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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鄉、鎮執勤點勤務制度改革幾點思考(精選多篇)

第一篇:關於鄉、鎮執勤點勤務制度改革幾點思考

關於鄉、鎮執勤點勤務制度改革幾點思考(精選多篇)

近幾年,隨着城區交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城區交通硬件設施的改善,城區的交通事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而隨着農村機動車數輛的增加和道路條件的相對改善,在省、縣道和鄉村道路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卻呈多發態勢,極大地威脅着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在目前,鄉鎮道路等級差、交通設施不完備,車輛性能差、老舊、劣種車輛多和農村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在短時間內無法得到根本性提高的現實情況下,對鄉鎮執勤點的勤務制度進行思考和探索是提高交通管理水平、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途徑。

一、原有的勤務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交通管理點多線長面廣,交警在治理轄區主幹線的交通秩序的同時,對偏遠鄉鎮的交通安全管理往往鞭長莫及,形成了鄉鎮交通管理中的盲點和死角,造成了交通安全管理“頭疼醫頭,腳痛醫腳”的被動局面。

2、有的鄉鎮黨委、政府對交通安全管理重視不夠。一些鄉鎮的黨委、政府認爲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安交警部門的事情,對公安交通管理中遇到的困難,不能做到協調和解決,有的還干預正常的交通執法活動,沒有形成鄉鎮各部門齊抓共管、各司其職的形勢,造成了交警部門孤軍奮戰的被動局面。

3、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民警對正常的勤務已疲於應付,習慣於“朝九晚五”的工作方式,在工作中思路不清、缺乏主動性,未建立起根據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而變化的勤務制度,在路面勤務中不知從何做起、要做什麼,造成了交通安全管理缺乏針對性的被動局面。

二、勤務制度改革的主要思路:

1、切實加強當地黨委、政府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推行鄉鎮道路交通社會化綜合治理。政府部門要將交通安全管理做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結合當前開展的“平安”創建活動,成立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把交通、農機、工商等相關部門和各村列爲小組成員。同時,應對各部門的職責進行明確和分工,交警部門主抓路面行車秩序管理;交通部門主抓車輛非法載客、營運;工商主抓佔道擺攤設點、違章佔道;村莊做好“交通安全村”建設,做交通安全管理的助手和信息聯絡員;使各部門既相互分工,又相互配合,形成鄉鎮交通安全管理“政府統攬、交警主抓、部門參與、羣衆配合”的機制。

2、科學安排、調配警力,通過建立靈活、多變的勤務時間和合理的勤務方式,實現對轄區路段的全方位的監控。近年隨着國家對交通投入的加大和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的道路通行條件有了明顯的改善,二輪摩托車等機動車輛增多,車輛速度明顯提高;但是,農村道路爲平面交叉混合道路,兩側學校、村莊多,交通標誌標線等附屬設施不全,加之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意識不高,無證、無牌、酒後駕駛、超載濫載等違法行爲較爲普遍,帶來了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在面對鄉鎮交通管理工作形勢複雜、任務重而警力往往不足的情況下,我們既不能搞超負荷運轉的疲勞戰術,也不能對現狀聽之任之、無所作爲,而要在把警力最大限度的壓向路面的前提下向科學、合理的勤務安排要警力,做到路面勤務不放鬆和民警合理休息相結合。在具體的勤務時間上,首先要重點保證車流高峯時段路面車輛行車有序。要對轄區車輛通行高峯時段進行統計和預測,加強高峯時段的路面監控力度。同時,針對與交警打“時間差”、“游擊戰”的駕駛人,要靈活的調整勤務時間,解決星期五下午、星期六、星期日路面見警率不高的問題,在規律性的基礎上體現靈活性,對心存僥倖心理的駕駛人形成威懾力。在勤務方式上,採用動態巡邏與靜態糾違相結合,以動態巡邏爲主的勤務模式。把握轄區交通流量大、違法行爲突出的“主幹”線,通過線的巡邏、監控串點,逐步向各支線延伸,形成點、線、面相結合的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在勤務時間、方式調整的基礎上,要注重做到“四個結合”,即:白天管理與夜巡制度的結合,經常性治理與階段性專項治理的結合,定點管控與流動巡邏查糾的結合,處罰與宣傳教育的結合。

