況,經常會出現亂埋亂葬、骨灰裝棺再葬及濫佔耕地等現象的出現,對墓地有着較大的需求量。

對此我提出以下幾點措施: 

第一,加強宣傳及引導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宣傳冊、網絡、報刊等新聞媒體,對殯葬改革措施進行大力的宣揚,向廣大民衆普及殯葬相關的科學知識,引導羣衆自覺的加入到破除殯葬陋俗及改變殯葬觀念中來,在鄉鎮範圍內推行生態節地及節儉治喪安葬方法,將文明低碳作爲祭掃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要充分了解這項工作的挑戰,對年輕人來說,土葬也許過時,但對於老人,觀念的變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很多傳統的移風易俗,需要一代人甚至幾代人的時間,而不可能在幾個月內就能強制扭轉。特別是在做高齡老人思想工作方面應該充分解釋,以優質的服務,爭取老人及其親屬的理解,而不是盲目設立時間表。決不允許發生類似安徽省安慶市收回村民棺木強行拆解,多個老人爲趕在殯改政策實施之前能“入土爲安”而自殺的事件。同時鄉鎮領導應重視對農村地區紅白理事會政策及資金上的支持,建立完善及規範的管理制度,要求黨員幹部運用自身的帶頭作用及實際行動來帶動身邊的羣衆。另外,還應該加大對喪葬用品市場管理,規範市場行爲,對庸俗及奇異的祭掃活動進行嚴厲的打擊,將一些帶有較強封建迷信色彩的喪葬用品加強管理及銷燬,防止一些帶有迷信的殯葬用品流入到社會的源頭中去。

第二,完善《殯葬管理條例》,運用制度來規範殯葬服務市場,加強公墓建設及管理工作,規範相關執法幹部的行爲,確保殯葬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對社會上存在的違法殯葬行爲進行嚴格的審查,爲殯葬改革工作的開展提供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建立“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作及社會參與”領導機制,對違法殯葬行爲加大懲處的力度,並進行嚴格的檢查及考覈,使殯葬工作的開展更具科學性,規範不良殯葬行爲。

第三,不斷加強激勵引導,政府部門應充分發揮自身的領導性作用,對羣衆不良的殯葬行爲進行積極引導,以便能夠獲得羣衆的支持,使羣衆積極參與到綠色殯葬服務中。殯葬改革改革應建立在惠民的基礎上,以便能夠得到民衆的支持。目前,倡導遺體存放、火化、遺體轉運及骨灰寄存等基本的殯葬服務,以上幾項殯葬服務工作要想得到民衆的大力支持,應採用免費提供甚至合理補貼等形式,以便能夠爲殯葬改革工作的高效開展奠定穩定的基礎。鄉鎮應採用鼓勵性政策,對實行花葬、海葬及樹葬等殯葬方式的羣衆,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或加大獎勵的力度,使人們意識到綠色殯葬對社會發展的益處,得到人們的認可。

第四,加鄉鎮大殯葬服務設施建設力度,將殯葬作爲社會上的一項公益事業,不斷強化殯葬的基本服務屬性,地方政府應撥出大量的資金用於殯葬服務中來,將資金應用到骨灰堂、殯儀館及公益性公墓建設中來,不斷完善殯葬服務,提升公益性公墓建設效果及建設質量,爲公益性公墓建設用地提供資金上的保障。

殯葬改革是科技、精神、人物素質改革的基礎,殯葬室的建立滿足了經濟一體化的發展需求,將多元思維、多元教派、多元溫暖及多元民族集中在一起,建立了和睦友好的和諧大家庭,殯葬改革後所產生的人文價值、科學財富及文化內涵是無可估量的。各鄉鎮應抓好殯葬綜合改革試點,加強對殯葬工作進行引導和宣傳,積極做好殯葬改革,營造良好的殯葬改革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