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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爲民服務大廳管理制度

社區爲民服務大廳管理制度
社區爲民服務大廳管理制度
  1、領導值班制:社區書記、主任應在便民服務站窗口輪流值班,加強窗口之間協調管理和監督。
  2、集中辦事辦公制:社區除書記、主任外,其他“兩委”幹部一律到便民服務窗口集中辦事辦公。
  3、規範辦事制:辦事大廳要設置工作人員崗位牌、辦事指南、公開審批順序、服務事項及收費依據等告知牌。建立統一的登記簿(表)、受理單,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傳遞辦理,做到一個窗口對外,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
4、接待責任制:羣衆來服務大廳或電話要求服務時,接待的工作人員應主動熱情,對具體事項內容予以說明、解釋,提供準確、可靠的相關信息;在接待服務對象辦事申請時,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5、崗位委託制:當窗口主辦人員因事外出,應委託其它窗口工作人員代爲辦理或解答。
  7、限時辦結制:對社區本級服務應即時辦結或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結;需到街道、區兩級辦理的審批與服務事項應在5個工作日內上報辦理,如遇特事急事,應及時給予代辦幫辦服務。除法定的規費外,不得另行收取代辦幫辦費用。
  8、全程代理制:需到街道、區兩級辦理無需本人到場的審批與服務事項,按照誰分管誰負責代理的原則實施全程代理。對業務量大、涉及面廣的窗口增派1-2名工作人員作爲代辦員,以保證辦件的快捷高效。
  9、辦件月報制:社區爲民服務大廳應在每月初向街道上報各項業務辦件情況,由街道彙總後整理存檔。
  10、延伸服務制:拓寬服務渠道,促進爲民服務由大廳內向大廳外延伸,設立服務公開熱線:86878073,建立服務後備隊伍(專業人員、志願者、村幹部),滿足羣衆的各類需求,爲羣衆排憂解難。