3、在勤務目的上,實現由過去的單純的路面執法、路面監控向有意識、有針對性地以“降事故、保安全”爲目的的勤務制度的轉變。鄉鎮民警奮戰在交通管理的第一線,要牢固樹立“少死傷就是最好的爲人民服務”的思想,樹立“事故可防性”的觀念,並把這種理念貫穿於日常的勤務過程中。在以往的勤務中存在着這樣一種現象:警車上路了,執勤民警卻不知要從何着手,見到什麼違法行爲就查處什麼違法行爲。工作是做了不少,糾違率也上去了,但在實現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總體目標上卻收效甚微。因此,勤務制度的制定應建立在對轄區的交通事故進行科學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發生的“重點路段、重點時段、重點違章、重點車型”,有目的地調整勤務時間、方式。例如通過對往年的事故分析,得出星期六、星期天的10時至12時事故多發,即要調整警力,加強該時段對事故多發的危險路段的巡邏監控,查處導致事故多發的重點車型和重點違法行爲,從而改變勤務制度的盲目性,實現預防事故、減少傷亡的最終目的。

4、制定惡劣氣候和特殊情況下交通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有效組織特殊情況下的勤務制度。鄉鎮交通管理往往面臨的是地理氣候條件惡劣、道路等級條件低、車輛技術狀況差的客觀情況。做爲鄉鎮交警執勤點應未雨綢繆,通過制定預案,在遇有惡劣氣候、自然災害、嚴重交通堵塞、重、特大交通事故時,通過採取現場先期處置、限制通行、疏散人員等措施,啓動應急勤務方式,纔能有效地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

5、以民警績效考評爲基礎,建立科學的勤務考覈制度。通過對民警的執行勤務規範、勤務紀律、管事率等進行量化評分,做爲各項考覈的基礎。同時,應在“從優待警”上應加大對鄉鎮一線民警的傾斜,改變基層民警中存在的“反正我都已經在鄉鎮,幹不好也沒什麼”的不良傾向,建立激勵制度,從面激發民警的工作積極性。

第二篇:日常勤務制度

日常勤務制度

第一條交接班的制度

1. 上下班人員按時交接。交班值班員(領班)必須瞭解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並向主管彙報

2. 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5分鐘到達崗位。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3. 接班值班員(領班)要向各保安員講明交接班注意事項,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

4. 接班人員到工作崗位進行交接,交班人必須向接班人詳細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瞭解上一班執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辦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點明。

5.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的問題清,物品、器械清。

6. 交接的對講機及其他其器材必須當面檢查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主管,值班人員做好記錄,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7. 交接時要做好記錄並簽名。領班之間必須相互協調做好交接工作,並做好交接記錄。

8. 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下班時不準提前換衣服,必須交接完才換衣服西下班。

第二條請示報告制度

1. 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主管和上級領導等有關部門請示、報告。

2. 對上級領導和主管等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工作報告,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反饋,並做好詳細記錄。

第三條勤務登記制度

1. 勤務登記由當班人員負責記錄。

2. 勤務登記的內容:主要記載上級指示、通知、交辦的事項及值班期間發生和處理的問題。記錄必須清晰、準確、全面,不得隨意塗改,並妥善保管

第四條 休息室適度

1. 保持警衛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衛室。

2. 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3. 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爲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4. 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5.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挪用。

6. 交接班時休息室衛生沒打掃,接班人可以不接班,待交班人打掃完再進行交接。

第三篇:勤務管理制度

建塑公司勤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爲加強對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的管理,保證公司健康、平穩、快速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一條 公司上班時間爲8:00~12:00,13:00~17:00(可根據季節變化進行調整)。

第二條 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八小時標準工作時間制度。實行每週六天正常工作日。

第三條 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爲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營銷人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班車如不能準點到達公司,由總經辦瞭解情況,除天氣原因外,將對司機按遲到處理。

第三章考勤範圍

第一條 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二條 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四章 考勤辦法

第一條 公司採用指紋考勤機打卡和部門獨立記考勤相結合制度。但是將指紋考勤機作爲記錄考勤的唯一依據,以部門記錄爲參考。在考勤機沒有記錄,又沒有未打卡的說明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 考勤記錄表及加班記錄表必須經過部門負責人及主管經理的兩極審批簽字確認後交總經辦

第三條 各部門由統計員或內勤每月將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的考勤記錄表及附有明細的加班記錄表,一式兩份,複印件留部門存檔,原件每月1號下班前將上月考勤,必須上交總經辦,然後在本部門公示10天。

第四條 各部門考勤一旦上交總經辦,將不能更改,若出現考勤記錄有誤而影響到工資,由各部門的考勤記錄員負責,考勤彙總概不修改。各部門考勤記錄人員須在上報前做好覈對工作 。

第五章 加班

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正式員工加班。

第二條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八小時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

第三條 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由部門或個人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批後方予執行,如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加班過後補填加班申請單,加班必需填寫加班申請。

第四條 加班完畢後將填寫的加班申請,經部門經理審覈後送交總經辦留存。

第五條 加班人員必須在下班離廠前,到門衛處打卡作爲加班依據,如考勤機無加班記錄或無未打卡說明,則視爲加班無效。

第六條 加班在四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天數,一次加班達四小時(含)計半天加班,八小時(含)計一天加班。

第七條 享受年薪的員工的加班薪酬,不在當月工資裏反映,集中到年底統一覈算。

第八條 每月部門內勤人員報考勤時將加班申請單一併報到總經辦 。

第六章 倒休、請假、曠工的規定

第一條 倒休的前提是有加班,凡倒休、請假的員工均應填寫倒休單、請假單。

第二條 員工倒休、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若有特殊緊急、困難情況,沒辦法提前履行請假手續的,應向相應的主管經理口頭請假,待員工到崗後,補辦請假手續。

第三條 員工請假在一天(含)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請假一天以上

二天(含)以內由各主管副總經理審批;請假二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門內勤人員每月在交考勤時將各部門當月的倒休單、請假單以並交到總經辦。

第四條 員工加班用來倒休的,倒休時間以一年爲最小單位,超過一年不予累計。

第五條 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倒休、請假時間限制和常規程序,但事後必須補充相關手續。

第六條 所有員工倒休、請假必須及時履行倒休、請假手續,無倒休、請假手續且無主管經理同意,擅自休假者,一律視爲曠工。

第七條 員工曠工一日扣發兩日工資,礦工兩日扣發四日工資,以此類推。

第八條 員工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按員工自動離職處理;年累計10天以上按員工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章遲到、早退

第一條 遲到是指在上午8:05—8:30打卡,早退是指下午4:30—4:59之間打卡。8:30以後、4:30之前打卡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 遲到、早退確實有特殊原因的,要寫出說明經主管副總簽字後報到總經辦。可以酌情考慮是否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三條 由於班車的原因導致遲到 ,由綜合辦主任瞭解情況,如若沒有特殊情況,對班車司機按遲到處理。

第八章 出差

第一條 公司所有員工出差必須如實填寫出差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和主管經理審覈後方予執行。特殊情況,可以出差後補辦出差手續。各部門統計員及內勤要在考勤表上如實填記出差情況,並將出差表和考勤一併報到總經辦。

第二條 出差是指到天津市以外的地區辦事。

第九章 其他

第一條 員工在本月10號之前辭職,在本月30號領至辭職日止未結算的工資,10號以後辭職在下月30號領至辭職日止未結算的工資。

第二條 總經辦只負責統計考勤工作,和工資、借款有關的任何涉及到錢的問題,由財務部負責,不屬於總經辦的職責範疇,總經辦概不受理。

第三條 關於離職人員的工資,應有財務部決定何時發放。

第四條 員工當月缺勤10天以上,包括事假、病假在內,當月保險的支付由員工自行負擔。

第五條 公司將根據員工月出勤天數,補助員工5元/日,未出勤日不予餐補。

附則

本制度由總經辦制定、解釋,經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天津建塑供熱管道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第四篇:增值稅制度改革的思考

繼出口退稅制度改革、企業所得稅“兩法”合併之後,增值稅改革已成爲當前我國稅制改革的重點。

一、以推行消費型增值稅和擴大增值稅徵收範圍爲主要內容,對增值稅制度進行全面改革

現行增值稅制度存在的一些弊端已制約經濟發展。在抵扣範圍上,納稅人購買的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不能得到抵扣,導致制度性重複徵稅和稅收徵收管理的

複雜性。在徵收範圍上,僅對貨物和部分勞務徵收增值稅,絕大部分的服務業和農業沒有納入增值稅徵收範圍,致使增值稅運行的鏈條斷裂。現在,增值稅管理中諸如貨運發票抵扣、農產品收購進項抵扣、商業稅收徵收管理等難點,從根本上說都是因爲增值稅徵收面偏窄所致。在具體徵收方式上,將增值稅納稅人區分爲按規範化辦法徵稅的一般納稅人和按簡易辦法徵稅的小規模納稅人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但我國現行增值稅制度中兩類納稅人是按照銷售收入界定的,不利於中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只有很少一部分納稅人按照規範化的辦法繳納增值稅,而衆多的納稅人被排除在按規範化辦法徵收增值稅的範圍之外,且要負擔較高比例的增值稅。據統計,2014年,河南省一般納稅人戶數爲6.2萬戶,僅佔整個增值稅納稅人73.7萬戶的8.41%;小規模納稅人戶數爲67.5萬戶,佔整個增值稅納稅人戶數的91.59%。小規模納稅人實際增值稅稅負大大高於一般納稅人。

目前,社會各方面對增值稅制度的改革有較高期望。2014年10月,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了新一輪稅制改革八個方面的內容。排在前三位的是改革出口退稅制度、統一各類企業所得稅制度、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爲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的抵扣範圍。前兩項改革已經完成,增值稅改革自然成爲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

二、消除增值稅改革進程的兩大思想障礙

1.消除孤立地看待改革、過分擔心增值稅改革減少財政收入的思想障礙。

現有稅收規模和收入穩定增長機制能夠承載減稅的壓力。河南省國稅局稅收調查資料顯示,2014年全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購固定資產519億元,如果全面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2014年將減少增值稅75.4億元,佔同期全部增值稅的14.38%,佔同期國稅部門組織收入總額的9.38%。而這一統計口徑尚未考慮享受減免稅企業等方面的情況,實際影響收入的數額比這個數要小。據有關專家測算,實行增值稅轉型改革,全國一年約影響增值稅收入1300億元~1500億元。近幾年稅收增收的總額都在5000億元以上,2014年增收近12014億元,這樣的增長規模完全能夠承載增值稅轉型所帶來的財政減收。

稅制結構的進一步優化將帶來稅收增收。在研究稅制改革時,我們絕不能孤立地看待某一個稅種、某一項改革措施對稅收的影響,而是要全面、系統地看待稅制結構變化所帶來的綜合性影響。企業所得稅改革、增值稅改革等必定會促進稅收與經濟發展同步穩定增長的較優稅制的形成。財產稅等新稅種的開徵、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快速增長、增值稅和其他稅種在經濟發展基礎上的穩定增長將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增值稅轉型帶來的減收。

2.消除我國目前難以實施規範化增值稅制度的思想障礙。

只有實施規範化的增值稅制度,即徹底地扣稅和保證儘可能寬泛的徵收面,增值稅的職能才能得到有效發揮。有學者指出,我國當前社會經濟文化基礎決定了西方模式增值稅的不可行性,即使強制推行也會造成制度規定和實際結果的巨大不一致。因此,不少人提出諸如要實行實耗扣稅法、進一步擴大按徵收率徵稅的納稅人範圍等。筆者認爲,儘管我國在法制環境、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和經濟交易結算制度等方面還有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但我國已具備實行規範化增值稅制度的條件。

增值稅在我國實踐了近30年,較爲規範的增值稅制度實施了14年。增值稅不僅保障了我國稅收的穩定增長,而且較好地避免了重複徵稅的矛盾,體現了公平稅負的原則,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儘管增值稅制度在運行中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但總體運行是有效的。

三、增值稅改革的基本設想

筆者認爲,對增值稅改革不應再遲疑觀望、局部試點、緩慢推進,而應明確時間、綜合改革、整體推進,建立起符合國際通行的規範化的增值稅制度,實行徹底扣稅,將條件成熟的服務業納入增值稅的徵收範圍,並採取稅收立法的形式鞏固增值稅改革的成果。應在2014年底完成增值稅改革和立法任務,從2014年開始全面實行規範化的增值稅制度。增值稅改革要重點考慮“三個擴大”、“兩個降低”,並實現“三個配套”。

1.“三個擴大”。一是擴大增值稅的抵扣範圍,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對納稅人外購固定資產所支付的增值稅稅金給予一次性抵扣;對於期初存量固定資產所含增值稅可採取分年度抵扣的辦法。二是擴大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儘可能將服務業納入

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在徵收範圍的確定上可以採取分步走的方法。在當前至少要將交通運輸、建築安裝等與貨物生產、流通關係密切的行業納入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待條件成熟時再將其他服務業和農業納入增值稅的徵收範圍,逐步把斷裂的增值稅鏈條連接起來。三是擴大按規範化辦法徵收增值稅的納稅人規模。在科學確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劃分標準的基礎上,

允許納稅人自由選擇是按一般納稅人規範化的徵稅辦法繳稅,還是按小規模納稅人的簡易辦法繳稅。

2.“兩個降低”。一是降低增值稅的整體稅收負擔,進而降低流轉稅收入在整個稅收中的比重。擴大抵扣範圍實質上是縮小了稅基,未來可以維持增值稅的現行稅率不變。二是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徵收率。從世界範圍看,實行增值稅的國家和地區對小規模納稅人或是給予免稅或是確定較低的徵收率。例如,韓國對特別納稅人按銷售總額適用2%的特殊稅率。我國臺灣地區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臺灣稱之爲營業稅)的徵收率爲1%。就我國目前情況而言,增值稅的徵收率,工業納稅人應降爲4%,商業納稅人應降爲2%或者1%。與此同時,與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相配套,調高增值稅的起徵點,體現對社會弱勢羣體的照顧。

3.“三個配套”。一是對增值稅管理制度進一步進行配套改革。尤其是在商業領域要全面推行稅控收款機和有獎發票制度將納稅人的營業收入納入稅務部門的監控。二是對銀行結算制度進行配套改革。最大限度減少經濟交易中的現金結算,並實現銀行信息和稅務管理信息的聯網。三是對分稅制財政體制進行配套改革。擴大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勢必要減少營業稅的收入,擴大增值稅的抵扣範圍勢必影響原有的財政收入格局,並且增值稅轉型對不同地區稅收的影響程度不同。因此中央財政在增值稅改革的同時,應採取轉移支付的形式綜合解決因稅制改革而出現的地方財政收入減少問題。

第五篇:基層交警中隊勤務制度

一是創新理念,提高思想認識。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搶抓機遇,積極推進交警中隊勤務制度改革。站在立警爲公、執法爲民的高度,從政治上提高對交通管理勤務制度改革的認識,從思想上切實解決好“管理交通幹什麼,管好交通爲什麼”的認識問題。樹立“警力跟着警情走,警情跟着事故走”的實戰理念,切實改變傳統的勤務制度。根據新形勢下交通管理所面臨的挑戰和機遇,在勤務機制改革上實現由管理粗放型向管理規範型轉變,由經驗型向科學型轉變,勤務制度上突出對交通安全管理全方位、全天候動態控制的特點。

二是整合警力,提高實戰能力。按照“精減機關、充實基層、強化實戰”的要求,在對中隊的佈局、警力的配備、交通狀況等調研基礎上,通過創新機制、內部挖潛等措施,採取精減機關,合理撤併等方法,把建立警力整合工作機制作爲解決警力不足的有效途徑。在“三基一化”建設中,根據公路通車後車流量,減少職能交叉重疊問題,優化交警中隊的警力配置。對現有車輛、通訊、科技裝備實現(收藏好 範 文,請便下次訪問:)再分配,全部向基層交警中隊傾斜,做強做實交警中隊,提高其整體能力。

三是改革模式,提高聯勤能力。交警中隊勤務模式的探索,就是要改變目前交通管理傳統的執勤執法模式。首先,建立管理責任制,將交警中隊警力分成若干個路面管控組和與其配套的責任區,路面管控組實現接處警、路面巡邏、值班備勤、交通安全宣傳、爲民服務、事故處理等一體化管理。其次,各組在運行機制上打破行政班模式,實行值勤倒班制,人員實行輪休制和彈性工作制,徹底改變中隊機關化作風。第三,建立動態巡邏機制,交警中隊對轄區道路的管理,要根據轄區道路事故發生的規律、車流量、流向、交通違法等特點,以動制動,及時調整警力配置和巡邏模式。第四,實行中隊聯勤制。大隊可根據各中隊轄區的特點,有組織有計劃有針對性的在中隊之間開展聯勤巡邏和交叉執勤,提高對本轄區車輛的糾違率,減少因人情關係難以執法的因素,促進中隊之間的工作交流和了解。

四是立體管理,提高管控效率。隨着德山經濟開發區建設和“村村通公路”工程的實施,轄區內道路的交通安全成爲目前乃至今後一個時期交通管理工作的重點。轄區道路事故多發,既有道路等級低、隱患多、市民羣衆安全意識淡薄等客觀因素,又有交警中隊因有重城鎮輕農村、重主幹道輕農村道路的思維定勢影響及警力不足因素。在新形勢下,建立轄區道路交通鎖鏈“政府領導、交警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社會化管理機制勢在必行。一要組建城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交警大隊要在區管委會的領導下,在事故多、流量大、交警管理力量薄弱的地域,成立隸屬於企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組由分管負責人任組長,街道社區由社區主管負責人任組長、鄉村由行政鄉負責人任組長、學校由校負責人任組長,各自負責該區域的交通安全源頭管理。二要在企業、街道社區、鄉村、學校等單位設立交通安全員,在工作組的領導下,負責本區域內的交通安全宣傳、機動車、駕駛人的源頭管理,協助辦牌辦證,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爲予以監督和勸阻等基礎工作,作爲交警中隊在轄區內的延

伸。三要實行交警中隊轄區道路定期巡查制度,交警中隊在轄區交通管理中,既要突出重點,又要兼顧一般,並及時向轄區管委會彙報,最大限度的減少道路的失控率。

五是科技強警,提高執法水平。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素質,既是公安交通管理髮展的必由之路,又是交警中隊勤務機制改革的方向。一是要以交警系統的信息化應用爲平臺,提高交警中隊民警的科技意識和科技應用水平,改變過去人工執法、經驗執法的固有模式,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轉變。二是加大軟、硬件投入,要以“三基一化”建設爲契機,加強道路執勤執法裝備,如測速儀、“電子警察”、稱量儀、測酒儀、事故勘查裝備的配備和應用系統的開發,做到“三下沉”,即經費下沉,裝備下沉,技術下沉。三是加強非現場執法力度。利用現有的科技裝備,提高違法行爲的糾違率和查處率,有效地提高執勤執法的公正性和人性化理念。

六是轉變職能,提高服務意識。基層交警中隊要以勤務制度改革爲前提,在執勤執法的同時,在管理理念上實現由管理型向服務型的轉變,全面提升爲民服務的水平,必須做到“三結合”。一是執勤執法與交通安全宣傳相結合。針對市民羣衆安全意識差、交通事故增多的特點,通過交通安全宣傳堅持“五進”等途徑多種形式的宣傳交通法規,要注重市民羣衆樂於接受又喜聞樂見的形式,提高其安全意識。二是執勤執法與爲民服務相結合。大力開展辦牌辦證、年檢等上門服務工作,方便市民羣衆,樹立交警中隊的爲民服務形象。三是交通管理與治安防控相結合。以治安卡點爲依據,加強主幹道沿線的治安防控巡邏,充分發揮一警多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